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设备和标识
零售药店简介演示
环保节能:推行绿色经营,减少药品包装浪费,降低能源消耗,助力可持续发展。
在公益活动参与方面,零售药店可以
开展用药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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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社区健康服务,组织义诊、健康讲座等活动,提升居民健康水平。
捐赠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持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医疗卫生事业;
零售药店简介演示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零售药店概述零售药店的业务运营零售药店的市场竞争与合作未来展望与社会责任承担
01
CHAPTER
零售药店概述
特点
药品品种多样:零售药店通常备有各类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等,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用药需求。
便捷性:零售药店通常分布在居民区、商业区等便利位置,方便消费者随时购买药品。
专业服务:零售药店配备有药师等专业人员,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处方审核等专业服务。
定义:零售药店是指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药品的商店,通常为独立经营或连锁经营。
随着医药市场的不断发展,零售药店行业市场规模逐年增长,已经成为医药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场规模
市场规模受到人口老龄化、健康意识提高、医保政策等因素的推动,未来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成功案例与分析
国内某大型零售药店连锁品牌与一家国际知名医药企业展开合作,共同打造“药品+服务”的综合体验店。该合作使得零售药店在商品品质和品种上得到大幅提升,并借助医药企业的专业培训,提升了药店员工的服务水平,实现了双赢。
合作前景与展望
随着医疗保健行业的不断发展和政策环境的逐步开放,零售药店在合作与联盟发展方面具有广阔的前景。未来,零售药店可以探索与更多类型的机构展开合作,如保险公司、健康管理平台等,共同构建一体化的医疗保健服务生态圈。
超市专业术语标识牌常用设备设施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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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标识牌
用于标明商品的名称,让 顾客一目了然地了解商品 。
商品价格标识牌
标明商品的价格,包括单 价、总价等信息,方便顾 客计算购买费用。
商品规格标识牌
标明商品的规格、尺寸、 重量等参数,帮助顾客了 解商品的具体规格。
区域标识牌
区域指示标识牌
标明各个区域的功能和名 称,引导顾客找到所需区 域。
在紧急情况下,引导顾客快速疏散到 安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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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运营与管理
商品采购与库存管理
商品采购
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数据,制定合理的商品采购计划,确保 商品种类丰富、品质优良、价格合理。
库存管理
建立科学的库存管理制度,采用先进的库存控制方法,如 ABC分类法、实时库存更新等,确保库存量适中、无积压、 无过期。
区域导览标识牌
提供区域内的商品分布和 导览信息,方便顾客快速 找到所需商品。
区域宣传标识牌
宣传区域内的特色商品、 促销活动等信息,吸引顾 客的注意力。
安全警示标识
安全警示标识
禁止吸烟标识
用于提醒顾客注意安全,如小心地滑 、小心碰头等。
标明禁止吸烟的区域,维护公共场所 的卫生和安全。
紧急疏散指示标识
消防安全与应急措施
消防设备配置
超市应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烟雾 报警器等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
检查和维护。
安全疏散通道
超市应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不堆放杂物,并设置明显的疏散
指示标志。
应急预案
超市应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演练,确保员
工熟悉应急流程。
环境卫生与清洁维护
地面清洁
超市地面应保持干净、整洁,每天定时清扫和拖 地。
新开零售药店经营区划和品类陈列布局
新开零售药店经营区划和品类陈列布局一、划分出经营区、办公区、生活辅助区经营区:面积不小于80平(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洁净、明亮;由商品陈列展示区、收银区、经营通道构成。
经营区温、湿度为可控,不得存放非经营品和与经营无关物品。
办公区:适应经营办公需要,设经营办公设施、资料存放设施。
生活辅助区:为员工更衣、用餐场所,一般会有衣箱、餐桌、餐饮用具,适应需求即可,整洁卫生。
办公区、生活辅助区不得存放库存商品(药店全部合格商品一律进入商品陈列展示区,上柜上架)二、经营区划分出药品经营区、非药品经营区➢药品经营区:陈列、存放、展示国药准字产品,即陈列存放的为药品➢非药品经营区:陈列、存放、展示非国药准字产品,即存放陈列非药品两区域要有明显隔离。
三、药品经营区划分出阴凉区、常温区➢冷藏区———温度范围为2℃—8℃,存放低温储存药品,为冷藏柜内,➢阴凉区———温度范围为2℃—20℃,存放阴凉存放药品,为阴凉柜或阴凉间内,➢常温区———温度范围为10℃—30℃,存放常温存放药品三区药品不可混淆。
四、店内阴凉区的设置准则1、背靠实体墙,方便制做密闭空间2、方便空调外挂机安装,有电源3、与阴凉药品经营相适应五、哪些药品进入冷藏柜、阴凉区、常温区冷藏存放:2—8℃冷藏柜(只放国药准字药品)阴凉存放:2—20℃(阴凉、凉暗、凉处、0-20℃、0-25℃、2-25℃、5-25℃、15-25℃)注意,只药品进入阴凉区。
常温存放:10—30℃(常温、10-30℃、没有标示具体温度要求的)六、阴凉区、常温区内再分出处方药经营区、非处方药经营区,处方药经营区-------存放陈列处方药(外包装不带有OTC标识)非处方药经营区------存放陈列非处方药(外包装带有OTC标识)七、按是否开架分为闭架区、开架区➢闭架经营区:全部处方药(不带OTC标识的)、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拆零药品,这些药品必须陈列于闭架区,不得进入开架区。
➢开架经营区:一般陈列非药品、非处方药八、按药品口服、外用、注射,划分为:➢口服药品区:陈列口服药品➢外用药品区:陈列有外用药品标识,外用药品与口服药品分柜➢注射药品区:陈列全部针剂,集中陈列存放九、在非药品经营区中,按品类分为:➢医疗器械经营区:按Ⅰ类、Ⅱ类、Ⅲ类分开➢保健食品经营区:按保健功能分开➢普通食品经营区:按类别分开➢乳制品经营区:按成人、儿童分开➢消毒消杀经营区:按用途分开➢日化药妆经营区:按百货、化妆品、药妆品分开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柜、拆零药品专柜(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可以分层。
