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结算账户划款的案例
公户对个人转账的合同3篇
公户对个人转账的合同3篇篇1合同编号:【编号】甲方(付款方公司):【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联系电话:【公司联系电话】邮箱:【公司邮箱】乙方(收款方个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个人身份证号】住址:【个人住址】联系电话:【个人联系电话】邮箱:【个人邮箱】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通过公户向乙方进行转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账目的及内容1. 甲方因业务需要向乙方支付款项。
2. 转账金额:【具体金额】人民币(¥【金额汉字大写】)。
3. 转账信息:具体转账信息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为准,包括收款人名称、账号、开户行等。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按时足额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 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转账失败或产生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甲方支付的款项。
4. 乙方应对收到的款项来源进行核实,如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处理。
三、转账时间和方式1. 转账时间:【具体转账日期】。
2. 转账方式:通过银行公户转账至乙方个人银行账户。
3. 若因银行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账延迟或失败,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相关事宜保持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资料,以确保信息安全。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款项,应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错误,导致转账失败或产生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 若乙方收到款项后,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挪用或用于其他用途,应返还相应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4.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支付结算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男,35岁,个体工商户被告: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由:支付结算纠纷二、案件背景张某在某商业银行开设有个人储蓄账户,并在此银行办理了网上银行服务。
2019年5月,张某通过网上银行向其客户李某支付货款人民币10万元。
由于操作失误,张某将款项划拨至了错误账户,即被告某商业银行的内部账户。
张某立即发现错误,并联系银行请求撤销该笔交易。
然而,银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张某的请求,导致张某的资金长时间被冻结,给其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三、争议焦点1. 被告某商业银行是否应承担因错误划拨资金给原告张某造成的损失;2. 被告某商业银行是否违反了支付结算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件事实1. 2019年5月,张某通过网上银行向李某支付货款人民币10万元,划拨至李某账户;2. 由于张某操作失误,将款项划拨至被告某商业银行的内部账户;3. 张某发现错误后,立即联系银行请求撤销该笔交易,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4. 被告某商业银行在收到张某的请求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导致张某的资金长时间被冻结;5. 张某的经营因此受到严重影响,包括订单流失、客户信任度下降等。
五、法院判决1. 被告某商业银行赔偿原告张某因错误划拨资金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2. 被告某商业银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六、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遵守支付结算规定,确保支付结算的安全、准确、及时。
”3. 《支付结算办法》第二十二条:“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应当确保支付结算的安全、准确、及时,对因银行原因造成的错误支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案例分析本案中,被告某商业银行作为支付结算服务提供者,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未能确保支付结算的安全、准确、及时,导致原告张某的资金被错误划拨,给张某的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公司对公账户向我的私人账户转账,这样公转私的风险分析
公司对公账户向我的私人账户转账,这样公转私风险分析“公司对公账户经常转给我私人账户,这有没有风险?我不是法人,只是员工。
”这个问题在现代商业环境中确实备受关注,因为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税务或其他风险。
对公户向员工账户转账的风险性,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详细分析。
以下是对不同情况的具体阐述:1、与公司员工之间的资金往来(1)发放工资薪金:公司可以对公发放工资薪金、年终奖金、补贴等。
