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合集下载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是(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

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1、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本级党支部委员会,当年情况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2、通报内容(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议决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调整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3、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

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

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

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1、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

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

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3、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五篇)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五篇)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一、通报的内容(一)近期上级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精神。

(二)上级党政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的检查落实情况。

(三)近期各自分管工作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五)近期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倾向性反映。

(七)党政认为其它需要通报的重要情况。

二、通报范围对于重要工作情况,必须在党政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及时通报。

党政正职担负着组织、团结、协调“一班人”的重任,相互之间关系尤为重要。

要加强日常情况的交流,及时相互通报重要情况,团结共事,密切配合,共同对机关负责。

三、通报的主要形式(一)会议形式。

利用局务会、局干部会等形式,互通重要工作情况。

(二)碰头形式。

党政正职要坚持经常碰头,沟通情况。

遇有重要情况和紧急情况要及时碰头,互通情况;班子成员之间可通过汇报、磋商、谈心、沟通等碰头形式,相互通报分管工作的重要情况。

重要工作情况,由于没有及时通报而贻误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二)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各种重大情况的发生层出不穷,这些重大情况往往具有极高的风险和影响力,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建立健全有效的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是组织机构在发生重大情况时,及时通过上报机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应对、防范和化解危机。

本文将从制度的定义、重要性、特点、设计与执行等方面详细探讨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二、制度的定义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是指一种组织机构内部建立的基于信息共享、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的管理体系,旨在实现重大情况的及时上报、全面披露和有效处理。

三、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的重要性1. 及时上报重大情况重大情况往往具有强大的风险和影响力,如果不能及时上报,会导致对组织机构和人员的伤害进一步扩大。

通过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可以确保机构能够第一时间获知重大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减少损失。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_通报_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_通报_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重要情况的通报制度内容是什么?又有哪些具体的格式要求?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一为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选择权、监督权,确立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党委会,党内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的内容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委会议决策事项,、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戒,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系内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对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要求传达到党员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达到每一位党员;机关党委会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应以摘要的形式在支部大会上向党员进行通报;机关党委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和活动,除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需要保密的外,一律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

4、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公示等形式进行。

党委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工作和会议情况通报后,要认真收集党员反馈的意见,以便于党委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党内情况通报工作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工作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工作制度
进一步完善党工委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就党工委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做如下规定:
一、党工委要经党听取支部和学员干部的意见,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支部既要向党工委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党工委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党工委通过支部让党员对党工委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党工委内部事务有必要的了解和参与。

二、党工委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风、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小组反馈情况,了解信息,加强民度监督。

三、党工委决定的重大问题,一般情况可向支部或全体党员通报结果或征求意见。

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和党组成员个人述职征求意见、自查的问题、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街道内全体党员通报。

四、党工委党内情况反映和通报制度,结合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和“下评上”活动,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

并由党工委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民主监督制度 .。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1、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各党支部和党员通报,对涉及本部门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举措,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2、各支部作出的决议和决定,事先要向委党组汇报,征得委党组同意后研究决定,并及时向党员、干部通报、公开。

3、各支部对委党组作出的重大问题通报、评先评优通报、警示通报、季度性工作通报要及时向所属党员进行通报。

4、健全党内情况通报的长效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避免在执行过程中的随意。

1、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支部意愿的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2、情况反映的主要内容:党员个人向党支部的思想汇报和情况反映、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作风方面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风、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

3、实行首问责任制,接受反映者要及时向领导或上级组织汇报,不能截留,确保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能报喜不报忧,特别是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

4、反映可采取个别汇报、会议、信访、书面、电话等形式。

5、规范情况反映的程序:一般问题应逐级反映,重大事项可多级反映或越级反映、直至向委党组反映。

党员管理制度为了使党员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党员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积极适应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基本要求:每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使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通过严格管理,使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支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即“党内上情下达制度”,是(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内情况的制度。

坚持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

1、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本级党支部委员会,当年情况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2、通报内容(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议决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治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的调整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3、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

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

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

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

六一幼儿园党支部党支部党内情况反映制度1、强化党内情况反映意识。

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行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组织认真负责反映情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明确党内情况反映的内容。

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等。

3、提高党内情况反映效率。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重要情况党内先知道,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要增强党内工作的透明度,把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及时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不良风气,推动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第三条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通报主体及对象第四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纪委常委会、各基层党组织;对象为区委委员、区纪委委员、下级党组织、党代表直至全体党员。

第三章通报形式和内容第五条党的各级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应当结合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通过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报告等,向党的委员会成员、下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通报,根据需要视情向社会公开。

区委全委会情况通报。

区委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在全委会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区委常委会向全体委员报告工作。

内容主要包括:1.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情况;2.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党的建设、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3.重要的行政区划和组织机构调整情况;4.其它应通报的事项。

区委全委会应通知部分党代会代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列席。

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召开的情况及形成的决议、决定以文件形式向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通报,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除尘区委常委会情况通报。

区委常委会形成的涉及全局或事关政治、经济、社会事业方面的重要事项的决议、决定,于会后视情以文件、纪要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区委委员、基层党组织通报。

