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成绩考核规定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
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考核积分是评价中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
它既能客观地反映学生在学业、素质、态度等方面的表现,又能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努力提升自身素质。
为了规范考核积分的发放和使用,制定本中学年度考核积分细则,具体规定如下:一、学业成绩(满分100分)学业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的重要依据。
学生根据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方面的成绩获得相应的学业积分。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 期末考试成绩(满分50分)期末考试成绩是学生学习的综合能力表现之一,按照百分制转换得分计算。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90-100分:50分80-89分:40分70-79分:30分60-69分:20分60分以下:0分2. 作业质量(满分30分)作业是学生在课后巩固知识的重要方式,作业质量直接反映了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根据作业完成情况,分配相应的积分。
综合评判作业质量:满分30分3. 平时表现(满分20分)平时表现包括课堂发言、课堂纪律、作业主动性、对教学内容的实际运用等方面的表现。
根据教师的评估,分配相应的积分。
二、素质表现(满分50分)素质表现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学生通过参与各项规定的校内外活动,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获得相应的素质积分。
具体计分方式如下:1. 学科竞赛(满分20分)学科竞赛是提高学生学科能力的有效途径,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能够锻炼学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根据学生在学科竞赛中的成绩,分配相应的积分。
2. 社会实践(满分15分)社会实践是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方面,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体验社会,提升自我素质。
根据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和表现,分配相应的积分。
3. 志愿服务(满分15分)志愿服务是培养学生爱心和责任感的重要载体,学生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奉献社区,展现自身素质。
根据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贡献,分配相应的积分。
三、日常积极表现(满分30分)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也是评价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学生通过遵守纪律、热心助人、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获得相应的积分。
中等职业学校关于学生考试及成绩管理的规定
XXXX中等职业学校关于学生考试及成绩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严肃考风考纪,端正学风,加强对学生品德、素质的培养塑造,树立培养品学兼优学生的教育理念,针对学生考试成绩作如下规定。
1、考查课:考试占50分,任课老师掌控50分,根据学生出勤情况,记笔记、做作业、尊敬老师程度,卫生情况,学生品德、素质方面综合打分,前50分是对学习方面的考查,后50分是对品德等方面的考查。
2、考试课:考试占70分,任课老师掌控30分,两者考查内容如上所述。
3、实训考核,由教务科指定考核项目,每项操作满分100分,实训考核均由教务科掌控。
另外设部分选修项目,每项满分50分,设若干拓展项目,每项满分30分。
4、选修科目含理论、实训两部分,重点科目成绩按考试课100分计入总成绩,一般科目按考查课50分计入总成绩。
5、考试管理:所有考试科目由教务科负责,要求单人单桌考试,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发现小抄没有实施者扣20分,有利用小抄、手机等任何方式进行作弊者,成绩记0分,不得补考,该门课程直接进入重修程序,两次以上作弊者,不安排实习,不安排就业,扣发毕业证。
考查科目可由教研组组织。
6、补考: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必须进行补考,补考试卷难易程度,考场纪律的要求同正式一样。
补考成绩低于60分者,进入重修程序。
7、重修:补考成绩低于60分,无故不参加考试,进入重修程序,由相关老师组织重修者对该门课程重新学习,分别按照考查、考试课要求对学生进行成绩管理,重修课程结束后由教务科统一安排补考,补考成绩仍低于60分者进入下一轮重修程序。
8、平时成绩,各学科任课老师按年级优秀20%,优良20%,及格40%,不及格20%的比例处理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以上为优良,60分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成绩由任课老师、学科负责人、教研组长、教务科长签字后生效。
9、考查课成绩,各学科任课老师按年级优秀20%,优良20%,及格40%,不及格20%的比例处理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以上为优良,60分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和管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绩档案管理各系为本系每名学生建立个人学业成绩档案,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学期末上报到教务处教务科存档。
二、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一)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由课堂提问、作业、课堂纪律得分、单元(章节)测验及其它形式的抽查、考查成绩组成。
(二)学期成绩学期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
其计算方式是:学期成绩二平时成绩X20%+期中考试成绩义20%+期末考试成绩X60%。
若无期中考试成绩,其计算方式是:学期成绩二平时成绩X40%+期末考试成绩X60%。
(三)统考学科结业成绩1、技工类部分专业实行学分制考核按上级要求执行。
2、考证课程,以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考核的成绩记入。
(四)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办法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自觉地听从任课教师的管理,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课程的学习任务。
2、课堂纪律扣分标准(该项扣分由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并计算在学生平时成绩内)(1)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旷课每人每节扣3分。
(2)发现学生上课、自习课期间玩手机、电脑、睡觉每人次扣2分;下棋、打扑克每人次扣5分;私串教室每人次扣2分;说笑、打闹、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每人次扣1分。
