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司工资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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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降薪法律案例(3篇)

无辜降薪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拥有员工1000余人。

2018年,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甲公司经营状况出现下滑,公司决定对全体员工进行降薪,以减轻经营压力。

然而,在降薪过程中,部分员工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于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案情简介1. 甲公司于2018年3月向全体员工发出通知,宣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对全体员工进行降薪,降薪幅度为20%。

2. 降薪通知中未提及具体的降薪依据和程序,也未征求员工意见。

3. 部分员工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降薪,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于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4.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了审理。

三、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违反了法定程序进行降薪?2. 员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四、仲裁结果1. 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甲公司在降薪过程中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2. 仲裁委员会要求甲公司恢复员工的工资待遇,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五、案例分析1. 甲公司违反了法定程序进行降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要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降低工资待遇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听取劳动者的意见。

”本案中,甲公司在降薪过程中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也未征求员工意见,违反了法定程序。

2. 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降薪,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3.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本案中,仲裁委员会依法对甲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恢复员工工资待遇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裁决。

2017-2018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

2017-2018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

2017-2018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西安全市98.6%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符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最低工资达1280元/月,在去年1150元/月的基础上上调了11.3%。

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2018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年西安最低工资标准如下市总工会采取企业调查问卷与职工调查问卷、党政工座谈会与职工访谈、职工约访和家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覆盖全市9区、4县、4个开发区、2个基地工会以及6个会内产业工会所属的283家企业的57866名职工,其中国有企业52家,集体企业73家,私营企业102家,其他类型企业56家;一线职工37963人,基层管理和技术人员12433人,中层管理和技术人员6698人,其他人员772人。

共发放调查问卷55000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44374份,入户访谈3866人,征求意见建议1562条。

根据调研结果,全市98.6%的用人单位没有违背最低工资标准规定,走访调研企业均了解最低工资政策,绝大部分用人单位能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

加班基本是企业根据自己实际制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

带薪休年假与社保办理情况,国有企业执行得最好,集体企业次之,非公企业主要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来决定。

最低工资制度对大多数职工工资影响程度不大,主要对经营困难的企业低收入职工有明显作用。

据悉,我市企业职工工资基本构成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和保险补贴六大类;去年全市社平工资为50797元。

今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3%,其中,上下线分别为19%和6%;我市最低工资达1280元/月,在去年1150元/月的基础上上调了11.3%。

我市连续5年以平均每年提升11.15%的幅度提高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从2010年的760元/月与7.6元/小时,调高到了今年的1280元/月和12.8元/小时,5年内上涨幅度达68.42%(均为一类工资区)。

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规定

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规定

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规定劳动法规定国家的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需要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2018年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三倍工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劳动节(5月1日放假1天)、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一天)和中秋节(放假一天)。

第二类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包括: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三类是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除了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外的其他休假节日,也应当安排劳动者休假。

根据有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另外,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我国传统的农历重阳节等其他节日,也不放假。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18-2019】国企申请调整工资的请示报告-推荐word版 (5页)

【2018-2019】国企申请调整工资的请示报告-推荐word版 (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国企申请调整工资的请示报告篇一:关于调整员工工资的请示报告范文关于调整员工工资的请示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针对现行员工工资偏低,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特请求对我公司员工现行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一、调整的原因1、*************司近五年来工资标准一直未动,五年前的工资标准远远低于目前的工资水平,已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2、过低的工资标准,严重地影响到员工队伍的稳定发展。

二、调整的原则1、兼顾企业、员工二者利益的原则;2、充分体现人尽其才、按劳取酬的原则;3、优化设岗、以能定岗、以岗定责、以岗定薪的原则;4、便于操作和执行的原则。

三、调整的方法和标准1、经营管理人员以责任和职位定为六级一级:总经理;二级: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三级:部门经理、副经理;四级:项目经理;五级:项目主管、行政主管;六级:项目主办、行政助理。

2、一线员工根据技能高低和思想表现定为三个岗档:A、核心岗档,(占总人数的15%左右);这部分员工为公司的核心技术骨干,能全面掌握生产技术,工作认真负责,在员工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B、骨干岗档,(占总人数的30%左右);这部分员工为主要技术骨干,能熟练掌握岗位技能,能妥善地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常见问题,工作踏实认真,能带领一班人共同工作,完成工作任务。

C、一般岗档,(占总人数的55%左右);这部分员工,能够胜任本职工作,服从领导,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以上各级别、岗档,据我们调查,我公司现执行的标准比陕西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普遍低%左右、比西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普遍低 %。

