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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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优抚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打算

18年优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不断提升优抚综合保障水平和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基础建设,全面推进抚恤补助工作规范化,抚恤补助标准增长机制,大力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的管理保护工作,认真做好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登记工作,形成优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按照《新乡市优抚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上级预拔资金856.66万元,下达后县财政及时拨付了优抚经费,以社会化发放的形势,将各项抚恤、补助款按季度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依法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全力做好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18年争取医疗补助资金43.08万元,将全县70名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交纳参保费22万元,对因有大病家庭困难的优抚对象,给予大病救助,全年共救助81人,救助金额17.4万元;对患有慢性病的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补助7.86万元,救助399人。切实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三、切实做好义务兵、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优待比例标准给予优待,共发放优待金314万元,共优待1347人。“八一”前顺利发放到各类优抚对象手中。优待通知书及时寄往部队。

四、切实做好了新乡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迎检工作。今年,上级将对新乡市双拥模范城进行考核验收,我县根据《新乡市双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乡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新拥〔2010〕2号的考核目标项目和标准,对其中涉及到的优抚工作认真对比。对向未达到标准的项目,立即研究了对策尽快补救完善,保证全市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认真做好元旦、春节的拥军优属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直有关领导、组成拥军慰问团,分别对新乡市军分区、四个驻延部队,重点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送去慰问品达15万余元,切实为驻军和优抚对象解决了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强了军政、军民团结,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

六、深入细致的做好全县烈士纪念设施普查工作。今年,我们按照新乡市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11〕63号精神,依托现有烈士陵园,统筹规划、适当集中、分类实施,迁移有名烈士9人无名烈士40人至县烈士陵园,有效地保护了我县的红色资源,同时,将普查信息录入到全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系统。我们将按照已制定的三年规划目标,努力去完成这项光荣而具有历史意义的任务。

七、切实做好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政策落实工作,依据豫民文〔2011〕238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普查工作,从政策宣传到个人申报、查阅档案、初审把关、会审认定逐一严格把关,审核年龄和服役年限,对符合条件给予认定并张榜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到本人,说明理由,不予认定,并根据申报登记人员的资料,建立健全了档案,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了逐级上报和信息录入。

八、全力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信访稳定工作,我们根据市稳控办的通知精神,要求各乡(镇)民政所的负责人认真排查摸底有关复员退伍军人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要求发现问题以时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始终以稳定工作为重点,利用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听取对象意见,确保了对象的思想稳定,一年来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下年工作计划:

1、依法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完善抚恤补助手续,按时按标准发放抚恤补助款。

2、继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优抚对象创造良好医疗条件。

3、加强完善优抚对象档案整理工作,切实保证规范管理。

4、以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烈士褒扬工作跨越发展。

5、做好我县双拥工作,以双拥慰问为契机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信访稳定工作,确保我县一方稳定。

6、做好优抚对象人员普查,认定和数据更新工作。

7、加强、加大复员退伍军人帮扶解困力度工作。

民政局优抚股

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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