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施救系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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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行业“六大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行业“六大系统”管理规定

煤炭公司“六大系统”管理规定为切实推进煤矿企业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煤矿整体救灾能力,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和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压风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以及紧急避险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以三年之内完成的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领导组办公室:安全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XXX(兼)1、监测监控系统负责人:XXX管理人员:XXX专业技术员:监控值班人员:维护人员:XXX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负责人:XXX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员:监控值班人员:维护人员:XXX 3、压风自救系统负责人:XXX管理人员:XXX 专业技术员:值班人员:维护人员:XXX 4、供水施救系统负责人:XXX管理人员:XXX 专业技术员:值班人员:维护人员:5、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XXX管理人员:XXX 专业技术员:值班人员:维护人员:XXX 6、紧急避险系统负责人:XXX管理人员:XXX 专业技术员:值班人员:维护人员:二、项目基本要求1、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和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构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3)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

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5)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6)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通用技术要求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提供井下人员的饮用水和灭火用水,同时在事故中起到紧急救援的作用。

为了确保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保障人员安全,需要具备以下通用技术要求:1.系统可靠性要求:井下供水施救系统作为煤矿安全的重要装备,必须具备可靠的性能和工作稳定性。

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采用可靠性分析和故障模式与影响分析等方法,确保系统具备良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供水能力要求: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的供水能力应该满足煤矿井下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和灭火需要。

在设计和制造时,需要根据矿井规模、人员数量和井下设备的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的计算和选型,保证供水系统能够满足相应的供水需求。

3.设备安全性要求: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的各个设备,例如水泵、管道、储水设施等都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

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需要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优质材料和设备,并进行相应的强度和耐压等测试,确保系统在井下环境中能够承受一定的压力和负荷,不发生破裂和泄漏等事故。

4.自动控制要求: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应具备一定的自动控制功能,能够根据井下人员的需求自动启停和调节供水设备。

同时,系统应具备自动监测和报警功能,能够实时监测供水压力、水位和电机运行状态等参数,并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警,提醒工作人员处理。

5.应急救援要求:井下供水施救系统作为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设备,应具备快速响应和救援能力。

在设计和制造时,需要考虑到煤矿井下环境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确保系统能够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投入工作,并能够运行一定时间,为被困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灭火用水。

6.维护管理要求: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对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进行记录和管理,以便及时排查问题并对设备进行追溯。

总之,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需要具备可靠性、供水能力、设备安全性、自动控制、应急救援和维护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

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安装标准与管理规定

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安装标准与管理规定

供水施救系统建设安装标准1、井下所有避灾路线上必须敷设供水管路,沿途及有人工作岗点附近必须设置供水施救分支阀门。

2、供水施救系统的管路规格选用标准:(1)由地面静压水池至井底主要轨道运输大巷(含-488轨道暗斜井、-920轨道巷)的主供水管路直径不低于φ108mm镀锌钢管;(2)各采区轨道巷及-820水平以下采掘工作面顺槽的主供水管路为φ108mm镀锌钢管;(3)主要运输巷的主供水管路为φ75mm钢丝骨架聚乙烯管;(4)-488水平以上的采掘工作面顺槽与采区运输巷等地点的主供水管路为φ57mm镀锌钢管。

(5)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的供水管路直径不得小于φ57mm。

(6)供水施救分支阀门统一选用φ13mmQJ型球阀,与主管路接口处使用φ13mm直通。

3、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吊挂固定间距不得超过3m,采用金属托架配合U型卡固定,不便使用托架的地点采用钢丝绳吊挂。

4、在与其它用途管路吊挂在同一侧时,应吊挂于压风管路下方、其它管路上方。

5、管路吊挂在行人侧时,最低处应距底板1.8米以上,与该侧巷帮应保持0.05米以上距离;管路吊挂在非行人侧时,最低处应距底板0.5米以上,与该侧巷帮应保持0.05米以上距离。

6、静压水池至上井口段的主管路截止阀后,应设置三通及阀门(安装位置应在便于人员出入和操作的较为开阔的地点);在下井口附近的主供水管路上应装设截止阀、过滤器、减压阀。

