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区PPP模式解读(最全最完整)
PPP模式的最全最完整解析
PPP模式的最全最完整解析一、操作基础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首字母缩写,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机制”,是指为了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与私人组织(社会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特许经营协议为基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由社会力量向公众提供市政公用产品与服务的方式,提高质量和供给效率,最终实现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本质上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等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即建立政府与企业“利益分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模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社会评价”的良性互动格局。
PPP模式的核心是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因此,它不仅仅是单纯的融资方式,也是一种机制和制度设计。
推广PPP模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可以将适度的市场竞争引入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在实现社会福利、提高基础设施服务质量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也能够增强公共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行的效率和能力。
PPP模式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项目选择、社会力量合作伙伴确定、组建项目公司、融资、建设、运行管理等过程。
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分三类,一是完全依靠使用者付费,二是政府支付服务费用,三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
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O、BTO、股权转让、委托运营等多种模式。
狭义的PPP与BOT原理相似,都是由“使用者付费”,但它更强调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全过程合作。
二、总体要求1、打破地域垄断和所有制限制。
PPP模式及相关政策解读
PPP模式及相关政策解读第一部分PPP模式讲解一、项目融资项目融资分为狭义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ing)和广义项目融资。
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相对应PPP的定义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一)广义项目融资1.广义项目融资的含义“为项目融资——为特定项目的建设、收购以及债务重组进行的融资活动”。
广义项目融资,是指债权人(银行)对借款人(项目公司)抵押资产以外资产有100%追索权的融资活动,即债权人对借款人抵押资产以外的资产也有追索权。
2.广义项目融资的形式广义项目融资可以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大类。
(1)外包类即运营与维护合同(O&M),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政府或政府性公司通过签定外包合同方式,将某些作业性、辅助性工作委托给外部企业或个人承担和完成,如:设计建造(DB),从而来达到集中资源和注意力于自己的核心事务的目的。
项目一般是由政府投资,私人部门承包整个项目中的一项或几项职能,例如只负责工程建设,或者受政府之托代为管理维护设施或提供部分公共服务,政府为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付费,项目投资和经营的风险完全由公共部门承担,私人部门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
作业外包一般由政府方给作业承担方付费,并通过委托运营和管理合同方式来执行。
(2)特许经营类项目需要私人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
根据项目的实际收益情况,公共部门可能会向特许经营公司收取一定的特许经营费或给予一定的补偿,项目的资产在特许经营期限之后需要移交公共部门,即合同结束后要求私人部门将项目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移交给公共部门。
因此一般存在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移交过程,参与项目的公共部门需要协调私人部门的收益性和项目整体的公益性之间的关系。
(3)私有化类在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和制造基础设施,以满足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规范,往往是固定价格,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承担所有风险。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
而在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公私合作模式(PPP)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合作方式。
本文将从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的选择与分析入手,探讨如何选择合适的PPP合作模式,以及分析其中的利弊和应注意的问题。
一、PPP合作模式的概念PPP合作模式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通过协商合作,共同承担和管理公共服务事业项目的一种合作方式。
在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通常包括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投资和运营管理三个阶段。
政府作为主导者,通过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共同投资或共同运营产业园区项目,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模式。
在选择适合的PPP合作模式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 政府的角色定位。
政府在PPP合作模式中扮演着引导者和监管者的角色,需要明确政府在项目中的定位,确定政府所承担的责任和权利,以及所需要的社会资本合作方。
2. 项目的特性和风险分析。
