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合集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试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电力市场需求和情
况制定的一项电价政策。

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电力供需峰谷差异,将一天分为不
同的时间段,并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标准。

具体方案如下:
1. 时间段划分:一天分为峰电时段(高峰电价时段)、谷电时段(低谷电价时段)和
平电时段(平谷电价时段)共3个时段。

2. 时段划分标准:根据当地的电力供需情况和用电特点,确定每个时间段的起止时间,通常高峰电时段为白天的用电高峰时段,低谷电时段为夜间的用电低谷时段,平谷电
时段为其他时间段。

3. 电价标准:高峰电价相对较高,低谷电价相对较低,平谷电价在两者之间。

具体电
价标准由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制定,并定期进行调整。

4. 时段切换方式:采用电表自动切换等技术手段,确保用户能够享受到不同时间段的
不同电价。

5. 试行期限:该方案将作为试点政策,在一定的试行期限内进行调研和评估,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峰谷分时电价方案的实施,可以最大程度地调动用户用电行为,鼓励用户在低谷时段
使用电力,减少高峰时段的用电压力,从而优化电力供需结构,提高电力利用效率,
并给予在低谷时段用电的用户一定程度的经济激励。

同时,该方案也可以有效平衡电
力市场供需关系,优化电力系统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9.02•【字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合理配置电力资源,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提升《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通知》(桂价格〔2018〕9号)、《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桂发改价格规〔2021〕325号)文件的操作性,经研究,现就进一步降低我区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范围(一)对于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一路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按照合同约定的供电容量和规定标准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二)若存在两路及以上供电回路可供容量相同时,在制定供电方案时,可由用电户与电网企业协商约定选取除主要供电回路以外的线路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未协商约定的,应按就低原则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二、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类型(一)自2023年9月1日起暂停收取自建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线路的电力用户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二)其他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的类型:1.电力用户由两路及以上多回路同时供电,且各供电线路高、低压侧均无电气连接,始终独立供电,无互为备用。

2.环网供电(环网点为公用设备,操作权属供电企业),不属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范畴。

3.增量配电网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和发电企业(不含发电企业从事与发电无关的其他用电行为)用电。

2022年9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附电价表)

2022年9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公布(附电价表)

2022年9月全国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
公布(附电价表)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全国各地2022年9月电网企业代理价格陆续公布。

北极星售电网汇总了2022年1-9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价格,如下图所示:以下为9月各地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顺序依次为: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北京、河北、冀北、河南、浙江、上海、重庆、四川、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东部、江西、湖北、湖南、青海、宁夏、陕西、天津、甘肃、新疆、广西、海南、贵州、深圳、福建。

(内蒙古电力集团、云南暂未公布)(注:可点击放大图片查看)江苏安徽广东山东山西123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2011)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29•【文号】发改价格[2011]2618号•【施行日期】2011.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8号)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省(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网公司,南方电监局,云南、贵州电监办,南方电网公司:为适当疏导电价矛盾,保障电力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促进节能减排,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为疏导煤炭价格上涨对发电成本的影响,适当提高有关省(区)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含税,下同)每千瓦时分别为:广东省2.3分钱、广西自治区3.65分钱、云南省2.6分钱、贵州省4分钱、海南省2.5分钱。

上述省(区)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

广东省经营困难的云浮、韶关、坪石、鲤鱼江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多提1.5分钱。

二、核定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一)核定云南省龙江、三江口、太平江、金安桥和功果桥水电站临时结算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为0.26元、0.26元、0.26元、0.273元和0.3元,自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二)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将贵州省统调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7分钱,云南省以礼河、鲁布革、绿水河、大寨、六郎洞、大盈江四级、马鹿塘二期、云鹏、赛珠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8分钱,广西自治区西津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海南省牛路岭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

三、调整“西电东送”送电价格将贵州省、云南省向广东省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7分钱,落地电价相应调整。

四、开展脱硝电价试点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脱硝要求,广东省、海南省安装并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发电企业,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试行脱硝电价,电价标准暂按每千瓦时0.8分钱执行。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修订稿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分/kWh,如下表所示。

