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12.24•【字号】•【施行日期】2021.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邯郸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邯郸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冀南新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广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为确保我市建设系统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省、市关于重污染天气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及《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我局制定了《邯郸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邯郸市建设局2021年12月24日邯郸市建筑工地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升环境质量,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市关于重污染天气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及《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好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措施,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坚持“市区联动、部门配合、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本着“突出重点、坚持标准、真抓严管、整体提高”的思路,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建筑施工领域应急预防和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实现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应急响应流程(一)建筑施工应急启动通知接到邯郸市空气重污染预警通知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分级响应措施。
(二)建筑施工应急结束通知接到邯郸市空气重污染应急终止信息后,立即通知建筑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根据大气污染程度和发展趋势,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日均值>200的天数作为各级预警启动基本条件。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18)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201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0.19•【字号】邯政字〔2018〕88号•【施行日期】2018.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对气候变化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邯政字〔2018〕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现将《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19日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实施科学化、精准化、差别化减排,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保障社会稳定,实现“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双赢目标,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冀气领办〔2018〕239号)《河北省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冀政发〔2018〕18号)(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邯郸市行政区域内,需由市政府负责协调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应急范畴。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切实预防和及早预报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属地管理,区域统筹。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及时预警,有效响应。
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趋势,完善监测、预报、预警、响应体系,及时预警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冀政函[2013]33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冀政函〔2013〕3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办法(暂行)》已经2013年2月20日省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3月1日河北省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分级方法,将我省空气重污染分为三级:(一)重度污染:201≤AQI≤300;(二)严重污染:300<AQI<500;(三)极重污染:AQI达到500。
第三条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应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对下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省、设区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对空气污染应坚持标本兼治,综合采取重污染企业搬迁、城市气化工程、车用燃油低硫化、机动车尾气净化等措施,深入开展空气污染整治;加强针对性科学研究,加快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利用先进技术提高空气污染防治水平。
第六条各地各有关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空气污染防治和应急防护基本知识,提高公众参与防治和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紧急通知》(冀气领办〔2014〕93号),与《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工作的通知》(冀气应急办[201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要求,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减缓重污染天气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社会稳固,提高企业重污染天气下应急响应能力,特编制本《操作方案》。
1.2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与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企业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工作的通知》(冀气应急办[2015]1号)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重污染天气不一致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响应处置。
1.4工作原则(1)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照当地政府重污染天气管理要求,公司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安全环保部在公司主管环保工作副总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生产部统一负责具体应对措施指令的下达,各生产单位务必按照有关要求无条件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2)部门联动,分工协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生产单位、生产部、安全环保部等部门分工协作,及时通报重污染天气响应指标落实情况与设备生产数据等信息,确保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目标。
(3)规范管理,杜绝隐患严格执行操作方案制定的应急减排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规程开展应急响应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对违反操作规程、未完成应急减排目标的的单位与个人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从严处理。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布部门】邯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6.18【实施日期】2015.06.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发区各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6月18日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知》(国发〔2013〕37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郸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邯郸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四)预案体系《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是《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子预案,是开发区专项应急预案。
区相关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操作方案共同构成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并与《实施方案》相衔接,以其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
