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工程拆除施工承包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拆除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当地政府法律、行政法规,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担工程用地范围拆除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项目性质:

1.3 项目批准文号:

1.4 项目位置:

1.5 项目规模:

1.6 总投资:

1.7 建设周期:

1.8 乙方承包内容:

第二条本合同使用法律及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1.2 适用范围、标准:适用国家和市有关爆破与拆除施工规范、标准;没有国家、市标准和规范的,适用国家及市行业标准和规范;没有国家、市行业标准和规范的,由甲方提出技术要求,乙方按照要求向甲方提出施工方法和措施并报甲方审核。

2.2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被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互相补充的,除非文件中另有说明,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顺序来做出最有利于工程进展的解释:

2.2.1 本拆除施工承包合同条款(包括双方针对合同条款形成的补充或变更协议书)。

2.2.2 中标通知书及其附件。

2.2.3 双方经商定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等文件。

2.2.4 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澄清征询函)。

2.2.5 承包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说明及确认函)。

第三条合同价及其调整

3.1 本合同价为人民币元(具体明细详见附件4)。该价格为乙方完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所有乙方义务所发生的固定费用,乙方已考虑并同意承受合同履约期间因有关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人工工资标准、材料价格和其他与本工程雇佣劳动力相关的税费、政府收费或其他在本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价格或费用的变化或货币的贬、升值等因素而产生的风险。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本合同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3.1.1 乙方完成本工程全部拆除工作内容,保证拆除工期及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及本合同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1.2 乙方完成拆除施工现场渣土、垃圾清运、消纳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1.3 乙方负责清理拆除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1.4 乙方在拆除施工过程中为满足甲方要求及本合同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安全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各种必要措施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1.5 乙方为完成本项目拆除工作可能发生的接待市政、劳动、卫生、环保等政府部门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3.1.6 乙方办理本拆除工程所涉及须各级政府、部门审批、许可等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3.1.7 乙方随着本工程腾空进展和招标人的安排,机械设备和人员多次进场的费用。

3.1.8 在拆除过程中按上级指示或招标人要求临时停工窝工的费用。

3.1.9 本拆除工程的扰民和民扰的费用。

3.1.10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沉降观测所发生的费用。

3.1.11 乙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3.1.12 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所发生的费用。

3.2 合同价调整。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可调整本合同价:

3.2.1 应甲方要求,增加/减少乙方拆除承包内容。

3.2.2 发生不可抗力,引起乙方拆除承包内容增加/减少的。

乙方应在发生以上情况后7天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报送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28天内给予答复。

3.3 变更价格应首先采用附件3中的相同或类似单价,没有相同或类似单价,乙方可提出变更意见,经甲方审批后确定。

第四条进场和开工

4.1 乙方在开始正式施工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安排施工人员、提供工作条件、提供工程所需的机械、仪器、工具和车辆并确保他们处于良好状态,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4.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进场,甲方应于乙方进场当日向乙方移交现场并填写现场移交记录。

4.3 乙方不应该就其进场前的准备工作不足而延误开工时间,

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延误责任。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在开工前,组织乙方进行现场移交,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

5.2 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拆除施工所需的各种审批、许可等手续。

5.2 审核乙方提交的拆除方案、拆除进度计划并监督乙方执行。

5.4 甲方根据实际进展情况,要求乙方分期、多次进场完成相应的拆除工作。

5.5 甲方根据上级指示或实际情况,有权要求乙方临时停工。

5.6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环保措施的落实,并要求投标人按照甲方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措施。

5.7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分项报价调整乙方工作内容。

5.8 及时对乙方提出的问题做出答复和指示。

5.9 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拆除工程款。

5.10 拆除工作全部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

5.11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专业公司进行相应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将该费用扣除,或者依据履约保函进行索赔。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有按照本合同约定,全部完成拆除工作后要求甲方按

时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6.2 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和分包。

6.3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文件进行拆除施工,确保拆除工期、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满足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

6.4 乙方应遵守市关于拆除施工承包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并已获得在本地从事承包工作的资格,有关资料虽经甲方审查,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负的任何合同责任。

6.5 乙方应当为完成本合同而设置合格的现场施工项目经理部,并为此配备具有足够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的,认真负责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或撤回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6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遵照其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工作便利和安全条件。如接到指示而未执行时,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7 乙方为本合同实施雇佣的特殊工种的工人和操作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上岗证书。

6.8 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约定,从工程开工日期起直至工程竣工止,乙方应对施工现场的照管负完全责任。这种照管的责任应随竣工移交一起移交给甲方。

6.9 负责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