以上装置的通径、承压不得小于该处管径及最大内部水压。

7、各采区开门点分支三通前的主供水管路上应安装一个截止阀(距水源最近和最远点不受此限);各分支管路在与上级管路开口点处必须安装与分支管路直径一致的阀门。

8、轨道巷(指进风巷道)内的供水管路上,供水施救用分支阀门间距不超过100米;胶带运输机巷、井底车场、采用可燃性材料支护的巷道的供水管路上,供水施救用分支阀门间距不超过50米;阀门设置位置应与压风自救分支阀门设在一处,水平间距不超过1米。

9、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米的管路应埋入底板或使用高压软管。

供水施救系统操作规程

供水施救系统操作规程

供水施救系统操作规程第1条供水施救系统水泵停送电操作规程:1、水泵启动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做到:(1)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动。

(2)联轴器间隙应符合规定,防护罩应可靠。

(3)接地系统应符合规定。

(4)电控设备停电后各开关把手应在位置。

(5)电压、电流、压力、真空的各种仪表指示正常,电源电压应在规定范围内。

第2条水泵停送正常操作2、灌水;打开灌水阀和放气阀,向泵体内灌水,直至泵体内空气全部排出,然后以上各阀门。

2、按电机启动按钮,电机带电运转,带电达到一定转速、电流返回至规定值时,电机正常运转,然后打开供水阀门正常供水。

3、供水水泵的正常停机;应先压力表和真空表阀门,缓缓水泵的供水阀门,然后切断电动机的电源,电动机停止运转。

第3条供水管路和阀门的安设、更改操作规程:1、供水管路的操作准备工作,要求做到:(1)检查管路有无破损,漏水:法兰盘、螺栓是否完好、齐全、紧固。

(2)检查管路上阀门开启、是否灵活,无泄露、无锈蚀。

(3)供水管路及阀门应在安装前将期内部清理干净,对安设地点有故障应及时进行清理,保证正常的工作。

第4条供水管路及阀门的正常操作:2、管路的法兰连接;法兰盘的平面必须垂直管子中心线,法兰所有密封设备应大法兰内径;穿好螺丝后应按对角十字交叉顺序对螺丝进行拧紧加固,确保管路连接无跑水、冒水、滴水、漏水等现象。

2、阀门安装前应保持状态,安装和搬运过程中,不得以手轮为起吊点。

3、供水管路安装条件必须进行系统实验,确保无漏水、渗水等现象后方可正常运行。

4、如发现管路有裂纹、断裂或阀门炸裂时要及时总供水阀门,等管路内的水完全跑完后,方可进行检修更换。

东庞矿东庞井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东庞矿东庞井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东庞矿东庞井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东庞矿东庞井供水施救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东庞矿东庞井供水施救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东庞井供水施救系统的目标是确保东庞井地下水位、水量、水质处于正常范围,以保障矿井正常生产。

第四条东庞井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责任单位为东庞矿的生产部门。

第五条东庞井供水施救系统的具体组织实施责任单位为东庞矿的供水施救部门。

第六条东庞井供水施救系统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供水设备的检修维护、地下水位、水量、水质的监测与调控、供水设备的应急处置等。

第二章东庞井供水施救系统组织与管理第七条东庞矿的生产部门负责东庞井供水施救系统的整体组织与管理,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本矿区供水施救工作的规划编制、组织实施以及事故处置;(二)负责保障供水和施救设备的正常运转;(三)负责地下水位、水量、水质的监测与调控;(四)负责组织职工进行供水施救系统的相关培训和教育;(五)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与检查。

第八条东庞矿的供水施救部门负责具体供水施救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具体职责包括:(一)负责东庞井供水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二)负责地下水位、水量、水质的监测与调控;(三)负责供水施救设备的应急处置;(四)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第三章东庞井供水施救设备的检修与维护第九条东庞井供水施救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工作由供水施救部门具体负责,具体内容包括:(一)定期对供水设备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进行维修;(二)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设备的定期检修;(三)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条供水施救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检修计划进行工作,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二)设备检修工作要细致严谨,确保质量;(三)设备维护要注重安全,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东庞井地下水位、水量、水质的监测与调控第十一条东庞井供水施救部门负责地下水位、水量和水质的监测与调控,具体职责包括:(一)按照规定周期对东庞井的地下水位、水量和水质进行监测,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二)根据监测数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水位、水量和水质的调控;(三)加强对供水设备和承压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压风、供水制度