(3)自习课如遇教室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发生,学生必须服从晚自习值班人员的统一指挥,否则扣5分。
(4)上课、自习课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每人次扣1分。
(5)实习课、体育课、上机课需在铃响前排队进入学习场地,否则每人次扣1分。
(6)实习期间,学生进入车间需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发现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穿戴不整齐每人次扣1分;在实习车间追逐、打闹每人次扣2分,打架斗殴扣5-20分。
(7)实习课不服从教师指导进行违章操作,每发现一次扣2-5分;因违章操作造成实习设备、设施损坏或事故,每人次扣5-30分,并进行相应赔偿。
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
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学校的考试成绩评估制度,该制度是为了公平和客观地评估学生在考试中的表现而设立的。
考试评估方法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采用以下评估方法:1. 百分制评分:学生的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进行评分,根据学生的得分情况进行等级划分。
2. 考核标准:学校根据不同科目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以确保考试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综合评定:考试成绩将与其他评估指标相结合,如平时表现、作业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以全面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
评估结果使用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的评估结果将用于以下方面:1. 学生评价:评估结果将反映学生在学业上的表现,为学生提供自我认知和改进的机会。
2. 学校评估:评估结果将用于学校对教学质量的评估,以便进行教学改进和调整。
3. 排名和录取:评估结果有可能用于学校内部排名或者升学录取的依据之一。
制度优势和改进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的优势包括:1. 公平性:采用客观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2. 透明度:评估方法和标准公开透明,学生和教师都能清楚了解评估的依据和标准。
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的改进包括:1. 多元评估:除了考试成绩,可以引入其他评估方法,如课题报告、实践能力评估等,以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能力。
2. 反馈机制:建立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反馈机制,促进学生对评估结果的理解和改进。
结论学校考试成绩评估制度旨在为学生提供一种公正、客观和准确的评估方法,通过评估结果的使用和制度的优化改进,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对于学校和学生而言,该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学院学生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生学习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为规范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加强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管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范围,包括学习领域课程考核、社会能力项目考核、综合实训项目考核、校外顶岗实习考核等四个方面的考核内容。
第二条学生学习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或等级制记绩。
实行百分制考核的项目,考核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实行等级制考核的项目,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或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三条在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范围内,考核合格的项目均赋予一定的学分。
学生毕业时,必须达到本专业规定的总学分和限定项目学分要求。
第四条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管理,实行院系两级分工负责制。
第二章学生考核的管理第五条在分管院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学生学习成绩考核数据统计和宏观管理。
主要职责是:1、制定完善学生学习成绩考核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并检查督导落实。
2、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巡视监督考试过程,检查抽查学生考试考核成绩。
3、统一组织全院公共课考试安排,督导协调各系部的考核考试工作。
4、研究提出在考试中违纪人员的处理意见,处理考试中作弊的学生。
5、负责学生考试考核成绩统计并定期公布,组织处理学生补考及学籍管理有关问题。
第六条在教务处的统一协调下,各系部负责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主要职责是:1、设计制定各专业学生成绩考核范围内的课程或项目的考核形式,以及变更考核形式的审定。
2、组织开展考前动员,并进行诚信考试教育。
3、按照学校规定的统一时间,负责本系各专业课程考核的考试安排和考场管理,保证学生成绩考核工作井然有序。
4、按照学校《考试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审核试卷出题、印制、阅卷、分装和保管等方面的规范性。
5、完善考核管理,审查学生考核成绩,保证考核内容与培养目标的统一性,以及学生考核成绩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范本1. 引言本学期成绩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学校学生的学业评价公平、科学、合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学生及相关教职员工,学校将严格执行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2. 成绩计算方法(1)平时成绩计算:平时成绩由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小组合作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并按照事先制定的比例计算得出。
(2)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根据学生的实际考试表现计算得出,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实验、口试等,每种考试形式的权重事先明确。
3. 成绩登记与公示(1)成绩登记:各科目的成绩由任课教师按照统一的成绩登记表进行登记,并提交给成绩管理人员审核确认。
(2)成绩公示:学校将公示每个学期的成绩,确保学生成绩信息公开透明,供学生和家长查阅。
4. 学业警示与奖励措施(1)学业警示:学校将及时通知成绩未达标的学生及其家长,并制定相应的帮助方案,提供必要的辅导与指导。
(2)学业奖励: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优异成绩,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包括奖学金、荣誉称号等。