在这类情况下,企业发放员工工资时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按照3%-45%的税率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小提示:许多老板可能会忽略给自己发放工资的重要性,实际上,通过合理筹划工资和奖金,老板可以利用工资和年终奖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合法地降低税负。
(2)发放备用金:企业可以向员工公转私发放备用金,如员工出差时的预支款项。
出差后,员工需要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但需要注意的是,私人行程的报销应谨慎处理,避免违规操作。
这类转账通常不需要交税。
但在日常账务处理中,必须清晰记录备用金的使用去向和相应发票,确保公司账目准确无误。
特别是老板在提取备用金时,应避免将企业资金与个人账户混淆,以防止因企业风险而影响到个人家庭财富。
(3)报销差旅费:企业可以将公户资金转给业务员用于出差费用,出差后按照实际费用报销、多退少补。
这种情况同样不需要交税,但需要定期清理账目,不可长期挂账。
同时,应保留证明差旅费真实性的相关凭证。
2、转到个体私人账户当公司向自然人采购物资或租赁房屋、土地等时,可以通过公户转账给销售方个人。
但请注意,这种情况仅适用于个体名下没有企业的情况。
如果个体名下有公司但不提供发票或报税,税务部门可能会认为该公司存在逃税行为。
而对于无法提供发票的个体,可以考虑利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规处理。
例如,注册个体工商户以享受个税核定优惠政策,综合税负可以控制在3%以内.3、公司与股东或法人之间的款项(1)借款:公司股东或法人的个人账户与公司公户之间经常会发生资金往来,如借款和还款等。
公转私案例剖析
公转私案例剖析
在当代企业运营中,公转私的问题常涉及税务筹划和合规性。
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可以剖析多个实际案例。
以下是基于一些典型案例的剖析:
案例一:B公司
B公司是一家有限公司,将公账上的50万元直接打给股东个人。
这50万元是已经按照20%的税率缴纳了股东分红个税后的分红所得。
这一操作中,企业有效地完成了税务筹划,但前提是必须确保所有税务都已依法缴纳。
案例二:C公司
C公司也采用劳务报酬的方式进行公转私。
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某授课老师的培训费15万元,而这15万元是已经缴纳了劳务报酬所得个税的税后报酬。
此举有助于企业减少税负,但同样要确保合法合规。
案例三:D公司
D公司则选择通过银行代发工资的方式进行公转私。
每个月,公司通过对公账户将100万元发放到每个职工的个人工资卡上,并依法履行代扣个税职责。
这种方式在操作上更为规范,确保了税务合规性。
案例四:E公司
E公司的情况稍显特殊,之前公司向老板个人借款20万元,现通过对公账户直接把20万元转入到老板个人卡中。
这种情况需特别注意,因为一旦被税务部门认定为偷税漏税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综合税负方面,如果企业能够合理地进行税务筹划,那么整体的税负是可以降低的。
但前提是所有操作都必须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否则将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综上所述,企业在公转私的操作中,应充分考虑税务筹划与合规性,确保每一笔款项的转移都符合法律要求。
通过合理合法的操作,企业可以降低综合税负,从而实现更高效的经营。
对公账户转个人情况说明范文
对公账户转个人情况说明范文尊敬的领导:我是公司财务部的一名员工,特向您汇报一个转账异常情况。
近日,我们发现公司的一笔资金被错误地转入了一些个人账户,出现了对公账户转个人的情况。
事发当天,我接到公司财务经理的指示,进行了一笔转账操作。
按照正常程序,我先在公司银行的网银系统中填写了一份转账申请表,填写了转账金额、对方账户等信息,并进行了审批流程。
确认无误后,我将转账申请送交至财务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但是,在转账完成后的确认环节中,出现了一个问题。
由于其中一种原因,转账金额在银行系统中显示为“个人账户”而非“对公账户”。
起初,我以为只是系统显示问题,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然而,当我们收到对方回执时,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
根据对方提供的回执信息,我们确定资金已经转入了一个个人账户。
这个账户与我填写的对公账户并无任何关联。
我立刻将该情况向财务经理汇报,并处理方案进行讨论。
为了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我们迅速冻结了该转账账户,并要求银行将资金从个人账户返还到我方对公账户。
这一过程中,我们与银行的沟通及时进行,一直关注着进展情况。
几天后,我们终于取得了银行的回复。
银行表示,由于该账户属于个人账户,需要对该账户进行进一步审核,以确保真实的资金流向。
在审核完成并确认无误后,银行将会协助将资金返还到我方对公账户。
银行方面表示,整个过程大约需要7个工作日。
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们内部进行了详细的反思。
不仅对转账操作流程进行了全面检查,还对涉及到转账操作的员工进行了培训和再教育。
我们意识到,这个错误不仅暴露了公司内部的管理漏洞,对公司的财务形象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我们决定采取以下措施:1.强化转账审批流程:每一次转账操作都需要经过三级审批,包括填写申请、财务经理审批和部门经理审批。
同时,审批人员需要对转账信息进行详细核对,包括对账户类型的确认。
2.加强培训和再教育:在转账操作中涉及到的员工将进行培训和再教育。
公司银行账户的钱转到个人账户上,账务怎么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公司银行账户的钱转到个人账户上,账务怎么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 程】 1 @从未停步 问:我想咨询下,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一般都转到个人账户上 备用,账务怎么处理? 答:当作员工借支,坐其他应收款-员工借支. 2 @楠楠 问:公司的电话都是以老板个人名字办理的,公司报销这样的电话 费老板需要缴纳个税吗? 答:不用缴个税,直接报销,不在工资以补贴形式发放. 3 @向日葵 问: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汇算清缴而退回的企业所 得税,怎么做分录?