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江苏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徽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皖价商[2016]1号)。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广西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861号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广西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861号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广西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广西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861号2000年6月27日)广西自治区物价局、电力公司:为适当解决新投产电力项目的还本付息问题,在整顿电价、取消随电价加收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的基础上,按总体上不增加用户负担的原则,决定在广西自治区电网实行统一销售电价,并适当调整电价水平。

经商国家经贸委、国家电力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西自治区电网实行统一销售电价,取消电价双轨制,同时分三年逐步取消区内各地区二级综合加价。

考虑1999年影响电价的各项因素后,核定广西自治区电网销售价格水平为每千瓦时0.338元。

在自治区电网直供和趸售范围内,按比现行二级加价水平略有降低的原则,划分五个价区。

第一价区执行自治区电网销售价格;第二、三、四、五个价区在自治区电网销售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2分、2.5分、4.5分和7分钱。

同一价区的各地、市、县,同类用电执行同一价格。

各价区的电价高于第一价区部分,专项用于经你区批准的电力项目还贷。

各价区的具体方案由你区物价局另行下达。

2002年底以前,各价区二级加价要全部取消,均按第一价区的电价执行。

在实行城乡同价前,农村到户电价暂由你局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农村电价管理,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计电[98]39号)和《国家计委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和城乡用电同价方案的批复》(计基础[1998]2133号)有关规定核定。

二、对实行统一销售电价后电费支出增加较多的大工业用户进行适当优惠,电价分3年到位。

1、广西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1、广西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二:
1、广西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丰水期电价
枯水期电价
单位: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
用电分类
基准电价
〔5-10月〕
最大需量 〔1-4月,11-12月〕
(元/千瓦·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 二、一般工商业用电
1、一般大工业用电
三、大工业用电
2、电解铝、合成氨、电石、 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 黄磷生产用电,军工产品生产 、军事动力用电
0.5283 0.5233 0.5233 0.8648 0.8498 0.8348 0.5950 0.5700 0.5450 0.5250 0.5300 0.5050 0.4800 0.4600 0.3566 0.3366 0.3166 0.3016 0.4558 0.3508 0.3428 0.3298 0.2478 0.2448
枯水期 0.448 0.822 0.621 0.326
基准价 0.394 0.713 0.538 0.308
丰水期 0.340 0.629 0.480 0.308
枯水期 0.448 0.797 0.596 0.308
2、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生产 用电,隆林铝厂电解铝生产用电
0.486
0.439
0.6003 0.5943 0.5943 0.9674 0.9506 0.9337 0.6600 0.6330 0.6060 0.5840 0.5830 0.5550 0.5280 0.5070 0.3566 0.3366 0.3166 0.3016 0.4558 0.3508 0.3428 0.3298 0.2478 0.2448
0.533
0.463
0.418
0.509
四、农业生产用电

公用事业:各省电网代理购电价格月报(2023年3月)-用电淡季来临,代购电价格亦整体回调

公用事业:各省电网代理购电价格月报(2023年3月)-用电淡季来临,代购电价格亦整体回调

各省电网代理购电价格月报(2023年3月)用电淡季来临,代购电价格亦整体回调投资要点:➢ 3月各省代理购电价格多数下跌从代理购电价格来看,同2023年2月相比,12个省份价格上涨,3个省份价格不变,17个省份价格下跌。

其中代理购电价格排名前五的分别是广西(0.622元/kWh )、上海(0.581元/kWh )、广东(0.561元/kWh )、湖北(0.544元/kWh )、江西(0.531元/kWh ),排名后五的分别是新疆(0.266元/kWh )、蒙东(0.280元/kWh )、云南(0.292元/kWh )、宁夏(0.294元/kWh )、青海(0.294元/kWh )。

代理购电价格涨幅排名前三分别为青海(+12.21%)、四川(+10.82%)、江西(+5.57%),跌幅排名前三分别为湖南(-16.36%),广西(-11.27%),山西(-7.71%)。

