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神驰化工管理规定
炼油化工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浅析_2
炼油化工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浅析发布时间:2021-06-25T05:51:26.899Z 来源:《防护工程》2021年6期作者:刘康康[导读]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关系到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人身安全,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故必须要高度重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建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从规章制度、工作和新技术等方面进行。
同时,提升化工企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在企业内部营造安全生产的文化氛围,排除事故安全隐患,构建防范体系,提高工作人员的生产技术,保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化工企业经济效益。
刘康康山东神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东营市 257000摘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关系到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人身安全,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故必须要高度重视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建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从规章制度、工作和新技术等方面进行。
同时,提升化工企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在企业内部营造安全生产的文化氛围,排除事故安全隐患,构建防范体系,提高工作人员的生产技术,保障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化工企业经济效益。
关键词:炼油企业;化工安全;应急管理引言炼油化工板块是各石油化工企业重要的业务组成部分,在快速发展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导致安全生产中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
本文从安全应急管理向预防转变,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严格做好危险源辨识,注重和提高应急演练,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建设、加强应急救援知识普及和教育,全面提升新时期炼油化工企业应急管理水平。
1 炼油化工企业安全现状分析1.1安全意识薄弱。
安全生产是化工企业生产的首要任务。
职工是化工企业生产活动的主要参与人员,前期职工的入职门槛低,文化基础底,职工的安全意识低下。
职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将会直接影响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问题,故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至关重要。
但是在现实化工企业生产中,存在严重的职工安全意识薄弱问题,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员,认为生产设备正常运作就不会发生安全问题,导致难以发现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五批)企业名单的通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五批)企业名单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9.02.26
•【字号】鲁安监发[2009]27号
•【施行日期】2009.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正文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证》(第五批)企业名单的通报
(鲁安监发[2009]27号)
各市安监局: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布省安监局直接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五批)138家企业名单,请自行从省局网站()上下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包括省局直接颁发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确保经营环节的安全。
二、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省局直接颁发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按规定组织分级实施,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三、各市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将发证情况通报给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化工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篇)
化工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化工企业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工企业特殊作业的人员,包括企业内部人员和外来人员。
二、特殊作业的定义特殊作业是指在化工企业中具有一定特殊性的作业行为,具有较高的风险和隐患,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电力供应作业、危险品搬运作业等。
三、特殊作业许可管理1. 特殊作业前,必须向企业申请特殊作业许可证,并经企业安全审核通过,方可进行作业。
2. 申请特殊作业许可证需提供以下材料:(1)特殊作业计划书,包括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等;(2)特殊作业风险评估报告,并依此确定控制措施;(3)特殊作业现场的平面布置图;(4)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和培训情况;(5)其他必要的申请资料。
3. 特殊作业许可证每次作业均有效,但超过一定时间限制时需重新申请。
4. 特殊作业许可证仅限于申请人和核发单位之间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5. 特殊作业许可证应妥善保管,如遗失或损坏需及时向核发单位申请补办。
四、特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1.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2.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穿戴。
3.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特殊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并在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确保自己的安全。
4. 特殊作业人员不得饮酒、吸烟、吸毒等影响作业安全的行为。
5.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不得超范围作业或私自更改作业方式。
