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柘城县起台镇乡政府和开发商非法占用耕地建楼房(全文)
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9.03.08•【字号】•【施行日期】1989.03.08•【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耕地占用税正文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1989年3月8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
苇塘、鱼塘、藕池、水面(指已开发的)、林园、防护林带、农用场地、其他栽种有经济收入种植物的土地和占用前三年内曾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亦视为耕地。
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四条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税,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
第五条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平均税额,依据各市、地人均占用耕地平均水平及经济发展情况核定(详见附表)。
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应根据省核定的平均税额、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占用耕地水平(按总人口计算)及经济发展情况,对所属各县(市、区)具体核定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的平均税额。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和市、地核定的平均税额,制定所属各乡(镇)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
乡(镇)的适用税额一般每乡(镇)制定一个;同一乡(镇)各村之间人均耕地及经济条件过分悬殊的也可制定两个。
平均税额和适用税额平均不得低于上级核定的税额标准。
第六条对占用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镇、城市郊区和工矿区的耕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该乡(镇)适用税额的50%。
第七条纳税人占用乡(镇)的耕地,按所在乡(镇)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占用跨乡(镇)的耕地,分别按所在乡(镇)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占用跨县(市)的耕地,分别按所在县(市)平均税额计算征收。
乱占耕地建房典型发言稿
乱占耕地建房典型发言稿各位领导、尊敬的专家、亲爱的乡亲们:我是XX乡的一名基层干部,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交流。
最近,我们在乡里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有一些人在乱占耕地建房,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活,还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因此,我特地提出这个问题,并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首先,我想简单解释一下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
耕地是农村的主要生产资料,是农民谋生的根本。
一旦大量的耕地被占用,就会导致农田面积减少,降低农业产量,对农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乱占耕地建房还会导致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
针对这一问题,我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加强对耕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耕地保护意识。
其次,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护农田资源。
同时,加大对违法乱占耕地的查处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最后,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耕地保护和农民增收双赢。
在我看来,要解决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需要政府、专家和农民们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加强宏观监管,规范土地利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专家应该加强研究,提出更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引导农民科学有序地利用土地资源。
而农民们也应该增强土地保护意识,积极配合政府的农田整治工作,共同维护好我们的耕地资源。
最后,我希望大家能够认识到乱占耕地建房的严重性,共同努力,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农田资源。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农民的生计,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活谋福祉!谢谢大家!。
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一九八一年四月十七日)近几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好转,农村建房出现了建国以来少有的兴旺景象。
这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富裕起来的一个必然趋势,是一件好事。
但是,有不少地方对农村建房缺乏全面的规划和必要的管理,农村建房和兴办社队企业乱占滥用耕地的现象相当严重。
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招致严重后果。
对此,各级政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一、要向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反复说明在我国节约用地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措施。
我们国家地域虽然辽阔,可是耕地很少,随着人口的增长,地少人多的矛盾将越来越尖锐。
如果我们在用地上失去控制,不仅会影响当前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而且会带来长期的难以弥补的灾难性后果,贻害子孙后代。
各级政府对这一事关人民长远利益和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决不能掉以轻心。
要教育农村干部、社员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的关系、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顾全大局,维护集体利益,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和单位乱占滥用耕地。
二、农村建房用地,必须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农村社队要因地制宜,搞好建房规划,充分利用山坡、荒地和闲置宅基地,尽量不占用耕地。
为了节约用地,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当的建筑形式,在山区建房要依山就势,黄土高原可提倡修建窑洞,在大城市郊区和人多地少的地区应提倡盖点楼房。