零售药店GSP系统--操作手册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 电话:*************/2533传真:*************零售药店GSP系统操作手册目录第1章概述 (5)第2章系统注册及登录 (6)2.1 系统注册 (6)2.2 系统登录 (7)2.3 系统首页 (7)第3章基本信息 (9)3.1 系统配置 (9)3.2 快捷菜单设置 (10)3.3 药店信息管理 (10)3.4 仓库管理 (11)3.5 部门管理 (11)3.6 柜台、货架管理 (11)3.7 人员管理 (12)3.8 模块权限管理 (13)3.9 人员角色管理 (13)3.10 会员管理 (14)3.11 会员类型管理 (15)3.12 资质变更 (15)3.13 资质变更历史 (16)3.14 密码修改 (17)3.15 挂账类型管理 (17)3.16 表单打印配置 (17)第4章药品与供应商管理 (18)4.1 药品字典 (18)4.2 药品分类管理 (20)4.3 药品货架摆放设置 (21)4.4 首营品种审核 (22)4.5 药品质量档案 (24)4.6 供应商管理 (24)4.7 首营企业审核 (24)4.8 合格供货方档案 (27)第5章入库业务 (27)5.1 药品库存柜存初始化 (28)5.2 药品初始化信息修改 (29)5.3 购进药品质量验收 (29)5.4 进口药品质量验收 (30)5.5 中药饮片质量验收 (31)5.6 中药饮片装斗 (32)5.7 中药饮片装斗记录 (33)5.8 新增采购计划 (33)5.9 所有采购计划 (35)5.11 所有入库记录 (36)5.12 验收单草稿箱 (37)第6章出库业务 (37)6.1 新增调拔单 (37)6.2 所有调拨单 (38)6.3 盘亏出库 (39)6.4 出库复核 (39)6.5 所有出库记录 (40)6.6 购进药品退货 (40)6.7 购进药品退货记录 (40)6.8 不合格药品报损 (41)6.9 不合格药品台帐 (41)第7章库房管理 (42)7.1 实时库存查询 (42)7.2 陈列药品盘点 (42)7.3 库存药品盘点 (43)7.4 药品上下限设置 (44)7.5 缺货统计 (44)7.6 积货统计 (44)7.7 新增药品拆零 (45)7.8 拆零记录 (45)7.9 库存上报 (45)第8章销售管理 (46)8.1 新增售货单 (46)8.2 中药销售单 (48)8.3 所有售货单 (49)8.4 新增退货单 (49)8.5 所有退货单 (50)8.6 停售通知单 (50)8.7 所有停售单 (51)8.8 解除停售通知单 (52)8.9 所有解停通知单 (52)8.10 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52)8.11 近效期药品记录 (53)8.12 未扣除销售记录 (53)8.13 处方药登记销售记录 (53)8.14 商品标价签打印设置 (54)8.15 商品标价签打印 (55)第9章销售统计 (55)9.1 销售流水 (55)9.2 当日销售明细 (56)9.3 当日销售统计 (56)9.4 分销售员统计 (57)9.6 销售排行 (58)9.7 分批次统计 (58)9.8 分税率汇总 (58)9.9 滞销统计 (59)9.10 挂账信息查询 (59)9.11 日销售汇总 (59)9.12 分供应商统计 (60)9.13 供应商销售查询 (60)第10章质量管理 (61)10.1 重点药品养护 (61)10.2 陈列药品养护 (62)10.3 库存药品养护 (62)10.4 温湿度监测记录 (63)10.5 设备设施管理 (63)10.6 员工培训 (64)10.7 员工健康检查 (64)10.8 重点药品养护列表 (65)10.9 陈列药品养护列表 (66)10.10 设备设施使用记录 (67)第11章查询中心 (67)11.1 会员购货情况查询 (67)11.2 药品信息综合查询 (68)11.3 供应商进价合计查询 (68)11.4 会员消费统计 (69)11.5 药品进销存汇总 (69)11.6 药品信息综合查询 (69)11.7 分税率库存汇总 (70)第12章应收应付款 (70)12.1 应付款管理 (70)12.2 供货商应付款还款明细 (71)12.3 往来账目统计 (71)第13章帮助中心 (72)13.1 我的提问 (72)13.2 常见问题解答 (73)第1章概述《新点零售药店GSP系统--操作手册》,是供各零售药店使用,提供GSP系统各项功能的操作说明,系统主要的功能有:✓登录及注册✓基本信息管理✓药品与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质量管理✓查询中心✓帮助中心✓信息中心第2章系统注册及登录技术热线: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2533转55072.1 系统注册1、这里的注册实际上是药店信息注册,药店只需注册一次。
零售药店服务规范
III
DB31/T 713-2013
零售药店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零售药店服务环境、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现场管理、服务要求、投诉处理、信息管 理、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零售药店(含零售药柜)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文件。 GB 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T 10001.5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5 部分:购物符号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SB/T 10763 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 DB31/T457.1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卫生部令第90号 3 术语和定义
DB31
上 海 市 地 方 标 准
DB31/T 713-2013
零售药店服务规范
Service Guideline of Pharmacy
2013-07-31 发布
2013-11-01 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2 3 4 5 6 7 8 9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服务环境 设施设备 从业人员 现场管理 服务要求 投诉处理
6.2. 服务技能 6.2.1 掌握商品知识,具备从业岗位的业务技能。 6.2.2 熟练使用岗位配备的服务工具、设备和设施。 6.2.3 能为顾客提供用药安全和合理的咨询服务。 6.3 仪容仪表 6.3.1 6.3.2 6.3.3 6.3.4 6.3.5 言。 7 统一着装,工作服干净整洁、无污渍,纽扣齐全,袖口不卷起。 佩戴工号牌,药学技术人员(除药士以外)应佩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胸卡。 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仪容得体,仪表端庄。 服务积极主动,周到细致,态度和蔼,举止文明。 遵守服务行为“四不”原则,做到不怠慢顾客,不以貌取人,不与顾客发生争执,不讲非规范语
药店分级验收标准
附件4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二○○七年十二月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说明一、为规省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置,统一验收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及《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505号)精神,特制定《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省辖区开办一、二、三级药品零售企业(含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的现场检查验收。
三、药品零售企业级别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二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三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
四、本《标准》分三个部分:一、机构与人员;二、设施与设备;三、制度与管理。
五、本《标准》共45项,根据发证机关批准筹建的企业级别及经营围,允许有合理缺项。
其中,如申办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的,则第6、7、26、32、33、34、45项为合理缺项;如申请开办单体药店的,则第42项为合理缺项。
