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实施细则 - 湖南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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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的指导意见-湘建设〔2014〕17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的指导意见-湘建设〔2014〕171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的指导意见正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的指导意见湘建设〔2014〕171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园林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近年来,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建设高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但是,与城市建设的其他工作相比,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相对薄弱,尤其是作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没有得到工程设计人员足够的重视,存在如下较突出问题:一是急功近利,工程建设实施大开挖、大填土,盲目改变地形地貌与河流走向,违背生态发展和工程建设科学规律;二是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绿地面积、绿地率指标真实性不足,达不到规定的指标要求;三是铺张浪费,高价建设绿地。

如;片面追求高档用材和名贵树种,移种大树古树。

大量引植外来树种,破坏原生植被;四是盲目应用大喷泉、大叠水、大广场和大面积模纹栽植,硬质铺装多,尺度设置不合理,园林植物配置不合理,乡土适生植物缺乏,品种单调,景观效果差;五是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不符合相关规定,不具备可实施性和操作性。

为认真贯彻《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31号)精神,促进城市建设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的重要意义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唯一有生命力的重要基础设施,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主要载体,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1〕60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21〕60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通知
湘建建〔2021〕60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绿色施工,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8日
——结束——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21.04.08
施行日期
2021.06.01
文号
湘建建〔2021〕60号
主题类别
建筑节能与科技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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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记分标准

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记分标准
8
重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有严格的质量管 理制度和 有良好的后期服务保障制度(2分);注重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有安全文明 施工制度和记录(2分);综合性代 表工程质量评 估报告优良。(4分);

i
类别
评价内容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三、
企业 业绩 情况
22

5、业绩情 况
业绩产值
10
近二年有5个产值在1000万以上的综合性 代表业 绩,少一个扣1分;(5分)评价年度内工程业绩 产值达5000万以上,每减少500万,扣0.5分。(5分)
获奖工程以最高奖计分,不重复计算。获得“守合 同重信用”企业得2分,获得银行AAA信用企业 得2分,获得稅务A级信用企业得2分。累计获 奖加分不超过10分。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5
企业及其法人热心公益事业,获省级及以上媒体宣 传报道一次得1分。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抢险救灾 一次得1分,受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得2分,以最高分计,同一活动不重复计算,累计不 超过5
附件
项 目
类别
评价内容
标准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
基本 素质
40

1、金、||/基
本情况
企业注册资金充足,具备
固定贪产和固定办公场 所。
5
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每减少10呀口0.5分 (2分);企业固定资产净值不低500万,每减少
10呀口0.5分(2分)。有租用或购买的固定办 公场所(1分)。
企血园林绿化专业人
(6分);不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无不正当竞争、 无恶意竞标、违法分包行为(4分)。鼓励诚信纳 稅,评价年度内企业实际缴纳稅款总额标准值为200万,得基本得分5分,超过标准值10%(含10%加1分,该项累计不超过10分;企业缴纳 税款总额低于标准,每低于标准的10%(不含10%扣1分,扣完为止。

全国各省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办法

全国各省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办法
20
陕西省
长安杯
省建筑业联合会
陕西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评选暂行办法
21
甘肃省
飞天奖
飞天奖评审委员会
甘肃省建设工程飞天奖评选办法
21
贵州省
黄果树杯
省建设厅成立黄果树杯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建设厅分管厅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建筑业协会、省建设厅施工处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省建设厅施工处、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部分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筑业协会。
杜鹃花奖、百花奖
房屋建筑工程由建管处和省质监总站评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城建处和省质监总站评审;建筑装饰工程由建管处、省装饰装修管理站和省质监总站评审。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18
湖南省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19
山西省
汾水杯
山西省建筑业协会
汾水杯质量奖评审办法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8
湖北省
楚天杯
省厅有关部门领导和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楚天杯”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办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评审办法
9
宁夏
西夏杯
评审由自治区建设厅并成立“西夏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重庆市建筑业协会
重庆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5
江苏省
扬子杯
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省市行业(专业)协会
江苏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的通知-湘建建[2013]402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的通知-湘建建[2013]402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的通知(湘建建〔2013〕402号)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有关单位: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评审办法》规定,经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和有关单位推荐,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初审,专家现场复查和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确定仁达大楼等62项工程荣获2012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创出更多精品工程。