有的社队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需要动用耕地建房时,要经过批准。
具体审批办法,由各地政府按实际情况制定。
河南通报23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河南通报23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作者:暂无来源:《资源导刊》 2020年第10期王圣华近日,河南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通报23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公开通报的23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分别是:1.郑州市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种植类设施农业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 3.9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3.84亩。
2.开封市龙亭区柳园口乡牛庄村,高速路下站口办公楼,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 2.85亩。
3.开封市尉氏县水坡镇东水坡村二组,水坡派出所迁建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5.91亩。
4.洛阳市嵩县德亭镇元湾村四组,村民在承包地上建设窑洞,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0.56亩。
5.洛阳市栾川县七里坪村,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园”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30余亩。
6.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张岭村,新建燃气充装车间,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0.59亩。
7.洛阳市伊川县鸣皋镇南韩洼村,养殖类设施农业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2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7.03亩。
8.平顶山市宝丰县赵庄乡岳袁庄村,养殖类设施农业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29.56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8.48亩。
9.鹤壁市浚县善堂镇东善堂村,住宅单元楼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1.17亩。
10.新乡市新乡县翟坡镇东营村,新建厂房,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1.16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12亩。
11.焦作市博爱县金城乡张武村,村民建设简易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1.5亩。
12.焦作市孟州市赵和镇田旺村三组,砖厂扩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4亩。
13.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习乡徐堤口村,养殖类设施农业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2.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37亩。
14.许昌市禹州市鸿畅镇李金寨村,钧昌建材办公楼,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2.3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53亩。
柘城状元府邸遗留问题处理结果
柘城状元府邸遗留问题处理结果摘要:一、柘城状元府邸遗留问题背景介绍二、处理结果的具体内容1.土地使用权转移2.建筑物拆除与补偿3.环境影响评估与治理4.居民安置与补偿三、处理结果的意义及影响四、未来发展规划与展望正文:柘城状元府邸遗留问题处理结果近日,备受关注的柘城状元府邸遗留问题终于得到了妥善处理。
这一结果不仅为当地居民带来了期盼已久的安居乐业环境,也为城市建设与发展扫清了障碍。
本文将详细介绍柘城状元府邸遗留问题的背景、处理结果及其意义和影响,并对未来发展规划进行展望。
一、柘城状元府邸遗留问题背景介绍柘城状元府邸项目位于我国河南省柘城县,原为一座历史悠久的名人故居。
近年来,由于城市发展需要,该项目所在地被规划为商业用地。
然而,在项目拆迁过程中,部分居民因补偿安置等问题与开发商产生纠纷,导致项目停滞多年,成为遗留问题。
这不仅影响了城市建设的进程,也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二、处理结果的具体内容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方协调,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处理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使用权转移: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至政府相关部门,确保了项目合法合规。
2.建筑物拆除与补偿:开发商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对受损居民进行合理补偿,保障了居民合法权益。
3.环境影响评估与治理:开发商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采取措施治理环境污染,确保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4.居民安置与补偿:政府对受影响的居民进行妥善安置,确保居民住房需求得到满足,并对居民进行补偿,化解了矛盾纠纷。
三、处理结果的意义及影响此次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不仅为当地居民带来了期盼已久的安居乐业环境,还为城市建设与发展扫清了障碍。
这一成果来之不易,体现了地方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及相关部门和开发商的责任担当。
此外,此次遗留问题的解决,还对同类问题处理具有示范作用,有助于推动我国城市建设进程。
四、未来发展规划与展望在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后,柘城状元府邸项目地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官方实例:轻者拆除重者将被判刑
农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官方实例:轻者拆除重者将被判刑日前,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为此,特从近期公开的判决中选编了一组依法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的实例,以供学习参考。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案例:【村民丁某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7.838亩,非法建设三幢住宅楼。
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丁某和徐某租下某市园艺场共28亩农用地。
丁某想在园艺场农用地上建房,通过徐某介绍找到某建筑公司的万某,双方口头协议由万某垫资在租来的农用地上建房,建房手续由丁某申办。
随后,丁某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擅自将租用农用地部分填平,并先后付给万某建房费200万元,要求万某在租用农用地上建房。
至案发时,丁某在租来的农用地上非法建设三幢连体住宅楼。
