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标准版)
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2020)-
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2020)正文:----------------------------------------------------------------------------------------------------------------------------------------------------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2016年9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航道第三章港口与渡口第四章水路运输第五章船舶与船员第六章安全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水路交通秩序,保障水路交通安全,促进水路交通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航道、港口、渡口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水路运输经营、船舶与船员管理、水路交通安全管理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水路交通事业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安全畅通、生态环保、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路交通工作的领导,将水路交通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路交通工作协调机制,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与水路交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建设、养护和维护资金,支持和保障水路交通事业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水路交通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水路交通管理相关工作。
国家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维护和经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4.26•【文号】交办安监〔2017〕59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的通知交办安监[2017]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7年4月26日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科学准确界定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明确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制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等。
第三条本导则适用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公路、水路领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的编制工作。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机构包括公路、运政、港政、海事、航道(含船闸)、质监、交通公安、综合执法机构等。
第四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要求,明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的依据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规定、部门“三定”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水路交通安全常识
水路交通安全常识水路交通安全是指在河流、湖泊、海洋等水域进行交通运输时,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的一系列规定和常识。
水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在水域条件复杂、风浪大、能见度低的环境下,更需要加强安全意识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以下是一些水路交通安全常识,以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
1. 熟悉航线和水域:在水域中航行之前,要详细了解航线、水深、潮汐、岩礁等情况,避免发生碰撞、搁浅等事故。
2. 定期维护船舶:船舶是水上交通的工具,定期检查船体、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正常运作,以确保船舶的安全。
3. 注意天气预报:在航行前要关注天气预报,特别是风速、风向、浪高等信息。
遇到恶劣天气时,要尽量避免航行,以免造成危险。
4. 常备安全设备:船上必备的安全设备包括救生衣、救生圈、救生艇、火灾灭火器等,这些设备能在紧急情况下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5. 遵守航行规则:船舶在水上运行时,要遵守航行规则,限制船速、保持航道的安全距离等,减少事故的发生。
6. 防盗防火:船舶上要加装盗窃、防火设备,保护船上货物和财产的安全。
定期进行消防演习和应急预案训练。
7. 保持清醒和冷静:驾驶船舶时要保持头脑清醒和冷静,不饮酒、不吸烟,避免饱食过度或过度疲劳。
8. 避免超速超载:船舶超速和超载对安全极具威胁,因此必须掌握船舶的安全载重量和最安全的航速,并将其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
9. 监测和保护航道环境:进入或离开港口时,要注意监测和保护航道环境,避免撞击航道标志或其他船只。
10.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冷静应对,并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例如寻找避风港、向其他船只发出求救信号等。
11. 学习急救知识:学习基本的急救知识,例如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为伤员提供有效的救助。
12. 尊重海洋环境:在水域中航行时要尊重海洋环境,不乱扔垃圾,保持水域的清洁和生态环境的良好。
13. 学习游泳和水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时,具备游泳和水性能力可以大大提高自救的机会,因此学习游泳和水性至关重要。
(交通运输)国标内容公路水路运输精编
(交通运输)国标内容公路水路运输(交通运输)国标内容公路水路运输公路、水路运输GB/T14507—1993公路、水路货物运输气候环境条件GB/T14508—1993等级公路货物运输机械环境条件GB/T14509—1993水路货物运输机械环境条件GB/T17271—1998集装箱运输术语GB/T18225—2000水路客运术语GB/T4352—1984载货汽车运行燃料消耗量GB/T4353—1984载客汽车运行燃料消耗量GB/T7187.1—1987运输船舶燃油消耗量海洋船舶计算方法GB/T7187.2—2001运输船舶燃油消耗量长江船舶计算方法GB/T7187.3—2001运输船舶燃油消耗量内河船舶计算方法GB/T14951—1994汽车节油技术评定方法GB/T17751—1999运输船舶能源利用监测评价方法GB/T18566—2001运输车辆能源利用检测评价方法GB917.1—2000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命名、编号和编码GB917.2—2000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国道名称和编号GB/T919—2002公路等级代码GB/T920—2002公路路面等级和面层类型代码GB/T17784.1—1999货运和集拼汇总报文第1部分:联合国标准货运和集拼汇总报文GB/T17784.2—1999货运和集拼汇总报文第2部分:货运和集拼汇总报文子集—货物/运费舱单报文GB/T18016.1—1999实际订舱报文第1部分:联合国标准实际订舱报文GB/T18016.2—1999实际订舱报文第2部分:实际订舱报文子集订舱报文GB/T18017.1—1999订舱确认报文第1部分:联合国标准订舱确认报文GB/T18017.2—1999订舱确认报文第2部分:订舱确认报文子集订舱确认报文GB/T18156—2000海上国际集装箱货物交付单证GB/T18366—2001国际贸易运输船舶名称和代码编制原则GB/T18731—2002干线公路定位规则GB/T15233—1994包装单元货物尺寸GB7454—1987机动车前照灯使用和光束调整技术规定GB/T12303—1990海船声号器具的声压级测量GB/T12552—1990产业潜水最大安全深度GB/T16559—1996船舶溢油应变部署表GB16993—1997防止船舶货舱及封闭舱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16994—1997油码头安全技术基本要求GB17379—1998散装石油、液体化工产品港口储存通则GB17380—1998中国海区水中建(构)筑物标志规定GB17381—1998中国海区视觉航标表面色规定GB17422—1998液化气体船