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
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近年来,随着全球海洋工程的快速发展,对于其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关注。
海洋工程的建设涉及到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水声环境等多个方面,在建设之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非常必要的。
一、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是在进行特定的开发项目前,对该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的过程。
评价的过程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选定、环境基础资料收集、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管理措施的制定等。
二、海洋工程的影响1. 海洋生态环境海洋工程的建设和运行对于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是难以避免的。
特别是,一些海洋工程项目还可能会对海洋生态系统的构成和功能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海底捞取矿产和石油开采等。
2. 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物多样性是海洋生态系统的核心。
许多海洋工程项目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海洋生物多样性,包括生物的栖息地、食物链、迁徙路线等。
3. 海洋水声环境海洋水声环境对于海洋生物的生存和繁殖至关重要。
但是,一些海洋工程项目可能会产生较大的水声污染,干扰海洋生物的正常生活。
三、1. 环境基础资料收集进行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先进行环境基础资料收集。
这包括海洋生态环境、海洋物理环境、气候环境、海洋地质和地形地貌等多个方面。
2. 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基于环境基础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对海洋工程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
3. 环境管理措施的制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果,制定合理的环境管理措施,以减少或防止海洋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这包括选择适当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方式、实施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等方面。
四、总结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是保障海洋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的需要。
只有在进行全面环境影响评价和制定合理的环境管理措施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海洋工程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海洋工程评价管理规定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为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海洋工程建设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洋工程的选址(选线)和建设应当符合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不得影响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或者损害相邻海域的功能。
第四条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依据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在开工建设前,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承担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第五条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政策确定的管理权限,审批相应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海洋工程可能造成跨区域环境影响并且有关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逐步推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线预受理和预审查,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和办理过程全公开。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部门网站上发布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应列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方式、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
第七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制定出台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规范。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 T19485-2004)
8.6 环境影响评价 ......................................................................28
9 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8
4.8 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12
4.9 污染与非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和建议 ....................................................13
4 总则.................................................................................6
4.1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6
9.7 环境影响评价 ......................................................................31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格式与内容 ......................32
7.2 环境现状调查 ......................................................................23
7.3 环境现状评价 ......................................................................24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的通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6.25•【字号】冀环规范〔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的通知冀环规范〔2019〕1号唐山市、秦皇岛市、沧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厅机关各处室、第三、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厅属各单位:为规范我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制订了《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6月25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行为,推进批准决策的公正、透明、科学、高效,保护管理相对人、公民、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文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批准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第四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单位须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环评文件报批。