经地管理部门及土地测绘工程公司认定和测量鉴定:丁某非法建房占用土地性质为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为5225.45平方米、计7.838亩,且丁某建房已硬化了土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丁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审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案例:【村民李乙在承包人李甲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占其耕地,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房,且拒不执行法院要求其拆除房屋和赔偿李甲经济损失的判决,直至被逮捕后才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李乙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关于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征收耕地开垦费的通知》
《关于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征收耕地开垦费的通知》关于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征收耕地开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国土资源(城区中心)所、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为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加强耕地开垦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x]4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农民建房占用耕地恢复征收耕地开垦费,现就我市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征收耕地开垦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耕地开垦费征收范围、标准及缴纳程序1、耕地开垦费征收范围。
农民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不能自行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耕地的,缴纳耕地开垦费。
2、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
水田30元/平方米、旱地18元/平方米;占用专业菜地的,按邻近水田的征收标准征收。
3、耕地开垦费征收方式。
在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经备案审批发放建房用地审批单前,由乡镇国土资源所开具市国土资源局发放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建房户自行就地缴入市财政指定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乡镇所工作人员不得收取现金。
二、征收时间和工作要求1、凡已经受理,确需占用耕地建房的,在202x年12月31日前到局办理备案审核批准,收费仍按原政策执行。
从202x年1月1日后,开始征收耕地开垦费。
农民建房占用耕地,未到局办事大厅办理备案审批,并缴纳耕地开垦费的,不得发放建房用地审批单。
2、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中心所、分局),应建立耕地开垦费征收台收,征收台帐应载明个人姓名、占用耕地类型、数量和缴纳数额。
3、东江水库移民避险搬迁户经批准占用耕地建房,经市东江水库移民避险搬迁项目指挥部批准,可暂不缴纳耕地开垦费。
三、严明收费行为和收费纪律1、实行收费公开。
各所(分局)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立国土资源收费公示牌,将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及服务对象监督。
2、严格执收行为。
各所(分局)在执收过程中,必须详细向收费对象进行政策解释,主动出示收费依据。
3、严肃收费纪律。
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对出现违规收费的将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柘城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人员被刑拘
柘城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人员被刑拘
作者:吴玉法
来源:《资源导刊》 2014年第11期
□吴玉法
近日,柘城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建皮革厂,涉嫌
破坏基本农田的犯罪嫌疑人岗王镇双庙行政村村民王志良进行刑事拘留,极大地震慑了破坏耕
地违法犯罪行为。
柘城县土地监察大队和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王镇双庙行政村村民王志良
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21亩建设皮革厂。
柘城县国土资源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违法占地行为进行调查,对照《柘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后发现,所占用土地均
为基本农田。
执法人员依法对违法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清除非法压占土地上的废弃物,恢复地貌。
但王志良置若罔闻,继续占用。
在多次制止无效的情况下,县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柘城县公安局立案后,经
进一步调查取证认定,犯罪嫌疑人王志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涉
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单位:柘城县国土资源局)。
县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范文
县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下面我将向大家汇报我县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
一、工作背景与重要性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保护耕地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然而,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日益突出,不仅严重破坏了耕地资源,也对农村的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我县全面启动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二、工作进展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执法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了工作合力。
同时,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整治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有序推进。
2、深入开展摸排组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 2013 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进行了全面摸排。
通过实地调查、卫星遥感影像比对等方式,共摸排乱占耕地建房问题_____个,涉及土地面积_____亩。
3、依法分类处置根据摸排情况,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按照“一户一宅”、“多户一宅”、“非住宅类”等不同类型,制定了相应的处置方案。
