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产业保护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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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第二节: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思想的内容
❖ 1、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和时间。P36 ❖ 2、汉密尔顿主张只是对本国能生产的但是竞
争力弱的同类进口商品实施严厉的限制进口 政策,而不是对一切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或 者禁止进口。
第二节、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三、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和政策 李斯特(1789~1846年)是19世纪德
第二节、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 二、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思想 ❖ 汉密尔顿(1757~1804年)是美国独立后的第
一任财政部长。当时美国经济仍处于殖民地经济形 态,产业结构以农业为主,工业则处于十分落后的 水平。为了保护和促进制造业的发展,汉密尔顿于 1791年12月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制造业的报告》, 系统阐述了要使美国经济独立,必须保护和发展制 造业,并明确提出实行保护关税政策的主张。
第二节、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 五、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评价
❖ A、推动了德国工业经济的发展 ❖ B、对发展中国家制定外贸政策有积极影响 ❖ C、不同国家经济发展具有特殊性的观点具有积极
意义,生产力论包含非物质因素的观点是一大创新 ❖ D、经济发展阶段划分标准太片面 ❖ E、过分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
4、反对自由放任,主张国家对经济的干预。 认为要想发展生产力,必须借助国家的力量。
第二节、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5. 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学说及政策主张
李斯特认为,一国的经济发展及生产力水平的 提高,最重要的是依靠工业的发展。因此,他 主张:对处于农工业时期的国家,必须通过高 关税甚至限制进口等措施对本国的幼稚工业特 别是大宗消费品工业实行保护,但不是无限期 的保护,以30年为限;对发展工业所需的机器 和技术,则应减免进口关税;而农业本身是天 然有充分保护的,是不怕国外竞争的,因此对 农业不需用关税进行保护。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1825年,他因抨击时政遭迫害,不得不离开德国, 移居美国。在美国,他受到美国经济学家汉密尔顿 的著作和美国保护关税制度实践的影响,加深了他 的保护主义的信念。他在美国曾印行国民时报并在 报上不断发表文章,阐述关于贸易政策原则的观点。 1832年,他以美国驻莱比锡领事身份回到德国。 1846年11月30日自杀身死。他的主要经济著作有 《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1827)、《政治经济学 的国民体系》(1841)、《德国政治经济的国民统 一》(1846)。
C、保护幼稚产业,要有利于要素利用率的提高。开 发一种新的产业,也就意味着引进一种新的生产函数。 如果一种幼稚产业在保护下成长起来以后,能对其密集 使用的要素加以大规模的节约,从而能在既定的资源下 维持其产量的增长,那么该产业就能实现自给甚至出口。 此外,各种保护措施本身不可能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根 本效果,但它们对贸易关系的干预,可以作用于市场、 资本、技术、资源等因素,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 李斯特主张经济落后国家应实行贸易保护政策, 以抵御外国竞争,促进国内生产力的成长。根据 德国的生产力状况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应平衡或协 调发展的原则,李斯特具体提出保护幼稚产业理 论,并认为实行关税制度是保护国内市场的主要 手段。
• 把各国的经济划分为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业时 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和农工商业时期这样 五个阶段,认为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上一国要采 取不同的贸易政策。
(2)保护手段。应以关税保护为主,这是抵御外国 竞争,促进国内生产力成长的必要手段。即使在实行 保护关税制度初期,由于没有廉价原料和机器设备, 企业生产成本可能增加,不利于增加利润,也不利于 消费者,却可以保护国内市场,有利于国内民族资本 成长,有利于生产力发展,而且在生产力发展之后, 反过来又会促进生产成本的降低,服务于消费者利益, 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和财富增长。“必须牺牲眼前利 “ 益,使将来的利益获得保障。” 使将来的利益获得保障。

第十章_贸易保护的理论

第十章_贸易保护的理论

二.国内市场失灵论 1.怎样确定这种社会利益从而选择好有正外部
性的行业进行保护
2.保护手段的选择
Government Policies towards Externalities
A.C. Pigou: Tax-or –subsidy approach
Ronald Coase:
Coase Theorem: If there are zero transaction costs, the efficient outcome will occur regardless of legal entitlement. If the property owners and the influencers can deal costlessly, it does not matter FROM AN EFFICIENCY STANDPOINT who has the legal "right."
国际储备主要具有以下四大功能或作用:
第一,外汇储备可以抵补贸易赤字,并保持一国 必要的、正常的进口能力。
第二,保有一定的外汇储备,是一国对外借债与 偿债的信用担保与物质保证。
第三,外汇储备是一国政府干预本国外汇市场、 调节本币汇率的有力武器。
第四,在国家经济动荡或是遇上战争灾难时,外 汇储备将是一国最后的战略储备。
(一)超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
1、保护的对象扩大了,从幼稚产业扩大到所以其他产业。 2、保护目的的变化了,巩固和加强对国外市场的垄断。 3、保护方式的变化,从防御性限制进口到进攻性扩张。 4、保护的阶级利益变化,保护大企业和资产阶级的利益。 5、保护措施的变化,从唯关税转变为多样化的措施。
(二)贸易乘数理论
内,与中国进行交涉,解决盗版问题, 要求贸易办公室将中国列为知识产权优 先监管对象,这最终有可能导致美国对 中国的贸易制裁。他们援引国际调查公 司的数据,声称中国的盗版每年给美国 造成240亿美元的损失,而美国全年的损 失不过500亿美元。