5. 重修与补考规定(1)重修规定:对于成绩未达标的学生,学校将提供重修机会,学生可选择参加重修课程,通过考核后重新计算成绩。
(2)补考规定:对于某些特定课程,学校将设立补考机会,学生可选择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和原始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出。
6. 学生申诉与教师评价(1)学生申诉: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进行调查,并及时给予答复。
(2)教师评价:学生可以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及学校管理部门,以便改进教学质量。
7. 保密与信息安全(1)成绩保密:学校将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和成绩信息,未经本人或家长许可,不得向他人透露。
(2)信息安全:学校将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障学生成绩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的发生。
8. 违规与处罚(1)成绩作弊:学校将对成绩作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作弊者相应科目的成绩,并视情节轻重采取进一步的纪律处分。
学校规章制度学生成绩考核及作弊处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成绩考核及作弊处理规定1、学生成绩以学年度总成绩为准,成绩计算方法为:学期总评:平时成绩30%,期中考核占30%,期末考试占40%。
学年总评:第一学期占40%,第二学期占60%。
2、学生不及格科目由年级组每学年组织一次补考,补考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3、每学年进展升留级,留级率不超过3%,按学年总评成绩、补考成绩及操行评分由年级组决定升留级学生。
4、考试考察规那么:(1)学生不得缺考,如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应由学生申请,经教诲处批准给予补考资历,凡未履行此手续的缺考者,原那么上不得补考。
(2)考试预备钟声响后,须迅速在指定的座位上就座,坐势保持前后不断线。
(3)课桌上只准放必需的文具用品(不得使用计算器,数学用表)。
如在试卷上下垫放簿本或垫板,须经监考教师检查后方可使用。
(4)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不准将试卷竖起,不准传递纸条或有其他作弊行为,一经发觉,试卷作零分处理,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5)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离开教室后不得在走廊内大声喧哗或逗留。
5、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1)凡在测试中作弊或协助别人作弊的学生,考试成绩为零分,该学期学科平时成绩降低10分,并通知家长,共同加强教育,催促改正,如认识态度极差或妨碍极坏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凡在考试中作弊或协助别人作弊的学生,作如下处理:a、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记入学生档案,该学科考试成绩为零分,如是团员,团委进展批判教育,情节严峻的要给予相应的团内处分。
b、思想品德测评作降级处理,取消优秀干部,优秀团员资历。
c、不接受教育仍屡次作弊者,从严处理,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
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东省商业技⼯学校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和管理的规定根据教育厅的有关⽂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成绩考核第⼀条学⽣学业成绩的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
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学⽣的实际情况,每学期⼀般安排2~4门考试课程。
第⼆条学⽣学业成绩的考核每学期进⾏⼀次。
凡⼀门课分⼏个学期讲授的,每学期均应进⾏考核评定学期成绩。
第三条考试分为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组织,安排在该课程结束后或学期末,集中⼀段时间复习和考试。
考试的形式可⽤笔试、⼝试、实操三种。
笔试可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采⽤开卷考试的课程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可实施。
笔试时间⼀般为90分钟,⼝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答题最多2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视考试内容具体确定。
第四条考查依据平时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际操作、单元测验等⽅法采集学⽣学习成绩。
每学期各种形式的平时考核不得少于3项。
第五条实习(教学实习、⽣产实习、毕业实习、基本技能训练等)、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结合专业的劳动以及单独考核的实验,均应进⾏考核。
⼆、命题管理第⼀条根据教学⼤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的和要求命题,试题的深度、⼴度适当,突出教学重点,能够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
第⼆条组卷试题应有⼀定的坡度,难易⽐例适当,题量适中,考试成绩⼒求正态分布。
已考过的试卷不宜未作修改再⽤作下⼀次的考卷。
第三条使⽤同⼀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和进度相同的班级原则上采⽤同⼀试卷。
实⾏学分制管理的,可采⽤A、B制命题。
实⾏分层教学管理的,按分层教学⼤纲命题。
第四条对教学⼤纲和教材较稳定的部分课程实⾏教考分离,具体做法是:由不担任本课程的教师出题,或由若⼲任课⽼师各出⼀份试卷,再由不任课的⽼师拼题;流⽔作业改卷。
第五条每门课程期中考试要求拟定试卷⼀份,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期末考试要求拟定⽔平、份量相当的试卷两份,附相应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补考要求拟定试卷⼀份,附命题表、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学生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办法
学生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生的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
第三条学生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教务处、年级组、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学生考核与成绩记载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方式第五条学生考核内容包括学科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
考核应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学生考核方式包括平时考核、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毕业考试等。
平时考核应根据学科特点,采用课堂提问、作业、实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