第五条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依法受理环评文件后,遵循公开公正、限时办结原则,依法作出准予、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
海洋工程影响环境评价导则
海洋工程影响环境评价导则海洋工程,这个话题一听就让人觉得很浩大,对吧?像是啥海底隧道、海上风电场这些,好像离我们生活挺远的,但其实它们离我们一点也不远,可能就在你家附近的海域,或者说,正在悄悄地影响着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呢。
说实话,海洋是一个大宝库,海水里的鱼群、珊瑚礁、海藻,甚至是那些我们平时看不见摸不着的微小生物,它们共同组成了一个巨大的生态系统,而海洋工程,这个大动作如果做得不好,可能就会打乱这个系统。
所以,今天咱们就聊聊海洋工程和环境之间那点事,别看它是一个很专业的领域,但其实道理也挺简单的。
先说说海洋工程到底对环境影响啥。
嗯,咱们就拿最常见的海洋风电来说吧。
风电这东西,看起来好像是绿色能源,大家都说它能减少碳排放,保护地球环境。
但问题来了,风电场是建在海上的呀,它得在海里打桩、修设施、架塔,这些活动一来二去,难免对海底生物有影响。
比如说,一些喜欢在海底栖息的小动物,它们的家可能被破坏了,水下的生态也可能因此受损。
再比如,海上风电场要布置大量的电缆和基础设施,这些东西如果不处理好,可能就会让海水中的物质和污染物改变,进而影响到水质和生物的生存环境。
所以,搞这些工程时,得先看看,这些措施会不会对海洋生物带来不好的影响,搞不好一不小心,就会得不偿失。
除了风电,咱们海上石油平台也是一个大头。
大家都知道,石油平台是海上采油的重要设施,它一旦建成,基本上就很难拆除了。
虽然它能为我们提供源源不断的能源,但长期来看,它也会对周围的生态系统带来压力。
比如说,石油平台上往往会有一些废水、废气排放,虽然现在有不少技术可以减少这种排放,但总归是有影响。
平台周围的海域也有可能被污染,影响到附近的渔业资源。
所以,在建这种工程前,咱们得好好考虑一番,得确保这些活动不会让周围的环境负担过重,毕竟,咱们要的是可持续发展,不是牺牲环境来换取眼前的一点好处。
咱们聊聊海底隧道吧,这个东西感觉也是科技感满满的。
你想啊,海底隧道的建造要钻来钻去,尤其是在海底的岩层中穿行,这个过程中不小心就可能会破坏到海底的生态。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GB /T 1 94 85 - 20 04
9.5.2 经济损益分析方法 可 采 用 恢复和防护费用法、影子工程法、市场价值法、机会成本法、调查评价法等方法进行经济损益
海 洋 生 态环境影响预测可采用类比分析、生态机理分析、景观生态学等方法进行预测分析和定性描 述,或辅之以数学模式进行预测分析。 9.5 经济损益分析
生 态 环 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是建设项 日经济损益分析的一部分。 9.5.1 分析原则
生 态 环 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原则包括: — 突 出重点、兼顾一般,应对主要影响因子进行分析 ,对相关密切的一般影响因子适当进行综合
分 析 建 设项 目施工阶段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活动使海洋生境变化的定量程度 ,以 及由于此种变化导致生态因子的变化而使 自然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受到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分 析 建 设项 目生产运行阶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生产运行改变了的生态环境 区域空间格 局和水体利用的影响状况 ,以及由此而影响的海洋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范围和程度。
对 区 域 生态环境影响的预测内容应包括 :建设项 目所产生的各种干扰 ,对评价区域 内的生态环境是 否带来某些新的变化,是否使某些生态问题严重化,是否使生态环境发生时间与空间的变更,是否使某 些原来存在的生态问题向有利的方向发展等。
3级 评 价 项 目要对关键评价因子(如珍稀濒危物种、海洋经济生物等)进行预测 ;2级评价项 目要对 所有重要评价因子进行单项预测 ;1级评价项 目除了进行单项预测外 ,还要对 区域性全方位的影响进行 预测;有放射性核素评价要求的项 目除了进行 1级评价项 目的预测外,还应进行海洋生态遗传变异趋势 的预测 。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2014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2014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是指对海洋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所遵循的技术指导原则和方法。
2014年发布的这一导则旨在为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评价提供指导,以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得到合理评估和控制。
海洋工程项目包括海上风电、海底管线铺设、海底油气开发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对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环境产生影响。
因此,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是必要的,它可以评估项目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持续发展。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2014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评价范围和内容:明确评价的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如水质、水动力、底质改变等。
2. 评价指标和方法:确定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的海洋工程项目可能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和方法,如生物多样性指标、底质监测、水质模拟等。
3. 环境监测与评估:建立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监测和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4. 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对于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建立保护区、限制施工时段等。
5. 参与与沟通:鼓励公众和利益相关方参与环境影响评价过程,通过沟通和交流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发布和实施,为海洋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指导,有助于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同时,导则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也将随着海洋工程技术的发展和环境保护需求的变化而进行,以更好地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
海洋工程环境风险评价
➢ 定性分析方法
➢ 类比法、加权法和因素图分析法等
➢ 定量分析方法
➢ 事件树分析法、故障树分析法、道化学公司火灾、爆炸危险指数 法等
类比法
➢通过对国内外同类工程/装置事故资料的 收集、统计和分析,来确定工程建设及运 行过程中的最大可信事故及其概率。
➢在溢油事故统计分析中,应注意根据事故 的规模和类型进行分级分类统计分析。
➢ 环境风险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相互联系的
➢ 通常风险愈大,效益愈高。降低一种环境风险,意味着降低滚风 险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必须予以合理地协调。
C---Chezy系数;
Ex、Ey---离散系数,m2/s; K1---湍流扩散系数,m2/s。
溢油粒子模型 ---溢油输移过程
➢ 采用溢油粒子确定性方法。单个粒子在Δt 时段 内由平流过程引起的位移可用下式表述:
溢油粒子模型 ---湍流扩散过程
➢ 采用随机走步方法模拟端流扩散过程。 ➢ 随机扩散过程可采用下列公式表述:
➢ 其中项目的物质危险性和功能单元重大危险源按照《建 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和其它相关技 术标准的要求判定。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程序
➢风险识别阶段 ➢风险(源项)分析阶段 ➢后果计算阶段 ➢风险评价及管理阶段
环境风险评价内容
本法限制条件:液体在喷口内不应有急剧蒸发。
事故后果预测与分析
➢ 事故后果估算主要考虑泄露油品或其它化学品在海洋水 体中的弥散、漂移、风化的情况。
➢ 油品扩散模型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推荐的 “油膜扩展计算公式”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367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为加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制定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已于今年6月17日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七月一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海洋工程建设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洋工程的选址和建设应当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不得影响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或者损害相邻海域的功能。
第四条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环境保护标准,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有核准权的海洋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核准部门)核准。
第五条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根据海洋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可以分为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海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两种形式。
第六条下列海洋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一)需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或审批的海洋工程;(二)涉及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等特殊性质的工程;(三)海洋矿产、油气、海砂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四)50公顷以上的填海工程,100公顷以上的围海工程;(五)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风力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六)其他需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的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海洋工程可谓是风头正劲。
咱们的海洋,既是资源的宝库,又是生态的家园,然而,海洋工程在兴起的同时,带来的环境影响却也是不容小觑的。
你想啊,咱们如果不管不顾,真就有可能让美丽的海洋变成一个“垃圾场”,那可是得不偿失啊!于是,这就需要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来给我们把把关了。
你看,海洋工程的种类多得让人眼花缭乱,从海上风电到海洋石油开采,简直就像一个琳琅满目的商场,各种各样应有尽有。
每个工程项目背后,少不了要考虑对环境的影响。
就拿海上风电来说吧,虽然它是环保的代表,发电的时候不会冒烟,但在建造过程中,动土、搅水,难免会影响到海洋生物的栖息环境。
连小小的螃蟹都可能因为施工的噪音和搅动而“跑得无影无踪”,可见海洋的脆弱,真得让人心疼。
再说说海洋石油开采,哎,这可是个老大难问题。
石油这玩意儿,是咱们现代生活不可或缺的“燃料”,但开采过程中,难免会有泄漏的风险。
一旦发生,那可不是小打小闹,而是可能造成整个海域的生态崩溃。
想象一下,海面上漂浮着油污,鱼儿们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突然就变成了“油腻腻的小家伙”,那可就惨了!所以,这些环境影响评价,真的是为了海洋生物们的美好未来着想。
我们来聊聊评价的过程,这可是个讲究技术活儿的事儿。
专家们得深入现场,跟海洋打交道,观察那些小鱼儿、大海龟和美丽的珊瑚礁。
他们就像是海洋的侦探,认真调查每一个细节,确保工程不会对环境造成太大的冲击。
看他们在海滩上忙得不可开交,真是为海洋出了一份力。
海洋可不是一个人可以说了算的,大家都得参与进来,齐心协力,才能保护好这个大家庭。
不过,光靠专家们可不够,咱们每一个人都得提高环保意识。
你想啊,如果人人都只顾自己的利益,最后受伤的还是我们的海洋。
所以,大家在生活中也得多注意点,海洋不是“随便”的地方,咱们随便丢个垃圾,它可就跟着受罪,鱼儿们可不想和你共享那份“美餐”。
咱们的海洋需要每个人的爱护,像呵护自己的家一样。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国海规范〔2017〕7号)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为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海洋工程建设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洋工程的选址(选线)和建设应当符合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不得影响海洋功能区的环境质量或者损害相邻海域的功能.第四条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依据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在开工建设前,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承担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第五条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政审批改革政策确定的管理权限,审批相应的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海洋工程可能造成跨区域环境影响并且有关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逐步推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在线预受理和预审查,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和办理过程全公开。
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本部门网站上发布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服务指南。
服务指南应列明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方式、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内容。
第七条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制定出台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管理文件和技术规范。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行业技术标准《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编制组2012年6 月行业技术标准《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编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我国是世界上海洋灾害最严重、最频发的少数国家之一,海洋灾害对沿海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相当严重,已成为沿海开发规划实施和经济建设的制约因素之一。
近年来,超强台风、风暴潮、海浪、海冰等灾害频发,海平面持续上升,局部地面沉降量加大,海岸环境变化加速,而我国现行沿海大型工程防御海洋灾害的评价技术标准与海洋灾害风险面临的态势不相适应,严重制约着沿海经济社会的发展。
2011年日本“ 3?11”强烈地震引发海啸并导致严重核泄漏事故,引起了全世界对海洋灾害的强烈关注。
沿海国家纷纷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海洋灾害的防御。
