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五进、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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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07.05.21•【字号】黑质技监特发[2007]114号•【施行日期】2007.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黑质技监特发[2007]114号)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省电力公司:按照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省局制定了《200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200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2007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精神,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抓重点、攻难点、求创新,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水平和有效性,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按照这一总体要求,200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把握以下要点,确保实现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特种设备事故,控制在万台设备事故起数0.81起以下、死亡人数0.92人以下的工作目标。

一、有效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工作1、认真落实日常“十二查”。

制定全年“十二查”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把“十二查”任务分解到人头,明确完成时限,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十二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问效督促整改;按时上报“十二查”统计报表。

2、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大检查活动。

在“五一”、“六一”、“十一”以及十七大、省党代会召开期间等重要时期,组织开展全省性安全大检查活动。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2年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2年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2年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2年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为了深入贯彻省政府安委会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全国质检系统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质检办特〔2012〕322号),省局制定了《黑龙江省2012年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附件:黑龙江省2012年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省政府安委会有关要求,以及《全国质检系统2012年“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质检办特〔2012〕322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集中时间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集中时间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集中时间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集中时间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为了认真落实全省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完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分类监管、电梯专项整治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省局经研究决定,在7月底以前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深入推进以上重点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执行。

一、关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工作,全面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是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关键。

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一)依靠宣传明确主体责任。

要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书》,下发到辖区内所有使用单位,并做好宣传工作,具体告知使用单位在设备购买、安装维修、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日常维护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要督促使用单位按照告知内容,切实做到依法使用特种设备,严格管理特种设备。

要通过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组织到先进管理企业观摩、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等方式,促进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依靠创新促进责任落实。

一要创新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程师制度。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程师制度的试点工作,取得成熟的试点经验后全面推广。

要通过实行安全管理工程师制度,监督、指导安全管理工程师有效履行职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5.07•【文号】质检特函[2010]26号•【施行日期】2010.05.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质检特函〔2010〕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三进”宣传活动,是2010年全国质检系统“质量提升”活动35项重要活动之一。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规范各地宣传活动,形成整体宣传效果,我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并经总局“质量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

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紧密围绕总局“质量提升”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系列宣传工作。

坚持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坚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坚持形式多样,内容协调统一;坚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持续不断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进”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促进多元共治格局逐步形成,展现质检部门为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所做的努力及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一)实施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百千万”宣传活动。

全国各个市级质监部门分别开展进企业、进社区和进校园活动,全国活动总数达到1000次以上,力争使20万以上群众直接受到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5月底以前,集中开展进企业活动。

可结合本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际情况,突出薄弱环节,在某一企业或者某一行业开展进企业宣传活动,力争以点带面,达到开展一次活动、整顿一个行业的效果。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2.03.12•【字号】•【施行日期】2012.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当前,全国“两会”正在召开,全省“春雷行动”即将拉开序幕,需要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为此,希望全省质监系统,切实加强近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执行。

一、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各市(地)、行业系统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近期特种设备使用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监察工作。

一是抓好供热安全,防止供热接近尾期出现麻痹大意思想,督查供热企业继续加强锅炉、供热管道等安全管理;二是抓好人员密集场所、敏感性较强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切实将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到实处;三是抓好涉及盛装、运输危险化学品固定式、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

二、做好“春雷行动”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要结合“春雷行动”的深入开展,在农村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农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农村浴池锅炉、采暖锅炉、小作坊工业锅炉和乡镇小作坊使用的压力容器以及农村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加强安全监察,保证农村在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三、做好迎接省局考核2011年工作的准备。

省局《关于进行春节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及2011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考核的通知》(黑质技监函发[2012]1号),已经对2011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考核做出了安排,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服务全省大项目建设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服务全省大项目建设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服务全省大项目建设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服务全省大项目建设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森工)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省电力公司:在今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省局对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安排部署。

省局经研究决定,全系统要以大项目建设为重点,开展服务工作。

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大项目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是拉动全省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措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为此,必须按照“春雷行动”的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以实际行动践行安全发展理念,从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出发,研究谋划和安排部署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寓服务于监督,在工作中优先体现安全监察工作的服务性。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是做好招标服务工作。

免费提供具有合法资质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生产单位的名单,供大项目单位挑选,并进行特种设备购买招标和安装施工招标。

在大项目招标过程中,免费提供投标单位资格审验服务,帮助招标单位严格审查投标单位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书,防止无证单位参与特种设备购买和施工投标。

二是做好到货验收工作。

在大项目单位购买的特种设备产品到货后,要对照产品免费审查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自检报告、设计图纸、随机技术资料和制造厂家许可证书等资料,确保大项目单位购买到合法、优质的特种设备产品。

三是做好安装把关工作。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电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气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电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气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电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气瓶充装站检验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汽车罐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六小五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日期】2012.05.18【实施日期】2012.05.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电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气瓶充装站检验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汽车罐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六小五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和省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经省局研究决定,在2011年开展电梯、气瓶“两站”、承压罐车、车用气瓶等四个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梯、气瓶、汽车罐车和“六小五无”企业专项整治活动。