➢ 各省电网代购电分时浮动部分和浮动比例相对2月没有变化从电网代购电价分时浮动部分来看,大多数省份的代理购电价格和电度输配电价都参与浮动,上海、江苏、浙江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参与浮动。

少数省份将容量补偿电价和代理购电损益分摊计入浮动部分。

从分时浮动比例来看,大多数省份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在平时段基础上涨/下跌幅度为50%-70%,尖峰时段在高峰时段基础上涨20%。

➢ 四川省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

通知鼓励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加强代理购电机制与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方案衔接。

➢ 代购电价格基数下行,峰谷价差略微缩小从峰谷价差来看,同2023年2月相比,10个省份价格上涨,7个省份维持不变,15个省份价格下跌。

2023年3月大多数省份峰谷价差在0.5-1.0元/kWh 内。

同2023年2月相比,大多数省份峰谷价差变化幅度在0.03元/kWh 以内,其中四川上涨0.057元/kWh ,海南上涨0.052元/kWh ,湖南下跌0.117元/kWh ,广西下跌0.078元/kWh 。

2023年6月份起广西的电费是多少

2023年6月份起广西的电费是多少

2023年6月份起广西的电费是多少2023年6月份起广西的电费是多少广西一户一表用户阶梯电价分为三档。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年0-27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电价为0.5283元/度;第二档电量每户每年2761-4800度的用电量,电价为0.5783元/度;第三档电量每户每年4800千瓦时以上的用电量,电价为0.8283元/度。

电费一二三档怎么分第一档是根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优质用电。

第一档按笼罩80%居民的用电量肯定,第二档按笼罩95%居民家庭的用电量肯定。

一档一般按规定电价收费,二档在现行电价的基本上,每度加价0.05元,三档在现行电价的基本上,每度增长0.3元。

欠电费停电了交了后多久能来电这个问题答案是应该是当天就能来电。

因为欠费而停电,你即时把欠费缴纳,工地局应该是第一时间就恢复供电。

所以说这个问题答案是当天就能来电。

广州居民用电多少钱一度从居民角度来看,广州的用电价格相对较高。

根据我在广州的亲身经历,以及与身边的朋友了解,广州居民的电费价格大致在0.5元至1元之间。

具体的价格取决于居民的用电情况,如家庭人口数量、居住面积、使用电器类型等。

一般来说,使用电器越多、能源消耗越大的家庭,所需支付的电费也会相应增加。

电费阶梯电价是怎样算以广东省为例按照每户每月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其中:(1)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3)计算公式: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一档标准以内的电量×第一档电价第二档电费=超出第一档标准并且在第二档标准以内的电量×(第一档电价+0.05元/度)第三档电费=超出第二档标准的电量×(第一档电价+0.3元/度)计算。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分/kWh,如下表所示。

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新疆2015年4月14日,新疆发改委发布《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

自2015年4月15日执行。

青海青海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16〕7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甘肃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甘发改价管〔2016〕510号)。

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江苏江苏省物价局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工[2017]12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内蒙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7]954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3分钱。

广西梯度电费标准

广西梯度电费标准

广西梯度电费标准
一、电费收费标准
根据广西电力监管部门的规定,电费收费标准按照用电量进行梯度设置。

具体标准如下:
1.第一阶梯:每千瓦时0.5元左右;
2.第二阶梯:每千瓦时0.6元左右;
3.第三阶梯:每千瓦时0.7元左右。

二、阶梯电量设置
阶梯电量的设置根据不同的用户类型和用电需求进行划分。

具体如下:
1.居民用户:每月电量在120千瓦时以下为第一阶梯,121千瓦时至240千瓦时为第二阶梯,超过240千瓦时为第三阶梯;
2.普通工业用户:每月电量在300千瓦时以下为第一阶梯,超过300千瓦时为第二阶梯;
3.高耗能工业用户:每月电量超过500千瓦时为第一阶梯。

三、电费计算方法
根据用电量所处的阶梯级别,采用不同的电价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居民用户:电费总额=基本电价*用电量+梯度电价*相应阶梯电量;
2.普通工业用户:电费总额=基本电价*用电量+梯度电价*相应阶梯电量;
3.高耗能工业用户:电费总额=基本电价*用电量+梯度电价*相应阶梯电量。