我国沿海地区集中了核电、油气、石化等大型工程和人口密集的滨海城镇,也存在海洋灾害风险考虑不足、特别是海啸灾害风险设防薄弱等诸多问题。
因此,开展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是有效提高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和减少海洋灾害损失的关键技术方法之一,可为海洋灾害防御决策与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编制《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落实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对科学论证和评价沿海大型工程的海洋灾害风险,提出减轻或防御海洋灾害风险的对策措施,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促进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沿海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导则》的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防灾—1—减灾的要求,以保障沿海大型工程生产安全、减轻海洋灾害对生产和生活的威胁为目的,以海啸、风暴潮、海浪、海冰为海洋灾害要素,以成熟、实用的技术方法为依据,以实现业务化评价为运行模式,结合海洋灾害的特点,采取数据资料收集、补充勘察、分析计算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工程的海洋灾害设防技术参数和设防标准,分析判断工程的灾害风险脆弱性,提出预防或减轻海域灾害影响的对策措施。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04.11.17•【文号】国海环字[2004]503号•【施行日期】200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内容已被:国家海洋局关于调整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核准程序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9月29日,实施日期:2005年9月29日)废止*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海洋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月19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9日)废止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4]503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各分局:为加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明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申请和核准程序,规范海洋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局制定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进行海洋工程建设活动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有核准权的海洋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核准部门)核准。
第四条国家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核准下列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一)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海洋工程;(二)涉及国家海洋权益、国防安全、核设施等特殊性质的海洋工程;(三)海洋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海洋固体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工程;(四)50公顷以上的填海工程,100公顷以上的围海工程;(五)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的海洋工程;(六)因需要经批准调整海洋功能区划的海洋工程;(七)其他需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的海洋工程。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工作规程的通知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工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布日期】2018.04.23•【字号】鲁海渔〔2018〕65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工作规程的通知鲁海渔〔2018〕65号沿海市海洋与渔业局:现将《山东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2018年4月23日山东省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工作规程为规范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海洋听证办法》《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一、总体要求1.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围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其他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可视情况组织听证,听证结果作为核准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重要依据。
2.省级核准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由省厅组织听证。
3.听证材料按照一案一档的原则立卷归档。
市级组织的听证,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工作情况和听证统计报表报送省厅环保处。
4.组织听证不得向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员以及其他单位、个人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5.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入核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行政审批时限。
6、听证会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总数应当是单数。
7.省级组织的听证,听证主持人由省厅环保处派出,听证员由厅政策法规处、海域海岛管理处、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和省海洋咨询中心各派1人担任。
8.听证会设一名记录员,听证记录员主要负责听证笔录、听证联络通知工作、听证材料的整理和立卷、听证主持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与治理
海洋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评价与治理海洋工程建设是为了满足人们对深海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而进行的一系列活动,这些工程的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可能带来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与治理。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海洋工程建设活动可能导致的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科学预测和评价的过程。
在进行影响评价时,需要对拟建工程项目的规模、施工工艺、用地等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其是否对海洋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首先,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对海洋生态环境进行全面调查与评估。
该评估包括水文地形特征、海洋生物多样性、水质状况等方面的调查,以了解当前环境状况和敏感性区域的分布。
