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古树名木养护办法

园林古树名木养护办法
园林古树名木养护办法

古树名木养护办法

1.0目的

为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的管理,规范古树名木的养护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金碧物业所辖项目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3.0职责

3.1客服中心环境主管负责古树名木养护管理计划的制定及执行落实的跟踪检查。

3.2绿化技工负责古树名木养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4.0工作内容

4.1土壤保护与改良

4.1.1施肥原则

施肥应根据古树名木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等条件而定。

4.1.2施肥方法

一般应在冬季施腐熟有机肥;开花结果类树种可在花果期后追施含磷钾的颗粒肥。

冬施有机肥可沟施也可穴施。应先探根,再在吸收根附近均匀挖3-4条长宽深为50×25×30(cm)的辐射状沟或直径5-10cm、深30-50cm、穴距60-80cm的穴洞;施肥的位置应每年轮换。

4.1.3其他保护技术

当古树名木根部土壤出现空洞时,应及时填充土壤;当根部须根裸露时,应及时覆土、覆土厚度应为3-5cm。填充或覆盖用土应选用富含有机质的疏松土壤,如塘泥、泥炭土等。

4.1.4古树名木保护区内的裸露表土,可放置覆盖物,如陶粒、泥炭土等,也可种植地被植物。

4.1.5古树名木保护区内原先采用硬质铺装材料的,应改用透气铺装材料。

4.2灌溉与排水

4.2.1灌溉

古树名木一般不进行灌溉。

4.2.2排水

古树名木保护区及附近应有与环境相协调的自然或管道排水系统。大雨后积水应在1小时内排除;暴雨后积水应在2小时内排除。

4.2.3土壤标高

必须保持古树名木树干根颈部的原有土壤标高,周边土壤标高应略低于树干根颈部。

4.3有害生物的控制和环境保护

4.3.1有害生物的控制

4.3.1.1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4.3.1.2监测

加强有害生物的监测工作,对在巡视中发现的有害生物应做好调查记录,及时上报绿化养护技术人员。

4.3.1.3重点控制的有害生物种类

食叶性害虫如刺蛾类;刺吸性害虫如蚧虫、木虱类;钻蛀性害虫如白蚁、天牛类;侵染性病害如煤污病等。

4.3.1.4有害生物的控制方法

白蚁危害广玉兰、香樟、桂花、榕树、棕榈类植物等;可采用毒铒法、引诱法,施药时间为4-10月份白蚁活动期。

天牛危害樟树、秋枫、朴树、木棉树等;可采用毒扦、药剂灌注或人工钩除等方法。

松红蜡蚧危害雪松;红蜡蚧危害枸骨、桂花、香樟等;日本壶蚧危害广玉兰、香樟等。松红蜡蚧、红蜡蚧防治时间一般在5月上中旬,日本壶蚧防治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喷施药剂可选择花保等无公害药剂,每隔7天喷药1次,连喷3-4次,药剂应喷洒均匀。

刺蛾类危害小叶榕、菠萝蜜、银杏、榆科植物,5-10月份幼虫危害期,可喷施苏云金杆菌或灭幼脲等药剂,冬季除虫茧。

煤污病危害高山榕、广玉兰、香樟等;首先控制蚧虫,防治方法同蚧虫。

4.3.2环境保护

4.3.2.1原则

古树名木保护区内的植物与设施,必须加以控制,不得影响古树名木的正常生长。

4.3.2.2保护技术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的大型野草、恶性杂草必须拔除;对树木生长有不良影响的植物,如散生竹、野构树及附生于树上的藤本植物等,必须清除。对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的同种小植株,可适当保留。

4.4 修剪

4.4.1原则

以有利于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和复壮为原则,对体现古树自然风貌的无危险枯枝应涂防腐剂后予以保留,修剪必须注意安全。

4.4.2修剪季节

分休眠期修剪和生长期修剪。通常常绿树在换新叶之前(3月为佳)修剪,落叶树在落叶后与新梢萌动之前(2月为佳)修剪。

4.4.3修剪技术

生长期应及时修剪过多的萌蘖枝、过密枝、严重病虫枝等。休眠期修剪主要根据树木生态习性进行修剪,如下垂枝、重叠枝;如果树冠明显不圆整、重心不稳定的,应适当短截树冠外围过长枝。

夏季防台修剪时应对结实过多的枝条适当进行疏果、疏枝;对常绿树密集的枝条适当抽稀;对主干中有大空洞或生长于风口处的古树名木,应适当抽稀树冠。

萌蘖枝的修剪:一般榕树、银杏等保留离树较远、较粗的枝条3-5枝;其余的应及时从基部修去,切口与地面齐平;长势衰弱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多留一些萌蘖。白玉兰、桂花、罗汉松等应去除所有萌蘖枝。短截切口必须靠节,剪、锯口应在剪口芽的反侧呈适度倾斜;剪锯切口必须保持平整,确保切口面不积水。对直径大于5cm 的剪、锯口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并涂抹伤口愈合剂,如波尔多液护创剂或羊毛脂。