压风、供水制度

煤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为规范我矿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压风、供水自救系统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救灾能力,特制定本制度:一、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供水施救系统水源引自地面专用水池,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2、压风系统必须满足矿井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

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3、矿井采区所有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供水管路,并设置供气、供水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25~40米的范围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后路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采煤工作面进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100米的范围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后路进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6、岩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0—130米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煤巷掘进工作面距迎头25~40米的巷道内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道有固定人员作业的地点安设压风、供水自救装置一套。

长距离的掘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供水自救装置的组数。

工作面安装自救装置数量应比该区域工作人员数量多2台。

7、主送气管路应安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8、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9、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煤矿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煤矿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煤矿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管理制度煤矿工作环境复杂,存在着很多潜在的危险因素,如煤尘、有害气体等,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供水、施救、压风和自救等管理制度的完善非常重要。

下面我们就煤矿供水施救压风自救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1.供水管理:煤矿应建立供水系统,保证井下有足够的清洁饮用水,并进行定期检测和消毒。

水源的选取应偏离矿井主要开采区域,并保持水质的符合标准。

同时,要设立专人负责供水系统的维护管理,保证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2.施救管理:煤矿应组建专业的施救队伍,该队伍应具备丰富的施救经验和相关的医疗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保证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有效地进行施救。

同时,每台轮岗机应配备专职司机,负责矿难信息的传递和井下的救援工作。

3.救援装备管理:煤矿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如呼吸器、瓦斯检测仪、救生绳索等,确保救援装备的完好,并设置专人负责装备的保养、检测和更新。

二、压风管理制度1.压风系统的选用:煤矿应选择适合的压风系统,确保其良好的效果和安全性,同时要做好压力控制,保证压风系统不超过安全范围,避免风速过快引发事故。

2.压力控制:煤矿应设定良好的压力控制制度,确保井下的气压在安全范围内,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同时,要建立压风系统使用记录,记录每次的压力状态,便于监控和分析。

3.人员培训:煤矿应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压风系统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提高其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和逃生自救的意识。

1.自救器的配备和管理:煤矿应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并设置专门的存放点,确保自救器易于取用。

同时,要对自救器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及时更新。

2.自救纪律:煤矿应建立自救纪律制度,明确井下人员在发生事故时的自救顺序和方法,包括如何正确佩戴自救器、如何寻找安全通道等。

并通过培训和模拟演习加强人员的自救意识和技能。

3.事故报告和分析:煤矿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制度,对每起事故进行详细的记录,并进行分析,以评估自救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健全性,并根据分析结果不断改进和完善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实施细则

供水施救系统实施细则

供水施救系统实施细则根据“规范”要求: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为此特制订如下实施细则:一、水源水质1.水源在地面主平硐井口设有1座容积为300m3的静压消防水池和1座容积为200m3的静压清水池,以保证井下供水水量及水压需要,水池的水由深井水抽取补给。

2.水质要求防尘、消防供水管道与饮用水衔接处或供水点安装过滤装置达到饮用标准,保证水的清洁,水中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15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在6.0-9.5的范围内。

二、安装标准1.管道布置安全避险供水施救系统与防尘供水系统为同一管路,即在主平硐井口附近山上设有静压清水池和消防水池,汇合管路上设置一供水施救阀门,阀门上方管路处设一用于供用营养液所需的入口。

井下管道采用钢管法兰或快速接头连接,管道沿巷道侧壁或用吊卡吊挂。

供水管路沿主平硐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等用水地点,在运输巷道管路中每隔50m设置1个用于接软管洒水的三通阀门。

