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事指南(一)基本信息收费:否事项属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性质:行政许可审批时限:承诺件审批方式:现场办结法定时限:14个工作日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时限:7个工作日审批对象:法人是否授权窗口:是审批方式:审批是否转外:否是否进驻中心:是实施主体:巴中市畜牧食品局备注:(二)审批条件(三)应交材料(四)许可依据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畜牧食品局窗口:(0827)------- 投诉电话: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27)-------网址:巴中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畜牧食品局:附件1:巴中市种畜禽场申请报告场(公章)年月日申请书××市畜牧食品局:根据你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巴中市种畜禽场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规范》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我场认真进行了自查总结,认为符合种畜禽场办场条件,特向你局提出申请,请审查验收。
场(公章)年月日附件1.1:申请报告正文写作格式(内容按巴中市工作规范的要求详细编制)前言(简单介绍场基本情况)一、基础设施二、技术力量配备三、群体规模(详细写清引进单品种包括种公、母畜及后备畜数量、年供种量、供种地方等)四、种畜禽生产情况五、技术资料六、种畜禽防疫保健情况七、生产经营情况注:标题为黑体标三,内容为宋体标四,所有纸张一律用A4复印纸。
附2:填表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品种:南江黄羊填原种,猪填L(长白)Y(大约克)或Y(大约克)L(长白)杂交母猪等;牛填西门塔尔,摩拉等;禽兔按实际品种填。
2、代次:父母代,商品代;3、规模:详细填写单品种公、母畜禽。
附2.1填表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品种:南江黄羊填原种,猪填L(长白)Y(大约克)或Y(大约克)L(长白)杂交母猪等;牛填西门塔尔,摩拉等;禽兔按实际品种填。
2、代次:父母代,商品代;3、规模:详细填写单品种公、母畜禽。
《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许可证》办证审查证明材料目录一、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及申请书;二、《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三、申请报告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工商机关预审通过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四、法人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发证单位鲜章);六、排污许可证或环评批复复印件;七、品种来源证明(全部种畜禽出场合格证及种畜系谱)复印件(加盖县级改良站鲜章);八、场长及主要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资格证书复印件;九、《跨省引种检疫审批手续》、输出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输出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抗体检测报告》(引种前15天内检测结果有效)复印件(加盖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鲜章);十、种畜禽场布局平面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十一、《种畜禽场生产经营许可证》验收意见及评分表;十二、种畜禽选育方案;十三、种畜禽饲养、防疫、管理等技术规程和管理责任制度;注:材料一式三份,办证窗口、改良站、种畜禽场各执一份。
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模板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尊敬的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您好!我单位(或个人)拟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特此向贵部门申请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3.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4.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5.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6.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7. 单位简介: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二、生产经营范围1. 纯种曾祖代:____________________2. 祖代:____________________3. 父母代:____________________4. 商品代:___________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三、种畜禽存栏情况1.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2. 代次:(由高到低填写,商品代不填)3.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4. 种畜禽来源:引进或繁育时间(区间):____________________四、基础设施及技术力量1. 场址地势、交通、通讯、能源和防疫隔离条件良好,生产区与生活区和办公区隔离分开;2. 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有粪污排放处理设施和场所,符合环保要求;3. 种畜禽舍布局合理,生产工艺及设备配套齐全;4. 具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5. 具备相应的防疫设施;6. 具备育种资料和记录。
五、防疫措施及管理制度1. 防疫设施健全,具备疫病防控能力;2. 饲养管理制度健全,确保种畜禽健康生长;3. 卫生防疫制度健全,预防疫病传播;4. 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六、申请许可证类型1. 新办证:____________________2. 换证:____________________3. 原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 申请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 申请人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信守信;3. 申请人承诺如有违法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查验流程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查验流程1.申请人携带《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前往当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办理查验手续。
The applicant brings the "Certificate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Permit" to the local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to handle the inspection procedures.2.畜牧兽医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件信息。
The staff of the animal husbandry and veterinary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checks the credentials submitted by the applicant.3.工作人员确认证件真实有效后,进行系统查询和比对。
