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2017政府补助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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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解析
新联谊(事务所)集团 陈常帅
准则修订背景
现行应用指南规定,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但在实务 中,部分补助资金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不宜计 入营业外收入。实务界建议修改现行应用指南中不适应实 务操作需求的规定。 将所有政府补助都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否合理?
实务界对《国际会计准则第 20 号—— 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中 关于财政贴息会计处理持有不同观点, 希望在我国政府补助准则中明确财政贴 息的处理原则。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要求将财政贴息冲减 项目建设成本,如何处理这一规定与原 准则之间的不一致?
定义
来源于其他 方代收代付 政府补助, 是否属于?
特征
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无偿性。
政府补助准则; 收入等其他准则(税收,国税2013年3号); 资本性投入(企业财务通则、财企[2012]23)
适用范围
第一章 总则
政府补助的判断,举例
【案例1】2016年12月,甲公司收到财政部 门拨款2000万元,系对甲公司2016年执行 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甲公司A商品 单位售价为5万元/台,成本为2.5万元/台, 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甲公司对 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A商品的售价为 3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2万元/台的补贴。 2016年甲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A商品1000 件。
费1.2亿元。
乙企业自开工之日起须在 18 个月内完成搬迁 工作,从原址搬迁至开发区,同时将乙企业位 【解读】本例中,为实施“退城进园”技改搬迁,乙企业将其位于城区繁华地段的原址用地交给开发区 政府收储,开发区政府为此向乙企业支付补偿资金2.5亿元。由于开发区政府对乙企业的搬迁补偿是基于
于城区繁华地段的原址用地(500亩,按照所
CLICK TO ADD CAPTION TEXT
政府补助的分类:举例
A 公司为上市公司,受政府委托进口医药 类特种原料 M ,再将 M 销售给国内的生产 企业,加工出产品 N 销售给最终顾客。产 品 N 的销售价格由政府确定。由于国际市 场上原料 M 的价格上涨,而国内产品 N 的 价格保持稳定不变,形成进销倒挂的局面。 A 公司销售给生产企业的时候以原料 M 的 进口价格为基础定价,国家财政对生产企 业进行补贴; 国家补贴款管理为限定A公 司对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然后对 A 公司 的进销差价损失由国家财政给予返还,差 价返还金额以销售价格减去加权平均采购 成本的价差乘以销售给生产企业的数量计 算。那么, A 公司收到的差价返还款是否 应作为政府补助进行处理?
财政贴息的 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和收入 需明确区分
1
目录
CONTENTS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总则 确认与计量 列报 衔接规定
2
3
4 5
附则
PART1
第一章 总则
• 定义 • 分类 • 特征 • 适用范围
第一章 总则
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形式上有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 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直接免征、增加计税抵 扣额、抵免部分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
第一章 总则
政府补助的分类:举例
案例:2×15年2月,乙企业与所在城市的开发 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合作投资协议,实施 “退城进园”技改搬迁。根据协议,乙企业在
开发区内投资约10亿元建设电子信息设备生产
基地。生产基地占地面积1000亩,该宗项目用 地按开发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挂牌出让,乙企 业摘牌并按挂牌出让价格缴纳土地款及相关税
政府补助的判断
适用收入等其他准则: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且构成对价 来源 于政 府的 经济 资源 是 来源 于其 他方 的经 济资 源 否 是否具有 无偿性? 否 遵循其他法规制度的 规定:政府的资本性 投入
是 政府补助,遵循本准 则的规定
政府是实 际拨付者?
否
属于其他方的投资 或捐赠等
第一章 总则
【解读】不作为政府补助进行处理,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本例中,A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资产,从形式上看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 按照政府补助准则,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在“营业外收入”中。但是这 样处理会导致A公司的报表呈现主营业务的负毛利和较大金额的营业外收入, 这样的结果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 从交易的实质看,是A公司代替政府履行从国外采购材料的职能,也就是说, A公司从政府取得的资产并不是无偿的,而是交易对价的一部分。将在同一项 交易中针对同一标的资产从指定企业收到的销售款作为收入,而将从政府收 到的对价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这样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公允地反映 交易实质。 从公司的经营模式看,从国外进口M材料,按照固定价格销售给指定企业, 然后从政府获取差价就是A公司的日常经营方式。从收入的定义看,收入是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 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从政府收取的对价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更符 合收入的界定。 综上所述,A公司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且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应当按照收入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地段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为 2.5 亿元)移 交给开发区政府收储,开发区政府将向乙企业 支付补偿资金2.5亿元。乙企业收到的2.5亿元
乙企业原址用地的公允价值确定的,实质是政府按照相应资产市场价格向企业购买资产。
【解读】本例中,甲公司自财政部门取得的款项不属 于政府补助,该款项与具有明确商业实质的交易相关, 不是公司自国家无偿取得的现金流入,应作为企业正 常销售价款的一部分。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00 贷:库存商品 2500
第一章 总则
将所有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都纳入本准 则适用范围是否合理? 新能源汽车价格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名 义上是政府补贴,实际上与企业日常经营 活动密切相关且构成了企业商品或服务对 价的组成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而不是政府 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实务界希望在政府补 助准则中明确规定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区分 原则。
会计科目的 使用问题
新联谊(事务所)集团 陈常帅
准则修订背景
现行应用指南规定,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但在实务 中,部分补助资金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不宜计 入营业外收入。实务界建议修改现行应用指南中不适应实 务操作需求的规定。 将所有政府补助都计入营业外收入是否合理?