水上过驳作业安全准则GB/T18026—2000纸品装卸、储运安全要求GB18180—2000液化气体船舶安全作业要求GB18434—2001油船油码头安全作业规程GB/T18819—2002原油过驳安全作业要求GB/T5624—1985汽车维修术语GB/T8226—1987公路运输术语GB13392—19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T18833—2002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2419—1990集装箱公路中转站站级划分及设备配备GB/T11601—2000集装箱进出港站检查交接要求GB/T3798—1983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9—1983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技术条件GB/T5336—1985大客车车身修理技术条件GB/T15746.1—1995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整车大修GB/T15746.2—1995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发动机大修GB/T15746.3—1995汽车修理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车身大修GB/T16739.1—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1部分:壹类汽车维修企业GB/T16739.2—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2部分:二类汽车维修企业GB/T16739.3—1997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3部分:三类汽车维修业户GB/T18189—2000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274—2000汽车鼓式制动器修理技术条件GB/T18275.1—2000汽车制动传动装置修理技术条件气压制动GB/T18275.2—2000汽车制动传动装置修理技术条件液压制动GB/T18343—2001汽车盘式制动器修理技术条件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3563—1992滚筒式汽车车速表检验台GB/T13564—1992滚筒反力式汽车制动检验台GB/T18276—2000汽车动力性台架试验方法和评价指标GB/T18226—2000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4099—1983航海常用名词、术语及其代(符)号GB8244—1987救生艇筏饮用水GB/T10743—1989水运商务名词术语GB18436—2001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GB/T6551—1993船舶安全开航技术要求通信和导航GB/T11412.1—1989海上运输船舶安全开航技术要求总则GB/T11412.2—1989海上运输船舶安全开航技术要求甲板部GB/T11412.3—1989海上运输船舶安全开航技术要求轮机部GB13851.1—1992内河交通安全标志总则GB13851.2—1992内河交通安全标志标志GB/T13851.3—1992内河交通安全标志配备和安装GB14740—1993内河开式划桨救生艇GB16557—1996海船救生安全标志GB18093—2000航海日志GB/T15731—1995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6890.1—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总则GB/T16890.2—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沿海、长江干线客船GB/T16890.3—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远洋、涉外游览客船GB/T16890.4—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内河客船GB/T16890.5—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高速客船GB/T16890.6—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游览船GB/T16890.7—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港口客运站GB15215—1994全球海上遇险安全系统(GMDSS)数字选择呼叫(DSC)设备性能要求GB15216—1994全球海上遇险安全系统(GMDSS)搜救雷达应答器(SART)性能要求GB/T16725—1997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船用单边带收、发信机技术要求GB/T17424—1998差分全球定位系统(DGPS)技术要求GB/T13386—1992海洋营运船舶明火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T16558.1—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总则GB/T16558.2—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船舶设备分类及代码GB/T16558.3—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船舶维修保养的分级、标准周期代码及周期允差GB/T16558.4—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工作卡的格式及其栏目GB/T16558.5—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工作卡的首排及其表示方法GB/T16558.6—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船舶维修计划营运管理方法GB/T16558.7—1996船舶维修保养体系表格样式GB/T8487—1987港口装卸术语GB6944—19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1602—1989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GB14734—1993港口浮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T15626—1995散装液体化工产品港口装卸技术要求GB/T13145—1991机械式冷藏集装箱堆场技术管理要求GB14735—1993港口装卸用吊钩使用技术条件GB14736—1993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GB14737—1993港口装卸用链式吊索使用技术条件GB14738—1993港口装卸用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GB14739—1993港口装卸用纤维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GB/T14741—1993港口吸粮机技术条件GB/T14742—1993港口吸粮机试验方法GB/T14743—1993港口轮胎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4744—1993港口轮胎起重机试验方法GB/T14783—1993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5360—1994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试验方法GB/T15361—1994岸边集装箱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5362—1994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试验方法GB/T16562—1996港口高塔柱式轨道起重机技术条件GB/T16905—1997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试验方法GB17992—1999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安全规程GB18224—2000桥式抓斗卸船机安全规程GB/T18438—2001港口起重机验收试验规则GB/T18439—2001港口起重机稳定性基本要求GB/T18440—2001港口起重机技术性能和验收文件GB/T18441—2001港口起重机供需必备文件GB12521—1990空气潜水减压技术要求GB/T17870—1999减压病加压治疗技术要求GB/T17871—1999氮氧饱和或空气饱和空气巡回潜水减压程序GB16636—1996潜水员水下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17869—1999潜水员水下用电安全操作规程GB/T16560—1996甲板减压舱GB17868—1999加压舱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B18435—2001潜水呼吸气体GB/T17765—1999航标术语GB5863—1993内河助航标志GB5864—1993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GB15359—1994中国海区灯船和大型浮标制式GB4696—1999