请公司予以平衡。

四、附则1、工龄工资执行公司原工龄工资标准,记入本人月工资额。

2、职称工资通过自学等方法(来自: : 国企申请调整工资的请示报告 ),取得国家承认专业技术职称的,按中级职称每人每月增资元,高级职称每人每月增资元计发工资。

公司薪酬分配方案

公司薪酬分配方案

诚安公司2018年度薪酬分配管理办法为了建立健全薪酬体系的保障激励功能,进一步完善我公司薪酬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这一杠杆的调节作用,调动各科室以及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薪酬管理办法》,根据我公司实际,制定以下薪酬体系。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诚安公司全体员工。

二、分配原则工资分配坚持薪酬与效益、效率、安全相挂钩的原则,坚持薪酬与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工资分配杠杆调节作用,规范薪酬管理制度,创新工资分配机制,注重分配效果,强化过程监督。

在二次分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蓝焰公司各层级人员的比例规定合理安排各类人员收入比例关系,使各级各类人员收入水平比例科学合理。

未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减人提效指标或企业经营效益下降导致员工工资水平下降时,应遵循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先降,其他人员再降的原则进行,管理人员比其他人员多降的原则。

三、工资总额的核定(一)挂钩工资实行全年总兑现,每月在发放基本工资、津补贴的基础上,按考核得分百分比提取绩效工资(即奖金)。

(二)绩效工资总额的核定: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基数×单位全员岗位系数和×利润绩效考核比例×(销量考核分数*40%+销售回款考核*10%+调度考核分数*10%+安全考核分数*20%+成本利润考核分数*20%)/100。

(三)工资总额的核定由蓝焰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定后下发数据。

四、工资制度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蓝焰公司规定,集团公司正式员工实行挂钩公司结合绩效工资制度。

公务车驾驶员、危货车驾驶员和修理厂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

(一)正式工奖金二次分配(1)普通正式员工普通管理人员薪酬系数表(2)队级以上人员按照蓝焰总公司任命文件系数执行。

领导干部薪酬系数表(3)常驻吕梁、清徐等地驻外人员系数在二线科室的员工基础上,上浮0.1。

某电子商务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管理

某电子商务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管理

某电子商务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管理某电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管理(2018试行)第一章总则本制度适用于某电商公司全体员工,旨在规范薪酬管理,提高员工薪酬福利水平,激励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化的方式确定薪酬水平。

第二章薪酬体系薪酬体系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性质、工作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贡献等因素进行分类,分别确定相应的薪酬等级和薪酬水平。

第三章薪酬结构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和福利组成。

其中,基本工资是员工薪酬的基础,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结果给予的奖励,津贴是针对特殊工作或特殊条件给予的补贴,奖金是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和贡献给予的额外奖励,福利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各种保险、福利和补贴。

第四章岗级工资岗级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等级确定的工资水平,具体实行岗位工资制度。

第五章工资调整工资调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周期为一年。

调整幅度应考虑公司经济效益、市场薪酬水平、员工绩效和工作贡献等因素。

调整方法采用综合考虑、分级别施策的方式,确保薪酬调整公平、公正、合理。

第四条调整注意事项本条旨在明确员工在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请勿随意更改工作计划,如需更改请提前告知相关人员;2.在工作中请勿使用公司设备进行个人活动,如发现将视情况进行处理;3.请勿私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如有泄露将受到严厉惩罚;4.工作中请勿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5.请勿在工作中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或其他活动,以免影响工作效率。

第六章工资特区本章旨在明确公司工资特区的相关政策,以便员工了解和遵守。

第一条目的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公司设立工资特区,以此来奖励优秀员工。

第二条原则公司的工资特区按照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来进行评估和分配。

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获得更高的奖励。

第三条选拔要求在工资特区的选拔中,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来进行评估和选择。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8•【字号】贺政发〔2018〕39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发〔2018〕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8日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4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全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一)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

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包括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机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企业本部及其所出资的各级独资、控股的子企业。

其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主管部门)所管理的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依照本方案执行。

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本方案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企业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给全体职工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餐费补贴以及节日补助等货币化发放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三)本方案将企业界定为商业类企业、公益类企业、金融类企业和文化类企业,其中商业类企业细分为商业一类企业、商业二类企业。

10关于调整实习生薪资待遇的通知

10关于调整实习生薪资待遇的通知

关于调整实习生薪资待遇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从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及公司战略发展角度考虑,公司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对于实习生薪资待遇调整如下:
一、薪资待遇:
本科实习生:2850元(基本工资2600元+绩效考核250元)大专实习生:2650元(基本工资2400元+绩效考核250元)中专实习生:2350元(基本工资2100元+绩效考核250元)。