After confirming the authenticity and validity of the documents, the staff carries out system queries and comparisons.4.确认证件信息无误后,出具查验合格证明。
After confirming that the document information is correct,a 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is issued.5.申请人收到查验合格证明后,办理相应手续。
After receiving the 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the applicant processes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6.查验合格证明是畜禽生产经营的重要凭证。
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学习通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学习通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直接办理登记注册。
()参考答案:错2.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制度参考答案:检疫3.从事种畜禽育种繁殖、疫病防治、饲养管理、生产经营管理的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参考答案:错4.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哪些条件:()参考答案: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场所###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有与动物诊疗活动相适应的兽医器械和设备###有完善的管理制度5.行政处罚适用一般程序的范围有三个方面:一是处罚较轻的案件,是情节简单的案件,三是可以当场做出处罚的案件。
()参考答案:错6.配套系种禽原种场,应用品系不少于6个。
()参考答案:对7.动物诊疗机构()使用载明机构名称的规范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参考答案:应当8.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在取得农业农村局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后,可直接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
()参考答案:错9.()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者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参考答案:禁止10.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疫病监测、检测、检验检疫、()以及易感染动物的()、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
参考答案:诊疗###饲养11.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当向购买者或者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记录。
A、用药 B、 C、 D、用药12.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出借、转让参考答案:不得13.祖代场及一级和二级良种繁育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均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批发放,并报设区的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参考答案:错14.《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规定:审核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或者上报的审核材料之日起()日内依法作出是否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附件1:山西省农业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种畜禽质量,维护种畜禽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农户饲养的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或者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并且销售的剩余仔畜、雏禽(种卵)未超过下列数量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一)仔猪100头,羊羔20只,牛犊、马(驴)驹10头;(二)鸡雏500只(枚),鸭雏200只(枚),鹅雏200只(枚),鹌鹑雏1000只(枚),鸽雏1000只(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种畜禽场是指能够生产具有种用价值、适于繁殖后代的畜禽及其卵子(蛋)、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场所,包括种畜场、种禽场、特种经济动物繁育场、孵化点(坊)、配种站(点)、人工授精站(点)以及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供应站等。
第四条畜禽原种(纯系)是指经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并公布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和地方良种,或由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引进的国外优良畜禽原种和曾祖代配套系。
第五条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实行分级管理。
(一)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发证;(二)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原种(纯系)场、纯种扩繁场和杂交配套系场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发证;(三)单纯从事种畜禽经营(不含生产)以及孵化点(坊)、配种站(点)、人工授精站(点)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市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2010年4月目录第一章系统概述第二章后台管理第三章前台页面第四章系统数据字典第一章系统概述“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是由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主持,省、市、县多级畜牧主管部门参与,中国畜牧业协会与中国农科院家禽研究所合作开发的一个全国性的网络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在线发放、打印、修改等功能,并可根据自定义条件进行组合查询,方便快捷地进行统计分析。
“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与2009年初开始规划建设,历经多次讨论、测试,初步建成现有系统,并于2009年9月完成了24个省共8957个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的录入,更详细的资料信息需要各省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次会议后补充资料。
系统管理地址为:(助忆:china + zxq(种畜禽的第一个拼音字母)),各省管理员可根据本页的各省管理员帐号与密码进入该系统进行相应的管理操作。