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毕业考试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定进行。
第三章成绩记载与管理第七条学生成绩记载应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毕业考试成绩等。
各项成绩应按照规定比例折算为总评成绩。
第八条学生成绩记载应及时、准确、规范。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教务处应在成绩录入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成绩审核和发布。
第九条学生成绩发布应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确保学生、家长和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成绩情况。
成绩发布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
第十条学生成绩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确保成绩档案的完整、安全和长期保存。
成绩档案应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各项成绩、考核评价等内容。
第四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一条学生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升学就业推荐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学校应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教育教学情况,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续)
4.招生推荐:考核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学校推荐,参与研究生招生、就业推荐等;
5.学业荣誉:学校对成绩优异的学生授予“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6.选拔与评价:考核成绩作为学生选拔奖学金、助学金、荣誉称号等的重要依据。
3.期末考核:包括期末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五、成绩评定
1.成绩采用百分制;
2. 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成绩评定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律按零分处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考核要求
1.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2.惩罚:对于违反考核纪律、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学生,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影响学位授予。
八、考核监督与反馈
1.考核监督:学校设立考核监督小组,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性;
2.考核反馈:教师应及时向学生提供考核反馈,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改进学习方法;
3.教学改进:教师应根据考核结果,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学业评价:考核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成效的主要标准;
2.毕业资格:学生需满足学校规定的最低毕业成绩要求,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3.学位授予:学生的总评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方可申请学位。
十、附则
4.本考核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教务处提出方案,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5.本考核办法的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制定;
5.学术荣誉:对于在学术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学生,学校将授予相应的学术荣誉;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
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细则
一、考核内容与标准
教学成绩考核的内容包括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
绩等多个方面。
具体标准如下:
1. 课堂表现:学生应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提问和回答问题,与老师
和同学保持良好的互动。
课堂纪律良好,不打扰其他同学学习。
2. 作业完成情况:学生应按时、按要求完成各科作业,并保持作业
的质量。
作业要整洁,认真完成,错题应及时改正。
3. 考试成绩:学生应认真复习课本知识,参加各类考试,并取得良
好的成绩。
对于不及格科目,应及时进行补课和复习,争取取得更好
的成绩。
二、考核方式与比重
教学成绩考核将采取多种方式,包括日常评定、期中考试、期末考
试等。
具体比重如下:
1. 日常评定:占总成绩的30%,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
2. 期中考试:占总成绩的30%,考察学生对上半学期知识的掌握情况。
3. 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40%,考察学生对全学期知识的掌握情况。
三、考核结果与奖惩办法
1. 优秀:总成绩在90分以上,学生将获得表扬,并有机会参加学
校组织的一系列活动。
2. 良好:总成绩在80-89分之间,学生将获得肯定,并受到老师的
鼓励。
3. 及格:总成绩在60-79分之间,学生需加强学习,争取提高成绩。
4. 不及格:总成绩在60分以下,学生将接受批评,并需参加额外
的辅导和复习。
综上所述,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的细则将有利于规范教学行为,激励
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共同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希望广大同学能够
认真遵守,并取得更好的成绩。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模版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为了规范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工作,确保成绩的公正和客观性,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个年级的学生,包括各类教育阶段。
二、成绩考核标准1. 学生的学期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 平时成绩包括日常作业、课堂表现、实验成绩等评价项。
3. 期末考试成绩由考试成绩和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组成。
4. 考试成绩由学科教师负责评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由实践教师负责评定。
三、成绩计算方法1. 平时成绩计算方法:a. 日常作业成绩占平时成绩的50%。
b. 课堂表现成绩占平时成绩的30%。
c. 实验成绩占平时成绩的20%。
2. 期末考试成绩计算方法:a. 考试成绩由试卷总分和学生得分计算得出,占期末考试成绩的80%。