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12708—1991航标灯光信号颜色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T16311—1996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1797—1989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GB/T11798.1—2001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第1部分:滑板式汽车侧滑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11798.2—2001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第2部分:滚筒反力式制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11798.3—2001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第3部分:汽油车排气分析仪检定技术条件GB/T11798.4—2001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第4部分:滚筒式车速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11798.5—2001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第5部分:滤纸式烟度计检定技术条件GB/T11798.6—2001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第6部分:对称光前照灯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GB/T11798.7—2001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第7部分: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GB/T11798.8—2001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第8部分:摩托车轮偏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GB/T11798.9—2001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第9部分:平板制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14886—1994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GB14887—1994道路交通信号灯技术条件及测试方法GB/T18277—2000公路收费制式GB/T18367—2001公路收费方式GB/T18567—2001高速公路隧道监控系统模式。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12.10•【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9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水运正文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4年1月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根据2015年5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经营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内水路运输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是指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通航水域内使用船舶从事的经营性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第三条水路运输按照经营区域分为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按照业务种类分为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
货物运输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危险货物运输。
危险货物运输分为包装、散装固体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
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运输包括液化气体船运输、化学品船运输、成品油船运输和原油船运输。
普通货物运输包含拖航。
旅客运输包括普通客船运输、客货船运输和滚装客船运输。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具体实施有关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路运输经营者第五条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个人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
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水路交通运输安全
水路交通运输安全一、引言水路交通运输作为世界贸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水路交通运输安全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随着全球贸易的蓬勃发展和水上交通量的增加,水路交通运输安全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因此,重视水路交通运输安全,制定相关政策和采取有效措施,对于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的定义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是指水路交通过程中船舶、港口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安全,以及保障船舶、航道、港口等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和人员的安全。
三、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性1.人身安全:水路交通运输安全事关乘员的生命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保障水路交通运输安全可以减少船舶事故和溺水事故的发生。
2.商品运输安全:水路交通运输在全球贸易和物流中占据重要地位,将众多商品运输至各地。
保障水路交通运输安全可以降低商品被损坏或丢失的风险。
3.环境保护:水路交通运输安全不仅包括了船舶的安全,还包括了海洋环境的安全。
船舶事故可能会导致溢油、污染海洋环境,对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4.促进经济发展:水路交通运输是全球贸易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保障水路交通运输安全可以提高物流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四、水路交通运输安全存在的问题1.航行安全隐患:包括水文及天文因素、暴风雨、浪高、航道堵塞、航标缺失等,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船舶搁浅、碰撞出事等事故。
2.船舶老化和安全设备缺失:一些老旧船舶缺乏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救生艇、救生圈等。
船舶老化也会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
3.人瘟安全意识不足:一些船员可能缺乏必要的培训和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也可能存在疏忽大意、违章操作等问题。
4.监管不到位:一些地区的水路交通运输监管不够严格,相关部门对于船舶的检查和监管不够细致,导致安全隐患存在。
五、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的保障措施1.加强监管:提高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对船舶和航道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船舶和港口设施的安全。
水路交通运输安全
水路交通运输安全一、水上交通特点水路运输是指利用船舶、排筏和其他浮运工具,在江、河、湖泊、人工水道以及海洋上运送旅客和货物的运输方式。
水路运输按其航行的区域,大体上可划分为远洋运输、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三种类型。
远洋运输通常是指除沿海运输以外所有的海上运输,在实际工作中又有"远洋"和"近洋"之分。
水路运输具备以下优点:①可以利用天然水道,线路投资少,且节省土地资源;②船舶沿水道浮动运转,可实现大吨位运输,降低运输成本,对于非液体商品的运输而言,水运一般是运输成本最低的方式;③江、河、湖、海相互贯通,沿水道可以实现长距离运输。
