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防止实验室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室危险废物,是指实验室在生产、研发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包括具有危险性的废液、固体废物、过期化学药品、废弃化学药品容器、实验动物尸体等。
第三条公司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公司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日常具体工作由安全管理处负责,工作内容包括相关环保手续的申请和报备、对各部门废弃物收集暂存工作的监督和危废处置经费的管理。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集中暂存工作的监督管理,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本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第五条各部门、实验室应遵循危废源头减量化原则,尽量减少危废排放,缓解危废处置压力,节约公司危废处置资金。
(一)不得将无毒无害的废液和废旧试剂视为危险废物处理;(二)应尽可能对实验中大量使用的有机溶剂自行回收,提纯再利用;(三)应尽可能对某些有毒有害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四)对剧毒废液和废旧剧毒化学试剂,能利用化学反应进行解毒或降毒处理的,应尽量进行无害化处理;(五)本实验室多余并尚可使用的试剂,应积极进行调剂使用。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第六条危险废物根据其危害性质分为危险化学品废物、医学生物废物、放射性废物及瓶装化学气体。
危险化学品废物:是指具有各种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易爆性和化学反应性的化学废物。
根据其形态和危害性可以分为一般有机化学废液、含卤有机化学废液、无机化学废液、固体化学废物、剧毒化学废液和固体剧毒废物。
医学生物废物:是指在从事生物化学实验、病原微生物实验及其他医学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的动物尸体、人体或动物解剖废弃物、血液、病理组织、病原微生物的培养基和培养液、菌种保存液以及实验过程所使用的耗材、器皿和产生的废弃物等。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九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
实验室应当制定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和存放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第十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应当分类存放,不同类别的危险废弃物应当分别存放,避免混合存放。
第十一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存放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具备防火、防爆、防腐蚀、防漏等安全措施。
存放场所应当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并保持干燥、通风、清洁。
第十二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存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具备防火、防爆、防腐蚀、防漏等安全措施。
存放应当密闭、标识清晰、不得超负荷存放。
第五章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第十三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实验室应当制定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规程,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
第十四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当采取环保、安全、经济的原则,优先考虑减量、回收和利用。
不得随意倾倒、焚烧、埋填或者交给未经许可的单位处理。
第十五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不得由实验室自行处理。
处理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具备安全、环保等条件。
实验室应当与处理单位签订合同,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学院应当建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档案,记录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存放和处理情况,以及监督检查情况等。
实验室应当如实记录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相关情况,并定期向学院报告。
第十七条学院应当定期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实验室应当积极配合学院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如有不适应情况,学院负责解释和修改。
1.实验室放射性废弃物处理长半衰期放射性废弃物和经环保部门认定为解控水平以上的短半衰期放射性废弃物,需经学校辐射防护小组审核并向环保部门递交处理申请,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经环保部门认定为解控水平以下的短半衰期放射性废弃物,可按一般废弃物处理。
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规定1. 引言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
2. 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危险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 废酸、废碱- 废有机溶剂- 废矿物油- 废电池、废荧光灯管- 废药品及其包装物- 其他危险废物3.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储存3.1 各实验室应根据废弃物的类别,将其分别收集在指定的中,并做好标识。
3.2 危险废弃物储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放置在安全、通风、干燥的地方。
3.3 危险废弃物储存量不得超过标定的最大容量。
3.4 实验室应定期清理危险废弃物,避免长时间存放。
4. 危险废弃物的运输4.1 危险废弃物运输应遵循国家有关法规,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4.2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废弃物泄漏、溢出。
4.3 运输危险废弃物时,应填写相关运输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废弃物名称、数量、运输时间、目的地等。
5.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5.1 危险废弃物处理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5.2 实验室应与处理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处理方式、时间、费用等。
5.3 实验室应要求处理机构提供处理效果的监测报告。
6. 监督与责任6.1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6.2 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等工作负总责。
6.3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对危险废弃物进行规范化管理。
7. 违规处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严重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8.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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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指各级各类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在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主要包括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物(含实验用危险化学品残液、剧毒物品残留物等)。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实验室废弃物,以免污染环境。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负责制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制度,负责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审查、合同谈判与签订,监督检查各相关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危化中心”)是全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与环保部门和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的接洽,协助各单位进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转移及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及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严格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要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指定专人进行管理,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理等管理工作,并将指定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人员的信息报“危化中心”备案。