浅谈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及其应用

浅谈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及其应用
首先,是幼稚产业保护 期限的确定问 题。一方面,确定其为幼稚产业的 时间起 点需要结 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一些产业 部门在未来可能会具有比较优势甚至绝对 优势, 但放在现在来大力发展, 往往会由于 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或者规章制度的不完 善导 致预期效果难 以实现, 甚至带 来职工 福利水 平下降等负面效应。所以在选择保 护的产业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和文化 发展水平, 对于暂时不具备发展条件的, 宁 可从国外 进口产品也不要盲目上马。另一
此外,政府部门作为幼稚产 业保护政 策主导的力 量,应当加强保护过程中的监 管。一方面,政府需要对处于保护期内的 幼稚产业实行必 要监管,督促其在政府 的 帮助下正当 利用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政 府需要对幼稚产业保护阶段的企业提供一 定的技术支 持,在运用政策、和产业发展 两个方面提 供技术上的支持,努力 提高生 产效率带领企 业不断发展。
三、幼稚产业保 护论的应用 从理论上看,幼稚产业保护论具有充
分的合理性,它将贸易保护着眼于资源的 动态优化配置, 考虑的是经济成长的长远利 益。然而在现实中,对幼稚产业进行贸易 保护的综合经济效应却是不确定的。因此, 在正确确定,合理选择幼稚产业的基础上, 正确应用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才是最大 可能达到幼稚产业保护目的的关键所在。
方面,对于达到保护目的,生产水平达到 预期指标的 产业,要果断的结束对 其作为 幼稚产业的 保护。保护幼稚产业的 最终目 的是 提高其国际竞 争力,一旦达 到目的, 就应该撤销 保护政策。设定适当的保 护期 限,可以激励被保护产业充分利用保护期 内 的优 惠条 件提高 生产 效率 ,增 强竞 争 力,有效避 免了“老态龙钟的幼稚产业”的 出现,并且促进了幼稚产 业更新,进一 步 带动整个国 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升级。

第四章三节保护幼稚

第四章三节保护幼稚

3. 保护手段:关税
保护关税制度要分阶段渐进实施 4.保护的程度
对制成品收高关税;对奢侈品征收较高关 税;对机器设备征收低关税或免税。 。
5.保护时间:最高为30年争力的逐渐提高而逐 步降低,乃至取消。
三、意义及局限性 (一)进步意义 1.建立了贸易保护完整的理论体系。 2.保护幼稚工业理论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 3.对德国工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4.对发展中国家外贸政策制定起了积极作用。 (二)缺陷 1.很难准确界定幼稚工业。 2.通过限制进口的手段来保护幼稚工业还可
能付出社会代价
第三节 保护幼稚产业论
一、历史背景
1.德国的生产力发展落后于英国。
2. 李斯特1841年出版《政治经济学的国民 体系》提出保护幼稚产业论
二、基本思想内容
(一)生产力理论。自由贸易理论不利于德 国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是决定一个国家 兴衰存亡的关键,只有生产力提高了,才 能获得更多财富。
(二)经济发展阶段论。 1.即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
农工业时期和农工商时期。 2.不同阶段的贸易政策不同 (1)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及农业时期,
应实行自由贸易; (2)到农工业时期,则应实行保护贸易,以保
护幼稚工业; (3)在农工商时期,财富和力量已达到最高点,
可再恢复自由贸易。 (三)反对古典自由贸易理论的自由放任,
主张国家干预经济。
(四)政策主张 1.保护贸易的目的
发展本国幼稚工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2.保护贸易的对象
幼稚工业;即新兴的、面临国外有力竞争并具有 发展前途的工业。 保护对象的几个条件: (1)幼稚工业才需保护; (2)保护的条件。在被保护工业产品价格低于进口 并能与外国产品竞争时,不再需要保护,或者被 保护工业在适当时期内还不能发展起来时,也不 再保护。; (3)工业虽然幼稚,但无强有力国外竞争者时,不 需要保护; (4)农业不需要保护。