不同的产业园区项目在定位、规模、建设周期、投资规模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根据项目的特性和风险进行评估,并选择合适的PPP合作模式。
3. 社会资本的参与意愿和实力。
在选择PPP合作模式时,需要考虑到社会资本的参与意愿和实力。
通过与社会资本的协商,确定最适合项目的合作方式。
4. 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
政府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为PPP合作项目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促进社会资本的参与。
在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选择合适的PPP合作模式能够更好地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的优势,实现共赢。
不同的PPP合作模式也存在着一定的利弊和应注意的问题。
1. 利(1)风险共担。
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承担项目的风险,能够有效降低项目的风险和提升项目的可持续性。
(2)资源共享。
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投资,能够有效整合各方资源,提升项目的运作效率和质量。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业园区的建设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而在产业园区建设中,公私合作合同(PPP)合作模式应用广泛。
本文将就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 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进行探讨。
一、PPP合作模式的定义与特点公私合作合同(PPP)是一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合作模式,是指政府部门与民间资本或企业之间依法签订的、基于市场化原则和风险共担原则的合同。
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资本投入方面,PPP模式可以引入民间资本,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2. 建设运营方面,PPP模式可以引入专业的管理团队,提高产业园区的运营效率。
3. 风险分担方面,PPP模式通过合同约束,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实现风险共担。
三、PPP合作模式在产业园区建设中的应用案例分析:1.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工业园区是我国成功运用PPP合作模式建设的典型案例。
在苏州工业园区建设中,政府引入了新加坡的经验和管理团队,通过与民间资本合作,实现了资金的多元化来源,提高了园区的投资回报率。
2.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在建设中采用了PPP合作模式,吸引了大量的资本和专业团队参与。
通过与民间资本合作,政府实现了资金的多元化来源,提高了园区的运营效率。
3. 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在建设中运用了PPP合作模式,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和专业团队参与。
通过与民间资本合作,政府减轻了园区建设的财政压力,提高了园区的经营效率。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PPP合作模式在产业园区建设中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
在选择PPP合作模式时,需要考虑产业园区的特点,确保各方权益合理保护,实现风险共担,进一步推动产业园区建设与发展。
政府在实施PPP合作模式时,需要加强监管,防范潜在风险,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园区建设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吸引投资的重要手段。
在产业园区建设中,公私合作(PPP)模式被广泛应用,以实现资源的共享、风险的分担和效益的共担。
在选择和分析PPP合作模式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对产业园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准确分析。
不同类型的产业园区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发展需求,例如高新技术产业园需要与科研机构紧密合作,生态产业园需要环保和生态系统建设等。
根据产业园区的特点和需求,选择与之相适应的PPP合作模式是关键。
考虑PPP合作模式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产业园区,可能存在无法吸引私营企业参与的问题,或者无法满足私营企业的利益诉求。
需要在选择PPP合作模式时,充分考虑私营企业的参与意愿和实际操作难度,确保合作模式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综合考虑企业和政府的利益诉求。
产业园区建设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但也需要私营企业的投资和技术支持。
在选择PPP合作模式时,应综合考虑企业和政府的利益诉求,确保合作模式能够平衡双方的权益。
政府可以对产业园区提供土地和基础设施,而企业则可以提供投资和技术支持,双方共同分享产业园区的发展成果。
对PPP合作模式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在产业园区建设中,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多种风险。
在选择PPP合作模式时,需要对这些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以降低合作的风险。
可以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和规则,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选择和分析PPP合作模式需要考虑产业园区的特点和需求、合作模式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企业和政府的利益诉求以及风险评估和管理等多个因素。
只有在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选择合适的PPP合作模式,推动产业园区的健康发展。
PPP模式讲解(最终版)