答:退回当年的借银行存款,贷所得税费用,退回以前年度的借银行存
款,贷应交税费,借应交税费,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 @花开未名 问:我是批发行业会计,怎么能够把成本费用还有收入收款的 明细和业务明细都体现在 excel表格里? 答:表格建档把一项项成本费用收入明细记录了,这不是财务账务处理,
看企业自己需要得到怎么பைடு நூலகம்的数据信息自己来制表 .
5 @雪 问:一个刚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该怎么建账? 答:如果原本有账套了就还可以用原来的账套,在原本一些科目上设置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细一些就可以了,比如小规模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往下设 置三级科目,比如三级科目是销项税、进项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等.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会计实务:对公账户与私人账户的转款问题
对公账户与私人账户的转款问题答:对公账户向私人账户转款需要考虑两方面的风险。
一是银行方面,二是公司内部控制方面。
一、银行对公账户可以转入私人账户,但需要满足条件。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第四十条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发生了对公账户对私人账户的转款,可能会受到银行的处罚,具体到某个公司是否会受到处罚,要看当地银行管理的是否严格了。
二、公司内部控制货币资金是公式重要的资产,如果对公账户向个人转款频繁发生,很可能会内控失效,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企业的对公账户向私人账户转款需要特别谨慎。
相关问题链接1、问题:对公账户可以转账到私人账户吗?私人账户能打款到对公账户吗?/cszd/show.asp?id=1111562、问题:关于公对私和私对公转账的问题?/cszd/show.asp?id=111182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公款私存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公款私存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财政纪律,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资源,破坏了国家财政秩序。
本案例将以一起典型的公款私存案件为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案例简介:某市文化局财务人员李某,在担任财务岗位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一笔公款100万元私自存入自己的个人账户。
李某以个人名义购买了理财产品,并将收益用于个人消费。
经审计发现,李某公款私存行为已持续两年,涉及金额达200万元。
二、案件处理1. 调查取证:市文化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调查组调取了李某的银行账户流水、理财产品合同等相关证据。
2. 立案侦查:根据调查结果,市文化局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决定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司法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4. 追缴赃款:法院判决李某退赔公款200万元,扣除已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李某需退赔公款150万元。
三、法律分析1. 违法行为的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 犯罪构成要件:李某的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首先,李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其次,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再次,李某将公款用于个人消费,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最后,李某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损害了国家利益。
3. 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账户管理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年检
基本规定
范围:本年度1月1日前开立的账户。其中注册验资、 增资验资开立的账户除外。
时间:截至时间为11月30日。其中基本存款账户截 止时间为8月31日
年检流程
客户提交年检资 料
审核客户资 料
签署意见并加 盖业务公章
加注年检标 识
年检提供资料
有年检标识的营业执照 有年检标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开户许可证正本 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回单
现金缴存验资资 金,其提交的 “现金缴款单”回 单与网点留存的 复印件是否一致, 提交的领取现金 经办人的身份证 件是否真实、有 效,是否为缴存 人本人
通知书
收回的两联《公 司(企业)注册 入资专用存款账 户余额通知书》 与留存账户资料 档案袋的一联核 对是否相符
印鉴
支付凭证上的 印鉴是否与存 款人预留印鉴 相符
停止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四种情况
1年以上未发生业务 的单位不动户 连续6个对账周期或 1年以上未与我行 进行对账的
以下情 况之一
逾期未办理年检业务, 且存在工商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 责人身份证件等重要 开户证明文件超过有 效期限等不符合银行 结算账户开立规定情 形的
存款人伪造、变造 证明文件欺骗银行 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的
验资
基本规定
种类:开户验资、增资验资 资金来源 资金的划转和驳回
开户流程
审核客户资料
核心系统开 户
账户控制及 维护
开具注册入资通 知书
在登记簿进 行登记
风险点:不允许出售支票给验资账户
验资成功处理
审核资料
账户资金解除 验资止付
验资资金划转 至基本存款账 户
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结算账户划款的案例
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结算账户划款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运行风险监控中心通过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监测发现,网点柜员办理一笔收款人为个人、付款人为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用途为借款的汇款业务,触发“往来户非交易对手”监督模型,形成“重点关注类”准风险事件,监督员下发查询核实业务真实性。
