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中的非现场执法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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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

开展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

开展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
首先,我们单位在非现场执法工作中,充分利用了现代化科技手段,如安装了高清监控摄像头、使用了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等,有效地扩大了执法范围和提高了执法效率。

通过这些技术手段,我们能够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实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全方位监控和及时取证,为后续的处罚和管理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

其次,针对非现场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和优化。

比如,针对监控盲区的存在,我们加大了监控设备的投放密度,确保了监控的全覆盖;针对无人机巡查的风险,我们加强了飞行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了无人机巡查的安全和有效性。

通过这些改进措施,我们有效地解决了工作中的难题,提高了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再者,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建立起了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

比如,与交通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对违法行为的跨部门监管和协同处罚。

在工作中,我们还积极与社区、企业等单位进行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和环境秩序。

最后,我们还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
执法水平和素质。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我们不断提升执法人员
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和公正。

综上所述,我们单位在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
化科技手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同时也
清醒地意识到,非现场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
进一步努力和改进。

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为社会治安和环境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交通非现场治超工作总结

交通非现场治超工作总结

交通非现场治超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超载现象日益严重,给道路交通安全
和公共设施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治理超载问题,交通管理部门积极推行非现场治超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建立健全非现场治超工作体系。

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建立健全非现场治超工作体系,包括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
立监测设备、建立数据管理平台等措施,为非现场治超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二、加强超载车辆监测和处罚。

通过安装监测设备和摄像头,对道路上的车辆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超载车辆。

一旦发现超载车辆,立即对其进行处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有效遏制了超载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

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超载危害和治理政策,提高驾
驶员和车主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意识,增强了社会对非现场治超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四、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非现场治超工作,交通管理部门有效遏制了超载现象,提高了道路交通安
全水平,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总的来说,交通非现场治超工作在治理超载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
著成效。

但是也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非现场治超工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设施的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非现场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办法

非现场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办法
五是集成度不高,稳定性与可靠性不强。早期投入使用的公路交通治安卡口设备需要在路边有监控室来安装工控机,给建设使用带来很大限制。现用的移动“电子警察”的摄像机系统的部件过多,一来安装、调校麻烦,二来也容易出故障。稳定性与可靠性不高还表现在防雷、防尘、防湿、抗高、低温等措施不够,所采用软件、操作系统经常出错、死机,自诊断与自动恢复措施表现不佳等,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过低;照相机系统的还算好一点,但是相机的寿命有限,需经常更换。
(四)规定“电子警察”告知的方式尚不明确。以何种方式将违法行为及处理程序告知违法当事人,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对公安机关送达法律文书有这样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交给受送达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非现场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办法
六是厂商自身实力不足,维修服务没有保障。有的厂商产品投建后达不到原定的运行标准,维修服务没有及时跟上,这都会给“电子警察”的建设、应用带来很大影响。
(三)与现有信息管理系统衔接不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车辆信息查询。现在用的“电子警察”普遍没有与我们的交警业务系统连接起来。抓拍的违法车辆信息,只能靠最原始的手工查询一条一条来查,没有完全与各类查询绑定在一起效率很低。二是道路交通信息运用方面。“电子警察”实时获得大量的实时道路交通信息(视频及交通流量、交通违法率等),但要将这部分信息全部传送到交通指挥中心,用于实时指挥调度,还存在一个信息传输、处理、存储与系统整合问题。目前,这部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非现场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办法
文章标题:非现场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办法
自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交通技术监控开始普遍运用到交通管理工作当中,“电子警察”一词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被越来越多的人熟知。“电子警察”作为一种现代科技管理交通手段,提高了交通管理的科技化含量,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能有效地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全天24小时监控路面,对交通违法者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对预防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但是总体来说,国内“电子警察”大规模的建设应用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建设没有统一的规范,应用中也有许多实际问题需要解决。“电子警察”这一新事物的普遍运用与法律、法规上寥寥几句的规定形成强大的反差,给交警部门执法带来难点。今年出现的“杜宝良事件”,也突显出“电子警察”在法律上存在的问题。我支队“电子警察”的建设应用同样也处在刚起步阶段。因此,笔者想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当前“电子警察”执法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及对策。