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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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PPP模式作为一种有效的市政公用事业制度 安排而被广泛运用已是不争的事实,它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 需要。在PPP项目中,涉及的利益主体是多方面的,彼此之 间制衡的手段就是合同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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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然而当前,由于受国家财政资金的 限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已成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发展的“瓶 颈”,引入民间资本、发挥民间资本在基础设施领域的作用,已成为 实践界的共识。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资本投入大、专业技术性 强,对分散的民间资本来说,进入这样的领域并非易事,需要政府的 引导、合作与支持。在这种背景下,借鉴引进20世纪90年代在西方发 达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流行起来的PPP模式,对推动我国基础设施民 营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新常态下PPP模式火爆的原因与政策导向
世界上很多国家在经济发展起步阶段普遍采取以国家财 政资金为主导的政策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但随着经济的高 速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需求与日俱增,单单依靠 国家财政拨款建设基础设施显然已不能满足需求。20世纪 7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纷纷放松对过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 基础设施领域的管制,引入民间资本,建立竞争机制,进 行基础设施领域的改革。这极大地推动了基础设施及其相 关行业的发展,基础设施产品的供给能力有了显著的提高, 并成为近一二十年来西方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1.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允
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2.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加速推进,各地对于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越来越重视。
而在产业园区的建设中,公私合作(PPP)模式已经成为一种被大量运用的建设模式。
PPP模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共同为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技术与管理,在提高利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创新投融资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PPP合作模式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其种类和形式也在不断丰富和多样化。
在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选择合适的PPP合作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一、PPP合作模式的分类1、建设运营模式建设运营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一种PPP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出资或出让土地使用权,由社会资本负责产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政府则通过提供补贴或者税收政策等形式享有区域发展收益。
该模式适用于政府投资能力有限,更需要社会资本及其管理优势的情况。
3、委托经营模式委托经营模式是指政府依然出资或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建设和运营管理均由社会资本负责。
政府仅仅对产业园区进行监管和政策制定,社会资本则全权负责运营管理和获得收益。
该模式相对于其他模式更加市场化,政府责任更为明确。
1、产业园区的特征在选择PPP合作模式时,首先需要了解产业园区的特征。
产业园区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业区,通常包括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物流企业、科技企业等不同类型的产业企业。
产业园区的发展需要一个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而这些都需要大量的投资和管理。
针对产业园区的特点,需要在PPP合作模式中选择适合产业园区发展的合作模式。
2、政府的作用在选择PPP合作模式时,政府的作用是一个关键的因素。
政府在产业园区发展中通常扮演着引导、监管、规划和政策支持等角色。
在选择PPP合作模式时,需要充分考虑政府的功能和需求,并根据政府的作用确定合适的合作模式。
3、社会资本的参与在PPP合作模式中,社会资本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
社会资本的参与不仅可以为产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营提供资金支持,还可以为园区的管理和发展提供更多的市场化运作和管理优势。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在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中,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和各方资源的调配,为了提高效率和效益,引入PPP合作模式是一种常用的选择。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的项目投融资和运营管理,其核心是政企合作,共同推动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在选择PPP合作模式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资金需求:产业园区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政府单独承担难以满足需求,引入社会资本可以有效补充资金缺口,提高项目的资金筹措能力。
2.风险分担:产业园区的建设风险较大,政府单独承担风险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财政负担过重。
而引入社会资本,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资本方,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
3.专业优势:社会资本方通常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化管理能力,能够提供规划设计、建设投资、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支持,从而提高产业园区的建设和运营水平。