六、结果评定:现场检查验收时,验收组应严格按照企业级别对照本《标准》所列相应项目及其涵盖的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
现场验收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现场验收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或有缺项、项目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
对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分别执行。
七、本《标准》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第一部分:机构与人员第二部分:设施与设备第三部分:制度与管理.。
药店分级验收标准
附件4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二○○七年十二月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说明一、为规省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置,统一验收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及《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505号)精神,特制定《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省辖区开办一、二、三级药品零售企业(含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的现场检查验收。
三、药品零售企业级别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二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三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
四、本《标准》分三个部分:一、机构与人员;二、设施与设备;三、制度与管理。
五、本《标准》共45项,根据发证机关批准筹建的企业级别及经营围,允许有合理缺项。
其中,如申办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的,则第6、7、26、32、33、34、45项为合理缺项;如申请开办单体药店的,则第42项为合理缺项。
六、结果评定:现场检查验收时,验收组应严格按照企业级别对照本《标准》所列相应项目及其涵盖的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
现场验收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现场验收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或有缺项、项目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
对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分别执行。
七、本《标准》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第一部分:机构与人员第二部分:设施与设备第三部分:制度与管理.。
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
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审批行为,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下属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换证、变更的现场检查和审核工作。
第三条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地级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零售许可管理工作。
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负责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下属连锁门店的行政许可工作。
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级行政审批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单体门店的行政许可工作。
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审批局应当编制告知承诺事项办事指南,向申请人提供许可申办业务指导。
第五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收购、兼并、重组等业务,改变企业经营主体,但实际药品经营地址、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药品监督管理或行政审批部门应当简化办理程序,可以不经现场检查,直接按《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程序办理许可。
原经营主体合规购进的合格药品可以继续销售。
第六条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或行政审批部门须使用XX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认证门户行政审批系统。
行政审批部门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或门店地址变更现场检查中要有不少于两名市级以上资格检查员,必要时可协商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相关许可检查工作。
第七条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属地监管原则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依法依规须撤销、缴销、注销、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情形的,应及时将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等文书移交同级行政审批部门予以办理。
零售药店简介演示
汇报人: 2024-01-09
目录
• 零售药店概述 • 零售药店的类型与经营模式 • 零售药店的运营管理 • 零售药店的法规与政策 • 零售药店的未来发展趋势 • 零售药店的成功案例分析
01
零售药店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零售药店是指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向消费者提供药品零售服务的场所。它们 通常以个体或连锁经营的方式存在,分布在商业区、居民区等地方。
优势
单体药店通常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优势,能够根据当地消费者的需求调整经营策略和服务 内容。
网络药店
定义
网络药店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药品的药店,消费者可 以在线选购药品并完成支付,药店通过物流配送将药品送 至消费者手中。
特点
网络药店不受地域限制,能够覆盖更广泛的消费群体。同 时,网络药店通常提供多样化的药品品种和品牌,以及更 为便捷的物流配送服务。
06
零售药店的成功案例分析
案例一:同仁堂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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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品牌优势
同仁堂作为国内知名的中 药品牌,拥有悠久的历史 和良好的口碑,品牌影响 力强。