全省施工企业应向获奖单位学习,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做出新贡献。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2月31日2012年度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序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1仁达大楼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冯浩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陈燚参建湖南天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刘齐清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陈燚参建湖南艺光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李琦伟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陈燚2万科金域华府四期23#-25#栋及地下室一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段建武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蒋伟3常德市规划展示馆、美术艺术馆、城建档案馆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罗实常德市怀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杨永志湖南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洋常德市怀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杨永志参建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杨杰常德市怀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杨永志参建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夏光辉常德市怀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杨永志4湖南宾馆拆迁安置房住宅1#、2#栋及地下室长沙市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蒲富华湖南中湘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刘玉华5万科城市花园2#-5#栋及二期地下室建安工程长沙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陈航勇深圳市邦迪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梁亿刚6福天·月畔湾湖南青竹湖城乡建设有限公司李巧龙长沙升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袁圣杰7长沙县湘绣苑(水渡坪二期)廉租房1#、2#栋湖南华宇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姜辉长沙市长安监理有限公司刘坚8麓谷和润园B区1-3栋、1-5栋、1-7栋、1-10栋湖南雷锋建设有限公司陈科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杨文伟9金麓国际5#栋湖南省西湖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周小利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陈燚10湖南晚安工业园一期床垫车间一、二湖南省含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蔡浩时湖南众鑫咨询监理有限公司袁炬11长城·雅苑一期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曹群芳湖南长沙金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汤建新12长沙市妇幼保健院医技综合楼建安工程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友兴湖南长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易新强13锦顺和府园2#、3#栋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方十二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硕文14宜居·莱茵城A15栋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陈建武湖南湖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孙山河15中城·丽景香山园三期32#栋湖南省沙坪建筑有限公司汤志辉湖南省益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杨志高16长沙市雅礼中学主教学楼建安工程湖南捞刀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柳立新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叶迪元17万科.金域华府二期19#、20#栋建安工程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岳明广东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周献红18延风中学科技楼、教学楼、艺体馆、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及教师休息用房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肖建平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杨志林19长沙中电软件园总部大楼及配套工程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李向凡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陈林华参建中建(长沙)不二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涂战红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陈林华20双水湾4#、8#、9#栋及地下室建安工程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钟昌富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云飞21东塘·瑞府建安工程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莫飞跃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刘邵华参建湖南华意建筑装修装饰有限公司谭国光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刘邵华参建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李爱民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刘邵华22“锦绣星城”商住楼及地下室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吴强湖南正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周喜南参建湖南四建安装建筑有限公司贺慎华湖南正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周喜南23长沙恒大绿洲14-16栋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刘炳坤湖南正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雪良参建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蒋治国湖南正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雪良参建湖南六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易健泽湖南正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张雪良24湘域·城邦南栋、北栋工程湖南瑞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唐清权深圳天创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吴建龙25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第二期住院大楼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征荣湖南已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鲁重瑞26中天瑞景住宅小区3#、4#栋中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李旭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曾学平27千金药业研发中心湖南伟大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李雪文深圳市天创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谢建平28株洲金轮时代广场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袁来兴株洲市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唐晓29牵引装置、海关检测车、仿古旅游车、地铁齿轮箱项目1#、2#厂房及辅助楼株洲圆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兴宽株洲九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廖志远30湘煤立达煤机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加工装配车间工程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刘景好株洲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吴世秋参建湖南天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刘长根株洲南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吴世秋31湘银熙城二期17#、18#、19#栋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黄仁清湘潭市宏达