1. BOT模式:建设-运营-转让模式,即社会资本方负责产业园区的建设、运营一段时间后再将园区转让给政府。
这种模式适用于园区建设后收益相对稳定的情况,社会资本方可以通过收取使用费等方式获得回报。
4. JV模式:合资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共同投资建设和经营产业园区,双方共享收益。
这种模式适用于园区建设和运营风险较高的情况,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可以共同承担风险和分享收益。
在选择和分析PPP合作模式时,需要根据产业园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理位置、产业特点、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和权衡,选择最适合的合作模式。
在合作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需要明确各方的权责和利益分配,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提高合作的可持续性和效果。
(完整版)园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的土地问题解析
园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的土地问题解析【炜衡观点】:园区综合开发PPP项目是常见的PPP项目类型,通常也有叫片区开发、新城开发、工业园区开发等,可能几者间细节处有一定区别,但大同小异,本质相同。
根据本PPP团队已有的片区开发实务工作经验,土地问题是这类型项目操作中的重点和难点。
园区综合开发PPP项目的土地问题解析园区综合开发模式又称为工业园/新城整体开发模式或产城融合开发模式,指将一片待开发区域作为整体进行规划及开发建设,同时引入某种产业或概念,以实现该区域的整体城镇化转型、并实质改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
本轮PPP模式大热以来,考虑到运用PPP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引入开发建设资金以解决融资问题、并调动投资人对区域经济进行整体策划和开发建设以实现区域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地方政府在越来越多的园区综合开发项目中尝试采用PPP模式,而在PPP模式下,政府方仅负责园区大范围的管理监督、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的监管等工作,而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则需负责整个园区的规划、投融资、建设、运营的大部分工作。
固安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化项目便是典型的PPP模式下的园区综合开发项目,是发改委首批公布的1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之一。
在该项目中,固安县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夏幸福”)作为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并授予华夏幸福全资设立的项目公司以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园区的规划、投融资、建设、运营等一体化的市场运作,基本操作模式如下:其中:1、土地整理投资指配合以政府有关部门为主体进行的土地征转以及形成建设用地的相关工作;2、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暖、排水设施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3、公共设施建设指公园、绿地、广场、规划展馆、教育、医疗、文体等公益设施建设;4、产业发展服务包括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5、咨询运营服务包括开发区域的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及控制性详规编制等规划咨询服务,公共项目维护等。
新常态下的中国式PPP模式解读
新常态下的中国式PPP模式解读PPP模式是调节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种方式。
新常态下的中国式PPP模式,将以“产融互动”为标志,本质特征是“融资+管理”双管齐下。
旅游业改革亦应顺应新思路,通过创新融资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金进入旅游产业。
或许,中央力推、地方热捧的PPP模式是突破融资瓶颈实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大发展的重要抓手。
2.何为PPP?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以某个项目为基础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模式。
PPP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英国公共服务领域开始应用的一种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方式。
2012年12月,由于造成大量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全寿命期的效率不高、项目的成本高于一般传统模式10%-20%等原因,财政部出台通知〔财预[2012]463号〕,将盛行多年的BT 模式叫停。
PPP模式可有效解决公共供应效率低下、政府资金匮乏等问题,各级政府转而关注新常态下的PPP模式。
按照2014年12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概念定义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应能力、提高供应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发改投资[2014]2724号〕。
《指导意见》指出:PPP模式的适用范围主要为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
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
PPP模式具有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三大特征,常见运作形式在《指导意见》按照经营收费情况将PPP模式分为经营性〔BOT、BOOT〕、准经营性〔BOT、BOO〕、非经营性〔BOO〕三类。
中国园区PPP模式解读
中国园区PPP模式解读(最全最完整)一、中国产业园区运营的几种模式传统模式:完全政府操控模式特点:政企一体,一个班子两块牌子,管委会直属管理运营传统模式:新加坡裕廊模式特点:政企分开,国有平台公司运营管理,相对市场化运作案例:苏州工业园、张江高科技园区、天津开发区传统模式:二级开发运营模式特点:完全市场化操作,土地招拍挂,企业完全控制案例:联东集团、天安数码城、亿达集团、光谷联合创新模式1:华夏幸福式的BOT向PPP过渡模式特点:政企合作,民营企业主导,类似特许经营权,更加市场化操作案例: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成都置信青羊工业园、万科前海企业公馆、重庆盈田创新模式2:PPP模式特点:政企契约式合作,捆绑运营,收益共享案例:宏泰发展廊坊龙河高新区、中信汕头滨海新区首先,我们一直强调,产业园区最适合以PPP模式来运作,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产业园区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和公共产品及服务属性;2、产业园区总体投资规模大,运作周期长,总体利润水平不高;3、过往政府重资产、大投入、高优惠、行政化的运营效果逐渐进入瓶颈期,亟需市场化、高效率的社会资本力量的进入。
