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货运航空-锂电池货物操作规范
空运锂电池规定
空运锂电池规定
锂电池空运新规
我国民航总局对2020年1月1日开始的锂电池空运需要的UN38.3试验概要提出规范要求。
2019-2020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规定,2003年6月30日以后生产的锂电池芯或锂电池的制造商和随后的销售商必须提供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 小节第38.3.5 段规定的试验概要(以下简称UN38.3试验概要)。
这种UN38.3试验概要必须自2020年1月1日起提供。
2020年12月,IATA发布IATA DGR-62版的航空运输规则的更新通告及2021年的规则变化,对各类危险品包括锂电池在内的相关空运规则作出了修订。
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官方消息,IATA对单独运输锂电池的法规进行了修订,4月1日后正式生效实施。
此次法规变化主要是对第63版《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条例》的多页包装说明PI 965和PI 968进行了修订。
此次危险品法规变化影响最大的是删除了PI 965是锂离子电芯和电池(包括移动电源)和PI 968是锂金属/原电芯和电池的包装说明。
这一变化不影响针对Section II含锂电池产品的PI 966、PI 967、PI 969或PI 970。
根据第II部分的规定,锂离子电池和锂金属电池均不得运送。
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
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锂电池是一种快速进展的能源储存方式,其重量轻、储能密度高、寿命长、使用便利等优点,使其在各种电子设备中得到广泛应用。
同时,锂电池也成为了航空运输中的紧要货物之一,但由于其性质独特,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国际民航组织(ICAO)及其它国际组织已经针对锂电池的运输订立了一系列安全规定。
本文将认真介绍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
一、锂电池定义锂电池,是以锂金属、锂合金或者用锂化合物为正极,设有一种或多种有机电解质溶液为电解质的二次电池。
依据其内部构造和化学构成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电池和聚合物电池两大类。
二、锂电池不安全特性锂电池,由于其突出的特性,存在着明显的不安全性:1. 短路: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一些物品与锂电池可能显现短路,导致火灾或爆炸,例如金属盒、金属制品等。
2. 过热:在充电和放电过程中,锂电池有可能过热,引起起火或爆炸,尤其是在过载或高温条件下。
3. 漏液:对聚合物电池尤其严重,漏液可能引起火灾或爆炸。
4. 臭味:在发生过载或短路的情况下,锂电池还会散发出特别的臭味。
因此,在航空运输中,我们必需实行相应的措施来保证锂电池输送过程的安全性。
1. 标签和标识:用充电状态标识、三角形包装标识和类别标签来标明各种不同类型的锂电池。
此次,贴上的标签必需符合固定大小和明显标注的要求,标签的部位不仅仅局限于外包装,还需在内部包装中加贴相应标签。
2. 注意原则:封好各种类型的锂电池,杜绝混装。
3. 较为清楚的跟踪号码:跟踪号码可能会为工厂内部产生的,因此要保证唯一,还要特别注意锂电池实际数量和虚拟的数量一致,4. 电子邮件电子订单以及电子产品确认单:存储正式的订单和确认单,以便管理机构随时浏览。
注意事项:1. 邮寄期间所使用的每一种单独的电池模块的额定电量均不能超过20W·h;所使用的每一种锂离子电池均不能超过100W·h。
2. 禁止在同一包裹中混放锂电池和电子设备。
3. 锂电池内部装有微小的金属丝,因此不能放在金属盒或铁桶中。
航空货物锂电池运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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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确认电池类型和数量,确定货物中电池的类型(锂金属电池或锂离子电池)和数量,并检查电池是否符合航空运输规则的规定。
锂电空运的电量要求
锂电空运的电量要求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的规定,锂电池的空运电量限制
如下:
1. 锂离子电池(锂电池)
- 锂金属含量不得超过2克的锂离子电池可以作为手提行李
或托运行李进行空运;
- 锂金属含量大于2克但不超过8克的锂离子电池只能作为
托运行李进行空运,禁止作为手提行李;
- 锂金属含量超过8克的锂离子电池只能作为危险货物进行
专门的空运,不能作为普通航空货物进行托运。
2. 钠金属电池
- 钠金属电池只能通过特定的航空公司进行运输,不能通过
普通航空货物进行空运。
请注意,这只是一般的电量要求,航空公司和国家可以根据自身规定增加限制或要求,因此在空运锂电池之前,最好与航空公司和当地运输机构进行确认和了解特定的规定。
另外,空运锂电池时还需要符合特定的包装和标记要求,以确保安全运输。
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操作指引(201601版)
(201601 版)
1.总则
1.1 为确保锂电池货物运输的安全、规范,特制定本操
作指引。
1.2 运输锂电池货物必须遵守国际民航组织、相关国家
政府、国际航协和我公司的有关规定。
1.3 本指引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
(CCAR-276-R1)、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以及我公司《危
5