修剪应搭脚手架或使用高枝油锯,严禁徒手攀登,应做好防护措施。

4.5防腐与树洞处理

4.5.1原则

古树名木的腐烂处应进行清腐处理,一般树洞以开创式引流保护为主,难以引流的朝天洞或侧面洞,应在防腐后进行修补。

4.5.2防腐技术

应及时对古树名木的腐烂部位进行清除,裸露的木质部应使用消毒剂,如5%硫酸铜或5‰高锰酸钾;待干后涂防腐剂,如桐油。

4.5.3树洞处理技术

修补前必须挖尽腐木,消毒防腐,保持洞口的圆顺;然后应先用木炭或水泥石块填充,如有必要可用钢筋做支撑加固,再用铁丝网罩住,外面用水泥、胶水、颜料拌匀后(接近树皮颜色)进行修补;封口要求平整、严密,并低于形成层;形成层处轻刮,最后涂伤口愈合剂。

4.6 复壮与抢救

4.6.1原则

对堆土、积水、有害生物危害、土壤污染、雷击、风雨、持续干旱、开发建设等原因造成古树名木长势衰弱的,应及时采取复壮措施;威胁古树名木生命的,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古树名木的复壮与抢救措施实施前应预先制定有关技术方案,经绿化

养护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实施。

4.6.2复壮技术

4.6.2.1保护根系

地下根系生长受到影响时,应在不伤或少伤根系的情况下,排除各种不利因素。古树名木的土壤受到有害物质严重污染时,必须及时清除污染源,并应更换部分土壤。古树名木下堆土过高,应以不伤根为原则,分期或一次性撤去堆土。因建设等原因伤根过多的,应将凹凸不平的受伤根修平、消毒,浇生根水,根据伤根情况适度疏枝摘叶;还应根据天气情况,特别是高温干旱季节应每天早晚叶面喷雾。

4.6.2.2施用菌根菌

衰弱的松科古树名木每年生长季节应施适合的菌根菌;施用菌根菌时应去除表层土,置菌于吸收根上。

4.6.2.3 涂林木梳理剂

流胶的古松每年应涂2-3次林木梳理剂。

4.6.2.4种植豆科植物

对土壤较板结的古树名木可在保护范围内种植豆科植物,如毛豆、蚕豆等。

4.6.2.5叶面追肥

发现叶片生长不正常时,如叶片变薄或偏小时,应经专家诊断后适当进行叶面追肥,一般应于早晨或傍晚进行。

4.6.3抢救技术

4.6.3.1原地抢救措施:

a、修剪:针对不同树种、抢救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疏枝摘叶。

b、遮阳:一般遮荫网应尽量远离树稍,网可移动,需要时拉上,若树高大,更要考虑荫棚的安全问题。

c、喷雾:一般在树上面和外侧安装喷雾设施,喷雾头必须现场调试,不得正对脚手架。

d、施生根粉:用生根粉拌于种植土中或在根系涉及范围内浇生根水,10天一次。

e、挖观测井:一般在保护区域边缘挖2-3个观察井,观察水位变化情况及水的pH值。

f、灌排水:根据观测井水位等情况,及时配套做好灌水或排水工作。

g、营养液:叶面喷施营养液或吊营养液。

4.7自然灾害的防范

4.7.1防台防汛

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做好防台、防汛、防风工作。加强巡查,发现古树名木的支

撑拉攀加固等设施不妥的,必须及时更新;发现古树名木周边积水的,必须及时排除。

4.7.2冰冻预防

根据天气预报,在寒潮来临之前,对易受冻害和处于抢救复壮期的古树名木在其根颈部及树干盖草包或塑料膜。

4.7.3抗旱措施

在经历连续高温干旱后,对叶片有萎蔫现象发生的古树名木,应于早晨或傍晚进行叶面喷雾和根部灌溉。

4.8 管理办法

4.8.1技术培训与交流

每年应对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进行技术培训,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技术和管理的研讨及交流,不断提高养护管理水平。

4.8.2巡视制度

4.8.2.1巡视范围

古树名木保护区以及外延至可能引起其生长受到影响的区域。

4.8.2.2巡视内容

古树名木树体:主干、大枝是否有树洞或腐烂,主干是否倾斜,枝叶是否有萎蔫现象、或受损痕迹,是否有有害生物危害,干、枝、叶、花、果是否有不正常的物候变化。

4.8.2.3巡视时间

古树名木每周巡查一次并认真填写《古树名木周巡查记录表》;台风季节必须加强巡查力度。

4.8.2.4问题处理

一般问题应及时处理,例如少量堆土堆物、浇水不当、细微损伤等;应急问题应报告处理,即与绿化养护工程师及时沟通,商量解决,如部分塌方、逐渐倾斜等;重大问题应请示处理,必要时聘请专家会诊,先提出方案,经确认后组织实施,施工全过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如古树名木严重倾斜、严重污染等。

4.8.2.5巡视记录

要求日期无误,事实清楚,处理妥善,建议合理,记录连贯。

4.9养护计划

环境主管根据园区古树名木的具体情况,制定古树名木的年度养护计划,并按计划对管辖区的古树名木进行养护。养护计划内容包括土壤改良与保护、灌溉与排水、有害生物的防治、修剪、防腐、补洞等。