产品质量
同仁堂注重产品质量,严 格把控药材采购和加工环 节,确保药品质量可靠。
多元化经营
同仁堂不仅经营中药,还 拓展了保健品、医疗器械 等多元化业务,提高了整 体盈利能力。
保障用药安全
零售药店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 售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并提供专业的用药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消费者正确使用药品。
促进药品流通
零售药店是药品流通的重要环节,它们从药品生产企业采购药品,经过储存、销售等环节 ,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在这个过程中,零售药店需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并承担起 相应的责任。
零售药店分级评审标准
4.2.2药学技术人员应具备中西药咨询、特殊人群用药咨询、慢性病用药咨询、健康生活方式咨询、药品说明书和检验报告咨询的技能,具备与消费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2.2药学技术人员应具备中西药咨询、特殊人群用药咨询、慢性病用药咨询、健康生活方式咨询、药品说明书和检验报告咨询的技能,具备与消费者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3.1药学技术人员应主动向消费者传播自我药疗及保健知识,积极参与疾病预防管理,促进消费者身心健康。
4.3.1药学技术人员应主动向消费者传播自我药疗及保健知识,积极参与疾病预防管理,促进消费者身心健康。
4.3.2根据需要为消费者提供疾病科普知识、健康常识、用药常识、疾病预防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疾病日的宣传活动。
4.1.4配备完好的、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拆零包装用品等。
4.1.4配备完好的、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拆零包装用品等。
4.1.3根据需要配置中药处方调配和饮片炮制的工具和设备。配备电动煎药设备,提供代煎服务。
4.1.5根据需要配置中药处方调配和饮片炮制的工具和设备。配备电动煎药设备,提供代煎服务。
零售药店分级评审标准
内容
A级药店
AA级药店
AAA级药店
1基础要求
1.1开办经营一年以上。
1.1开办经营一年以上。
1.1开办经营一年以上。
1.2营业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1.2营业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1.2营业场所外醒目位置应悬挂“绿十字”灯箱。
1.3营业场所外醒目位置应悬挂“绿十字”灯箱。
1.3营业场所外醒目位置应悬挂“绿十字”灯箱。
药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药店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篇一:新版GSP——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管理制度新版GSP——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管理制度目的:为保证我公司用于药品经营、药品储存、运输设施设备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版)要求,并能正常发挥作用,从而为药品质量提供物质保障。
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公司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
职责:1.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负责经营场所、库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管理,质量管理部经理予以协助。
2.质量管理部、储运部负责设施设备的保管维护。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版)内容:1.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版)规定要求,公司配置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
并符合以下要求:1.1库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要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防止药品的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1.2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要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者有隔离措施。
1.3库房的规模及条件要满足药品的合理、安全储存,并达到以下要求,便于开展储存作业:1.3.1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库区地面硬化或者绿化;1.3.2库房内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1.3.3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能够对无关人员进入实行可控管理,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1.3.5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1.4库房要配备以下设施设备:1.4.1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即货架、托盘。
1.4.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即不透光窗帘、换气扇(外面加密织丝网)、空调、灭蚊虫灯、挡鼠板、粘鼠板。
1.4.3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即制冷机组、空调、换气扇。
1.4.4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设备,即温湿度自动监控系统。
1.4.5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1.4.6用于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及复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即零货架、拆零拼箱台、相应区域、打包机、打包带、打包扣。
闽清县零售药店标识牌制作要求与式样
四、非处方药区的标识牌中的OTC专有标识应符合国家有关OTC专有标识的坐标比例和色标要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长宽比例为30:14,色标c100m50y70,为绿底白字。)。
四非处方药区的标识牌中的otc专有标识应符合国家有关otc专有标识的坐标比例和色标要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长宽比例为30
闽清县零售药店标识牌制作要求与式样
一、处方药、非处方药、医疗器械及非药品的区域标识牌长宽标准统一为:长42厘米,宽30厘米(与《药品经营许可证》长宽尺寸相同)。
二、标识牌底色均为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字体为白色。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
