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创新稽查体制模式谈税务稽查工作长效机制的健全
2024年税务稽查工作计划(4篇)
2024年税务稽查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1. 加强税收征管能力,提高税收收入2. 提高税务稽查效率,减少税收风险3. 加强风险防控,提升税务稽查质量4. 推动税务稽查创新发展,优化工作机制5. 加强稽查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二、工作重点1. 高风险领域税务稽查(1) 加强大企业、跨区域、行业集中涉税风险的税务稽查,重点关注虚假交易、偷税漏税等行为,提高查办率。
(2) 加强对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领域的稽查,重点关注跨境电商、电子支付等涉税问题。
2. 税收征管与风险防控(1) 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立完善的纳税人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纳税人风险识别和分类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 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提高税务稽查的智能化水平,提升工作效率。
3. 推动税务稽查创新发展(1)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合作,推动税务稽查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协同发展,形成多元化的查办模式。
(2) 积极推动税务稽查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加强对税务稽查数据的挖掘和分析,提高数据驱动决策的能力。
4. 加强队伍建设(1) 加强稽查队伍的培训和学习,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税法、财会等相关知识培训。
(2) 加强队伍管理,优化激励机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吸引和留住人才。
三、工作措施1. 完善工作机制(1) 建立健全税务稽查工作的规范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权威性。
(2) 加强内部沟通交流,加强各级税务稽查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2. 加强合作与共享(1) 加强与公安、海关、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2) 推动税务稽查与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合作,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3. 加强数据挖掘与分析(1) 建设完善的税务稽查数据平台,整合各类税务稽查数据,实现数据的互通和共享。
(2)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税务稽查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发现潜在的风险线索。
2024年税务稽查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税务稽查工作总结范文尊敬的领导:经过一年的辛勤努力,我单位在2024年的税务稽查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绩,现将2024年税务稽查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成绩1. 稽查任务完成情况良好:2024年全年,我单位共组织开展税务稽查工作XXX次,涉及纳税人XXX户,涉及金额达到XXXX万元。
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特殊旅游行业纳税人走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涉案金额显著增长。
2. 稽查效果显著:通过稽查工作,共发现税务违法行为XX起,其中XXX起涉及逃避缴纳税款,XXX起非法抵扣进项税额等。
3. 纳税人合规意识提升:通过稽查和宣传工作,纳税人整体合规意识明显提升,自愿申报纳税人数量大幅增加,自主缴税意愿显著提高。
4. 专项稽查取得新突破:2024年,我单位积极开展涉及虚开发票的专项稽查工作,共查获虚开发票金额XXX万元。
此外,进一步加强对资金流向、关联交易等方面的调查取证工作,为其他执法机关提供了有力证据。
二、存在问题1. 稽查人员数量有限:由于人手不足,影响了部分地区的稽查工作进度,必须加大稽查人员招聘和培训力度。
2. 稽查手段需要创新:当前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越来越多,需要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三、建议和措施1. 加大人员招聘和培训力度:增加稽查人员招聘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稽查能力和专业素质,同时加强与涉税领域专家的合作,提供稽查工作的技术支持。
3.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形成有力的合力,推进税务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综上所述,2024年我单位在税务稽查工作中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希望领导能够给予指导和支持,为2025年的税务稽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共同努力推动税务工作的深入发展。
谨此报告!税务稽查部门XX单位XX年XX月XX日。
浅淡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淡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税务稽查工作是整个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对维护税收秩序、提高征管质量、打击涉税犯罪及促进依法治税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由于一些内、外部原因,税务稽查工作并没完全发挥出其应有的效果,特别是基层税务稽查工作更是存在不少缺陷,还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一、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一)税务稽查选案存在盲目性当前,大部分基层税务稽查局还未运用“机器选案系统”选案,还停留在过去的人工选案上,稽查选案存在极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未能把真正须实施稽查的企业选出来。
具体有如下两种表现:一、“囫囵吞枣式”选案,即把绝大多数企业一个个进行稽查,这样由于任务重、工作量大,往往是走过场,收不到应有的效果,同时造成稽查人员时间、精力的浪费;二是“随意式选案”,即从整个企业管户中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企业进行稽查,或对上年偷逃税企业进行重复检查,这样既缺之科学性和准确性,又往往会让一些偷逃税企业成了“漏网之鱼”,造成一定“偷税真空”带。
(二)税务稽查“四分离”难以实施,缺乏必要监督现行新的税务稽查模式要求,税务稽查工作必须严格按“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四分离”,然而在基层税务局,由于税务稽查人员编制少、所管区域大、任务繁重,从工作环节和人员配置上都难以确保“四分离”,也就起不到监督执法作用,往往会出现“一查到底”的现象,即一个稽查人员从选案到执行一个人完成全部稽查工作的局面,这种无监督的稽查容易出现“人情税”和“关系税”。
(三)税务稽查执行困难当前,税务稽查执行难已成为基层税务局执法中的“老大难”问题,首先是县、镇企业多数处于亏损状态,资金周转困难,导致税税务稽查处理决定难于执行;其次是一些权力机关和个别领导干部的干预,使税务稽查执行无法正常进行;最后是有些银行的不协作,难以划拨到企业的资金。
(四)税务稽查工作“重实体、轻程序”现在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往往是重检查实体而忽视操作程序,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屡屡发生。
关于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研究报告(四)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2005年4月11日关于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淄博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张文泉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自2001年新《税收征管法》颁布和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地对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进行了多方面实践和理论探讨。
我们在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税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将税收执法监督与税收信息化相结合,科学划分岗位职责,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推动了依法治税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一、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的必要性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必然要求,是对税收执法权在税收领域的监督和制约。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灵魂和立足点。