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建房条件的,依法完善手续;对于不符合规划和建房条件的,坚决予以拆除复耕。
截至目前,已依法拆除乱占耕地建房_____处,恢复耕地面积_____亩,完善手续_____处。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乱占耕地建房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
共发放宣传资料_____份,悬挂标语_____条,举办专题讲座_____场。
5、建立长效机制为了防止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反弹,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巡查监管机制,加强对耕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监管促进依法依规用地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监管促进依法依规用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3•【字号】豫政[2009]55号•【施行日期】2009.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监管促进依法依规用地的通知(豫政【2009】5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09年以来,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带来的负面影响,认真落实“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是,一些地方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乱占滥用耕地、违法违规占地的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前一时期,一些新闻媒体相继曝光了我省多起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引起了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给我省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严格土地利用监管,促进依法依规用地,努力实现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现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违法违规用地的严重危害性严格、规范的土地管理秩序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和实施宏观调控的必要前提,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
但是,由于一些地方依法管地、依法用地意识淡薄,未批先占、未供先用、以租代征、侵害群众土地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损害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甚至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影响基层社会稳定。
同时,也破坏了地方经济发展环境,给招商引资带来负面影响。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两保一高”(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总体要求,坚持把依法合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走符合我省实际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
要深刻认识违法违规用地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危害性,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处理“扩内需、保增长”与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土地的关系,及时纠正和预防实施扩大内需政策过程中已经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问题。
韩爱文等与柘城县自然资源局房屋登记纠纷上诉案
韩爱文等与柘城县自然资源局房屋登记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城乡建设房屋登记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4.29【案件字号】(2020)豫14行终3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冯明牛杰宋冲【审理法官】冯明牛杰宋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韩爱文;鲍克华;柘城县自然资源局;鲍亮亮【当事人】韩爱文鲍克华柘城县自然资源局鲍亮亮【当事人-个人】韩爱文鲍克华鲍亮亮【当事人-公司】柘城县自然资源局【代理律师/律所】何派雷河南卓衡律师事务所;王珂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高罡斗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何派雷河南卓衡律师事务所王珂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高罡斗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何派雷王珂高罡斗【代理律所】河南卓衡律师事务所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韩爱文;鲍亮亮【被告】鲍克华;柘城县自然资源局【本院观点】被上诉人鲍克华发现自己的房产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后就控告到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因本案涉及到犯罪行为,需要等有关犯罪事实查清后才能确定诉讼时效,被上诉人起诉不超出法定诉讼时效。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第三人新证据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9-20 20:51:56韩爱文等与柘城县自然资源局房屋登记纠纷上诉案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豫14行终33号上诉人(原审第三人)韩爱文,男,1955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商丘市。
委托代理人何派雷,河南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鲍克华,男,1963年4月1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
委托代理人王珂,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柘城县自然资源局,住所地柘城县上海路与未来大道北50米路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4240058773896。
乱占耕地建房产生的原因
乱占耕地建房产生的原因乱占耕地建房是指在农村地区或农田中私自占用耕地并建造房屋的行为。
这种行为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
经济利益是乱占耕地建房的主要动力之一。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不断增加,住房需求也随之增加。
由于城市土地资源有限,房价高企,一些人为了获得廉价的土地和房屋,选择在农村地区乱占耕地建房。
他们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土地,并在上面建造房屋,然后在房屋建设完成后将其出售或出租,从中获取高额利润。