第七条各单位对进入实验场所从事教学、科研等各类活动的人员,应进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知识的培训,使其充分了解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危害性,掌握收集、处置等各环节的知识和要求。
第八条各单位要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严格实行登记制度,建立处置档案(包含:废弃物来源、产生日期、废弃物类别、数量、主要成分、危险等级、负责人等信息),以便明确责任。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实验室成为科研人员开展实验研究的重要场所。
然而,实验室中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给环境和人类的健康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为了科学合理地管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1.确保实验室人员的人身安全,遵守劳动法规及相关安全管理制度;2.减少、分类和合理利用废弃物资源,达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保护环境、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管理要求1.实验室危险废弃物鉴别与分类(1)危险废弃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或者环境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致突变、致畸、致癌等危害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
(2)实验室人员应该对危险废弃物进行鉴别和分类,划分为生物危险废弃物、化学危险废弃物和放射性危险废物三类,并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储存、运输和处理。
2.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储存与运输(1)储存:危险废弃物应该专门设立储存区域,储存区域应配备专人保管,严禁将危险废弃物放置在非指定区域。
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做好标识和标牌工作。
(2)运输: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由专门人员配备专用运输工具进行,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泄漏和排放。
危险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包装,运输工具上应有相应的警示标识。
3.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与处置(1)处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生物危险废弃物应高温消毒处理或通过其他有效方法进行灭菌;化学危险废弃物应经过中和、稀释、固化等处理;放射性危险废物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安全处理。
(2)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应遵循“减量优先、资源化为主、安全垃圾填埋为终选”的原则。
将可回收废弃物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废弃物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全填埋。
4.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记录和报告(1)记录: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弃物记录制度,记录危险废弃物的鉴别、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情况,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资质情况。
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处置等工作,防止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284号)、《南京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验室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是指在教学科研、工艺制造等过程中产生的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物,包括实验室废液、废弃化学品、试剂空瓶、废弃实验耗材等,以及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物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由于教学科研、工艺制造等各种生产学习活动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四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负责危险废物技术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相关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危险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置等安全管理工作。
校园管理与保卫处(以下简称“保卫处”)负责危险废物治安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进出、运行等,以及监督相关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危险废物的治安安全管理工作。
化工学院化学药品库负责学校危险废物的直接管理工作,包括危险废物回收、登记、存放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的日常管理等。
各教学科研机构作为直接责任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关于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逐级落实本单位危险废物负责人。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范文

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范文一、废弃物分类管理1. 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危险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分为有害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
2. 有害废弃物应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废弃物、生物医疗废弃物、辐射废弃物等。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将有害废弃物集中存放于专用容器中,并进行明确标识。
3. 可回收废弃物包括纸张、玻璃、金属等可循环利用的材料。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将可回收废弃物收集于专用容器中,并进行分类储存。
4. 其他废弃物指非危险和可回收的废弃物,如食品残渣、纺织物等。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将其他废弃物投放于指定的垃圾箱中,并确保分装。
二、废弃物储存和处理1. 安全储存:实验室废弃物应储存在专门设计的储存区域内,以避免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潜在的伤害和污染。
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设有防爆设施。
2. 废液处理:实验室废液应在专门设立的废液池中进行集中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佩戴手套、防护眼镜等。
处理后的废液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储存,不得随意排放。
3. 废固处理:实验室废固物应分类储存,并在废固物容器上明确标识其内容和危险性。
4. 包装和运输:实验室废弃物在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废弃物应妥善包装,以防止泄漏和污染。
运输时,应选择符合要求的专用容器,并确保其密封性能。
三、废弃物处理流程1. 废弃物生成:在实验室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尽量减少。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和试剂,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2. 废弃物集中: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将废弃物集中存放于指定的地点,并定期清理和收集。
3. 废弃物分类:废弃物应按照危险性质进行分类,分装储存,并确保明确标识。
4. 废弃物处理:有害废弃物应交由专门的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可回收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储存,并交由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再利用。