课件-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课件-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2、对民机型号投资或直接给予资金支持
美国政府自1993年以来给予波音公司共计230亿美元的间接补 贴,其中2003年波音的大型民机业务就获得了高达27.4亿美元的 各种补贴;在B7E7项目上,波音公司更是利用了多项政府补贴, 占项目启动资金的41.6%。
欧洲各国政府通过"可收回的发起投资"来资助民机制造商的。 欧洲国家(法国、德国、西班牙和英国)给工业企业提供低息或 无息贷款。据估计,从1980~1989年间,空客各个成员公司获得 的政府间接支持总计约42亿美元;在A380客机项目上,空客被指 责获得了法、德、英、西等四国提供的65亿美元的补贴。
2.保护手段:关税 3.保护程度:对不同行业采取不同程度的保护 4.保护期限:非永久,最长30年
因此,他提出的保护对象有几个条件 : ① 幼稚工业才需保护 。② 在被保护的工业得到发展 ,其产品 价格低于进口同类产品并能与外国竞争时,就无需再保护,或者 被保护工业在适当时期内还不能扶植起来时,也就不需再保护 。 ③ 一国工业虽然幼稚,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竞争者,也不需要保 护。④ 农业不需要保护。
同样,日本在研制YS-11支线飞机时,政府拥有项目主体-日本飞机制造公司(NAMC)55%的股份,日本政府在开发阶段,出 资42亿日元,占资本金的54%。
3、对民机企业投资注股
巴西政府不仅直接出资,对巴西航空工业公司实行控股,而且 于1969年颁布法令,允许巴西各企业用本该上缴国家的1%的税收 购买巴西航空工业公司的股票,以鼓励国内其他资金投向民机产 业。仅这项规定就使该公司每年获得2000万美元左右的投入。
后人对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论的扩展
1.穆勒-巴斯塔布尔-肯普标准 2.小岛清标准
穆勒-巴斯塔布尔-肯普标准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什么是幼稚产业理论?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什么是幼稚产业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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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幼稚产业保护主义作为一项政策建议也不无争议,和其他与贸易保护主义有关的经济学原理一样,它也常常被利益寻租者所滥用。

此外,即使对幼稚
幼稚产业保护主义作为一项政策建议也不无争议,和其他与贸易保护主义有关的经济学原理一样,它也常常被利益寻租者所滥用。

此外,即使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出发点并不坏,一国政府也很难判别究竟哪些产业应当受到此种保护。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什么是幼稚产业理论?
核心观点与发展
该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一国处于发展初期的产业,往往不具备国外其他发展较早的公司所具备的那种规模经济,因此需要对其予以保护,直至这些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的产业获得类似的规模经济能力。

评价
尽管如此,幼稚产业保护主义作为一项政策建议也不无争议,和其他与贸易保护主义有关的经济学原理一样,它也常常被利益寻租者所滥用。

此外,即使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出发点并不坏,一国政府也很难判别究竟哪些产业应当受到此种保护;并且相较于国外的同类竞争者,这些“幼稚”产业可能永远也“长不大”。

举例而言,20世纪80年代,巴西采取了一项严格控制进口外国生产的计算机的措施,以扶持其国内的尚处于“幼稚”期的计算机制造业。

结果,巴西的计算机制造业一直都没有“成熟”起来,其与世界其他地区的技术鸿沟反而拉大了,而这个被保护的制造业,仅仅只从外国学到了低端的计算机制造技术,再将这些低端的计算机高价卖出而已。

此外,实施进口壁垒的国家往往也会面临其他国家反施给它的出口壁垒,从而对该国政府意图保护的“幼稚”
生活常识分享。

简述幼稚产业保护论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简述幼稚产业保护论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简述幼稚产业保护论的主要内容及评价。

幼稚产业保护论是指以通过保护和发展幼稚的产业来控制和遏制由大国从发达国和发展中国家获得的不公平竞争弊端,以实现被压缩的当前发展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实现经济前进的基本思想。

幼稚产业保护论的主要内容:
一是贸易保护政策。

为了遏制不公平竞争,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实施关税和贸易壁垒来维持它们所发达国家的工业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所无法提供的价格地位,从而保护它们的国内农业和产业的发展。

二是实施政策措施来提高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建立宏观经济管理体系,实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经济政策等政策措施,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水平,增加其出口额并发展经济。

三是采取科技支持措施。

幼稚产业保护论不仅强调开发国家发展外贸,而且重视发展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

为了改变他们的弱势地位,应采取政策和技术支持措施,促进开发中国家的企业运用自然资源和改进生产技术,降低水平,提高竞争力。

评价
幼稚产业保护论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发展中国家发挥本国政策和规制实力,改善国内生产服务市场的不公正局面,促进发展中国家实现持续发展的过程。

此外,幼稚产业保护可以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策解决方案,有助于改善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和提高其国际参与权;但是,也存在一些风险。

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可能被迫放宽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从而影响它们的制造业供应链和产品市场。

总之,发展中国家实施幼稚产业保护论需要谨慎,避免行业垄断,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以达到改善发展中国家经济的有效目的。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课程作业题 目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及对其有效保护的措施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10级8班 江沿 国际商务系 2010010735 施宇琼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任课教师系 别学生学号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A.汉密尔顿提出的,一种对某些产业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措施的理论,是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理论。

但随着贸易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资本市场的初步形成,汇率变动的日趋频繁,对幼稚产业的保护面临着规范保护程序、加强受保护产业的监管、鼓励国内竞争等新问题。

因此,我们在通过进口关税、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政府采购、反倾销、反补贴等方式保护幼稚产业的同时也要适度并且有原则的实行。

1幼稚产业保护理论1.1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概念幼稚产业保护理论(Infant Industry Theory)是美国经济学家A.汉密尔顿(Hlexander Hemilton 1757-1804)提出的,一种对某些产业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措施的理论,是国际贸易中贸易保护主义的基本理论。

1.2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基本内容某个国家的一个新兴产业,当其还处于最适度规模的初创时期时,可能经不起外国的竞争。