5.0附件

5.1《古树名木周巡查记录表》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1总贝y 1.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术语 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养护要求 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 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 株,相邻5株的高差V 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 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 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 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 cm, 暖型草不高于5 cm。 4技术措施 4.1 浇水排水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措施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措施 古树,名木乃活文物,是无价之宝,是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生长的结果,一旦死亡将无法再现,因此应该重视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一、解决土壤的透气性。土壤透气性是影响根部生长的因素之一。密实的土壤造成树木扎根和呼吸困难,生长受到影响,树势会逐年减弱。解决的方法一是在树冠投影的范围内,加设与古典建筑相协调的各种栏杆进行保护;经常疏松表土,增加土壤的透气性,以利于根系的呼吸和不断萌发新根。二是在践踏严重的地方,于树冠外围埋树枝、树叶,是土质疏松,诱根深扎,如是人们的必经之路,需铺设透气砖。三是在古树周围栽种草皮,禁止践踏。 二、增加土壤养分。一株古树几百年乃至上千年生长在一个地方,使土壤中营养元素的含量降低,缺失的养分又没有及时补充,因此要采取一下措施:一是隔年施一次有机肥料;二是往根部适量施复合肥;三是结合病虫害防治往叶片上喷肥。

三、病虫害防治。古树由于趋向衰老容易招致病虫的危害,特别是近年来,大量修复古建筑和大搞旅游服务设施,运进大批木材的同时带来不少病虫害。因此,除禁止在古树周围堆放和加工木材外,可用物候研究来预测预报虫害,做到防重于治。一是尽量利用生物防治,培养天敌来消灭害虫。保护益鸟,如啄木鸟、灰雀等;二是虫口密度大时,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药效期长的药剂防治。 四、支架支撑。古树由于年代久远,主干常出现中空,主枝常有死亡,造成树冠失去平衡,树体倾斜;又因树体衰老,枝条容易下垂,因而需要其它物支撑。如北京故宫御花园的龙爪槐就是用棚架式支撑。 五、设避雷针。据调查千年古银杏大部分遭到雷击,严重影响树势,有的在雷击后未采取补救措施,及至很快死亡。所以,高大的古树应加避雷针。如遭受雷击,应立即把伤口刮平涂上保护剂,并堵好树洞。 六、树体喷水。由于城市空气浮尘污染,古树树体截留灰尘极多,影响观赏效果和光化作用,可用喷水等方法进行清洗。

古树名木管理与养护标准.精编版

古树名木管理与养护技术标准 Standard specification of management & maintenance of ancient and famous trees

前言 为了规范古树名木管理、养护和复壮,根据《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福建省古树名木生长现状及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借鉴了北京、上海、天津、青岛等地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的经验和成果,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8章,2个附录。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与定义;3、管理;4、养护; 5、复壮; 6、防腐、修补与加固; 7、支撑; 8、景观设计与保护。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福州市园林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管理 (4) 3.1 基本规定 (4) 3.2 古树名木普查 (5) 3.3 防护 (5) 4 养护 (7) 4.1 日常养护 (7) 4.2 有害生物防治 (8) 5 复壮 (10) 6 防腐、修补与加固 (12) 6.1 伤口处理 (12) 6.2 防腐处理 (12) 6.3 修补处理 (12) 6.4 加固措施 (13) 7 支撑 (15) 8 景观设计与保护 (17) 8.1 城市古树景观开发设计原则 (17) 8.2 枯树的景观利用与再造 (17) 附录A 古树名木普查 (18) 附录B 有害生物调查监测记录 (19)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各项目绿化养护管理,提供景色怡人、舒适得绿化环境,打造“精品园林”得品牌特色,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适用于所有绿化养护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各项目绿化养护管理操作细则进行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第四条各项目养护组负责此操作细则得组织实施。 第五条绿化养护工负责此操作细则具体得执行。 第三章苗木修剪 第一条草坪修剪 1、草坪5—11月每十天修剪一次,12—2月草坪属休眠季节,禁止修剪、 2、操作者必须就是经过严格培训合格得修剪人员。 3、修剪草坪前清除草地上得石块、枯枝等杂物、 4、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与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工作鞋等。5、若草过长应分次剪短,不允许超负荷运作。 6、操作时,手与脚不准靠近旋转部件、 7、草坪修剪后高度一致,花纹美观,无漏剪。 8、修剪后草坪上无明显得草屑、杂物等垃圾。

9、草坪修边后高度与大面积修剪后得草坪高度一致。 10、修剪后草坪上得其它植物无机械损伤、无破坏造型苗木。 11、在雨水天气及有露水时不能进行草坪修剪。 12、无特殊情况,同一块草坪应在同一时间剪完,以免生长不均。 13、重要接待、大型活动、节假日及每日得9:00以前19:00后禁止修剪、 第二条乔木修剪、整形 1、竹类植物老化枝叶枯黄面积达2/3时需剪除,其底部开裂达1/3以上时应剥除,修剪时应严格保护主干顶芽不受损伤。 2、修剪人员将机械、工具领用后并填写《园林机械、工具领用登记表》。 3、乔木修剪应两个人以上配合,用人字梯及高枝剪、高枝锯进行,不得爬树修剪。 4、对由于受意外伤害折断而枯黄得枝叶应及时清剪。 5、每年12月至次年2月应对乔木修剪,剪除徒长枝、树身得萌蘖枝、并生枝、下垂枝、病虫枝、交叉枝、扭伤枝、枯枝、烂头等,并对树冠适当整形保持形状,对造型树木应每两个月修剪一次外形,以保持形状。 6、修剪工不得擅自改变原植株得造型,不得擅自截剪直径10cm以上得枝条。 7、池边得乔木养护操作应注意安全,戴好有关安全设备。 8、剪下得枝叶应及时清除运走。

