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试题及答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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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试题及答案一

教育法学试题

第一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岀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

是符合题LI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

A.教育法律

B.教育行政法规

C.教育政府规章

D.教育单行条例2•清末最重要的、一直沿用到1911年清政

权灭亡为止的教育法规是()

A.《钦定学堂章程》

B.《奏定学堂章程》

C.《京师大学堂章程》

D.《蒙学堂章程》3•近代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制度赖

以建立和存在的理论基础是“三权分立”说。“三权分立”是指()

A.决策权、立法权、行政权的分立

B.司法权、决策权、立法权的分立

C.行政权、司法权、决策权的分立

D.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分立

4•教育督导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工作的监督制度,这种制度属于()

A.权力机关的工作监督

B.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

C.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

D.执政党的党务监督5.教育法律责任作为一种社会责

任,其区别于其他社会责任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的()

A.导向性

B.对等性

C.强制性

D.有序性

6•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

A.企业法人

B.机关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事业单位法人7. 口前,我国高等学校实行的是()

A.校长负责制

B.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C.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D.校务委员会制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的时间是()

A. 1986 年4 月12 日

B. 1993 年10 月31 日

C. 1995年3月18日

D. 1996年5月15日9.根据《教师法》第14条的规定,下面哪种情况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

格()

A.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B.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C.过失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D.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

龄是()

A. 14周岁以下

B.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C. 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

D. 18周岁以下11.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是()

A.国家财政拨款

B.城乡教育费附加

C.社会集资、捐资

D.教育专项资金12.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主要由()

A.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中实施

B.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实施

C.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实施

D.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实施

13.根据《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的规定,农民个人脱盲要识()

A. 1000个汉字

B. 1500个汉字

C. 2000个汉字

D. 2500个汉字

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学士学位山()

A.国务院学位办授予

B.教育部授予

C.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

D.高等学校自行授予

15.我国教育督导机构分为()

B.三个等级A.两个等级

C.四个等级

D.五个等级

笫二部分非选择题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6分,共36分)

16.为什么说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17.学生提起申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8.教师聘任制有哪些特征?

19.学生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20.社会在实施义务教育中有哪些职责?

21.请解释“3+X”高考科目设置方案的基本涵义。

三、论述题(本大题共3小题,任选2小题回答,每小题10分,共20分。多选

答的只按前2小题计分)22.试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

23.依据我国《教育法》,谈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公益性特点。

24.试述双轨制、单轨制、分支型学制的优点与缺点。

四、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4分)

25.小明和小华是S小学二年级的学生。一天,小明和小华在课间休息时玩跷跷板,小明推了小华一下,

致使小华从跷跷板上掉到水泥地面上摔伤,共花去医药费1000元。

请问:在这起事故中,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教育法学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045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

I. B 2.B 3.D 4. C 5. C

6.D

7.B

8.B

9. A 10. B

II. A 12. D 13. B 14. C 15. C

二、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6分,共36分)

16.所谓公定力,是指教育法规定的事项,是表达国家对于教育的要求和意志的,为此,该事项具有公

认而确定的效力,即公定力,他人不得自行否定其效力。这与民法、刑法相比是截然不同的。民法和刑法

一般都涉及当事人双方,如原告和被告双方,最后依据民法、刑法裁决。教育法则不然,它所规定的大多

数法律关系,在当事人之间一般都具有不对等性,也就是说,不论这种关系的对方意见如何,只要国家机

关依法下达了指示或命令,这种法律关系就形成了,关系的相对方就必须履行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任何

个人无权否定教育法规定的法定效力。

17.首先,提起申诉的人必须是不服学校处分或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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