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7涂料复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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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复验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涂料的复验项目、要求、方法及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民品使用的底漆、色漆、清漆和塑粉的入厂复验。
2 引用标准
GB2828.1-2003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1720-197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T 1721-2008 清漆、清油及稀释剂外观和透明度测定法
GB/T 1722-1992 清漆、清油及稀释剂颜色测定法
GB/T 1723-1993 涂料粘度测定法
GB/T 1725-2007 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GB/T 1726-1979 涂料遮盖力测定法
GB/T 1728-1979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30-1993 色漆、清漆摆杆阻尼试验
GB/T 1731-1993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性测定法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1743-1993 漆膜耐汽油性测定法
GB/T 1735-2009 色漆、清漆耐热性测定
GB/T 1740-2007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GB/T 1765-1993 漆膜耐湿热、耐盐雾、耐侯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GB/T 1743-1979 漆膜光泽测定法
GB/T 1750-1779 涂料流平性测定法
GB/T 1763-1979 漆膜耐化学试剂性测定法
GB/T 1764-1979 漆膜厚度测定法
GB/T 1769-1979 漆膜磨光性测定法
GB/T 1770-1979 底漆、腻子膜打磨性测定法
GB/T 1771-2007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GB 1922-2006 油漆及清洗用溶剂油
GB 2536-1990 变压器油
GSB 05-1426-2001 漆膜颜色标准样卡
GB 3186-200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 5208-2008 闪点的测定快速平衡闭杯法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6739-2006 色漆、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6742-2007 色漆、清漆弯曲试验(圆柱轴)
GB/T 9274-2007 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9750-1998 涂料产品包装标志
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的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GB/T 9761-2008 色漆和清漆色漆的目视比色
HG 2-569-1977 涂料酸价测定法
HG/T3343-1985 漆膜耐油性测定法
3 复验项目及要求
3.1 包装、标志
包装应完好,不得渗漏。
标志内容:注册商标,产品型号和中文名称(无型号产品可以只标名称)、色漆必须标明颜色名称、分装产品必须标明组分类别,产品标准号,净含量,生产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批次,有效贮存期(保质期)。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应包括标记、生产日期(年、月)、检验员代号等。
应在有效期内,且能在有效期内用完。
包装容器上,一般应标有简要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或附使用说明书。
3.2 粘度
应符合各漆种标准的技术要求(见各漆种标准或附录A)。
3.3 颜色
颜色应符合GSB 05-1426或企业标准的色卡要求。
3.4 漆膜附着力
应符合各漆种标准的技术要求(见各漆种标准或附录A)。
3.5 干燥时间
应符合各漆种标准的技术要求(见各漆种标准或附录A)。
3.6 硬度
应符合各漆种标准的技术要求(见各漆种标准或附录A)。
3.7 光泽
应符合各漆种标准的技术要求(见各漆种标准或附录A)。
3.8 柔韧性、弯曲试验
应符合各漆种标准的技术要求(见各漆种标准或附录A)。
3.9 流平性
应符合各漆种标准的技术要求(见各漆种标准或附录A)。
3.10 其它项目
涂料细度、涂料闪点、漆膜厚度、耐冲击性、耐水性、耐硝基性、耐汽油性、耐冲击性、耐候性、耐热性、耐湿热性、耐高温性、耐低温性等应符合各漆种标准的技术要求。
4 复验方法
4.1 包装和标志
用眼睛观看对照,应符合3.1的要求。
4.2 粘度
按GB/T 1723中乙法进行,应符合3.2的要求。
4.3 颜色
按GSB 05-1426制做试板,与色卡、样板对比,应符合3.3的要求。
4.4 漆膜附着力
按GB/T 1720、GB/T 9286进行,应符合3.4的要求。
4.5 干燥时间
表面干燥时间按GB/T 1728中乙法(指触法)进行,应符合3.5的要求。
实际干燥时间按GB/T 1728中丙法(刀片法)进行,应符合3.5的要求。
4.6 硬度
按GB/T 1730、GB/T 6739或按照附录A进行,应符合3.6的要求。
4.7 光泽
按GB/T 1743、GB/T 9754进行,应符合3.7的要求。
4.8 柔韧性、弯曲试验
按GB/T 1731、GB/T 6742进行,应符合3.9的要求。
4.9 流平性
按GB/T 1750甲法(刷涂法)进行,应符合3.10的要求。
4.10 其它项目
涂料细度、涂料闪点、漆膜厚度、耐冲击性、耐水性、耐硝基性、耐汽油性、耐候性、耐热性、耐湿热性、耐高温性、耐低温性等应按各性能对应的国标、企标或典型工艺进行,应符合3.11的要求。
5 复验规则和合格判据
5.1 采取抽验方式,按GB2828.1A一次正常抽验方案进行,一般检查水平为Ⅱ,合格质量水平AQL值为4.0。
5.2 合格供方供应的涂料仅按 4.1~4.8条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发现问题决定进行复验其它项目。
5.3 新材料或更换供应厂家时要按第4.1~4.11条的复验方法,对3.1~3.11条的复验项目及要求进行逐条复验。按GB2828.1抽样程序一次正常抽验方案进行,合格质量水平AQL值为2.5,一般检查水平为Ⅱ。
附加说明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