六、特殊作业现场管理1. 特殊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警示牌,提示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2. 特殊作业现场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出口畅通。
3. 特殊作业现场必须进行适当的清理和堆放,避免杂物影响作业安全。
4. 特殊作业现场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训练。
动火作业培训
二次线长度小于30 米,减少焊接电流 产生的热
•
33
配电箱检查要点图
配电箱中总隔 离开关
总漏电保护器
分路漏电保护器
工作零线(N)接线端子板 与电器安装板绝缘
保护零线(PE)接 线端子板 开关距箱壁间距不低 于40mm 连接箱门的连接线 • 采用纺织软铜线
•
15
触电 未接地 绝缘损坏漏电 未佩戴防护用品
•
16
三、动火作业分级
•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
特殊 一级
部位及可燃气体储罐的围堰内或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动火作业按特 殊动火作业管理。
•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危险化学品 库、空分的纯氧系统及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二级
• 除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 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 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动火作业可 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注:遇节日、假日、夜间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即在原定 2018/8/4 17 动火级别的基础升高一级。
风险评估分析是应考虑但不 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火灾和爆炸的潜在危 险和控制措施; 作业人员的工作习惯、 经验及能力; 作业设备、机具; 易燃、可燃物质; 受影响的区域。
2018/8/4
24
六、动火作业要求
同时,生产车间应、还要做好如下工作: a)对设备、管线进行隔绝、清洗、置换,并确认满足安全作业要求; b)对放射源采取相应的安全处置措施; c)对作业现场地下隐蔽工程进行交底; d)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 e)夜间作业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f)会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了解和熟悉现场环境,进一步 核实安全措施,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位置和分布。
山东化工园区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山东化工园区管理制度范本范文山东化工园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山东化工园区的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和提高园区内各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园区环境的安全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园区入驻条件和程序第二条所有企业在园区内开展经营活动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相应经营资质和合法成立的企业,且经营范围与园区产业定位相匹配;(二)能够按照相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三)愿意按照园区管理制度执行,并接受日常监管和管理。
第三条企业入驻园区的程序如下:(一)填写入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二)园区管理部门审核申请表和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三)管理部门根据考察结果进行评审,并与企业签订入驻合同;(四)企业按照合同的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并按照规定时间搬迁入驻。
第四章园区企业的经营行为规范第四条园区内的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园区相关规定,保证经营行为合法、公正、诚信、规范。
第五条园区内的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进行宣贯和培训,确保全员参与。
第六条园区内的企业应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利,并将其具体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记录,备案存档。
第七条园区内的企业应与园区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沟通和交流,共同解决问题,推动园区内外的协调发展。
第八条园区内的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园区管理部门报告。
第九条园区内的企业不得从事超出经营范围的活动,不得以违法手段获取利益,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欺骗客户。
第十条园区内的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一条园区内的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确保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
第十二条园区内的企业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同推进园区的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
第十三条园区内的企业应根据园区管理部门的要求,完成园区各项统计和报表,并按时报送。
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内的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是指国家规定需要经过安全监察部门批准或者登记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
第四条化工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专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与特种设备的制造商、供应商、维修单位等建立合作关系,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性。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为特种设备设定安全目标,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定期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处置和救援。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组织特种设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及维修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由经过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进行,化工企业应定期组织检验,并按照检验结果进行相应的维修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化工企业应建立维修记录,并定期对维修单位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工作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维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维修工作完成后,化工企业应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第三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第十六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救援技能和装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事故发生时,化工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稳定。