如果通过对该产业采取适当的保护政策,提高其竞争能力,将来可以具有比较优势,能够出口并对国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就应采取过渡性的保护、扶植政策。

主要运用关税保护之类手段来实现。

1.3 幼稚产业的界定●这种产业是该国尚未发展成熟的新兴产业。

它暂时还没有能力同国外较发达的同类产业竞争。

且该产业具有发展潜力。

●该产业具有较大的产业关联度。

即该产业和国内很多相关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对这些产业的发展有正的外部效应。

这一特征为幼稚产业的保护提供了必要性。

●该产业在现阶段缺乏推动其发展的资金实力。

1.4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主要思想1.4.1 经济发展阶段论李斯特将一国经济发展的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阶段、畜牧阶段、农业阶段、农工业阶段、农工商业阶段。

幼稚产业保护论

幼稚产业保护论

幼稚产业保护论一、汉密尔顿的保护关税论主要内容:1、是什么,率先提出了“幼稚产业”的概念。

幼稚产业是指由于外来的竞争力可能会在最初试验阶段和资金方面承受较大压力,尚未发展起来的工业——这明确指出应该保护的对象2、为什么,进一步分析了为什么需要保护幼稚产业。

新的工业在早期发展中效率不高,不能和经验丰富的外国生产进行竞争,如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将会严重损害其经济利益。

3、怎么办,具体措施及时间。

需要设置关税壁垒保护新兴工业,直到效率提高到可以在免税的基础上与外国同类企业进行竞争的水平,方可撤销关税壁垒。

措施:(1)向私营企业发放政府贷款(2)以高额关税保护国内新兴工业(3)为必需品工业发放津贴,给各类工业发放奖励金(4)建立联邦检查制度,保证和提高制造品质量(5)限制改良机器的输出。

二、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在汉密尔顿的基础上建立了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保护关税制度为核心的保护幼稚产业理论,包括两大内容:一是他对古典学派国际贸易理论的批评,二是他提出保护贸易政策。

主要理论观点:1、反对不加区别的自由竞争,主张一定条件下的保护制度。

2、反对比较成本说,主张发展生产力。

3、提倡发展本国工业,但不排斥有利可图的国际分工。

4、反对自由放任,主张国家对经济的干预。

5、具体的保护贸易原则和措施,禁止输入和征收高关税以保护幼稚工业,同时以免税或征收轻微进口税方式鼓励进口复杂机器。

三、评价在理论上有一定的合理性,把保护贸易政策作为一种暂时的过渡性政策,强调保护关税制度是有条件和限制的,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培养竞争力,最终走向自由竞争。

水上运输的3种常用贸易术语一、FOB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承担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Fob术语后随地点必须是出口国的装运港,本术语只适用于海洋运输和河内运输。

二、CFR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地港的船上,承运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在我国动漫产业的运用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在我国动漫产业的运用

总结
综上分析,我们很清晰的看到我 国的动漫产业起步晚,起点低。在面 临国际上已经具有成熟产业链的动漫 大国时,采取运用李斯特幼稚保护理 论来支持和帮助我国的动漫产业,减 少国内、国际竞争,尽快的完善动漫 产业的产业链,促使我国经济的发展。
中国动漫产业现状
2007年我国动漫产业总 体规模已达200亿元,2008 年动漫产业总规模达250亿 元,2010年我国动漫产业 更是有了突破性发展,预计 到2012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600亿元。
来自日本动漫市场的挑战
*动漫产业在日本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产业 链,并产生了许多商机.根据日本贸易振兴会 前期公布的数据显示,2003年,销往美国的日 本动漫片以及相关产品的总收入为43.59亿 美元,是日本出口到美国的钢铁总收入的四 倍.广义的动漫产业实际上已成为超过汽车 工业的赚钱产业。
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基本内容
幼稚产业的界定: 1、必须是刚建立不具有竞争力的 2、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 3、要有发展前途 4、保护时间以30年为限 5、农业不需要保护 6、回报消费者
What Is this
What Is this
动漫产业现状
2010年,全球数字内容 产业产值达6800亿美元, 与游戏、动画相关的衍生 产品产值超过10000亿美 元。从全球来看,动漫产 业已经成为一个庞大的产 业。
*目前全球播放的动画节目约有60%是日
本制作的,在欧洲,这个比例更高,达到八成以 上.世界上有68个国家播放日本电视动画、 40个国家上映其动画电影。
*资料证明,进口动画片一度占领了90% 的中国市场,日本动漫很受中国青少年的喜 欢
中国动漫市场前景
到目前为止,国内已有30多个 动漫产业园区、5400多家动漫机 构、450多所高校开设动漫专业、 46万多动漫专业在校学生。而在中 国84万个各类网站中,动漫网站约 有1.5万个,占1.8%

