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结算账户划款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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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结算账户划款的案例
一、案例经过
运行风险监控中心通过业务运营风险管理系统监测发现,网点柜员办理一笔收款人为个人、付款人为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用途为借款的汇款业务,触发“往来户非交易对手”监督模型,形成“重点关注类”准风险事件,监督员下发查询核实业务真实性。经网点核实,款项划转为其公司正常业务结算往来。但是根据《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现金支取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而向个人结算账户转账存在取现嫌疑。此笔业务最终被确认为风险事件。
二、案例分析
(一)根据《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现金支取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一般存款账户可以用于办理单位客户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但日常结算账户管理工作中,有的网点因业务不熟、理解有误,存在使用一般存款账户向个人账户支付款项的现象,存在取现嫌疑。违反了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
(二)柜员在办理单位存款账户支取现金的业务处理过程中,未审核单位账户的账户属性,直接引发风险事件。
三、案例启示
(一)加强柜员业务操作流程和相关制度的培训,加强员工的警示教育,自觉规范操作行为,杜绝风险事件的发生,有效防范操作风险。
(二)由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账号中的应用号是系统根据开户时的账户属性确定的,存在账户属性发生变更而账号不变的情况,因此单纯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账号中的应用号无法完全准确判断账户属性。建议在对公划转个人账户交易中,增加对一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款项划转个人结算账户的系统提示功能,从而实现系统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