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朱波32南华附一医院第五住院楼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蒋才良尹晓华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郑顺天33衡阳市中心医院干部保健楼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倪桂军湖南安泰工程项管理有限公司桂东林34衡阳县人民检察院技侦大楼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唐荣解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赵以忠35湖南工学院图书馆衡阳市长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何席林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陈少军36三湘明珠住宅小区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唐彪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周厚国参建湖南华意建筑装修装饰有限公司杨建军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周厚国参建湖南华韧钢结构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杨国树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周厚国37郴州师范学校教学楼、艺术楼郴州市中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罗方桃郴州云盛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李外胜38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急诊大楼湖南省汉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凌密坤湖南省益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王文彪39金税荣城住宅小区1#、2#、3#楼湖南楚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何荣海岳阳市启明星监理公司李献民40南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毛旭阳湖南亚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周彪41石门县澧斓实验完全中学教学楼湖南佳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唐银平常德市旺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肖汉林42常德市武陵区地方税务局新办公楼工程湖南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李运彪常德市怀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朱书栋43鑫成君泰住宅小区一期工程湖南鑫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赵国良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杨建初44泸溪县德馨源小区7#楼工程湖南锦锋市政建筑有限公司尹德义湖南建通工程管理公司赵光伟45冷水江市行政中心办公楼湖南省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雷正军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曾建强46瀟湘大厦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蒋跃文湖南省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杨玉青47吉茶高速C6A合同段矮寨悬索桥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欧阳钢武汉桥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张建平48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楼工程湖南省湘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虢学良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匡小和49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公共教学楼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许竹敏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彭亮50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湖南高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胡锷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吴舸51香樟鑫都6#住宅项目建安工程湖南东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肖东坡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正波52山东茌平县文化体育中心-体育馆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胡佳兴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荣维国53东莞市润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厂房1#栋湖南黄花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粟密吉林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刘金亮54云南源鑫炭素有限公司600kt/a炭素项目安装工程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湘宁云南金吉安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吴学金55深圳宝安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工程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廖荟深圳市城展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陆启清56成都东方希望中心一期工程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唐勇四川飞红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激进57河北石家庄新建印钞生产工房工程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邹云庆河北裕华建设监理公司韩迎军58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楼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戴灿石温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胡一政参建湖南华意建筑装修装饰有限公司秦可亮温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胡一政参建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潘惠平温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胡一政59温州市三垟街道黄屿C地块(新京都家园)5#-7#、17#、18#楼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唐海智杭州中研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葛瑞明60鄂尔多斯医院医疗综合楼湖南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辛长庚内蒙古益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陶建军61鄂尔多斯内蒙古大学二期二标6#、7#宿舍楼湖南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山高内蒙古益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徐新慧62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2*1000MW)扩建工程主厂房、烟囱工程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汤平苏秀芳江苏兴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沙俊强——结束——。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6.13•【字号】长园发〔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园发〔2017〕37号各区、县(市)园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各园林绿化企业:为切实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品质,加强园林绿化工程监督管理,提高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效率,现将《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2017年6月13日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品质,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第10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包括以下内容:(1)绿化工程:绿化栽植基础工程(种植土及其处理、微地形整理)、绿化栽植工程(树木和花卉等植物种植工程);(2)园林附属工程:园路及广场铺装工程;假山、叠石、置石工程;园林理水工程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受长沙市园林管理局委托,长沙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园林质监站)具体负责长沙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经市园林主管部门审查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由市园林质监站负责质量监管。