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常见的问题

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常见的问题

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常见疑点!【您所关心的正是我们所关注的】一、关于传感器(核心部件)1、缓冲式高频动态称重传感器(缓冲式石英传感器)抗腐蚀性能如何?答:正规厂家生产的缓冲式高频动态称重传感器(缓冲式石英传感器)表面均经过硬氧化加黑处理,硬氧化可以完全杜绝各种具有物理性破环及化学性腐蚀,加黑是为了更好的便于用户分辨,很多说是本色氧化(氧化后和原来的金属颜色一致)处理的基本都是骗人的,另外这样的传感器在安装的过程中完全是包裹在耐腐蚀的专用安装胶里面,而且裸露部分具有高强度的石英成分材料合成,所以说这样的传感器在各种类似的传感器中耐腐蚀性能是最高级别的2、缓冲式高频动态称重传感器(缓冲式石英传感器)是纯数字传感器吗?答:答案是肯定的,该种传感器在目前市场上的所有动态称重传感器中是唯一的数字传感器,其他传感器均属于模拟传感器(如:平板、窄条、弯板等)。

数字传感器具有精度高,数据采集频率高,抗干扰能力强,最适合(0-200)km/h全速度段的动态称重环境,也是目前国际最认可的动态称重传感器。

3、缓冲式高频动态称重传感器(缓冲式石英传感器)的防雷性能如何?答:缓冲式高频动态称重传感器(缓冲式石英传感器)属于有源传感器,也是目前市场上唯一的有源传感器,该种传感器不需要外接供电,在没有受到力的作用下是个无限大的绝缘体,这样对于直击雷和各种感应雷的防护级别也是最高的。

而其他动态称重传感器均属于应变式的模拟传感器,靠传感器的形变影响到传感器内部电阻值的变化,这样就会在输入和输出的电信号上产生差值,这个差值就是和力的大小有关的数字,正是因为应变式模拟传感器需要外接供电,所以很容易出现雷击的故障,而雷击往往不属于厂家的保修范围,从而会增加用户的维护成本,而且故障率高,维修频率同样高,维护频繁,影响正常使用时间相对较长。

4、缓冲式高频动态称重传感器(缓冲式石英传感器)的精度和耐久性如何?答:该种传感器采用的核心元件是目前导弹和卫星等航空航天同类型级别,更适合各种复杂恶劣的环境,而且目前存在的各种高端传感器采用的核心部件也与此相同,缓冲式高频动态称重传感器(缓冲式石英传感器)是纯数字传感器而且核心部件不是人造的电路元器件,所以其精度和耐久性是目前最高技术级别。

开展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

开展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

开展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非现场执法在我国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非现场执法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执法方式,已经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市容整治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特向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征集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以便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一、开展非现场执法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我市非现场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了更好地推动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我们有必要对非现场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和分析,从而更好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

1. 交通管理领域。

针对交通违法行为,我市在道路监控、电子警察等方面进行了大力推广和应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截至目前,共计拍摄交通违法行为XXX起,处罚XXX人次,有效的提高了道路交通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2. 环境保护领域。

针对环境违法行为,我市通过视频监控、远程监测等手段,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及时、有效的监管和处罚。

截至目前,共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XXX起,处罚XXX家企业,有效地提升了环境保护的水平和效果。

3. 市容整治领域。

针对市容违法行为,我市通过摄像头监控、巡查等手段,对市容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截至目前,共计发现市容违法行为XXX起,处罚XXX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城市市容的整体形象和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非现场执法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采集不及时、处罚执行不到位、技术设备维护不及时等方面。

为了进一步提高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信息采集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素质。

3. 加强技术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技术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浅谈交警如何规范执法

浅谈交警如何规范执法

浅谈交警如何规范执法浅谈交警如何标准执法摘要:当前,交警执法行为不标准的现象较为突出,不仅损害了人民警察的形象,而且影响了政府的声誉。

正值公安实战部门加强交警标准执法之时,本文从交通警察的执法环境、执法中常见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剖析,对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的执法技巧进行分析,并从执法语言方面作出了论述。

广阔交通参与者的交通素质、社会整体文明程度普遍偏低,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配合交警工作的意识不强,许多机动车驾驶员对交警的纠违,不是积极配合、主动改正,而是胡搅蛮缠,辱骂、威胁、阻挠民警执法,有的甚至对民警拳脚相加,大打出手。