但水路运输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如:①船舶平均航速较低;②船舶航行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如在冬季常存在断航之虞,断航将使水运用户的存货成本上升,这就决定了水运主要承运低值商品;③可达性较差,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不在航道上,就要依靠汽车或铁路运输进行转运,④同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水运(尤其是海洋运输)对货运的载运和搬运有更高的要求。
根据水路运输的上述特点,在综合运输体系中,水路运输的功能主要是:①承担大批量货物,尤其是散装货物运输;②承担原料、半成品,如建材、石油、煤炭、矿石和粮食等低价货物运输;③承担国际贸易运输,是国际商品贸易的主要运输工具之一。
近几年,我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已经发生多起安全事故。
2022年全国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735起,死亡和失踪463人。
2022年6月19日7时50分,XX市辖区涪陵区龙桥镇白拱码头长江水域一下行客船"涪陵10号"(船上共有65人),行至涪陵上游17公里处时,遇到局部浓雾,与一上行货船"江龙806号"发生碰撞,"涪陵10号"客船翻沉,船上人员全部落水,造成52人死亡。
2022年6月22日,开封兴华精细化工厂组织部分干部员工到黄河小浪底水库参观旅游,129人分乘济源市明珠岛旅游开发公司两艘游船到库区游览,晚8时,"明珠:二号"客船在行驶到距黄河小浪底大坝上游30公里处距张岭码头3公里处,突遇10至12级强风暴,客轮因风大浪急而倾翻,瞬间沉没,船上69人全部落水(其中65人是开封兴化精细化工厂到小浪底旅游的员工,另外3名导游,1名船工)。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标准
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运输行业在人们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交通运输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各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标准。
本文将从道路交通、水路交通和航空交通三个方面,阐述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一、道路交通道路交通是交通运输系统中最为常见的形式之一,因此其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性,要求如下:1.驾驶员要求:每位驾驶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遵守交通法规。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必须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和精神状态,避免酒驾和疲劳驾驶,以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
2.车辆要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了车辆的基本要求,包括年检、保养等。
所有车辆必须符合交通安全技术要求,并办理相关车辆手续。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确保各项安全设备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道路设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还规定了道路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标准。
道路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信号和道路线标等,应保持清晰明了。
同时,道路建设应考虑到交通流量、车辆类型和地理条件等因素,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流畅。
第二、水路交通水路交通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方式,其安全管理要求与道路交通有所不同。
以下是水路交通的安全管理规定:1.船舶检验:水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求所有船舶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
船舶的各项设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船员必须按规定持有相应的证书,确保航行期间的安全性。
2.航道维护:水路交通安全管理还要求对航道进行维护和疏浚工作,以确保船舶的安全通行。
航道标志和航行信号等设施应做到清晰明了,确保船舶能够正常遵循航行规则。
3.水上救助设备:水路交通安全管理还规定在水上进行救援工作时,必须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如救生衣、救生艇等。
船舶上的救生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查,确保其有效性。
第三、航空交通航空交通是最为快速和高效的一种交通方式,也是最需要高度安全管理的。
运输标准版水路货物运输的条款和条件
运输标准版水路货物运输的条款和条件《运输标准版水路货物运输的条款和条件》1. 引言本合同旨在规定运输标准版水路货物运输的条款和条件,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顺利运输。
本合同适用于在水路上运输的所有货物。
2. 交货方式2.1 货物将以装船交货方式进行运输。
2.2 装船应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和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3. 货物验收和装卸3.1 承运人将按照受运货物的性质和包装要求,妥善保管和运输货物,并确保货物的完好性和数量准确。
3.2 发货人应确保货物的包装符合运输要求,并按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进行装载。
3.3 收货人应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时进行验收,确保货物及时取走。
3.4 装卸期间,双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防止货物损坏或丢失。
4. 运费和支付方式4.1 运费将根据货物的重量、体积和运输距离来计算,并在合同签署时确定。
4.2 运费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信用卡支付或银行转账支付。
4.3 运费应在货物交付前支付,支付逾期将导致运输延迟或其他违约行为。
5. 运输责任和索赔5.1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应对货物负责,并承担货物损坏、丢失或延误的风险。
5.2 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丢失或延误,收货人有权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
5.3 索赔金额将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来确定,超出索赔金额的其他损失将不予赔偿。
6. 强制执行6.1 如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另一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诉。
6.2 在法律程序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将由违约方承担。
7. 不可抗力7.1 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政策变化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2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办法,以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8. 保密条款8.1 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8.2 本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交通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安全标准化达标细化指标