保护幼稚工业论名词解释

保护幼稚工业论名词解释

保护幼稚工业论名词解释
保护幼稚工业论是一种国际贸易理论,主张对国内具有潜在比较优势和发展前途的幼稚产业实行保护,以逐步扶植其国际竞争能力。

该理论认为,一国可能在某一产品上具有潜在的比较优势,但由于缺乏技术和初始产出规模小,该工业将难以建立,或者即便已经进步,但无法与外国已成熟的企业相抗衡。

因而在该工业尚处于幼稚期时,暂时的保护是必要的,待它能够应付国外的竞争,取得规模经济效应和长期的比较优势时,保护可以取消。

保护幼稚工业论最初由美国政治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于1791年提出,但真正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论述。

李斯特是亚当·斯密的批判者,他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幼稚工业保护论”,认为在现代化的第二阶段,后发国应采取保护主义政策,保护本国工业。

在现代化的第三阶段,已成为先发国的强国,应像英国那样“当财富和力量已经达到了最高度以后,再行逐步恢复到自由贸易原则,在国内外市场进行无所限制的竞争。


幼稚产业保护论的影响十分广泛。

它影响了19世纪的德国和美国,以及20世纪的日本,使这些国家能在保护主义的篱笆后面成长,强大之后又转而推行自由贸易。

此外,该理论对于当今社会仍有指导意义,政府在有效实施对幼稚产业的保护时,应注意确定适当的保护期限、加强保护过程中的监管、鼓励国内竞争等。

资料-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资料-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1.1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幼稚产业(Infant Industry Theory) 是指在本国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又面临国外强大竞争的产业。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形成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直到今天仍然是一些国家保护本国新兴产业的理论基础。

一、汉密尔顿的制造业保护论汉密尔顿最早提出了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在向国会提交的《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汉米尔顿指出: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工业的发展,就很难保持其独立地位。

美国工业起步晚,技术落后,生产成本高,根本无法同英、法等国家的廉价商品进行自由竞争。

因此,美国应实行保护关税制度,帮助新建立起来的工业生存、发展和壮大。

汉密尔顿还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发展制造业的直接和间接利益。

他认为,制造业的发展有利于推广机器使用,提高整个国家的机械水平,促进社会分工的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促进移民流入,加速美国国土开发;有利于提供更多的开创各种事业的机会,使个人才能得到发挥;有利于消费农业原料,保证农产品的销路和价格稳定,刺激农业发展等等。

汉密尔顿的具体政策主张主要包括:(1)向私营工业发放政府信用贷款,为企业提供发展资金;(2)实行保护关税制度,保护国内新兴工业;(3)限制重要原料出口,免税进口极为紧缺的原料;(4)为必需品工业发放津贴,为各类工业发放奖励金;(5)限制改良机器输出;(6)建立联邦检查制度,保证和提高制造品质量。

汉密尔顿的制造业保护理论对美国制造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开创了后起国家保护新兴产业的先河。

二、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论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是19世纪的德国经济学家,他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和发展。

李斯特认为当时的德国与法国和英国相比,是一个政治上分裂、经济上落后的农业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地位。

同期,德国国内对实行何种贸易政策意见尖锐对立:一派主张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其理论基础是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另一派主张实行保护关税政策,这主要是德国工业资产阶级的愿望,但缺乏有利的理论支持。

幼稚工业保护理论

幼稚工业保护理论

补贴政策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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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补贴政策是国家通过财政 手段对幼稚工业进行直接 资金支持,以降低其生产 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目的
帮助幼稚工业在起步阶段 克服资金、技术等方面的 困难,加速其成长壮大。
实施方式
包括直接补贴、税收优惠 、贷款优惠等多种形式, 具体措施根据不同国家、 不同产业有所差异。
限制进口政策
在国际上,过度保护幼稚工业可能引发贸易公平性的质疑和舆论压 力。
国际贸易规则限制
遵守国际贸易规则是各国参与国际贸易的前提,过度保护幼稚工业 可能违反相关规则,导致贸易争端。
对策与建议
适度保护与竞争政策相结合
在保护幼稚工业的同时,应鼓励竞争 和开放市场,促进企业提高自身竞争 力。
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
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培养高素 质的人才队伍,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 创新能力。
03
幼稚工业保护政策
关税保护政策
1 2 3
定义
关税保护政策是通过征收高额关税来限制外国商 品进入本国市场,以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发展。
目的
为幼稚工业提供一定时期的保护,使其在技术和 市场上逐步成熟,最终能够与外国竞争者相抗衡 。
实施方式
根据不同产业的特点和需要,设置不同的关税壁 垒,如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特别关税等。
等法规保护了国内芯片产业的权益。
在保护期间,美国半导体企业得以保持领先地位并持 续创新,推动了全球半导体产业的发展。
然而,随着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推进,美国半导体产 业也面临着来自其他国家的竞争和挑战,需要不断加
强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互利共赢
在全球化背景下,幼稚工业需要树立互利共 赢的理念,寻求与国际伙伴的共同利益点, 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通过互利共赢的 合作模式,可以增强自身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09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09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12/22/2010 10:28:06 PM
End15
肯普标准的图形
成本P d W Q W′
d〞 d′ T0
图9—4 肯普标准
12/22/2010 10:28:06 PM
T1
时间t End16
肯普标准的图形说明( ) 肯普标准的图形说明(1)
图中dd′为国内企业最低平均成本的变化, WW′为外国企业最低平均成本变化。现从 T0 点开始实行保护,征收税率为Wd/T0W 的进口税,至T1点税率逐渐降低以至为零, 问题在于,T1点以后该产品的国内价格水 平如何。
该国不征收关税时,消费量为OQ3,其中, 国内生产为OQ1,进口Q1Q3。现在选定X为 幼稚产业,对其进行保护,假设具体措施 为对X征收禁止性关税,这将使征税国需求 曲线下移或外国出口供给曲线上移,即有 两种图示方法,这里表示为外国出口供给 曲线上移,即征税后FF将上移至F′F′,国际 价格不变,仍为OF,国内价格则由OF上升 至OF′,其中FF′为关税额。
12/22/2010 10:28:06 PM
End 4
李斯特关于贸易保护的具体政 策主张( ) 策主张(2)
2、 关于保护的程度 。 李斯特主张实行有节制 、 关于保护的程度。 的保护,而不是绝对禁止进口。保护关税的税率 一般在20%~60%之间。对于国内急需发展的产 品,用高关税禁止或严格限制进口,其余则征收 较低的税率;对于国内完全缺乏的复杂的技术、 机器设备,则以免税或低关税鼓励进口;在建立 一个技术工业部门时可实行40%~60%的保护税 率,待其建立后进入正常生产活动后,持久的保 护税率,则不应超过20%~30%的水平。因此, 关税的高低要与工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12/22/2010 10:28:06 PM