那么,为什么说PPP模式的出现对于中国式产业园区是一个巨大的福音呢?我们认为,PPP模式,其实是解决了以往部分质疑,认为中国产业地产是一种畸形的产物,是中国国有土地制度、财政制度和政绩思想下的一种怪胎。
园区的产业集聚本应该是政府的分内之事,具有强烈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属性,但政府缺乏经验、能力和实力,只好让渡给市场来解决。
在这种怪异的框架下,政府和企业往往是一种囚徒博弈的关系:政府希望最大化地解决GDP、税收、就业等问题,见效越快越好,持续越长越好,而企业则希望最大化地盈利,赚钱越快越好,持续越长越好。
实际上,如果解决得当,在合适的时间段及激励机制下,双方的利益诉求是可以一致的,但是很多时候,政府急于求成,求全责备,企业短视逐利,舍本逐末,最终导致了博弈关系中最坏的结果——园区运营远远达不到理想状态,甚至烂尾荒置,形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负面效应。
干货PPP模式详细分析解读(最全图文)
干货PPP模式详细分析解读(最全图文)感谢您的一路相伴PPP与BOT和BT模式的关系PPP模式起源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英国,广义PPP以授予私人部门特许经营权为特征,包括BOT等多种形式。
狭义的PPP是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的机构(SPV),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计开发,共同承担风险,全过程合作,期满后再移交政府的公共服务开发运营方式。
PPP模式分类PPP模式含义狭义的PPP不仅仅是一种融资机制,是政府与私营投资机构长期合作关系,公营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更是一种管理机制、合作机制,它与BOT等其他模式在操作上有很大的不同。
BOT与PPP的共同点主要包括:①这两种融资模式的当事人都包括融资人、出资人、担保人;②两种模式都是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使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发生契约关系的;③两种模式都以项目运营的盈利偿还债务并获得投资回报,一般都以项目本身的资产作担保抵押。
BOT与PPP的区别主要包括:①组织机构设置不同,BOT模式参与项目的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之间是以等级关系发生相互作用的,PPP模式是政府、赢利性企业和非赢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②运行程序不同,两种模式的不同之处主要在项目前期,PPP模式中私人企业从项目论证阶段就开始参与项目,而BOT模式则是从项目招标阶段才开始参与项目,PPP模式中政府始终参入其中,而在BOT模式中在特许协议签订之后政府对项目的影响力通常较弱。
PPP模式法律关系所谓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或者说,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为前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没有法律的规定,就不可能形成相应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社会关系,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国家会动用强制力进行矫正或恢复。
法律关系由三要素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
ppp运作模式解析.doc
ppp运作模式解析那么ppp运作模式的概念是什么,ppp运作模式的关键点是什么,目前ppp运作模式的开展情况如何,在此下面为你带来ppp运作模式解析的相关介绍以供参考。
1、ppp运作模式的概念国外的PPP包括的种类非常多,从财政部的文件看,PPP包括下面的方式: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改建-运营-移交;而发改委的文件里包括BOT、BOOT、BOO,BT不包括在里面,那我们可以推测,从政策意图来看,是很重视运营的。
所以4月21日国务院会议通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在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展特许经营,这个本来是个法,但是立法周期太长,所以就先出个办法。
2、ppp运作模式的关键点在于项目和管理人要吸引社会资本参加,这个项目本身的收益,加上政府的补贴,必须要让社会资本有钱赚,但是又不能有暴利,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目前PPP比较缺真正成熟的发起投资人,他要有投资、融资、建设、运营方面的综合能力,要有一定的资质,一定的管理能力,还要有很强的融资能力。
国内的话,污水处理方面这样的很多,高速公路也不太需要,其他领域还是比较少的。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说,目前开展PPP的主要问题是缺少项目供给和成熟的管理者,以及财务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缺乏信任。
3、目前ppp运作模式的开展情况和空间根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各地推出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已达1500个,总投资额超过2.7万亿。
项目涵盖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水利、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养生等多个领域,可见在政府层面,对PPP还是很积极的。
已签约PPP项目约70个,总投资金额超过3,500亿,其中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公路建设、园区类项目签约最多。
从这两组数字来看,公布的和签约的项目,差异还是比较大的,签约落地的项目还不是太多。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各地政府越来越注重产业园区的发展建设。
产业园区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而政府作为主导者却面临资金短缺和风险控制的难题,此时采用PPP合作模式是一种很好的方式。
如何选择合适的PPP模式,是实现产业园区发展建设的关键所在。
一般而言,产业园区PPP合作模式可分为三种形式——BOT(建设-经营-转让)、BOO (建设-经营-自有)和BTO(建设-转让-经营)。