常常发生民警和协勤员在执勤中遭受交通违法驾驶员袭击受伤事件。

行人、乘客交通违法更是司空见惯,不按规定走人行道,随意横穿公路,不在停靠点等车,即等即招,把整条街当成停靠点;一些行人遇到车辆交通违法,他们不但不指责交通违法驾驶员,反而帮助交通违法驾驶人向交警求情,有的还对交警冷嘲热讽,甚至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交警,给交警正常执法带来困扰。

具体表现:〔1〕寻衅滋事,无理取闹。

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违法者成心大声喧闹,挑起事端,引起群众围观,有的违法者当众辱骂交警,或拦住车辆拒绝处理,有的干脆躺在机动车道上以死相威胁,这种现象屡见不鲜。

还有的交通违法者倚仗自己有钱或有后台,对交警的执勤执法不屑一顾,态度蛮横,拒不配合,甚至扬言要找人收拾交警,气焰嚣张。

〔2〕恶意投诉,成心纠缠。

一些交通违法者或事故当事人对交警执法、办案不满意,为了发泄私愤而恶意投诉、无理纠缠交警。

〔3〕横冲直撞,强行冲卡。

违法驾驶员在交警示意停车检查时,突然加大油门直冲过去,以图逃避检查,有的甚至恶意冲撞交警,造成交警身体伤害。

〔4〕大打出手,暴力抗法。

交警执法过程中,被执法者大打出手,甚至使用石块、匕首、砍刀等凶器进行暴力攻击,给民警人身平安带来极大威胁。

〔5〕聚众闹事,引发群体性事件。

〔二〕执法不严,自埋祸根。

〔三〕人情交往,根深蒂固。

开展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

开展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

开展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非现场执法在交通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执法手段,非现场执法在提高交通管理效率、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现场执法情况,特进行了以下情况汇报。

一、执法设备覆盖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已在主要道路和交通要道安装了一批非现场执法设备,覆盖了城市主干道路和交通拥堵区域。

这些设备包括监控摄像头、违章抓拍设备等,能够有效监测交通违法行为,为交通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违法行为监测情况。

通过非现场执法设备的监测,我市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各类违法行为,如闯红灯、超速行驶、不礼让行人等,均能够被及时监测并记录下来。

据统计,通过非现场执法设备,我市去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XXX起,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提升了市民出行安全感。

三、处罚执行情况。

针对通过非现场执法设备监测到的违法行为,我市交警部门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严格执行。

处罚方式包括罚款、记分等,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还会采取吊销驾驶证等措施,以确保交通秩序的良好执行。

四、社会效果评估。

非现场执法的实施,不仅提高了交通管理效率,也对整个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

通过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有效打击,提升了市民的遵纪守法意识,促进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同时,非现场执法也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了大量的数据支持,为今后的交通规划和管理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然而,非现场执法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数据处理不及时等。

为此,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加强数据处理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六、总结。

综上所述,我市非现场执法工作在交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同时也需要不断完善和提高,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城市交通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认真对待本次情况汇报,进一步加强对非现场执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城市交通管理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交通管理中公安部门非现场执法问题研究

交通管理中公安部门非现场执法问题研究

非现场执法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 门根据交通 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一
种执法手段。杜宝 良, ~位外地 在北京 以卖菜 为 生的小贩因为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连续 15 0 次被
路长超过 160 里 , 40 公 城市 道路路 长达 到 了 40 1 0
余公里 。面对管理对象 、 管理范 围的 日益扩大 , 只 有不到 60 人 的交通管理警力明显不 足, 00 形势发
Ma y.2 06 0