(五)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
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
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
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关于印发XX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特修订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一)领导机构为进一步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
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执法中队中队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案件处置督办科,负责应急响应工作的协调指挥、监督检查;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指挥部办公室的各项决定和措施;汇总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并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二、应急响应(一)响应流程当接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微信、集中开会部署等形式立即通知局属机关各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中队启动应急响应(半小时内完成)。
应急响应期间,每天13:30前各中队、相关科室向局领导小组报送应急响应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应急措施、效果、对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于14:30前报送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当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情况通知各中队、相关科室,终止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次应急响应执行情况与效果评估汇总(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并针对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响应措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我局担负组织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露天烧烤等专项执法检查的职责。
各执法中队、相关科室要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的原则,围绕黄色、橙色、红色三类预警信息,及时启动该两项管控职能的应急响应工作,采取合理有效的应对应急措施,努力减小重污染天气的影响程度。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模板
XXX 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编写单位:编写人:联系电话:二〇一九年九月发布公告为积极有效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贯彻落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建立指挥有序、反应迅速的大气污染应急响应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XXX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XXX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批准人:年月日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2.1 法律法规依据 11.2.2 政策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2)1.5 应急响应体系 (2)2 企业基本情况 (3)2.1 企业概况 (3)2.2 主要生产设备 (3)2.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3)2.4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情况 (5)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6)3.1 应急响应组织机构 (6)3.2 职责分工 (7)3.2.1 信息接收员职责73.2.2 工作组组长职责73.2.3 副组长职责73.2.4 措施执行员职责73.2.5 记录员职责74 预警响应机制 (9)4.1 接警与上报94.2 指令的下达94.3 措施的实施94.4 监督检查94.5 响应终止 (10)4.6 信息公开 (10)5 应急响应措施 (11)5.1 绩效等级评价 (11)5.2 响应措施 (11)5.2.1Ⅲ级响应措施 (11)5.2.2Ⅱ级响应措施 (11)5.2.3Ⅰ级响应措施 (12)5.3 应急响应期间车辆运输方案 (12)6 应急保障 (14)6.1 人力资源保障 (14)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14)6.3 监督机制 (14)6.4 安全保障 (14)6.5 其它保障 (15)7 实施方案管理 (16)I7.1 实施方案宣传 (16)7.2 实施方案培训 (16)7.3 实施方案演练 (16)7.4 实施方案修订 (16)7.5 实施方案备案 (17)7.6 发布实施 (17)8 附件与附图 (18)8.1 附图 (18)8.2 附件 (18)附图1厂区地理位置图 (19)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20)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 (21)附件2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22)附件3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3)附件4 应急减排记录表 (24)附件5 应急减排监督检查表 (25)附件6 应急响应评估表 (26)IIXX 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核查性,实现公司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与落实《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提升环保管理水平,确保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现应急减排目标,编制此实施方案。
邯郸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邯郸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邯郸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一、前言为了应对和处理邯郸市遭受空气重污染的突发事件,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法律法规依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应急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结合邯郸市空气重污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责任部门及职责1、邯郸市环境保护局- 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污染源排放减少措施;- 监测空气质量指数(AQI)以提供准确、及时的监测数据;- 汇报空气质量状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组织开展空气污染治理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对公众发布空气质量警告并解释相关政策。
2、大气环境监测预警中心- 负责监测、分析和预警空气污染情况;- 收集空气污染监测数据,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根据预警级别发布空气质量预报;- 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3、污染源监管部门- 加强对重污染行业的监管和执法;- 组织对排污单位的检查,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加强对建筑工地、工业企业等的环境监测和排污治理。
4、邯郸市应急管理局- 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各部门的应急工作;- 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救援和处置工作;-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 组织交通管制措施,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组织人员疏散、道路封闭以及交通管理工作;- 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6、媒体和社会公众- 发布空气质量警告,提醒公众采取防护措施; - 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增加社会风险意识; - 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减少自身的污染行为。
四、应急响应级别及措施1、一级响应:空气质量重污染- 污染源停产停工;- 机动车限行限号;- 工地扬尘防治;- 学校停课;- 取缔露天焚烧等尾气污染活动。
2、二级响应:空气质量严重污染- 污染源减产、限产;- 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工地、工厂停工;- 学校停课;- 公共交通增加运力。
3、三级响应:空气质量严重恶化- 污染源停产、关停;- 机动车全面限行;- 工地、工厂停工;- 学校停课;- 公共交通停运。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空气污染日益严重,特别是在冬季,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气频发。
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政府部门采取了开展空气污染治理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措施,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本文将就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进行阐述,以便更好地着力应对重污染天气。
