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税金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预交税费的相关会计处理
童琴芬江苏五星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摘要:房地产企业预缴税金的会计处理问题目前新的会计准则与税法没有一个明确规定,本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开发产品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预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从账务处理的意义、会计准则与税法要求的差异及实际操作中各种不同的帐务处理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本文认为预售期间,预缴税费作为资产项目,反映了一种特殊的税务资产,准确地反映了企业的法定税收义务的履行情况,更真实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在结算交付期间,损益表数据完全符合会计准则的确认要求,实现了权责发生制原则、费用与收入的配比原则。
关键词:房地产、预售收入、预缴税金一、预缴税金帐务处理的意义1、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源泉,要求平稳匀衡,尽可能不要大起大落。
为保证财政收入的相对稳定性,政府对商品房预售收入实行预征制,其中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
2、对企业来说,房地产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开发产品具有开发周期长和收入来源的分散性特征。
房地产销售过程包括领取预售许可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买受人验收确认、办理产权过户等环节。
预售制度导致了销售资金回笼与收入确认时点之间的时间性差异。
二、会计准则与税法对房地产企业预缴税金处理的差异分析1。
会计准则的处理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第015号)的有关规定,直接记入"应交税费"科目,具体会计处理如下:企业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税金”(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营业税金"(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新《企业会计准则》未对房地产企业转让销售不动产预收款计征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及其附加的会计处理进行明确,故实务中存在不同处理方式2.税法的要求(1)《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房产企业预缴增值税如何账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十二条一般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十五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2、本月销售收到预收款 105万,确认预缴增值税按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负债”的规定企业月末负有预交税款的纳税义务,则应确认一项负债,通过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预交税款)核算,在确认负债时,同时确认一项资产,通过预付账款—预交增值税核算。
确认资产的理由,确认负债缴纳税款后,缴纳的税款形成企业可抵顶后期应缴增值税的一项权利,由企业拥有和控制,减少企业后期现金的流出(即导致了企业间接的流入)借:预付账款—预交增值税 3万 105/(1+5%)*3%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预交税款)3万3、按城建税的规定,确定应缴城建税企业在确认预缴增值税的当期,考虑在后期预缴增值税抵扣增值税应缴税额后,能否有应缴增值税,存在不确定性,即在后期抵减增值税后,如果应缴增值税—未交增值税=0,则不存在应按实际缴款的增值税计提缴纳城建税的可能,因此,在确认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预缴税款)的当期,按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费用的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补缴、汇缴退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缴补缴、汇缴退税的会计处理企业适用的会计制度主要有三类,一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二是《企业会计制度》、三是《企业会计准则》。
预缴企业所得税在平时按月或按季预缴时,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在三种制度下基本是一致的:第一步:按月或按季计提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第二步:实际缴纳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汇算清缴企业在汇算清缴时,三种会计制度的账务处理差别较大,其中《企业会计准则》处理最为复杂。
但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上市公司,所以今天主要介绍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账务处理:一、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处理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且没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目。
主要目的是简化小企业的账务处理,将汇算清缴应补税款直接计入当期利润。
1、汇算清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第一步:补计提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第二步:实际补缴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第三步:转入当年利润借:利润分配贷:所得税费用2、汇算清缴时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多交的税款用于留抵。
第一步:冲回所得税费用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所得税费用第二步:调整当年利润借:所得税费用贷:利润分配3、汇算清缴时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多交的税款申请退税。
第一步:冲回所得税费用借: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贷:所得税费用第二步:收到退税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所得税退税第三步:调整当年利润借:所得税费用贷:利润分配二、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应付税款法较为简单,且较为常见。
(一)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1、汇算清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第一步:补计提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第二步:实际补缴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第三步:转入利润分配借:利润分配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汇算清缴时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多交的税款用于留抵。
房地产企业预售的商品房---税金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预售的商品房---税金的账务处理依据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规定,房地产企业预售的商品房,收取的预售售房款不仅要预缴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还要预缴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金及附加1、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附加税,依附于营业税的缴纳而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与营业税相同,一般都与营业税一并会计处理,并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
2、房地产企业预缴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目前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均没有下文予以明确规定,实务中,众多的房地产企业一般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方法一:作为待摊费用处理将不具备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款项已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作为一项待摊销的费用,在当期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待收入实际确认时再结转至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目。
其账务处理如下:①收到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
②按税法规定发生纳税义务时,申报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贷记“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其他应交款”。
③预收款项确认为收入时,借记“预收账款”,贷记“经营收入”。
同时,对已缴纳的营业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方法二:计入开发成本将当期预收款项已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计入开发成本,若预收款项期末不确认收入,则不予结转至本年利润,而将余额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反映。
其账务处理如下:①收到预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②申报时,借记“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缴纳时,借记“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贷记“银行存款”。
方法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将当期预收款项已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账务处理如下:申报时,借记“主营业务税全及附加”,贷记“应缴税费——应交营业税”、“其他应交款”;期末转入本年利润,借记“本年利润”,贷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的处理办法(最全2023)-2023