道路安全研 究 ・
交 通 管 理 中公 安 部 门 非 现 场 执 法 问 题 研 究
武 垄
摘 要 : 非现 场执 法是 指 公安 交 通 管理 部 门根 据 交通 技 术监 控 记 录 资料 对 交通 违 法行 为进 行 查 处的一 种执 法手 段 , 其执 法程序 目前 尚不 够规 范 交通 管理 部 门应 从 人 性化 角度 出发 , 高 提 公 安 非现场执 法的技 术 水平 , 将告知 程 序 落到 实处 , 力 实现 法律 的价值 追 求 。 努 关 键词 : 交通管 理 ; 非现 场执 法 ; 法程 序 执 中图分 类号 : 6 1 5 文 献标 识码 : 文 章编 号 : 6 2 1 2 ( 0 6 O — 1 70 D 3 . B 1 7 — 0 0 2 0 ) 30 4 - 4
3对潜在 的违法行 为人 具有强 大的震慑 作 . 用 , 自觉约束交通行 为, 对 预防和减少交通违法起 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公安非现场执法大量使用 电
子设备 , 使有违 法欲望的驾驶 员感 到一种无形 的 压力, 迫使其在看 不到警 察的时候 也能对 自己的 驾驶行为进行约束 。特别是在 当前 , 一些驾驶人 的守法 自觉性不高 , 遵警不遵法现象较为普遍 , 通 过广泛应用非现场执法手段 , 有利于 消除驾驶人 的侥幸心理 , 提高其守法 自觉性 , 使其形成 良好 的 驾驶习惯 , 从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4非现场执法能直接为交通事 故责任认定 、 . 肇事逃逸案件 、 刑事治安案件侦破提供有力证据。

交通非现场监管工作总结

交通非现场监管工作总结

交通非现场监管工作总结
交通非现场监管工作是指通过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等技术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监管和处罚的工作。

这种监管方式不仅提高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也降低了执法人员的工作强度,为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首先,交通非现场监管工作极大地提高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

传统的交
通执法需要执法人员亲临现场,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而非现场监管则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和记录。

这不仅加快了违法行为的查处速度,也减少了执法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了执法效率。

其次,交通非现场监管工作提高了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交通管理也在不断升级,非现场监管正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通过视频监控、电子警察等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全天候监控,大大提高了交通管理的精准度和科技含量。

然而,交通非现场监管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是技术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成本较高,需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更新和维护;其次是隐私保护问题,监控设备的使用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泄露,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综上所述,交通非现场监管工作在提高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效率的同时,也带来
了新的挑战和问题。

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这一新型交通管理方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相关技术和法律的研究和完善,不断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为交通安全和畅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交通领域非现场执法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3000字】

【交通领域非现场执法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3000字】

交通领域非现场执法问题研究国内外文献综述(一)国内研究动态我国非现场执法始于道路交通管理领域,最早以“闯红灯摄像头自动记录”的形式出现,在摄像头自动记录的帮助下,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方便了交警部门的社会管理,因而极短的时间内得到了快速发展。

今天,我国也在交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创新执法方式,增强交通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

纵观我国非现场执法法律规制问题的研究,重点主要着眼于交通执法领域,而对于交通领域非现场执法问题的研究则集中关注非现场执法的性质界定、相对优势、存在问题、实践效果等问题,旨在为非现场执法寻找规制路径。

理论界学者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目前学界对交通领域非现场执法的研究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非现场执法性质界定的研究。

大多数学者都同意非现场执法的概念。

龚鹏飞认为,非现场执法是行政机关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修复违法事实,再由行政机关处理违法行为的执法方式(2008)。

王石、金斌、石京强调非现场执法。

系统取证方式的特殊性在于,它不依靠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而是通过监控技术设备进行记录和取证(2014)。

黄玉梅在交通管理的非现场执法中,交通执法监测作为一项重要的技术支撑,是发现交通违法行为的重要一环,既是交通管理执法阶段性过程,也是目标监测过程,是研究交通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问题中必然涉及的话题(2020)。

二是交通领域非现场执法与传统行政法理论的冲突研究。

学界主要关注惩罚平等原则、惩教结合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个人责任原则。

对于非现场执法与平等惩戒原则的冲突,茅铭晨认为,由于执法人员无法直接接触现场,缺乏全面调查,难以做出合理判断和落实平等原则。

(2020)马彦新从惩罚密度不平衡的角度提出。

根据“被查处概率乘以处罚力度等于违法损失预期”的模型,自动化行政导致执法效率大幅提升,但处罚力度并未相应调整,导致不当处罚(2020)。

关于非现场执法与惩教结合原则的冲突,主要形成执法人员不能当场对违法者进行教育,违反惩教结合原则的观点。

“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在运行和检定中存在的问题

“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在运行和检定中存在的问题

20交通科技与管理智慧交通与信息技术0 引言近年来,公路治超系统将“非现场执法”作为一种手段,来加强对公路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加强管理。