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工作,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区别情况、分层通报的原则。

第二章通报主体和对象第三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学校党委和各支部。

第四条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为本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报范围,必要时可扩大到全体师生。

第三章通报内容第五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下列内容:一、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情况;二、党委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工作的决策、决议、决定事项及推进情况;三、党委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计划和进展完成情况;四、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及整改落实情况;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等工作情况;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述职述廉情况;七、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组织调整选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七、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评先评优、表彰奖惩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八、干部录用、选拔、任用、任免、考核、奖惩情况;九、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评聘情况;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十一、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十二、涉及教职员工、师生切身利益重大决策事项及落实情况;十三、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处理情况;十四、其他应当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四章通报方式、时限和要求第六条党内情况通报通过下列方式,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一、会议通报。

可采取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适用于可在党内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

二、文件通报。

可采取党内文件、宣传资料等形式,适用于可向党组织和党员传达的重要事项。

中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中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中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主动性、积极性,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情况通报坚持平等、公开、及时、真实原则,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校党总支及其所属党支部。

第二章通报的内容第四条党内情况通报的内容(一)校党总支向所属党支部通报情况1.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情况;2.党总支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项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3.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4.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5.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情况;6.干部选拔任用、轮岗情况、考核奖励等情况;7.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8.党风廉政建设情况;9.其他需要通报的情况。

(二)党总支向所属党支部及党员通报情况1.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情况;2.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大活动的进展和完成情况;3.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人事分配制度改、教师学习进修、人才引进、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4.班子成员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5.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6.联席会议议决事项;7.班子成员每年的述职廉情况;8.其他需要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三章通报的形式和程序第五条根据需要通报的内容和范围,采取召开会议、文件、简报、信息公示栏和网络等形式进行通报。

第六条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一般每年通报不少于两次。

第七条对涉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重大利益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在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后再作出决定。

第八条对事关全局和学校稳定的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和请示,同意后方可通报。

2.13关于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实施办法

2.13关于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实施办法

庆丰村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党组织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重要情况党内先知道,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增强党员的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要增强党内工作的透明度,把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及时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不良风气,推动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发展。

第三条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通报主体及对象第四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村党代会、村党委会、各基层党组织;对象为村党委委员、下属各党组织、党代表直至全体党员。

第三章通报形式和内容第五条党的各级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应当结合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通过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报告等,向党的委员会成员、村纪委委员、下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通报,根据需要视情向社会公开。

(一)村党委会议情况通报。

村党委会形成的涉及全村或事关政治、经济、社会事业方面的重要事项的决议、决定,于会后视情况以文件、纪要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基层党组织通报。

通报内容主要包括: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

2、全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实施。

3、全村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4、全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

5、全村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人民武装、统一战线以及群团工作的重要事项。

6、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7、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村党委民主生活会以及村三套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

8、应当通报的其它事项。

村党委召开的涉及全村或重要方面的工作会议,其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应以通报、纪要等形式随时向基层党组织通报,紧急的工作情况应及时通报。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精简版)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精简版)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是针对党内公开,有关党组织或是党员群体的主要工作事情,党内重要文件一些通报情况等。

以下这篇是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文章,供大家参考。

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一、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各级党组织;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为本支部委员、党代表直至全体党员。

二、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上级及本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情况;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应当通报的其他事项。

三、通报形式会议通报。

主要是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

文件通报。

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众的重要事件等。

专题通报。

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人群、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项通报。

网站通报。

主要是需要向全体区直机关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其他形式。

主要是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四、通报时限和要求区直机关各党委、党总支(支部)应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和通报形式,一般性工作应在一个月内通报,重要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

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策、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通报程序机关支部需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通报的事项,由党组织承办人员提出拟通报事项,经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批(重大事项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后通报。

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背景介绍作为一所高等院校,我们学校一直秉承着开放、公正和透明的管理理念,为了更好地加强校内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同时提高广大师生对党的认知和信仰,我校特别建立了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党内建设,提高透明度和公开性,加强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和监督,及时弥补党组织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及时纠正党内不正之风。

同时,通过党内情况通报,加强党员干部与广大师生的联系,增强团结和凝聚力。

制度规范通报内容党内情况通报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通报对象包括党员、群众和社会公众。

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2.校内重大事项及其处理结果;3.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宣传情况;4.对校园文化建设和发展的情况;5.其他重要信息。

通报频率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通报频率。

如遇重大事件或教育活动,应当加强通报频率,实时通报。

通报方式本制度规定如下。

通报方式为了保证通报的及时性,范围性和公开性,我校采取多种通报方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党员大会:对党内工作及重要事项进行通报;2.党校授课:根据学校和党委工作需要,设置不同主题的授课,加强对党员的志愿服务、纪律处分和反腐败法律制度等方面的教育;3.党员书记会:就党的工作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及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督导;4.转发文件:定期将来自上级有关党内情况、普及党章及党规、中央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转发至本校党员;5.信函通报:党委为了加强与党员和群众的沟通,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在校内信箱发送情况通报;通报处罚若通报内容虚假不实,或者违反了学校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况严重程度,学校纪委和相关部门可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和问责,直至开除党籍。