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的处理办法(最全2023)目录一、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的情形 (2)1、异地施工预缴 (2)2、预收款预缴 (2)二、建筑服务增值税预缴预征率 (2)三、预缴增值税计算方法 (3)四、预缴时间 (3)五、跨区域涉税事项预缴税款办理流程 (3)六、税收优惠 (6)七、注意事项 (6)八、政策依据 (7)九、案例分析 (8)1、异地预缴增值税会计核算 (8)2、工程预收款预缴增值税会计核算 (12)一、建筑企业预缴增值税的情形1、异地施工预缴建筑企业是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跨地级市提供建筑服务),需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2)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预收款预缴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需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预缴增值税。
二、建筑服务增值税预缴预征率三、预缴增值税计算方法一般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简易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四、预缴时间项目进度款预缴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后次月申报期内,预收款的预缴时间是收到预收款的当月。
以上为“应当预缴之月”。
17号公告第十二条:纳税人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
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自应当预缴之日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跨区域涉税事项预缴税款办理流程1.登录电子税务局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等待税局审批。
房地产企业缴纳税费的会计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缴纳税费的会计账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期房销售由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当收到预售款时应确认为负债,待预售房屋竣工并交付给购买方时,再确认收入。
即收到期房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房屋竣工并交付给购买方时,借记“预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结转开发产品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开发产品”科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房屋时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预售期间缴纳各项税费如何会计处理?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营改增后房地产业预收账款不再确认纳税义务的发生,但为了税收均衡入库,预收房款应当预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属于价外税,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预交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区分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一般计税方法下,预缴增值税不是实际缴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时候,可以先抵减已预缴的增值税,抵减后仍有余额的应补缴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在“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待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再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下,预缴、计提以及缴纳增值税均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核算。
下面以一般计税方法举例说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举例: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该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始预售,预售期间共收取首付款预收房款2,200.00万元,预收房款应预缴增值税=2,200.00÷(1 10%)*3%=60.00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1)收到预收款借:银行存款2,200贷:预收账款2,200(2)缴纳增值税: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60贷:银行存款60上述房地产企业于2019年4月出售房产竣工交付,应确认增值税应税收入价税合计8,720.00万元,销项税额=8,720.00÷(1 9%)*9%=720.00万元,按照已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占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假设计算应允许扣除的土地成本为2180.00万元,土地价款抵扣增值税金额=2180.00÷(1 9%)*9%=180.00万元,当月实际销项税额=720-180.00=540万元,假设认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50.00万元,当月应交增值税=540.00-450.00=90万元,扣除预售期间已预缴增值税60万元,当月应补缴交增值税=90.00-60.00=30万元。
18种税费账务处理及详解
18种税费账务处理及详解1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需就其全球收入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交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上交时借:应缴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2消费税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
消费税的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迸行处理: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企业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长期投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
例如,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主营业务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科目。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5)企业进口产品需要缴纳消费税时,应把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该项目消费品的成本,借记“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交纳当月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等(7)企业收到返还消费税,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税金及附加”科目借:银行存款等贷:税金及附加3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以下统称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预缴土地增值税及会计处理
预缴土地增值税及会计处理土地增值税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的纳税人需要缴纳的一项税金。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企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一、特定情形不预缴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规定,普通住宅的增值率未超过20%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有些类型的商品房可以不预缴土地增值税。
如湖北省税务局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对建造的政府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以及建造的限套型、限房价、限销售对象等“双限”、“三限”房屋,暂停预征土地增值税。
二、预缴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另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1、一般计税方法下: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 9%)*土地增值税预征率;2、简易计税方法下: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 5%)*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会差异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 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 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 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上述加计扣除的规定,以下行业除外: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 行业。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企业发生的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分别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 部分,准予扣除。 业务招待费支出 扣除比例:60%、5%o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0项费用扣除比例汇总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比例:14% 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 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贷:银行存款 五、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六、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七、重新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八、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手艮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九、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预提预缴的账务处理流程