四、价格调整机制
广西电力监管部门会根据市场情况、政策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电费收费标准、阶梯电量设置及价格调整机制。

调整方案将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并在实施前提前告知用户。

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
平时电价
保持平段电价不变。
谷时电价
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具体下浮比例 根据地区和行业分类确定。
峰谷电价浮动机制
根据市场供需关系和电力供需状况,适时调整峰谷电价上浮和下浮比例,以实现电 价的有效传导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建立峰谷分时电价与电力市场的联动机制,根据电力市场价格波动情况,适时调整 峰谷电价水平,以稳定电力市场价格。
国际峰谷分时电价实施情况
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实行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例如,欧洲一些国家在实施峰谷 分时电价的同时,还采用了需求响应和智能家居等技术手段来调节电力负荷。
02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市场情况
广西电力装机容量和发电量
广西电力装机容量
截至2022年底,广西电力装机容量达到6000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容量约3000万千瓦,水电装机容量约1500万 千瓦,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1500万千瓦。
在峰谷分时电价制度下,电价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鼓励电 力用户在非高峰时段用电,降低高峰时段的用电负荷,从而 平衡电网负荷,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
峰谷分时电价的力供需缺口
通过提高高峰时段的电价,可以鼓励用户减少或 错峰用电,降低电网负荷,缓解电力供需缺口。
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
生活习惯改变
峰谷分时电价的实施可能会促使居民 在高峰时段减少用电量,在低谷时段 增加用电量,从而改变居民的生活习 惯。
对企业用电的影响
生产成本
企业是电力消耗的大户,峰谷分时电价 对企业生产成本产生直接影响。企业需 要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和用电需求,合理 安排生产计划,以降低生产成本。
VS
技术升级
峰谷分时电价的实施可能会促使企业采用 节能技术和设备,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能 源利用效率,从而降低用电成本。

广西电厂上网电价

广西电厂上网电价

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广西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二00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桂价格[2006]190号各市、县物价局、电力公司,广西电网公司,各发电企业: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29号)精神,现将广西电价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调整上网电价。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适当调整统调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28分钱。

同时,适当提高部分低电价、亏损电厂的上网电价,各电厂具体电价水平详见附件一。

(二)对2006年底以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且尚未在上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统调燃煤机组,经自治区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自治区物价局确认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

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

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自治区物价局取消其脱硫电价。

(三)提高新投产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广西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新投产未安装脱硫设备的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调整为0.3618元,安装脱硫设备的机组(含循环流化床机组)上网电价按本条第二款规定每千瓦时加价1.5分钱。

(四)电价调整后,发电企业要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

二、为缓解电网输配电工程还本付息压力,广西电网输配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三、筹措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家决定适当提高电价,筹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广西电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提取标准为每千瓦时0.83分钱,提取范围为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广西电网全部销售电量;从广西电网销售电价中每千瓦时再提高0.05分钱用于解决地方水库、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问题,提取范围为扣除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用电后的广西电网全部销售电量。

广西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广西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五
广西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电价分类 不满1千伏
丰水期电价 枯水期电价 基准电价 (元/千瓦时) (元/千瓦时)
பைடு நூலகம்
基本电价
(元/千瓦 时)
5-10月
1-4月,1112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 安/月)
最大需量 (元/千瓦/
月)
0.5283 0.4563
0.6003
一、城乡居民生活电价
1-10千伏
0.5233 0.4523
0.3728
0.3568 0.5128 0.4948 0.4778
0.4668
18.50
25.00
不满1千伏
0.3220 0.3220
0.3220
六、农业生产电价
1-10千伏
0.3170 0.3170
0.3170
35千伏及以上
0.3090 0.3090
0.3090
不满1千伏
0.2060 0.2060
0.6763 0.6713 0.6643
0.5983 0.5933 0.5873
0.7543 0.7493 0.7413
其中:军工产品生产用 电和军事动力用电电价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千伏及以上
0.5348 0.5198 0.5048
0.4718 0.4578 0.4438
0.5978 0.5818 0.5658
4、表中所列价格,除农村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标准 为:城镇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和商业电价每千瓦时0.01元,其余每千瓦时0.002元。
5、过渡电价是指尚未实行农网改造,按台区抄表收费的农村居民生活电价。 6、对已下放地方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表 中所列的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17元(农网还贷资金)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化肥生产用电,按表中 所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2元(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峰谷分时电价方案