其基本要求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依法征税。
推进依法治税的关键在于依法治“权”,通过健全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以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推动税收工作的法治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法律内在要求在税收领域的体现。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其特征之一就是从属法律性,即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必须从属于法律,有法律依据。
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是由法律加以规定的,税收法律主义原则要求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税收稽征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
要确保税收执法权依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行使,必须以健全和完善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对税收执法权进行监督制约。
《税收征管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加强监督制约的要求,是法律内在要求的具体体现。
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是现代管理理论的要求。
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职能包括计划、组织、人事、领导和控制,其中控制职能是为确保目标实现而对行为进行的“衡量与矫正”。
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思考
涉税违法举报业务,设立上门举报、信函举报、电话举报、信息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畅通举报途径。
鼓励法人和公民举报涉税违法行为,对经查实的按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开发运用稽查选案软件。
在从纳税人申报、税务机关执法、第三方提供、涉税举报和相关部门交换等环节获取涉税信息的基础上,开发运用稽查选案软件,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构建及时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的机制,为有效开展税收检查提供条件。
对没有涉嫌违法的纳税人,尽量减少税务检查,这是对守法纳税人的一种激励。
(三)构建严格的检查机制依法严格查处税收违法行为,是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关键。
构建严格检查税收违法的机制,关键在三个方面。
一是要做好查前准备。
查前充分了解和分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申报纳税等情况。
选准检查切入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
编写行业税收检查指南,组织查前培训,熟悉相关税法,掌握查账技巧。
二是要明确检查职责。
成立税收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明确组员分工和职责。
签订税务检查责任书,落实检查责任制。
三是要深入细致检查。
明确各税种必查项目,规范稽查工作底稿。
灵活运用账簿检查、第三方信息比对、实地查证、外围调查、发票协查等方法,重点检查纳税人票、货、款运转情况。
加大交叉检查和上级检查下级的工作力度,减少执法干扰。
推行分级分类检查,对不同的检查对象,配备相应的检查力量,采用针对性的检查方法,增强税务检查效果。
(四)构建公正的处理机制一是要完善集体审理制度。
根据稽查案件查补税款大小及违法情节轻重,对稽查案件实行三级审理制。
查补税款较小、情节较轻的案件,由稽查局审理部门集体审理;查补税款较大、情节较重的案件,由稽查局集体审理;对重点企业以及查补税款巨大、案情复杂的案件,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由同级税务局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确保案件查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正当,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二是建立分类处罚制度。
对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的几点思考
对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的几点思考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是国家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遵守税收法规和规定开展全面、深入监督检查的一种重要方式,具有促进税收合规、防范和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等多重功能。
然而,对于纳税人来说,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也是一种压力和挑战。
为此,本文对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的几点思考进行讨论。
一、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监督机制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监督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地进行。
对于纳税人而言,税收监督机制合理、有序,可以有效消除不必要的推诿和耽误,加快查处违法税收行为的效率,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
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监督机制包括增强执法机关的监管能力、加强内部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和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
例如,税收执法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掌握合理用人、保障民主、严格执法等要求,确保执法公正,让纳税人既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也明白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做了什么、怎么做的。
二、秉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预防比惩罚更重要,这是税收监管工作中的重要原则。
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应当秉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促进广大纳税人在实际操作中遵循税法合规,树立纳税意识,养成好的税收信仰。
因此,执法机关应当在稽查检查的过程中引导和教育纳税人建立“明白账、做好账、长远账”的意识,着力提高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意识和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同时,执法机关应当加强宣传,开展税政法规宣传、现场咨询等活动,提高纳税人的知晓率和合规程度。
如果纳税人存在违法行为,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予以纠正,保证工作效率和执法公正。
通过加强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以预防为主”的思路有利于税收管理的顺畅实现,同时也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
三、注重随机抽查,合理施权对于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检查来说,需要重视随机抽查的原则。
随机抽查不仅对于纳税人而言更加公正、公平,而且对于税务执法机关来说也更具有实效性。
创新稽查方法
创新稽查方法一、创新稽查理念(一)树立税务稽查的服务理念。
长期以来,税务稽查重检查、轻帮助,重数量、轻质量,重回报、轻整改的现象普遍存在。
税务稽查不能单纯的就是检查,应同时为企业提供出更好纳税咨询服务,对检查出的问题如何进行规范,将来如何做就不存在问题了,同时将更多的、最新的税收政策告知纳税人。
通过税务稽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稽查意见,积极帮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二)树立稽查与征管互动的理念。
征收、管理、检查是税收工作重要的三个环节,属同一个问题的三个方面。
但在税收工作实践中,税务稽查成果存在应用不高的问题,以查促管的职能未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税务稽查要树立全局观念,重视与征管的协作互动,及时把税务稽查中发现的征管问题反馈征管部门,充分发挥以查促管的职能。
(三)树立税务稽查的学习理念。
税收检查人员并不是对所有的行业都熟悉,对所有的财税法规都了如指掌,而企业中也不乏财税高手,而且他们专注于本企业本行业的税法规定,有时候,他们对某一行业的财税规定比我们掌握的都熟悉,我们应把握每一次检查机会,在查中学,学中查,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创新稽查方法(一)阳光稽查。