预提预缴的账务处理流程一、理论基础1.预提费用(1)定义预提费用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费用,但尚未支付。
(2)适用范围租金、工资、利息等尚未到支付日期的费用。
2.预缴费用(1)定义预缴费用是指企业已支付,但对应的费用尚未发生。
(2)适用范围保险费、租金、订阅费等提前支付的款项。
二、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1.确认预提费用(1)收集费用信息收集相关合同、发票等文件。
确认费用的发生金额和时间。
(2)编制会计分录借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贷记“应付账款”或“预提费用”2.计提预提费用(1)计算费用根据合同约定或发生情况计算费用金额。
确认计提的时间段。
(2)编制分录借记“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贷记“预提费用”3.支付费用(1)确认支付时间确定实际支付日期。
(2)编制分录借记“应付账款”或“预提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三、预缴费用的账务处理1.确认预缴费用(1)收集付款信息收集付款凭证、合同等文件。
确认预缴费用的金额和用途。
(2)编制会计分录借记“预付账款”或“其他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2.费用摊销(1)计算摊销金额根据费用的使用期限计算摊销金额。
(2)编制分录借记“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贷记“预付账款”或“其他资产”3.完成费用处理(1)确认费用使用情况确认预缴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2)进行账务核对核对预缴费用的账务记录与财务报表的一致性。
四、账务报表的反映1.预提费用在财务报表中的体现(1)资产负债表列示“应付账款”或“预提费用”。
(2)利润表报告期内的预提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2.预缴费用在财务报表中的体现(1)资产负债表列示“预付账款”或“其他资产”。
(2)利润表摊销的预缴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五、定期检查与调整1.定期审核(1)内部审计定期审核预提、预缴费用的准确性。
(2)调整分录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调整预提、预缴的账务分录。
2.财务分析(1)成本控制分析预提、预缴费用对经营成本的影响。
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会计账务处理
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会计账务处理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度终了,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预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4.减免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预缴税错误退税账务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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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预缴城建税会计分录
预缴城建税会计分录城市维护建设税由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并随同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购,因此减免增值税、消费税也就意味着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所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一般不能单独减免。
预缴城建税会计分录预交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贷:银行存款实际发生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城建税的会计处理企业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城建税计提与缴纳情况。
每月计提应交城建税时,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城建税款。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地方教育事业而随同“三税”同时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严格来说不属于税收的范畴,但由于同城建税类似,因此,也可以视同税款进行核算。
教育费附加征收对象、计费依据、计算方法和征收管理与城建税相同。
企业对教育费附加通过“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核算。
【例】某公司在市区,2008年6月实际缴纳增值税款为430万元,消费税款为70万元,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金额和会计处理为:①应交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纳城建税额=(430+70)×7%=35(万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430+70)×3%=15(万元)②做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00 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50 000——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 000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50 000——应交教育费附加 150 000贷:银行存款500 000此外,还须注意以下两点:(1)城建税是一种附加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非税款项。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税务处理预缴税款流程介绍
税务处理预缴税款流程介绍税务处理预缴税款是指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前缴纳应缴税款的一种措施。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避免延迟缴纳税款所产生的罚款和利息,同时还可以减轻年底时的经济负担。
下面将介绍税务处理预缴税款的具体流程。
一、准备相关资料在进行税务处理预缴税款前,首先需要准备相关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原始税票、财务报表等。
其中,税务登记证件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领取的,用于证明其合法纳税人身份的重要文件;原始税票是纳税人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开具的发票,用于计算应纳税款的依据;财务报表是纳税人提供给税务部门的企业财务状况的记录,用于核实税款的正确性。
二、填写预缴税款申请表在准备资料完成后,接下来需要填写预缴税款申请表。
预缴税款申请表是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请预缴税款的一种表格,需要填写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申请预缴税款的金额、预缴税款的用途等内容。
填写时需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一旦填写错误可能导致无法预缴税款或者预缴税款用途受限。
三、提交预缴税款申请表填写完预缴税款申请表后,需要将表格提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提交的方式可以是线上或者线下,具体以当地税务部门要求为准。
在提交申请表时,需要保持相应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税务部门查验。
审批通过后,税务部门会颁发预缴税款通知书给纳税人,通知纳税人可以进行预缴税款。
四、缴纳预缴税款收到预缴税款通知书后,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书上的指示缴纳相应的税款。
缴纳税款的方式可以是线上或者线下,具体以当地税务部门要求为准。
线上缴纳可以通过银行网银、支付宝等方式完成,线下缴纳可以到指定的银行柜台进行处理。
在缴纳税款时,需要注意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金额,避免出现错误。
五、获取缴纳证明缴纳税款完成后,纳税人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获取缴纳证明。
缴纳证明是证明纳税人已经按时按额缴纳税款的一种文件,具有记录纳税人缴纳记录的功能。
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电子版或者纸质版的缴纳证明,以备日后需要时使用。
建筑施工企业预缴税费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建筑施工企业预缴税费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1、预缴税时: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应交税费——城建税应交税费——教育附加费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应交税费——印花税贷:银行存款2、月末预缴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已交税金)3、月末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无需做会计处理。
4、月末个人所得税及附加费做以下账务处理: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劳务费/人工成本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个人所得税)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应交税费——教育附加费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费应交税费——印花税5、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后为应补税额,具体做以下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缴纳年终汇算应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6、年度汇算清缴,全年应纳所得税额低于已预缴税额,两者差额为多缴所得税额,未退还多缴税款的,可做以下会计分录: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贷:所得税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若是对于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于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时,则在下年度可做以下分录:借:所得税费用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需提供什么资料?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以及提供资料: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工程施工税金账务处理