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二○○七年十二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说明一、为规范江西省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置,统一验收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7]505号)精神,特制定《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江西省辖区内开办一、二、三级药品零售企业(含单体药店和连锁门店)的现场检查验收。
三、药品零售企业级别划分为一、二、三级。
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二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三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
四、本《标准》分三个部分:一、机构与人员;二、设施与设备;三、制度与管理。
五、本《标准》共45项,根据发证机关批准筹建的企业级别及经营范围,允许有合理缺项。
其中,如申办一级药品零售企业的,则第6、7、26、32、33、34、45项为合理缺项;如申请开办单体药店的,则第42项为合理缺项。
六、结果评定:现场检查验收时,验收组应严格按照企业级别对照本《标准》所列相应项目及其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评定。
现场验收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评定为验收合格;现场验收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或有缺项、项目不完整、不齐全的,评定为验收不合格。
对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分别执行。
七、本《标准》由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第一部分:机构与人员第二部分:设施与设备第三部分:制度与管理11。
新版GSP零售药店表格
文件编制申请批准表申请人(部门):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记录检查日期:年月日检查人:
供货方汇总表
供货方质量体系调查表
药品采购记录日期:年月日供应商:
购进、质量验收药品记录
页码______
药品质量档案表
药品验收记录
药品储存、陈列环境检查记录
环境温湿度监测记录
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编号: 填报日期: 报告人:
药品拆零销售记录
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
含麻黄碱药销售调配记录
中药饮片装斗复核记录
中药方剂调配销售记录表
顾客意见征询表
尊敬的顾客:为提高本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请您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
谢谢
药品质量问题查询表
药品质量问题投诉、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药品质量信息汇总分析表
药品销售分析
销售前年月日到月日;本企业药品销售情况统计分析如下:
20 名的品种:
药品拒收报告表
不合格药品确认、报告、报损、销毁表
编号:
药品购进退出、销后退回记录药品购进退出
药店员工花名册
企业年度培训计划表
企业设施设备一览表
设施、设备使用维修表
陈列药品质量检查记录
文件分发记录
文件更改申请表序号:
文件销毁申请
质量记录清单。
零售药店设施设备和标识指南
零售药店设施设备和标识指南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零售药店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零售药店不仅提供了药品和医疗用品的购买渠道,也成为了日常健康咨询和服务的重要场所。
为了提升顾客的购物体验和安全感,合理的设施设备和明确的标识是不可或缺的。
本文将探讨零售药店设施设备和标识的指南,帮助药店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门店外立面和入口门店外立面和入口是药店吸引顾客的第一印象。
一个干净整洁、明亮大方的外立面能增加顾客的信任感,让他们愿意进入店内。
门店标志牌应当清晰可见,并使用易于辨认的字体和颜色。
在门口处,可以设置招牌、海报或横幅,展示药店的特色产品、宣传信息和优惠活动,吸引顾客的注意。
二、药品陈列和货架布置药品陈列是药店的核心区域,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药品进行分类整理。
常用的方法是根据疾病分类,例如按照感冒、发烧、止痛等进行分区。
另外,药品的陈列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新鲜的药品在前,以避免过期药品的滞留。
货架应当合理布置,便于顾客取得所需商品。
常用的方法是将商品按照价格和用途进行分区,让顾客更方便地浏览和购买。
在货架上可以设置价格标签和商品说明,提供详细的信息,帮助顾客做出更明智的购买决策。
三、服务台和药师咨询服务台是顾客咨询和付款的重要场所。
服务台应当设立在明显的位置,方便顾客寻找。
服务台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他们应当友好地与顾客交流,耐心解答顾客的问题,并提供合适的建议。
药师咨询区域是提供专业药物咨询和服务的地方。
药师应当针对顾客的需求进行个性化咨询。
这一区域应当设立在相对私密的位置,以保护顾客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药师咨询区域应有舒适的座椅和专业的咨询设备,方便药师与顾客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四、租赁设备和合作关系除了商品销售,一些零售药店还提供租赁设备和器具的服务,如轮椅、助听器等。
这些设备应当摆放在明显的位置,并标明租赁价格和使用说明,方便顾客租用。
零售药店设施设备和标识指南
零售药店设施设备和标识指南一、指导思想为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整体形象和水平,根据《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6年修订稿)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指南文件。
药品零售企业在新开办、变更地址或翻新改造时,可参考本指南文件。
本文件是药店筹建设计的一个辅助指导文件,代表了监管部门对本地药品零售企业发展的思考,鼓励药品零售行业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经营和质量管理水平。
药品零售企业从业者不应仅满足最低开办标准,在筹建期间应与监管部门进行良好沟通,以使药店的设施设备和标识符合法规要求,有利于药品正确储存和销售。
本文件并非药店装修标准设计,也并未包括每一特定药店的实际情况。
企业负责人应结合实际结构和功能,承担全面准确的装修设计工作,以充分满足顾客需求和法律规定,并提升药店的整体专业形象。
二、总体目标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和医药分开的逐步实施,国家鼓励社会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妆、保健品、医疗器械销售和健康服务等多元化经营,满足群众自我药疗等多方面需求,药店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大众社区生活健康产品消费中心。
药店经营形式分为连锁公司和单体药店,按经营特点可分为平价大卖场、超市店、社区店、商圈店、专科药店、药妆店、中药特色店、非处方药店、医院药房(医药分家托管)等。
药店的设计应符合法规要求,设置合理的功能分区和销售流程,保证药品的储存条件,防止污染、差错发生。
一个好的药店,除了拥有技术水平高、友好可亲的员工之外,药店内部的结构、设备材料、标识、颜色、灯光须良好的协调,营造一个和谐、友好又能突出专业特色技能的环境,给顾客留下良好的印象。
筹建期间应充分考虑空间设计、功能分区、设施设备、标识指引、安全防盗、灯光音响、节能环保等因素,通过设计出良好的环境来提供高质量的药品和药学服务。
三、设施设备配备指南营业场所分区。