•峰谷分时电价方案概述•峰谷分时电价设置•峰谷分时电价实施措施目•峰谷分时电价方案效益分析•峰谷分时电价方案风险评估与应对策略录背景目标方案背景和目标方案适用范围•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所有电力用户,包括工业、商业、居民等各个领域。

公平、公正、公开激励相容灵活可调方案基本原则电价上浮在峰时时间段内,电价通常会上浮,以鼓励居民和企业减少用电高峰期的电力消耗。

时间段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峰时时间段通常设置为工作日的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8点至21点。

适用于大工业用户峰时电价设置主要适用于大工业用户,这些用户在高峰时段用电较多,通过峰时电价可以引导他们调整用电行为,减轻电网负荷。

根据峰时和谷时的不同电价,按照计量结果进行结算。

电力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用电情况选择合适的结算周期,如按月、按季或按年结算。

电价计量和结算方式电价结算方式峰谷分时计量自愿参与参与峰谷分时电价方案的电力用户需与供电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签订调整用电行为电力用户参与方式媒体宣传专题讲座案例展示社区推广宣传和推广策略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峰谷分时电价方案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电力用户在高峰时段减少用电,在低谷时段增加用电,有效平衡电力系统供需,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

挖掘潜在调峰资源该方案激励用户主动参与到系统调峰中,挖掘潜在的调峰资源,减轻电力系统的调峰压力。

电力系统调峰能力提升降低用电成本促进节能意识提升电力用户用电成本优化能源结构调整和环保效益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减少环境污染推动能源转型风险描述应对策略市场接受度风险峰谷分时电价方案可能对电力系统的运行稳定性带来风险。

在峰谷时段电价差异大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电力系统的负荷波动增加,给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带来挑战。

应对策略电力系统运行风险可通过加强电力系统的调度和运行管理来应对。

可以加大对电力系统的投资,提高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和抗干扰能力,确保电力系统在峰谷分时电价方案下的稳定运行。

广西电网峰谷分时电价方案

广西电网峰谷分时电价方案

广西电网峰谷分时电价方案广西电网峰谷分时电价方案一、适用范围1.自治区主电网提供的所有大型工业用电(含批发转电)、300kVA及以上的普通工业用电和非工业用电均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商业用电,农业排灌用电,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医院、科研等事业单位的非居民照明用电和容量不足300千伏安(千瓦)的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但以上用户要求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时,供电部门可予办理。

3.地县电网、地方电厂和用户自备电厂与主电网相连的外购电和上网电也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具体方法和实施时间另行确定。

二、峰谷时段划分高峰时段:8:00~11:0018:00~23:00共8小时低谷期:23:00~7:00,共8小时。

正常时段:7:00~8:0011:00~18:00,共8小时三、峰谷分时电价1.峰谷分时电价全年,丰水期峰谷分时电价和枯水期峰谷分时电价分别在丰水期和枯水期电价的基础上波动。

电价在高峰时段上涨,在低谷时段下降。

销售电价对用户的具体浮动比例为:高峰电价=当月湿(干)季电价×(1+60%)低电价=当月湿(干)季电价×(1-60%)平段电价=当月湿(干)季电价当月2、对用户实行峰谷电价的内容为不含原电力建设基金0.02元、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价区加价的电度电价,实行两部制电价的大工业基本电价不实行峰谷浮动。

3.本办法发布后,所有申请实施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均应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四、其他规定1.已实施峰谷电价的用户在2002年底前仍将采用原标准,新用户将按新办法执行。

2、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规定应加收线损、变损电量的用户,其线损、变损电量按平段电价计费。