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时间:2013-05-12 来源:福建省林业厅 各市、县(区)林业局: 现将《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该《办法》可在公示栏或宣传媒体上公布。 附件:《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福建省林业厅 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福建省古树名本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依法规范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根据《福建省森林条例》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以外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保护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树木;名木是指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或树形特大或奇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树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树木,可定为古树名木: (一)树龄在百年以上的; (二)树种珍贵,省内稀有的; (三)树形奇特,省内罕见的; (四)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 第四条古树分为国家一、二、三级。国家一级古树树龄在500年以上;国家二级古树树龄在300一499年;国家三级古树树龄在 100一299年。 名木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外历代名人栽植的树木。 第五条古树名木由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普查、确认、定级,经鉴定列为古树名木的,林业主管部门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档案,发布保护公告,悬挂保护牌。古树名木群可设立保护小区。 第六条古树名木普查以县(市、区)为单位,逐村、逐单位、逐株进行现场调查,填写调查表和树种鉴定表,统一登记、鉴定分级、编号造册,制作完整的古树名木档案,实行计算机动态监测管理。 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制作本市古树名木档案。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制作全省古树名木档案。 第七条国家一级古树名木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确认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或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公布保护;其余古树名木由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总确认后,报相应的人民政府或由其授权公布保护。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保护重要生物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所称的名木,是指树种稀有珍贵或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重大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三条本县行政区域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绿化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财政、规划、建设、环保、旅游、文化、市政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围协同做好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遵循属地原则,坚持专业保护与公众保护相结合、定期养护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古树名木保护的科学研究。对在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不得损害和自行处置古树名木,对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有批评、劝阻和举报的权

利。 第二章调查公布 第八条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全县围的古树名木进行资源普查,建立资源档案;对古树名木集中的群落,建立古树名木保护小区;对分散的古树名木进行登记、拍照、编号。 单位和个人向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未登记的古树名木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建立资源档案。 第九条古树实行三级保护: (一)树龄在500年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实行一级保护; (二)树龄在300年至499年的由市级人民政府公布实行二级保护; (三)树龄在100年至299年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布实行三级保护。 古树名木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请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鉴定标准和鉴定程序组织鉴定。 第三章保护管理 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保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费用由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承担。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分别对一级保护古树和名木、二级保护古树、三级保护古树的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一条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古树名木养护技术规。

绿化养护标准范本

附件4-2: 绿化技术标准 一、苗木标准 1.1、乔木 1.1.1、土球大小要求为树径6~10倍,土球深度要求为3~5倍。 1.1.2、土球完整,无破损,不散球;土球与树干之间无松动。 1.1.3、土球要用草绳包扎紧实牢固,腰箍的宽度为20cm左右,草绳必须收紧,第一层草绳必须坎入泥球表土;特大的土球还要用铁丝网包扎。 1.1.4、树冠饱满紧凑,各个角度无明显缺陷,无病虫害。 1.1.5、无明显机械损伤,无明显新疤痕,树冠骨架枝不少于三个分枝点,无影响树形的大枝折断。 1.1.6、植株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根系发达,无失水现象。 1.1.7、如果采用移植苗,苗木移植次数不少于两次。 1.1.8、苗木起苗时间和种植时间尽量做到紧密结合,做到随起随栽。 1.1.9、栽于人行道上的树木分枝点应控制在1.8m以上,不少于三个分枝点,分枝点高度、自然高基本一致。 1.1.10、栽于人行道上的树木应大于12CM,冠幅为全冠,树形优美,无缺失、偏冠、歪 斜等现象。如图1示 图1

1.1.11、行道树间相邻苗木规格(干径、高度、冠幅、分枝点)应基本一致,胸径不应相差2cm以上,高度不应相差50cm以上,冠幅不应相差50cm以上。遇特殊情况需征得甲方认可。 1.1.12、主景乔木胸径不小于12CM,树形优美,全冠,冠幅饱满或形态好。 1.1.13、节点乔木分枝点不小于2叉,无损伤。土球直径不小于80CM,且树型优美,枝条饱满。如图2、3示 图2 图3 1.1.14、小溪临水处尽量选择分枝点高度较低乔木,也可选择一些枝条柔软,叶片色彩丰富