b. 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由实践教师评定,占期末考试成绩的20%。
3. 总成绩计算方法:a. 总成绩 = 平时成绩× 0.3 + 期末考试成绩× 0.7。
四、成绩公布与查询1. 学校将于每学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公布学生的学期成绩。
2. 学生可以通过学校提供的成绩查询系统查询自己的成绩,同时可以向班主任咨询成绩情况。
3. 学生可以要求查阅自己的试卷和成绩材料,但不得将其带离教室或拍照。
五、成绩复议及申诉1. 学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提出成绩复议申请,申请书需详细说明异议原因。
2. 学生的成绩复议由专业教师进行审查,如有需要,可组织专家组对复议结果进行评审。
3. 对于复议结果仍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在复议结果公布后的一周内提出成绩申诉申请。
4. 成绩申诉由学校成绩管理委员会处理,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教务处和相关学科教师组成。
六、成绩考核的纪律要求1. 考试期间,学生必须按时到达考场,带齐应携带的考试工具。
2. 考试期间,学生不得互相抄袭,不得交流和使用通讯工具。
3. 考试结束后,学生应主动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学校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学生操行成绩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主任每学期结束时对学生操行评定,要以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所规定的内容为依据,填写学生操行评语,给学生操行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评定。
学生毕业时进行综合总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条各系负责学生管理负责人,每学期对各班级上报的学生操行成绩进行审核,并将确定试读学生名单后,上报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内容及要求
1、操行成绩分为:优(90-100分)、良(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0-59分)。
2、操行评定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写出评语,采取百分制注明操行成绩,操行成绩一月一考核,一学期一总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3、思想品德包括:学习目的、仪表、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劳动观念、文体活动。
4、个人纪律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课、旷宿),行为(偷盗、打架、赌博、欺骗、损坏公物)。
5、个人与公共卫生。
第五条附录《学院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
附录
学院
学生操行考核评分标准
学生操行考核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全院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每天考核,学期末汇总,每个学生的基础分为80分。
扣分项目:
加分项目:。
学校成绩考试管理规定
学校成绩考试管理规定近年来,学校成绩考试管理规定备受关注。
教育部门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为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学校成绩考试管理规定的内容和意义。
一、考试科目和方式学校成绩考试管理规定涉及的首要问题是考试科目和方式。
根据不同学段和学科特点,不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考试科目设置。
一般来说,初中阶段的考试科目包括数学、语文、英语等,而高中阶段则会涉及到专业选修科目等。
除了科目的设置,考试方式也是规定中的重要内容。
笔试、口试以及实践能力考核等方式都是常见的考试方式。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学校将考试时间和地点统一管理也是考试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通常会在学期开始前统一安排好整个学年的考试时间表,确保每个学科的考试时间不冲突。
同时,学校会指定考试地点,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在安静的环境中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和标准考试内容和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学校会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制定考试内容,保证考试所涉及的知识点具有代表性。
同时,学校会明确评分标准,避免主观因素对考试结果的影响。
四、作弊和违规行为处理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学校成绩考试管理规定中必然会有相应的作弊和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学校会明确规定作弊行为的定义,建立严谨的防作弊制度,并对作弊行为进行惩罚。
此外,学校还会对其他违规行为,如旷课、迟到等进行规范和处理。
五、成绩发布和申诉成绩发布和申诉也是学校成绩考试管理规定的重要环节。
学校会在规定时间内,将考试成绩公示于校内,方便学生和家长查阅。
同时,对于对成绩存在异议的学生,学校也会设立相应的申诉渠道,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教师评价和监督在学校成绩考试管理规定中,教师评价和监督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教师对学生的平时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进行评价,并将其纳入最终成绩计算。
同时,学校还会加强对教师的监督,确保评分的客观公正性。
七、评优和奖励为了激励学生取得优异成绩,评优和奖励机制是学校成绩考试管理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范文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激励学生学习,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成绩计算1. 课堂成绩课堂成绩是指学生在平时课堂教学活动中通过师生互动、课堂讨论、小组活动等形式所表现出的学习成绩。
课堂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50%。
课堂成绩的评定依据包括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参与度等方面。
课堂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成绩分数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2. 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是指学生在期末考试中所取得的成绩。
期末考试成绩占学期总成绩的50%。
期末考试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成绩分数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三、成绩录入与公示1. 成绩录入成绩录入由任课教师负责,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成绩应在考试或评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