药店营业场所可根据店面大小及空间结构分成:处方药区(含药学服务区、拆零区)、中药饮片区(调剂加工区)、医疗器械区、自助选择区、非处方药区、保健品区、个人护理日化用品区、收银区、服务台、验收区、退货区、不合格药品区、顾客休息区、办公区等。
新版GSP(零售药店)现场检查注意事项
新版GSP(零售部分)现场检查注意事项二、人员管理:128。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133。
在营业场所内,企业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134。
企业应当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135.在药品储存、陈列等区域不得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在工作区域内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三、文件136。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
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并对质量管理文件定期审核、及时修订。
138。
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二)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三)处方药销售的管理;(四)药品拆零的管理;(五)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六)记录和凭证的管理;(七)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的管理;(八)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九)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十)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十一)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十二)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十三)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十四)人员培训及考核的规定;(十五)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十六)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十七)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十八)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141.药品零售操作规程应当包括:(一)药品采购、验收、销售;(二)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三)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四)药品拆零销售;(五)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六)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七)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八)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九)设置库房的还应当包括储存和养护的操作规程。
零售药店设备和标识
三项承诺?1凡销售的药品,均符合法定质量标准,保证无假冒伪劣药品。
??2、凡陈列药品,均明码标价,无违反政策价格的欺诈行为。
高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销售的,经查实按所售药品价格的2倍予以赔偿。
??3、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对违反服务公约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并以适当形式向顾客道歉敬告顾客?1、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物!?2、含兴奋剂药品,运动员慎用!??3、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4、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请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单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5、处方药:凭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6、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具备疾病治疗作用。
亲爱的顾客:药品是特殊商品,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调。
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服务公约?1、从业人员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统一的工服帽,佩带工号,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2、接待顾客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站立服务,面容和善,举止大方,使用文明用语,主动讲普通话,做到接一顾二招呼三。
??3、收方发药应核对品名、规格、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用配伍禁忌,超剂量的配方,必须经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配取。
??4、坚持问病卖药,主动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正确引导消费,减轻顾客负担。
??5、收款找零要唱收唱付,钱货两清,开具发票要署名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
??6、提供“四声”服务,进店有迎声,咨询有答声,离店有送声,留言有回声。
一级分类牌Rx????处方药?凭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OTC??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中药饮片非药品区收银台二级分类牌非药品区(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日化用品)处方药:1、儿科药品2、解热镇痛、消炎类药3、神经系统用药4、心脑血管用药5、呼吸系统用药6、消化系统用药7、激素及内分泌系统用药8、泌尿系统用药9、妇科用药10、肝胆科药品11、五官科药品敬???告?本店药师暂时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药师咨询台药店分类标示牌综合类:服务公约牌、工作人员在岗标示牌、零售药店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牌、武汉市零售药店六条禁令牌、药品监督公示牌、执业药师(药师)在岗服务公约牌、三角咨询台、三角收银台、三角正在使用/暂停使用牌、三角药师在岗正在为您服务/药师不在岗暂停为您服务牌、医保区、非医保区、待验区/退货区/不合格区、一级分类牌:药品区、非药品区、辅助作业区、生活区、顾客休息服务区二级分类牌:非药品类:医疗器械、食品(普通食品—成型包装和散装、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健用字等)、日化用品(消毒用品、化妆用品等)药品类:RX处方药:RX易串味药品专柜标贴、RX麻黄碱专柜标贴、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标贴、OTC非处方药:OTC易串味药品专柜标贴、OTC麻黄碱专柜标贴、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执业药师指导下使用标贴、中药饮片:中药参茸贵细、中药花茶、中药材药品拆零专柜三级分类牌:(按照内服外用和用途功能主治、用药作用系统和治疗疾病科室及其他综合因素分类)1.