积极实行查前告知、企业自查制度,在确定待查对象后,先行通知企业进行自查,由企业先对自身的经营情况、会计核算进行审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自行更正补报,不罚款,这样可以避免企业对税务稽查的敌意态度,融洽企稽关系,同时维护企业、国家的利益。
但企业自查不实,由税务稽查部门查出的少缴税款,则实行严格的处罚。
(二)审计式检查按照总局要求,积极推行审计式检查,从生产经营流程的源头入手,取证核实最原始资料,逐步向上延伸核查,对各项财务指标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相应的控制测试,评估企业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找准检查的突破口,从而对被检查单位查深、查透、查细。
(三)死账活查。
针对做假账的企业来说,税务稽查传统的就账查账方法已无用武之地。
我国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张贵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年第8期摘要:目前我国税务稽查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本文从正确处理税收计划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强化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和稽查执法过程控制、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和绩效评价制度、完善防范执法风险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优化我国税务稽查工作的思路。
关键词:税务稽查;绩效评价;风险防范一、目前我国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协调不紧密。
税收征、管、查是一个整体,征管环节应该通过税款征收和税源管理,将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变化及异常情况、生产经营及税源变化情况,以制度化、规范化的形式,及时、准确的传递到稽查环节。
但在实践中,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之间还确实存在着信息传递与配合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特别是基层征管局出于与纳税人关系、调节税款入库、单位声誉等考虑,对征管中发现的纳税人涉嫌偷逃骗税等问题,不仅不向稽查局及时提供案源信息,甚至站在稽查局的对立面与纳税人合力“应对”稽查局;税收征管部门同时行使征管与稽查两大职能,其作出的处理决定甚至与稽查部门的意见相矛盾;征管部门与稽查部门为了自身业绩,对重点税源户争着检查,相对放松了对中小税源户的稽查,造成税收征管漏洞。
2. 税务稽查内部各环节还未真正理顺制约与协调的关系。
税务稽查内部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应该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配合。
但在实践中,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一方面分离落实不够彻底,另一方面又缺乏协调。
比如,选案环节将案源提交给检查环节时缺乏比较详实的纳税人涉嫌偷逃骗税信息,使检查环节在检查时对纳税人疑点和重点把握不准,选案与检查存在重复劳动,降低了行政效率;检查环节在检查过程中,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税务机关应依法采取相应税收保全措施时,未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执行环节,可能造成应补税款、罚款无法执行到位;执行环节在组织税款入库时,通常要充分了解被查对象的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而检查环节提供的稽查报告不能全面如实的反应相关情况,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检查环节与审理环节在具体证据的定性上存在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
最新 建立健全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长效机制-精品
建立健全防范税务稽查执法风险长效机制所谓风险,指的是遭受不利、损失、危险或者毁灭的可能性。
因此,可以将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理解为具有执法资格的税务稽查人员在执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因可能存在越权、不正当履行职责、或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侵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国家或人民群众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而应承担责任的可能性。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税务系统的制度规定,税务稽查执法人员可能承担的各种责任大体可以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此外,执法不当,造成税务机关赔偿的,可能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如果稽查人员行为过错的社会危害性较大,达到了《》所规定的标准,则有可能承担以下刑事责任:(1)过失泄露国家秘密;(2)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3)侵犯商业秘密;(4)非法拘禁;(5)非法搜查;(6)帮助毁灭、伪造证据;(7)滥用职权,玩忽职守;(8)私分罚没财物;(9)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10)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11)索贿受贿。
应该说,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多样的,稽查人员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触犯。
二、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易发环节税务稽查执法风险不但表现形式多样,而且分布广泛,贯穿于税务稽查的选案、实施、审理、执行等四个环节。
(一)选案环节1、违法选案现在大多数稽查单位还是主要依靠人工选案。
人工选案缺乏一套客观、科学的选案指标,完全依赖于选案人员的个人经验和知识水平,带有较强的主观随意性。
如果选案人员个人经验和知识水平有限,势必会影响选案的准确性。
人工选案还容易产生掺杂人情私利的选案行为。
此外,税务稽查部门在确定稽查的范围和频率时也有较大的自由度,容易滥用手中的选案权,任意扩大检查范围和检查频率。
2、案件泄密案件信息特别是举报案件信息属于应进行保密的信息。
如果举报人、被举报企业的基本资料和违法事实等重要信息没有从源头做好保密措施被泄露出来,就容易出现稽查人员以举报信息进行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不仅会使稽查实施环节陷入被动,还可能会因未能保护举报人而引发举报人的诉讼。
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案
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案引言税务稽查体制是一国税收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对纳税人的税务行为进行审查,确保税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并维护税收秩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务稽查体制也需要不断改革和创新,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税务工作需要。
本文将提出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案,以提升税务稽查的效能和公正性。
1. 税务稽查体制的问题与挑战1.1 稽查资源不足税务稽查人员数量不足是当前税务稽查体制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随着税务工作负担的增加和税务行为复杂性的提高,现有的税务稽查人员已经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稽查需求。
1.2 稽查方式单一目前,税务稽查主要依靠人工的方式进行,缺乏现代化的稽查手段。
这种单一的稽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税务稽查的效果和效率。
1.3 稽查数据分析能力不足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发展,数据分析在税务稽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但是,目前税务稽查部门的数据分析能力相对薄弱,无法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税务风险评估和稽查工作。
2. 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案2.1 加大稽查人员培训和招聘力度为了解决稽查资源不足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大对税务稽查人员的培训和招聘力度。
培训内容可以涵盖税务法律法规、数据分析技术、稽查流程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而招聘方面,可以通过提高待遇和福利等方式,吸引更多人才加入税务稽查队伍。
2.2 推行现代化稽查手段为了提高稽查效果和效率,我们应该推行现代化的稽查手段。
其中包括引入智能化稽查系统,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对大规模数据的快速处理和分析,发现潜在税务风险。