的植物,可以和水生植物的叶形有所呼应。如图4 图4 1.2、灌木 1.2.1、生长健康无病虫害,枝条分布均匀。 1.2.2、丛生型灌木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灌丛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主枝数不少于五枝,灌高应有三枝以上的主枝达到规定的标准要求。 1.2.3、单干型灌木苗木产品主要质量要求:具主干,分枝基本均匀,基径在2.0 cm以上,树高1.2m以上。 1.2.4、灌木类苗木产品主要质量标准以蓬径、主枝数、灌高或主条长为规定指标。 1.3、地被 1.3.1、多年生,植株低矮、高度不超过100cm。 1.3.2、全部生育期在露地栽培。 1.3.3、繁殖容易,生长迅速,覆盖力强,耐修剪。 1.3.4、花色丰富,持续时间长或枝叶观赏性好。 1.3.5、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1.3.6、抗性强、无毒、无异味。 1.3.7、养护管理到位符合设计要求。 1.4、草皮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某某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县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某某县城市管理办法》、《某某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某某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某县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所称名木,是指树种珍贵、稀有的,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所称古树后续资源,是指树龄在70年以上100年以下有保护价值的树木。 第四条县林业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县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县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规划、住建、农科、水务、环保、民族宗教和旅游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实施本办法。 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及古树后续资源名录由县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及古树后续资源的调查登记、鉴定分级,并建立档案、设立标识。 第五条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规划,加强对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对古树名木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宣传普及保护知识,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及其保护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损伤、破坏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及其保护设施的行为。 第七条对养护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按下列规定实行分级保护: (一)名木及树龄在3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 (二)树龄在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 (三)古树后续资源实行三级保护。 二级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由县人民政府确认公布并报省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级古树名木报省人民政府确认公布。 第八条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相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划定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范围: (一)古树名木木的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 (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2米; (三)成群落生长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其保护范围有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第九条市、县(市)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至少每5年组织一次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普查,根据普查建档技术规定进行调查登记、鉴定分级、建立档案。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普查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保护管理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用于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专业养护、保护设施的修建维护。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的养护。

绿化后期养护技术要求

绿化后期养护技术要求 新植绿地在1-2年内的养护工作较一般绿地的养护管理有一定区别,管理上要求更为精细,涉及到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甲方的问题。 绿地养护年工作应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防治、除草保洁、防寒、苗木补植和成品保护。 (一)、浇水(排水): 1、浇水时间:全年浇水时间在3月—11月。春水、冻水是浇 水的两个关键,时间分别是3月上中旬和11月中下旬,浇 水1-2遍。 2、浇水次数: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植物品种对水分的要求各不 相同。一般说来,一年至少集中浇水12次以上,即4、5、6、 9、10、11月每月2次。草坪和宿根花卉的浇水还应增加至 20次左右。 3、浇水量:浇水做到浇足浇透,切忌仅浇表层土。 4、浇水方式:树木类通常采用开堰浇水,花卉、草坪以喷灌. 和人工浇水为主。 5、排水:主要是雨季7、8月,出现积水时要及时排出,应提 前做好排水设施,结合临时排水等措施进行。避免因积水而 造成植物的死亡。 (二)、施肥:主要针对珍贵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花卉和草坪进行施肥,在植物生长季节做根外追肥或叶面喷肥。

乔木:一般不进行施肥,仅对生长势较弱者在适宜时施肥一次。采用沟施或穴施法,施肥后立即复土浇水,施肥量100克/株,使用化肥。花灌木:年施肥2次,第1次在5月,第2次在8月,施复合肥。开沟、穴施入,复土、浇水,施肥量50-100克/株。 绿篱色块:年施肥1次,于5月份开沟施入,50克/平方米,施用化肥。草坪:年施肥2-4次,第1次在返青后的3、4月份,第2次在8、9月份,施肥量10-15克/平方米,多施用化肥,可拌土撒施,及时浇水。平时结合喷药加入尿素做叶面施肥(浓度是千分之2-3)。 花卉:每月施用复合肥1-2次,年施肥5-10次,注意花后及时补充肥料,施肥量10-20克/平方米。 新植树木、草坪,因生长势和根系尚未恢复,应酌减施肥次数和施肥量。 (三)、整形修剪:此项工作多在休眠期进行。不同植物其修剪时间、次数、方式均不尽相同。 树木:落乔在施工前统一修剪,栽植后的1-2年内一般不进行修剪。但对病虫、枯死枝及扰乱树形的枝条应及时剪去。常绿乔木不用修剪。灌木类:灌木类的修剪应注意保持自然丰满的树形,及时剪去残花败叶。 (1)、先花后叶类:应于每年春季开花后修剪老枝,保持理想树形,对枝条较密者可行修剪。 (2)、当年枝开花类:应在冬季或早春进行修剪。 (3)、观赏枝条及观叶种类:应在冬季或早春进行重剪,促进枝

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2、园林植物 (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 (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竹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平方厘米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3、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6、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赣州市中心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赣州市中心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五十四号 第一条为加强赣州市中心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根据《江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市中心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 第三条古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稀有珍贵树木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研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第四条古树实行分级保护。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300年以上500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名木均实行一级保护。 第五条古树名木是社会的宝贵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的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 第六条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是市中心城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城区绿化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中心城区古

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城区绿化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登记、拍照、编号,建立保护档案。 第八条一级保护古树、名木由市城区绿化管理机构提出意见,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省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鉴定。二、三级保护古树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市政府为每株古树名木设立保护牌。保护牌统一标明古树名木的中文名称、学名、科名、树龄、保护级别、编号及养护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等内容。 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保护、认养古树名木。对保护古树名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实行责任单位、责任人养护与专业机构保护管理相结合。 第十一条单位、集体、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集体、