政策不健全也是乱占耕地建房的原因之一。
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村土地的管理不到位,监管不力。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对违法建房采取了宽松的态度,甚至对其进行了默许。
这就导致了一些人利用政策漏洞,乱占耕地建房。
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也是乱占耕地建房的原因之一。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不健全,土地无法有效流转和使用,导致一些农民将自己的耕地流转给有意占地建房的人,以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这种行为不仅侵占了耕地资源,也破坏了农田生态环境,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乱占耕地建房还与土地利用观念的转变有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一些农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土地可以通过乱占耕地建房来获取更高的经济利益。
他们逐渐放弃了农业生产,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这不仅加剧了农村人口的流失,也导致了农田资源的浪费。
缺乏对耕地保护的重视也是乱占耕地建房的原因之一。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维系农民生活的重要资源。
然而,在一些地方,由于对耕地保护的重视不够,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力,导致了乱占耕地建房的现象屡禁不止。
面对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以解决。
首先,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加大对违法建房行为的查处力度。
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土地保护意识,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土地资源,发展可持续的农业生产。
非法占田建筑房屋被联合强制拆除
非法占田建筑房屋被联合强制拆除
昨天上午,湖南省安化县国土资源局、安化县仙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公安、司法、建设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该仙溪镇仙峰村村民徐伯根一非法占田建筑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据悉,在“二广”国家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和安置过程中,徐某根不属安置对象,2009年12月26日,他未经主管机关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160平方米强行建筑房屋,当地政府和国土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但徐某不听劝阻,一意孤行,在当地造成了较坏的影响。
为保护耕地,严厉打击非法占地行为,维护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秩序,该县国土资源局、仙溪镇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强制拆除徐某非法占田建筑物,同时恢复土地原貌。
乡政府在庄稼地非法建别墅被处罚.doc
乡政府在庄稼地非法建别墅被处罚-本报讯7月3日,连云港东海县山左口乡石桥河村吴庄自然村一读者致电本报反映,村里100亩耕地被乡政府非法占用建别墅。
记者随即赶往石桥河村,看到清泉河康居新区已经建成30多套。
村民刘春华告诉记者,两年前,这些别墅下面就是我们的庄稼地。
2007年11月份,被乡政府称为清泉河康居新区的工程动工,村里100亩耕地被圈占。
他告诉记者,以前地里种庄稼,每亩地每年还有近2000元左右的收入。
现在,一分钱补偿款我们都没有拿到。
找村里乡里和县里均没有结果。
随后,记者找到山左口乡政府。
一名张姓宣传委员拿出一份《关于清泉河集中居住区建设相关情况的回报》,文中表明,该块地属于吴庄自然村集体所有,以租赁方式给农户种植。
2008年该乡与石桥河村签订了土地调整协议书,约定该块地调整为乡政府集体所有,并解除与各承租户的租赁合同。
同时对村民进行了三项补偿,分三期付款,第一批补偿款已打入吴庄村账户,被村里当作集体经济收入入账。
当天下午,东海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宜志告诉记者,他们接到举报后,派人实地去测量,该乡政府占用耕地建房已达15亩,由于没有正规报批手续,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执法人员当时就制止其违法行为,还给该乡政府发了违法处罚决定通知书。
按照规定,执法大队还对其进行了罚款,至于地面上的附属物将予以没收,交由东海县政府处理。
(张凌飞)乡中小学春季运动会的开幕词样稿各位领导、老师,全体同学们:乡中小学生春季运动会,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经过运动会组委会的精心筹备,在广大师生员工的辛勤工作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比赛任务,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在就要闭幕了。
请允许我代表本届大会组委会、主席团向关心支持大会胜利召开的各级领导、各位来宾,向全体大会志愿服务人员、鼓乐队、花环队、彩旗队、礼仪队、运动员、裁判员、各位带队老师、班主任、教练员、和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本届春运会,发扬了“团结拼搏”的奥林匹克精神,是一次团结的盛会、友谊的盛会,成功的盛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10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办手续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10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办手续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7•【字号】豫政土〔2011〕609号•【施行日期】2011.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2010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补办手续的批复豫政土〔2011〕609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柘城县第一批乡镇建设用地补办手续的请示》(商政土〔2010〕261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柘城县转用并征收洪恩乡洪恩村洪恩东组集体耕地1.1624公顷;征收洪恩乡洪恩村洪恩东组集体建设用地0.0822公顷,共计1.2446公顷(其中耕地1.1624公顷),作为柘城县2010年度第一批乡镇补办手续建设用地。
同意该县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你市和柘城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
四、你市和柘城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并按照规定将供地情况经商丘市国土资源部门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柘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河南省豫光置业有限公司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