录入的成绩应包括课堂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
录入时要细心核对,确保无误。
2. 成绩公示学校将在学期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公示学生的课堂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
公示期间为一周,学生和家长可以查询成绩并提出异议。
四、成绩查询与复查1. 成绩查询学生和家长可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查询学生的课堂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
查询时间为成绩公示期间。
2. 成绩复查学生和家长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示期间内向任课教师提出复查申请。
任课教师应在成绩公示期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五、成绩分析与评价1. 成绩分析学校将对每个班级的成绩进行分析,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班级整体水平,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 成绩评价通过成绩分析,学校将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评价,公示每个班级的优秀学生和进步学生,并给予相应的表扬和奖励。
六、违纪处理1. 弄虚作假学生在课堂成绩或考试成绩中弄虚作假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绩、给予警告甚至开除学籍。
2. 抄袭作弊学生在考试中抄袭作弊的,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成绩、给予警告甚至开除学籍。
扬州大学成绩考核规章制度
扬州大学成绩考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促进学生成绩的提高,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工作的目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扬州大学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的学业成绩是评价学生学习情况和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学生应当珍惜学习机会,努力学习,诚实守信,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和相关要求完成学业。
第五条学校将按照本规章制度对学生成绩进行考核,对学生学业成绩做出评价。
第二章成绩考核第六条学校对学生的学业成绩按照成绩量化的原则进行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等多种因素综合评定。
第七条学生的平时成绩由作业、考勤、实习、实验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八条学生的期中考试成绩由学院组织的期中考试成绩评定,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第九条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由学院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评定,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第十条学生的学业成绩根据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的综合评定生成最终成绩,并按照成绩等级划分成绩等级。
第十一条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学校请假,按照学校规定的相关程序和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学生如有缺勤或违纪现象,将视具体情况作出整改和处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扣分或加分。
第十三条学生如有作弊等行为,将被视作严重违纪,将被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三章成绩管理第十四条学生的学业成绩由学校统一管理,成绩记录在学生档案中,学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系统查询自己的学业成绩。
第十五条学生的学业成绩如有异议,可通过学院教务部门提出申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书面材料进行申诉。
第十六条学校将对学生成绩的合理性、公正性进行监督,确保学生成绩计算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学生的学业成绩将在每学期结束后及时公布,学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公告栏查看学业成绩。
第四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由扬州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学期成绩管理规定一、引言本规定旨在规范学生学期成绩的管理,保证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为学生的学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引导。
二、成绩评定原则1. 客观公正学生成绩评定应以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基础,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
2. 多元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应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表现,包括学业水平、学习态度、参与度等。
3. 分层评价学生成绩应根据其学业水平进行分层评价,鼓励每个学生达到自己的最佳水平。
三、成绩计算方式1. 期中考试成绩占比期中考试成绩将按照所占比例进行计算,并与其他考核方式相结合,综合评定学生的学期成绩。
2. 作业、课堂表现成绩占比作业、课堂表现成绩将根据每位学生的表现情况进行评定,优秀者给予高得分,以鼓励积极参与学习。
3. 期末考试成绩占比期末考试成绩将作为最重要的评定依据,对学生的学期成绩起决定性作用。
四、成绩报告方式1. 实时反馈学生的成绩将在考试或评定后及时反馈,给予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展。
2. 详细成绩单每学期末,学校将向学生及家长发放详细的成绩单,包括各个科目的成绩、评语等信息,以便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3. 家长会学校将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学期成绩的评估方式和评价标准,并与家长共同探讨学生在学习中的问题和改进方法。
五、奖励与激励措施1. 成绩奖励优秀成绩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如表彰、奖状等,以鼓励学生在学业上的突出表现。
2. 学业进步奖励学生在学期中有明显进步的,将得到学校的肯定和奖励,以激励学生在学习中持续努力。
3. 学业辅导对成绩较差的学生,学校将提供相应的学业辅导措施,帮助学生提升学习水平。
六、成绩争议处理1. 申诉渠道学生及家长对成绩有争议时,可通过正规渠道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2. 公正处理学校将对成绩争议进行公正、客观的处理,确保每个学生的申诉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七、成绩管理责任1. 教师责任教师应按照学校的成绩评定标准,公正、客观地评定学生成绩,并及时反馈给学生及家长。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成绩是学生学习的一种重要评价方式,它直接反映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努力和成果。