主平硐、采区运输上(下)山及采区轨道上(下)山、采区回风上(下)山采用吊卡吊挂安装或采用U型钩吊挂于巷道帮的一侧,安装单位安装管路时要尽量呈直线安装。

采掘工作面管路采用U型钩吊挂于巷道帮的一侧。

2.管道规格主平硐及运输大巷为6寸水管,采区轨道上(下)山及运输上(下)、回风上(下)山为4寸水管,采掘工作面为4寸水管。

3.ZGJ-1矿井供水施救装置的供水点设置3.1.回采工作面:在距工作面上下口40m各设一饮用水供水点,两顺槽每隔200 m 设一饮用水供水点,供水施救装置要随着工作面的回采不断向后移设。

3.2.掘进工作面:掘进巷道在距工作面40m处设一饮用水供水点,每隔200m设一饮用水供水点。

3.3.中央变电所、避难硐室等人员集中地段:中央变电所、避难硐室等由于人员比较集中,每处设一饮用水供水点。

3.4.主平硐、采区运输上(下)山、采区轨道上(下)山及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主平硐、采区运输上(下)山、采区轨道上(下)山及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每隔200设置一饮用水供水点。

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管理规定

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管理规定

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管理规定为规范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压风、供水自救系统安全可靠、使用正常,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提高矿井防灾救灾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一、压风、供水自救系统的基本要求1、压风自救系统空压机设置在地面,供水施救系统水源引自地面清水仓,地面清水仓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2、压风自救系统的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3、矿井采区所有避险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供水管路、并设置供风、供水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4、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安装地点如下:(1)综采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25-40米安装第一组,乳化液泵站安装第二组,距乳化液泵站向外500米安装第三组,距乳化液泵站向外1000米处安装第四组:综采面进风巷距安全出口50-100米处安装第一组,距第一组向外500米处安装第二组,距第二组1000米处安装第三组;回进、风巷的第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随着工作面的回采外移装置,并始终保持到安全出口的规定距离。

(2)普采面回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25-40米安装第一组,乳化液泵站安装第二组;普采面进风巷距工作面安全出口50-100米安装第一组;回风巷超过540米时按间距500米分别加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进风巷超过600米时按间距500米加安装压风、供水自救装置;回进、风巷的第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随着工作面的回采外移装置,并始终保持到安全出口的规定距离。

(3)掘进巷距迎头25-40米安装第一组,距第一组500米安装第二组、1000米安装第三组,以此类推,并随着掘进的延伸把各组装置也相应前移,始终保持到迎头的规定距离。

(4)211轨下、212轨上绞车房个安装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

(5)211采区变电室、212采区变电室、10#临时移变、中央变电室、消防材料库的门口及2#采区水仓、10#临时水仓各安装一组压风、供水自救装置。

煤矿压风自救与供水施救要求

煤矿压风自救与供水施救要求

压风自救与供水施救规定要求一、压风自救系统1、安装地点掘进工作面的安装:距采掘工作面25m-40m、在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各设一处压风自救装置,XX巷有人作业地点设一处压风自救装置,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每隔200m设置一组压风自救系统。

2、安装要求:安装地点应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无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为距底板0.5m。

压风管路应敷设至掘进顺槽。

必须保证压风管路系统供风可靠、有效,压风系统不得随意停风。

每处安装地点的压风自救装置组数、个数根据当班出勤人数确定,每组压风自救应当可供5-8人正常使用,压缩供气量每人不少于0.1m3/min。

压风自救系统的配置与安设井下压风自救系统用风对环境的要求:(一)供气装置的要求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MPa;在0.3MPa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L/min范围内,应满足剧烈运动后和紧张状态下正常人吸气60-80L/min的标准。

(二)管路固定的要求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每隔3m吊挂固定一次,岩巷用金属托管配合卡子,煤巷用钢丝绳吊挂,支管不少于一处固定,压风扳手要同一方向并且平行于巷道。

(三)汽水分离器安装要求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防水器。

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然系统连接处时,要加装开关,后边紧接着安装汽水分离器。

(四)连接方式要求系统最好采用同时与进风巷、XX巷压风管路连接的连环方式。

(五)阀门的安装要求不得存在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的现象,也不得存在出气量大小不一的现象。