二、制定目的1.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合理有效处理重污染天气,降低空气污染程度。
2. 加强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和协作机制,确保应急响应措施的及时、科学实施。
三、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参照环保部颁布的空气质量标准,以中国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为依据,对重污染天气实施应急响应,开展工作和监督管理。
四、应急响应级别和标准1.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共分为四级,分别为Ⅰ、Ⅱ、Ⅲ、Ⅳ级。
2. 各级别应急响应标准:(1)Ⅰ级应急响应AQI达到200时,城市政府应当在6小时内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2)Ⅱ级应急响应AQI达到300时,城市政府应当在2小时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3)Ⅲ级应急响应AQI达到400时,城市政府应当在1小时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4)Ⅳ级应急响应AQI达到500时,城市政府应当在30分钟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五、应急响应措施1. 国家和省级控制区应当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全面禁止污染物排放,紧急停工停产;区域内各主要污染源实行整体停产。
2. 市级控制区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和机构的监管,逐步停工停产;加强治理污染物排放的执法检查,对违法排放者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和公开曝光。
3. 县级控制区在Ⅰ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对房屋火炉的管理,限制小型火电厂的发电;减少公交汽车的行驶量和私家车的使用。
4. 所有级别的控制区应在Ⅰ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应急响应网络,完善空气质量预报和监测体系,提高应急响应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重度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度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因各种原因导致的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三、应急响应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4. 科学决策,精准施策。
四、应急响应分级根据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五、应急响应启动1. 污染监测部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预测可能出现重度污染时,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
2. 政府根据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升级或降级应急响应。
六、应急响应措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1. 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2. 停止所有户外建筑施工、拆除、喷涂等作业。
3.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
4. 严格限制机动车辆上路,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行驶。
5. 加强对工业企业、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源的管控。
6.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7. 学校采取停课、错峰上下班等措施。
8. 加强医疗救治,保障市民健康。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1. 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 限制部分户外建筑施工、拆除、喷涂等作业。
3.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
4. 限制机动车辆上路,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行驶。
5. 加强对工业企业、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源的管控。
6.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7. 学校采取停课、错峰上下班等措施。
8. 加强医疗救治,保障市民健康。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1. 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2. 限制部分户外建筑施工、拆除、喷涂等作业。
3.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
4. 限制机动车辆上路,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行驶。
5. 加强对工业企业、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源的管控。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是指面对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的一系列应急措施和工作安排。
这些应急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公众的健康,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介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尽量降低污染物排放量,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的健康。
具体紧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每个级别都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要求。
首先,在蓝色预警级别下,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
同时,公众应当合理安排活动,减少户外活动时间,尽量减少污染物的生成和排放。
在黄色预警级别下,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污染源的限制措施,如停工停产、减少机动车通行等。
为了给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各级政府应当设立应急通信渠道,发布天气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等信息。
在橙色预警级别下,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限制措施,如停工停产、减少机动车通行、限制露天燃烧等。
同时,公众应当尽量减少出行,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在红色预警级别下,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最严格的限制措施,如全面停工停产、全面停运机动车等。
同时,各级政府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确保公众的生命安全。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还包括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工作安排。
比如,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实施排放超标企业的限产停产等措施。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做好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和数据发布工作,及时向公众提供空气质量信息。
另外,政府还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公众采取可持续的生活方式。
总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是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一系列措施和工作安排。
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可以保障公众的健康,提高环境质量。
政府和公众应当共同努力,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共同促进大气环境的改善。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蚌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一步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及时、有效地应对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明确重污染天气市级预警条件下我市环境保护各部门应急工作的程序和内容,结合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领导机构市环保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逊,副组长:陈运、徐蒂、凌云志。
成员由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污防科、宣传法规科、市环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环保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监察支队,陈东鲁兼任办公室主任,苏凌寒、葛朝军、陆奇志为成员。