经网点核实,款项划转为其公司正常业务结算往来。
但是根据《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现金支取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而向个人结算账户转账存在取现嫌疑。
此笔业务最终被确认为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
(一)根据《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现金支取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一般存款账户可以用于办理单位客户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但日常结算账户管理工作中,有的网点因业务不熟、理解有误,存在使用一般存款账户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的现象,存在取现嫌疑。
违反了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二)柜员在办理单位存款账户支取现金的业务处理过程中,未审核单位账户的账户属性,直接引发风险事件。
三、案例启示
(一)加强柜员业务操作流程和相关制度的培训,加强员工的警示教育,自觉规范操作行为,杜绝风险事件的发生,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二)由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账号中的应用号是系统根据开户时的账户属性确定的,存在账户属性发生变更而账号不变的情况,因此单纯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账号中的应用号无法完全准确判断账户属性。
建议在对公划转个人账户交易中,增加对
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款项划转个人结算账户的系统提示功能,从而实现系统硬控制。
公款私存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公款私存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或者他人账户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财经纪律,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金融秩序。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公款私存法律案例。
二、案例介绍(一)当事人1. 案件当事人:李某,某市某局财务科科长。
2. 受害单位:某市某局。
(二)案件经过李某自2008年起担任某市某局财务科科长,负责该局的财务管理工作。
在任职期间,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公款私存,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李某将公款存入自己的个人账户,并使用这笔款项进行个人消费。
2012年,某市审计局对某市某局进行审计时,发现了李某的公款私存行为。
审计局将情况上报给当地检察院,检察院随后对李某进行立案侦查。
(三)案件处理1. 侦查阶段:检察院对李某进行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2.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了李某的案件,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3. 执行阶段:李某被依法执行刑罚,并追缴其非法所得。
三、案例分析(一)公款私存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私存,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二)公款私存的法律责任1. 刑事责任:李某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 行政责任:李某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被撤销某市某局财务科科长职务。
3. 经济责任:李某被追缴其非法所得,即公款私存所涉及的100万元。
四、启示与反思1. 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提高其法律意识,防止公款私存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公款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公款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加大对公款私存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秩序。
八种公转私的情况说明
这8种公转私完全没问题
情况1
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60万元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逐一通过银行代发到每个员工的个人卡上,甲有限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个税的义务。
情况2
甲属于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定期会将扣除费用、缴纳完中经营所得个税后的利润通过对公账户打给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情况3
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6万元打给业务员用于出差的备用金,出差回来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情况4:
甲有限公司将对公账户上的100万元打给股东个人,这100万元已经是缴纳完了20%股息红利个税后的分红所得。
情况5
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支付授课老师的讲课费10万元,转入老师个人卡中,这10万元已经是缴纳完了劳务报酬所得个税后的税后报酬。
情况6
甲有限公司向个人采购一批物品,金额20万元,取得了自然人在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20万元货款转入自然人的个人卡中。
情况7
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10万元转入刘总个人卡中,这10万元用来偿还之前公司向个人的借款。
情况8
甲有限公司通过对公账户把8万元转入王某个人卡中,这8万元用来支付王某的违约金、赔偿金。
【案例】款项转至个人账户被查处
【案例】款项转至个人账户被查处案例:一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从事电梯销售业务。
其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显示,该公司负责采购电梯设备并提供安装,合同总价款包含设备价款、安装费和运输费,如需拆除旧电梯,旧电梯由该公司回收,回收款抵减合同价款。
但是奇怪的是,该公司却要求客户将款项转至该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账户,不开具发票给客户。