二、实习期间表现优秀的实习生,1-3个月内可以完成提前定岗,月工资为3000元/月。

三、实习生拿到毕业证并经考核合格后可以跳过试用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表现优异的,可以跳级定级。

四、实施范围:截止6月30日前公司在册的全体实习生。

特此通知!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司精简人员优化方案(一-)

公司精简人员优化方案(一-)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阿尔卡迪亚有限公司精简人员方案(草案)编制: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2018年10月6日公司精简人员优化方案(一)一、优化目的因公司开发项目进度缓慢,经营管理困难,难以维系公司正常运营,精简编制,降低成本,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效率执行力特制定方案。

二、优化基本原则避免群体事件、发生不必要的劳动仲裁以及法律诉讼。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徐州市员工支付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付。

(一)优化比例:集团各部门、子公司1/3。

集团、子公司、酒店:XX 人,计划裁员(精简)XX 人。

(二)优化方式:1、保留:除经评估认为优秀的,关键性岗位流失后会带走资源的,影响力较大具有煽动性人员,予以保留。

2、调剂:通过向各子公司输送必要性人才进行调剂。

3、劝退:无法调剂的,且在目前开发进度可以取消的岗位,可以代替的岗位;工作量不饱和、经常利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通过支付经济补偿方式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4、辞退:工作效率低下者;经常迟到、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不遵守公司规定者;与本部门领导有裙带关系且表现较差者;经研究有其它具体事件不再适合继续留任者。

通过支付经济补偿方式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三、精简推行小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为副组长,副总、经理组员。

精简小组成员:负责全公司、精简人员思想工作、面谈的推进、结束时间、督导等事宜。

具体名单见附件一1、精简小组成员组长:苏总经理副组长:吴副总组员:苏、王、林、陈、李、梁、窦、程精简小组管理组织架构岗位职责组长工作职责:负责领导职能及检查精简工作及推进进度的监管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领导职能及精简特殊情况及推进进度的监管工作组员工作职责:1、辅助组长处理事务,组长不在时,代行其职务推进精简人员工作;2、负责全程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精简工作配合;及有争议的事情处理。

3、解决本部门精简员工思想工作,情绪安抚工作。

4、按节点工作完成本部门的员工精简工作。

2017-2018年东莞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7-2018年东莞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7-2018年东莞月最低工资标准《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2018年东莞月最低工资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年东莞月最低工资标准如下今年5月1日起,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提高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中,东莞仍分类为第二类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

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对比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提高了200元。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上次调整标准时间为2013年5月1日,2013年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中,东莞为131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考虑到2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仍保持四类标准。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方法,结合2015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情况,先后多次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多次修改论证完善,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一致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批准,由省政府审定颁布。

调整后我省最低工资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

同时,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调整设置了2个多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

记者粗略统计,进入2015年来,先后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北京等6个地区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深圳提高到203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超过两千元大关,成为目前全国最高的地区。

扩展阅读《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今日起执行日前,《东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并从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31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31号)

法眼39政策吹风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国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

国家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七部门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积极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18〕1008号)发展壮大新动能,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

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劳动者转岗提质就业。

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催生吸纳就业新市场主体。

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

支持返乡下乡创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

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定和促进外向型就业。

健全联动机制,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

加强统筹施策,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失业风险应对。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31号) 企业工资指导线:(一)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7%。

(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为11%。

(三)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3%。

企业应当建立与经济效益相协调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兼顾效率与公平,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和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既促进企业发展,又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经济效益较好、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应当高一些;工资水平较高的,工资增长幅度可以低一些。

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通过集体协商,职工工资增长可以低于下线。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7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2017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8671元,比上年增加4246元,增长7.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6%。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3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3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3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一)改革工资总额确定办法。

进一步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依法落实董事会的工资分配管理权。

国有企业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政府发布的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盈利水平高、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规范的国有企业,可以自主确定年度工资总额。

(二)完善工资效益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联动机制,实现工资效益同向联动,职工工资能增能减。

1.健全工资效益同向联动机制。

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适度增长;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

2.明确企业工资总额增减限制。

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得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当年工资总额下降幅度不得超过经济效益下降幅度。

国有企业工资分配要做到既有激励又有约束、既讲效率又讲公平。

2018年机关单位工资标准

2018年机关单位工资标准

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从 2018年7月1 日超,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 585 元至 7835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640元至 928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每月 1020 元至6496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 1130 元至 7109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 1)。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 2)。

二、其他有关政策间题(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46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 166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 178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 194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 2170元,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400元。