办公室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实施等相关事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职责分工局污防科: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措施,按照《蚌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督促指导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预警响应级别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应急实施方案并通报启动应急预警级别,督促及时启动应急措施。
局宣传法规科:拟定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相关新闻报道通稿,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环境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健康防护措施等信息。
市环境监测站:会同市气象台进行大气环境质量的预测、预警及其变化情况的综合分析和会商,及时研判,提出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会商意见和预警级别,向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提供大气环境质量状况,重污染天气的预警信息,调整响应级别及解除预警的意见。
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市环境监测站的工作建议,提请市局主要领导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会议,确定启动级别报市政府应急办审批发布。
根据响应级别制定完善我市工业污染源限产、停产名单和制定重污染天气督查方案并组织落实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监察,确保大气污染源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市环境信息中心: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焦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
邯郸市XXXXXXXXXX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积极有效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建立主动预防、指挥有序、反应迅速、协调联动、防范有力的大气污染应急保障体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生产生活,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河北省空气重污染应急管理办法(暂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XXXX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预案(暂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邯郸市XXXXXXXXXX有限公司1.4预案体系应急预案包括本预案和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配套的专项方案、措施。
1.5工作原则(1)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根据环境质量由当地政府负责的原则,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公司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原则。
公司环保科在公司主管环保工作副总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防控工作。
生产计划处统一负责具体应对措施指令的下达,各生产单位必须服从并积极执行限产、减产、停产的应急措施的各项指令。
(2)部门联动,分工协作根据空气污染出现的随机性、损害性、持续时间长、影响面积大等特点,各生产车间、环保科等部门分工协作,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3)依法、依规监管,杜绝隐患严格执行预案制定的防控措施,对向大气超标超量排污、违反重污染天气防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处理。
2.组织机构和职责2.1组织机构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公司成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邯政发〔2017〕2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的通知邯政发〔2017〕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当前,我市空气质量排位后移,部分污染指标不降反升,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为如期完成省定年度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72微克/立方米的任务目标,尽快扭转空气质量落后的被动局面,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空气质量保障联动机制。
由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研究制定《邯郸市空气质量保障联合行动机制》,以“应急处置、削峰减频”为目的,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作用,精准调度,上下联动。
由市环境保护局牵头,与市气象局、PM2.5专家组、网格化专家组建立紧密沟通对接机制,固定人员,根据天气变化和污染程度,每天一会商,科学研判,精准锁源,随时提出科学、准确、可操作的管控工作建议。
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充分发挥空气质量保障微信等平台作用,安排专人昼夜关注微信群,以@所有人或值班电话形式,及时将专家组建议、领导指示等指令传达出去。
各级各单位按照工作指令,采取分层、分级、全区域、全方位快速有效的联合行动模式,及时遏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扩散。
应急措施落实过程中,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牵头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强督查,跟踪问效,真正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联动机制。
各县(市、区)参照市级做法,成立相应的空气质量保障牵头协调机构,固定专职人员,细化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即专家精准研判、中心统一指令、单位快速反应、加强过程督导、监察跟踪问效,确保下达指令及时精准、协调调度及时有力、联动落实到位有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一、方案目标根据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情况和需求,制定应急响应措施,减少空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安全。
二、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空气污染指数(AQI)和污染物浓度等级划分,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
三、应急响应措施1. 一级应急响应:a. 暂停工地施工、停产限产等高排放活动。
b. 限制机动车尾号行驶,实行交通管制措施。
c. 加强工业企业和燃煤锅炉的排放控制,严禁运行超标车辆。
d.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公众做好防护措施。
2. 二级应急响应:a. 启动道路洒水、喷雾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b. 限制高排放车辆通行,强化交通管控措施。
c. 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公众减少户外活动。
3. 三级应急响应:a. 停止高排放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停用燃煤锅炉。
b. 限制机动车通行,实行封闭式交通管制措施。
c. 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和车辆。
四、责任分工1.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实施相关措施,加强监测和预警工作。
2.企事业单位:积极响应政府的要求,采取措施减少排放,配合政府组织的应急行动。
3.公众和社会组织:关注空气质量状况,主动采取防护措施,支持并参与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五、评估和调整根据重污染天气的持续时间和污染程度,对应急响应措施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措施的等级和范围。
六、应急响应解除条件当空气质量达到相对安全水平,污染物浓度下降到合理范围内时,可以解除应急响应,但仍需继续加强监测和排放控制工作。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正文:----------------------------------------------------------------------------------------------------------------------------------------------------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函环办应急函[2016]1260号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印发〈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的通知》(环大气〔2016〕80号)要求,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修订,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一、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到“五个突出抓好”。
其中之一即突出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快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统一预警分级标准。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会议要求,把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以修订预案为抓手,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流程清晰、措施可行、督查到位、确保效果的工作体系,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