各区园林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区政府部门及区级单位作为建设主体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园林质监站指导,其竣工备案意见以市园林质监站出具的质监报告作为最终依据。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环城绿带生态圈设计岳麓区段一期景观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批准: 日期:审核:日期:编制:日期:20年月目录1.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2.编制依据3.监理工作流程4.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5.质量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6.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措施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介绍)1。

1 工程概况(简介:工程名称、位置、参建单位及工程主要内容等)1。

2 专业工程特点和监控要点园林绿化工程的特点是综合性、艺术性和独特性。

园林绿化工程内容多样化、复杂化,工程规模日趋大型化,园林绿化工程与土木、建筑、市政、灯光及其它工程协同作业日趋增多,园林绿化工程还涉及美学、艺术、文学等相关领域,其艺术文化内涵逐步提高,此外还具有施工方法不一,质量要求不一,季节性强,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等特点,因而施工项目的质量比一般工程项目的质量更难以控制.1。

2。

1园林绿化种植工程1。

2。

1.1本绿化工程植物材料的选择和配置有以下特点:⑴植物类别丰富,品种充实。

植物类系包括了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草本地被、水生植物、草本花卉等八大类.⑵景观效果明显,工程竣工后可以形成乔、灌、草(地被)结合;花、果、叶相配;高、中、低错落,层次和季相丰富;以春景为主,四季有花,四季常青,呈现生物多样性并具有湿地生态景观的人工植物群落.1.2。

1。

2本绿化工程植物材料的监理工作重点:⑴对投入材料和设备的订货、采购、检查、验收、取样、试验均应进行全面控制,从组织货源到使用认证,要做到层层把关。

严控进场的种植土质量,苗木质量和规格,各种管线、铺装材料、灯光亮化设施、控制设备等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切实可行和详尽的施工方案,并注意方案的整体性.方案应包括绿化工程中的种植前土壤处理、苗木运输和假植、种植穴或槽、树木种植、大树移植及土建工程中的叠山、塑山、小品工程和园林景观照明工程等方面的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和质量控制点等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1.04.0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71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定额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7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4-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附件:1.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月9日附件2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2016年版)第3.0.8、3.0.10、3.0.11、3.0.12、4.0.5、4.0.6、4.0.7、4.0.11、4.0.12、5.0.12、6.2.4、6.2.5、7.1.2、7.5.3、7.6.2、7.10.1、8.1.3、8.3.5条2.《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第4.1.3、4.1.7、5.1.3、5.2.4、5.3.3、9.1.4条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第3.3.2、6.1.2、6.3.1条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第4.1.2、4.3.2、4.4.3、4.10.2、4.10.5、4.12.3、4.15.3、5.2.4条5.《动物园设计规范》CJJ 267-2017第6.0.3、6.0.5、9.1.8、9.3.2条。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林城市标准》、《湖南省园林县城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林城市标准》、《湖南省园林县城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林城市标准》、《湖南省园林县城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6.09.05•【字号】湘建城[2006]309号•【施行日期】2006.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林城市标准》、《湖南省园林县城标准》的通知(湘建城〔2006〕30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园林城市标准》、《湖南省园林县城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湖南省园林城市标准》、《湖南省园林县城标准》湖南省建设厅二OO六年九月五日湖南省园林城市标准一、组织领导(一)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2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1]21号)的规定要求;(二)城市人民政府领导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创建园林城市工作指导思想明确,组织机构健全,群众认识高,政策措施有力;(三)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有声势,有成效,有特色,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省有示范、推动作用;(四)城市园林绿化(含城市义务植树)管理机构完善,职能明确,符合国家和我省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政策规定,行业管理职能到位;(五)近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长;(六)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执法严格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重大事件;(七)重视科技建园兴绿,开展了园林科研活动,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明显。

二、管理制度(一)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并获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取得较好的生态、环境效益;(二)建立并实施城市“绿线”、“绿章”管理制度;(三)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效果良好;(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绿地符合建设部《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城[1993]784号);(五)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区生物(植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城市常用的园林植物以乡土物种为主,园林绿化植物物种数量不低于100种。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1]2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1]2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绿化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01]2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绿化工作,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城市绿化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城市绿化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是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隔离噪音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公益事业;是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城郊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城乡经济共同发展的有效措施。

“九五”期间,我省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城市绿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当前我省城市绿化面积总量不足,绿地建设不配套,城市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对城市绿化建设重视不够。

投入绿化资金不多,侵占绿地、乱砍树木、损毁古树古木的事件时有发生,城市绿化整体水平不高。

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经济建设与环境建设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搞好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整体水平。

