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农民朋友们:
为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级《2020 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指导意见》(苏农机〔2020〕10 号)和XX县制定的《2020年全县秸秆机械化还田实施办法》(X政办发〔2020〕37号)。为将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到位,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作业补助相关政策
补助对象: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原则,省级作业补助直接补助到全县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并符合作业标准的实际种植户。夏季:优先补助使用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机插秧技术的实际种植户;秋季:优先补助使用犁耕深翻还田技术和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小麦机条播技术的实际种植户。凡是秸秆离田的不得享受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实行轮作休耕的,在“夏秋”当季按规定还田作业的,可给与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轮作休耕结束后不得再跨季(年)享受作业补助。
补助标准: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我县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标准为25元/亩。各镇(区)可根据自身财力累加补助或扩大还田补助面积。秋季犁耕深翻补助标准为35元/亩(按照县级下达的犁耕深
翻面积实施)。
补助区域:省级财政作业补助政策覆盖所有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镇区。
补助范围:夏季补助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71.61万亩,秋季补助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33.79万亩(含梨耕深翻还田补助面积10万亩)。未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面积不享受补助(如鱼塘、藕田、高效设施农业面积等)
作业标准:
一、水耕水整麦秸秆还田作业
1、技术路线:联合收割机留低茬切碎匀抛麦秸秆→施基肥(增施氮肥)→放水泡田(提倡浅水、循环泡田)→水田秸秆还田机还田作业→起浆平整→沉实→水稻机插秧。
2、作业要求:联合收割机收割留茬≤15cm,秸秆切碎≤10cm,均匀抛撒于田间,上水泡田1-3天,还田作业速度以Ⅱ档为宜,作业深度≥12cm。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加装相应的秸秆切碎抛撒装置;一般采用85马力及以上拖拉机,匹配相应幅宽的水田埋茬耕整机。
二、旱耕水整秸秆还田作业
1、技术路线:联合收割机留低茬切碎匀抛麦秸秆→施基肥(增施氮肥)→秸秆还田机旱作还田作业→放水泡田(提倡浅水、循环泡田)→起浆平整→沉实→水稻机插秧。
2、作业要求:联合收割机收割留茬≤15cm,秸秆切碎≤10cm,
并均匀抛撒于田间,上水泡田1-3天,还田作业速度以Ⅱ档为宜,作业深度≥12cm。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加装相应的秸秆切碎抛撒装置;一般采用85马力以上拖拉机,匹配相应幅宽的反转灭茬旋耕机或埋茬耕整机。
2.作业标准:常规还田耕深≥12cm,犁耕深翻还田耕深≥20cm。
三、旋耕灭茬稻秸秆还田作业
1、技术路线:稻田控水降渍→联合收割机低留茬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施用基肥(增施氮肥)→旋耕还田→机械播种→机械开沟→镇压、窨水。
2、作业要求:收割水稻时秸秆切碎、匀抛,秸秆切碎长度≤10cm;留茬高度≤15cm;耕作深度≥12cm。建议应用反旋灭茬旋耕机作业。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加装相应的秸秆切碎抛撒装置;一般采用85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相应幅宽的反转灭茬机或正旋秸秆还田机进行作业。
四、复式机械秸秆还田作业
1、技术路线:稻田控水降渍→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施用基肥(增施氮肥)→机械化复式作业(灭茬、施肥、条播、镇压)→机械开沟→窨水。
2、作业要求:收割前茬作物的收割机要求配备秸秆切碎、匀抛装置,秸秆长度≤10cm;联合收割机收获时,留茬高度≤15cm;旋耕深度≥12cm。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加装相应的秸秆切碎抛撒装置;一般采用85马力以上拖拉机配套适宜幅宽的旋耕施肥播种镇压复式作业机械。
五、犁耕深翻秸秆还田作业
1、技术路线:稻田控水降渍→联合收割机适时收获、秸秆切碎均匀抛撒→施用基肥(增施氮肥)→铧式犁耕翻→旋耕机碎垡→机械播种→机械开沟→镇压、窨水。
2、作业要求:联合收割机收获(留茬15厘米以下)、秸秆切碎(长度10厘米以下)匀抛后进行还田作业;犁耕还田作业的耕翻深度达到20~25厘米,满足下茬农作物种植要求。
3、机具配备:联合收割机加装相应的秸秆切碎抛撒装置;根据铧犁数量和土壤情况配备相应的动力,一般采用90马力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配套铧式犁作业。
●申报截止时间:
夏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秋季作业补助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
●补助对象资格条件
1.严格按我县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进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
2.按申报程序申请补助资金;
3.主动接受村委会监督;
4.主动接受县财政、农业农村以及第三方等单位的核查。
●补助资金结算程序
1.镇政府根据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各村委会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
业补助政策、作业要求等宣传告知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
2.按制定的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后,由村委会对作业面积等进行评价确认;
3.按要求将作业补助申报确认统计表提交镇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
4.镇政府组织村级公示7天以上;
5.县级第三方核查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抽查,并在县级网上政务平台公示;
6.经县级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助发放清册,于2020年9月15日前和2021年1月31日前,将夏、秋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打卡发放给补助对象,打卡时注明“×年×季秸秆还田作业补助”字样。
●咨询投诉处理电话:
县级农业农村局:00000000000县级财政局:000000000008
镇区农业农村局:0000000;经济开发区:0000000000
镇区财政:000000000
农民朋友们,为确保公平、公开、规范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对申报作业面积和补助资金要经过公示、核查等规定程序。对于没有达到当地规定作业标准的作业面积不得享受作业补助,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在2年内取消作业补助资格。需了解更多信息或政策咨询,直接向当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乡镇咨询,或通过我县农业农村局网站(网址:http://00000000000000000000)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