其他废弃物应投放于指定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负责处理。
四、责任与惩罚1. 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废弃物管理负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3篇)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实验室安全和环境保护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的范例。
1. 废弃物分类:根据性质和特点的不同,将实验室废弃物分为有害废弃物、污染性废弃物、易燃易爆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四类。
2. 废弃物收集:实验室废弃物需及时收集,并放置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
有害废弃物应放置在标有有害物质标识的容器中;污染性废弃物应放置在密封的容器中;易燃易爆废弃物应放置在防火防爆容器中。
3. 废弃物储存:实验室废弃物需按照性质进行分区储存。
不同性质的废弃物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混合。
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牌,以提醒实验室人员注意。
4. 废弃物处理: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有害废弃物应交由专业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严禁随意排放或倾倒。
其他类型的废弃物需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5. 废弃物记录:实验室应建立废弃物管理记录,包括废弃物的产生量、收集、储存和处理情况等。
这些记录应定期整理、归档,并保存一定的时间。
6. 废弃物培训:实验室人员应接受废弃物管理的培训,了解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方法,并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
定期进行废弃物管理知识培训,以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7. 废弃物的监督检查: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废弃物的监督检查,确保废弃物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废弃物安全管理漏洞的出现。
8. 废弃物紧急处理:若发生废弃物泄漏或其他紧急情况,实验室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
以上是一份常见的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的范例,具体的制度规定可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实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实验室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要点:1. 废弃物分类:- 将废弃物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废弃物和其他废弃物三类。
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和危害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实现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省实验室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实验室在教学、科研等过程中产生的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质, 包括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各类反应残留物、有机、无机、含金属废液、实验动物尸体等,以及其他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弃物特性的废弃物。
第五条实验室废液、废化学药品等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及收集应遵守以下规定,由各实验室回收后集中贮存,定时交由相关实验室管理单位统一处置,严禁乱排、乱倒。
1.实验中产生的酸、碱废液必须经中和处理达到国家安全排放标准后才能排放;未经处理的酸、碱废液及实验中产生的有害、有毒废液须分类收集于专门的废液收集容器中,严禁直接倒入水池排入下水道;禁止将易发生化学反应的废液混装在同一收集容器内;含重金属的废液,不论浓度高低,必须全部回收(参考实验废液相容表)。
2.实验中产生、弃用的有毒有害固态物质以及危险物品的空器皿、包装物等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须放入专门的收集容器中,不得随意掩埋、丢弃。
3.过期药品、浓度高的废试剂、剧毒物品、麻醉品等必须保持原标签完好、清晰,由原器皿盛装暂存,不得随意掩埋或倒入收集容器内。
4.剧毒品包装及弃用工具必须统一存放、处理,不得挪作他用或乱扔乱放。
5.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必须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第六条各实验室须设立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暂存危险废弃物的库房或按危险废弃物类别配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暂时收集容器或者其他设施、设备。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一、引言实验室在进行各种实验活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废弃物。
这些废弃物如果不妥善处置,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
为了加强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实验室内部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的处置管理。
三、废弃物分类实验室废弃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化学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弃的化学试剂、溶液、溶剂、样品、实验产物等。
这些废弃物可能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等危险特性。
2、生物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培养物、菌种、细胞、血液、体液、组织样本等。
生物废弃物可能携带病原体,具有传染性。
3、放射性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试剂、放射性实验器具等。
放射性废弃物具有放射性危害。
4、一般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一般性的实验垃圾。
四、废弃物收集1、实验室应设置专门的废弃物收集容器,并按照废弃物的分类进行标识。
2、化学废弃物应根据其性质分别收集在耐酸碱、耐腐蚀的容器中,严禁混合收集。
3、生物废弃物应收集在专用的生物安全容器中,并进行消毒处理。
4、放射性废弃物应收集在具有防护功能的容器中,并按照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和活度进行分类存放。
5、一般废弃物应收集在普通垃圾桶中。
五、废弃物存放1、废弃物收集容器应放置在指定的存放区域,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环境。
2、存放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
3、化学废弃物存放时,应注意防止泄漏、挥发和相互反应。
4、生物废弃物存放应符合生物安全要求,防止病原体扩散。
5、放射性废弃物存放应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物质管理的规定。
六、废弃物处置1、一般废弃物由实验室定期交由学校后勤部门统一处理。
2、化学废弃物(1)对于少量无毒无害的化学废弃物,可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稀释后排入下水道。
(2)对于有毒有害的化学废弃物,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
处理前应填写废弃物转移联单,详细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成分等信息。
化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化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及流程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化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及流程1一、实验室内实验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学物品总量不超过5公斤,由专人保管;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存放。
二、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现场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怕光或遇热能分解燃烧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与易燃烧物品的工作位置上使用明火及无遮蔽的灯具。
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电热仪器。
五、往容器内灌装较大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醇、酸等电解质除外),要有防静电措施。