同时,可以利用云计算和移动终端技术,实现稽查工作的地理无关性和移动化。
2.3 建立税务稽查数据共享平台为了提升税务稽查的数据分析能力,我们应该建立税务稽查数据共享平台。
这个平台可以整合税务机关、银行、企业等各方的数据资源,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识别和追踪涉税违法行为,加强税务风险管理。
2.4 完善稽查监督机制为了确保税务稽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我们应该完善稽查监督机制。
2024年税务稽查年度总结范文8篇
2024年税务稽查年度总结范文8篇篇1一、引言2024年,税务稽查工作紧紧围绕税收中心任务,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稽查效能为重点,不断优化稽查方式,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稽查效率,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二、稽查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税务稽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税务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挂帅,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全面负责税务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二是完善了稽查工作机制,制定了详细的稽查工作计划和流程,明确了各科室的职责和任务,确保了稽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是加强了与税务机关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稽查、征收、管理三位一体的税收工作格局,提高了整体税收征管效率。
(二)强化风险管理,提高稽查质量我局注重强化风险管理,通过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风险监控和预警等方式,有效提高了稽查质量。
一是建立了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流程和组织架构,为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完善了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对税收征管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定了各类风险的优先级和应对措施,为风险监控和预警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是加强了风险监控和预警,通过建立风险监控平台、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风险预警等方式,有效降低了税收征管风险。
(三)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稽查效能我局注重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推行稽查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等方式,不断提升稽查效能。
一是推行了稽查专业化,通过建立专业化的稽查团队、制定专业的稽查规范、开展专业的稽查培训等方式,提高了稽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稽查能力。
二是推行了信息化,通过建立信息化稽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开展远程稽查等方式,提高了稽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是推行了社会化,通过与社会中介机构合作、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开展社会监督等方式,拓展了稽查工作的范围和渠道。
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案
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案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税务稽查工作日益重要。
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税务稽查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案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改革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一、改善稽查机构组织结构在税务稽查体制改革中,首要考虑的是改善稽查机构的组织结构。
现有的稽查机构存在人员数量不足、分工不明确等问题。
因此,应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
1. 设立稽查部门:税务稽查工作应该独立于税务机构之外,建立独立的稽查部门,以便更好地执行稽查任务。
2. 明确职责:在稽查部门内部应明确每个职位的职责,包括稽查人员、调查人员、技术人员等,以提高专业性和针对性的稽查工作。
3. 人员配备:根据工作需求,增加稽查人员的数量,确保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稽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稽查能力。
二、科技支持稽查工作在稽查工作中,科技的应用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因此在税务稽查体制改革中,科技的支持是不可或缺的。
1. 数据分析技术: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大量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发现潜在的稽查目标,提高稽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2. 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稽查数据的共享平台,实现与其他相关机构的信息互通,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3. 软件应用:开发和使用稽查辅助软件,提供稽查流程的规范化和自动化,减少繁琐的手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合作与协调机制税务稽查工作不仅涉及税务机构,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合作和协调。
因此,在税务稽查体制改革中,要加强合作与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1. 跨部门联动:建立税务稽查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形成合力,提高稽查工作的效果。
2. 合作机制:建立税务稽查与司法机关、公安部门等的合作机制,配合开展侦查工作,打击税务违法犯罪行为。
3. 罚款利益回归机制:建立税务稽查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利益回归机制,确保罚款和追缴款项能够及时返还给国家财政。
从创新稽查体制模式谈税务稽查工作长效机制的健全
从创新稽查体制模式谈税务稽查工作长效机制的健全在今年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作出了“健全完善税务稽查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批示,这为新形势下如何完善稽查运作机制、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
长效机制,是指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
形成长效机制不仅是稽查运行模式趋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而且是稽查事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基础,对加强稽查组织管理、释放稽查执法效能、规范稽查执法行为、扩大稽查工作业绩等具有积极作用。
本文结合我州稽查工作的实际,从稽查组织体系及人力资源建设等方面入手,就如何建立税务稽查长效机制做些粗浅思考。
一、现行稽查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的概念界定不清传统观点认为,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处理活动。
可见,长期以来,我国对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的概念是不加区分的,仅仅因为工作需要的时在文字上加以区别,这种将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混为一谈的观念,不仅无助于正确界定征收管理、稽查各自的职责,而且容易导致对税务稽查职能认识上的错位。
笔者认为税务稽查是税务稽查专业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应规程,对有涉税违法行为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活动。
其涵义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税务稽查的主体应是从事税务稽查的专业机构;二是稽查的对象应是经科学选案或举报等途径而确定的有涉嫌违法行为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三是税务稽查应遵循法定的程序,必须经过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四是税务稽查通过打击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以达到震慑犯罪,维护税收秩序的目的。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把税务稽查的职能概括为监督、处罚、威慑和收入四个方面。