这一情况的出现,是社会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发展的趋势。

传统的治超模式,是在各公路段由执法人员现场拦截超限超载车辆,是“守株待兔”式的治超办法。

这种方法受限于车辆流动性强、执法人员少、人员精力差的限制,容易顾此失彼,且治超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安全性差,治超效果不够显著[1]。

“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是一种新型的智能交通系统,是科技治超水平质的飞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车辆使用越来越频繁,尤其是大型载货车辆和运输车辆都在逐年增加,有的运输业主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出现大量的超限超载现象,公路路面遭到严重损坏,影响了道路的安全,破坏了环境的和谐,加大了公路系统的管理难度,造成了国家经济的损失。

为了加强对公路的管理,从根源上解决上述不良状况,近年来,公路交通运输与管理部门在国道、省道、县道等二级公路重要卡口安装了“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

1 “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介绍1.1 “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的特点“非现场执法”治超系统,是一种的高速动态称重系统。

它能将自动记录的车辆牌号、车牌照片、地点、车道、方向、总重量、超限额度等超限信息自动保存,检测数据自动上传到管理部门的监控中心平台,实现对路面车辆超限超载情况的实时监管。

它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采用称重传感器进行快速动态称重;(2)测量速度最高可达100公里每小时,甚至更高;(3)系统24小时运行,现场无人值守,事后非现场执法;(4)车辆检测数据及监控视频自动上传到监控中心;(5)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2]。

1.2 系统称重设备的法制要求从计量工作人员的角度出发,要在计量器具的法制管理、计量器具的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检定时的安全问题等方面对这种新型设备进行研究。

目前,在全国非现场执法中使用的治超设备大多为石英式动态汽车衡、弯板式动态汽车衡、窄条式动态汽车衡以及平板式动态汽车衡。

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总结

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总结

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非现场执法工作在我国的交通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对于提高交通违法处理效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进行总结。

首先,建立健全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

非现场执法工作是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通过监控摄像头等设备获取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因此,必须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一工作。

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出台相应的法规,明确非现场执法的程序、标准和处罚力度,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加强技术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非现场执法工作依赖于各种监控设备和信息技术系统,因此要加强对这些设备的建设和管理。

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以及保护好相关数据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篡改或泄露。

再次,完善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非现场执法工作需要专业的执法人员来操作和管理,因此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要确保执法人员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正确、公正地执行执法任务。

最后,加强社会宣传和监督。

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强社会宣传,让公众了解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合法性,增强公众的遵纪守法意识。

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非现场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总之,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是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技术设备的建设和管理、完善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以及加强社会宣传和监督,才能够有效地规范非现场执法工作,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交通安全。

交通管理中非现场执法模式的思考的开题报告

交通管理中非现场执法模式的思考的开题报告

交通管理中非现场执法模式的思考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和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交通问题日益突出,交通管理也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代交通管理以多种形式开展,其中,非现场执法模式是目前较为普遍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从当前非现场执法的状况、面临的问题以及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旨在为今后非现场执法模式的完善提供一定参考。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主要研究交通管理中的非现场执法模式,探究其发展现状、问题以及应对方向。

本文采用文献分析和案例研究等方法,对国内外非现场执法模式的应用情况进行分析和比较,以得出该模式的优缺点。

三、研究计划第一阶段:研究非现场执法模式的基本概念,了解其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情况以及目前所存在的问题。

第二阶段:在对非现场执法模式的优劣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探究其在未来交通管理中的发展方向及应对措施。

第三阶段:结合国内外实际案例,分析非现场执法模式的具体实施方式和效果,为今后的交通管理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建议。

四、研究预期结果通过对非现场执法模式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其在交通管理中的应用情况和现状,掌握其优缺点和未来发展方向,为今后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保障交通安全提供一定的参考。

同时,也期望能够为非现场执法模式的持续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五、论文结构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阐述本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第二部分为非现场执法模式的基本概念与实践,介绍该模式的概念、实施方式以及运用情况;第三部分为非现场执法模式现状与问题,剖析该模式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为非现场执法模式的发展方向与对策,探究该模式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应对措施;第五部分为结论,总结本文的研究成果和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158交通科技与管理规划与管理1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相关理论介绍近年来,我国依托车辆超限治理平台,联合公安、路政等多个部门采取非现场执法技术,严厉打击机动车超限驾驶行为。

