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委员会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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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把握党内民主

如何准确把握党内民主

如何准确把握党内民主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党和国家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了发展党内民主的新思路。

准确把握这一新思路,对扩大党内民主的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全面理解新思路的主要内涵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这一新思路,涵盖了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第一,党内民主的重要地位。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十六大报告把党内民主提升到事关党的生命和人民民主发展的高度,充分体现了对发展党内民主的高度重视。

只有从这样的高度认识党内民主,才能全面把握新思路的精神实质。

将发扬党内民主仅作为是作风方面的问题,是不够的。

将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割裂开来,是极端错误的。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力的晴雨表,是党的活力的源泉,是人民民主的助推器。

我们党是不是富有强大的生命力,人民民主是不是得到充分发展,关键取决于党内民主的发展水平。

只有从这样的高度认识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建设才会走上健康发展轨道,这是新思路的核心主题。

第二,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

党内民主,从其内涵来说,就是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直接或者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力。

建设党内民主的前提条件是,切实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

党章第四条详细规定了党员应享有的权利,概括起来主要有平等权、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知情权、批评权、建议权、参与权、申述权等。

党员的这些权利由《党章》规定并受党章保护,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件(试行)》的要求,使党员民主权利得到具体保障和体现,这是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发展党内民主的重点。

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点。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2017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

《条例》制定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条列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第四条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

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

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中央办公厅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党务公开工作。

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问题研究

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问题研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党内情况通报反馈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问题研究篇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指中共民主建设的三项制度。

既是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扬党内民主、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中央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内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全党通报”。

“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的内容和本地区的重要情况,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向本地区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

”通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务工作方面、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以及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反映制度即“党内下情上达制度”。

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与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以及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是上级党组织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定,事先要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的制度。

重大事项的决策,要在党内公开,组织党员先讨论,保证党内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主要内容可以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的事项,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等。

篇二:重要事项党内通报制度重要事项党内通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高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本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工作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工作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党工委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党工委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做如下规定:
一、党工委要经党听取支部和学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支部既要向党工委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党工委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工委通过支部让党员对党工委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党工委内部事务有必要的了解和参与。

二、党工委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小组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度监督。

三、党工委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

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街道内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工委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和“下评上”活动,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

并由党工委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民主监督制度 .。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是(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

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1、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本级党支部委员会,当年情况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2、通报内容(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议决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调整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3、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

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

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

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1、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

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

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3、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重要情况党内先知道,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要增强党内工作的透明度,把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及时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不良风气,推动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第三条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通报主体及对象第四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纪委常委会、各基层党组织;对象为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下级党组织、党代表直至全体党员。

第三章通报形式和内容第五条党的各级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应当结合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通过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报告等,向党的委员会成员、下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通报,根据需要视情向社会公开。

区委全委会情况通报。

区委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在全委会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区委常委会向全体委员报告工作。

内容主要包括:1.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情况;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党的建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3.重要的行政区划和组织机构调整情况;4.其它应通报的事项。

区委全委会应通知部分党代会代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列席。

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召开的情况及形成的决议、决定以文件形式向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除尘区委常委会情况通报。

区委常委会形成的涉及全局或事关政治、经济、社会事业方面的重要事项的决议、决定,于会后视情以文件、纪要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区委委员、基层党组织通报。

关于印发《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XXXX党组关于印发《党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现将《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党务公开工作制度2011年X月X日附件党务公开工作制度根据《XXXXX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XX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贯彻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X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交委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党务公开制度一、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的事项暂缓公开外,其余党务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义务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四、党务公开方式:可采取在党员大会上公布或在公示栏张贴等方式进行。

二、党务公开监督制度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地为XXX建设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一、XXX系统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由党总支从党组成员、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离退休职工和群众代表中聘请产生,原则上要覆盖所有下属单位。

下属各党支部要聘请本单位党务公开监督员队伍。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对XXX系统各党支部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支部反馈;参与支部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各党支部党务公开情况。