感冒清热解毒镇痛类(中药解表、中药清热解毒)2.抗菌消炎用药(抗生素---青霉素类头孢《B-内酰胺》、大环内酯、奎诺酮、四环素和氨基甙;抗真菌;抗结核)3.解热镇痛镇静抗炎类(中枢神经系统)4.祛痰镇咳平喘用药(呼吸系统、中药理气通气宣肺药)5.胃肠肝胆类用药(消化系统、抗寄生虫、中药泻下、中药芳香化湿、中药温里、中药补中益气、中药消食、中药收涩、中药驱虫、理气和胃疏肝解郁)6.心脑血管用药(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抗高血压、心绞痛、抗动脉粥样硬化、血液造血系统、中药开窍安神、中药平肝熄风、中药活血祛瘀用于心脑的药)7.泌尿生殖系统用药(中药利水渗湿)8.内分泌系统用药(肾上腺素、性激素、甲状腺素、胰岛素)9.免疫系统用药10.其他类(综合类)《抗病毒、抗肿瘤》11.维生素矿物质补益类12.风湿跌打骨伤补益类(中药活血祛瘀用于心脑以外、中药补益)13.外用-皮肤科用药14.外用-五官科用药15.外用-妇科及其他用药16.儿童用药武汉市零售药店设施设备和标识指南实施规范一、指导思想为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整体形象和水平,根据《湖北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6年修订稿)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武汉市实际,制定本指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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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承诺1凡销售的药品,均符合法定质量标准,保证无假冒伪劣药品。
2、凡陈列药品,均明码标价,无违反政策价格的欺诈行为。
高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销售的,经查实按所售药品价格的2倍予以赔偿。
3、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对违反服务公约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并以适当形式向顾客道歉敬告顾客1、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物!2、含兴奋剂药品,运动员慎用!3、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
4、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请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单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5、处方药:凭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6、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具备疾病治疗作用。
亲爱的顾客:药品是特殊商品,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调。
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服务公约1、从业人员上岗时要穿戴整洁统一的工服帽,佩带工号,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2、接待顾客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站立服务,面容和善,举止大方,使用文明用语,主动讲普通话,做到接一顾二招呼三。
3、收方发药应核对品名、规格、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用配伍禁忌,超剂量的配方,必须经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配取。
4、坚持问病卖药,主动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正确引导消费,减轻顾客负担。
5、收款找零要唱收唱付,钱货两清,开具发票要署名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批号。
6、提供“四声”服务,进店有迎声,咨询有答声,离店有送声,留言有回声。
一级分类牌Rx处方药凭医师处方购买和使用!OTC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中药饮片非药品区收银台二级分类牌非药品区(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日化用品)处方药:1、儿科药品2、解热镇痛、消炎类药3、神经系统用药4、心脑血管用药5、呼吸系统用药6、消化系统用药7、激素及内分泌系统用药8、泌尿系统用药9、妇科用药10、肝胆科药品11、五官科药品敬告本店药师暂时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及甲类非处方药,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药师咨询台药店分类标示牌综合类:服务公约牌、工作人员在岗标示牌、零售药店禁止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牌、武汉市零售药店六条禁令牌、药品监督公示牌、执业药师(药师)在岗服务公约牌、三角咨询台、三角收银台、三角正在使用/暂停使用牌、三角药师在岗正在为您服务/药师不在岗暂停为您服务牌、医保区、非医保区、待验区/退货区/不合格区、一级分类牌:药品区、非药品区、辅助作业区、生活区、顾客休息服务区二级分类牌:非药品类:医疗器械、食品(普通食品—成型包装和散装、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健用字等)、日化用品(消毒用品、化妆用品等)药品类:RX处方药:RX易串味药品专柜标贴、RX麻黄碱专柜标贴、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标贴、OTC非处方药:OTC易串味药品专柜标贴、OTC麻黄碱专柜标贴、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执业药师指导下使用标贴、中药饮片:中药参茸贵细、中药花茶、中药材药品拆零专柜三级分类牌:(按照内服外用和用途功能主治、用药作用系统和治疗疾病科室及其他综合因素分类)1.感冒清热解毒镇痛类(中药解表、中药清热解毒)2.抗菌消炎用药(抗生素---青霉素类头孢《B-内酰胺》、大环内酯、奎诺酮、四环素和氨基甙;抗真菌;抗结核)3.解热镇痛镇静抗炎类(中枢神经系统)4.祛痰镇咳平喘用药(呼吸系统、中药理气通气宣肺药)5.胃肠肝胆类用药(消化系统、抗寄生虫、中药泻下、中药芳香化湿、中药温里、中药补中益气、中药消食、中药收涩、中药驱虫、理气和胃疏肝解郁)6.心脑血管用药(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抗高血压、心绞痛、抗动脉粥样硬化、血液造血系统、中药开窍安神、中药平肝熄风、中药活血祛瘀用于心脑的药)7.泌尿生殖系统用药(中药利水渗湿)8.内分泌系统用药(肾上腺素、性激素、甲状腺素、胰岛素)9.免疫系统用药10.其他类(综合类)《抗病毒、抗肿瘤》11.维生素矿物质补益类12.风湿跌打骨伤补益类(中药活血祛瘀用于心脑以外、中药补益)13.外用-皮肤科用药14.外用-五官科用药15.外用-妇科及其他用药16.儿童用药武汉市零售药店设施设备和标识指南实施规范一、指导思想为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整体形象和水平,根据《湖北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2006年修订稿)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武汉市实际,制定本指南文件。