由此可见,创新税务稽查体制模式首先要符合税务稽查的本质要求,其次要与其职能相吻合。
(二)税务稽查模式改革不彻底,实施不到位。
随着1997年我国征管体制的全面改革,新的税务稽查模式也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
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案
第2篇
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税务稽查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维护税收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税务稽查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如稽查效能不高、资源配置不合理、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律法规滞后等,亟待进行体制改革。本方案旨在提出一套合法合规的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案,以提高税务稽查效能,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法律法规,为我国税收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效能优先,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
4.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地区间税务稽查工作平衡发展。
5.强化法律法规,提升税务稽查执法权威。
四、改革措施
(一)完善税务稽查体制
1.设立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局,负责全国税务稽查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2.建立省级、市级、县级税务稽查局,形成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稽查体系。
2.整合税务稽查资源,设立省级、市级、县级税务稽查局,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税务稽查体系。
3.加强税务稽查队伍建设,提高人员选拔标准,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税务稽查人员业务素质。
4.推进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税务稽查工作智能化、精准化。
5.完善税务稽查法律法规体系,修订现行法律法规,增强税务稽查执法力度,保障税收权益。
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案
第1篇
税务稽查体制改革方案
一、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提高税务稽查效能,本方案针对我国税务稽查体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构建合法合规、高效便捷的税务稽查体制。
我国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五、总结回顾
五、总结回顾
本次演示从我国税务稽查工作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 出了针对性的改进对策。通过实践探讨,我们可以看到,完善法律法规、更新观 念和提高技术手段等措施能够有效地提高我国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总结回顾
展望未来,我国税务稽查工作需要进一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趋势, 加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为国家的税收事业发展做出 更大的贡献。
我国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改进对策
01 一、问题阐述
目录
02 二、原因分析
03 三、改进对策
04 四、实践探讨
05 五、总结回顾
06 参考内容
内容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收入不断增加,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性日益 凸显。然而,当前我国税务稽查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亟待采取有效的改进对策。 本次演示将围绕我国税务稽查工作的问题和改进对策进行探讨。
内容摘要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应明确税务机关的职责。通过制定详细的职责清单,明确各科室的职 责范围和工作内容,避免出现重复或遗漏的情况。同时,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 加强科室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以提高工作效率。
内容摘要
其次,应改进检查手段。通过引进计算机技术和设备,建立完善的数据分析 体系,对涉税数据进行全面、准确的分析,以提高检查效率和准确性。同时,也 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3、技术手段落后
3、技术手段落后
目前,基层税务稽查部门的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缺乏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数据 分析工具,无法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解决涉税问题。此外,部分地区还存在信息 化建设不平衡的现象,影响了税务稽查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
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税务稽查工作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环节,对维护税收正常秩序、促进依法治税起到重要作用;在基层的税务稽查工作中,由于各方面原因,税务稽查工作还没完全发挥出其应有的效果,为此,就基层税务稽查工作存在的不足与对策建议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一、当前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稽查工作定位需进一步明确稽查工作由于与分局日常检查存在交叉区域,以致对其定位多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补充,弱化甚至抑制了税务稽查强制规范的功能,使税务稽查成为税款征收的后置程序,没能够有效地发挥税务稽查的监控作用,无法形成体系严密、监控有力、高效运行的税务稽查体系;在日常的工作中,这种定位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严重削弱了税务稽查在当前征管模式中的作用;二稽查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要求税务机关应制定合理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并强调应当规范选案程序和检查行为;但在日常实际的工作中,税务稽查工作所含的稽查机构、稽查人员、稽查手段、稽查对象、稽查文书等要素,都缺失有效的整合,缺乏整体的规划与布局,导致在实施稽查的过程中缺少科学的安排,加上对稽查工作流程设置不科学,较大程度上制约着稽查工作效率的提高,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三稽查执法刚性有待进一步强化在日常稽查工作中,稽查执法刚性较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涉税检查进入难,由于地方政府谋求快速发展,积极推行招商引资,对企业出台种种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稽查难;二是执法手段不得力,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偷税手段隐蔽,账务不实,直接证据被隐匿,导致在实施稽查的过程中,纳税人明知有涉税违法行为,却以各种理由外出,躲避检查询问,限于执法权限,稽查部门对此办法不多,无可奈何,致使一些案件难以查处;三是查补税款执行难,主要表现为有的纳税人查后逃逸躲避执行,有的企业查后资不抵债无法执行,有的纳税人资金困难,清缴后影响企业生存,难以按时追缴入库,稽查执行难的问题也成为影响稽查打击成效的“瓶颈”;四稽查工作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现行的税务稽查模式要求“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四分离”,然而在基层,由于稽查人员编制少,所管辖区域大,工作任务繁杂,从工作各环节到人员配备上都难以确保“四分离”,往往出现“一查到底”的现象,即一个工作组从选案到执行一揽子完成全部稽查工作;在此情形下,互相监督制约主要停留在通过相互间传递的资料进行审核和审查,存在很大的人为因素,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虽然目前在推行稽查工作信息化,但都只停留在简单的录入状态,不能从根本上达到对稽查工作的监督,稽查工作质量也难以从根本上得到保障;五稽查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就稽查队伍现状来看,基层税务稽查人员占全部税务人员的比例约在7%左右,然而稽查工作面广,纳税户多,工作量大,稽查力量单薄的问题日益凸显;同时,稽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大多局限于会看账,真正