进入采掘工作面巷口的进风侧要设有总阀门。

(六)管路材料的要求压风干管选用无缝钢管,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灾变二破坏。

(七)安装地点的要求安装地点应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无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0.8m以上,管路安装高度为距底板0.5m。

压风管路应敷设至回采工作面的材料巷和运输巷、掘进顺槽,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以及XX 巷道有人作业处、紧急避险硐室、采区带式输送机和采区轨道巷最高点等地点。

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相关制度

井下避险“六大系统”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相关制度

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为了提升我矿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1、维修班负责各作业地点管路首次的加工与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安装完毕后移交相关责任队伍。

2、维修班组要随掘进或采矿的推进及时转移、安装压风自救系统,转移不及时、安装距离超过规定,按相关奖惩措施处罚。

3、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安装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压风管路)为Φ100mm;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及岩巷掘进工作面为Φ50mm。

4、压风自救系统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6m以上,达不到要求,每处(5个位一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5、管路敷设要牢固平直,压风管路没间隔一定距离吊挂固定一次,管路吊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责任单位50元;进入回采、掘进工作面巷口的进、出风侧要设有总阀门。

6、各队组必须保证所负责区域内压风自救内压风自救系统的完好性和安装的规范化。

7、凡压风自救系统不得存在残缺(缺少阀门、阀门损坏或不起作用、无减压阀等)、出气量大小不一等不合格情况。

8、各作业点的压风自救系统由该区域施工单位管理维护。

空压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开车前检查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得开车。

2、检查各处的润滑油是否合乎标准,摇动注油器观察注油器供油是否正常,曲轴箱、轴承内的油是否足够。

3、必须检查电压、电流是否正常。

开动高压电机前应与配电所联系,并遵守有关电器安全操作规程。

4、水冷式空压机开车前先开冷水阀门,再开电动机,无冷却水或停水时应停止运行。

5、开车前首先盘车两转,确认无误,方可合闸起动运转,停车后应速将电源切断。

空压机导电部分必须绝缘良好和设有可靠的接地线。

6、在运转中若发生不正常的声响、气味、振动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检修,排除故障后才能使用。

7、机器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情况下,不准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8、经常注意电流、电压及风压表指针的变化,禁止超过规定的范围。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xx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二〇一一年编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督局《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完善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

需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安设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

为了提升我矿安全防护水平,确保供水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羊场煤矿杨家矿井、沙背冲矿井、得马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必须加强供水施救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组室,充分保证系统运行使用、维护。

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规定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供水设备、设施的安设地点,特殊情况需要对设备、设施做改动,必须向分管领导进行申请,分管领导可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第五条:井下在用所有水泵等电气设备必须挂牌管理,明确标注管理队组和管理责任人。

当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责任人应立即对设备进行处理,若故障情节复杂,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安排维护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条:井下供水管路和阀门的日常管理由通风队管子班负责,负责人有权制止他人恶意损坏供水管路及阀门,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人员,设备负责人可向分管领导检举。

第七条:任何人当发现井下供水管路出现破损,有跑水、冒水、滴水、漏水、阀门操作不灵活等现象时,可立即联系调度室或通风队维护人员进行故障处理,确保正常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在掘进工作面内所安设的供水管路,管路需敷设在巷道两帮牢固可靠的地方,也可因巷道的走向而做调整。

因顶板或两帮掉下杂物砸破或刺破供水管路,该掘进面负责人将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回采工作面内所安设的供水管路因工作面回采而撤出后,及时回收至石门或大巷统一堆放整齐,做好记录,以作备用。

第十条:通风队应每班安排人员下井检查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并每班做好记录,填表上账,对不按标准使用的,安通组有权出具罚款单对责任队进行处罚。

供水施救系统

供水施救系统

供水管路间隔不大于10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并与供 气阀门间距不大于20m。加强供水管路巡查、维护,不得 出现跑、冒、滴、漏水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带式输 送机巷道中应不大于50m设置供水支管和阀门。避难硐室 (救生舱)前后20m范围内的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防止损坏。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做好相应处理;并做 好记录。
供水施救系统标准