石化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石化企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石化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石化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1. 生命至上: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是企业首要任务。
2. 预防为主:采取预防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3. 整体管理:安全管理要贯穿企业的各个环节和部门。
4. 法律遵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5. 综合施策:通过技术、管理和行为等多个方面综合施策。
6. 持续改进:不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四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 成员:由企业高层负责组成,包括总经理、安全负责人等。
2. 职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的安全管理政策和目标,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3. 工作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 包括安全部门、培训部门、监测部门等,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相关证书。
3. 每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各自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人,由企业高层指定,明确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2. 每个部门都有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汇报情况。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目标制定1.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目标。
2. 目标要具体、明确,能够衡量和评估,达到国家要求。
第八条安全生产计划制定1.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2. 计划要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包括安全培训、应急演练、设备检修等内容。
第九条安全生产培训1.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2. 员工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
3. 培训内容要包括工作场所安全知识、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操作规程等。
神驰机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证公字[2011]5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控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第三条关联人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由上述第1项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由本条第(二)款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5.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本条第(一)款第1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上述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5.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
山东神驰化工管理规定
山东神驰化工管理规定一、人事管理1、职级从业人员职级分类:(1)总经理级;(2)副总经理、总监级;(3)部门经理级;(4)主管级;(5)文员级;(6)其他2、任用条件各职级任用条件:(1)副总经理、总监级,担任部门经理级八年。
(2)部门经理级,大学、大专人员担任主管级八年或中专、高中职人员担任主管级十年。
(3)主管级,大学、大专人员担任文员级五年或中专、高中人员担任文员级八年。
(4)文员级,大学、大专新进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讲演两年以上的高中、中专毕业生。
3、职务归类公司文员级岗位分为A、B、C岗位享受工资、奖金、加班补助、社会保险、劳保等福利待遇。
新职务的设定、修改,依有关提案的程序办理。
各部门的组织与人员编制,由部门负责人按组织技能及工作负荷拟定,签呈总经理核定。
4、人员增减各部门增补人员经核准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以公开招聘为原则。
要求报考人员于面试时交身份证、工作简历、学历证明、体检表及应具备之技术鉴定证明等文件原件,据以审查资格。
新进人员试用期间之职务为[试用期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指派专人负责训练,定期考核其工作表现及适任情形,确实不能胜任者,签呈总经理核准后予以辞退。
试用期满适任者应将考核结果呈总经理核定通过后,上交毕业证原件留存,签订劳动合同。
超出三个月不交毕业证者,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予以辞退;签合同后人员[培训期人员]再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位培训,培训结束进行定岗考试(特殊情况除外),成绩合格者交上学生档案后正式定岗,成为公司正式职工,领取岗位工资。
试用期月工资执行大中专毕业生(含高级技校生)1000元,本科生、熟练工(经考核确认)1200元。
培训期(签订合同后、定岗以前)月工资执行大中专毕业生(含高级技校生)1300元,本科生,熟练工为1500元。
所有不交毕业证者,执行试用期待遇,不交学生档案者,执行培训期待遇;试用期、培训期时不享受奖金和劳动报险待遇。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化工企业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同时,还需遵守国家有关防火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标准。
二、机构设置1. 化工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其职责为负责企业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由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专业人员构成,其中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有消防安全管理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3. 化工企业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组,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