其中BOT模式指政府投资建设,委托商投资运营,项目运营期限内,委托商以投资收益回报为回报,最终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BOO模式指政府投资建设,委托商投资运营,项目运营期限内,委托商自有产权,回报方式类似BOT,但最终项目不需移交给政府。
BTO模式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转移给运营商,委托商投资运营,项目运营期限内只有产权,最终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三种模式各有优缺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模式是产业园区PPP合作成功的重要保障。
2、如何选择PPP合作模式在选择产业园区PPP合作模式时,有以下几方面的考虑:首先,考虑运营商对项目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这是选择BOO模式的重要因素。
运营商在拥有产权的情况下,可以更加充分地利用资源,提高项目效益。
其次,考虑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可行性要从项目的规模、技术、市场、资金等多个方面考虑,从而选择最适合的PPP合作模式。
最后,考虑政府的财政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政府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PPP合作模式和更加科学的风险评估来实现合作目标。
在风险控制方面,PPP合作中合同的签订、项目质量要求等都要做到尽善尽美。
3、产业园区PPP合作模式的案例以新兴产业开发园区PPP合作为例,该产业园区采用了BTO合作模式,政府出资建设开发园区,由专业园区招商运营公司嵌入式管理,园区建设完成后移交给招商运营公司进行经营。
该模式最大的优点在于,政府可以将园区建设的成本降到最低,将园区经营权交给专业的招商运营公司,实现政府和企业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史上最清晰的PPP模式运作分析报告
史上最清晰的PPP模式运作分析报告PPP(政府与民营部门合作)模式被广泛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和社会管理等领域。
本文将分析史上最清晰的PPP模式运作,以展示其优势和挑战。
一、PPP模式的定义及特点PPP模式是指政府与民营部门合作,共同投资和运营公共项目,分享风险和回报。
它的特点是政府与民营部门在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和维护过程中通过合同进行长期合作。
二、PPP模式的优势1.分散风险:由于政府与民营部门共同承担项目投资和风险,可以有效分散风险,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2.提高绩效:民营部门的参与可以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运营绩效,实现更好的项目成果。
4.促进技术创新:民营部门通常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可以引入新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三、PPP模式运作的要点1.项目选择:政府应根据项目的适宜性、可行性和盈利水平等因素选择适合PPP模式的项目。
2.合作伙伴选择:政府应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合适的民营合作伙伴,确保其具备相关经验和实力。
3.合同设计: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责和利益分配,包括风险共担、收益分享和争议解决等方面。
4.融资安排:政府和民营部门可以协商决定融资比例、融资渠道和融资条件,以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
5.监督管理:政府应建立监督机制,监督项目的进展和运营情况,确保合同履行和项目质量。
6.风险控制:政府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应对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运营。
四、PPP模式运作的案例分析在中国,史上最清晰的PPP模式运作案例之一是北京市地铁线路扩建项目。
该项目由政府和民营地铁运营商合作,共同投资并运营新建的地铁线路。
该项目的成功在于以下方面的实践经验:1.清晰的项目目标和合同设计:政府明确了扩建地铁线路的目标、标准和要求,并与合作伙伴就投资、运营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签署了详细的合同。
2.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政府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对项目的进展、合同履行和质量进行监督,并及时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中PPP合作模式选择与分析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是指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加强产业集聚、提升城市竞争力而进行的一系列园区建设活动。
而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则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同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项目的一种合作方式。
通过PPP模式的引入,可以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的资源优势互补,提高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和社会效益。
针对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选择合适的PPP合作模式非常重要,下面对几种常见的合作模式进行分析。
一、BOT模式BOT是指建设-运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其特点是社会资本方在一定期限内建设和运营园区,运营期满后转交给政府。
优点:1. 社会资本方承担了建设和运营风险,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
2. 建设、运营、转让一体化,有利于保证园区的稳定运营和管理。
3. 可引入专业的园区开发运营公司,提高园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缺点:1. 园区建设周期长,对社会资本方的资金和管理能力要求较高。
2. 操作复杂,需要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双方间的长期合作和沟通。
三、PPP+模式PPP+模式是指在传统PPP模式的基础上,引入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概念。
即政府出资购买社会资本方提供的园区开发运营服务,使得社会资本方可以享受固定的服务费用。
优点:1.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了社会资本方的稳定收益,增加了其投资回报的吸引力。
2. 增加了政府对园区建设运营的监管和服务的可控性。
3. 保障了园区的长期稳定运营和管理,提高了园区的服务水平和经济效益。