a.交运的锂电池货物的生产厂家; b.锂电池满足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Ⅲ部分 38.3 小节规定的每项试验的要求; c.交运的锂电池货物所符合的《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 编号; d.货物的品名,所含锂电池的型号。 e.运输符合 PI 965 第Ⅱ部分要求的锂电池货物,还应声 明“所交运的符合 PI 965 第Ⅱ部分要求的锂离子电池,其荷 电状态不超过额定容量的 30%”。 f.由货运销售代理人收运的,可按《锂电池货物运输声 明》(销售代理人版)样例(见附件 5)提供上述信息;由直 销部门收运的,可按《锂电池货物运输声明》(托运人版) 样例(见附件 6)提供上述信息。 (3)《按照包装说明第Ⅱ部分收运的锂电池货物检查 单》,该检查单可以和《锂电池货物运输声明》印制在同一 页面,且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托运人是否已完全了解其应承担的责任及该类锂电池 货物航空运输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b.货单是否写明“锂离子电池或锂金属电池”、“符合 PI 965/ 966/967/969/970 第Ⅱ部分”字样,运输符合 PI 965 第Ⅱ 部分要求的锂电池货物,应声明锂离子电池荷电状态不超过 额定容量的 30%; c.该票货物满足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对随附文件的 要求;
险物品运输手册》制定。
2.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公司锂电池货物运输业务。
锂电池运输规定及流程
锂电池运输规定及流程锂电池运输包括空运、水运、陆运,至此主要讨论的是最为常用的航空运输、海洋运输。
由于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化学反应的金属,易延伸和燃烧,锂电池包装和运输,如处理不当,易燃烧和爆炸,事故也时有发生。
锂电池运输在包装和运输中的非规范行为而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受到重视,国际上多个机构颁布有多个规定,各管理机构也愈发严格,提高操作要求,不断的修改规定和法规(如:ITAT 针对锂电池运输每两年就修改一次规定)。
锂电池运输的基本要求(1)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划归第9类危险品;(2)所有锂电池(组)须通过UN38.3测试;(3)对部分第9类危险品锂电池运输提供了例外条款;(4)对运输样品作出了严格的限制;(5)携带的日用类锂电池的限制;(6)有缺陷的电池或损坏电池均禁止运输的限制。
锂电池运输包装和空海运要求1.包装要求和文件要求不考虑例外的情况下,这些电池必须遵守规则里(DGR 4.2 适用的包装说明)的限制进行运输。
它们必须依据适用的包装说明指导装在DGR 危险品规则所规定的UN规格包装里,并在包装上完整的显示对应编号。
符合要求的包装, 除标有适用的正确运输专用名称和UN 编号的标记外,还必须贴9类危险性标签。
托运人须填写危险品申报单,提供相应的危包证。
提供获得认证的第三机构出具的运输鉴定报告,并显示为符合标准的产品(含UN38.3测试, 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
2. 锂电池的航空运输要求(1)池须通过UN 38.3测试要求, 及1.2米的跌落包装试验;(2)托运人提供的危险品申报文件, 标注UN编号;(3)外包装均须贴9类危险品标签,贴有”仅限全货机运输”操作标签;(4)其设计应保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防止爆裂,并配置有防止外部短路的有效措施;(5)坚固的外包装, 电池应被保护以防止短路,在同一包装内须预防与可引发短路的导电物质接触。
(6)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额外要求:设备应进行固定以防止电池在包装内移动,包装的方式应防止电池在运输途中意外启动。
un38.3标准
UN38.3(可充电型锂电池操作规范),是指在联合国针对危险品运输专门制定的《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的第3部分38. 3款,即要求锂电池运输前,必须要通过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 55℃外短路、撞击试验、过充电试验、强制放电试验,才能保证锂电池运输安全。
如果锂电池与设备没有安装在一起,并且每个包装件内装有超过24个电池芯或12个电池,则还须通过1.2米自由跌落试验。
中文名可充电型锂电池操作规范外文名un38.3目标确保航空运输安全规定基础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根据民航规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机场货物收运部门应对锂电池进行运输文件审查,最重要的是每种型号的锂电池UN38.3安全检测报告。
该报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可由具备检测能力的电池生产厂家提供。
如不能提供此项检测报告,民航将禁止锂电池进行航空运输产品范围1. 各种铅酸蓄电池(如汽车启动用铅酸蓄电池、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小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等)2. 各种动力二次电池(如动力车用电池、电动道路车车用电池、电动工具用电池、混合动力车用电池等)3. 各种手机电池(如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镍氢电池等)4. 各种小型二次电池(如笔记本电脑电池、数码相机电池、摄像机电池、各种圆柱型电池、无线通讯电池、便携式DVD电池、CD和MP3播放器电池等)测试标准UN38.3测试项目及判定测试合格标准UN38.3测试项目T.1高度模拟试验在压力≤11.6kPa,温度20±5℃的条件下,保存6小时以上,无漏液、排气、解体、破裂,燃烧。
T.2热测试在72±2℃和-40±2℃的条件下进行高低温冲击试验,在极限温度中存放时间≥6h,高低温转换时间≤30min,冲击10次,室温(20±5℃)存放24h,试验总时间至少一周T.3振动试验15min内从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复对数扫频正弦振动,3h内完成三维方向12次振动;对数扫频为:从7赫兹开始保持1gn的最大加速度直到频率达到18赫兹。
中国国航关于锂电池等准危险品运输安全的规定
附件二、
锂电池的识别及特殊规定
UN/
Class
ID
Proper Shipping
or Sub
No.
Name/Description
Div. Risk
A
B
C
D
Hazard Label(s)
E