二、着力提高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拓展操作空间。
坚持提前预警。
在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及时发布预警。
红色预警一般应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强化上限预警。
当预测可能出现3天及以上重污染天气时,应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可能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应根据上级预警提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预警级别。
实行分时实施。
应急减排措施应该在发布预警时即组织开展实施,重污染天气来临时及时提醒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并及时发布预计预警解除时间,指导公众合理安排生产生活。
重污染的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响应、处置和恢复工作。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并控制污染源,从源头上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
2. 快速响应,协同作战: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协同作战,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3. 信息公开,透明公开: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4. 科学决策,精准施策:依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应对措施,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四、预警与响应1. 预警: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和气象预报,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
2. 响应: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响应,采取减排措施,加强环境监测,关注污染发展趋势。
(2)橙色预警:启动II级响应,加大减排力度,加强环境监测,启动应急物资储备。
(3)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全面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加强环境监测,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五、应急减排措施1. 工业减排: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部分企业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2. 施工工地减排:暂停建筑工地土石方作业,加强工地扬尘治理。
3. 移动源减排:实施机动车限行、限号措施,加强车辆尾气排放监管。
4. 非道路移动机械减排:暂停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监管。
5. 生物质燃烧减排:禁止焚烧秸秆、垃圾等,加强监管。
六、应急保障1. 人力资源保障:组织应急队伍,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应急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 技术保障:加强环境监测、气象预报等技术支持,提高应急响应的准确性。
4. 资金保障: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资金,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邯郸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邯郸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邯郸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一.前言空气污染是当前全球环境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邯郸市空气重污染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目的与原则1. 目的: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邯郸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快速、有效地防治空气重污染事件,减少对公众的影响,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 原则:本预案的实施应遵循科学、公平、公正、便捷的原则,坚持防治结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全面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三.责任分工与组织机构1. 主管部门:邯郸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对应急工作负总责。
2. 领导小组:设立由市政府领导组成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决策、协调应急工作。
3. 应急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设立邯郸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工作。
四.监测与预警1. 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包括设立固定监测站和移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空气质量状况。
2. 预警机制:制定科学可行的预警指标和预警级别,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警信息,通知公众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应急响应与控制1. 应急级别划分:根据空气重污染程度,划分为不同的应急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 应急响应措施:根据应急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限产限行、停工停业、封堵污染源等措施。
3. 应急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防治工作所需的物资及时供应。
六.公众防护与救援安排1. 公众防护指南:制定空气重污染的公众防护指南,宣传教育公众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
2. 救援安排: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必要的救援服务,确保公众的安全。
七.应急演练与评估1.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空气重污染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2. 应急评估:对应急演练和实际应急行动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空气污染已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
重污染天气对人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及时有效地应对重污染天气事件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和加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工作,制定并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是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
二、总体目标根据不同的重污染天气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三、应急响应级别划分1.一级响应: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整治,停工、停产、停建高污染行业和企业,实行严格的交通限行措施,加强燃煤企业的煤炭消纳工作。
2.二级响应:持续重污染天气,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地区,采取控制污染物排放,减少扬尘、燃烧和工地施工等行为,严格执行交通限行,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等措施。
3.三级响应:重污染天气达到严重污染水平,实施封闭式管理,停工、停产、停建高污染行业和企业,限制机动车通行,停止施工等措施。
四、应急响应措施1.根据重污染天气响应级别变化,各级政府要及时发布应急预警信息,通知公众关注空气质量和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健康。
2.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合作,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各级政府要加强排污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非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
4.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数据发布工作,公开透明地向公众提供实时的空气质量数据。
5.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加强重污染天气的研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为政府应急响应提供科学依据。
6.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重污染天气的认知和自我防护意识。
7.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资源的储备和调度,确保应急响应的有效实施。
五、应急响应评估与总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期间,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应急措施的评估和监督,及时调整和完善措施,确保响应效果的最大化。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模板