三、定期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1、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各党支部和党员通报,对涉及本部门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举措,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2、各支部作出的决议和决定,事先要向委党组汇报,征得委党组同意后研究决定,并及时向党员、干部通报、公开。

3、各支部对委党组作出的重大问题通报、评先评优通报、警示通报、季度性工作通报要及时向所属党员进行通报。

4、健全党内情况通报的长效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避免在执行过程中的随意。

1、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支部意愿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2、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支部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风、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

3、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不能截留,确保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能报喜不报忧,特别是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4、反映可采取个别汇报、会议、信访、书面、电话等形式。

5、规范情况反映的程序:一般问题应逐级反映,重大事项可多级反映或越级反映、直至向委党组反映。

党员管理制度为了使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基本要求: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民主制度情况调查

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民主制度情况调查

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民主制度情况调查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民主制度,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关键措施,是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全面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展党内民主,提高执政能力,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我们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对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民主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而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首先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总的来讲,我们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执政实践,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展党内民主方面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但从目前的现状和调研的情况看,也有一些同志对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民主作风和民主意识不强,如有的领导干部在党内生活中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对群众的呼声充耳不闻;有的领导班子在研究重大决策和问题时,少数人说了算,没有充分发扬党的民主;有的党组织忽视党员的民主权利,一些本应该让所有党员知道的事情,却总是捂着、盖着,不让党员知道;有的党员缺乏主人翁思想,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致使一些党内领导因为缺乏监督而滥用权力,产生腐败现象,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威信。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一,有的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缺乏民主作风,听不进不同意见,不尊重其他领导成员的民主权利。

其二,一些党内领导干部对党员的民主权利缺乏正确的认识,片面强调党员应尽的义务,忽视应有的权利;片面强调党员是被管理的对象,忽视党员是监督的主体;片面强调党员无条件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忽视党员参与决策的权利。

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民主管理制度(一)党员议事会制度为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议事会的主要内容1、涉及党组织工作规划、半年工作报告、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党务干部选拔培养、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评比、表彰及处理党员等党内重要工作。

2、党内重大活动、政治教育、思想分析、行政工作通报、党风廉政文化、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等凡涉及全局性整体性及其他重要性事务。

3、涉及整体利益和党员群众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党员议事会的实施方式:凡涉及重大事务的党员议事会工作,由党组织通过全体党员或分党小组组织实施,一般为每季度一次,议事内容须由基层党组织确定,并有专人负责记录和整理。

1、提交议事内容:党组织将拟作出决策的重大事项和要求,在进入民主决策程序之前,先将这些事项提交党员开展讨论或听证,使党员做到认真思考,充分准备。

2、开展民主讨论,党员积极议事:支部负责人宣布讨论的具体事项和要求,然后由每位党员结合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开展民主讨论,认真议事,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3、整理上报意见:根据讨论的情况,由实施议事活动负责人会同记录人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分类,然后形成书面材料,于一周内上报党组织。

党组织把议事意见建议送主要领导审核办理。

三、议事意见的落实与反馈。

党组织应对党员议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定期反馈。

反馈时间一般可安排在次月的党员组织生活日,或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会上,具体由支部负责人对议事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说明和反馈。

党员议事后,对已被党组织采纳实施或计划实施的意见建议,要狠抓落实,并要及时通报实施的情况,未被采纳的,也要说明具体理由,做好解释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

(二)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对涉及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该进行党内情况通报,让党员有知情权。

规章制度之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

规章制度之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

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党内情况反映制度第一条为疏通和拓宽党内下情上达的渠道,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向其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制度。

第三条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的主要内容:(一)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与建议;(二)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情况、新问题;(三)对上级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处置重大事故、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情况、问题和建议;(五)值得重视的党内思想倾向、社会动态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六)下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的其他重要情况、重大问题。

第四条党员向党组织反映的主要内容:(一)反映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意见和要求;(二)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揭发检举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违法违纪等方面的事实情况;(四)向党的上级织织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五)党员认为需要向党组织反映的其他重要情况、重大问题。