消防安全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订立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改进方案,对企业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供给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消防安全设施1. 化工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的要求,设立应急疏散通道、灭火设施、消防水源等一系列消防安全设施。
2. 消防安全设施的保养、检查应当由专业人员定期进行,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3. 化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提高员工应对突发消防事件的应急本领。
四、生产作业管理1. 化工企业应当精准评估各工作区域和操作的火灾不安全度,并实行相关的防火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 严禁在作业场所内存放易燃物品、易爆物品等不安全物品,严格规范仓库、库房等储存场所的使用。
3. 对于存在火灾隐患的设备、管道等,应当设立防火警示牌,提示工作人员注意消防安全。
五、培训与交流1. 化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学问的培训,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处理突发消防事件。
2. 员工入职前应当对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明确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和流程等。
3. 化工企业应当定期与消防安全专业机构和有关企业进行交流和合作,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本领。
六、奖惩制度化工企业应当订立科学、公正、有效的奖惩制度,对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显现的优秀表现和逾期不改正的安全隐患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对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带来的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与权利。
七、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原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山东省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山东省化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为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催促各级人员和部门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减少未遂事件、异常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那么》等相关法规、规章及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环节(包括外来队伍及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职责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 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那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治理,具体职责如下:1、人员职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催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车间及部门负责人对车间和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部门职责1)、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办公室(安全环保部)负责各类安全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的监督,负责公司各类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及跟踪验证的审核监督。
第三节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为充分调动公司职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风险,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总那么:1、本公司区域内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活动适用本制度。
2、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工作由公司安环部负责。
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举报,并获得一定奖励。
4、举报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
各受理单位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对外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
石油化工装置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工艺与设备化 工 设 计 通 讯Technology and EquipmentChemical Engineering Design Communications·74·第45卷第12期2019年12月就现如今石油化工产业发展的情况来看,各种类型的装置规模不断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检修的困难程度与复杂程度,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也有所增加。
这就需要有关技术人员在进行石油化工装置检修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保证检修的安全性。
1 石油化工装置的主要构成在石油生产的过程中,石油化工装置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将直接影响到生产的安全性。
随着时代的发展,装置也更加现代化,符合当前时代发展对于石油化工装置的需求。
通常情况下,石油化工装置主要是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止回阀。
在各个部分装置中,止回阀使用的频率相对较高,其在应用的过程中能够实现更多的单向流通,避免成品、半成品出现相互混合的情况,适用范围较为广泛。
第二,配管装置。
配管主要是连接各个装置,起到的是联通的作用,保证成品运输。
第三,工艺管道。
管道的科学合理设计,属于管道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需要依据石油化工装置使用的实际情况,来加以针对性设计。
其中考虑的方面包括管道的粗细、材质、厚度等诸多方面,设计要求十分严格,任何失误都有可能会导致管道无法达到预期标准,继而引发安全事故[1]。
第四,钢结构仪表主架桥。
钢结构是石油化工装置的核心,也是实现设备运行与连接的重要前提与保障,各个工业运转环节,都是在钢结构中完成的。
2 石油化工装置设备检修注意事项由于石油化工装置设备检修具有复杂性、高危性特点,因此石油化工装置需要专业的检修人员来完成,在实际检修中必须要严格按照各个装置特点,选择必要的检修手段。
必须要根据相关操作规程要求,对所有的设备、管线、钢结构等部分,进行安全检查,若是发现问题应该及时进行有效处理。
若是在设备检查的过程中,出现损坏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换并调试,保证生产设备能够在第一时间恢复运行。