Passenger and Cargo Aircraft
Cargo
.
Aircraft Only
PG
Ltd Qty
(二)检查包装 包 装 上 应 标 记 警 告 性 说 明 。 国 际 运 输 中 应 标 记 :“ Attention: Lithium batteries contained. If leakage or damage, _______measures must be taken.”
中国 北京 朝阳区三元东桥霄云路 46 号 邮编:100027 No.46 Xiaoyun Road Sanyuanqiao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100027 P.R.China 电话(Tel)(86-10)64614877 传真(Fax)(86-10)64614878
d)除非安装在设备中,电池组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e)除非安装在设备中,每个包装件如果装有超过 24 个原电池或 12 个电池,必须还要满足以下 要求: i)每个包装件必须用标记说明内含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中国 北京 朝阳区三元东桥霄云路 46 号 邮编:100027 No.46 Xiaoyun Road Sanyuanqiao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100027 P.R.China 电话(Tel)(86-10)64614877 传真(Fax)(86-10)64614878
锂电池的运输要求
• T.2温度测试 在75±2℃和-40±2℃的条件下进行高低温重复试验,在极限温度中存放
时间≥6h;高低温转换时间≤30min,重复10次;接着在室温(20±5℃)存放24h, 试验总时间至少一周。
• T.3振动试验 在15min内频率在7Hz和200Hz之间摆动再回到7赫兹的对数扫频,这一振动
4)其他要求
1.需要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若电池包是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且设备中有 少于4个电池芯或少于2个电池,则包装上不必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
2.随机运输文件。(如MSDS))
如果包装件上贴有锂电池操作标签,则必须随附文件。此文件可说明:包装件内 有锂离子电芯或电池;包装件必须小心操作;如破损有易燃危险性;包装件破损 时应遵守特殊程序,必要时检查和重新包装;注明获取更多信息的联系电话。
联合国编码 (UN/ID Number)_由联合国划定,用以标识危险品。 例如:UN3480, UN3481 - UN3480-Lithuim ion batteries;
(锂离子电池) - UN3481-Lithuim ion batteries contained in equipment;
(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 - UN3481-Lithuim ion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过程须对三个互相垂直的电池安装方位的每一个方向都重复进行12次,总共为 时3小时。其中一个振动方向必须与端面垂直。
PLATFORM FOR GROWTH 17
UN 38.3 测试
• T.4冲击试验 须经受最大加速度150gn和脉冲持续时间6毫秒的半正弦波冲击。每个
航空锂电池运输规定
危险品公告根据民航局和国际民航组织的要求,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关于危险品规定的告知。
可携带的锂电池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等个人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上客机。
You may bring laptop computer、cell phone、camera or other portable electronic devices containing lithium batteries not exceeding a watt-hour rating of 100Wh as carry-on baggages and spare batteries on board a passenger aircraft.限制携带的锂电池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
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锂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With the approval of the operator,lithium batteries exceeding a watt-hour rating of 100Wh but not exceeding 160WH May be carried.No more than two spare batteries can be carried by per passenger.Do not check in luggage禁止携带的锂电池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
Lithium batteries exceeding 160Wh are forbidden to be carried or checked in luggage.禁止携带移动电源(充电宝)移动电源(充电宝):视为备用锂电池,乘机时只能随身携带。
对于100WH-160WH移动电源(充电宝)经承运人批准后方可携带,且在飞行途中禁止使用其为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移动电源(充电宝),在飞行途中应确保其始终在关闭状态。
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操作指引
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操作指引一、南航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标准锂电池的危险性取决于其所含的锂。
锂是一种特别容易发生反应的金属,外观呈银白色,非常柔软、可伸展,且易燃。