水源: 1.供水水源引自地面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水池容量 ≥200m³ 。 2.井下钻孔作为水源的,必须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 3.地面水池需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4.供水压力不能满足需要时,需安装加压设施或减压阀、 减压水仓。
管路 : 1.供水管路、管件和阀门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最大 静水压力大于1.6MPa的管段宜采用无缝钢管,小 于或等于1.6MPa的管段可采用焊接钢管。 2.管路吊挂平直,不拐死弯,连接紧密。 3.地面供水入水口必须安装过滤装置,防止造成管 路堵塞。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之 供水施救系统标准解读
主讲人:魏家国 二○一三年元月
供水施救系统 在矿井发生灾变时,为井下重点区域提供饮用水的系统,包 含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辅助设 备。 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井下各作业地点 及避灾硐室(场所)处设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 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 三通及阀门。 井下供水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并加强维护,保证正常供水。
建设完善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目标要求 1.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 的要求,建设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2.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 三通及阀门外,还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 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保 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 供应急供水的要求。 3.要加强供水管路维护,不得出现跑、 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管理制度

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矿井救灾系统,提高矿井灾害预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供水施救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科室管理1、在矿长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矿有关规章制度。

2、机电中心负责供水施救系统方案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以及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系统运行情况检查并做好记录存档,绘制供水施救系统图并每季度根据变化情况进行一次修改,图中标明减压装置(供水压力不能满足需要时)、过滤装置及供水阀门布置位置。

3、安监处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监督检查。

4、通防科负责防尘系统以及避难硐室中的供水施救系统等设施运行检查。

二、区队管理1、责任单位分管机电队长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工作,落实一名技术人员、专职维修人员、制定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系统设备检查维护制度。

2、负责责任范围内安装、回收、维修供水施救系统的管路、设施及附件,使其正常运行。

3、负责责任范围随时检查系统管路,避免跑、冒、滴、漏、堵现象发生,一旦出现随时处理。

4、按责任范围负责管路、阀门、及附件系统完好情况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台账。

5、完成管路、阀门及附件预防性维修工作。

三、责任范围划分:采煤队:从轨道顺槽第一个联络巷底变坡点——工作面——皮带顺槽——内转皮带机头溜煤眼以外100m。

普掘队:掘进工作面所安局扇地点以外100m处至迎头,特殊地点由通防科根据现场实际划分明确。

综掘队:掘进工作面所安局扇地点以外100m处至迎头,特殊地点由通防科根据现场实际划分明确。

皮带队:所有皮带巷;机头机尾外100m范围内及附属机电硐室;两条皮带巷之间的联络巷。

运搬队:地面矸石系统及井口走廊;井底车场及所有架线电机车道;有主要运输任务的运输上下山及其上下车场(指运输矸石和安撤支架期间的上下山);其它正常安排把勾工作业的上下山。

机电队:地面水池-下井第一个阀门、-290装载站至联络巷以上风门外、-270绕道及其通道、主井绕道及通道。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安全技术规范ICS :分类号:备案号:DB51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要求 (2)3.1 基本要求 (2)3.2 水量、水压、水质 (2)3.2.1 水量 (2)3.2.2 水压 (4)3.2.3 水质 (4)3.3 水源及水处理 (4)3.3.1 水源选择 (4)3.3.2 水源工程 (5)3.3.3 水处理 (6)3.4 给水系统 (7)3.4.1 系统选择 (7)3.4.2 水池、蓄水池 (7)3.4.3 加压、减压 (8)3.4.4 管网 (10)3.5 用水点装置 (13)3.5.1 灭火装置 (13)3.5.2 给水栓 (15)3.5.3 喷雾装置 (15)3.6 管道 (16)3.6.1 管材 (16)3.6.2 管件 (17)3.6.3 管道敷设 (17)3.6.4 管道防腐 (19)3.7 自动控制 (19)4 维护与管理 (21)5 培训 (22)前言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技术中心、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孝荣、姬有仓、李维光、华道友、鲜林、刘益文、吴冰。