六、实验室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从小量开始,同时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设备。
七、在进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气产生的作业时,都应在通风橱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以防对人的伤害。
八、在实验中对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药品,需视性质、数量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九、禁止将汞、酸、碱、硫化物、易燃液体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体、擦布、废纸等杂物倒入水槽。
十、任何化学药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应检验证明或询问保管人员,不得随意乱丢乱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处理。
十一、不能继续使用和保管的药品,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或销毁。
十二、在实验台的范围内,不应放置任何与实验无关的化学药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十三、要建立健全各种化学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的保管使用制度,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防止因急于求成或思想麻痹而不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以及违反化学物品保管使用制度,而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
十四、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工作台上吃东西和利用实验器皿做食用工具。
十五、实验室内的用电量不许超过额定负荷,严禁使用普通金属代替保险丝。
水、电用后应立即关闭。
十六、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是为了提高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的重视程度,保护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防止环境污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学校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溶剂、废酸、废碱、废油、废气、废固体和废生物物质等。
3. 所有实验室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废弃物分类1. 所有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根据其危险性和物理性质进行分类。
2. 同类废弃物应聚合在一起收集,不同类别的废弃物不得混合。
3. 每种废弃物都应在其收集上标明名称、产生日期、危险性等信息。
三、废弃物存储1. 废弃物应在指定的临时存储区域内存储,临时存储区域应设在通风、阴凉且易于监管的地方。
2. 危险废弃物的存储应结实、密封良好,不得有漏液、腐蚀等现象。
3. 废弃物的存储期限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超期未处理的废弃物应及时通知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四、废弃物运输1. 废弃物的内部运输应由专门人员负责,并使用专用工具进行。
2.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确保废弃物的不会破裂或泄露。
3. 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人员密集的地方接触。
五、废弃物处理1. 废弃物的处理应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2. 实验室不得自行处理或处置废弃物,除非具有相关资质和设备。
3. 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环保法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责任和义务1. 学校对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2. 实验室员工和学生都应了解和遵守本规定,对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负有管理责任。
3. 违反本规定的,应依法处理,并对可能引起的后果负责。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我们的学校环境安全,保护每一个成员的健康,也是对我们地球的保护。
让我们共同遵守,共创美好未来。
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学实验室成为了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重要的科研和教学任务。
但是,实验室的日常运作也带来了危险废弃物的产生,如何对危险废弃物进行管理和处置成为了重要的问题。
为此,在大学实验室中制定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是必要的,以下是一份的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供参考。
一、管理目的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和危害健康,保障实验室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同时,通过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保护法规的宣传,培养环境保护责任感,让实验室成为绿色、健康、文明的地方。
二、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大学实验室内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包括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医学实验室等各类实验室。
本办法同时也适用于实验室外危险废弃物的搬运和处置。
三、废弃物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大学实验室内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不同属性分类、分别处理。
1. 化学废弃物指实验室内产生的废液、废涂料、废催化剂、废粉末、废塑料、废铁、废钢筋、废木材和废纸张等。
2. 生物废弃物指实验室内产生的人体组织、细胞、动植物遗体等。
3. 辐射废弃物指实验室内产生的放射性物质、放射性化合物和放射性废料等。
4. 其他危险废弃物指实验室内产生的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臭氧破坏物质等。
四、废弃物管理1. 废弃物应当在使用过程中就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分类,尽量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
2. 废弃物应当在专门场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和影响实验室内的环境安全。
3. 废弃物应当标注清晰并建立废弃物档案记录,包括分类、日期、来源、数量等信息。
4. 废弃物应当根据不同性质进行分别处理,不能相互混淆和混合。
5. 化学废弃物、生物废弃物、辐射废弃物和其他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当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选择合适的处置方法,分别进行标记、分离及保存,不得混合搀杂。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和管理而实施的一项制度。
实验室是科研教学的重要场所,也是危险废弃物产生的主要场所。
由于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有其特殊性,不可随意处理和任意丢弃,因此有必要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
一、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定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是指在实验、试验、检验、工艺研究中产生的具有危险性质的废弃物,包括化学废液、废液容器、废气、废液固体化等。
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分类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应按照其性质分类收集。
分类基本原则是相容性、稳定性、毒性等因素。
化学废液应分别按不同类型分类收集,废液容器应分类清洗、分类收集,废气应按其化学成分分类收集,废液固体化也应分类收集。
三、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标识和储存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应进行严格的标识,标识应包括危险废弃物的名称、性质、产生时间及位置等信息。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应按照其性质储存,不同性质的危险废弃物应储存在不同的储存设施中。
储存时应注意隔离、包装、标识等,避免废弃物产生交叉感染和污染。
四、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和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运输,由专业的运输人员进行。
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体造成危害。
处理方式应考虑成本和可行性,并结合环境因素和法规要求。
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焚烧、化学处理和填埋等。