截止2019年,我国公路总里程已达484.65万公里,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运用前景广阔。

1.1 非现场执法的理念“非现场执法”的概念源于城市交通管理执法,行政机关通过不直接接触行政相对人,而是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执法的过程。

非现场执法具有无接触、即时、可回放的特点,它的出现有效改善了执法效率,避免了“人情”左右处罚的现象。

非现场执法技术的不断革新,其优势逐渐被世界各国所注意,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正在稳步推进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建设。

1.2 超限治理的相关理论“超限”是指机动车辆的长度、宽度、高度、载重或车辆行驶时的速度超过法律规定的相应标准。

超限治理的提出是为了约束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存在车辆超限问题而采取的措施。

超限治理一方面在保障驾驶员和承载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另一方面也是在维护公路的长久使用。

2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2.1 动态称重系统单一与车道标准不统一我国现行的动态汽车衡检定规程是JJG 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此规程只能满足特定条件下称重设备的检定工作。

我国由于历史因素,各地区道路建设的时期不同,设计标准不一,因此国道、省道与乡镇道路存在比较大的差异,主要表现在道路宽度不统一。

以上两个因素对非现场执法超限治理造成了较大困扰。

2.2 电子执法设备执法效率不高部分地区道路间安装的电子抓拍设备存在使用率不高、损坏修复不及时和设备老化等问题,由此导致每个路段都安装了电子执法设备但非现场执法效率低下的现象。

尤其在较偏僻路段,安装电子抓拍摄像机后不及时维护,图像捕捉设备安装时间久,不及时更换、检修,抓拍的图像不清晰,出现交通事故时无证据可依。

2.3 前车牌和尾车牌同步识别系统中存在的问题2.3.1 车距引发的景深问题可改变图像景深的原因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光圈大小。

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

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

非现场执法情况汇报根据最近的数据统计和分析,非现场执法在我市的实施情况呈现出积极向好的发展态势。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我市交通管理部门加大了对非现场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和水平。

下面将就非现场执法的具体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针对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

通过交通监控摄像头和电子警察等设备,我市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监管和记录。

截至目前,共计查处了各类违法行为XXXX起,其中包括闯红灯、超速行驶、违规变道等行为。

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有效地提高了交通违法成本,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次,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的处理情况。

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交通中的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通过安装监控摄像头和加强巡逻,对非机动车乱穿马路、行人横穿马路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及时处理。

截至目前,共计处理了XXXX起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有效提升了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安全。

另外,针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体处理效果。

通过非现场执法手段,我市交通管理部门有效地提高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和处理效率。

同时,也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及时处理和处罚,有效地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提升了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通过数据分析和比对,可以明显看出,非现场执法在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综上所述,非现场执法在我市的实施情况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通过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法行为的全面监管和及时处理,有效地提高了交通管理水平,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

未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非现场执法工作的投入,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效果,为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邢台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非现场处罚工作规范

邢台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非现场处罚工作规范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非现场处罚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非现场处罚工作,深化执法规范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交管局《河北省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结合我支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各交警大队和支队相关业务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审核、告知、复核、修改、撤销、监管等交通违法信息数据时,适用本工作规范。

第三条各交警大队应当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设立独立的工作岗位,互相监督制约,遵循依法、严格、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因特殊情况需由发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五条支队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秩序部门统筹、收集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处理部门和群众提出的设置建议,办公会议审议,科技部门设置,宣传部门统一对外公布设置信息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信息采集第六条交通违法行为信息采集应当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交通违法管理系统。

第七条具有行驶记录功能且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载视频装置等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营运车辆、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的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资料,经严格审核后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交通违法管理系统。

第八条对群众拍摄记录并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举报的机动车闯红灯、违法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要通过询问举报人和涉嫌违法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形式认真调查核实,对提供的记录资料严格审核,符合证据要求的,可以作为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第九条作为处罚依据的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信息,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全貌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