为了保证成绩的公平、客观和准确,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
本文将对这些要求和办法进行介绍。
一、成绩考核要求1. 学习态度要求: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包括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乐观向上的学习心态,并能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2. 知识掌握要求:学生应全面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理解并能够应用相关理论、原理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
3. 学科能力要求:学生应具备运用学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分析、综合、创新等方面的能力。
4. 学术诚信要求:学生应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造假、作弊等。
二、成绩考核办法1. 考核方式:学校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成绩考核,包括平时成绩、课堂表现、作业考核、实验报告、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等。
2. 成绩比例:不同的考核方式在总成绩中的比例不同,以平时成绩、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为主导,作业考核和实验报告为辅助。
3.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成绩评定标准,确保评分公正、合理。
4. 良好学业记录:学校设立了奖励制度,对成绩优异、学习态度良好的学生进行表彰,以激励他们更好地继续努力学习。
5. 成绩通知与反馈:学校会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成绩通知,同时提供详细的成绩分析和评价,以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习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学习反馈。
三、考核结果和作用1. 学业发展参考:成绩考核结果是学生学业发展的重要参考,可以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和成长空间。
2. 学涯规划参考:成绩还可以作为学生进行学涯规划的依据,帮助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学科和职业发展方向。
3. 学校评价依据:成绩考核结果也是学校评价学生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对升学、评奖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4. 教学反思改进:成绩考核结果还可以供学校和教师进行教学反思和改进,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综上所述,成绩考核要求及考核办法对于保证成绩公平、客观和准确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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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成绩考核规定
1.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考核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2.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可采用笔试或口试,开卷或闭卷,部分开卷或部分闭卷等方式进行。
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提出并由系主任决定。
考试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期末进行一次系统考试,每次不超过3小时。
测验只能随堂进行。
是否对学生进行平时测验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和安排。
考查课主要根据学生平时参加听课、完成作业、实验、课堂讨论、平时测验、出勤等情况综合评定。
3.体育课为必修课,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应重修。
但不计人留级课程门数。
评分时应结合学生平时锻炼、课堂纪律、身体素质、基本技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4.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事先向任课教师申请。
经系主任审核,送教务处同意备案,可以缓考,并在成绩报告单中注明“缓考”字样,缓考学生均在下学期开学前与补考学生一起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按正常记分,如缓考不及格,可再补考一次。
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参加考试未交卷者,其成绩按“0”分记载。
5.学生每学期不及格的课程,均可补考一次。
补考按规定时间进行,补考成绩只记“补考及格”或“补考不及格”字样,无故不补考
的以零分计,并要重修。
6.凡考试舞弊者,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7.试题一般由主讲教师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定两题。
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同一内容、同一进度的课程,教研室负责人组织有关教师统一命题。
试题应反映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注意考核学生的分析、理解与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智能,内容要全面,难易要适宜,方法要灵活,不出偏题,不出怪题。
期末考试的范围是本课程全学期的教学内容。
一门课分几个学期讲授的,每个学期都应按教学计划规定进行考核,每学期均按一门课计算。
8.要严格考试命题手续。
考查课不得在期末考试周进行。
考试成绩的评定,考试课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考卷可采用百分制,然后折算到五级分制。
百分制和五级分制的换算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 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
各科考试学期成绩总评,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
考试课的平时成绩是指学生的平时测验、实验、课外作业、习题、课堂讨论、期中考核,以及平时听课表现、出勤等情况的综合评定。
9.学期末考试成绩及总评由任课教师填写在学生成绩记分册上,并由系主任签字后,于考后一周内将成绩报告单送教务处、班所在系
各一份。
不及格学生分数用红笔填写。
10.学生入学前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国家批准的高等学校单科成绩考试,可以申请免修免考。
11.思想品德课考查成绩应载入学生操行评定中。
12.调查研究和实习的成绩,由指导教师参考实习、调查单位的意见,本人写的调查报告或实习报告评定,采用“通过”、“不通过”记载。
毕业习作(包括论文、实习报告、调查报告等)由指导教师评定,系主任审核。
采用五级分制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