(二)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特遇的调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经费来源这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经费,嵌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对部分地方所審经费,中央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其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研究确定。

省级财政要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四、组织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在京有关单位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各地区和党中夹、国务院各部门在京外单位(少部门除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地方各级政府要全面落实保障贵责任,统筹安排和调度财政资金,确保有关工资及时足额兑现,坚决防止出现拖欠。

2018-2019-河北201X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实用word文档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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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河北201X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实用word文档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河北201X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我省发布201X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11%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政府批准,我省发布201X年工资指导线。

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基准线)为11%;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8%;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通知指出,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我省将合理安排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分类确定工资增长率。

各级人社部门及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工资指导线,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指导企业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工资指导线制定本单位具体工资增长方案,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及数额,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送相应人社部门备案,并纳入企业考核指标。

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达不到工资增长方案要求的,经营者年薪收入按同比例扣减。

具体类别为,应在工资指导线中线与上线安排工资增长的:经济效益好或者增长快;单位产品工资含量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工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大多数岗位工资水平低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或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

应在工资指导线下线与中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经济效益低速持续稳定增长;虽然企业当年经济效益增长快,但所处行业经济效益不稳定;企业人工成本状况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相当。

应在工资指导线下线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但发生亏损或效益下降;企业职工工资水平高于全省平均工资3倍以上;企业处于发展初期,现金流偏紧。

此外,受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大气污染治理影响,确因经济承受能力不足,不能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效益和经营状况合理调整工资水平。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智慧工厂2018-03-09 12:56:11薪酬管理制度管理1、目的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 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绩效、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2.2 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 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 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 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管理机构3.1薪酬管理委员会主任:总经理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3.2 薪酬委员会职责:3.2.1 审查人力资源部提出的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如年终奖、专项奖等)。

3.2.2 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4、制定依据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

(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5、岗位职级划分5.1 集团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集团总经理;二层级(B):高管级;三层级(C):经理级;四层级(D):副理级;五层级(E):主管级;六层级(F):专员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5.2 A、B、C岗位层级分别为八个级差(A1、A2、……A8),D、E岗位层级分为六个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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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公司工资调整方案 4
2018年公司工资调整方案
一、分配原则
总公司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效益优先、兼顾公平” 的按劳分配原则,打破原来事业单位的分配机制,建立适应后勤服务实体的分配机制,实行与档案工资脱钩的绩效工资制度,以充分调动总公司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学院提供更好的后勤
服务。

二、分配办法
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考核奖+效益工资
(1)基本工资:总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是工资收入中相对固定的部分,考虑到原来的工资状况,基本工资包括:1、职务工资;
2、职务津贴;
3、文明奖;
4、住房公积金;
5、护补;
6、能源补贴;
7、独生子女补贴;
8、女同志卫生费;
9、回补;10、地职增加部分。

扣除个人应负担的部分。

(2)岗位工资:根据各岗位的劳动(工作)技能、责任、强度和任务复杂程度等要素综合测定,进行分类列出岗序,以岗定薪岗变薪变。

岗位工资设4级(每级3档),(见附件)。

(3)考核奖:1、总公司全体成员实行月考核,每人每
月满分为100 分(只减分不加分),每分分值暂定为1.5 元;2、考核办法另定;3、根据各部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确定各部门考核奖总额,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发放考核奖。

(4)效益奖:职工每人每月平均效益奖可按一定数额预发,年终根据总公司收益及各部门完成任务情况再统一决算考虑。

确定各中心效益奖总额,各中心制定分配原则,经主管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班组长的效益奖一般可为所在部门职工平均效益奖的1.1-1.2 倍,各中心经理的效益奖,一般可为所在部门职工平均效益奖的1.3--1.8 倍,副总经理效益奖一般可为部门经理平均效益奖的1.5--2 倍;总经理的效益奖一般可为部门经理平均效益奖的2-2.5 倍。

三、几点说明
1. 若学院工资结构发生变化时,基本工资予以相应调整。

2. 寒暑假期间无实质性工作的,不发考核奖,效益奖发50%,上班人员根据实际出勤天数和完成工作情况按比例享受。

3.总公司根据效益情况每年留出适当资金作为总公司的发
4.饮食中心、工厂等部门分配办法由各部门根据具体经营情况自行确定,报总公司审批后实施。

附件1: 岗位设定与岗位工资
附件:
总公司岗位工资系数参考表
级别一档二档三档备注
一级200 220 240 见习、一般岗位
二级270 300 330 技术、管理、班组长岗

副经理、经理
三级
360 390 420
四级480 510 540 副总、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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