其特性为:遇水或潮湿空气会释放易燃气体;在固体状态时,当超过其熔点180℃时,可自燃;在粉末状态时,可在室温下燃烧,导致严重灼伤及腐蚀。
锂电池属第9类杂项危险品,主要危险性在于易燃,当短路、过度充电、极限温度、错误操作或其他错误情况下都能够着火。
(一)禁止运输的锂电池货物1.禁止在客机和货机上运输符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8中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规定的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类货物(UN3090),例如单独运输的纽扣式或柱式锂金属电池。
2.禁止在客机和货机上运输符合包装说明969、970中第一部分作为危险品运输的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类货物(UN3091)。
注:对于上述第2点,属于运营人物资(COMAT)的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类货物可作为例外,不在禁运范围。
(二)允许运输的锂电池货物1.允许在客机和货机上运输符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9和970中第二部分规定的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类货物(UN3091),例如安装在设备中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纽扣式或柱式锂金属电池。
2.允许在客机和货机上运输符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5、966、967中第二部分的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类货物(UN3480和UN3481)。
3.允许在客机和货机上运输符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5、966、967中第一部分的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类货物。
注:符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5-970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规定的锂电池货物均属于第9类危险品,按照局方规定,载运锂电池货物应取得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
(三)装载限制1.符合国际航协《危险品规则》包装说明965-970第二部分规定运输的锂电池货物,优先装在C类货舱或有灭火设备的货舱。
(1)此要求不是强制要求,而是建议项,如果由于提前签订整板销售协议、锂电池托盘货物较高、锂电池货物整板转运等原因,符合第二部分规定的锂电池货物只能装在主货舱的中板和高板上时,货运部门可以根据实际装载条件进行装载。
锂电池运输要求
锂电池运输要求
锂电池是一种广泛使用的电池类型,主要应用于移动电源、笔记本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中。
然而,由于其具有高能量密度和易燃易爆等特性,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因此,为了确保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需要遵循以下要求:
1. 锂电池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并在运输前进行正确的包装和标记,以确保其安全运输。
2. 锂电池的包装和标记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IATA)和国际海运组织(IMDG)的规定,以确保其在航空和海运过程中的安全性。
3. 锂电池应当在其运输包装中正确安装和固定,以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或振动导致损坏或火灾等安全事故。
4. 锂电池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运输单位和司机应当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对锂电池运输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总之,锂电池的安全运输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需要运输单位和司机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 1 -。
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
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随着电子产品的普及和性能的逐年提高,锂电池在生活和工作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锂电池具有高能量密度和长寿命的特点,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当,极易引起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为了保障公众安全,许多国家和组织陆续发布了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规定,本文将从国际标准、应用和问题等方面介绍这些规定的内容、意义和挑战。
一、国际标准1、ICAO技术指南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是全球民用航空的最高权威组织,负责制定各种航空安全标准和指南。
ICAO于2013年第38届大会通过了《锂电池航空运输技术指南》,并不断修订完善。
这份指南分为基础篇和应用篇,旨在对航空公司、货运代理、航空器制造商等相关人员提供具体、全面的锂电池运输指导。
其中,基础篇主要包括锂电池和电池组的基本知识、风险评估和分类、包装要求、标签和文书管理等方面;应用篇则重点介绍锂电池在航空运输中的实际操作、安全检查和应急处置等方面。
2、IATA危险品规则国际空运协会(IATA)是全球民航行业组织中较具影响力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负责制定国际空运危险品规则,其中包括锂电池航空运输规定。