二、确定目标,狠抓重点,积极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城市绿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以种植树木为主,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doc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doc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1 总则1.0.1 为促进和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作方法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特别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园林建筑及小品和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

1.0.3 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依据国家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确定。

1.0.4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除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1 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的划分2.1.1 本标准所指的园林绿化工程包含绿化、园林建筑、园林构筑、园林小品、假山叠石工程等范围。

2.1.2 绿化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绿化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划分,按工程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三级或分项、单位(子单位)工程二级检查评定和验收;2 分项工程:按主要施工工序和材料划分;3 分部工程:按工程主要单位工程: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绿化工程通常为一个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大型绿化工程应以一个或若干个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子单位) 工程。

2.1.3 绿化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本标准表2.1.3的规定。

表2.1.4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划分进行检查评定和验收;2 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划分。

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等;3 分部工程:按园林建筑及小品的主要部位划分;4 单位工程:以一个单位(一组)的建筑物或一个(一组)独立的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子单位) 工程。

2.1.5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本标准表2.1.5 的规定。

表2.1.5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分项、分部工程名称2.1.6 假山叠石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和单位(子单位) 工程划分进行检查评定和验收;2 分项工程:按主要项目划分为假山叠石基础及土方、假山叠石主体、水电工程等;3 单位工程:以一座或一组假山叠石为一个单位(子单位) 工程。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第二批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模板】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第二批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模板】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第二批“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湘建协[2020]35号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为激励建设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根据《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湘建协[2019]3号),我会决定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第二批“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要求资料申报采取网上报送的方式。

申报单位在“湖南建筑信息网”主页登录“省优质工程申报系统”后,点击“选择申报项目”按钮,在已完成报备项目列表中点击拟申报项目。

申报系统会根据项目报备信息自动生成申报表。

申报单位核实、完善相关资料后打印申报表,签字盖章后在附件栏上传。

申报时,应在附件栏内勾选以下资料,完成申报。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资料、分包合同和所分包工程的质量验收文件。

2、能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局部质量情况的彩照8-10张。

3、省外工程提供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资料,未开展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地区根据工程监管部门不同提供省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文明施工证明资料。

二、推荐方式及要求1、推荐单位登录系统审核申报资料,点击推荐,上传推荐函,完成推荐工作。

2、推荐单位应主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的指导以及社会的监督,所推荐工程须在当地公开媒体公示不少于7天。

3、推荐单位要严把审核关,出具的推荐函应明确质量排序。

4、推荐单位不得以评奖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程评选程序申报工程经网上申报,推荐单位初审、推荐,我会组织专家审核资料、复查现场、评审、上网公示无误的即入选2019-2020年度第二批“湖南省优质工程”。

四、其他1、同一施工许可证内载明的工程应全部申报。

2、若推荐单位推荐诸如工程规模不达标,消防、备案等建设手续不全,住宅工程入住率不足等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我会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并将情况报送相关主管部门。

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指南

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指南

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指南第一篇: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指南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工程建设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二)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优良的规划设计,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达到《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合格及以上标准,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且具有较高水平。

(三)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以上。

2、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以上;3、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建筑可不受规模限制。

(四)申报示范工程项目当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建标[2005]124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新核准”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1〕202号)的有关规定。

(五)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一般应由建设单位或项目施工单位组织,亦可由上述单位联合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二、申报材料(一)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两份并附光盘一份);(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光盘一份):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绿色施工考核目标(3)绿色施工组织管理—170 —(4)现场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措施(5)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措施(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措施(7)节能与能源利用措施(8)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9)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材料的应用(10)绿色施工评价管理(三)申报技术资料(一式两份并附光盘一份):2、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3、绿色施工自检或第三方评价记录表样式;4、主要机械设备详表5、绿色施工购置清单6、工作人员投入详表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三、申报书填写说明1、申报书一律采用4号宋体打印,每项内容打印不完,可加页;2、建筑类型一栏的填写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中打√;3、面积一栏的填写中,需对项目的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示范面积分别进行填写。