武汉市内药品零售企业在新开办、变更地址或翻新改造时,可参考本指南文件。
本文件是药店筹建设计的一个辅助指导文件,代表了监管部门对本地药品零售企业发展的思考,鼓励药品零售行业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经营和质量管理水平。
药品零售企业从业者不应仅满足最低开办标准,在筹建期间应与监管部门进行良好沟通,以使药店的设施设备和标识符合法规要求,有利于药品正确储存和销售。
本文件并非药店装修标准设计,也并未包括每一特定药店的实际情况。
企业负责人应结合实际结构和功能,承担全面准确的装修设计工作,以充分满足顾客需求和法律规定,并提升药店的整体专业形象。
二、总体目标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和医药分开的逐步实施,国家鼓励社会药店积极承接医疗机构药房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妆、保健品、医疗器械销售和健康服务等多元化经营,满足群众自我药疗等多方面需求,药店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大众社区生活健康产品消费中心。
药店经营形式分为连锁公司和单体药店,按经营特点可分为平价大卖场、超市店、社区店、商圈店、专科药店、药妆店、中药特色店、非处方药店、医院药房(医药分家托管)等。
药店的设计应符合法规要求,设置合理的功能分区和销售流程,保证药品的储存条件,防止污染、差错发生。
一个好的药店,除了拥有技术水平高、友好可亲的员工之外,药店内部的结构、设备材料、标识、颜色、灯光须良好的协调,营造一个和谐、友好又能突出专业特色技能的环境,给顾客留下良好的印象。
筹建期间应充分考虑空间设计、功能分区、设施设备、标识指引、安全防盗、灯光音响、节能环保等因素,通过设计出良好的环境来提供高质量的药品和药学服务。
三、设施设备配备指南营业场所分区。
药店营业场所可根据店面大小及空间结构分成:处方药区(含药学服务区、拆零区)、中药饮片区(调剂加工区)、医疗器械区、自助选择区、非处方药区、保健品区、个人护理日化用品区、收银区、服务台、验收区、退货区、不合格药品区、顾客休息区、办公区等。
陈列展示设备。
药店应配备便于药品陈列展示的设备,如传统的玻璃、木质柜台,也可采用轻型货架、整体橱柜或使用钛合金和钢化玻璃组合,每层高度可按需求自由调节,货架内配备背景灯光照明。
各种材料的货架、柜台应整齐、协调,易于分类陈列,易于清洁。
冷藏设备。
药品应按规定的温度储藏和陈列,药店应配备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温湿度调节和冷藏设备。
需2-8℃冷藏药品应存放于冷藏柜中。
需阴凉储存或20℃以下保存的栓剂等药品在高温季节可放入冷藏柜中,营业场所在室温超过30℃时应开启空调降温。
药店可配备玻璃门的冷藏展柜,需冷藏药品应经妥善保护(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后存放于冷柜中,防止因湿度过大影响外包装和药品质量。
中药饮片设施设备。
饮片斗数量应满足临床配方需要,尽量避免合斗混杂,可根据传统工艺选材,如一定厚度的杉木材料制作药斗,通风防潮透气,并易于养护饮片质量。
应根据中药饮片的特性选取不同材质的容器盛放中药饮片,如搪瓷、陶瓷、玻璃等。
应配备净选和调配处方的场所、台面和戥称、电子称、冲筒、药筛、烤箱、粉碎机、切片机、煎药机、炒锅、电磁炉等设备。
涉及设施设备的GSP条款有:*6701 药店应有与经营药品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
6702 药店营业场所和药品仓库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
6703 药店营业场所、仓库、办公生活等区域应分开。
6704 药店营业场所、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
6705 药店库房内地面和墙壁平整、清洁。
*6801 药店应配置存放特殊管理药品的专柜以及保管用设备、工具等。
*6802 药店应根据需要配置符合药品特性要求的常温、阴凉和冷藏存放的设备。
6803 药店应配置必要的药品验收、养护的设备。
6804 药店应配置调节温、湿度的设备。
6805 药店应配备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一定距离的设备。
6806 药店应配置药品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等设备。
6807 药店经营中药饮片的,应配置所需的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6808 药店应配备完好的衡器及清洁卫生的药品调剂工具、包装用品等。
*7701 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
*7702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7703 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
7704 危险品不应陈列。
如因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7705 危险品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存放。
7706 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四、标识标牌指南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标识标牌,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它不仅是药店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提示和指南,也是药店经营管理水准的体现,更是药店自身形象的展示。
目前很多药店经营者对营业场所标识标牌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标识过小不醒目、不准确,或与实际陈列的产品不符,难以起到准确的提示作用,影响了药店的整体形象。
具体指南:(一)公共区药店按照规定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集中悬挂证照,对外公示,亮证经营。
公示的证照包括:经营许可证、GSP证、执业注册证、营业执照、示范药店、回收药品定点等资质证明及服务公约、经营承诺、提示及警示语、投诉电话牌、信用等级评定等内容,可统一制框排版,整齐美观展示。
集中公示证照能全面客观地反映药店的基本情况和告知广大消费者举报投诉途径,有效促进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自律性,能让市民对药店的合法经营进行社会监督,营造诚实、守信、规范的市场销售氛围,打造公平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
还可悬挂工作人员公示牌,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图,岗位、姓名、专业技术职称及照片等。
涉及标识标牌的GSP条款:5802 企业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6704 企业营业场所、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
*7701 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
*7702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7708 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7710 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并有明显标志。
7713 陈列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整齐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7901 库存药品应实行色标管理。
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