贸易保护的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贸易保护的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贸易保护的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1. 简介贸易保护指的是国家在国际贸易中采取各种手段,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竞争的影响。

贸易保护的理论基础之一是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步阶段应该采取贸易保护政策,保护本国尚未发展成熟的产业,以培育其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本文将围绕贸易保护的根据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展开讨论,探究其理论基础和具体实施方式。

2.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最早由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在18世纪末提出。

该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受到国际市场竞争的挤压,很难在公平竞争中存活和发展。

因此,国家应该采取贸易保护手段,保护本国尚未成熟的产业,使其有机会成长和发展。

3. 理论依据和主要观点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3.1. 发展中国家的相对劣势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起步较晚,产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技术和产能还不能与发达国家相媲美。

面对发达国家的强大竞争力,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很难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

3.2. 初始投入成本高新兴产业的初始投入成本往往较高,包括设备购置、研发投入等。

由于发展中国家的财政资源有限,无法与发达国家相比,因此无法进行大规模投资和技术创新。

3.3. 潜在比较优势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在某些产业上具有潜在的比较优势,只是受到发达国家的竞争和市场准入壁垒的压制。

通过贸易保护政策,可以为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使其有机会在国际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

3.4. 学习曲线效应幼稚产业保护理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在起步阶段缺乏经验和技术积累,而发达国家的产业已经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和成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优势。

通过贸易保护政策,发展中国家的产业可以通过模仿学习和技术引进的方式快速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4. 幼稚产业保护的具体实施方式为了实现幼稚产业保护的目标,国家可以采取多种贸易保护手段。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概要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概要
汉密尔顿的政策主张?汉密尔顿的政策主张?向私营工业发放政府信用贷款提供发展基金?实行保护关税制度保护国内新兴工业?限制重要原料出口对进口极端必须的原料免税?为必需品工业发放津贴给各类工业发放奖励金?限制改良机器输出?建立联邦检查制度保证和提高制造品质量背景?实践背景19世纪初德国是一个政治分裂经济落后的农业国
幼稚产业、新兴产业
新兴产业是指随着新的科研成果和新兴技术 的发明,应用而出现的新的部门和行业。 现在世界上讲的新兴产业,主要是指电子、 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空间 等新技术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 新兴产业部门。
《2010世界新兴产业发展报告》
报告主持人: 著名国际经济学家 亚太总裁协会全球执行主席 郑雄伟。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
汉密尔顿的政策主张
汉密尔顿的政策主张
向私营保护国内新兴工业 限制重要原料出口,对进口极端必须的原料免税 为必需品工业发放津贴,给各类工业发放奖励金
限制改良机器输出
建立联邦检查制度,保证和提高制造品质量
背景
实践背景 ●19世纪初,德国是一个政治分裂、经济落后 的农业国。1848年完成政治统一。 ●英国、法国已经完成工业革命,其工业品冲 击德国市场。 ●摆脱外国自由竞争的威胁,促进德国工业的 发展是德国资产阶级的迫切要求。
幼稚产业(infant industry)
幼稚产业(infant industry),是指处于成长 阶段尚未成熟、但具有潜在优势的产业。 为了实现潜在的优势而对该产业实行暂时性 的保护是完全正当的,因为如果不提供保护, 那么在国外已成熟行业的竞争下,该产业的 发展便难以继续,潜在优势也就无法实现。 不过当该产业成长起来、在国际市场上具备 竞争力以后,保护就显得不必要了。此时正 确的选择是撤销保护,实行自由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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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产业保护论幼稚产业保护理论(Infant Industry Theory)最早是由美国政治家汉密尔顿(Alexander Hanmilton)于1791年提出,但是真正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德国经济学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的论述。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年8月6日-1846年11月30日),德国经济学家。