这些规定是对国际民航组织技术指南的补充和具体执行实施文件,对于货运代理和航空公司等实际操作人员更具指导意义。
按照IATA危险品规则,锂电池的运输按照其所含锂量分为不同等级,不同等级之间要求的包装、标签和文书等要求也有所不同。
IATA危险品规则还明确规定了禁运品种、保护措施、安全飞行要求等方面的细节规定。
二、应用为了使锂电池航空运输规定更好地落地和贯彻,各国和地区还制定了各自的法规和标准,如美国联邦航空局(FAA)、欧洲民用航空组织(EASA)等。
一般来说,这些法规都要求运输人员,在对锂电池进行包装、标记、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以确保锂电池在航空运输过程中的完好和安全。
在实际应用中,许多航空公司、物流公司也在制定更为严格的内部管理规定,比如增加员工培训、购买更高强度材料的包装箱、运用更加精密的监控系统等,以应对日益增加的风险和挑战。
航空货物锂电池运输流程
航空货物锂电池运输流程Transporting lithium batteries by air cargo presents unique challenges and requires strict adherence to regulations to ensure safety. 航空货物运输锂电池存在独特的挑战,需要严格遵守规定以确保安全性。
First and foremost, it is crucial to understand the regulations and guidelines set forth by the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IATA) and the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 首要的是要了解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制定的规定和指南。
In addition, the packaging of lithium batteries for air transport must meet specific criteria to minimize the risk of short-circuiting, overheating, or other potential hazards. 此外,用于航空运输的锂电池包装必须符合特定标准,以最小化短路、过热或其他潜在危险的风险。
Proper labeling and documentation are also essential components of the transport process, as they provide crucial information to airline personnel and handlers about the nature of the cargo beingtransported. 适当的标签和文件也是运输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们为航空公司人员和处理者提供了有关所运输货物性质的关键信息。
锂电池操作规范
业务通告(服务管理部)〔2008〕第11 期签发人:王珏作为非限制性货物运输的可充电型锂电池的操作规范(暂行)2009版此操作暂行规范适用于但不限于单独或与设备一起运输的属于可充电型锂电池的手机电池、笔记本电脑电池、对讲机电池、摄像机电池、遥控玩具电池等。
一、条件限制A、锂离子电池芯和锂离子电池交运的锂离子电池芯和锂离子电池,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条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运输。
(一)对锂离子含量的限制(1) 对于锂离子电池芯,瓦特小时率不超过20Wh。
(2) 对于锂离子电池,瓦特小时率不超过100Wh。
瓦特小时率必须被标注在锂离子电池的外部。
注:2009年1月1日之前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可以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不标注瓦特小时率。
注:瓦特小时= 安培小时x 伏特(电压)(二)符合UN测试要求每个锂离子电池芯和锂离子电池,经测试证明其符合《UN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38.3款(以下简称UN38.3测试)的所有要求。
(三)包装及应急措施要求(1)锂离子电池芯和锂离子电池必须被包装在单独的内包装里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每个包装件必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m的跌落试验,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或电池芯,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电池芯与电池芯)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3)每票货物必须有应急措施文件随附运单,应急措施文件应包含“包装件中装有锂离子电池或锂离子电池芯,包装必须小心操作,如果包装被损坏可能有起火的危险,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及应急电话号码”内容。
(4)每个包装件必须贴锂电池的操作标签。
(操作标签见附件一)(5)在客或货机上运输时每个包装件的毛重不得超过10kg。
(6)外包装必须使用桶、方形桶和箱这三种包装类型。
B、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或锂离子聚合物电池芯和电池交运和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或锂离子聚合物的电池芯和电池,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条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运输。
rdpq锂电池航空运输技术要求
针对 30%电量的电池成品出货电压要求
电池满电电压规 格/V
电池出货电压要求 /V
~
、、
~
针对 30%电量的电池库存及发货要求
针对已经完成认证的手机电池未按照 PI965IB 方式出货运鉴定报告的老项目的处理措施.