通过对生态系统的评估,可以确定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潜在影响。
其次,环境影响评价需要进行准确的环境影响评估。
在这一步骤中,需要利用专业的评估模型和技术手段,对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海洋生态环境的变化进行模拟和预测。
同时,还需通过长期跟踪调查与监测,进行实地采样和数据分析,以验证评估模型的准确性。
这样可以提供科学依据,确定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严重程度。
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依据下,应采取相应的环境治理措施。
环境治理是对环境问题的综合解决和修复过程。
在海洋工程建设过程中,以下几个环境治理措施对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尤为重要。
首先,合理设计工程建设方案。
在工程建设规划与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周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对生态系统的破坏。
比如,在港口建设过程中,可以考虑建立生态滩涂,以提供栖息地和保护渔业资源。
其次,采取适当的施工技术和工艺。
合理选择施工技术和工艺是减少工程对环境的破坏的重要手段。
例如,可以采用环保型的施工设备,减少噪音和废气排放,同时控制施工期限,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干扰。
此外,环境监测与管理也是环境治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系统,及时记录和收集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数据,及时调整和采取补救措施。
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计划,加强环境管理与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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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行业技术标准《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编制组2012年6月行业技术标准《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编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我国是世界上海洋灾害最严重、最频发的少数国家之一,海洋灾害对沿海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相当严重,已成为沿海开发规划实施和经济建设的制约因素之一。
近年来,超强台风、风暴潮、海浪、海冰等灾害频发,海平面持续上升,局部地面沉降量加大,海岸环境变化加速,而我国现行沿海大型工程防御海洋灾害的评价技术标准与海洋灾害风险面临的态势不相适应,严重制约着沿海经济社会的发展。
2011年日本“3?11”强烈地震引发海啸并导致严重核泄漏事故,引起了全世界对海洋灾害的强烈关注。
沿海国家纷纷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海洋灾害的防御。
我国沿海地区集中了核电、油气、石化等大型工程和人口密集的滨海城镇,也存在海洋灾害风险考虑不足、特别是海啸灾害风险设防薄弱等诸多问题。
因此,开展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是有效提高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和减少海洋灾害损失的关键技术方法之一,可为海洋灾害防御决策与管理提供基础依据。
编制《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是落实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的具体要求,对科学论证和评价沿海大型工程的海洋灾害风险,提出减轻或防御海洋灾害风险的对策措施,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促进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沿海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导则》的编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和防灾—1—减灾的要求,以保障沿海大型工程生产安全、减轻海洋灾害对生产和生活的威胁为目的,以海啸、风暴潮、海浪、海冰为海洋灾害要素,以成熟、实用的技术方法为依据,以实现业务化评价为运行模式,结合海洋灾害的特点,采取数据资料收集、补充勘察、分析计算与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法,依据工程的海洋灾害设防技术参数和设防标准,分析判断工程的灾害风险脆弱性,提出预防或减轻海域灾害影响的对策措施。
《导则》主要内容包括:分析和评估海啸、风暴潮、海浪和海冰致灾因子的特征,分析多灾种叠加及次生灾害风险评估方法的成熟度,提出评价大型工程风暴潮、海啸、海浪和海冰灾害风险的技术方法,提出改进大型工程海洋灾害设防技术参数和预防措施的对策建议。
二、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计划项目编号、参加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等)1、任务来源、计划项目编号和参加单位任务来源: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2年海洋预报减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海预字,2012,279号),计划项目名称:重大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技术标准。
标准的编制任务由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承担,国家海洋预报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相关技术单位参加编制。
2、主要编制工作过程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与参加单位于2011年7月组成了标准编制组,着手开展编制工作。
标准编制组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要求,拟订了工作计划,开始资料收集、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大纲编写、初稿编写等项工作。
2011年底前年陆续收集了国内外有关海洋灾害风险评价资料和数据,特别是沿岸核电工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工程、沿岸石化炼化工程和沿岸大型海堤防护工程—2—方面的资料;收集了相关的技术标准,包括《海洋预报和警报发布》、《海洋灾害调查技术规范》、《海滨观测规范》、《海洋监测规范》、《核电厂抗震设计规范》、《海港水文规范》、《堤防工程设计规范》、《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规范》、《钢结构设计规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导则》、《火力发电厂水工设计规范》、《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港口工程混凝土设计规范》、《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海上平台场址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港口工程荷载规范》、《港口工程地质勘察规范》、《港口工程地基规范》、《港口工程桩基规范》、《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海岸与河口潮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波浪模型试验规程》、《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冷却水工程水力、热力模型试验规程》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
编制组在对上述资料、文献进行分析、对比、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以往的海洋灾害分析、评估和海洋工程调查评价经验,初步拟订了《导则》编制大纲,于2011年8月召开了专家讨论会。
同时,先后征求了大连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交通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所、中海石油研究中心等单位有关专家的意见,就大纲及具体范围、内容等问题进行了咨询、讨论和修改。