园林古树名木养护办法

古树名木养护办法 1.0目的 为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的管理,规范古树名木的养护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金碧物业所辖项目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3.0职责 3.1客服中心环境主管负责古树名木养护管理计划的制定及执行落实的跟踪检查。 3.2绿化技工负责古树名木养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4.0工作内容 4.1土壤保护与改良 4.1.1施肥原则 施肥应根据古树名木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等条件而定。 4.1.2施肥方法 一般应在冬季施腐熟有机肥;开花结果类树种可在花果期后追施含磷钾的颗粒肥。 冬施有机肥可沟施也可穴施。应先探根,再在吸收根附近均匀挖3-4条长宽深为50×25×30(cm)的辐射状沟或直径5-10cm、深30-50cm、穴距60-80cm的穴洞;施肥的位置应每年轮换。 4.1.3其他保护技术 当古树名木根部土壤出现空洞时,应及时填充土壤;当根部须根裸露时,应及时覆土、覆土厚度应为3-5cm。填充或覆盖用土应选用富含有机质的疏松土壤,如塘泥、泥炭土等。 4.1.4古树名木保护区内的裸露表土,可放置覆盖物,如陶粒、泥炭土等,也可种植地被植物。 4.1.5古树名木保护区内原先采用硬质铺装材料的,应改用透气铺装材料。 4.2灌溉与排水 4.2.1灌溉 古树名木一般不进行灌溉。 4.2.2排水 古树名木保护区及附近应有与环境相协调的自然或管道排水系统。大雨后积水应在1小时内排除;暴雨后积水应在2小时内排除。 4.2.3土壤标高

必须保持古树名木树干根颈部的原有土壤标高,周边土壤标高应略低于树干根颈部。 4.3有害生物的控制和环境保护 4.3.1有害生物的控制 4.3.1.1原则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4.3.1.2监测 加强有害生物的监测工作,对在巡视中发现的有害生物应做好调查记录,及时上报绿化养护技术人员。 4.3.1.3重点控制的有害生物种类 食叶性害虫如刺蛾类;刺吸性害虫如蚧虫、木虱类;钻蛀性害虫如白蚁、天牛类;侵染性病害如煤污病等。 4.3.1.4有害生物的控制方法 白蚁危害广玉兰、香樟、桂花、榕树、棕榈类植物等;可采用毒铒法、引诱法,施药时间为4-10月份白蚁活动期。 天牛危害樟树、秋枫、朴树、木棉树等;可采用毒扦、药剂灌注或人工钩除等方法。 松红蜡蚧危害雪松;红蜡蚧危害枸骨、桂花、香樟等;日本壶蚧危害广玉兰、香樟等。松红蜡蚧、红蜡蚧防治时间一般在5月上中旬,日本壶蚧防治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喷施药剂可选择花保等无公害药剂,每隔7天喷药1次,连喷3-4次,药剂应喷洒均匀。 刺蛾类危害小叶榕、菠萝蜜、银杏、榆科植物,5-10月份幼虫危害期,可喷施苏云金杆菌或灭幼脲等药剂,冬季除虫茧。 煤污病危害高山榕、广玉兰、香樟等;首先控制蚧虫,防治方法同蚧虫。 4.3.2环境保护 4.3.2.1原则 古树名木保护区内的植物与设施,必须加以控制,不得影响古树名木的正常生长。 4.3.2.2保护技术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的大型野草、恶性杂草必须拔除;对树木生长有不良影响的植物,如散生竹、野构树及附生于树上的藤本植物等,必须清除。对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的同种小植株,可适当保留。 4.4 修剪 4.4.1原则

绿化养护技术标准及要求

技术标准及要求 1. 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1 一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1.1.1 乔木:树木生长旺盛,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设施完好。1.1.2 花灌木: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1.1.3 草坪、地被植物: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无杂草。1.1.4 花坛花带: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花期整齐,图案清晰。无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 1.1.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病虫害。1.1.6 设施维护:园林建筑、植物雕塑、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1.1.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随产日清,做好保洁。1.1.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 1.2 二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 2.1 乔木:树木长势好,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内无杂草,设施基本完好。 1.2.2 花灌木:适时开花,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1.2.3 草坪、地被植物: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清晰,杂草不明显。1.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花卉生长良好,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残花量不大于10%)。1.2.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1.2.6 设施维护:园林建筑、植物雕塑、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1.2.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日产日清,做好保洁。1.2.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 1.3 三级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3.1 乔木:树木长势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行道树修剪及时标准,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垃圾。1.3.2 花灌木:花冠木开花适时,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1.3.3 草坪、地被植物:草坪及地被植物外观整齐,控制杂草,及时修剪。1.3.4 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明显残缺。花卉生长正常,枯枝残花清除及时。1.3.5 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措施基本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1.3.6 设施维护: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指示牌、健身器材等园林设施维护及时,保持基本完整。1.3.7 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无杂物,垃圾日产日清,做好保洁。1.3.8 绿地养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现象。绿地安保全天侯做到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苗木浇水管理(根据不同季节):乙方所承包绿地面积与用水量成正比(包括水车浇水),有自来水的绿地每次用水量达不到100 方按100 方收取水费,在浇水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绿地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通报并相应处罚,类似情况出现两次的将更换承包人。养护过程中需要施肥、防治用药、浇灌等,须提前5 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浇灌、苗木叶面喷水使用车辆由乙方提供。2. 检查评分标准本标准满分100 分,达标分70 分,100-90 分为优,90-80 分为良,80-70 分为达标,70 分以下不达标。2.1 乔木类。单株生长旺盛,树形自然,修剪及时,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10% 以下,无药害,存活率在100%以上,基本无缺株。2.1.1 未及时修剪和抹芽或修剪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株次扣0.1 分;修剪造成树枝劈裂或剪口不平,树茬长度超过2cm,每株次扣0.1 分;行道树枝下高不一致,影响到行人、车辆行走的,每株次扣0.1 分;