第五条情况反映的主要形式和程序:(一)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一般以书面报告形式逐级反映,紧急事项或特殊情况可越级反映或多级反映。

(二)党员向党组织反映情况,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反映的形式。

受理口头反映的党组织,应明确专人进行记录。

(三)规范情况反映的程序:一般问题应逐级反映,重大事项可多级反映或越级反映、直至向中央反映。

第六条各级党组织要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下级党组织或党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对下级党组织反映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认真研究;对党员署真实姓名揭发、检举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告知其办理情况;党员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的,应当给予负责的答复。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精选文档】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精选文档】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是(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

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1、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本级党支部委员会,当年情况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2、通报内容(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议决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调整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3、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

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

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

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康复部党支部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1、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

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

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3、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四)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四、党员联系户制度(一)村支部每名党员都要按照居住地就近的原则,联系一定数量的农户作为党员联系户;村内所有农户都要有党员联系•(二)村支部要根据本村实际采取党员自报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党员联系的农户并对党员联系户进行登记造表•(三)对党员联系户实行动态管理,可每年更换一次•(四)党员要对联系户进行党的有关政策宣传,在联系户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五)党员要加强与联系户交流,充分掌握联系户的思想动态以及对村党支部、村级事务的意见、建议•五、党员活动日制度(一)每月10日为全镇农村党员活动日•(二)活动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根据村党组织的安排,对需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定的事项,进行认真的审议.二是五学、四议、三帮”.五学”即学政治理论、学党的知识、学农村政策、学法律法规、学实用技术.四议”即议党建、议村务、议发展、议致富•三帮”即帮支部、帮党员、帮贫困户•(三)活动形式可采取集体学习、研究讨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决策事项、外出学习参观和结合农时季节开展帮扶等活动•(四)根据全镇工作安排,结合本村实际,确定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活动地点和形式提前一天通知每名党员,村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活动并填写《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簿》.(五)农村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党员,党支部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要求他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在年度内三次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年终评议定格为不合格党员.六、村民代表推选制度(一)农户每户要确定一名户代表,5—15名户代表推选一名组代表.(二)村民代表从组代表中产生,每村代表总数不能少于30名.(三)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在村支部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四)村民代表必须由群众选举产生,不经群众选举产生的,经调查审核,要取消村民代表资格,由群众重新选举.(五)选出的村民代表必须身体健康、热心村级事务、确实能代表部分群众利益(六)村民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重新由村民选举产生•(七)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民代表可由群众提议罢免并补选•七、外来人员权利保障制度(一)在所辖行政村居住一年以上、年满18周岁、户口不在本村的外来人员,有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建议权;在涉及外来人员利益的公益事业建设事项的决策中享有表决权.(二)外来流动党员,虽然户口不在本村,但组织关系已经转入的,享受本村党员同等权利,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中可参与党员大会审议•(三)外来人员不享受本村对于村集体财产处理、宅基地分配等内部事务决策的表决权.(四)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涉及公益事业方面的事项,外来人员要严格执行.(五)外来人员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及原则,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八、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一)村民代表要根据就近和具有代表性的原则联系所代表的农户.(二)村民代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并定期组织座谈、征集联系户对村级事务决策的意见、建议.(三)要支持村两委”工作,组织所联系群众积极响应参与村级事务(四)要向所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带头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推选制度(一)监督小组由5-7人组成,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二)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自愿申请报名或经支部、村委确定被选对象,经全体代表直接选举产生•(三)监督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由新当选的全体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四)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能参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的选举•十、民主理财小组推选制度(一)理财小组由3-5人组成,应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中选出.(二)理财小组成员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自愿申请报名或经支部、村委确定被选对象,经全体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三)理财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由新当选的全体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十^一、意见的收集、处理与反馈制度(一)村支部、村委会形成的决策事项,村民有异议时可按照程序逐级反映(二)村支部、村委会要通过广大党员、村民代表广泛收集群众对决策事项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三)村支部、村委会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定期归纳、整理、分析、存档,并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答复•(四)对解释、答复不满意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向全体党员通报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五)对村级最终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持村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向镇)有关部门反映,或持镇开具的介绍信向县直有关部门反映•十二、档案管理制度(一)各村必须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专人管理•要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内容、时间、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县直单位在安排落实涉及村级工作的过程中,也要建立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相对接的有关档案•(二)村级组织必须建立党支部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村支两委商议工作档案,党员会议、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召开及表决情况记录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三)决策过程中的每一道会议都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与会人员发言记录•(四)决策、决议的记录,必须有与会人员签字、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盖章后存档•(五)档案要内容详实,字迹清晰,手续齐全,按时归档•(六)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文书的起草、档案的管理由专职人员具体负。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与探索

