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柘城县起台镇乡政府和开发商非法占用耕地建楼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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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柘城县起台镇乡政府和开发商非法占用耕地建楼房允许开发商可耕地开发、不许老百姓宅基地建房、起台镇毁田建房惹民怨
最近河南省柘城县起台镇非法占用大量耕地搞房产开发造成该镇大量良田被毁,村民意见很大。
开发商在起台镇可耕地上大肆建房
柘城县起台镇时下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农用地房地产开发乱象引起了当地
农民的一片反对之声和怨言。
在柘城县起台镇东、西、南、北街的省道两侧,大片的可耕地已经被毁掉,取而代之的是三十多栋上下两层楼房拔地而起。这是起台镇政府以每亩地两万多元从农民手中强行收回的耕地,然后在高价转卖给开发商从中谋取暴利。这排楼房占用的是本镇村东南组的可耕地,是镇政府通过恐吓和威胁的手段从农民手中拿到的地。整齐的门面房已经初具规模,马路两侧堆满了石板、水泥,石料等建筑材料,数名施工者还在紧张地忙碌着。而这排楼房的后边就是玉米地。据当地村民介绍,这些楼房都是占用他们村里的大田地。由于镇政府占地没有用地手续,开发的所谓“商品房”是在完全非法的状态下进行的,所以对村中有背景的农户,在占地时就给予比一般标准更高的赔偿。据村一位知情群众讲,村有一农户不同意将自己的地和房卖给镇政府,镇政府又把该农户的房子拆了,但这家农户的一个亲属在河南省直机关上班,镇政府和开发商害怕把事情闹大收到查处,就答应用一套20万元房子的超高价对该农户进行补偿。
在起台镇北街的路东侧,有一排20栋的楼房正建在农田里,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每套房进深约10米,后面还附带一个小院子,每套售价15万元,大部分房子已经卖完。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排房屋的后面也是大片的良田。
起台镇如此开发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按照规定,小城镇建设的房地产开发的管理工作完全适用于《城市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建筑房物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销售的,但已经交钱买房的村民均表示从没有见到过镇政府组织开发的房产的预售证,对这一点不知道整天忙着向农户建房收取罚款的起台镇建办是怎样监管的。
而且最大的一个问题是如果起台镇政府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没有经过正
规的“招拍挂”程序就进入流通领域,其中必然涉嫌造成大量国有资产的流失,包括正常税收和土地占补平衡等诸多原则性重大问题都将在起台镇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失去监管,甚至于给某些团体和个人提供不当得利的契机,打着小城镇建设的幌子行房地产开发之实,会将国家提倡的本来就不十分成熟的小城镇建设在柘城县起台镇因走调变性而失去方向。
一旦土地和建筑项目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这些走向市场的房地产“一书两证”等相关手续不齐全,就有可能造成村民自己辛苦积攒了一辈子的钱,一不小心因
买了一套这种不能作为商品流通的房屋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又得不到法律保护。
起台镇村民被逼着上楼
“镇政府不让村民自己建房的目的就是让需要房子的人家只能购买镇政府和开发商开发的房子,而镇政府开发的两间楼房卖到15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价钱,中间存在着暴利。在起台镇辖区内的各个村庄,现在都是只许扒房不许建房,谁家建房镇政府就出面制止或者收取很高的“罚款”,罚款数额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但只要交过钱就可以放心地建房。即便是在自己家拥有宅基证的老宅基地上建房,镇政府知道后也会三天两头来找事,派人掐断电线停工。村民大惑不解地问记者:“我们在自己的老宅基地上建房怎么建都不行,而镇政府组织开发商在我们的可耕地里非法建房怎么就合法呢?如果合法他们怎么不公示他们的合法手续呢,这种欺上瞒下破坏耕地的行为上级政府知道吗?”
起台镇西街、北街和粮管所开发的房每套就能卖到15到20万元,按现行的建筑成本价计算,几乎是百分之百的利润。面对这些高价的小洋楼,村民们都不愿意买,因为他们没有这么多的钱,一些该结婚的人家因为买房而四处举债成了农村新房奴,也有的最终因为买不起这样的房只能将婚期一拖再拖。这些无法结婚的村民说:“小城镇建设本来应该是好事,可怎么弄得我们家儿子结不起婚呀,镇政府这样搞下去社会能和谐吗?”