能从账务中查出问题,找到“猫腻”的人员不多,至于能运用电脑查账技术,将查账与税收法规融合贯通的人才就更少了;二、加强基层稽查工作科学管理的对策建议一夯实税务稽查工作基础1、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目前总局、省、市局都出台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保证了稽查权力的依法、规范、有序运作;基层稽查局也应该在充分征求意见,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制度办法,进一步夯实稽查基础;另外可以在CTAIS稽查模块的基础上,寻求对稽查案件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管理,初步实现机器管事、制度管人、人机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对稽查案件执法的科学管理;2、强化执法刚性,提高执行效率;运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措施,采取强有力的手段,努力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在日常检查期间就要对企业的执行能力进行综合考虑,建立相应的台账、档案,需要将执行环节前移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执行到位;对企业执行影响到企业生存和职工民生的,实施人性化执行,责令企业制定还款计划,按时按进度督促缴款;对一些较难执行到位的案件,将法律赋予的手段和措施用足用好,严防失职渎职;3、完善协调配合,形成稽查合力;完善稽查工作内外协调机制,形成稽查工作合力;一是主动与地方政府交流沟通;及时主动地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地方政府对稽查工作的理解,确保案件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部门信息交换、联合办案等方面的深层次合作,形成查处合力,共同营造综合治税良好环境;二是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通力合作;建立案件审理、执行的快速协调机制,畅通与征管、法规部门之间的信息渠道,以利于案件得到及时审理、及时入库、及时结案;二强化基层税务稽查工作监督1、加大案件复查,形成检查制约;由法规、监察等部门牵头对县市局稽查局当年检查案件复查复审,通过全面深入复查案件,找出稽查案件中的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纠正检查中的不足,并区分不同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2、加大执法检查,形成过程监控;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专项负责稽查工作中出现的异常数据信息的监控和考核,形成联动的执法检查机制;仔细研究稽查考核各项指标,分析执法过错信息,及时核查整改,定期通报,突出对程序合法性、实体规范性和适当性、执法效率性的监控;3、拓展监督范围,引进外部监督;探索和完善稽查执法外部监督制度,大力推行稽查工作政务公开,通过互联网、涉税公告栏、报纸、电台等多种渠道,将稽查执法办案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之下,让社会监督稽查办案是否客观、公正、公平;三加强基层税务稽查队伍建设充分重视和加强基层稽查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稽查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提高基层稽查干部素质;1、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针对基层稽查人员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学历水平参差不齐、队伍素质整体不高的现状,及时将那些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成绩突出的人才充实到基层稽查队伍中去,增强基层稽查工作的队伍力量;同时加大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按照“精兵稽查”思路,开展稽查业务培训,切实加大对税收法制知识、业务知识和稽查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营造热爱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2、探索推行稽查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稽查绩效考核体系,结合稽查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出台绩效管理的具体方法,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科学、规范、高效的要求,对稽查各项工作指标进行分析,制定科学、标准化的稽查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增强其可操作性;通过深化稽查绩效考核,充分挖掘稽查人员的潜在能力,引导稽查部门通过高质量查处稽查案件来促进稽查工作水平的提高,有效提升稽查工作质量与效率;3、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联系国税稽查部门实际,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筑牢广大基层稽查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防线;同时要不断完善稽查监控机制,对选案、检查、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案件移送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管,防止和减少执法随意性;。
对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如下:一、稽查工作的现状稽查工作在当前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职责是监督和检查企业、机构的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然而,目前稽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稽查力度不够、稽查手段单一、稽查效率低下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稽查工作的效果。
二、对稽查工作的建议1. 加强稽查力度:稽查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同时,应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防止问题扩大化。
2. 丰富稽查手段:稽查部门应积极探索新的稽查手段和方法,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稽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同时,应加强对企业财务、税务等方面的监管,从多方面入手,提高稽查效果。
3. 优化稽查流程:稽查部门应优化稽查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例如,可以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减少重复工作和浪费时间的情况。
同时,应加强对稽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4.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稽查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例如,可以与税务、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应加强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 建立长效机制:稽查部门应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稽查工作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例如,可以制定明确的稽查计划和目标,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
三、具体实施方案1. 加大稽查力度:制定详细的稽查计划和方案,明确重点领域和对象,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提高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丰富稽查手段:加大对新技术、新方法的探索和应用力度,如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稽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同时,加强对企业财务、税务等方面的监管,从多方面入手,提高稽查效果。
3. 优化稽查流程: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换,减少重复工作和浪费时间的情况。
关于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思考
关于加强税务稽查工作的思考一、制度建设税务稽查工作的基础在于健全的制度。
我们需要对现有的稽查制度进行全面的审查和修订,确保其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和税收政策。
同时,应注重预防与处罚并重,不仅要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还要建立健全的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队伍建设税务稽查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了稽查工作的质量。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稽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此外,还应注重引进优秀的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稽查队伍。