交警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交警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交警部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问题分析1.1 部分交警执法失职在城市道路上,我们经常能目睹到一些交通违法行为,例如闯红灯、逆行、超速等。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部分交警在执法中出现了疏漏和失职。

他们可能选择视而不见,或者驱散人群时缺乏专业知识和技巧。

这种情况导致了道路执法的低效性和公信力的下降。

1.2 不规范管理与处罚另一个存在问题是部分地区交警管理和处罚工作的不规范性。

有些地方实施交通违章自助处理系统时并没有严谨审核程序,造成了个别违章信息错误登记;还有一些地方存在收取“保护费”、“打白条”等不正当手段收取罚款;此外,在一些重要岗位上都没有进行公开招聘或竞争选拔,导致个别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二、解决方案及建议2.1 加强培训与监督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首先需要加强对于全体交警的培训与监督。

交警部门应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强调执法规范和操作流程,并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指导。

此外,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追究责任。

2.2 创新执法手段为了提高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可以考虑引入更多科技手段。

例如,在关键路口安装智能监控设备以完善红绿灯管理系统;推行车载摄像头在巡逻车上,方便记录违章证据;利用大数据分析优化交通管理等。

这些创新手段将极大地提高执法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2.3 加强对违法行为治理力度严格处罚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建立交通秩序的重要一环。

在实施处罚时应做到不折不扣、公正从事,并保障申诉渠道畅通有效,在确保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同时惩治违规者。

此外,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对于合理交通规则执行意识以及遵守自我约束能力。

2.4 改善交警办公条件良好的工作环境是保障交警执法水平的基础。

在各级政府和公安部门的支持下,应增加经费投入,改善交警办公设施。

提供良好的工作场所,配备专业设备和信息系统,并且完善日常管理制度。

三、结语解决存在问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在建议实施之初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

交通非现场执法复议工作报告

交通非现场执法复议工作报告

交通非现场执法复议工作报告尊敬的领导、各位评议委员:大家好!我是XX市交通执法支队的一名工作人员。

今天,我非常荣幸地向大家汇报交通非现场执法复议工作。

自上一年度开始,交通非现场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然而,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我们积极开展了复议工作,以进一步提高执法公正性和合法性。

一、复议流程优化为了提高复议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对复议流程进行了优化。

首先,建立了复议工作组织机构,确定了负责复议工作的工作人员,并统一了复议文件的管理。

其次,我们制定了明确的复议流程,明确了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操作规范,确保复议工作的公正、透明和规范进行。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复议数据库,对复议案件进行全面的归档和管理,便于案件的查阅和统计。

二、复议案件处理情况在复议工作中,我们共收到了XXX件复议申请,其中XX件申请被受理,占总申请量的XX%。

经过认真审查和调查,我们共作出了XXX件复议决定,其中支持原处罚决定XX件,撤销处罚决定XX件,减轻处罚决定XX件,改变处罚方式XX件,改正处罚错误XX件,不支持复议申请XX件。

在复议决定中,我们特别重视对于各方证据的审查和权利保障的处理,确保复议决定的公正、合法和合理。

同时,我们也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交通违法问题,提高交通法规的遵守率和交通秩序的改善。

三、复议工作体系建设为了进一步提高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加强了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我们组织了培训班,通过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和经验分享,提高了复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法律意识。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交通非现场执法复议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探索引入新技术手段,提高执法的科技化水平,为交通治理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最后,感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各位评议委员的辛勤工作。

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评议和指导,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建设交通文明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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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几年来,随着车辆数目的快速增长,全球交通需求日益膨胀,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和违法交通行为发生频率变得越来越高。

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交通体系正常稳定运行,本文着重探讨了非现场执法的主要形式、公安交通管理中非现场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了一些相对有效的解决公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问题。

关键词:公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问题
中图分类号:d92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2-0344-01 前言:面对今天日益庞大的交通网络,传统的公安交通民警现场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的交通运行体系,也无法实现对各个网络交通节点的高效规范管理与满足现代化交通管理的需要。

基于这一背景,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公安交通的非现场执法管理已成为公安交通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但由于我国非现场执法依据处于起步阶段,且非现场执法作为一种新型公安交通管理方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尚待解决,所以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尤为重要。