(交通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安全标准化达标细化指标广东省水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细化指标目录一、安全目标35分1、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10分┅┅┅┅┅┅┅┅┅┅┅┅┅┅┅┅┅┅┅┅┅┅┅┅┅2、中长期规划5分┅┅┅┅┅┅┅┅┅┅┅┅┅┅┅┅┅┅┅┅┅┅┅┅┅┅┅3、年度计划5分┅┅┅┅┅┅┅┅┅┅┅┅┅┅┅┅┅┅┅┅┅┅┅┅┅┅┅4、目标计划与15分┅┅┅┅┅┅┅┅┅┅┅┅┅┅┅┅┅┅┅┅┅┅┅┅┅┅┅┅二、管理机构和人员40分1、安全管理机构25分┅┅┅┅┅┅┅┅┅┅┅┅┅┅┅┅┅┅┅┅┅┅┅┅┅┅┅2、安全人员配备15分┅┅┅┅┅┅┅┅┅┅┅┅┅┅┅┅┅┅┅┅┅┅┅┅┅┅┅三、安全责任体系45分┅┅┅┅┅┅┅┅┅┅┅┅┅┅┅┅┅┅┅┅┅┅┅┅┅┅1、健全责任制35分┅┅┅┅┅┅┅┅┅┅┅┅┅┅┅┅┅┅┅┅┅┅┅┅┅┅┅┅2、责任制考评10分┅┅┅┅┅┅┅┅┅┅┅┅┅┅┅┅┅┅┅┅┅┅┅┅┅┅┅┅┅四、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70分1、资质5分┅┅┅┅┅┅┅┅┅┅┅┅┅┅┅┅┅┅┅┅┅┅┅┅┅┅┅┅┅┅┅2、法规20分┅┅┅┅┅┅┅┅┅┅┅┅┅┅┅┅┅┅┅┅┅┅┅┅┅┅┅┅┅┅3、安全管理制度15分┅┅┅┅┅┅┅┅┅┅┅┅┅┅┅┅┅┅┅┅┅┅┅┅┅┅┅┅4、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5分┅┅┅┅┅┅┅┅┅┅┅┅┅┅┅┅┅┅┅┅┅┅┅┅┅┅5、制度执行及档案管理15分┅┅┅┅┅┅┅┅┅┅┅┅┅┅┅┅┅┅┅┅┅┅┅┅┅┅五、安全投入40分1、资金投入30分┅┅┅┅┅┅┅┅┅┅┅┅┅┅┅┅┅┅┅┅┅┅┅┅┅┅┅┅┅2、费用管理10分┅┅┅┅┅┅┅┅┅┅┅┅┅┅┅┅┅┅┅┅┅┅┅┅┅┅┅┅┅┅六、装备设施110分1、设备设施管理50分┅┅┅┅┅┅┅┅┅┅┅┅┅┅┅┅┅┅┅┅┅┅┅┅┅┅┅┅2、安全防护设施设备35分┅┅┅┅┅┅┅┅┅┅┅┅┅┅┅┅┅┅┅┅┅┅┅┅┅┅┅3、通导设备管理5分┅┅┅┅┅┅┅┅┅┅┅┅┅┅┅┅┅┅┅┅┅┅┅┅┅┅┅┅┅4、备件物料工属具管理5分┅┅┅┅┅┅┅┅┅┅┅┅┅┅┅┅┅┅┅┅┅┅┅┅┅┅┅5、电器安全管理15分┅┅┅┅┅┅┅┅┅┅┅┅┅┅┅┅┅┅┅┅┅┅┅┅┅┅┅┅七、科技创新与信息化55分1、科技创新及应用40分┅┅┅┅┅┅┅┅┅┅┅┅┅┅┅┅┅┅┅┅┅┅┅┅┅┅┅┅2、科技信息化15分┅┅┅┅┅┅┅┅┅┅┅┅┅┅┅┅┅┅┅┅┅┅┅┅┅┅┅┅┅八、队伍建设90分1、培训计划10分┅┅┅┅┅┅┅┅┅┅┅┅┅┅┅┅┅┅┅┅┅┅┅┅┅┅┅┅┅┅2、宣传教育10分┅┅┅┅┅┅┅┅┅┅┅┅┅┅┅┅┅┅┅┅┅┅┅┅┅┅┅┅┅┅3、管理人员25分┅┅┅┅┅┅┅┅┅┅┅┅┅┅┅┅┅┅┅┅┅┅┅┅┅┅┅┅┅┅4、从业人员培训30分┅┅┅┅┅┅┅┅┅┅┅┅┅┅┅┅┅┅┅┅┅┅┅┅┅┅┅┅5、规范档案15分┅┅┅┅┅┅┅┅┅┅┅┅┅┅┅┅┅┅┅┅┅┅┅┅┅┅┅┅┅┅九、作业管理170分1、现场作业管理45分┅┅┅┅┅┅┅┅┅┅┅┅┅┅┅┅┅┅┅┅┅┅┅┅┅┅┅┅┅2、安全值班10分┅┅┅┅┅┅┅┅┅┅┅┅┅┅┅┅┅┅┅┅┅┅┅┅┅┅┅┅┅┅3、相关方管理5分┅┅┅┅┅┅┅┅┅┅┅┅┅┅┅┅┅┅┅┅┅┅┅┅┅┅┅┅┅┅4、装卸作业40分┅┅┅┅┅┅┅┅┅┅┅┅┅┅┅┅┅┅┅┅┅┅┅┅┅┅┅┅┅┅5、进出港作业管理20分┅┅┅┅┅┅┅┅┅┅┅┅┅┅┅┅┅┅┅┅┅┅┅┅┅┅┅┅6、消防管理25分┅┅┅┅┅┅┅┅┅┅┅┅┅┅┅┅┅┅┅┅┅┅┅┅┅┅┅┅┅┅7、防污染管理15分┅┅┅┅┅┅┅┅┅┅┅┅┅┅┅┅┅┅┅┅┅┅┅┅┅┅┅┅┅8、警示标志10分┅┅┅┅┅┅┅┅┅┅┅┅┅┅┅┅┅┅┅┅┅┅┅┅┅┅┅┅┅┅十、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45分1、危险源辨识25分┅┅┅┅┅┅┅┅┅┅┅┅┅┅┅┅┅┅┅┅┅┅┅┅┅┅┅┅┅2、风险控制20分┅┅┅┅┅┅┅┅┅┅┅┅┅┅┅┅┅┅┅┅┅┅┅┅┅┅┅┅┅┅十一、隐患排查与治理70分隐患排查35分┅┅┅┅┅┅┅┅┅┅┅┅┅┅┅┅┅┅┅┅┅┅┅┅┅┅┅┅┅┅┅隐患治理35分┅┅┅┅┅┅┅┅┅┅┅┅┅┅┅┅┅┅┅┅┅┅┅┅┅┅┅┅┅┅┅十二、职业健康25分1、健康管理10分┅┅┅┅┅┅┅┅┅┅┅┅┅┅┅┅┅┅┅┅┅┅┅┅┅┅┅┅┅┅2、工伤保险5分┅┅┅┅┅┅┅┅┅┅┅┅┅┅┅┅┅┅┅┅┅┅┅┅┅┅┅┅┅┅3、危害告知5分┅┅┅┅┅┅┅┅┅┅┅┅┅┅┅┅┅┅┅┅┅┅┅┅┅┅┅┅┅┅4、环境与条件5分┅┅┅┅┅┅┅┅┅┅┅┅┅┅┅┅┅┅┅┅┅┅┅┅┅┅┅┅┅┅十三、安全文化35分1、安全环境10分┅┅┅┅┅┅┅┅┅┅┅┅┅┅┅┅┅┅┅┅┅┅┅┅┅┅┅┅┅┅2、安全行为25分┅┅┅┅┅┅┅┅┅┅┅┅┅┅┅┅┅┅┅┅┅┅┅┅┅┅┅┅┅┅十四、应急救援85分1、预案制定30分┅┅┅┅┅┅┅┅┅┅┅┅┅┅┅┅┅┅┅┅┅┅┅┅┅┅┅┅┅┅2、预案实施20分┅┅┅┅┅┅┅┅┅┅┅┅┅┅┅┅┅┅┅┅┅┅┅┅┅┅┅┅┅┅3、应急队伍10分┅┅┅┅┅┅┅┅┅┅┅┅┅┅┅┅┅┅┅┅┅┅┅┅┅┅┅┅┅┅4、应急装备10分┅┅┅┅┅┅┅┅┅┅┅┅┅┅┅┅┅┅┅┅┅┅┅┅┅┅┅┅┅┅5、应急演练15分┅┅┅┅┅┅┅┅┅┅┅┅┅┅┅┅┅┅┅┅┅┅┅┅┅┅┅┅┅┅十五、事故报告调查处理50分1、事故报告15分┅┅┅┅┅┅┅┅┅┅┅┅┅┅┅┅┅┅┅┅┅┅┅┅┅┅┅┅┅┅2、事故处理35分┅┅┅┅┅┅┅┅┅┅┅┅┅┅┅┅┅┅┅┅┅┅┅┅┅┅┅┅┅┅十六、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35分1、绩效评定5分┅┅┅┅┅┅┅┅┅┅┅┅┅┅┅┅┅┅┅┅┅┅┅┅┅┅┅┅┅┅2、持续改进10分┅┅┅┅┅┅┅┅┅┅┅┅┅┅┅┅┅┅┅┅┅┅┅┅┅┅┅┅┅┅3、安全管理体系建设20分┅┅┅┅┅┅┅┅┅┅┅┅┅┅┅┅┅┅┅┅┅┅┅┅┅┅┅。
《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标准体系(2022年)》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标准体系(2022年)》的
范围及主要内容
《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标准体系(2022年)》范围主要包括综合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运领域与安全应急发展直接相关的技术、产品、服务和管理类标准。
标准体系包括基础通用标准、工程建设与运营安全标准、旅客运输安全标准、货物运输安全标准、应急管理标准、设施设备标准6个部分。
其中,基础通用标准包括术语、分类与代码两个方面;工程建设与运营安全标准包括勘察设计安全、建设施工安全、运营养护安全三个方面;旅客运输安全标准包括公路客运安全、水路客运安全、城市客运安全三个方面;货物运输安全标准包括公路货运安全、水路货运安全两个方面;应急管理标准包括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四个方面;设施设备标准包括安全标志标识、防护设施设备、应急设施设备三个方面。
标准体系共收录383项交通运输安全应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包括基础通用标准11项,工程建设与运营安全标准79项,旅客运输安全标准31项,货物运输安全标准105项,应急管理标准90项,设施设备标准67项。
其中,待制定标准110项,待修订标准41项,包括了工程设计安全风险评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应急资源配置管理等重点标准需求。
此外,标准体系还列出了与交通运输安全应急相关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安全行业标准和水利行业标准20项,以促进安全应急标准的协同实施。
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标准体系的修订实施将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工程建设与运营安全、旅客运输安全、货物运输安全、应急管理及设施设备标准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安全应急管理标准化水平,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运输标准版水路运输的要点和注意事项
运输标准版水路运输的要点和注意事项水路运输是一种重要的物流方式,其高效和经济的特点使其成为了许多企业和个人的首选。
然而,要确保运输过程顺利和安全,运输标准版水路运输的要点和注意事项必不可少。
本文将从货物包装、运输工具选择、环境保护以及法律合规等方面介绍水路运输的要点和注意事项。
一、货物包装在水路运输中,货物包装是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到达目的地的重要因素。
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和注意事项:1.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根据货物特性和运输要求,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如纸箱、木箱、塑料薄膜等。
2.包装防潮防震:由于水路运输环境湿度较高并且水上震荡较大,应采取防潮和防震措施,如使用防水包装材料、添加防震填充物等。
3.规范包装标识:在包装上标示货物的基本信息,如货物名称、重量、尺寸等,以便运输人员正确识别和操作。
二、运输工具选择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对于水路运输的安全和效率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建议:1.考虑货物特性:根据货物特性,选择适合的运输工具,如集装箱、散装船等。
散装船适用于大宗散装货物的运输,而集装箱适合于小件货物和规范包装的货物。
2.核实运输工具资质:选择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运输公司和航运公司,并核实其持有的运输证书和相关许可证件,以确保运输合法合规。
3.考虑运输路线和时间:根据货物的起运地和目的地,选择适合的运输路线和时间,以最大限度地缩短运输时间和降低成本。
三、环境保护在水路运输过程中,环境保护责任不容忽视。
以下是一些建议:1.合理利用集装箱:集装箱的重复使用可以减少能源消耗和废弃物的产生。
因此,在水路运输中尽量选择集装箱运输,并鼓励集装箱回收和再利用。