建议单电芯电池发货量不超过 8 个,多电芯电池组单次发货量不超过 2 组;包装要求依照
货; 最好能设计通用的纸箱。包装要求详细说明如下: a.单电芯、单电芯电池或多电芯电池组必须装入“完全封闭的小内包装”中后再装进坚固的 外包装中, 这里指的“完全封闭的小内包装”,建议采用封口的 PE 袋、气泡袋、磨砂袋等; b.每个包装件重量在 10KG 以下 单电芯、单电芯电池、电池组都一样 ; c.每个包装件必须贴有第 9 类危险品标签、锂电池操作标签、仅限货机标签,示意图如下
d、每个2.包锂装电件池同操一作表标面签上必须标注内装物品的运输专用名称及 UN 编号,并在 UN 号旁边标注包 装件整一箱般重尺量寸,注:意12不0能x超11过0 1m0mK,g最。小尺寸 75 x104mm 专用名边称缘一颜般色写::红可色充,电在锂有电差子别电的池背景上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UN 编号:UN3480
e、锂离子电池或电池组的电量不超过额定容量的 30%,此条详细参照条要求执行;
f、标注相应的警示,如包装件内装锂离子电池,必须小心操作,如包装件破损,有易燃危险;包装 箱上涉及到的文字最好是中英文的;
g、可以不用买UN包装箱,但包装箱要够坚固,箱体不能太薄或太软;
h、其它要求参考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91 或包装箱的其它行业标准要求,还须遵照客户的包 装要求。
年-2016 年版 第 3 号增编 ADDENDUM NO. 3 15/1/16 6.技术要求说明 锂离子电池航空运输包装分类 a、锂电池单独包装运输 PI965 ; b、电池与设备一起包装运输 PI966 电池没有安装在设备中,只是一起包装在同一包装件里 ;
IATADGR第51版中有关锂电池航空运输规则的介绍
IATADGR第51版中有关锂电池航空运输规则的介绍IATA DGR第51版中有关锂电池航空运输规则的介绍三联通DHl电池操作要求1.内置锂电池的货件(如MP3,MP4,电脑、⽿机等带电池的货物)的电池信型号为:PI967(请在发票上的申报品名名注明是内置锂电池)2..外置锂电池的货件(如⼿机)的电池信型号为:PI966(请在发票上的申报品名后注明是外置锂电池)3..在发票上有单独申报名品名为电池的货件电池信型号为:PI965。
(如果此票货件中全为电池请在包装时注意,单件不能超过10KG。
4.如果满⾜第⼀条,第⼆条的情况下请⽤第⼆条,如果有满⾜第三条的货件请直接选⽤PI965。
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第51版本DGR规则已于2010年1⽉1⽇起正式施⾏。
由于去年在第50版本DGR规则中对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进⾏了⼤规模的调整,使得当时很多制造商、销售商由于不了解规则⽽延误了样品测试周期,甚⾄运输交货周期。
故今年的51版本DGR规则是否仍会有⽐较⼤的调整,这也引起了企业的⼴泛关注。
与去年50版本DGR相⽐,今年第51版本新规则对锂电池进⾏航空运输的规范没有重⼤的改变,主要是对去年规则的重新整理排序、细化。
为使⼴⼤客户详细了解,特将新版本的规则主要内容⼀⼀罗列。
根据DGR规则,锂电池或电芯(锂离⼦和锂⾦属)仍分为了三种情况:单独运输、和设备(⽤电器)包装在⼀起进⾏运输、安装在设备(⽤电器)中运输。
本⽂分别介绍锂离⼦电池的三种包装⽅式,如下:⼀、单独运输1. 作为⾮受限制性货物进⾏运输:电池(电芯)必须符合UN 38.3测试要求。
若是电芯,额定⽡特⼩时不超过20Wh。
若是电池,额定⽡特⼩时不超过100Wh。
对于在2009年1⽉1⽇之后⽣产的电池,必须将额定的⽡特⼩时标注在电池壳的外部。
对于在2009年1⽉1⽇前⽣产的电池,如果没有在外部标明,允许在2010年12⽉31⽇之前可以继续进⾏运输。
电芯或电池应置于可完全封闭电芯或电池的内包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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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说明
969 SECTION II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客机及货 机<5kg, 且每个包装件中电池的个数<为设备 供电所需的电池最小数量+2块备用电 池数量。
锂金属电池 (ELM)
UN3091电池与设 备包装在一起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UN3481电池安装 在设备中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限量
967 SECTION II UN38.3试验 电池芯≤20Wh(瓦特小时) 电池≤100Wh(瓦特小时)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客机及货 机<5kg。
分类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968 IA UN38.3试验 电池芯>1g( 克) 电池>2g(克) UN规格 包装件净重 客机<2.5kg 货机<35kg 968 IB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但每个包装件内电池芯或电池 的个数及净重超过了section II 类锂电池的数量限制 —— 包装件毛重 客货机<2.5kg
