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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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1、公司各部门需要的人员经公司内部调配不能满足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时,采取公开招聘或其它方式引进人才。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聘用人员均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首先要求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个人修养,在此基础上选择具有优秀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才能的人员,各岗位人员都要力争符合德才兼备的标准。
3、公司各部门如确因工作需要增加人员,应当在公司编制要求的前提下,填报“从业人员需求申请表”,交综合办公室核定,由综合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综合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确定招聘方案并组织实施,也可视情况需要由用人部门自己招聘,但必须执行此制度。
4、所有应聘人员或被选人员由综合办公室同用人部门共同进行筛选、考核(总经理将视情况决定是否自己亲自参加),然后将考核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1)综合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进行招聘准备工作。
a、确定招聘的岗位,人数和具体的要求(包括性别、年龄范围、学历和工作经验,专业要求等)。
b、拟定日程安排和相关的招聘事宜。(笔试、面试)
c、成立面试小组。
d、作好其它事项的准备。
(2)实施步骤:
a、综合办公室同用人部门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发布招聘信息,并收集应聘者材料,由综合办公室汇集,整理材料,会同用人部门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向中选人员发出笔试或面试通知。
b、综合办公室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或笔试并根据结果进行筛选,确定录用名单,由综合办公室向中选人员发出录取通知,向落选人员发出辞谢通知。
5、被录用人员接通知后应首先向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到,填写“公司员工履历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照片两张交综合办公室。
6、新录用人员在报到后,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岗前培训7天,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经营范围、发展目标,公司内部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各部门负责人,讲解各项办公流程,学习公司和各项规章制度,
解答疑问。培训完毕后,与公司签订“公司试用协议”,然后持该协议向工作部门报到,由分管领导或部门经理安排具体工作。
7、由综合办公室向财务部发“试用人员上岗通知书”,新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董事长及总经理特批者除外)。
8、试用期满后,对试用合格并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部门经理组织提交“试用人员考核评价及转正申请”并签署意见后,交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转正申请得到批准的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由综合办公室向财务部发送“员工正式聘用通知书”。
9、公司或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雇用临时人员,由各部门写出书面申请,交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各部门进行招聘,临时人员需填写“临时人员情况登记表”,交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
10、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方向性的挖掘人才或高薪聘请,可在程序上适当放宽,但要补齐所有资料,并接受培训。
1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所有。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本公司不论何种原因离开公司时,均按本制度执行。
2、本制度所称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请辞、职务调动离职、解雇(辞退)离职以及其它原因离职。
3、对于自己请辞的员工,如平时工作成绩优良,应由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加以挽留,如确有原因,可办理停薪留职。办理停薪留职者,由相关部门向综合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由综合办公室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4、请辞的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提前60天递交《辞职申请报告》;中层管理人员必须提前30天递交《辞职申请报告》,一般员工离职至少提前15天递交《辞职申请报告》。辞职申请报告实行逐级报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到综合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5、离职手续的办理
(1)员工准予离职时,由离职员工向综合办公室索取《员工离职意见表》,按所列内容要求填妥后,经本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持单向其它部门办理签证,最后送综合办公室审核。
(2)员工在离职时,应当向综合办公室索要移交清册三份,按移交手续的办理规定,详细填入移交清册,办妥移交手续后,一份交由本部门存放,一份离职人保存,一份随同《员工离职通知单》一并交综合办公室。
6、相关的移交手续
(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当由直属主管人员指定接替人接收,如未指定接收人应当临时指定人员或暂由主管(部门经理)自行接收保管,待人选确定后再转移。移交时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指定监交人。移交完毕后各方均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2)工作移交: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帐册、重要记录,文件(包括公司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图样及文件)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册并移交到指定的接替人员或部门负责人,并且应将已办理而未完成的事项交待清楚(技术资料、图样等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在移交时有必要作好详细的书面记录。
(3)离职人员的工作服综合办公室依据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负责收回或要求其作价补偿。其它工具,如通讯工具由综合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消耗性办公用品除外)。
(4)所有移交手续都要在2日内办理完毕。
7、移交完毕后所列移交清单,应由直属主管或部门负责人仔细审查,不合之处,应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再发现财物、资料或对外的有关事项存在问题的,应由部门负责人或直属主管负责。
8、离职手续办妥后,由综合办公室持《员工离职意见单》报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为其办理相关结算。
9、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所有。
员工合理化建议的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调动员工的能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员工为公司发展多提合理化建议和意
见,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及形式:
(1)凡对公司各方面发展和建设有利的建议及意见,都在可提之列。
(2)建议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可署名也可不署名。
2、递交程序
(1)提议人可以将书面建议或意见交综合办公室,或由综合办公室根据提议人的口头阐述或电话整理成书面建议或意见。对于不愿署名的建议及意见可以直接交给总经理或相关分管副总,也可以由办公室转交。
(2)综合办公室对所提建议和意见及时进行登记,并根据实际问题的情况进行归口,提报给总经理或有关分管副总审阅,并在处理函上作出回复或签上处理办法(对公司发展及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视情况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
(3)综合办公室根据领导的批示,将建议或意见的处理结果回复提议人并归档。
3、处理时限
(1)综合办公室收到建议或意见后,应于次日下班前整理登记好并递交有关领导。
(2)总经理、分管副总对建议或意见应于5个工作日之内审批完毕,部门经理于3个工作日内审阅完毕;特殊情况下除外,但须综合办公室在登记表上注明原因。
(3)综合办公室接到领导批示后应于当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跟踪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