2.防止货物泄漏:货物泄漏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还可能对船舶和人员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在包装和装卸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货物泄漏的风险,防止污染水域。
3.遵守环境法规:在水路运输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国际和国内环境法规,如排放标准、废弃物处理等。
同时,积极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水路交通运输安全范本(2篇)
水路交通运输安全范本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是保障航行安全和维护船舶正常运营的重要保障,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本文将就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性、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应对策略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性水路交通运输是国家经济发展、区域合作和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的重要支撑力量。
水路交通运输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利益,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性:1. 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水路交通运输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水路运输事故发生常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因此,加强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
2. 促进经济发展水路交通运输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发展水路交通运输,可以实现资源的有效流动和区域经济的互联互通,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的保障对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3. 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水路交通运输是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开展水路交通运输,可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的统一和人民的团结,保护国家的独立和尊严,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存在的安全隐患尽管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性被广泛认可,但是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需要引起重视和解决。
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 船舶安全管理不到位一些船舶管理单位对船舶的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船舶的维护和维修工作存在漏洞,容易造成船舶在航行中的安全隐患。
2. 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一些从业人员对水路交通运输的风险和安全意识不强,存在安全意识淡薄、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容易引发事故。
3. 设备设施老化部分水路交通运输设备设施老化,存在安全隐患。
例如船舶通讯设备不齐全或不完好,船舶导航设备不精准等。
三、应对策略为了保障水路交通运输的安全,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应对策略。
主要包括:1. 加强安全管理各级政府和相关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水路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完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船舶的维护、维修和检验工作,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
交通运输运行规定要求标准
交通运输运行规定要求标准一、交通运输概述交通运输是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们的生产生活起着重要作用。
而为了确保交通运输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各个行业的规定、要求以及相关标准至关重要。
二、道路交通运输规定要求道路交通运输是最常见的一种交通方式,对交通流量的管理和安全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在道路交通运输方面,有以下规定和要求:1. 驾车人员应持有效驾驶证,严禁酒驾和超速行驶。
2. 道路交通标志应设置合理、明确,便于驾驶员理解和遵守。
3. 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运行应符合规定,以保障交通流畅和安全。
4. 道路交通事故应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流程。
三、铁路交通运输规定要求铁路交通运输以其快速、安全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长距离和集装箱运输。
关于铁路交通运输,有以下规定和要求:1. 铁路设备和铁路线路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运行安全。
2. 铁路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3. 铁路运输有关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规定和标准进行。
四、航空交通运输规定要求航空交通运输作为快速、远程的交通方式,对于长途旅行和国际贸易具有重要意义。
在航空交通运输方面,有以下规定和要求:1. 航空器的设计、制造和维护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ICAO)和相关国家的标准和要求。
2. 航空人员(如飞行员、空中乘务员、航行员等)的培训和资质认证应符合国际标准和要求。
3. 航空运输企业应根据国际航空安全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和风险评估。
五、水路交通运输规定要求水路交通运输在涉及大型货物和航海旅行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关于水路交通运输,有以下规定和要求:1. 船舶设计、建造和维护应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和相关国家的标准和要求。
2. 水路交通管理应严格把关航道的安全和航标系统的完善。
3. 水路运输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六、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规定要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对于缓解交通压力和改善出行条件具有重要作用。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个指标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指标考评内容、安全目标35 分、管理机构和人员 40 分1. 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2.中长期规划3.年度计划4. 目标考核1.安全管理机构考评要点①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②制定实现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的措施。
①制订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
①根据中长期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和年度专项活动方案,并严格执行。
①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②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③定期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并奖惩兑现。