“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有前台展示系统与后台管理系统,前展展示系统主要用于畜牧处与各省畜牧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后台管理系统用于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许可证的发放、打印、查询与导出。
技术手段:系统采用 asp + ajax + sqlserver + win2003 技术。
界面设计风格:优化的CSS组合,使页面清爽,初始加载速度快,布局简洁明晰。
系统的主要特点有:多级权限管理,农业部、省、市、县等各级权限清晰,各级管理员只能操作被授予权限的数据,满足安全管理需要。
所有的业务利用Browsers/Server模式实现,用户以互联网浏览器进行日常的业务处理、信息浏览与查询,提供高效、便捷、可靠的网络互动交流方式。
采用统一的软硬件平台、编制各种操作风格一致的数据录入、更新、删除、查询、统计等管理工具,保证操作的简易性、良好的可理解性及内容自动更新及自动维护能力,界面人性化,提醒式操作。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名)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印制填写说明1.初次申领许可证的单位若无公章,可以不盖章,但须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申请单位负责人应是法定代表人。
暂无法定代表人,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依据理由及生产经营条件、情况说明应根据《畜牧法》、《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浙江省种畜禽场和遗传资源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详细叙述。
页面不够时可另附。
6.在提交本表时应同时提供单独打印装订成册的一套下列材料:(1)原种场(配套系曾祖代场)一级良种繁育场(配套系祖代场)和一级生猪供精站需要提供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证明;二级良种繁育场(配套系父母代场)和二级生猪供精站需要提供1名初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2 )申请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品种来源证明或新品种证书、品种标准、种源单位的供种证明和《许可证》复印件(本省地方畜禽品种资源除外),弓I进境外品种(配套系)的审批件复印件等;(3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供精站、冻精和胚胎等遗传材料供应站、孵坊除外)种畜(禽)系谱、种畜禽质量管理技术规程以及兽药饲料使用、疫病监测防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的复印件;(4 )种畜禽场区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周围环境示意图;(5)其他相关技术资料:A.每个品种的成年公、母畜禽和群体照片各1张,个体照片要求是站立姿势的侧面全身照片,能够全面、清楚地反映该品种的外貌特征;B .原种场(配套系曾祖代场入一级良种繁育场(配套系祖代场)需要提供种畜禽选育及性能测定方案、选育总结(新办场除外);C.原种场(配套系曾祖代场)及承担遗传资源保护的一级良种繁育场(配套系祖代场)应当提供场内年度生产性能测定报告(新办场除外)。
受审理核机意现场审验意见(必须详细阐明是否符合必备条件;有一项不得分或二项得分不到一半的,需注明情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16•【字号】冀政办字〔2020〕216号•【施行日期】2020.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21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5月31日印发的《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冀政办函〔2011〕14号)同时废止。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16日河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种畜禽管理,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高种畜禽及其产品质量,促进全省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或个人,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许可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包括种畜场、种禽场及其场内附属孵化场、单一种禽孵化场、家畜改良站(点)以及生产经营卵子(蛋)、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章发放条件和审批发放权限第四条申请取得《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经国务院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山东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山东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办理山东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1. 准备材料在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种畜禽生产经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种畜禽生产经营计划和养殖技术报告;- 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防疫措施;- 种畜禽生产经营设备和技术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相关材料。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17•【字号】云政办发[2008]102号•【施行日期】2008.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0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八年六月十七日云南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维护种畜禽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申请、审核、审批和管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
农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四条《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管理审核发放。
(一)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发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办理。
(二)原种场、保种场或者地方畜禽遗传资源场,配套系的曾祖代、祖代种畜禽场,直接从境外引进畜禽品种的种畜禽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州(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各类种畜禽扩繁群场以及配套系的父母代种畜禽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州(市)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02•【字号】新政办发〔2016〕169号•【施行日期】2016.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畜牧业,行政许可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69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种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促进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遗传资源保护及利用、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含联合育种组织)、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申报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接受监督管理。