他被视为经济历史学派的先驱,而他的思想亦被视为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理论基础。

1、人物生平:李斯特的一生串连着一系列的失败和困苦。

1819年,由于组织旨在统一德国经济的全德工商联盟受到迫害,被迫辞去蒂宾根大学教授职务,并被解除其他政府公职。

1820年,担任市议员期间,由于提出激进的民主改革主张,被以“煽动闹事,阴谋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处10个月监禁。

李斯特潜逃到了法国和瑞士。

两年后回国,随即被关押。

为了彻底摆脱这个危险分子,政府同意他移居美国。

1825年李斯特一家到了美国。

他开始经营农场,还担任过报社编辑,并开办了一个规模很大的煤矿。

1832年,李斯特回到欧洲参与莱比锡—德累斯顿铁路建设工程,他希望通过建立全国铁路系统推动德国经济的统一。

1834年,德国关税同盟建立。

但他的全国铁路系统计划由于封建割据和资产阶级的狭隘的惟利是图本性失败。

1837年,李斯特在美国的矿山在美国的银行危机中破产了,李斯特陷入生活困境中。

其间,李斯特一直受到政府的监视,并受到再次被监禁的威胁。

尽管他不断努力,仍然不能在他的祖国找到一份固定职业。

李斯特被迫流亡法国。

法国梯也尔政府曾邀请他担任铁路建设和贸易政策方面的要职,但由于法国对德国的侵略性态度,李斯特拒绝了,主要靠给报社撰稿牟取微薄的收入。

俄国财政部长曾经聘请他在政府中担任要职,以推行他的“国民体系”,李斯特因为俄国实行专制的沙皇制度而拒绝了。

1841年,李斯特曾经被委任为《莱茵报》主编,由于健康原因未能成行(不久后马克思担任了这一职务)。

1846年,英国废除“谷物法”,这对立主贸易保护主义的李斯特是一个打击。

随后,李斯特提出建立英德联盟的计划没有被理睬,而他参与德国关税同盟工作的愿望也一直得不到实现。

此时,李斯特陷入深深的失望中。

“他对德国实现他为之奋斗的民族资产阶级——资本主义的进步感到无望,被容克地主封建反动势力在‘科学界’和新闻界的御用文人的越来越肮脏的污蔑搞得一蹶不振,被他自己的阶级——优柔寡断的怯懦的德国资产阶级——可耻地抛弃。

”一直身体健壮的李斯特此时明显衰老了,他已经无法忍受肉体和精神上的挫折。

李斯特看不到个人和国家的前途,加上疾病缠身和生活困顿,他陷入了绝望。

在给朋友的信中,李斯特说:“我如果没有写作所得的收入,就只能靠妻子的财产(我是什么也没有)糊口度日了。

可是,这些收入和财产也不足以维系妻子和孩子们的生活,我几乎陷入了绝境。

”1846年11月30日,李斯特在一个小镇开枪自杀,结束了57岁的生命。

2、主要著作:李斯特的经济发展思想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关于工业进步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论述;生产力理论;国家干预学说以及贸易保护的政策主张等等,主要著作是:《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1837)《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1827)经济思想:与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学相反,他认为国家应该在经济生活中起到重要作用。

他的观点深受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Hamilton)以及美国学派影响。

他的主要思想包括国家主导的工业化,贸易保护主义等等。

其以具体行动力促成德意志关税同盟,废除各邦关税,使德国经济获得统一,并对后世德国的统一产生影响。

影响:目前认为,德国和日本的工业化进程深受他的国家经济学影响。

1979年后的中国经济改革则被何新(《新国家主义经济学》,2000)等一些的反自由主义中国经济学家认为背离了李斯特的理论因此而出现巨大泡沫。

3、核心思想如下:(一)经济发展阶段论李斯特将一国经济发展的历程分为五个阶段:原始未开化阶段、畜牧阶段、农业阶段、农工业阶段、农工商业阶段。

他认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应采用不同的贸易政策,自由贸易并不适用于每个经济发展阶段。

在农工业阶段的国家应采用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原因是此时本国工业虽有所发展,但发展程度低,国际竞争力差,不足以与来自处于农工商业阶段国家的产品相竞争。

如若采用自由贸易政策,不但享受不到贸易利益,还会令经济遭受巨大冲击。

(二)生产力论不管是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说还是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说,都显示了明显的贸易利益。

对此,李斯特认为,自由贸易固然有益,但这样的贸易利益不足以作为贸易自由化的依据。

原因是,自由贸易理论是基于静态分析方法和世界主义的立场之上,这与现实世界不符。

这样的贸易利益应被视为静态的贸易利益,按照比较优势进行贸易,尽管在短期落后国家能够获得一些贸易利益,但从长远来看,该国生产财富的能力却不能得到应有的发展。

任何时候,各民族的利益都高于一切。

当自由贸易损害到一国实际或潜在利益的时候,该国有权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比较优势是动态且可培养的。

落后的国家在面临发达国家强有力的竞争时,为了“促进生产力的成长”,有理由采取产业保护措施。

针对当时的经济背景,李斯特指出,对于德、美这样的处于农工业阶段的国家如果与处于农工商业阶段的英国进行自由贸易,虽然表面上在短期能够获得贸易利益,但在长期将损害其生产力,制约其创造财富的能力。