①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领导小组),下属各分支机构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安委会职责明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②按规定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且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分值考评评价得分二一③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下属各分支机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三、安全责任体系45 分四、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70 分2.管理人员配备1.健全责任制2.责任制考评1.资质2.法规①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
②公司领导层设置专职海务和机务负责人。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全体员工安全职责明确,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到位;②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③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④其他负责人和全体员工实行“一岗双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生产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明确并落实到位。
①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定期考核和奖惩,公告考评和奖惩情况。
①《水路运输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
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年月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与养护第三章航道、港口保护第四章运输经营第五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六章促进发展与服务保障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运资源,维护水路交通运输秩序,保障水路交通运输安全,促进水路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路交通运输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路交通运输,包括航道、港口的规划、建设、养护与保护,港口经营和水路运输经营,水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应当遵循统筹协调、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安全畅通、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路交通运输工作的领导,将水路交通运输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提升航道、港口公用基础设施以及与港口配套的集疏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发挥水路交通运输的绿色节能优势,促进水路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具体负责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水路交通运输相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养护第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将航道、港口、水路运输发展和水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水路交通运输发展内容,统筹纳入本行政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支持和保障水路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第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贯彻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发展战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满足和保障水运发展、水路交通运输安全、防洪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需求,依据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依法编制航道、港口规划。
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路运输企业是指进行水路运输活动的企业。
水路运输是一种重要的交通运输方式,涵盖了航运、港口、船舶等多个领域,因此安全生产对水路运输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为确保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需要建立和遵守安全生产标准化。
首先,水路运输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这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等。
通过建立制度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都能清楚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有章可循。
其次,水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制定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包括船舶、码头、航道等各环节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
同时,要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行为。
只有严格执行安全标准,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三,水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在水路运输企业中,不同类型的员工都要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同时,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模拟演习,以检验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通过培训和演练,能够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水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控机制。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通过技术手段监控水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建立健全的检查和监控机制,可以保障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
最后,水路运输企业要积极参与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水路运输企业作为行业主体,应积极参与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安全发展。
通过参与标准化建设,可以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水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是确保水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手段。
水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控机制,同时积极参与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水路运输安全技术(2篇)
水路运输安全技术一、水运安全基础知识水运交通事故分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一般事故、小事故5类。
船舶重大隐患定义为:船舶由于严重违章,操作人员过失,机电设备故障或其他因素等,虽未直接造成伤亡或经济损失,但潜伏着极大险情,严重威胁船舶、人员安全及性质严重的重大隐患。
二、水运交通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分析概括起来,水运交通事故的发生,与外界条件、技术故障、不良的航行条件、导航失误等因素密切相关。
三、水运交通安全技术措施(一)船舶航行定位与避碰1、船舶导航与定位1)航向。
有3种:罗经直接指示的罗经航向、罗经误差修正的真航向、风流引起的航迹向。
测定船首方向的主要仪器包括磁罗经和陀螺罗经。
2)定位。
分为岸基定位和星基定位。
岸基定位包括肉眼利用罗经、雷达、劳兰C的双曲线导航系统。
星基定位包括天文定位和卫星导航系统。
2、船舶操纵与避碰自动操舵大致分为2类:一类为航向保持系统、另一类是航迹保持系统。