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指南

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指南

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指南一、申报条件(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工程建设中,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取得显著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二)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优良的规划设计,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达到《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合格及以上标准,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且具有较高水平。

(三)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1、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以上。

2、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以上;3、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建筑可不受规模限制。

(四)申报示范工程项目当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建标[2005]124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新核准”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1〕202号)的有关规定。

(五)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一般应由建设单位或项目施工单位组织,亦可由上述单位联合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二、申报材料(一)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两份并附光盘一份);(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两份并附光盘一份):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绿色施工考核目标(3)绿色施工组织管理— 170 —(4)现场环境保护、安全防护措施(5)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措施(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措施(7)节能与能源利用措施(8)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措施(9)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新材料的应用(10)绿色施工评价管理(三)申报技术资料(一式两份并附光盘一份):2、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3、绿色施工自检或第三方评价记录表样式;4、主要机械设备详表5、绿色施工购置清单6、工作人员投入详表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等三、申报书填写说明1、申报书一律采用4号宋体打印,每项内容打印不完,可加页;2、建筑类型一栏的填写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中打√;3、面积一栏的填写中,需对项目的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示范面积分别进行填写。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1 为统一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工作方法和验收标准,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园林建筑小品、假山叠石、水池驳岸工程等)的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

1.3 本标准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依据国家和湖北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确定。

1.4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国家现行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标准、规定及强制性规范。

02基本规定2.1 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的划分2.1.1 本标准所指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园路广场、园林筑建、园林构筑、园林小品、假山叠石、水池驳岸、水景、园林供电照明、园林给排水、雕刻雕塑仿塑和标识小品工程等。

2.1.2 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名称应符合表2.1.2的规定。

表2.1.2绿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2.1.3 水池喷泉人工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符合表2.1.3的规定。

表2.1.3水池喷泉人工湖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2.1.4 园路广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符合表2.1.4的规定。

表2.1.4 园路广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2.1.5 园林灌溉及给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符合表2.1.5的规定。

表2.1.5 园林灌溉及给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2.2 质量检查评定等级2.2.1本标准的项目、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分为“不合格”“合格”与“优良”三个等级。

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合格点(处)数合格率=——————————————————×100%同一检查项目中的应检查点(处)数2.2.2 分项工程质量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合格:1.主控项目必须全部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2.一般项目的合格率达到8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处),其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值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和使用功能,仍可评定为合格;3.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记录应完整。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实施细则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区域绿地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1. 工程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3. 工程验收应按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符合质量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2.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环境保护1.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

2. 工程建设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第二章工程设计管理第六条设计审查1. 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文件应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说明、施工图、材料设备清单等。

第七条设计变更1. 设计变更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其授权的设计人员审核,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2. 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第三章工程施工管理第八条施工招标1. 工程施工应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行,确保公平竞争。

2. 招标文件应明确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

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条件,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2.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等。

第十条施工过程控制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材料、设备、工艺等控制,确保施工质量。

第四章工程验收管理第十一条验收条件1. 工程完成设计文件要求的内容。

2.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湖南省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湖南省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优工程)是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荣誉奖,评选工作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三条省优工程由我会会员企业自愿申报,经市州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推荐单位在组织申报省优工程工作中应主动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

第四条省优工程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两年为一评选年度,原则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200项。

当申报工程数量超过300项时,按超过工程数的50%增加评选数量。

同一施工企业每年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有省外工程参评的不超过6个。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第五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和我省建设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建的建设工程,均可申报省优工程。

第六条省优工程评选工程分类和规模为:一、住宅工程。

包括住宅小区、公租房、公寓、宿舍、单体住宅、群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等工程1、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2、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一次建成的,附属配套设施齐全的住宅小区或小区内的组团。

二、公共建筑工程。

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医疗福利、文化娱乐、旅游服务、体育、邮电、客运、办公、会展、广场及纪念性等工程。