【精品】山东省大型电力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规定
【精品】山东省大型电力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规定1. 目的本规定旨在确保山东省大型电力化工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大型电力化工企业,包括煤炭电力发电企业、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等电力化工行业的企业。
3. 基本要求3.1 所有电力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2 电力化工企业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确保员工熟悉消防逃生路线和使用消防设备的方法。
3.3 电力化工企业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3.4 电力化工企业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3.5 电力化工企业应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管理措施4.1 电力化工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
4.2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4.3 电力化工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消防安全相关信息,包括消防设备使用情况、员工培训记录等。
4.4 电力化工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确保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5. 监督与检查5.1 山东省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大型电力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及时督促整改。
5.2 大型电力化工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6. 处罚对违反本规定的大型电力化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7.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危化物品仓储的消防安全管理
作者: 管华博[1]
作者机构: [1]山东神驰控股有限公司,山东东营257000
出版物刊名: 化工管理
页码: 35-36页
年卷期: 2020年 第28期
主题词: 危化物品;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摘要:危化物品仓储的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其作为集中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的场所,一旦消防管理出现纰漏,很容易引发火灾、爆炸甚至是中毒等,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文章基于危化物品仓储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提出切实保障危化物品仓储消防安全管理的质量和效果的有效措施。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投入管理规定范文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投入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投入管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投入管理。
第三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安全投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保障安全投入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安全设施等安全投入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投入资金的规划、使用和监督,确保安全投入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对安全投入的监测、预警和追溯。
第七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投入管理的专题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投入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设立安全投入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明确安全投入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投入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投入规划、安全投入预算、安全投入审批、安全投入执行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分类、登记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一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设立安全投入监督检查机构,对安全投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安全投入的录入、查询、分析等功能,以实现对安全投入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第三章安全投入的资金管理第十三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投入资金的规划,制定安全投入的预算和计划。
第十四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程序,确保安全投入的合理使用和效益。
第十五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投入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第十六条石油化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石油化工管理制度
石油化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制度是针对石油化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管理问题和风险进行规范和管理而制定的。
2.本制度的制定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旨在确保企业能够合法、合规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3.本制度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违反或规避。
二、安全生产管理1.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危害防护、安全操作、应急预案等。
2.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有效地应对各种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3.企业应当配备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定期检查维护,及时修复和更换有缺陷的设施和设备。
4.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对于积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和制度的员工进行批评和惩罚。
三、质量管理体系1.石油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不良事件,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追踪和溯源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流向,全面防范和解决质量问题。