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许可,依照农业部发布的《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5号令发布,2015年第3号令修订)执行。
农牧户饲养的种畜禽用于自繁自养和有少量剩余仔畜、雏禽出售的,农牧户饲养种公畜进行互助配种的,不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实行分级管理。
(一)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家禽祖代场、畜禽原种场、保种场以及达到国家或自治区核心育种场技术要求的父母代场或扩繁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自治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2010年4月目录第一章系统概述第二章后台管理第三章前台页面第四章系统数据字典第一章系统概述“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是由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主持,省、市、县多级畜牧主管部门参与,中国畜牧业协会与中国农科院家禽研究所合作开发的一个全国性的网络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在线发放、打印、修改等功能,并可根据自定义条件进行组合查询,方便快捷地进行统计分析。
“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与2009年初开始规划建设,历经多次讨论、测试,初步建成现有系统,并于2009年9月完成了24个省共8957个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的录入,更详细的资料信息需要各省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次会议后补充资料。
系统管理地址为:(助忆:china + zxq(种畜禽的第一个拼音字母)),各省管理员可根据本页的各省管理员帐号与密码进入该系统进行相应的管理操作。
“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有前台展示系统与后台管理系统,前展展示系统主要用于畜牧处与各省畜牧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后台管理系统用于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许可证的发放、打印、查询与导出。
技术手段:系统采用asp + ajax + sqlserver + win2003 技术。
界面设计风格:优化的CSS组合,使页面清爽,初始加载速度快,布局简洁明晰。
系统的主要特点有:➢多级权限管理,农业部、省、市、县等各级权限清晰,各级管理员只能操作被授予权限的数据,满足安全管理需要。
➢所有的业务利用Browsers/Server模式实现,用户以互联网浏览器进行日常的业务处理、信息浏览与查询,提供高效、便捷、可靠的网络互动交流方式。
➢采用统一的软硬件平台、编制各种操作风格一致的数据录入、更新、删除、查询、统计等管理工具,保证操作的简易性、良好的可理解性及内容自动更新及自动维护能力,界面人性化,提醒式操作。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种畜二级扩繁场(杂交)、父母代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审批—种畜二级扩繁场(杂交)、父母代种种畜场生产经营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二级扩繁场(杂交)、父母代种种畜场生产经营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2005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四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种畜二级扩繁场(杂交)、父母代种禽场生产经营种畜禽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行政审批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在柳州市范围内(含六县)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六、申请材料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申请领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换证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四)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学历或专业技术培训部门颁发的技术培训合格证书)(五)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学历证明;(六)种畜禽来源证明(种畜禽必须是从已取得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引进。
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操作指南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2010年4月目录第一章系统概述第二章后台管理第三章前台页面第四章系统数据字典第一章系统概述“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是由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主持,省、市、县多级畜牧主管部门参与,中国畜牧业协会与中国农科院家禽研究所合作开发的一个全国性的网络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在线发放、打印、修改等功能,并可根据自定义条件进行组合查询,方便快捷地进行统计分析。
“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与2009年初开始规划建设,历经多次讨论、测试,初步建成现有系统,并于2009年9月完成了24个省共8957个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信息的录入,更详细的资料信息需要各省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次会议后补充资料。
系统管理地址为:(助忆:china + zxq(种畜禽的第一个拼音字母)),各省管理员可根据本页的各省管理员帐号与密码进入该系统进行相应的管理操作。
“国家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有前台展示系统与后台管理系统,前展展示系统主要用于畜牧处与各省畜牧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后台管理系统用于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许可证的发放、打印、查询与导出。
技术手段:系统采用 asp + ajax + sqlserver + win2003 技术。
界面设计风格:优化的CSS组合,使页面清爽,初始加载速度快,布局简洁明晰。
系统的主要特点有:多级权限管理,农业部、省、市、县等各级权限清晰,各级管理员只能操作被授予权限的数据,满足安全管理需要。
所有的业务利用Browsers/Server模式实现,用户以互联网浏览器进行日常的业务处理、信息浏览与查询,提供高效、便捷、可靠的网络互动交流方式。
采用统一的软硬件平台、编制各种操作风格一致的数据录入、更新、删除、查询、统计等管理工具,保证操作的简易性、良好的可理解性及内容自动更新及自动维护能力,界面人性化,提醒式操作。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与审批发证程序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与审批发证程序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是指在法定程序下,由相关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许可的行政许可。