(二)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VTS由VTS机构、使用VTS的船舶和通信3部分组成。
其设备有:雷达监测系统、通信系统和计算机系统。
(三)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
报警、通信、寻位、播发海上安全信息。
(四)特种货物与危险货物运输管理1、重大件货物的装运管理我国规定,远洋运输中单件质量超过5t或长度超过9m;在沿海运输中单件超3t或长度超12m;国际规定,单件超40t或12m或高度、宽度超过3m。
2、危险货物运输与管理分为9大类:①爆炸品②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⑥有毒物质和有感染性物质⑦放射性物质⑧腐蚀品⑨杂类危险货物和物品。
危险货物的包装分为通用包装和专用包装2类。
通用包装适用于3、4、5类,专用包装使用1、6、8类。
按危险程度通用包装分为Ⅰ、Ⅱ、Ⅲ类。
Ⅰ类高危,Ⅱ类中危,Ⅲ类低危。
水路运输安全技术(2)是指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保障水路运输过程中人员、船舶和货物的安全的一种技术体系。
轮渡安全要求标准最新版
轮渡安全要求标准最新版背景轮渡是一种重要的水上交通工具,对于链接陆地的岛屿或者水路运输的物资和人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轮渡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各国政府对于轮渡的安全监管也非常严格,出台了一系列的安全要求标准。
最新版轮渡安全要求标准,是吸取前人经验和教训,结合新的科技手段和理念,因时而异、不断更新的产物。
本文将介绍最新版轮渡安全要求标准的主要内容。
轮渡安全要求标准最新版最新版的轮渡安全要求标准具有如下特点:1. 框架更加完善最新版轮渡安全要求标准的框架更加完善。
它涵盖了轮渡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轮渡的设计、生产、检验、维修、管理和运营等方面。
在不同的阶段,轮渡应遵循不同的标准,以确保整个过程安全可靠。
2. 技术要求更高最新版轮渡安全要求标准对于技术要求的要求更高,其中包括:(1)材料要求最新版的轮渡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轮渡材料应当具有良好的耐沉船性能、高强度、高韧性和高阻燃性。
(2)设计要求最新版的轮渡安全要求标准要求轮渡的设计应当满足航行水域的气候、洋流、涌浪等气象和海洋环境条件。
此外,轮渡还应采用多重防护设计,以防止撞击、翻覆等事故的发生。
(3)设备要求最新版的轮渡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轮渡应配备完备的安全设备,例如安全浮设、灭火设备、救生艇、救生衣等。
同时,需要保障安全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3. 管理要求更加严格最新版轮渡安全要求标准对于轮渡管理的要求也更加严格。
其中包括:(1)人员要求最新版轮渡安全要求标准要求轮渡船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试,具有合格的证书才能上岗。
此外,轮渡船员还需要经常接受培训和考核,以保障能够胜任不同等级的岗位。
(2)维护要求最新版轮渡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轮渡的维护工作应该由专业的保养团队完成。
可以在轮渡的生命周期中,定期对轮渡进行维护、检修、保养等工作,维护轮渡的良好状态。
结论最新版轮渡安全要求标准的出台,对于提高轮渡的安全性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轮渡的设计、制造、运营、管理等方面均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以确保轮渡在各种恶劣条件下能够保持良好的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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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标准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标准版)
一、水上交通特点
水路运输是指利用船舶、排筏和其他浮运工具,在江、河、湖泊、人工水道以及海洋上运送旅客和货物的运输方式。
水路运输按其航行的区域,大体上可划分为远洋运输、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三种类型。
远洋运输通常是指除沿海运输以外所有的海上运输,在实际工作中又有"远洋"和"近洋"之分。
水路运输具有以下优点:①可以利用天然水道,线路投资少,且节省土地资源;②船舶沿水道浮动运行,可实现大吨位运输,降低运输成本,对于非液体商品的运输而言,水运一般是运输成本最低的方式;③江、河、湖、海相互贯通,沿水道可以实现长距离运输。
但水路运输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如:①船舶平均航速较低;②船舶航行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大,如在冬季常存在断航之虞,断航将
使水运用户的存货成本上升,这就决定了水运主要承运低值商品;
③可达性较差,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不在航道上,就要依靠汽车或铁路运输进行转运,④同其他运输方式相比,水运(尤其是海洋运输)对货运的载运和搬运有更高的要求。
根据水路运输的上述特点,在综合运输体系中,水路运输的功能主要是:①承担大批量货物,特别是散装货物运输;②承担原料、半成品,如建材、石油、煤炭、矿石和粮食等低价货物运输;③承担国际贸易运输,是国际商品贸易的主要运输工具之一。
近几年,我国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已经发生多起安全事故。
2002年全国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735起,死亡和失踪463人。
2003年6月19日7时50分,重庆市辖区涪陵区龙桥镇白拱码头长江水域一下行客船"涪陵10号"(船上共有65人),行至涪陵上游17公里处时,遇到局部浓雾,与一上行货船"江龙806号"发生碰撞,"涪陵10号"客船翻沉,船上人员全部落水,造成52人死亡。
2004年6月22日,开封兴华精细化工厂组织部分干部职工到黄河小浪底水库参观旅游,129人分乘济源市明珠岛旅游开发公司两艘
游船到库区游览,晚8时,"明珠:二号"客船在行驶到距黄河小浪底大坝上游30公里处距张岭码头3公里处,突遇10至12级强风暴,客轮因风大浪急而倾翻,瞬间沉没,船上69人全部落水(其中65人是开封兴化精细化工厂到小浪底旅游的职工,另外3名导游,1名船工)。
经全力抢救,27人被救上岸(其中1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另有1人伤势较重),其余42人失踪。
共计43人遇难。
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原因一般包括:船舶工具因素、气候原因、人为因素。
超载、违禁出航、临危处置失误,是造成水上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例如:2000年"6•22"四川合江特大沉船事故。
2000年6月22日晨,合江县榕山镇建筑公司下属的"榕建号"短途客船,严重超载120人,从长江南岸金银沱起航开往榕山镇,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冒雾航行,不幸触礁沉没于长江,91人生还,130人葬身长江。
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据查,这起特大事故的原因是:洪水期间核定乘客定额为70人的榕山镇乡镇企业榕山建筑公司所属的"榕建号"严重超载,冒雾航行,驾驶员临危操作不当所致,是一起人为的
特大责任事故。
合江"6•22"事故发生后,共有26名省、市、县党政部门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名直接责任人被判刑。
时隔两年多,2000年"6•22"特大沉船事故的余痛未绝,2002年8月2日,四川省合江县再一次被忧伤所笼罩,与"6•22"事故的发生地相距仅有两公里左右的长江榕山段又发生一起特大沉船事故,40人落水,25人葬身江底。
又如1999年11月24日,山东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大公司)所属客轮船"大舜"轮,从烟台驶往大连途中在烟台附近海域倾覆。
船上304人(40名船员,264名旅客)中的22人(5名船员,17名旅客)获救,包括船长、大副和轮机长等船上主要船员在内的282人(男228名,女54名)遇难,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
究其原因是烟大公司对长期存在的车辆系固不良等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船舶多次违规装载问题被有关部门查出后仍然没有整改,致使船载车辆移位、相撞和翻倒的事故隐患频繁发生。
特别是在1999年10月17日"盛鲁"轮发生1人死亡、1人失踪、50多人受伤的重大沉船事故后,交通部为此专门在烟台
召开了两次现场会议,对其提出了严厉批评和明确要求,而烟大公司仍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在气象、海况恶劣情况下,船长决策和指挥失误,在紧急情况下船舶操纵和操作不当,车辆超载、系固不良,关键时刻没有启用应急舵,造成全船倾覆、沉船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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