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考与探索

三、逐步实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对策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是指,每次党的代表大会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后,在党的委员会任期内每年举行一次代表会议,行使党的代表大会的职权。

这期间,党代表的资格继续有效,不再重新进行选举。

也就是说,党的代表大会像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样,代表的权利也同人大代表类似。

在目前情况下,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应积极吸收和借鉴各级人代会的工作经验,使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1、明确党代表大会的职能定位和机构设置。

党代会常任制应以建立党的常设权力机关为目标,而不是仅停留在建立一个党内民意机构的层面上。

应在现有的党内权力构架内,让党代会常任制直接与党的全委会对接,成为党的常设权力机关。

党代会常任制最有效的职能是实行年会制,改以前党代会每五年一次为一年一次。

年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并审议党委、纪委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下一年度本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两委”及其成员年度工作进行评议或信任投票,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党委和纪委成员;听取上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和代表提出的提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理情况的说明。

有时,年会的议题或议案也可以由党代表或代表团联名提出。

年会前,一般可将“两委”的工作报告稿下发给党代表,请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因此,党代表大会应在职能上向监督、决策倾斜,尤其要使党代表大会民主化、科学化,使党代表的监督经常化、规范化,使党代会的决策更富有现实性和科学性,并能根据决策执行的情况进行及时的反馈和改进,只有这样,各级党代会才能真正成为全党的权力中心、决策中心和党内民主的典范。

要充分考虑人代会现有机构设置的成功之处,并结合党的工作实际,根据党的工作的特点和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调整党代表大会的机构,建立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常设委员会。

只有建立这样的常设委员会,才能使党的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具有行使其职权的组织载体,从而使其成为名符其实的“常任制”。

党支部村委会各项制度

党支部村委会各项制度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有效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本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意见。

2、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7、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四)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

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

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党员队伍、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4、研究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研究发展党员、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

(五)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

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

三、党小组会议。

(一)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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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XX县XX镇委员会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制度(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落实党代表对镇党委中心工作及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的工作透明度,使党代表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党内情况通报是将镇党委工作报告、镇纪委工作报告,全镇一个时期重大事项、镇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向党代表大会通报,听取和征求党代表的意见,供镇党委、镇纪委科学和民主决策。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情况反映是党代表通过平时联系党员群众和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和掌握的有关涉及镇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向镇党委、镇纪委进行反映。

第四条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的对象是镇党代表和下级党组织。

第五条党内情况通报的内容:
(一)党建工作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党代表大会有关决定、决议的落实情况;
4、党代表大会年度工作计划、党内重要事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
5、镇管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6、镇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
7、镇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

(二)组织人事方面
1、对党员干部实施奖励和惩戒的情况;
2、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三)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2、重大项目安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4、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六条属于下列情况免于通报
(一)属于党内秘密的;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通报后可能会影响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五)其他免于通报的情况。

第七条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
(一)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
(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第八条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简报、信息公开栏等形式进行。

第九条党内重要情况一般每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第十条党内情况通报工作一般由镇党委决定,情况反映工作由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联络办公室负责情况的收集、梳理、汇总,并报送镇党委。

第十一条应当保密的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内容,党代表应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泄露。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中国共产党XX县XX镇代表大会常任制联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中国共产党XX县XX镇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后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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