实务界对《国际会计准则第 20 号—— 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中 关于财政贴息会计处理持有不同观点, 希望在我国政府补助准则中明确财政贴 息的处理原则。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要求将财政贴息冲减 项目建设成本,如何处理这一规定与原 准则之间的不一致?
定义
来源于其他 方代收代付 政府补助, 是否属于?
特征
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无偿性。
政府补助准则; 收入等其他准则(税收,国税2013年3号); 资本性投入(企业财务通则、财企[2012]23)
适用范围
第一章 总则
政府补助的判断,举例
【案例1】2016年12月,甲公司收到财政部 门拨款2000万元,系对甲公司2016年执行 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甲公司A商品 单位售价为5万元/台,成本为2.5万元/台, 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甲公司对 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A商品的售价为 3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2万元/台的补贴。 2016年甲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A商品1000 件。
费1.2亿元。
乙企业自开工之日起须在 18 个月内完成搬迁 工作,从原址搬迁至开发区,同时将乙企业位 【解读】本例中,为实施“退城进园”技改搬迁,乙企业将其位于城区繁华地段的原址用地交给开发区 政府收储,开发区政府为此向乙企业支付补偿资金2.5亿元。由于开发区政府对乙企业的搬迁补偿是基于
于城区繁华地段的原址用地(500亩,按照所
CLICK TO ADD CAPTION TEXT
政府补助的分类:举例
A 公司为上市公司,受政府委托进口医药 类特种原料 M ,再将 M 销售给国内的生产 企业,加工出产品 N 销售给最终顾客。产 品 N 的销售价格由政府确定。由于国际市 场上原料 M 的价格上涨,而国内产品 N 的 价格保持稳定不变,形成进销倒挂的局面。 A 公司销售给生产企业的时候以原料 M 的 进口价格为基础定价,国家财政对生产企 业进行补贴; 国家补贴款管理为限定A公 司对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然后对 A 公司 的进销差价损失由国家财政给予返还,差 价返还金额以销售价格减去加权平均采购 成本的价差乘以销售给生产企业的数量计 算。那么, A 公司收到的差价返还款是否 应作为政府补助进行处理?
财政贴息的 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和收入 需明确区分
1
目录
CONTENTS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总则 确认与计量 列报 衔接规定
2
3
4 5
附则
PART1
第一章 总则
• 定义 • 分类 • 特征 • 适用范围
第一章 总则
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形式上有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无 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直接免征、增加计税抵 扣额、抵免部分税额,增值税出口退税)
第一章 总则
政府补助的分类:举例
案例:2×15年2月,乙企业与所在城市的开发 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合作投资协议,实施 “退城进园”技改搬迁。根据协议,乙企业在
开发区内投资约10亿元建设电子信息设备生产
基地。生产基地占地面积1000亩,该宗项目用 地按开发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挂牌出让,乙企 业摘牌并按挂牌出让价格缴纳土地款及相关税
政府补助的判断
适用收入等其他准则: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且构成对价 来源 于政 府的 经济 资源 是 来源 于其 他方 的经 济资 源 否 是否具有 无偿性? 否 遵循其他法规制度的 规定:政府的资本性 投入
是 政府补助,遵循本准 则的规定
政府是实 际拨付者?
否
属于其他方的投资 或捐赠等
第一章 总则
【解读】不作为政府补助进行处理,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本例中,A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资产,从形式上看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 按照政府补助准则,收到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在“营业外收入”中。但是这 样处理会导致A公司的报表呈现主营业务的负毛利和较大金额的营业外收入, 这样的结果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 从交易的实质看,是A公司代替政府履行从国外采购材料的职能,也就是说, A公司从政府取得的资产并不是无偿的,而是交易对价的一部分。将在同一项 交易中针对同一标的资产从指定企业收到的销售款作为收入,而将从政府收 到的对价部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这样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并没有公允地反映 交易实质。 从公司的经营模式看,从国外进口M材料,按照固定价格销售给指定企业, 然后从政府获取差价就是A公司的日常经营方式。从收入的定义看,收入是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 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从政府收取的对价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更符 合收入的界定。 综上所述,A公司与政府发生交易所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且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应当按照收入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地段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评估为 2.5 亿元)移 交给开发区政府收储,开发区政府将向乙企业 支付补偿资金2.5亿元。乙企业收到的2.5亿元
乙企业原址用地的公允价值确定的,实质是政府按照相应资产市场价格向企业购买资产。
【解读】本例中,甲公司自财政部门取得的款项不属 于政府补助,该款项与具有明确商业实质的交易相关, 不是公司自国家无偿取得的现金流入,应作为企业正 常销售价款的一部分。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500 贷:库存商品 2500
第一章 总则
将所有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都纳入本准 则适用范围是否合理? 新能源汽车价格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名 义上是政府补贴,实际上与企业日常经营 活动密切相关且构成了企业商品或服务对 价的组成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而不是政府 补助进行会计处理。实务界希望在政府补 助准则中明确规定政府补助和收入的区分 原则。
会计科目的 使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