现将《电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气瓶充装站检验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汽车罐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六小五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电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气瓶充装站检验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汽车罐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六小五无”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附件1:电梯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深化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省局关于开展电梯使用、维保、检验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电梯使用、维保、检验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对电梯使用、维保、检验环节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全面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责任;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配齐配全救援装备,定期开展救援演练,全面提升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及时处置电梯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第二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黑质技监函发〔2017〕97号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第二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黑质技监函发〔2017〕97号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第二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第二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黑质技监函发〔2017〕97号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亚布力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为了有效落实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年初以来省局部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五一”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省局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季度特种设备安全督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从4月14日开始,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电话通知。

二、督查内容全面督查全省特种设备工作会议部署任务落实情况及年初以来下发文件落实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工作进行督查:(一)市地局、行业系统及省直管县召开2017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情况;(二)专项整治。

方案制定情况、动员部署会议召开情况、宣传情况、工作启动及进展情况。

(三)攻坚战成果巩固。

“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维修推动情况;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进展情况;电梯企业分类监管记分工作落实情况;电梯企业“黑名单”执行情况;哈尔滨、大庆力在役油气输送管道检验推进情况。

(四)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情况、现场检查进展情况、检查档案建立情况。

(五)隐患排查治理。

方案制定情况;工作开展情况;隐患台账建立及跟踪督办整改情况;挂牌督办落实情况;材料上报责任人落实情况。

(六)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

设备底数掌握及网络数据清理情况、检验检测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各类人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各类人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各类人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各类人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省电力公司,各特种设备人员培训机构:特种设备各类人员培训机构的管理水平,直接决定了培训质量,关系到受训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和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为此,要切实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市(地)局、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辖区内的特种设备培训机构严格执行。

一、加强硬件建设各市地局、行业系统要督促培训机构切实加强培训硬件的建设,努力创建一流的培训基地。

一是加强培训场所的建设;二是推广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主要是使用先进教学仪器、设备教学,使用监控设备进行监考,实现实际考核模拟化、理论考核机考化。

三是加强题库建设;四是加强师资建设,主要是建立专家库,讲课、出题、判卷做到三分开;五是完善食宿条件,做好学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六是实训基地建设,有条件的自行建设,没条件的要和有实力企业进行联合。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规章制度主要有以下八项:一是教学管理制度,二是教师管理制度,三是学员管理制度,四是教学质量控制制度,五是培训评估制度,六是档案管理制度,七是教学设备管理制度,八是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以上制度以外的其他制度,各培训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建立。

三、完善领导组织机构各培训机构要建立完整的培训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在组织机构中至少设置九类工作人员,分别是:培训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培训班主任、专(兼)职教师、培训工作人员、培训档案管理人员、行政档案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和出纳员。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5.01.23•【字号】•【施行日期】2015.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2015年1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以“2015年第5号公告”的形式,正式发布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废止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和《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

现就落实《规则》提出以下要求:一、做好宣贯工作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学习活动,确保监察、检验人员能够正确运用《规则》开展工作。

采取集中培训、主动送法上门等方式,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经营、充装等单位开展《规则》宣贯活动。

二、转变监管方式《规则》要求转变重点监控工作方式,从重点监管设备转为重点监管使用单位。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按照《规则》规定,于3月30日前确定当年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目录,并上报省局备案。

三、落实检查任务各市(地)、省直管县(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按照《规则》规定,于每年3月30日前制定当年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上报省局备案。

凡是列入计划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开展工作。

四、规范执法文书在实施《规则》规定的各类检查过程中,要统一使用《规则》规定的执法文书,执法文书的填写必须规范,不能有漏项,检查记录中对发现问题的描述要清晰、准确、完整。

五、做好档案管理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要做好现场监察档案的管理工作。

被检查单位无问题的,应将现场检查记录表存档。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2.04.25•【字号】•【施行日期】2012.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现将《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附件: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 [2012]1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要求,建立全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基本建成科学适用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好地把握隐患治理、事故防范的主动权,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省局成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定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长:马菠副组长:杨晓一、高喜强、张训才、姜天成员:省局特种设备处其他人员、各市(地)局主管局长、省垦区局、森工总局质监局主管局长、哈尔滨铁路局主管领导。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法规宣传和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法规宣传和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法规宣传和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07.05.24•【字号】黑质技监特发[2007]117号•【施行日期】2007.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法规宣传和游乐设施安全检查活动的通知(黑质技监特发[2007]117号)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6月1日是国际儿童节,也是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颁布实施4周年纪念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研究,决定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组织开展特种设备法规宣传和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按照我省气候特点,“六一”前后游乐设施将大量投入使用。

开展游乐设施安全安全检查,加强现场安全监察工作,保证少年儿童游乐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搞好特种设备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是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环境,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法规有效落实的重要措施。