3.企业应当加强对产品原材料的管理和控制,建立供应商审查和评估机制,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符合要求,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4.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考核和评价机制,对于产品质量达标的员工和车间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产品质量不达标的员工和车间进行批评和整改。
四、环境保护政策1.石油化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环境管理政策和方案,加强对生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管控和处理。
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022
山东XXXXX化工有限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ZXRS-SA-ZY-45编制人:制度编制小组审核人:安全总监批准人:主要负责人修订日期 : 2022年 08月26日实施日期:2022年 10月01日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特殊作业环节安全风险管控,遏制特殊作业尤其是从事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内作业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明晰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从而对特殊作业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XXXXX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等在公司内进行特殊作业的单位。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GB50016-2014);(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版);(3)《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4)《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5〕53号;(5)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6)GB/T 5082 起重机手势信号GB 6095坠落防护安全带(7)GB 15322.3 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GB 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8)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和维护(9)GB 3007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10)GB 39800.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11)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12)GB 24543 坠落防护安全绳(13)GB/T 50493—201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14)GB 51210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15)DL 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16)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17)《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8958-2006)(18)GBZ/T260职业禁忌证界定导则(19)HG/T 21547管道用钢制插板、垫环、8字盲板系列(20)JB/T2772阀门零部件高压盲板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文本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人事管理1、职级从业人员职级分类:(1)总经理级;(2)副总经理、总监级;(3)部门经理级;(4)主管级;(5)文员级;(6)其他2、任用条件各职级任用条件:(1)副总经理、总监级,担任部门经理级八年。
(2)部门经理级,大学、大专人员担任主管级八年或中专、高中职人员担任主管级十年。
(3)主管级,大学、大专人员担任文员级五年或中专、高中人员担任文员级八年。
(4)文员级,大学、大专新进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讲演两年以上的高中、中专毕业生。
3、职务归类公司文员级岗位分为A、B、C岗位享受工资、奖金、加班补助、社会保险、劳保等福利待遇。
新职务的设定、修改,依有关提案的程序办理。
各部门的组织与人员编制,由部门负责人按组织技能及工作负荷拟定,签呈总经理核定。
4、人员增减各部门增补人员经核准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以公开招聘为原则。
要求报考人员于面试时交身份证、工作简历、学历证明、体检表及应具备之技术鉴定证明等文件原件,据以审查资格。
新进人员试用期间之职务为[试用期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指派专人负责训练,定期考核其工作表现及适任情形,确实不能胜任者,签呈总经理核准后予以辞退。
试用期满适任者应将考核结果呈总经理核定通过后,上交毕业证原件留存,签订劳动合同。
超出三个月不交毕业证者,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予以辞退;签合同后人员[培训期人员]再进行为期3个月的岗位培训,培训结束进行定岗考试(特殊情况除外),成绩合格者交上学生档案后正式定岗,成为公司正式职工,领取岗位工资。
试用期月工资执行大中专毕业生(含高级技校生)1000元,本科生、熟练工(经考核确认)1200元。
培训期(签订合同后、定岗以前)月工资执行大中专毕业生(含高级技校生)1300元,本科生,熟练工为1500元。
所有不交毕业证者,执行试用期待遇,不交学生档案者,执行培训期待遇;试用期、培训期时不享受奖金和劳动报险待遇。
凡经管现款、有价证券、管业及会计人员应于任职前办妥保证手续,人力资源部应于被担保人任职1个月内办理对保。
调职或离职时,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及经管之财务详列清单一式三份申请办理移交手续;5、离职、辞退及停职从业人员辞退应提前30日写出离职申请,部门负责人签认后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经核准后,根据部门意见(不影响正常生产,最长不超过30天),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移交和离职手续,否则,相关部门不给予办理任何手续。
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者经总经理批准可予立即辞退。
试用期或合同期内离职者,工作服费用从工资中扣除。
6、考勤及薪资从业人员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加班(仅限于一线职工)按工资的100%发加班费;职工休假参照公司请假、休班管理办法。
根据个人申请,公司从业人员可以休带薪婚假7天、带薪丧假3天。
薪资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效益奖金和年终奖金构成,隔月的15日发放当月工资。
7、工伤从业人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受到的人身伤害为工伤,工伤人员在休病期间,享有其工资待遇;因未佩带劳保用品、违规操作等原因受伤害的职工不予申报工伤;工伤保险费用以区劳动局审定的报销额为准,其余个人负担。