通报保密党内情况通报必须保证相关内容的保密性,不得向外泄露。

通报对象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通报内容不被非法传播。

未来展望通过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以更好地加强我校党员干部自身建设和监督管理,在全体党员和广大师生中形成铁的纪律和坚定的意志。

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xxxxx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事务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一)党委情况通报的内容包括:1、固定通报的内容:(1)党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干部队伍情况;(2)党委的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3)党委班子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年终评议、实绩考核情况;(4)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2、即时通报的内容(1)基层党委做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讨论决定的应公开的主要事项;(2)党委班子的分工、联点情况;(3)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和基层组织、党员表彰情况;(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5)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6)其他需要通报的内容。

(二)基层党支部情况通报的内容包括:1、党内基本工作制度;2、支部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党支部负责人述职述廉情况;3、发展党员情况;4、落实党员管理定期培训、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党内救助制度的情况;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受表彰及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6、党员参加所在支部“三会一课”活动情况及缴纳党费情况;7、党员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任务情况;8、党员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情况;9、其他需要通报的内容。

二、通报时限、方式及程序(一)通报时限:固定通报原则上一年一次,即时通报按照工作进度及时通报。

(二)通报方式:1、会议通报。

主要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党代会或党员大会。

2、文件通报。

主要是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主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3、专题通报。

主要是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4、其他通报。

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第一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基本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及时有效;结合实际,区别情况,分层通报;依法依纪,科学规范,长抓不懈。

第二条通报主体及对象通报主体是各级党组织,通报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主要内容(一)固定通报的内容:1、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干部队伍情况;2、主要工作制度、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情况、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整改落实情况;3、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年终评议、实绩考核情况;4、党费的收缴情况。

(二)即时通报的内容:1、各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出台的重要政策及讨论决定的应当公开的重要事项;2、组织分工、联系点情况;3、重要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和基层组织、党员表彰情况;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5、党员、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6、其它需要通报的内容。

第四条通报方式(一)会议通报。

适宜在党内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传达的情况。

(二)文件通报。

党内重要文件、涉及党组织或党员群体的重要事件等,必要时可以将文件印发到党员个人。

(三)专题通报。

涉及党内重大活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等,针对部分群体、个人或者部门进行专题通报。

(四)媒体通报。

需要向全体党员通报,并适宜向社会公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

(五)其它通报。

适宜向社会公开的日常性工作或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等,可采取党务公开栏、工作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

第五条通报要求(一)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一般性工作应在一个月内通报,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二)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

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在不同范围内通报。

通报制度

通报制度

党内通报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有关党内法规,结合党组织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通报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

通过实行党内通报制度,促进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党组织和党员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党内通报的主体为各级党组织。

第四条党内通报的对象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至全体党员。

第五条党内通报主要以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纪要、报告或通过公开栏、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通报。

第六条党内通报的内容(一)党务工作方面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党组织会议形成的重大决定、决议等事项。

4、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5、党组织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重要活动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6、党组织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

(二)组织人事工作方面1、公开招聘、录用干部,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对管理范围内的干部人事调整、任免等情况。

2、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组织调整和换届选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3、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惩诫情况,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情况。

(三)其它方面1、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

2、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第七条党组织应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一般性工作应在一月内进行通报,重要工作和紧急情况应及时通报。

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编辑版】

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可编辑版】

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学校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提高党组织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内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工作,实事求是、及时有效,区别情况、分层通报的原则。

第二章通报主体和对象第三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学校党委和各支部。

第四条党内情况通报的对象为本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全体党员。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通报范围,必要时可扩大到全体师生。

第三章通报内容第五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下列内容:一、贯彻落实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情况;二、党委有关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工作的决策、决议、决定事项及推进情况;三、党委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计划和进展完成情况;四、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及整改落实情况;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等工作情况;六、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述职述廉情况;七、党代表的产生情况,党组织调整选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情况;七、党组织和党员、党务工作评先评优、表彰奖惩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八、干部录用、选拔、任用、任免、考核、奖惩情况;九、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评聘情况;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十一、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十二、涉及教职员工、师生切身利益重大决策事项及落实情况;十三、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处理情况;十四、其他应当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四章通报方式、时限和要求第六条党内情况通报通过下列方式,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一、会议通报。

可采取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适用于可在党内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事项。

二、文件通报。

可采取党内文件、宣传资料等形式,适用于可向党组织和党员传达的重要事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重要情况是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等。

第四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

第二章通报的内容
第五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
(一)党务工作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党委会议议决事项;
4、党委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
5、党委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
6、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
7、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8、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二)组织人事方面
1、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组织调整选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发展党员情况;
2、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惩诫情况;
3、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三)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2、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4、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六条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第七条党委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第八条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九条属于下列情况免予通报
(一)属于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通报后可能会影响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五)其他免予通报和报告的情况。

第三章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第十条通报一般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简报、信息公开栏、网络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第十二条党内重要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党委要在每年年底前对上年度党内情况通报和报告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党委工作总结大会上向全体党员通报。

第十五条本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党员有权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如应通报而未通报的,可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