额定能量 限制
UN3090电池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969 SECTION I 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UN规格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 客机<2.5kg 货机<35kg
UN3091电池与设 备包装在一起
锂金属电池 (RLM)
制造要求
应遵守IATA DGR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 可使用非UN规格包装,外包装应为坚固的圆形桶、方 形桶、箱。 1、锂电池芯和电池应装入完全封装的内包装,然后再 放入外包装;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防止发生短路;; 2、除安装在设备中的情况外,每个包装件均应能承受 1.2M跌落试验,且不损坏内装物,不致移动、相互接 触; 3、设备应在外包装内得到固定以免移动,并配备防止 意外启动的有效装置; 4、除非安装电池的设备已经对电池提供了等效保护, 否则设备应装在由合适材料制成坚固的外包装内,材料 的强度和设计应与包装容量和用途相符; 5、其它包装要求详见ICAO TI和IATA DGR包装说明 965-970的第一部分。 “合成包装件(overpack)”字样。(如适用) 1、每个包装件均粘贴填写完整的锂电池操作标签; 若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且单个包装件中不超 过四个电池芯或两个电池时,可不贴此签(且不必提供 随附文件)。 2、合成包装件上应粘贴上述标签,除非包装件内所有 标签清晰可见。 1、每票货物应随附文件(如声明、证明、函告、货运 单等形式)标注如下内容: 1)包装件内含锂电池芯或电池; 2)应小心操作,如包装破损,有易燃危险性; 3)包装件破损时应遵守的特殊程序,包括必要时的检 查和重新包装货物; 4)能获取更多信息的联系电话; 5)如使用货运单,应注明锂电池符合相应包装说明第II 部分的规定,例:“锂离子电池,符合ICAO TI和IATA DGR 包装说明965第II部分” 2、对于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运输的情况,如包装件上 未粘贴锂电池操作标签,可不随附该文件(且不必粘贴 锂电池操作标签)。 1、额定能量应在电池上标明; 2、根据特殊规定A181,如包装件中既含有装在设备中 的,也含有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的锂电池,或既含有锂 金属电池,又含有锂领子电池,包装件应分别标注, 如“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与设备包装 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但不必考虑装在设备中的钮扣 电池。
额定能量 限制
UN3480电池
UN3480电池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包装限量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966 SECTION I UN38.3试验 电池芯>20Wh(瓦特小时) 电池>100Wh UN规格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 客机<5kg 货机<35kg
包装说明
按 9 类 危 险 品 运 输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970 SECTION I 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 客机<5kg 货机<35kg
锂 电 池 货 物 操 作 规 范
UN3090电池
包装限量
按 SECTION II 运 输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965 SECTION II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20Wh(瓦特小时) 电池≤100Wh(瓦特小时) 锂电池芯或锂电池能量<2.7Wh:块 数不限,每个包装件净重<2.5kg; 2.7WH<锂电池芯能量<20Wh:块数 <8块,净重不限; 2.7WH<锂电池芯能量<100Wh:块 数<2块,净重不限。
966 SECTION II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20Wh(瓦特小时) 电池≤100Wh(瓦特小时)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客机及货 机<5kg, 且每个包装件中电池的个数<为设备 供电所需的电池最小数量+2块备用电 池数量。
UN3481电池与设 备包装在一起
锂离子电池 (RLI)