原来,该公司为了账上少列收入,从而少缴税款,故意想出该招数。
另外,该公司还对同一项销售业务,只就电梯设备款收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安装费和运输费收入不开具发票,不申报纳税。
案件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偷税。
稽查局决定追缴该公司增值税应纳税款4万余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1万余元,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05%的滞纳金,处1.5倍罚款。
案件解析 1.混合销售行为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 2.安装费、运输费应计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公户对个人转账的合同5篇
公户对个人转账的合同5篇篇1公户对个人转账的合同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地址:(单位地址)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地址)联系电话:(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协议主题甲方同意将资金从公户转账至乙方个人账户,乙方同意接收转账资金,并承诺合法合规地使用所收到的资金。
二、转账金额及时间1. 甲方将转账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转账至乙方个人账户。
2. 转账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及时查验款项及相关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签字接收。
三、转账方式1. 转账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转账/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等),具体操作方法和时间由甲方负责安排和执行。
2. 乙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号、户名等信息,以确保款项能准确无误地转入到乙方账户中。
四、款项用途乙方应当合法合规地使用所收到的款项,不得用于违法活动或其他不当用途。
如乙方有特定用途需求,应提前向甲方说明,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款项的具体使用方式。
五、款项保障1. 双方应妥善保管好转账记录及相关凭证,确保款项安全无误。
如有任何不明情况或疑问,应及时联系对方协商解决。
2. 双方均应保密此次转账的相关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以确保款项安全和合法性。
六、违约责任1. 如果因为乙方提供的个人账户信息不准确导致转账失败或延误,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转账失败或延误,甲方应及时补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搁置诉讼。
公司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
公司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吗
公司转账支票可以开给个人.可以转到在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帐户里.
可以在付款单位开户行,通过开设的个人结算帐户转款,也可以跨行存款,但必须是在同城的范围内,比如一个市区、一个县城.划款时间取决于银行交换的时间,一般不跨公休日的话需1至2天,最多不超过3天.
所有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经过人民银行批准开办支票业务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转账支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付款单位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收款单位出纳员收到付款单位交来的支票后,首先应对支票进行审查,以免收进假支票或无效支票.。
公司法人可将基本户钱转到自己个人账户吗
公司法⼈可将基本户钱转到⾃⼰个⼈账户吗公司⾥⾯都有⼀个基本户,这个基本户可以说是⽇常和财物收⽀整理的通⽤版本,什么都是可以通过基本户进⾏办理的,那么公司法⼈可不可以将基本户的钱转到⾃⼰的个⼈账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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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可将基本户钱转到⾃⼰个⼈账户吗⼀般来说,这样做不合法,除⾮是属于暂时性借款、分配利润等特殊情况,不然是不可以这样做的。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规定:从事⽣产、经营的纳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或者其他⾦融机构开⽴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民币银⾏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条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因办理⽇常转账结算和现⾦收付需要开⽴的银⾏结算账户。
下列存款⼈,可以申请开⽴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
(⼆)⾮法⼈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分)队。
(五)社会团体。
(六)民办⾮企业组织。
(七)异地常设机构。
(⼋)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商户。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单位设⽴的独⽴核算的附属机构。
(⼗⼆)其他组织。
第⼗⼆条⼀般存款账户是存款⼈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以外的银⾏营业机构开⽴的银⾏结算账户。
对于你提出的“公司法⼈可将基本户钱转到⾃⼰个⼈账户吗”问题,公司法⼈如果把基本户的钱转到⾃⼰个⼈账户是不合法的,除⾮是属于暂时性借款、分配利润等特殊情况。
其他情况是不能进⾏操作的。
你可以咨询店铺的律师。
公账转个人情况说明范文
公账转个人情况说明范文针对企业在平常财务操作中,从公账转至个人账户情况较为普遍,对此特别是需要将私人费用借用公司账户,因此公司管理者有必要强调此类交易的正当性,以免发生非法行为,存在违反公司政策的风险。
因此,为了更好地说明从公账转至个人账户环境,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第一,公账转个人情况的定义。
公账转个人的情况,指的是企业将公司的货币资金或财产,以及其他重要财产,调拨至个人所有者或他人拥有的账户。
这种行为,主要是以满足以下方面的需求:接受外部投资;实现公司股份转让;还有可能是为了满足私人事务所需要的费用。
