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油罐车装油站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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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2 引用标准

1.3 替代标准

2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平面布置

3 汽车油罐车装油工艺设计

4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结构设计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a) 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新建汽车油罐车装油站的设计,改建和扩建设计可参照执行。

b) 本规定不适用于液化石油气汽车油罐车装油站的设计。

1.2 引用标准

使用本规定时,尚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

a) GBJ74 《石油库设计规范》

b) GB50156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c)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d) 现行的国家和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行业)及本院工程设计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3 替代标准

本规定代替:

BA5-11-1-90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设计一般规定》

BA5-11-2-90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平面布置》

BA5-11-3-90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工艺设计》

BA5-11-4-90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结构设计》

2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平面布置

2.1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宜设围墙(或栏栅)与厂(库)内其它区域隔开。

2.2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应设单独的汽车入口和出口。受场地条件限制只能设一个出入口时,装油作业区内应设回车场。

2.3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靠近公路,人流较少的厂(库)区边缘地带。

b) 装油站的入口和出口道路不宜与铁路作业线平面交叉。

c) 有条件时,装油站宜处于厂(库)区年最小风频的上风向。

2.4 轻质油、重质油、润滑油的汽车油罐车装油场宜分开设置。

2.5 汽车油罐车装油鹤管与厂(库)内油罐、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符合GBJ74、GB50156和GB50160的有关规定。

2.6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宜采用通过式,见图2.6-1、图2.6-2。当受场地条件限制时,亦可采用旁靠式,见图2.6-3、图2.6-4、图2.6-5。

图2.6-1通过式装油台之一

装油鹤管

操作室 人行操作平台

图2.6-2通过式装油台之二

图2.6.3 旁靠式装油台之一

图2.6-5 旁靠式装油台之二

图2.6-4 旁靠式装油台之三

2.7 当采用高架罐灌装汽车油罐车时,高架罐场地四周应设防火堤,高架罐(罐壁)与防火堤内坡脚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

3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工艺设计

3.1 每种油品的装油鹤管数量可按下式计算:

N K B G T Q r =

⋅⋅⋅⋅

(3·1)

式中:N —每种油品的装油鹤管数量 个

G —每种油品的年装油量 t

T —每年装车作业时工 h

Q —一个鹤管的额定装油量m 3/h

(一个DN 鹤管的额定装油量不大于68m 3/h,一个DN100鹤管的额定装油量不大于125m 3/h)

r —油品密度 t/m 3

k —装车不均衡系数,一般取K=4-6

B —季节不均衡系数,对于有季节性的油品(如农用柴油、灯用煤油),B 值等于高峰季节的日平均装油量与全年日平均装油量之比;对于无季节性的油品,B=1

3.2 油品的灌装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油品灌装汽车油罐车,可采用泵送灌装或高架罐灌装方式。当有地形高差可利用时,宜采用储油罐直接自流灌装方式;当无地形高差可利用时,应采用泵送灌装方式。

b) 当采用高架罐或利用地形高差自流灌装方式时,灌装罐的高度应满足装油控制计量仪表所需压头、压力降的要求。

.3.3 当采用高架罐灌装汽车油罐车时,高架罐的容量和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种油品高架罐的容量,一、二级石油库不大于日灌装量的一半;三、四级石油库不大于日灌装量;小型石油库不大于2日灌装量。

b) 每种油品高架罐的数量不宜多于2座。

3.4 高架罐的型式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汽油、溶剂油宜选用立式内浮顶油罐或卧式罐。

b) 煤油、轻柴油和润滑油等油品宜选用立式固定顶油罐或卧式罐。

3.5 当采用泵送灌装油品时,泵的出口宜设置回流线。回流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汽油、溶剂油宜将回流线接至储油罐。

b) 煤油、轻柴油、燃料油和润滑油宜将回流线接至泵的入口管线上。

c) 回流管线上宜采用定压卸压阀等控制回流量的措施。

3.6 汽油、溶剂油、煤油和轻柴油等油品应采用浸没式装油鹤管;燃料油、沥青和润滑油可采用固定式鹤管。

3.7 当条件允许时,汽油、溶剂油可采用油气回收方式进行灌装。

3.8 汽油、溶剂油、煤油和轻柴油等油品装油鹤管的流速,在注入口未被浸没之前,油品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在注入口浸没200mm后,油品流速不应大于

4.5m/s。

3.9 汽油、溶剂油、煤油和轻柴油等油品灌装汽车油罐车,应采用流量计;燃料油和沥青灌装汽车油罐车可采用地衡计量。

4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结构设计

4.1 汽车油罐车装油站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4.2 装油台台面的高度,应根据汽车油罐车的型式、装油方式确定。当采用浸没式装油鹤管时,台面高度宜为1.6m。

4.3 在灌装汽油、溶剂油和煤油的装油台操作室内有电气控制仪表时,应采取防爆措施。如不能做到防爆时,装油电气控制仪表应设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4.4 在灌装汽油、溶剂油、煤油和轻柴油等轻质油品的装油台处,应设置导静电的接地装置。

4.5 汽车油罐车装油台应设遮阳(雨)罩棚。

4.6 寒冷地区汽车装油站的操作室内,应设采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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