8、奖惩从业人员有特殊功绩,或合理化建设经采纳有绩效者,由中层领导报总经理酌情签报惩处;同时,适应经营、管理和发展的要求,公司逐步重点建立职工考核及奖惩办法,完善合理化建议奖、节能降耗奖、技术创新奖、突出贡献奖、先进班组将邓奖励机制,执行程序为各部门申报,公司集中评定。
二、财务管理凡有关出纳收支阿、资金划转、固定资产、有价证券、债务保证、现金及票卷盘点、财务保险、会计事务的处理均依照以下规定办理。
与付款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核实费用支付的合理性和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票据来源(除财务许可外,大额支付药开具增值税发票)、用途(有实际物品必须经过清点入库),并经领导批准、审核,方可收付。
3、凭证审核每一张凭证要经过财务负责人、出纳审核、签章才能生效、否则凭证无效。
4、银行帐户及印签管理:(1)一笔业务往来必须逐一登记,每次终了应结出余额;(2)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银行留存印鉴分开保管。
5、资金控制:根据需要,库存现金不能超过10万元,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
原则上用多少,取多少。
交款(收款)包括现金、支票、信汇、电汇及票据处理、兑现,关系交款(收款)的票据,应及时填好有关单据,交送银行。
单据回来后,及时做记账凭证,使银行帐与现金账能够真实的反映出帐目资金情况。
6、员工薪水发放及垫款根据有关规定,隔月十五日给员工发放当月工资,没有合理的原由,不垫款不扣款。
7、暂借款处理权限一般暂借款由财务负责人批复核准,特殊情况报总经理签批。
8、申请、领款、报销及预期报销处理需购买的物品,使用部门先申请填写请购单,经批准后,采购部门方可填写借款单进行领款采购。
物品购买后,应及时填写报销单据进行签批后,到出纳处进行报销。
备用金、差旅费可直接申请填写借款单,经批复后,出纳给予现金借款,业务完成及出差归来,经办人必须于2日内办理报销(食宿报销标准见规定),逾期报销的给予一定的处罚。
9、保险管理根据公司规定,给A岗、B岗、C岗以上职工交社会养老保险等统筹资金(试用期、培训期、临时工不在入保范围)10、固定资产处理外购固定资产逐件审核并验收入库,妥善保管;根据入库及票据进行逐笔登记入帐;做好每一笔凭证并且输入电脑存档;对须用的固定资产必须经领导同意审批后填写领用单、签名方可领用。
三、采购管理1、生产、办公物资的采购,要严格遵循“比价采购、物美价廉”的原则,执行询价、比价、议价、签订合同、厂家送货、质检、入库、付款等程序,原料油的采购,视情况灵活采用以上流程手续。
2、原料油的采购严格遵守公司规定,考虑公司长期利益。
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必须由供应商提供当班班长、主管签名的水分、比重明细化验单、过磅单,财务部门做好统计并于次日7:30前报总经理及副总。
3、原油外其他物资的采购,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经仓库管理人员核实库存情况决定是否采购,报经部门负责人、仓库主管、供应部经理、分管副总核准后按上述第1条办理采购;装置检修期间也可以由生产班组通过车间主任提前15日提出大宗物资请购,采购过长亦严格遵循比价采购原则,并按财务管理支付货款。
四、合同管理1、合同洽谈时,至少有公司两名志愿参与接洽、谈判,涉及对外的工程承包、采购等合同,要严格执行“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报价、竞价及择优录用,在合同签订前向上级管理者请示汇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2、除特殊情况外,凡是只有一个员工对外洽谈、谈判所达成的合同、协议、意向,公司职能部门可以拒绝执行,并由办公室视情节的严重性对责任人提出警告或其他处罚。
3、签订合同采用工商局统一文本和格式,合同中明确提出税票的种类。
除特殊情况外,较大额度的合同一定开具增值税发票。
4、合同款的支付,由合同的对方经办人带发票、合同原件到公司财务部申请付款,具体按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合同执行后,所有合同执行的文件要统一存档。
五、劳动纪律1、为顺利交接班,所有在职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交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及旷工。
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超过1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罚当月奖金;旷工三天全年不得奖金;旷工五天予以辞退。
中途自愿离职或被辞退的员工,至离职日(或辞职日)止,未发放的工资和奖金一律不予发放,离职人员属于公司重要岗位时,公司保留追究其合同期内违约法律责任的权利;因在宿舍睡觉而发生的旷工情况,扣罚当事人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500元;对接班后回宿舍睡觉的当事人予以辞退,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1000元;对接班后会宿舍及接班后因私离开厂区的情况对责任人视同睡岗处理,因此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按照本项第九条规定处理,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刑事责任。
2、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主管领导当面请假(重病除外),签认同意后的请假单必须当天交到办公室计算考勤,不得托人请假,不得托人代交请假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休假后要找部门领导销假,事假、病假当天不发工资、奖金。
3、上班时间行为规范要做到“十不准”一、不准干私活、办私事;二、不准说笑、打闹、阅读非业务书刊及从事文体活动;三、不准脱岗、串岗、用电话闲聊;四、不准将火种带入生产区或在生产区内吸烟五、不准在班前和上班期间喝酒六、不准在岗睡觉、打瞌睡七、不准违章作业;严禁在生产期间接待客人八、不准擅自替班、换班九、不准穿奇装异服,男职工不准留长发,经常出入生产区的人员不准穿钉子鞋、高跟鞋、有网眼的鞋;十、生产一线职工(特殊岗位除外)不准带手机以上十项违反第一、二、三、十项时给予当事人、班(组)长(含三修、化验班长)、中层领导分别罚款100元的处罚,其中违反第三项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处理;违反第四、七、九项时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的处罚;违反第五项时给予当事人、班长(同上)分别罚款100元的处罚;违反第六项时,扣罚当事人当月全部工资及奖金,值班班(组)长罚款1000元[注:对常白班班(组)长,白班人员违反该项,罚款1000元,中班、夜班人员违反该项,罚款200元],中层领导罚款200元(其中,中层领导发生的睡岗情况,中层领导、分管副总经理分别罚款1000元,职工监督报安监部查实后通报);一年内睡岗2次者全年无奖金,睡岗3次者予以辞退;违反第八项时给予当事人、中层领导分别罚款100元的处罚。
公司职工一月内累计违纪2次者,降级处理;年内累计违纪5次者,予以辞退。
以上处罚发现代缴罚款情况,相关职工给予待岗、领导给予降级处理;夜间巡检过程中发生职工睡岗情况不上报的中层领导,降级处理;上报本部门职工违纪的领导,免予连带责任;违反上述十项规定之一发生事故,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分管领导相应处罚。
4、交接班时,接班人要做到“十不接”一、设备带病运转不接;二、进行重要操作不接;三、完不成定额不接;四、卫生搞不好不接;五、原始记录填不全或不清不接;六、发生事故或有事故征兆不接;七、所用工具不全不接;八、不安领导要求操作或态度不好不接;九、产品不入库不接;十、门窗关不严不接。
以上十项违反其中之一发生的交接班情况,对交接班的班(组)长分别罚款500元,接班人签名同意接班后,交班人才能下班,严禁酒后接(上);同时,因沟通、责任等原因出现的交接班异常情况,应找分管领导及时处理,否则,对交接班的班(组)长分别罚款500元。
5、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引领外人进公司参观或到公司外传授技术,如有发现,根据签订的保密协议追究相应责任,并予以辞退。
6、未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外人或外单位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含罐区),一经发现,警卫人员、中层领导每人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