编制组在充分考虑各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编制大纲,于2011年9月在北京召集了编制组成员工作会议,就工作内容和编制分工进行了讨论,明确了编制工作要求。
—3—2011年2月至5月,编制组先后召开了5次专家讨论会,就《导则》初稿编制中的具体技术问题开展了充分研讨,《导则》编制经历了十余次的反复修改和完善,于2011年6月形成了初稿。
3、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王健国,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导则修订的大纲起草,第1章至第4章、第5章、第6章、第8章、第9章和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E的起草、修改,负责、初稿汇总、修改等工作。
潘新春,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负责第2章、第3章、第5章、附录B的起草、修改。
向友权,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负责导则修订的大纲起草,第1章至第4章、附录A的编制、修改。
叶琳,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负责第6章、第7章、附录B的起草、修改。
许富祥,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负责第6章、第7章、附录C的起草、修改。
陈国森,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第4章、第5章的起草、修改。
牟林,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负责第7章、附录E的起草、修改。
李鸣,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负责第3章、第6章、附录A的起草、修改。
三、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1、标准编制原则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是建立在物理海洋学、海洋观测预报学和海域工程学等学科基础上的、具有鲜明实用特征的科学技术方法,是人类可持—4—续开发利用资源,发展海洋经济的前提和保证条件之一;它是综合应用海洋科学各分支学科知识,结合社会、法律、经济因素,预防和减轻海域灾害风险的一门综合性的新兴实用技术。
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遵循的技术原则包括:1.遵循自然规律,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海洋灾害及其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灾害损失;2.按照海洋灾害属性、分布特征和规律,科学确定沿海大型工程的海域灾害脆弱性和风险程度;综合考虑海洋灾害的危害程度,客观、科学分析和评价海洋灾害对沿3.海经济社会发展、工程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为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4.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应服务于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保障沿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海洋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为目标;5.充分注重评价技术方法的普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采纳和集淬成熟的技术方法;认真吸纳修改意见和建议;6.求实创新,博采众长,萃取和吸纳国内各相关行业在海洋灾害预测预报、防灾减灾等方面获取的成熟的评价技术和方法;7.总体上体现技术标准的作用:一定要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要与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湘适应的原则,不盲目追求技术指标、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法的最前沿、最热点和最高水平。
8.《导则》的编制,采用专题调研,资料收集、大纲起草、初稿起草、征求意见稿起草和征求意见、送审稿起草和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报批稿的方法;同时,在大纲编写至报批稿形成的各阶段,都采用国内行业专家审查把关的技术路线。
—5—2、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依据(1)风险评价内容的总体要求沿海大型工程海洋灾害风险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重现期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超设计重现期水位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海啸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工程设计重现期状况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工程超设计重现期水位状况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工程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状况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工程海啸状况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工程灾害和次生灾害危险性和损害评估;发生海洋灾害时工程对周边其他海洋工程或区域的影响分析评价等内容。
通过上述分析评价内容,阐述工程的海洋灾害风险脆弱性,评估防御能力极其安全性。
(2)海啸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与评价依据日本311大地震的海啸经验教训,开展我国近海海啸状况下海洋灾害风险的分析评价是是否必要的。
主要内容包括:分析海啸特征值(波高、波长、周期、持续时间、行进速度等);分析海啸与多风、浪、潮叠加与叠加频率;分析与评估工程附近的海平面变化、地面(工程)沉降参数;预测分析海啸灾害特征;分析海啸灾害危险性与风险;海啸状况下工程次生灾害损害评估;工程防御海啸灾害的建议与对策。
(3)关键分析评价参数的评估、评审超设计重现期水位、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等状况下的设计重现期、设计参数、多种极端自然事件叠加内容与频率、分析预测方法等,是海洋灾害风险分析、评价的关键参数,需要通评估、评审后,作为工程超设计重现期水位、可能的增减水极值水位等状况下分析与评价的依据。
—6—工程海啸灾害下海啸特征值(波高、波长、周期、持续时间、行进速度等)的分析、预测;工程设计基础数据资料代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海平面变化、地面和工程沉降等关键数据的分析、取值,也需要通过评估、评审后使用。
(4)设计重现期状况下灾害防御能力分析与评估设计重现期状况下工程防御海洋灾害能力,是分析评价的重点。
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工程基本概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性质、规模及地理位置;工程的建设内容、平面布置、主要防御设施的结构和尺度;明确工程的主要防护设施与结构现状,包括防护工程的外形外貌现状,防护工程结构和块体现状,防护设施设备现状,防护堤坝顶高程,取排水建(构)筑物现状、安全防护设施现状等;工程采用的设计基础数据资料收集,包括设计采用的气象、海浪、风暴潮、海冰等数据资料;设计重现期状况下设计基准和相关设计参数分析,包括工程(厂址标高防波堤、护岸、取排水建(构)筑物、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设防设计基本参数和特征;工程主要防护结构的设计重现期、设计依据和设计参数等;设防工程设计的变化情况等;工程采用的设计基础数据资料评估,包括设计采用数据资料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分析;工程的主要防护设施安全性分析与评估,包括防波堤、护岸基础的稳定性,结构和护面块体的稳定性分析,取排水建(构)筑物基础设施的完整性分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维修、保全状况分析;防御海洋灾害的设备、材料、工具现状等;工程设防设施设备的安全评估,包括工程现有安全防护工程和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评估;设计重现期状况下工程海洋灾害防御能力评估;工程防御设计重现期状况下海洋灾害的建议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