为此,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提高对“六一”前后特种设备法规宣传和游乐设施安全大检查活动的认识,加强对本次活动领导,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活动收到实效。

二、严格监察,及时检验。

首先,各级监察机构要在“六一”前,对辖区内所有游乐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一要检查游乐设施的安全技术档案;二要检查游乐设施的定期检验情况;三要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四要检查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五要检查使用单位应急预案建立、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质储备情况。

其次,要保证游乐设施定期检验及时、到位。

各级检验单位要合理安排好检验工作,保证及时完成游乐设施定期检验计划,尽量提高定检率。

对于到期拒不检验的,检验单位要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监察机构,由监察机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体系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体系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日期】2012.04.25【实施日期】2012.04.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现将《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附件:黑龙江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 [2012]1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安委会的要求,建立全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基本建成科学适用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好地把握隐患治理、事故防范的主动权,努力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真正落到实处,促进全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省局成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定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长:马菠副组长:杨晓一、高喜强、张训才、姜天成员:省局特种设备处其他人员。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省电力公司:11月21日,鹤岗新兴煤矿发生了瓦斯爆炸事故。

为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再次发生,切实做到举一反三,省政府于11月22日上午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省政府会议),通报了新兴煤矿事故情况,对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精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省局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鹤岗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为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

今年以来,我省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有上升的趋势;冬季已经来临,冰雪旅游正逐步进入旺季,滑雪场等地索道和采暖锅炉等特种设备满负荷运转。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导要站在为党和人民政府分忧,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紧急动员,全力以赴地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级领导要专门抽出时间研究、分析排查工作,亲自部署,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开展;对排查工作中存在各种问题,要认真予以解决,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

排查范围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包含使用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和检验等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及其设备安全状况。

要在全面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特种设备的运行特点,突出重点地加强以下特种设备的排查工作:一是冰雪旅游景点的客运索道;二是采暖锅炉和浴池锅炉;三是城市燃气管道;四是液化石油气瓶;五是各地确定的重点设备;六是商场、车站等人群聚集区的特种设备。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在哈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落实依法行政纲要,增加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能力,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良好形象,省局决定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

现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二○一○年五月六日附件: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规范年”活动方案为深入落实依法行政纲要,增强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技术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水平,全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省局决定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提升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覆盖行政执法和技术执法全过程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技术执法和行政许可,围绕质量提升,强化依法行政,为推动质监事业跨越式发展和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通过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执法人员法制观念和执法为民的意识,促进行政执法与技术执法的有效结合,推动技术执法的法制化和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工作的规范化,切实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服务民生、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水平,建立一支严格执法、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质监执法队伍。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违法许可超范围许可查处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违法许可超范围许可查处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违法许可超范围许可查处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违法许可超范围许可查处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经省局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违法许可超范围许可专项整治活动,现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违法许可超范围许可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附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违法许可超范围许可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70号令和省局《关于下达201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分解任务的通知》(黑质技监函发[2011]133号)的要求,近日,省局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违规或超许可范围发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问题,省局决定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为保证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严格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要求,有效查处违法许可和超范围许可问题,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许可工作,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特种设备许可的严肃性和合法性。

二、工作依据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依据为《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70号令)、《关于增补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国质检特[2010]22号)、《关于做好目录调整阶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2010]200号)、《关于严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质检特函[2011]26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省级质检机构: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统一部署,省局制定了《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三日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履行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我省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工作,提升全省应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能力,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食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工作按照有关方案执行)。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有关工作要求和2012年省局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排查,重点强化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及时开展风险预警和处置,努力做到对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着力提高风险监控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力争避免出现区域性、行业性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力争减轻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危害,在全省逐步建成设科学、高效、有序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0.05.28•【字号】•【施行日期】2010.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2010年全省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大质检文化建设,省局党组决定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现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方案2010年5月28日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以及全省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全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全力打造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根据省局党组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全局各项工作之中,进一步巩固和提倡“艰苦创业、干事立业、激情兴业、真心敬业”的“四业”精神,树立廉政思想、廉政理念、廉政文化、廉洁执法、廉洁交往的良好行业风尚,打造爱岗敬业、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高素质质监干部队伍,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供思想保障和文化支撑。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12修订)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12修订)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12修订)【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发文字号】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2.10.19【实施日期】2013.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已由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10月1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10月1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以及为保证锅炉安全运行而进行的水质处理、水质监测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中的重大问题,并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地)、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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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五
进、五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2.05.18
【实施日期】2012.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五进、五查”活动方案》的通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绥芬河市、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
近年来,全省质监系统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四进”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省局经研究决定,将“四进”上升为“五进”,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结合“五进”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组织开展“五查”活动,即:查生产单位、查使用单位、查系统检验单位、查行业检验单位、查作业人员。

为推动“五进、五查”活动深入开展,省局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五进、五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五进、五查”活动方案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工作,有效查处特种设备安全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省局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五进、五查”活动。

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开展“五进、五查”活动,宣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舆论氛围,严查特种设备安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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