工程施工税金账务处理一、概述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缴纳对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种税金。
税金账务处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种。
二、增值税账务处理1. 进项税额的确认:建筑施工企业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符合抵扣条件的,按照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相关资产账户。
2. 销项税额的确认: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建筑服务,按照合同金额和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3. 增值税的预缴:建筑施工企业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项目所在地预缴税率,计算预缴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 增值税的清算: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完工后,进行增值税清算,多退少补,借记或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或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企业所得税账务处理1. 收入的确认: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合同约定,确认收入,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2. 费用的确认:建筑施工企业发生合同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借记相关费用科目,贷记资产或负债科目。
3. 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建筑施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借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 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年度终了,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根据年终利润和税率计算应补缴或退回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科目。
四、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1. 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
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税[2016]22号及解读
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税[2016]2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解读]在“应交税费”科目下,涉及增值税二级科目设置增加为十个。
增设“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
与财办会[2016]27号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将“预缴增值税”改为“预交增值税”,并与“简易计税”科目由原来的三级明细科目提升为二级明细科目,新增“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两个二级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其中: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7.“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8.“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9.“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记账实操异地缴税的会计处理
记账实操-异地缴税的会计处理
异地缴税的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一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一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和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1.企业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一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月末根据预缴增值税的金额,要计提城建税等,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一城建税
应交税费一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一地方教育费附加
3、企业缴纳税金及附加,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一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一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企业预交税金会计处理
房地产企业预交税金会计处理2011-1-26 9:54张立梅【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预交税金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规定未对房地产企业转让销售不动产预收款计征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及其附加的会计处理进行明确,故实务中存在不同处理方式。
(一)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在实务处理中'预收房款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一般有两种情况:(1)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一般核算方法按预收账款当期的发生额扣除期间费用及税金计算缴纳所得税。
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房地产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计算已实现的收入同时按规定结转成本,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出的所得税反映在利润表中: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计算出预缴所得税与应交所得税差额部分缴纳所得税时: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对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对应的所得税反映在应交税费栏,用负数表示。
(2)所得税会计的处理方式若房地产企业在核算所得税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来确认对未来期间应纳所得税金额的影响,对预缴的所得税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缴纳时同(1)一样,年终对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对应的已上缴的所得税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转入“递延所得税资产——预售房预缴所得税”科目,会计分录如下;借:递延所得税资产——预售房预缴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二)预交营业税及其附加的会计处理预交营业税及其附加的会计处理一般较为简单,预交营业税金及附加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年度终了,对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转人当年销售收入,按发生额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会计分录: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并将已缴纳的税金转入本年利润,反映在利润表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栏同时对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反映在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的期末余额里,预交的税金由于税法上可以作为费用成本列支,这样会计和税务就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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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2007年预缴,2008年结转收入,从预缴税金到结转收入计提税金的这个过程的账务处理,涉及税率变动的。
如果项目经营不善,导致结转收入时,实际的利润率低于预缴时的预计利润率了,那么递延所得税资产
怎么转回?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关于未完工开发产品的税务处理: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附着物、配套设施等开发产品,在其未完工前采取预售方式销售的,其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调整。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一般核算方法按预收账款当期的发生额扣除期间费用及税金计算缴纳所得税。
预缴时,可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2007年末,企业应按条例规定:对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同时按规定结转成本,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出的所得税反映在利润表中,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预收账款对应的所得税反
映在应交税费栏,用负数表示。
2008年房地产开发产品完工后,项目经过决算计算出的所得税,因为预计利润率的变动作为“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直接调整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即可,多缴的,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所得税费用”,少缴的,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对于您提到的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
期的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