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塔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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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却塔供应及安装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请根据各项目设计要求重新调整,仅供参考。)

五个三工作中心

年月日

一、总则

本规范书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高度、验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和条件。

1、投标范围

2-1投标方须提供清单上列明的设备及附件、备件。并负责运输、组装及配合安装配合调试以及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2-2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在其过去承接的工程中使用过的技术成熟的产品,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或新研制开发的产品。

2-3投标方须说明其在设备及系统的生产集成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元器件、设备等的名称及制造厂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书(含维修手册)2、执行标准

本次招标项目为大型空调用--------冷却塔,投标产品须按本招标书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设计和制造。若在设计和制造中应用的某项标准

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没有规定,则投标单位应详细说明其所采用的标

准和规范,并提供该标准或规范的完整中文原件给买方。只有当其采用

的标准和规范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且等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书的要

求时,此标准或规范才能为招标方所接受。本工程须符合国家、地方及

行业标准,:本技术规范书中使用的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噪声测试标准》JB/4330-86

《制冷和空调设备名义工况一般规定》JB/T7666-9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

《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GB/T7190-1997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95

《钢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包装、储运指示标志》GB191-90

《标牌》GB/T13306-1991

以上规范,若有版本,以发标时最新版本为准。

招标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补充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应承诺予以配合。

未尽事宜,应按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3、附件、备件和消耗品

3-1投标方须提供保证正常运行所必须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消耗品等,并在投标书中写出清单,提供名称、用途和制造厂,其价格含在总价中。

3-2投标方还须保证,在保修期满后以优惠价格供应维持设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消耗品等。列出清单,并标明名称、单价和总价。

其费用在投标书中明列,但不包括在总价中。

4、检验与测试

4-1制造单位的检验部门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标书中提出的标准和规定,对设备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以便买方工程师进行监理。

4-2法定或授权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有关法规或条例及本标书所采用的标准中列入检察条款的有关规定,对设备及安装进行监督检验。设备的制造和使用必须置于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检验机构的监督下。

4-3制造单位在取得授权的检验机构确认设备质量符合本标书规定标准和图样要求后,须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提交买方。

4-4买方有权对产品进行发货前的检验,卖方应邀请不少于2人的买方人员到制造厂检验制造工艺、原材料质量和产品质量。并参加产品出厂试验(但不作为最终验收),检验合格产品才允许出厂。卖方应为买方进行上述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其费用由卖方承担。

4-5设备及附件(包括安装所需的一切零部件及专用工具)、备件的开箱检验,应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5天内在买方现场完成。检验人员由买方人员和卖方人员及施工方人员、监理方人员组成。

5、安装、调试与试运行

5-1在开始安装前,卖方须确认所有的图纸、技术手册及相关的技术协议,并移交给买方。

5-2卖方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配合,直到设备正常运行。

5-3卖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应自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特殊工具和专用仪器仪表等。

5-4卖方的技术人员应负责现场设备的调试和运行,以检验其设计制作及操作性和功能等方面的情况。

5-5设备安装完毕,应在买方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运行前的测试,以证明其可以试运行。

5-6试运行应在买方工程师监督下进行,内容如下:

5.6.1设备的所有功能性运行;

5.6.2运行和检测安全装置。

6、验收

6-1当卖方所供设备运抵现场后5天内,须由买方、卖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四方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卖方提供设备的外观和数量进行检验和核实。同时卖方还应提交一份完整的(包括单台设备和整套系统)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作为买方的验收依据。

6-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买方才向卖方颁发验收合格证书。

6.3.1投标单位已提供了合同中签署的全部货物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6.3.2货物符合技术规范书中的规定,性能满足要求。

6.3.3性能试验和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所有缺陷已经改正至买方满意。

6.3.4在设备运抵现场后至验收合格,所有产品保护责任由卖方自己负责。

7、技术培训

7-1卖方应就其所提供的设备及操作系统,对买方的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方面的培训,培训费用由投标商承担。

7-2卖方在培训开始前一个月提出推荐的培训计划,以取得买方同意。

7-3卖方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在所提供的同类型产品上至少具有三年的维修经验。培训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一并提交,买方认为培训人员不合适可要求更换。

7-4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操作和安全保护措施。

7-5在设备试运行期间,卖方应安排工程师给予免费指导和演示。必要时,应对如何排除故障、零部件的拆装等进行指导和演示。

8、技术资料

8-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书,应提供设备技术性能一览表,其中的内容应包括:设备型号、外形尺寸、风机直径、风机台数、电机台数、电机风机品牌、产地、额定水量、塔体自重、运行重、进出水管径、溢流管径、补水管径、排污管径、填料、冷却塔对环境和冷却水温度要求、冷却塔风扇、布水器、接水盘的材质和特点以及对环境、水泵的要求等。

8-2中标后,投标人应及时无偿提供招标方及设计单位设计所需的图纸及资料,如样本、设备基础、安装工艺图、电气图、操作手册、维修指南等。

8-3设备交货时,除随机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同时提供制造包装及运输说明、合格证、设备质量证书、装箱单、散件清单。

8-4为培训目的,买方有权复制这些资料而不另付费用。

9、公差

9-1所有公差按GB1800-79的规定执行。

二、设备清单及技术条件

2-1外形尺寸:安装尺寸不大于16800(W)×6000(L)×4000(H)单位mm。

2-2技术条件及参数;

2.2.1室外设计气象参数:

夏季:空调干球温度:33.2℃;湿球温度:28℃;通风温度:30℃;室外风速:1.9m/h

2-2-2冷却塔运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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