五、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的法律责任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产生、处理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过程,科研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应共同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于不遵守有关规定、随意处理和丢弃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相关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和责任追究。
六、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的改善措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应加强宣传、培训和督导,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和人员监管上加强力量,同时应改进危险废弃物管理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实行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措施,努力降低废物产生量,促进废物资源化利用。
xx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

xx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1. 引言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正确处理对于保障实验室环境的安全和实验人员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此,xx学校制定了以下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以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合规和环保处理。
2. 定义2.1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指在实验室工作中产生的、具有有害性、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或其他危险性质的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废液、废化学品、实验室用的污染材料等。
3. 废弃物分类和包装要求3.1 废液分类:根据废液的性质,将废液分为酸性废液、碱性废液、有机溶剂废液和其他废液等四类。
3.2 废液包装:将每类废液分别装入相应标有废液分类和性质标识的中,并确保密封完好,防止泄漏。
3.3 标识:每个废液上应标明废液的分类、性质、生产日期、实验室名称和实验人员姓名。
4. 废弃物存放和转移4.1 废弃物存放区:实验室应设立专用的废弃物存放区,合理划分不同种类废弃物的储存位置,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4.2 废弃物转移:实验室废弃物需要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转移操作,并确保转移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或事故。
转移过程中应注意防护措施,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5. 废弃物处置5.1 国家法律法规: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2 与当地环保部门合作:实验室应与当地环保部门合作,委托合法的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废弃物的处置和处理。
5.3 环保意识培养:实验室应加强对实验人员的环保意识培养,提倡实验室绿色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6. 废弃物处理记录和报告6.1 废弃物处理记录:实验室应建立废弃物处理的记录,包括废弃物产生时间、分类、处理方式等。
6.2 废弃物处理报告:实验室应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废弃物处理报告,包括废弃物产生量、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以确保废弃物的合规处理。
7. 处罚措施7.1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的行为,实验室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 结论xx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规定的实施将有效保障实验室环境的安全和实验人员的健康,提高废弃物处理的合规性和环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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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防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维护校园环境和公共安全,保障我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特制定
物:
第五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化学危险废弃物:剧毒化学品及不明物、高危化学品、被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废弃物。
(二)生物危险废弃物: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其它生物危险废液。
(三)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具有放射性的废弃物(含放射源、放射性装置、被放射性污染的物质等)。
(四)其它危险废弃物。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院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实行学院和实验室二级管理体制。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制定并组织落实本实验室的相关责任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收集存放与处理规程、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二)建立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场地和相应设施。
(三)按规范要求完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工作。
(四)检查本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存放和处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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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存放
第九条任何实验室及个人不得将危险废弃物(含沾染危险废弃物的实
双账,双人领取,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废液和废弃物要明确标示,并按学校剧毒化学品相关管理规定收集和存放。
(四)废弃化学品须在原瓶内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并注明是废弃化学品。
(五)化学废液通常分为有机物废液和无机物废液,应预先了解废液来源,分别收集和存放,不清楚废液来源和性质时禁止混放;废液桶上应有明确标识。
生物危险废弃物:
(一)未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
电离辐射危险废弃物:
(一)放射性废源、废液和废射线装置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做好分类、记录和标识,内容包括:种类、核素名称等。
(二)废放射源:单独收集,按国家环保局的相关要求密封收集,进行屏蔽和隔离处理;存放地点有明显辐射警示标志,防火防盗,专人保管。
(三)放射性废弃物:
(1)长半衰期放射性废弃物和经环保部门检测认定为解控水平以上的短半衰期放射性废弃物,须经学校辐射防护小组审核并向环保部门递交处理申请,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2)经环保部门检测认定为解控水平以下的短半衰期放射性废弃物,
保障
雨淋,
好记录。
(三)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内须保留足够的空间,确保容器内的液体不能超过容器容积的75%。
(四)生物专用冰室或冰箱,不得放置其它物品,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第五章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理
第十二条必须由具备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对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进行
处理。
第十三条在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之前,实验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弃物的扩散、流失、渗漏或者产生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实验室在危险废弃物转移交接时,相关人员必须在场,填写
其中,
继续使用。
第十八条收集、存放和处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工作中,因未尽职责或管理不当失误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6年5月起施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