以下将从申报与审批发证程序两个方面阐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报与审批发证程序。
一、申报程序1.准备材料申请人应首先了解开办种畜禽生产经营项目所需的许可条件和法律法规,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2.填写申请表格申请单位需准确填写申请表格,并按照要求填写项目的名称、位置、规模、主要设施等信息,同时注明许可证的类型(如养殖、屠宰、育种等)和有效期限。
3.递交申请材料准备好申请材料后,申请单位应向当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缴纳许可证费用。
4.审查申请材料农业行政部门应在受理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材料,审核内容包括申请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历史、申请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等。
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则进入下一阶段审批程序。
5.现场核查农业行政部门应对申请单位的场地、设施、设备、技术、物资、防疫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6.听证在核查后,农业行政部门应对申请单位申报内容及现场核查情况进行听证,倾听申请人卫生、环保、设备和工艺等问题的解决方案。
二、审批发证程序1.综合评审农业部门应在听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综合评审,并对决定现场验收情况。
2.审批农业部门应在综合评审通过后,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批,制作并出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公示根据相关规定,农业行政部门应在办理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后,在其办公场所及相关媒体上公示许可信息,以便社会公众监督。
4.发证收到申请人缴纳的证件费用后,农业行政部门应根据申请者的申请类别及有效期,发证并告知申请人如何取证。
综上所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与审批发证程序十分繁琐,需要申请人全力配合,配合行政部门进行顺利办理。
同时,农业行政部门也应加强规划管理,以尽快处理所有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
附件1: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行为,完善畜禽良种繁育体系,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山东省境内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家畜配种,冻精、胚胎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的验收审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复验换证和使用监督。
第四条《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实行“逐级审核、分级核准”的管理制度。
畜禽原种场、曾祖代场、祖代种禽场、一级种畜繁育场,由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证;二级种畜繁育场、父母代种禽场,由县级初审,市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发证;家畜配种改良站点、冻精胚胎专营点、单独孵化坊(场),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发证;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经逐级审查审核后报农业部验收发证。
申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复核审查,报至有审核发放权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组织验收,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审核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向上一级主管机关进行备案。
第五条种畜禽场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场址选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地势高燥、环境可控、生产便利。
(二)场区布局合理,分区明显;种畜禽生产培育、质量检测、防疫消毒和污物、病死畜处理设施设备配套齐全,运转使用正常。
(三)技术人员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3年以上从事种畜禽生产技术工作的经历;生产人员培训后持证上岗,必要的岗位通过技能鉴定;根据需要与科研教学单位建立技术协作关系。
(三)种畜禽生产群体规模应达到育种制种强制性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的数量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邮编
电话
传真
4、仓库地址及
负责人
邮编
电话
5、法定代表人
学历 职称
从事兽药经营时间
6、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电话
7、企业类型
8、经济性质
9、固定资产
(万元)
10 、流动资金 (万元)
11、专营或兼营
12 、批发或零售
13 、年营业额
(万元)
14 、年利润额
(万元)
15 、经营范围
16 、面积(M )
营业用房 ㎡ 冷库 ㎡
仓储用房 ㎡ 其它 ㎡
17、
职 工 情 况
总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18、
县级以上或省级畜牧
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
批意见
年月日
19、许可证编号
(200 ) 兽药经营证字号
20 、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1 、备 注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兽医人员简历
姓名
性别
年 龄
文化 程度
专 业
职称
兽医资格证
拟从事 岗位
级别
类别
编号
基本条件
场所
设备
设施
管理
制度
所在地县
以上动物 卫生监督 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市动物卫
生监督管
理部门审
批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
单位名称:
贴
营业地址:
像
片
经营种类:
处
经营性质:
负责人姓名:
电话
法人代表: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现场勘验意见:
年月日
审批人意见:
年月日
审批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场名
场址
法人代表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企业性质
电子信箱
办证类型
新 办 证( )
换 证 ( ) 原许可证号:
种畜禽系谱
有( ) 无( )
良种登记
有( ) 无( )
存档方式
电子( ) 文字资料( )
生产经营
管理制度
进出场
制度
消毒制度
饲养管理制度
免疫制度
售后服务制度
有( )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有( )无( )
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编号:
1、企业名称
2、注册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占地面积
m2
畜禽舍面积
m2
距最近居民点距离
m
运动场
有( ) 无( )
运动场面积
m
技术人员
姓名
专业
学历
专业技术职称
备注
存栏种畜禽
情况
品种
数量
代次
种பைடு நூலகம்禽来源
引种
时间
(公)
(母)
病死畜禽
处理设施
有( ) 无( )
粪污处理设施
有( ) 无( )
技术资料
种畜禽生产记录
有( ) 无( )
种畜禽选配记录
有(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