三、信息化应用随着科技的进步,信息化已成为税务稽查的重要手段。
我们应该加大信息化的投入,建立完善的税务稽查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稽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四、风险管理税务风险管理是预防和减少税收流失的关键。
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体系,对高风险行业、企业和行为进行重点监管,有效降低税收流失的风险。
五、外部协作税务稽查工作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和支持。
我们应该加强与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稽查的威慑力。
六、优化流程优化税务稽查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我们应该对现有的稽查流程进行全面的审查和改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同时,应注重公开透明,确保流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七、提升效能提升效能是税务稽查工作的目标。
我们应该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手段,提高稽查工作的效能。
同时,应注重对效能的评估和监测,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八、强化监督有效的监督是保障税务稽查工作公正性和廉洁性的重要手段。
我们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税收的公平正义。
2024年浅淡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4年浅淡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税务稽查作为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税收公平、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稽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也制约了税收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将从问题出发,探讨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一、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 稽查力量不足基层税务部门普遍面临人员不足的问题,稽查人员数量相对较少,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稽查需求。
同时,稽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也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缺乏丰富的稽查经验和实践能力,影响了稽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2. 信息化程度不高信息化是现代税收管理的重要特征,但在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信息化程度普遍不高。
一些地区仍采用传统的稽查手段和方法,缺乏先进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支持,导致稽查工作效率低下,难以发现隐藏的税收违法行为。
3. 执法力度不够部分基层税务部门在稽查执法中存在着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些稽查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深入,执法意识不强,导致对违法行为的查处不力,影响了税收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 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机制是保障稽查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监督机制往往不够完善。
一方面,内部监督机制存在缺陷,难以对稽查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另一方面,外部监督机制也相对薄弱,缺乏足够的公众参与和媒体监督。
二、解决基层税务稽查工作中问题的对策1. 加强稽查队伍建设针对稽查力量不足的问题,基层税务部门应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一方面,要增加稽查人员的数量,通过招聘、培训等方式提高稽查队伍的整体规模;另一方面,要提高稽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通过定期培训、考核等方式提升稽查队伍的整体素质。
2. 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
基层税务部门应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引进先进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提升稽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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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创新稽查体制模式谈税务稽查工作长效机制的健全在今年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作出了“健全完善税务稽查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批示,这为新形势下如何完善稽查运作机制、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指明了方向。
长效机制,是指长期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
形成长效机制不仅是稽查运行模式趋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而且是稽查事业持续发展的动力基础,对加强稽查组织管理、释放稽查执法效能、规范稽查执法行为、扩大稽查工作业绩等具有积极作用。
本文结合我州稽查工作的实际,从稽查组织体系及人力资源建设等方面入手,就如何建立税务稽查长效机制做些粗浅思考。
一、现行稽查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的概念界定不清传统观点认为,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处理活动。
可见,长期以来,我国对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的概念是不加区分的,仅仅因为工作需要的时在文字上加以区别,这种将税务稽查和税务检查混为一谈的观念,不仅无助于正确界定征收管理、稽查各自的职责,而且容易导致对税务稽查职能认识上的错位。
笔者认为税务稽查是税务稽查专业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应规程,对有涉税违法行为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活动。
其涵义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税务稽查的主体应是从事税务稽查的专业机构;二是稽查的对象应是经科学选案或举报等途径而确定的有涉嫌违法行为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三是税务稽查应遵循法定的程序,必须经过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四是税务稽查通过打击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以达到震慑犯罪,维护税收秩序的目的。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把税务稽查的职能概括为监督、处罚、威慑和收入四个方面。
由此可见,创新税务稽查体制模式首先要符合税务稽查的本质要求,其次要与其职能相吻合。
(二)税务稽查模式改革不彻底,实施不到位。
随着1997年我国征管体制的全面改革,新的税务稽查模式也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
但是现行税务稽查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却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由于税务稽查职责在范围上划分不够明确,使得上下级稽查机构之间相互争夺范围,抢夺税源,甚至出现两份稽查通知或处理决定下达同一企业,使得纳税人无所适从。
这既造成了纳税人对税务稽查机关依法行政认识上的误解,有时又使稽查出来的问题因下达处理决定的不同而扩大化或者缩小化;由于目前稽查的收入型模式和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了稽查不深入,力度不够大,为收入而稽查,从而出现了对一些违法行为查而不清、决而不刚的现象,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受到极大地削弱;由于多级稽查格局的原因,一个年度内企业接受二级稽查十分普遍,部分企业甚至接受三级稽查,乃至更多级的税务稽查,从而造成了重复稽查的问题,如果再加上地税部门的稽查,企业确实不堪重负,生产经营难免受到影响。
(三)稽查管理资源没有得到优化配置。
一些地方的稽查部门承担了不少职能之外的管理性工作。
比如,花费大量精力在日常检查,甚至是漏征、漏管户的清理上;少数地方仍然向稽查部门下达税收收入任务等。