柘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河南省豫光置业有限公司乡政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乡政府【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26【案件字号】(2020)豫14行终2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冯明牛杰宋冲【审理法官】冯明牛杰宋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柘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河南省豫光置业有限公司;郝自德;郝艳峰;郝秀玲;曹丽英【当事人】柘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河南省豫光置业有限公司郝自德郝艳峰郝秀玲曹丽英【当事人-个人】郝自德郝艳峰郝秀玲曹丽英【当事人-公司】柘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河南省豫光置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珂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珂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珂【代理律所】河南华豫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柘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郝自德;郝艳峰;郝秀玲;曹丽英【被告】河南省豫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关于上诉人柘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主张被上诉人河南省豫光置业有限公司同意为前提签订的涉案协议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行政裁决合法违法第三人质证书面审理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上诉人柘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主张被上诉人河南省豫光置业有限公司同意为前提签订的涉案协议的问题。
根据上诉人柘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在一、二审中提供的相关证据未证明其主张,且被上诉人河南省豫光置业有限公司对上诉人观点不予认可,故该上诉观点不能成立。
关于上诉人柘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主张其接受柘城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指挥部签订的涉案协议的问题。
涉案协议显示甲乙双方分别为,柘城县城关镇人民政府及原审第三人郝艳峰、郝秀玲、曹丽英,且上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接受柘城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指挥部委托签订的涉案协议,故其该项上诉理由亦不能成立。
违法占用集体园地、农田及村庄建设用地搭铁棚(南府行决字(2021)第021号)
违法占用集体园地、农田及村庄建设用地搭铁棚(南府行决字(2021)第021号)【主题分类】其他【发文案号】南府行决字(2021)第021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修正)30139746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17修正)3013975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3353137783888637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33531378838886373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33531383838886378000【处罚日期】2021.06.24【处罚机关类型】人民政府【处罚机关】高州市南塘镇人民政府【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高州市【处罚对象】郭**【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09.07 15:58:18行政处南府行决字(2021)第021号罚决定书文号被处罚郭**对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决定日期2021-06-24处罚事由郭**于2020年10月中旬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高州市南塘镇谷贡村委会新屋村村边三面坡715平方米搭铁棚(园地682平方米、农田13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20平方米)。
现已搭好铁棚。
具体四至为:东至刘金勇屋,南至村道,西至郭荣旺屋,北至空地。
经制止后现已停工。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八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处罚机关高州市南塘镇人民政府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刘金山到柘城县调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刘金山到柘城县调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作者:暂无
来源:《资源导刊》 2020年第9期
饶谦
8月10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刘金山到商丘市柘城县,调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
题整治工作。
刘金山先后来到柘城县辣椒小镇、辣椒物流城展示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展示中心、
河南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等地实地查看,听取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晚上7点,刘金山在柘城县自然资源局主持召开座谈会,与该县4名乡(镇)党委书记代表、22名乡(镇)所长、4名村支部书记代表面对面交流,共同研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
治工作,详细了解各乡(镇)、村庄情况,共同学习中央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的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
刘金山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以来,河南省委、省政
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在全省部署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前期调研和
调查摸底,从严整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目前,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最
关键的是坚决遏制增量,要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原则,对顶风违法乱占耕地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要抓好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下一步要深化调研调查,全面摸清底数,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谋划工作举措,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作者