3.对于实施功率因数调整的用户,功率因数评估方法和标准保持不变。

功率因数根据峰值、谷值和平均电量的总和计算,调整后的电费按基本电费和电费总额(不含原电力建设资金0.02元、三峡工程建设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和价格区涨价)计算。

广西销售电价分类说明(试行)

广西销售电价分类说明(试行)

附件广西销售电价分类说明(试行)一、居民生活电价居民生活电价,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场所、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价格。

(一)适用范围1、城乡居民住宅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以及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生活用电。

2、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不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用电):是指城乡居民家庭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照明、电梯、供水二次加压、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消防、绿地、门卫、车库等非经营性用电。

3、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是指学校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用电。

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5)幼儿园(托儿所);(6)特殊教育学校(对残障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不含各类经营性培训机构,如驾校、烹饪、美容美发、语言、电脑培训等。

4、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电: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由国家、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敬老院、孤儿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用电。

5、宗教场所生活用电: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生活用电。

不含经营性和非生活设施用电。

6、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是指城乡居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的用电。

7、监狱监房生活用电。

8、部队营房内的生活用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0.6003 0.5943 0.5943 0.9674 0.9506 0.9337 0.6600 0.6330 0.6060 0.5840 0.5830 0.5550 0.5280 0.5070 0.3566 0.3366 0.3166 0.3016 0.4558 0.3508 0.3428 0.3298 0.2478 0.2448
0.4563 0.4523 0.4523 0.7622 0.7491 0.7359 0.5300 0.5070 0.4840 0.4660 0.4770 0.4550 0.4320 0.4130 0.3566 0.3366 0.3166 0.3016 0.4558 0.3508 0.3428 0.3298 0.2478 0.2448
6、区直煤矿煤炭生产用电按铁合金用电降低6分钱执行。
附件二:
2、广西自治区电网趸售电价表
用电分类
1-10千伏
电价标准
单位:元/千瓦时 35千伏及以上
一、居民生活用电 二、一般工商业用电 三、大工业用电 其中:1、化肥生产用电
基准价 0.394 0.735 0.561 0.326
丰水期 0.340 0.648 0.501 0.326
3、化肥生产用电
四、农业生产用电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千伏及以上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千伏及以上 1-10千伏 35-110千伏以下 110-220千伏以下 220千伏及以上 1-10千伏 35-110千伏以下 110-220千伏以下 220千伏及以上 1-10千伏 35-110千伏以下 110-220千伏以下 220千伏及以上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千伏及以上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千伏及以上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1分钱,其余用电0.2分钱。
5、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化肥生产用电,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4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表所列分类用电降低1.7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化肥生产用电,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 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0.5283 0.5233 0.5233 0.8648 0.8498 0.8348 0.5950 0.5700 0.5450 0.5250 0.5300 0.5050 0.4800 0.4600 0.3566 0.3366 0.3166 0.3016 0.4558 0.3508 0.3428 0.3298 0.2478 0.2448
0.533
0.463
0.418
0.509
四、农业生产用电
0.270
0.270
0.270
0.264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
0.192
0.192
0.192
0.190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5分钱(一般大工业为1.5分钱)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
0.264 0.190
0.264 0.190
附件二:1、广西自治Fra bibliotek电网销售电价表
丰水期电价
枯水期电价
单位: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
用电分类
基准电价
〔5-10月〕
最大需量 〔1-4月,11-12月〕
(元/千瓦·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 二、一般工商业用电
1、一般大工业用电
三、大工业用电
2、电解铝、合成氨、电石、 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炉 黄磷生产用电,军工产品生产 、军事动力用电
枯水期 0.448 0.822 0.621 0.326
基准价 0.394 0.713 0.538 0.308
丰水期 0.340 0.629 0.480 0.308
枯水期 0.448 0.797 0.596 0.308
2、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生产 用电,隆林铝厂电解铝生产用电
0.486
0.439
34.00 28.00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5分钱(其中一般大工业用电含农网还贷资金1.5分钱)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27.50 21.50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4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