缺点:1. 对政府的财政压力较大,需要有充足的财力支持。
2. 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确保购买服务的质量和公平竞争。
选择合适的PPP合作模式对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非常重要。
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可以选择合适的模式,并在实际操作中注重风险控制、合作协议的明确性和监管机制的完善性,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长期稳定运营。
【解析】智慧产业园区PPP模式
【解析】智慧产业园区PPP模式智慧园区的实现创新驱动,提高园区品牌化,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关键。
产业园区的创新包含三个阶段:土地开发,要素聚集,创新突破。
追求园区品牌价值、园区相互之间品牌化和差异化优势,随着园区2.0的发展,园区将逐步以服务密集作为创新发展的核心。
1产业园区创新三阶段第一、土地开发→要素聚集→创新突破发展下一步,产业园区需要追求园区品牌价值,形成品牌化和差异化优势。
第二、发展园区产业核心早期的产业园区是为了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我们经历了从劳动密集型逐渐向技术密集的方向发展,再发展到现在的知识密集。
但我认为,将来我们园区可以有多种发展方向,例如,我们要把服务密集作为园区发展的新诉求。
过去30年来,我们园区的在早期发展模式上,早期的目标是引进单个项目;而发展到现在,单纯的招商面临着的非常多挑战,园区需从打造产业链开始,逐渐向形成产业链集群转变。
第三、产城融合这是我们跟同行交流时大家都提出的二次创业,通过二次创业来升级转型我们的产业,我们需要在思路上有一些彻底的转变才有可能实践跨越。
2园区技术创新三阶段园区的发展从技术角度来说,尤其是信息化方面,我们经历了这样三个最基本的阶段:1、园区的信息化阶段从上世纪的80年代,以PC革命为标志,园区的基础设施产生了非常大的变革,即园区在基础设施和系统方面会具体完善。
2、园区的数字化阶段1998年,园区建设开始进入数字化的改变。
它的标准是虚拟园区和物理园区融合,由于受到技术条件限制,早期融合非常困难。
如今,在金融、(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支撑下,物理园区和数字园区之间的边界将会逐渐打破。
未来我们的智慧园区系统(如智慧招商)将来会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园区建设。
3、园区的智慧化阶段智慧园区,实质是智慧城市的子系统,为园区变革提供能力,各种的智慧化应用,都可以轻松实现互联互通与协同创新。
个人认为还有智慧园区还有一个能力是服务的智慧化,它标志着服务和资源的自主优化。
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
此处是作为一种独立而具体的模式。
就此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
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1/ 36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2/ 36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 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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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园区PPP模式解读(最全最完整)一、中国产业园区运营的几种模式传统模式:完全政府操控模式特点:政企一体,一个班子两块牌子,管委会直属管理运营传统模式:新加坡裕廊模式特点:政企分开,国有平台公司运营管理,相对市场化运作案例:苏州工业园、张江高科技园区、天津开发区传统模式:二级开发运营模式特点:完全市场化操作,土地招拍挂,企业完全控制案例:联东集团、天安数码城、亿达集团、光谷联合创新模式1:华夏幸福式的BOT向PPP过渡模式特点:政企合作,民营企业主导,类似特许经营权,更加市场化操作案例:华夏幸福产业新城、成都置信青羊工业园、万科前海企业公馆、重庆盈田创新模式2:PPP模式特点:政企契约式合作,捆绑运营,收益共享案例:宏泰发展廊坊龙河高新区、中信汕头滨海新区首先,我们一直强调,产业园区最适合以PPP模式来运作,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产业园区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和公共产品与服务属性;2、产业园区总体投资规模大,运作周期长,总体利润水平不高;3、过往政府重资产、大投入、高优惠、行政化的运营效果逐渐进入瓶颈期,亟需市场化、高效率的社会资本力量的进入。
那么,为什么说PPP模式的出现对于中国式产业园区是一个巨大的福音呢?我们认为,PPP模式,其实是解决了以往部分质疑,认为中国产业地产是一种畸形的产物,是中国国有土地制度、财政制度和政绩思想下的一种怪胎。
园区的产业集聚本应该是政府的分内之事,具有强烈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属性,但政府缺乏经验、能力和实力,只好让渡给市场来解决。
在这种怪异的框架下,政府和企业往往是一种囚徒博弈的关系:政府希望最大化地解决GDP、税收、就业等问题,见效越快越好,持续越长越好,而企业则希望最大化地盈利,赚钱越快越好,持续越长越好。
实际上,如果解决得当,在合适的时间段与激励机制下,双方的利益诉求是可以一致的,但是很多时候,政府急于求成,求全责备,企业短视逐利,舍本逐末,最终导致了博弈关系中最坏的结果——园区运营远远达不到理想状态,甚至烂尾荒置,形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负面效应。
所以说,一直以来,中国的产业园区存在这样一个棘手的问题,就是园区开发建设热火朝天,但真正到园区的具体运营时就无人问津。
究其原因就在于缺乏一个政企合作的长效机制存在,社会资本运营方既缺乏束缚,也缺乏激励。
短期开发有利可图,长期运营缺乏资金支撑,成为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
而一旦将园区运营纳入了25年以上的PPP框架中之后,就建立了一种长效均衡机制来有效解决这种囚徒博弈的困境,让短期一口气赚到的钱摊到几十年的时间里,让政府和社会资本都不会将目光局限在一城一池的短期利益之上,企业很难短期逐利,政府也很难要求短期的速效政绩。
这样一来,随着双方的利益诉求捆绑在一起,趋于一致,就能够各显其能,勠力同心于产业园区的整个生命周期之中,着眼于长远的规划和稳定的运营,从开发到招商到城市与产业运营,制造多个发力点。
一旦这种长期均衡的发展机制建立起来,无疑会使得多方(区域、政府、企业、产业)共赢获益,我们也能够看到更多良性运行的新型园区,这才真正符合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地产的本质含义。
事实也正是如此,在目前财政部定调的PPP模式下,不再要求以往那种大建快上,铺天盖地的招商,建好园区甚至是招来企业也仅仅是开始,如何更好地控制现金流和整体债务,更高效持续地提升园区盈利能力才是更为关键的。
在这种充满活力、激励更加合理的模式下,市场化主体和契约化运作将成为主流,产业与城市的融合度更高,互动性更好,规划性更高,从而最深刻地改变和推动着中国产业园区的发展路径与格局。
但并不是说,PPP就是一试就灵的万能药水,产业园区具体如何操作,依然脱不开以往的框架和节奏,只不过,顶层设计已经发生了变化:园区PPP,就是政府与社会资本进行高度合作,以更具活力的完全市场化的手段提升产业园区的运营效率,以平台整合的思维与路径去进行软硬件的搭建,以及产业的集聚与服务,并从园区的长期运营之中获取合理收益的模式。