一个国家要追求的是财富的生产力,而非仅仅是财富本身。

“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已有和已经创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灭的财富获得补偿。

(三)国家干预论像重商主义一样,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也强调国家在贸易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李斯特认为,政府不能作为“守夜人”,要做“植树人”,应制定积极的产业政策,利用关税等手段来保护国内市场。

(四)关税保护制度李斯特认为,应采用关税制度来实现贸易保护主义。

在该制度的设计上,应体现以下几点:(1)差别关税:以对幼稚产业的保护为出发点,对不同的产业征收不同的关税。

比如对于国内幼稚工业相竞争的进口产品征收高关税,同时以免税或低关税的方式来鼓励国内不能自行生产的机械设备的进口。

(2)有选择性的保护:并非对所有工业都加以保护,保护是有条件的。

只有那些经过保护可以成长起来的,能够获得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才对其加以保护。

对于那些通过保护也不能成长起来的产业则不予以保护。

(3)适时调整:对幼稚产业的保护不是无休止的,而是又限期的,超过了规定的限期,该产业即便没有成长起来,也要解除对它的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李斯特并不否认自由贸易政策的一般正确性,他认为,当一个国家解决了落后问题,即实现了工业化后,是可以选择自由贸易政策的。

这是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与重商主义以及后面提到的贸易乘数理论的一个不同之处。

4、人物评价李斯特的学说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上一般被归为“历史学派”,属非主流学派。

从发展问题,尤其是从后进国的发展这一角度看,李斯特终究无可忽视。

这固然是因为他对德国的关税统一及工业化发生了深刻影响,而德国的发展经历对后进国家有着显而易见的参照意义。

更为重要的是,世界现代化道路上众多的后来者都从李斯特那里得到过理论的滋养,况且李斯特的发展学说于今仍有强大的生命力。

国外一位李斯特研究专家甚至这样评价他:“任何人要想就欠发达国家的发展问题著书立说,首先应当师从这位增长理论与发展政治学伟大的先辈。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者。

作为这个学派的创始人,李斯特在首先发起同英国古典学派论战的同时,还从德国当时的国情和国际环境出发,从历史、理论和政策的多种角度,论述了相对落后于英、法两国的德国如何促进生产力增长,使之发展成为工业强国的问题。

李斯特在上述方面的论述,与当代发展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极为相近,他的许多重要的理论观点奠定了他在经济发展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

李斯特兼用历史分析和部门分析的方法,从经济发展历史进程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经济发展阶段论。

他的这一理论在西方经济学说史界具有广泛的影响,人们一般都公认,罗斯托的经济增长阶段论多少受到了李斯特这一理论的启发。

还有经济学说史研究者对李斯特的部门分析方法予以相当高的评价,譬如,美国学者D.F・霍泽利茨认为,李斯特关于从农业阶段向农业、制造业和商业阶段过渡的分析,隐含着对三次产业演进的推论,同C・G・克拉克和A・G・B・费雪的三次产业理论有相似之处。

李斯特把工业进步、对外贸易同农业增长、农业资本投入以及农村过剩人口流动的过程有机地结合起来加以考察,强调工农业两个部门的结构差异,在其理论的总体构架上同W・A・刘易斯的二元经济模式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虽然李斯特不可能提出现代经济学意义上的人口流动模式,但他却以其特有的思路分析了农业过剩人口(在李斯特那里是“新增人口”)向工业部门流动的现象,他的分析比刘易斯的二元结构理论要早出现一百多年。

李斯特有关生产力由多种要素组成的论点,在总体思路上同当代增长经济学家E・丹尼森和J.W・肯德里克等人的多要素生产率理论颇有相通之处。

特别要提到的是,李斯特无疑是西方经济学说史上第一个明确地使则“精神资本”概念的学者。

他所提出的“精神资本”概念,从其内涵和外延来看,几乎是现代发展经济学中“人力资本”概念的同义语。

他有关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观点也值得充分肯定。

此外,他有关生产力协作与综台的观点,及其由此引伸出来的国民经济各部门作等比例发展和精神生产应同物质生产保持适当比例并最终使生产力实现均衡与协调的看法,也颇有理论价值,其中隐含着发展中国家应当对国民经济加以协调,以图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必然结论。

虽然李斯特不赞同英国古典学派自由放任的政策思想,但他并没有完全否认市场经济的作用,而是主张国家部分地对经济领域实行干预,这—点同现代经济发展理论中关于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市场调节和田家干预二者并举的政策思路完全相吻合。

至于李斯特的贸易理论则更有其精彩之处。

他详尽地探讨了实行保护贸易或自由贸易的不同的约束条件及其步骤,并强调各国应依据本国国情,把握时机,实行正确的贸易政策。

他有关实行多样化的、有节制的、适度的保护税率的想法,以及强调应对处于发展时期的制造业部门实行保护的观点,构成为当今发展经济学贸易理论中的关税结构理论和保护幼稚工业论的重要理论来源。

事实上,李斯特被公认为是贸易保护论的最早的代表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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