包装要求
包装要求
标记
பைடு நூலகம்标签
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
标签
文件
随附文件
随附文件
其它说明
其它说明
���4.indd 1
2013.3.19 3:42:20 PM
分类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968 SECTION II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锂电池芯或锂电池锂含量<0.3g:块 数不限,每个包装件净重<2.5kg; 0.3g<锂电池芯锂含量<1g:块数 <8块, 净重不限; 0.3g<锂电池芯锂含量<2g:块数 <2块, 净重不限;
锂离子电池 (ELI)
UN3481电池与设 备包装在一起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限量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规格 包装限量
967 SECTION I UN38.3试验 电池芯>20Wh(瓦特小时) 电池>100Wh ——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 客机<5kg 货机<35kg
UN3481电池安装 在设备中
包装限量
UN3091电池安装 在设备中
UN3091电池安装 在设备中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额定能量 限制 包装限量
970 SECTION II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1g(克) 电池≤2g(克) 每个包装件中锂电池净重,客机及货 机<5kg。
制造要求
应遵守IATA DGR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 1、锂电池芯和电池应装入完全封装的内包装,然后再放入外包 装;应采取措施予以保护,防止发生短路; 2、除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电池外,以客机运输的锂金属电池芯和电 池,应用不可燃、不导电的衬垫材料将其裹好,装入硬金属包装, 再放入外包装中; 3、UN规格包装应符合包装等级II级的性能标准; 4、PI966和PI968的IA:超过12kg且具有坚固外壳的锂电池或电池组 件,经始发国有关当局批准,可放在非UN规格的坚固外包装中; 5、其它包装要求详见ICAO TI和IATA DGR包装说明965-970的第一 部分。 1、托运人和收货人全称和地址; 2、联合国编号和运输专用名称; 3、锂电池净重或毛重; 4、“合成包装件(overpack)”字样。(如适用)。 1、每个包装件均粘贴9类危险品标签;仅限货机标签(如适用); 按照IB运输的包装件还应粘贴填写完整的锂电池操作标签; 2、合成包装件上应粘贴上述标签,除非包装件内所有标签清晰可 见。 1、应填写危险品申报单; 2、按照IB运输时,托用人可使用其它书面文件(如AWB)来替代危 险品申报单,但应包括以下描述: 1)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及地址; 2)UN3090或UN3480; 3)”锂金属电池PI968IB”或”锂离子电池PI965IB”; 4)包装件的数量及每个包装件的毛重。 对于PI968和PI965的IB,每票货物应随附文件(如声明、证明、函 告、货运单等形式)标注如下内容: 1)包装件内含锂电池芯或电池; 2)应小心操作,如包装破损,有易燃危险性; 3)包装件破损时应遵守的特殊程序,包括必要时的检查和重新包 装货物; 4)能获取更多信息的联系电话。 1、每个包装件均应能承受1.2M跌落试验,且不损坏内装物,不改 变其位置,不致其相互接触; 2、额定能量应在电池上标明; 3、根据特殊规定A99,如已通过UN38.3测试,且符合965-970要 求,如随附如发国主管当局书面批准,则货机运输的每个包装件的 数量可超过35KG限重; 4、根据特殊规定A181,如包装件中既含有装在设备中的,也含有 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的锂电池,或既含有锂金属电池,又含有锂领 子电池,包装件应分别标注,如“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 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但不必考虑装在设备 中的钮扣电池; 5、“设备”指没有与其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则无法运行的设 备。 标记
包装说明 测试要求
965 IA UN38.3试验 电池芯 >20Wh (瓦特小时) 电池>100Wh UN规格 包装件净重 客机<5kg 货机<35kg
965 IB 1.2M跌落试验,UN38.3试验 电池芯≤20Wh(瓦特小时) 电池≤100Wh(瓦特小时) 但每个包装件内电池芯或电池 的个数及净重超过了section II 类锂电池的数量限制 —— 包装件毛重 客货机<1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