1、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古建筑重建或8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古建筑工程。

2、固定座位 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800座以上的游泳馆,600座以上的影剧院(或多功能厅)。

3、高度120米以上的构筑物。

4、不能按上述规则核定规模的,建安工程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工程.三、市政园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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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确保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公正性和透明度,根据《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由企业申报、市州初审、资格核验、现场考察、综合评定等五个工作环节组成。

第四条市州园林绿化协会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参加优质工程评选的项目提出初审意见,并于每年7月1日-30日将项目资料上报省园林绿化协会。

第五条省园林绿化协会组织对参评项目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进行核验。

将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各市州园林绿化协会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

第六条经核验合格的项目进入现场考察程序。

省园林绿化协会负责提出现场考察工作方案。

考察小组设组长1名,联络员1名,组员若干。

相关专家从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联络员由省园林绿化协会秘书处派员担任。

考察工作方案应报厅城建处、监察室备案。

第七条考察小组负责对参评项目的规划设计、绿化施工、养护管理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和评分,并撰写现场考查报告。


查组长负责牵头组织现场考查工作,对现场考查工作质量全面负责。

联络员负责协调联络市州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协会及相关企业。

第八条现场考查工作程序:
1、听取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介绍、查看工程施工技术资料;
2、实地考查,并予逐项评分;
3、收集整理工程资料。

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及相关影像资料;
4、编写现场考查报告;
5、提出综合考评意见。

第九条项目现场考查报告由工程概况、工程特点、主要问题和综合意见四部分组成。

工程概况包括景观特色、施工工艺、植物材料应用及养护管理等情况。

工程特点主要包括工程重点部位、植物配置、园林小品等景观特点,并附彩色照片10张(像素1280×960以上)。

第十条现场考查结束后,考查小组将考察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交省园林绿化协会秘书处。

秘书处负责汇总现场考查情况,提出综合评审工作方案。

第十一条综合评审委员会由7-9人组成,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

参加现场考查工作的专家原则上不再担任综合评审工作。

第十二条综合评审工作程序:
1、现场考查组组长向评审委员会介绍实地情况、宣读考
查报告,播放影像资料,回答综合评审专家询问;
2、综合评审专家投票;
3、统票、唱票;
4、宣读投票结果。

第十三条综合评审采用投票方式决定入选项目。

协会秘书处负责统票计票;
第十四条综合评审结果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投诉举报。

公示期满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表彰。

第十五条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接受厅监察室监督。

第十六条参与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的专家应自觉遵循回避原则,专家所在单位有参评项目应主动申请回避。

专家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承诺。

第十七条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活动结束后,所有申报资料及专家评审资料应及时汇总、整理归档,有效保存期三年。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二○一二年月日起实施。

附件:
1、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项目综合评审投票表
2、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专家工作纪律
3、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工作保密承诺书
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现场考查评分标准
20 年度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项目综合评审表
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纪律
1、严格按照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分标准和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和投票,保证评审质量;
2、认真提出评审意见,字迹清晰、理由充分;
3、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场所。

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不擅自接待和联系与申报企业有关的人员,不参加任何企业的宴请,不得接收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
6、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留存评审资料;
7、综合评审工作期间,不用手机、电话发送和传递评审信息;不相互探听审查信息。

8、评审专家与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回避;
9、评审结果公示之前,不透露和传播相关信息。

湖南省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选工作保密承诺书
一、本人将自觉遵守《保密法》和有关保密法规,严格执行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对评选结果保密,不泄露评选结果以及相关情况。

二、本人严格执行评选工作纪律,在评审现场认真工作,不大声喧哗。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

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及时向会务组同志说明。

三、本人违反本承诺故意或过失泄露审查结果及相关信息的,经查实后,接受从专家库中除名,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的处理。

四、上述保密承诺书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对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疑义。

本人愿意为保守国家秘密承担义务,也愿意承担因个人行为造成泄密事件的法律责任。

五、本保密承诺书自本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人签名: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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