单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起台镇买臣村(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
2023年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起台镇买臣村(社区工作人员100题含答案)高频难、易错考点模拟卷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总分:100分共1套试卷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1卷一.单选题(共50题)1.()住房公积金执行年度为()A.当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B.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C.当年的6月1日至次年的5月31日D.当年的8月1日至次年的7月31日2.()行政机关未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___内送达当事人。
()B.7C.10D.153.()下列哪些不能设置户外广告。
()A.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B.影响消费救援的C.建筑物屋顶D.ABC4.()主干家庭容易产生的最常见的问题是()?A.两代或三代夫妇执掌家庭权力的矛盾B.婆媳矛盾C.家庭经济纠纷D.代际之间文化与观念差异导致的矛盾5.()根据邓小平的构想,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确定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发展战略。
下列关于“三步走”发展战略的说法,正确的是()A.它明确了全党的工作重心必须向经济建设转移B.它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C.它对落后国家加快发展国民经济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D.它进一步解决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目标。
步骤等全局性重大问题6.()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资产的()。
A.四分之三B.三分之二C.二分之一D.三分之一7.()关于调解主持人的确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应当指定一名人民调解委员为主持人B.当事人对人民调解主持人要求回避的,不予调换C.不指定人民调解主持人D.由当事人指定人民调解主持人8.()强隔离戒毒的期限为几年?()B.二C.三D.四9.()夫妻双方事前多与对方商量是()A.尊重和体贴对方的表现B.多此一举的行为C.成熟和理智的沟通态度D.是惧怕对方的表现10.()涉密信息系统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系统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确定系统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涉密信息系统防护要求进行保护和管理A.最低密级B.大多数文件的密级C.最高密级11.()尽管危机本身充满着不确定性,但并不意味着危机管理的过程也是无序的和混乱的,这体现了危机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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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柘城县起台镇乡政府和开发商非法占用耕地建楼房允许开发商可耕地开发、不许老百姓宅基地建房、起台镇毁田建房惹民怨
最近河南省柘城县起台镇非法占用大量耕地搞房产开发造成该镇大量良田被毁,村民意见很大。
开发商在起台镇可耕地上大肆建房
柘城县起台镇时下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农用地房地产开发乱象引起了当地
农民的一片反对之声和怨言。
在柘城县起台镇东、西、南、北街的省道两侧,大片的可耕地已经被毁掉,取而代之的是三十多栋上下两层楼房拔地而起。
这是起台镇政府以每亩地两万多元从农民手中强行收回的耕地,然后在高价转卖给开发商从中谋取暴利。
这排楼房占用的是本镇村东南组的可耕地,是镇政府通过恐吓和威胁的手段从农民手中拿到的地。
整齐的门面房已经初具规模,马路两侧堆满了石板、水泥,石料等建筑材料,数名施工者还在紧张地忙碌着。
而这排楼房的后边就是玉米地。
据当地村民介绍,这些楼房都是占用他们村里的大田地。
由于镇政府占地没有用地手续,开发的所谓“商品房”是在完全非法的状态下进行的,所以对村中有背景的农户,在占地时就给予比一般标准更高的赔偿。
据村一位知情群众讲,村有一农户不同意将自己的地和房卖给镇政府,镇政府又把该农户的房子拆了,但这家农户的一个亲属在河南省直机关上班,镇政府和开发商害怕把事情闹大收到查处,就答应用一套20万元房子的超高价对该农户进行补偿。
在起台镇北街的路东侧,有一排20栋的楼房正建在农田里,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每套房进深约10米,后面还附带一个小院子,每套售价15万元,大部分房子已经卖完。
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排房屋的后面也是大片的良田。
起台镇如此开发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按照规定,小城镇建设的房地产开发的管理工作完全适用于《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建筑房物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销售的,但已经交钱买房的村民均表示从没有见到过镇政府组织开发的房产的预售证,对这一点不知道整天忙着向农户建房收取罚款的起台镇建办是怎样监管的。
而且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如果起台镇政府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没有经过正
规的“招拍挂”程序就进入流通领域,其中必然涉嫌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包括正常税收和土地占补平衡等诸多原则性重大问题都将在起台镇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失去监管,甚至于给某些团体和个人提供不当得利的契机,打着小城镇建设的幌子行房地产开发之实,会将国家提倡的本来就不十分成熟的小城镇建设在柘城县起台镇因走调变性而失去方向。
一旦土地和建筑项目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这些走向市场的房地产“一书两证”等相关手续不齐全,就有可能造成村民自己辛苦积攒了一辈子的钱,一不小心因
买了一套这种不能作为商品流通的房屋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又得不到法律保护。
起台镇村民被逼着上楼
“镇政府不让村民自己建房的目的就是让需要房子的人家只能购买镇政府和开发商开发的房子,而镇政府开发的两间楼房卖到15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价钱,中间存在着暴利。
在起台镇辖区内的各个村庄,现在都是只许扒房不许建房,谁家建房镇政府就出面制止或者收取很高的“罚款”,罚款数额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但只要交过钱就可以放心地建房。
即便是在自己家拥有宅基证的老宅基地上建房,镇政府知道后也会三天两头来找事,派人掐断电线停工。
村民大惑不解地问记者:“我们在自己的老宅基地上建房怎么建都不行,而镇政府组织开发商在我们的可耕地里非法建房怎么就合法呢?如果合法他们怎么不公示他们的合法手续呢,这种欺上瞒下破坏耕地的行为上级政府知道吗?”
起台镇西街、北街和粮管所开发的房每套就能卖到15到20万元,按现行的建筑成本价计算,几乎是百分之百的利润。
面对这些高价的小洋楼,村民们都不愿意买,因为他们没有这么多的钱,一些该结婚的人家因为买房而四处举债成了农村新房奴,也有的最终因为买不起这样的房只能将婚期一拖再拖。
这些无法结婚的村民说:“小城镇建设本来应该是好事,可怎么弄得我们家儿子结不起婚呀,镇政府这样搞下去社会能和谐吗?”