在柘城县起台镇,开发商和镇政府已经达成了某种默契,为了保证他们开发的房子有个好卖场,镇政府以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名义出台了不准农民建房的严厉政策,一旦发现有农户建房,就按他们自己制定的标准进行所谓的“罚款”。该镇的农民自己家宅基地上的危房重建也要被收取高昂的费用,农民因交不起镇的乱罚款,很多农户不得不住在不能遮风挡雨的危房内。这样镇政府就可以做到名利双收,如果农民因为害怕交罚款不建房,开发商就可以更多地卖房然后再高价从政府手里买更多的地,镇政府可以坐收渔利获取更多的利润。农民如果建房,政府也可以以“执法”的名义收取所谓的“罚款”,里外都是钱。
在起台镇李尧村有两家农户在自家老宅基地上翻新房子,就因为躲避镇政府征收所谓罚款的事演出了一出闹剧。李尧村的村支书李家魁领着镇政府的人看着这两家不让施工,发现施工就推倒,农户是推倒了又重建。就这样反复推倒多次,最后这两家建房户还是抵挡不住镇政府的压力,乖乖各自交了每间房500元“罚款”了事,而且没有开具任何票据,也不知道收取的钱最后去了哪里,怎么走的账。
如果是建在路上的门面房,镇政府收取“罚款”的价码就远不止500元,就在北街非法房产的路北拐角处,一处水泥预制板厂的老板自家建房,上下两层四间门面房,起台镇政府共收取了两万多元,每间房合6000元,同样是没有票据。
起台镇小城镇建设咋就背离中央政策变了味
起台镇的开发商用钱“协调”了镇政府和国土资源所,然后大胆地在他们的可耕地上建起商品楼,这些所谓的商品房根本没有《国有土地使有证》、《建筑工程规划
许可证》、《建筑工程开工许可证》等一些建设必须的证件,属于违法建筑,更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村民们也曾经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反映,要求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农田原貌。而被反映的相关部门也曾经来过一批又一批,但最终都被开发商“和谐”了,时至今日,这些违法的商品房不但安然建起来,而且大部分已经成功出售。
在小城镇建设中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打着小城镇建设的旗号“以地生财”。乡镇干部们会想尽办法尽可能地多出让一些土地,或者变相把农用土地非农化以追求“利益最大化”和“摊大饼”式的短期行为,有的乡镇领导错误地认为乡镇政府是管理农村的一级政府,因而理所当然地拥有对农民土地的处置权,全然不顾正常的征地程序,甚至于压根就没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概念,而总是习惯于直接越俎代庖盲目圈地进行房地产开发。这种违法违纪的行为给耕地保护增加了压力,如此鼠目寸光的短期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在起台镇被毁农田的村民家里没有见到一份合法征用耕地的协议书和文件,在起台镇政府记者也没有见到开发房地产占用耕地的任何批准手续。
按照我国《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经过合法批准的农用地占用不论打的是什么旗号都将被视为非法占地,柘城县起台镇的房地产开发当然也不应该例外。
中央提倡小城镇建设的本意是地方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水到渠成的结果,但在我国很多地方,把小城镇建设状况与乡镇主要领导人的政绩乃至职务升迁联系在一起,从而使小城镇建设具有了急功近利的色彩,甚至于搞面子工程,弄虚作假,违规开发房地产从中牟利,从而增加单位或群众的负担。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就曾经指出:小城镇建设必须解决好基础产业的问题,要利用产业的带动把农民集中起来形成小城镇。在当地经济发展到一定条件之后,农户有能力也有需求,必然会向小城镇过渡,绝不能依靠行政命令将农户聚集在一起。
在柘城县起台镇的小城镇建设中,以上这些不循序渐进、不量力而行的问题都出现了,镇的领导们不是利用这个机会组织和协调好当地基础和主流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一方经济,而是借机违法大量占用农用地搞房地产开发,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变相垄断当地房地产开发市场从而极大地增加了农民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