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措施

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 古树名木是活文物,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瑰宝,是城市绿化,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科学和历史观赏价值,对其实施有效保护具有现实意义。 1保护和研究古树名木的意义 1.1古树名木是历史的见证 古树名木记载着一个国家,一个名族的文化发展历史,我国传说有“周柏,秦松,汉槐,隋梅,唐杏”等均可为历史见证,这些古老树木是活着的历史文物,其本身存在,可成为人们吊古,瞻仰的对象。 1.2为艺术文化增添色彩 古树名木在文化史上有着独特作用,例如:“扬州八怪”中的李蝉曾有名画《五大夫松》;骊山的拧拧柏、八戒树、贵妃手植榴、五指槐。诸如此类为古树名木而作的诗画为数极多,都是我国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珍品。 1.3 古树名木可以组建高质量的园林艺术 古树名木苍劲古雅,姿态奇特,在园林中可构成独特的景观,也常成为名胜古迹的最佳景点。如,黄山风景区的黄山松以顽强、奇异著称于世,宛若黄山的灵魂;鞍山千山之秀素有“秀在松”之说;香岩寺殿内的蟠龙松,冠幅遮天蔽日,葱秀俊逸,遒劲洒脱,宛若巨龙盘踞飞升。其他如陕西黄陵的“轩辕柏”,北京北海团城上的“遮荫侯”(油松)和“白袍将军”(白皮松),泰山“卧龙松”,四川灌县天师洞冠幅36m

的世界最大银杏,陕西勉县武侯祠的“护墓双桂”及苏州光福的“清、奇、古、怪”四株古圆柏等,这些古树名木为园林和风景旅游区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成为园林和旅游风景区一个主体性的风景线,并与其它其它风景相结合,组成一道高质量的园林艺术风景线,均使中外游客喷啧称奇,流连忘返。 1.4 古树名木是研究自然历史的重要资料 古树名木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宝贵资料,他们对研究一个地区千百年来的气象、水文、地质和植被的演变,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其复杂的年轮结构和生长情况,既反映出历史上的气候变化轨迹,又可追溯树木生长、发育的若干规律。 1.5 古树名木可供树种规划作重要作用 古树名木多数是乡土树种,作为制定城镇树种规划的可靠参考。 2 古树衰老的原因 随着树龄增加,古树名木生理机能逐渐下降,加之环境污染,生长环境日趋恶化以及各地重视程度、保护意识或资金投入情况不一等,导致部分古树名木逐渐枯萎死亡,损失巨大。为此有必要探讨古树名木衰老的原因,以便采取有效措施。 2.1 土壤密实度过高 城市公园里游人密集,地面受到大量践踏,土壤板结,密实度高,透气性降低,机械阻抗增加,对树木的生长十分不利。据测定:北京中山公园在人流密集的古柏林中土壤容重达1.7g/cm3,非毛管孔隙度2.2%;天坛“九龙柏”周围土壤容重为1.59g/cm3,非毛管孔隙度

绿化养护标准

最佳答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一、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我公司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并派出专业的园艺师组织指导安排管护工作,并根据各个季节天气及植物生长情况灵活派出不少于3位有经验的工人,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二、养护内容 1、管理程序:包括淋水、开窝培土、修剪、施肥、除草、修剪抹芽、病虫害防治、扶正、补苗(苗木费另计)等整套过程。 2、管理工具: A、花剪、长剪、高空剪、铲草机、剪草机 B、喷雾器、桶、斗车、竹箕 C、铲、锄、锯子、电锯、梯子 D、燃料、维修费 E、有机肥、复合肥、氮肥、鳞肥、钾肥 F、各种农药 3、养护内容: A、乔木:每年施有机肥料一次,每株施饼肥0.25千克,追肥一次,每棵施复合肥、混尿素 0.1千克,采用穴施、及喷洒、水肥等,然后用土覆盖,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保持树木自然生长状态,无须造型修剪,及时剪除黄枝、病虫枝、荫蔽徒长枝及阻碍车辆通行的下垂枝,及时清理干净修剪物。每周清除树根周围杂草一次,确保无杂草。 B、灌木、绿篱、袋苗: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修剪成圆形、方行或锥行的,每周小修一次,每月大修一次,剪口平滑、美观,及时清除修剪物,及时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补种老、病死植株,每周清除杂草一次。 C、草本类: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采用撒施及水肥等,施后三小时内淋水一次,每天淋水1次(雨天除外),水渗透深度10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害,每周剪除残花一次、清除杂草一次,及时剪除枯枝、黄枝。 D、台湾草:每季度施肥一次,每667m2施尿素混复合肥10千克,施肥均匀、淋水透彻,水渗透深度5厘米以上,及时防治病虫,及时补种萎死残缺部分,覆盖率达98%以上,每月修剪1-2次。 E、室内阴生植物:每天浇水一次,每3天抹叶片尘埃一次,保持植物生长旺盛,叶色墨绿光亮,盆身洁净。 三、养护质量标准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