第二,公账转个人的正当性。
对于公账转个人的行为,企业管理者必须强调此类交易的正当性,以免发生非法行为,并且违反公司政策。
这无疑需要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即采取适当的内控机制,以确保公司财务收支按照规定实施,以及支出过程有效可控;同时,还需要明确划定账目,确保账户内金额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支付,以及严格落实记账凭证,避免出现“收现不登记”的现象。
第三,公账转个人的处理方式。
公司的财务管理者面对公账转个人情况时,应尽量采取高尚的财务管理措施,以及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财务的公正性。
首先,企业要坚持把公司财务收支按照规定实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公司财务管理办法,保证公司财务合规;其次,财务管理者要仔细审核和把握,以确保财务交易的准确性;最后,企业有必要提高财务和会计管理素养,以把握各项财务管理,确保财务稳定和真实可靠。
总而言之,从公账转至个人账户情况是普遍而常见的,因此在实施这类交易时,企业需要更加注重其正当性和合规性,并采取有效的内控措施,以确保公司财务按规定实施,确保公司财务收支的准确性,促进公司财务稳定和可控。
公司账户转私合同5篇
公司账户转私合同5篇篇1公司账户转私合同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乙方(个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地址: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公司账户转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转账金额及账户信息1. 甲方同意将______元整(¥______)的资金从公司账户(账户名称:_________,账号:_________)转入乙方个人银行账户(账户姓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2. 资金转账将在签订本合同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
3. 转账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二、保密条款1. 双方同意在转账过程中保守相关信息,不得向外泄露。
2. 若因信息泄露造成任何损失,责任由泄露方承担。
3. 未经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方。
三、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协商解决方案。
四、其他约定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资金转账完成之日终止。
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乙方(个人签字):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公司账户转私合同的内容,如有疑问或补充条款,请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签订。
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精神,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保障双方的权益。
感谢您的配合!篇2公司账户转私合同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注册资本金额)注册地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姓名:(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具有一家经营稳定、业绩良好的公司,现拟将公司账户转为私人账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并约定如下:第一条转账事宜1.1 甲方同意将公司名称下的所有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各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等)全部转移至乙方的私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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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结算账户划款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运行风险监控中心通过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监测发现,网点柜员办理一笔收款人为个人、付款人为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用途为借款的汇款业务,触发“往来户非交易对手”监督模型,形成“重点关注类”准风险事件,监督员下发查询核实业务真实性。
经网点核实,款项划转为其公司正常业务结算往来。
但是根据《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现金支取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而向个人结算账户转账存在取现嫌疑。
此笔业务最终被确认为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
(一)根据《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现金支取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一般存款账户可以用于办理单位客户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但日常结算账户管理工作中,有的网点因业务不熟、理解有误,存在使用一般存款账户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的现象,存在取现嫌疑。
违反了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二)柜员在办理单位存款账户支取现金的业务处理过程中,未审核单位账户的账户属性,直接引发风险事件。
三、案例启示
(一)加强柜员业务操作流程和相关制度的培训,加强员工的警示教育,自觉规范操作行为,杜绝风险事件的发生,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二)由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账号中的应用号是系统根据开户时的账户属性确定的,存在账户属性发生变更而账号不变的情况,因此单纯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账号中的应用号无法完全准确判断账户属性。
建议在对公划转个人账户交易中,增加对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款项划转个人结算账户的系统提示功能,从而实现系统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