XXX 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发布公告为积极有效应对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贯彻落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要求,建立指挥有序、反应迅速的大气污染应急响应体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XXX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
《XXX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现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批准人:年月日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2.1 法律法规依据 11.2.2 政策依据 11.3 适用范围 (1)1.4 工作原则 (2)1.5 应急响应体系 (2)2 企业基本情况 (3)2.1 企业概况 (3)2.2 主要生产设备 (3)2.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3)2.4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情况 (5)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6)3.1 应急响应组织机构 (6)3.2 职责分工 (7)3.2.1 信息接收员职责73.2.2 工作组组长职责73.2.3 副组长职责73.2.4 措施执行员职责73.2.5 记录员职责74 预警响应机制 (9)4.1 接警与上报94.2 指令的下达94.3 措施的实施94.4 监督检查94.5 响应终止 (10)4.6 信息公开 (10)5 应急响应措施 (11)5.1 绩效等级评价 (11)5.2 响应措施 (11)5.2.1Ⅲ级响应措施 (11)5.2.2Ⅱ级响应措施 (11)5.2.3Ⅰ级响应措施 (12)5.3 应急响应期间车辆运输方案 (12)6 应急保障 (14)6.1 人力资源保障 (14)6.2 通信与信息保障 (14)6.3 监督机制 (14)6.4 安全保障 (14)6.5 其它保障 (15)7 实施方案管理 (16)7.1 实施方案宣传 (16)7.2 实施方案培训 (16)7.3 实施方案演练 (16)7.4 实施方案修订 (16)7.5 实施方案备案 (17)7.6 发布实施 (17)8 附件与附图 (18)8.1 附图 (18)8.2 附件 (18)附图1厂区地理位置图 (19)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20)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 (21)附件2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22)附件3 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3)附件4 应急减排记录表 (24)附件5 应急减排监督检查表 (25)附件6 应急响应评估表 (26)XX 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核查性,实现公司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与落实《XX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提升环保管理水平,确保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现应急减排目标,编制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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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布部门】邯郸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5.02.13
【实施日期】2015.0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处(室)及事业单位: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局领导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13日邯郸市环境保护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充分发挥环保部门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
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和环境应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各处(室)职责见附件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境督查中心。
主任由侯日升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监察支队支队长和环境督查中心负责人担任。
具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总结评估;组建综合协调组、监测会商组和督导检查组。
指挥部下设机构成员名单见附件3。
(一)综合协调组
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报告、总结工作;与市委宣传部门进行协调,通过媒体、报纸、网络发布预警信息;与移动、联通、电信邯郸分公司协调,通过手机短信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测会商组
负责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负责与市气象台建立会商制度,为及时启动(解除)应急响应提供依据。
(三)督导检查组
负责响应期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监督检查;参与全市应急督导检查工作。
三、监测会商
1.监测。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对空气质量进行日常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响应期间,对空气质量变化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结合历史数
据和市气象台监测数据,对未来天气发展趋势做出预判,及时上报有关信息,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监测信息报告,蓝色预警每4小时报送1次;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每2小时报送1次。
2.会商。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市气象台建立日常会商机制。
市气象台预测到未来3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日上午11:00发起会商。
采暖期每日会商。
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实时会商。
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拟制《邯郸市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于当日12:00前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10:00和16:00组织专家会商。
3.预报。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同市气象台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四、应急响应
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预警发布(解除)信息后,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个小时内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处室,按程序启动(终止)应急响应。
1.Ⅳ级响应
(1)督查中心负责起草重污染天气的启动通知,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注天气、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和其他城市启动情况,适时提出建议;及时向省环境保护厅和局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与市委宣传部新闻处进行对接,及时通过媒体、报纸和网络发布预警信息。
(2)环境监察支队加强对在线监控设施、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局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
2.Ⅲ级、Ⅱ级、Ⅰ级响应
(1)督查中心负责起草重污染天气的启动通知,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注天气、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和其他城市启动情况,适时提出建议;及时向省环境保护厅和局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与市委宣传部新闻处进行对接,及时通过媒体、报纸和网络发布预警信息;与移动、联通和电信邯郸分公司进行对接,通过手机短信向广大市民发布预警信息。
(2)环境监察支队对所负责的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派驻厂员进行现场监管,协助工信部门督促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严格落实污染物减排(Ⅲ级15%、Ⅱ级30%、Ⅰ级30%以上)措施。
(3)信息中心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环境监察支队或当地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
(4)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各督导检查组及时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重点企业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总评估,重点评估专项实施方案、操作方案实施情况益,于2日内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于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前一个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年度评估。
市应急预案发生重大调整的,及时完成修订和报备工作。
附件1:
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