据粗略估计,基层税务稽查部门真正用于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精力还不到其全部精力的40%,稽查管理资源浪费比较明显。
此外,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四分离”落实不到位,弱化了各环节之间的执法监督,依法稽查得不到有效保证。
以我州为例,全州8个县级稽查局仅有文山县能够实现“四分离”,其余各县包括州局在内,稽查人员一人多岗、身兼数职的现象十分普遍。
(四)稽查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一是稽查力量相对不足。
近年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税务稽查队伍的总体人数呈下降趋势,特别是基层稽查人员数量明显不足。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税务稽查人员占整个税务人员的比例仅为%,现有的稽查力量已经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稽查工作需要。
二是稽查人才相对缺乏。
稽查部门既缺乏精通稽查业务、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计算机和外语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难以满足大要案查处对“一专多能”稽查人才的需要;同时,又缺少熟悉行业知识的高层次、专业化人才,难以有效地应对专业化较强的分行业检查需求。
此外,稽查人才库人员老化现象严重,人才更新不及时,也制约了人才库作用的发挥。
三是思想政治教育相对薄弱。
一些地方对稽查人员政治思想教育抓得不够紧,执法监督制约力度不够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够到位,放松了对稽查人员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和改造,甚至出现了个别为税不廉、失职渎职和以权谋私的现象。
以我州稽查队伍专业素质现状为例:从现有学历看,目前稽查队伍人中,高中及高中以下人员2人,占总人数的%;中专学历人数为9人,占总人数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已达117人,占总人数的%,其中大专学历为73人,占总人数的%,本科以上学历人数为44人,占总人数的%,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
从原始学历看,大专以上学历人数仅为5人,占总人数的 %。
现有学历中专以上人才专业结构来看,涉税专业人才104人,占总人数的82%(其他专业人才23人)。
其中财政税收类专业人才66人,占总人数的52 %;会计专业人才11人,占总人数的%;法律法学类人才12人,占总人数的%,经济管理类人才15人,占总人数的%。
现有人员30岁以下18人,31岁到40岁74人,41岁到50岁32人,50岁以上1人。
从税务稽查人员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专业结构可以看出:一是从年龄结构来看,40岁以下71人,占总人数的71%,说明我市稽查系统中青年比例占由相当比重,这部分人有理想、思想活跃,但是从事的岗位比较少,稽查经验相对比较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是培训的重点对象;41岁以上人员33人,这些人在税务系统的阅历比较丰富,大部分曾经从事过征管、法规、计划统计等多个岗位,工作经验比较丰富,但是知识结构相对老化,也需要进行更新知识培训。
二是从学历结构来看。
中专以上学历人才从原始学历的53人增加到现有学历的127人,大专以上专业人才117人,占总人数的%,说明说明稽查人员继续深造的热情比较高,学历教育取得较好的成效;而且涉税专业人才104人,占总人数的82%,大部分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向是对的,而且积累了一定的涉税专业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从事税务稽查的能力。
三是从专业结构来看,知识结构参差不齐,有些人员没有任何专业知识(两名工勤),作税务稽查全靠工作经验,但是案例工作的局限性必然带来经验的局限性和片面性,容易造成机会主义、经验主义和形而上学主义。
有些虽然经过专业培训,但是只是一到3个月的短期培训后,这些人员大多是军队复转军人,这些人直接到工作岗位,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化创新教育培训,很多是“一次学习用到老,单一技能管终身”。
有些人员虽然掌握专业知识,但是专业知识的层次很低,如计算机中专水平所学的计算机知识早已过时,难以应对电算化稽查的发展。
大部分人员只是结构单一型,急需创新培训成“复合型”。
只懂税法、不懂财务核算方法的税务人员大有人在;会查账的税务人员又有许多不会检查电算会计的账簿;有些税务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偏低,征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税收工作的要求,误解、曲解、肢解税收法律和法规较为严重,这些都是行政复议案件发生的重要隐患。
四是从学历与能力匹配情况来看,虽然大专以上人才将相当比重,但是这些人中大部分工作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自认为有一定的专业素养,随着年龄慢慢增大,存在不同程度的厌学情绪,使大多数人的素质停留在原来的状态或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有些人员虽然学历较高,到那时课本知识难以转化为实战经验,学历与能力不相匹配。
有些人员虽然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但是被按安置到非业务岗位,所学知识淡化、老化。
(五)激励机制的缺失导致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减退当前,随着《公务员法》的逐步实施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公务员实行统一津补贴政策,干部队伍激励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矛盾、新问题,突出表现为普通干部交流不畅通、绩效报酬体现不充分、政治激励手段不完善等方面,传统的干部激励机制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对行政干部而言,强化激励无外乎三种方式,即及时得到交流,能够到更广阔的天地施展才华;按实绩取得报酬,个人的付出与收获基本相称;获得社会认可,作为行政干部的价值得到体现。
综合来看,目前因受各种因素限制,普通干部交流渠道不畅,多数干部难以得到更广的施展空间;因统一津补贴,实行同地同酬,绩效报酬体现尚不充分;国家对干部职务职数限制越来越严,行政干部通过职级体现价值越来越难。
由于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原因,必然导致很多普通干部提拔晋升的机会大大减少。
不仅如此,目前干部管理条例对非领导职务的限制也越来越严格,多数干部可能也较难担任非领导职务,进而享受相应的级别待遇。
凡此种种,很容易导致普通干部在政治上失去奋斗的目标,进取心和积极性大大减退,以致于无所追求。
综合来看,因对普通干部的激励手段减少,激励机制弱化,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
二、建立新型税务稽查体制的优势和意义加强稽查工作,首先要改进与规范稽查体制和机构,明确稽查的职能范围。
对于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稽查体制,总局《关于改进和规范税务稽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根据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市(地)、县(市)两级逐步实行一级稽查体制。
所谓“一级稽查”,是指在同一城区只设一个稽查局,全面行使稽查职能,做到统一检查计划、统一政策依据、统一执法程序、统一稽查文书。
从近年已经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模式地区的情况分析,一级稽查体制模式地区的情况分析,一级稽查体制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稽查业务得到统一管理。
实行一级稽查后,征管机构取消了稽查职能,稽查局统一行使选案权和审理权,稽查权限由分级行使到集中行使,克服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弊端,不仅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消除了纳税人的抵触情绪,而且使稽查归口管理,突出了征、管、查协作制衡的工作机制原理。
虽然在税务机关精简人员的过程中,稽查队伍的总体人数有所下降,但稽查力量由分散到集中,增强了稽查人员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以有限的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和规模效应,有效降低了稽查办案成本。
在一级稽查体制模式下,稽查局对稽查力量实行统一调配,可以集中有限的稽查力量办大案,对大案要案查深查透,有利于在更大层面上发挥稽查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作用。
2、稽查执法行为得到规范。
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模式后,稽查权限适当集中于稽查局,减少了过去凭人情、收入或主观印象选案等弊病;规范了稽查程序,减少了稽查执法的随意性;提高了执法层次,可以有效减少行政干预和其他阻碍,从而增强了执法刚性和严肃性,有利于加大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的力度。
3、促进了稽查工作转型。
在二级稽查体制模式下,基层稽查部门由当地税务机关直接管理,收入导向型稽查在所难免。
实行一级稽查体制模式后,基层税务分局的稽查部门被取消,统一由州(市)、县(市)稽查局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稽查工作从收入导向型向收入保障型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