绿化植物养护的技术规范(必收藏)

绿化植物养护的技术规范(必收藏)【乔木养护管理】灌水与排涝水分是树木成活及生长的重要因素,应根据树木的种类、季节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的浇水,宜多则多,宜少则少;对新栽植树木要注意定根水、扶水的浇灌,并在一定时期内勤灌;干旱季节宜多灌,雨季少灌或不灌;发芽生长期可多灌;休眠期前适当控制水量;浇水应浇透,浇水前应进行围堰,树堰保证不跑水、不漏水、不低于250px。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垂直投影或投影1/2为准。必须浇返青水,根据昆明的气候春季(2月-5月初)为干旱季节,浇水次数应保证在每两天一次;应及时排除树穴内的积水,对不耐水湿的乔木应在12小时内排除积水;浇灌设施应完好,如发生滴、漏等现象,及时补救。施肥 1. 肥料选择根据乔木品种、生长发育阶段,选择施用有机肥、无机肥以及专用肥。2.施肥时间施用基肥应于落叶后至发芽前的休眠期进行(11月-翌年1月);追肥应于萌芽后到秋季前的生长期进行(1月-10月);叶面施肥应在早晨或傍晚无风、无雨天气(至少3-4天内)进行。3.施肥方法基肥应充分腐熟,化肥要粉碎,追氮肥应根据含量和树龄大小适量合理施用;可采用环施、穴施或沟施。环施应在树冠正投影线外缘,深度和宽度一般为30~1000px,沟(穴)施应避免伤根。施有机肥必须经充分腐熟,不得浅于地表1000px;化肥不得结块,不得浅于地表250px,酸性化肥与碱性化肥不得混用;阔叶类乔木叶面喷肥,浓度(尿素)应控制在0.2%~0.3%;针叶树种宜施菌根肥;采取促花、抑花、矮化等特殊措施时,可选用激素类、生长抑制剂等进行调节控制;树木施肥不得触及叶片,施肥后必须及时浇水。修剪常用修剪工具常绿阔叶乔木修剪要求 树木修剪应适应树木的天然树形、分枝习性及其长势,凡中央主干强的树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设计规范方案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及等级标准 1 总则 1.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 1.2 本规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划分养护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 术语 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 养护要求 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不高于5㎝。 4 技术措施 4.1 浇水排水

绿化养护技术标.

绿化养护技术标.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总体养护计划方案 三、根据月份不同的养护技术方案 四、根据苗木形态不同的养护技术方案 五、养护管理措施 六、养护现场管理

(一)、施肥: 要使常绿乔木树型完美、枝叶茂盛,肥水管理与修剪整枝最为重要,施肥以有机肥穴施为宜,时间控制在冬季休眠期,肥料种类一般以腐熟有机肥(厩肥),可适量加些多磷酸钙,施肥方式可采用环壮施肥法或穴施法,环壮施肥法(成半环壮施肥法)即按树影外侧挖环行沟,深宽比为:深挖土见树木表层根系一般深30cm,宽20cm,半环状施肥,大树施肥时一般隔年换一边施肥,即今年挖左边半环,明年挖右边半环,穴施法是在肥料量不够,树多时采用,在树影外侧靠内处挖几个穴,深宽以树大小而论,深挖土见表根,宽可大可小,肥多时大点,树大时大点,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宜,根据情况也可采用追肥法,时间是在植物生长季节,当树木长势差,叶色偏淡时,或花灌木开花、结果时,肥料种类一般采用化肥,施肥方式为雨天撒施或溶水施。 (二)、修剪: 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进树木生长茁壮。各类绿地中乔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凡因观赏要求可根据树木生

长发育的物性对树木整形,将树冠修成一定形状,乔木类植物主要修剪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枯枝和烂头。行道树主杆要求3m左右高,树冠圆整,分支均衡。修剪时,切口都必须靠近剪口并在剪口芽的反侧呈45度倾斜,剪口要平整,并涂抹园林用的防腐剂。对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以防止扯裂,截锯时保证安全。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的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份感的树种应在夏秋两季修剪。 (三)、防护综合措施: 在不影响游览,观赏和景观的条件下,高大乔木应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对树木存在的根浅,迎风,树冠庞大,枝叶过密以及土地条件差等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大、扶正、疏枝、打地桩等六项综合措施。预防工作应在6月中下旬以前做好。在风暴来临前夕,应逐株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支柱及扎缚情况应及时改正。 1、绑扎是一项临时措施,宜采用铅丝或绳索绑扎树枝,绑扎点应垫橡皮,不损伤树枝,另一端必须固定,也可多株树串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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