在柘城县起台镇,开发商和镇政府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为了保证他们开发的房子有个好卖场,镇政府以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名义出台了不准农民建房的严厉政策,一旦发现有农户建房,就按他们自己制定的标准进行所谓的“罚款”。
该镇的农民自己家宅基地上的危房重建也要被收取高昂的费用,农民因交不起镇的乱罚款,很多农户不得不住在不能遮风挡雨的危房内。
这样镇政府就可以做到名利双收,如果农民因为害怕交罚款不建房,开发商就可以更多地卖房然后再高价从政府手里买更多的地,镇政府可以坐收渔利获取更多的利润。
农民如果建房,政府也可以以“执法”的名义收取所谓的“罚款”,里外都是钱。
在起台镇李尧村有两家农户在自家老宅基地上翻新房子,就因为躲避镇政府征收所谓罚款的事演出了一出闹剧。
李尧村的村支书李家魁领着镇政府的人看着这两家不让施工,发现施工就推倒,农户是推倒了又重建。
就这样反复推倒多次,最后这两家建房户还是抵挡不住镇政府的压力,乖乖各自交了每间房500元“罚款”了事,而且没有开具任何票据,也不知道收取的钱最后去了哪里,怎么走的账。
如果是建在路上的门面房,镇政府收取“罚款”的价码就远不止500元,就在北街非法房产的路北拐角处,一处水泥预制板厂的老板自家建房,上下两层四间门面房,起台镇政府共收取了两万多元,每间房合6000元,同样是没有票据。
起台镇小城镇建设咋就背离中央政策变了味
起台镇的开发商用钱“协调”了镇政府和国土资源所,然后大胆地在他们的可耕地上建起商品楼,这些所谓的商品房根本没有《国有土地使有证》、《建筑工程规划
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等一些建设必须的证件,属于违法建筑,更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村民们也曾经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反映,要求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农田原貌。
而被反映的相关部门也曾经来过一批又一批,但最终都被开发商“和谐”了,时至今日,这些违法的商品房不但安然建起来,而且大部分已经成功出售。
在小城镇建设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打着小城镇建设的旗号“以地生财”。
乡镇干部们会想尽办法尽可能地多出让一些土地,或者变相把农用土地非农化以追求“利益最大化”和“摊大饼”式的短期行为,有的乡镇领导错误地认为乡镇政府是管理农村的一级政府,因而理所当然地拥有对农民土地的处置权,全然不顾正常的征地程序,甚至于压根就没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概念,而总是习惯于直接越俎代庖盲目圈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这种违法违纪的行为给耕地保护增加了压力,如此鼠目寸光的短期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在起台镇被毁农田的村民家里没有见到一份合法征用耕地的协议书和文件,在起台镇政府记者也没有见到开发房地产占用耕地的任何批准手续。
按照我国《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经过合法批准的农用地占用不论打的是什么旗号都将被视为非法占地,柘城县起台镇的房地产开发当然也不应该例外。
中央提倡小城镇建设的本意是地方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水到渠成的结果,但在我国很多地方,把小城镇建设状况与乡镇主要领导人的政绩乃至职务升迁联系在一起,从而使小城镇建设具有了急功近利的色彩,甚至于搞面子工程,弄虚作假,违规开发房地产从中牟利,从而增加单位或群众的负担。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就曾经指出:小城镇建设必须解决好基础产业的问题,要利用产业的带动把农民集中起来形成小城镇。
在当地经济发展到一定条件之后,农户有能力也有需求,必然会向小城镇过渡,绝不能依靠行政命令将农户聚集在一起。
在柘城县起台镇的小城镇建设中,以上这些不循序渐进、不量力而行的问题都出现了,镇的领导们不是利用这个机会组织和协调好当地基础和主流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一方经济,而是借机违法大量占用农用地搞房地产开发,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变相垄断当地房地产开发市场从而极大地增加了农民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