一、非现场执法的主要形式
目前,公安交通管理中非现场执法的形式主要有车辆流动自动抓拍、闯红灯自动抓拍、民警道路随机抓拍和主干线实时交通监控四种[1]。

车辆流动自动抓拍装置安装在特定警车上,该警车会随时移动到合适的地点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闯红灯自动抓拍装置安装在城区交通信号灯路口,当过往车辆出现违法交通行为时,该装置便能够对其进行自动感应抓拍;民警道路随机抓拍,执勤民警随身配备有数码相机,在巡逻过程中能够对各种违规交通行为进行拍照取证;主干线实时交通监控装置固定设置在流量大的交通路线中的警务工作站或专用线杆上。

二、公安交通管理中非现场执法存在的问题
1.执法主体素质有待提高
公安交通管理队伍是一支庞大的队伍体系,其中有一部分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者还没有树立起牢固的执法为民思想观念,且特权思想较为严重,甚至有些专以罚款为目的,并将其视为一种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使得民众对非现场执法者易产生抵触心理和形成不好的印象,从而给公安交通管理的进一步高效化与规范化造成一定的阻碍,给非现场执法的进一步推广与实行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执法程序不够规范
规范的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则与指导[2]。

但就目前来看,公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中,行政至上的观念依旧普遍存在,加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复杂繁琐、所背负的责任重大,所以为维护日常交通的正常秩序,部分交警在执行非现场执法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执法程序对交通行为进行管理、规范与监督,从而导致了公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出现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

执法程序不规范主要体现在公安交警没有认真履行告知程序、不给予当事人行使陈述权与申辩权机会、滥用职权等几方面。

三、解决公安交通管理中非现场执法问题的有效方法
1.严格规范与履行执法程序
严格规范与履行执法程序对规范公安交通管理人员执法行为,保障交通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运用,提高非现场执法水平,维护交通事故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一方法的实行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其一,建立健全双记分制度。

建立健全双记分制度,目的是为了弥补非现场执法中现有记分制度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双记分制度,指的是在保留现行对机动车司机违法交通行为进行记分处理的制度基础上,将司机所驾驶的机动车进行拟人化处理,即对机动车的违法交通行为也实施一定的记分处理。

对机动车记分的具体处理方法可以借鉴或直接套用对司机的记分处理方法[3]。

这样不仅大大提高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与严格处理,而且有效推动了非现场执法程序在公安交通日常管理中的切实运
用。

例如,对出现闯红灯行为的司机与机动车分别记3分处理等。

根据双记分制度在公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中的实际效果来看,它的建立与实施将会直接影响到司机的利益,有效避免冒名顶替销分现象的发生。

其二,实施异地处理。

异地处理方法的提出与试运行,开创了公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异地处理的先河。

以湖南省为例,该省公安厅交警部门于2008年出台交通违法异地处罚有关意见,并于次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开来,同时在全省各地对交通违法异地管理系统进行试运行。

自该系统运行后,按照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对违法交通行为的处理可以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所在城市的任意一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相应的处罚,而需缴纳的罚款也可以就近到区域范围内的银行网点进行缴纳。

这充分体现出了利用网络等资源与技术来实现全省联网交通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处理的巨大优势。

2.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在非现场执法过程中,有必要增强全体公安交警人员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督促其坚持执法为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前提。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随着国家法律教育的不断深入,社会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法律知识不断丰富,这就给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交通非现场执法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法律、强化法律意识,努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和执法,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

3.完善交通信号标识体系
在公安交通管理实行非现场执法过程中,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线等标识设置的是否科学合理、全面,不仅对道路交通运行的安全顺畅与否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且对公安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工作进行的是否高效合理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一个完善的交通标识体系是准确确定司机及其驾驶机动车是否出现违法交通行为的重要保障。

而交通标识体系的完善需要公安全体交警以安全第一为原则,以便于识别为基础,根据道路等级和交通流量来科学合理的限制机动车行驶速度,并对其速度标准进行规范,对于磨损程度较为严重的交通标志、标线等标识进行及时检查与修补,以避免对交通产生影响。

总结:总之,公安交通管理是一项复杂沉重的任务。

在今后的交通管理工作当中,随着全社会交通系统的不断扩大,以及人们对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求的不断提高,非现场执法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与完善。

只有这样,公安交通管理的非现场执法才能够发挥最大化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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