首先我们需要来看一下,与传统园区开发商形成不同,新型的园区PPP运营者所需要具有的能力有哪些?我们认为,主要是如下这些能力:在具备了这些能力之后,园区PPP的整体运作模式可以归纳为:投资人或投资人组建的联合体(按需求整合相关企业),参与政府组织的投资人(合作伙伴)招标投标,中标后与政府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取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后,根据产业定位,对区域实施整体策划、规划、设计,并成立相应的开发分公司或部门,针对各项具体的开发内容实施投资开发、招商、运营,打造一个区域内的产业园区,使区域内相关产业从无到有、从零散到聚集,从初级到成熟,从而实现区域整体价值的提升、区域地块及物业的升值,区域产业的集聚与提升,而投资人则从各级开发运营中获得相应的利润。
当然,这是一种标准式的流程,其中很多细节也可以有所变化。
比如宏泰发展运营龙河高新区的项目公司,廊坊市盛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这家公司完全由宏泰自己设立并100%控股,安次区政府和龙河高新区是以购买宏泰的服务形式进行合作的,属于特许经营权的范畴,这同样不妨碍其符合PPP模式的本质要求。
同时,财政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有了明确阐述,社会资本参与PPP时获得收益的三种方式途径:一是由政府付费;二是向适用公共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收费,也就是“使用者付费”;三是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其他配套开发经营权益等。
这里面或许会让不少人进入一个误区,以为这是否意味着可以让社会资本方进行房地产开发来补足收益呢?这显然是一个错误的认知。
我们认为,如果放在产业园区、产业新城来说,为了补足缺口,是可以将一些与PPP项目相关的公用物业(如人才公寓、酒店、保障性住房、科教文卫物业等)的开发经营权益补充进去,可能会以特许经营权让渡的形式进行,但这绝不能简单等同于可以进行传统意义上的房地产开发,或者在很多地区存在的那种擦边球情况。
四、园区PPP的赢利点我们来看一下园区PPP的几个可能的主要赢利点:园区PPP是一个长周期的运作过程,不同的开发运营阶段有不同的盈利点,是一个短、中、长期结合的投资组合,上述各阶段的利润来源能为项目带来持续稳定的现金流。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些赢利点,也可能是影响PPP签订时物有所值评价的定量评估时的关键因素。
不过,由于园区并非高速公路、污水厂这样传统可凭经验模拟估算的基础设施项目,在土地、产业、资本、人流等众多不确定函数的综合作用下,准确的定量评估几乎很难做到,因此短期来看,定性的物有所值评价更适合于园区PPP的情况。
财政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法(征求意见稿)》文稿中强调,“合作项目连续三年收益过高或者过低,幅度超过合作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合作协议调整政府付费标准,或者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目前,对于PPP收益达成的共识是“确保盈利,严禁暴利”,一般对于PPP 项目内部收益率的提法在8%~10%这个区间,在产业地产领域,这个收益率对于基建、一级开发属于可接受范围,但对于整体产业园区的PPP收益率是否能够匹配契合尚无定论。
据我们目前的观察,如果将产业地产的一般性收益、经常性收益以及相关配套物业开发经营收益都算进去,整体回报率超过30%,甚至超过50%都是一种常态,但这明显已经接近社会对于“暴利”的认知,未来必定会面临压缩的态势。
如果类似的产业新城、产业园区收益率连续3年超出约定或可接受的范围,可能会进行重新调整。
对于产业新城、产业园区运营商和正在伺机进入的外来者来说,这就是一个尴尬的局面了。
PPP模式是政府大力提倡的模式,不可能不去响应,而且响应带来的业务拓展效应是很强的;但一旦进入PPP的框架,意味着以往的让政府过度让利的分成模式不可能再为PPP模式要求所接受,势必会带来一系列对回报率、利润率的不利影响。
何去何从,倒是一个颇费思量,却有必须迅速面对的艰难选择了。
我们认为,一般来说,好的园区PPP项目,主要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必须要观察该项目的可行性以及规模与实际需求的匹配。
如果项目建成以后无法发挥应有效益,即使政府愿意支付,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这样的项目就缺少成功的PPP项目必须具有的基础;二是要看政府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以提高违约成本,降低违约可能。
比如中信汕头滨海新城PPP项目,汕头市濠江区还争取到了地级市的管理权限,区级政府可以行使地级市的管理权限,再加上汕头市和濠江区政府都兑现了承诺以两级立法保障为滨海新城保驾护航,这些都对PPP的实施有巨大的裨益。
我们在调研中接触到两类政府很典型,一种是一线城市政府,财大气粗,风格保守,墨守成规,绝不逾矩,不愿意尝试PPP;另一种是欠发达城市,虽然作风激进,但更多还是将PPP作为一种财政吃紧状况下的融资模式,并欠缺服务心态。
这些,或许才是PPP推行起来最大的障碍。
在园区PPP框架之下,土地、资本和产业三要素最为关键。
其中,土地是园区运营的基础,产业是未来发展的保障,而资本则是园区运营得以持续进行最终顺利完成的核心,这些要素的协同与配合对于园区PPP的成功而言至为关键。
同时,PPP模式作为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供给公共服务的一种新模式,第二个P即private既可以是拥有资本的重资产企业,也可以是其他没有资本优势但却拥有技术、专业和管理优势的轻资产社会组织。
尤其是在存量园区的PPP盘活过程中,这种轻资产的优势显得更为重要,因为这时候拼的就不是重资产能力,而是在运营、服务、金融、资源整合等的轻资产能力,和平台式的整合能力。
在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政府在与社会资本合作时要注意的一些要点。
一是必须建立起长期共识共赢的心态,在专业能力方面充分尊重社会资本,把这种共识和尊重写进合同当中,给予社会资本足够的话语权保障;二是机制和法律的保障,这对于相对弱势的社会资本而言也十分重要。
比如我们上文所述的中信汕头滨海新城PPP。
获得了两级人大的立法通过,具有双保险的效果,无论政府环节和人事变动都不会波及于此;三是一开始就要有一种公平、合理、透明的审核机制。
我们以一种叫做“浮动性轻资产运营式PPP收益框架”为例,社会资本运营方与政府合资成立基于轻资产的园区运营公司,政府会在年初从财政拨款中打入一笔资金作为运营团队的启动资金,年底时政府会更根据整个园区运营状况、体系搭建等进行综合性打分,如果打分低于1,则根据不足的比例进行资金返还,如果打分高于1,则根据超出部分进行奖励补贴。
相对来讲,这种机制可能是一种更为均衡合理的审核方式;四是评估机制方面需要革新。
很多地方政府在选择PPP合作方时更看重的是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等,但涉及到园区PPP,应该更看重的是轻资产运营能力。
在园区运营中,社会资本应该是一个具备平台链接能力和产业生成能力的规划方案提供者,负责建立一个端口,引入包括产业投资方、孵化运营方、二级开发商等优秀合作者组成联合舰队,也就是所谓的“插线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