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安全技术实施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开采煤矿的消防、洒水及供水施救系统的设计、安装和使用维护,其他有供水施救要求的井工开采的非煤矿矿山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规定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规定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安全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矿实际,为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特编制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以便在灾害急救时,能够供给足够的饮用水,达到抢险救灾,施救的目的。

一、供水施救系统组织机构:组长:刘高社、李吉昌副组长:窦随生、吴自端、高俊杰、邱顺所、蹇渊明、李永寿、郭风景成员:各生产部门部长、副部长、各区队队长、主任工程师、机电部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安监部全体工程技术人员、通防队全体员工二、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1、为了保证矿井井下供水正常,满足工人饮用需要,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机电运输队负责供应合适的饮用水,保证足量的水源。

并负责维护、保养地面纯净水厂的设备及地面管路、井下辅运大巷、胶带大巷、总回风巷的管路及饮水装置。

3、机电部作为饮用水供水管施救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供水管路的日常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通知所属区队进行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4、机电队要定期检查地面纯净水水池水量,最小水量不得小于50m3,保证24小时连续供水。

5、各使用区队必须指定专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供水管路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对不合格、失效装置要及时进行更换。

6、各区队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供水管路进行挂牌管理并应指派专人负责。

牌板应标明责任区队、责任人。

7、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管网、三通阀门及连接管路,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及所在区队进行严肃处理。

8、责任区域划分:各采掘队组所管辖范围内的管路及装置由本区队负责管理,维护与安装;辅运大巷、胶带大巷及总回风巷由机运队负责管理与维护(已经矿验收的巷道)。

9、井下主管路的铺设及饮水设施的安装由机运队负责。

各分支管路及饮水设施的安装由使用区队负责安装。

10、我矿供水施救系统水源由地面纯净水水池,经副井口Φ108管路敷设至井下,水池容量200m³。

水池应每季度检查一次,根据情况及时清挖,要安装过滤和净化设施。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了供水施救系统的管理十分重要。

因此,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就尤为必要。

本文就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进行阐述,以期为实际工作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

二、制度的目的1.保障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水资源安全;2.提高供水施救系统的应急响应能力,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进行快速有效的应对;3.明确各个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保证联动协调效果;4.提高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工作的水平,促进系统内部协作与合作,避免系统间矛盾冲突。

三、组织机构1.供水施救系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供水施救系统的总体规划、决策及重大事项;2.供水施救系统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各项施救工作,做出必要的决策和安排;3.供水施救系统应急救援队:负责现场应急处置、调度、施救和搜寻等工作。

四、职责划分1.领导小组1.制定供水施救系统相关文件并负责审批通过;2.负责安排调度供水施救系统的各项工作;3.负责组织召开相关调度会议,指导、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4.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修订。

2.应急指挥部1.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现场施救工作;2.指挥、协调各部门作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展开;3.根据情况调整和优化救援资源的分配;4.负责收集和处理现场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态发展情况;5.加强与外界沟通,做好应急新闻发布,稳定社会舆论。

3.应急救援队1.按照应急响应等级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展开施救工作;2.保障施救现场安全,防止事态扩大;3.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施救方案;4.组织及指挥现场施救人员开展人员搜寻、物资调配等工作;5.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并保持通讯联系。

五、操作程序1.应急响应当系统内部出现重大紧急事件时,领导小组根据紧急情况和系统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件的重要性、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社会影响等级别,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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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一、供水施救系统基本规范1、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2、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3、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4、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5、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二、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1、系统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AQ1020-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系统中的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各自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1自制件经检验合格,外协件、外购件具有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方可用于装配;2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材料应符合GB3836等相关规定;3装置的水管、三通及阀门及仪表等设备的耐压材料不小于工作压力倍;4装置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5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6装置的外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7装置应具有减压、过滤、三通阀门等功能;8饮用水质用应符合CJ94-2005的规定;9供水水源应需要至少2处以确保在灾变情况下正常供水;10供水施救;供水应保持24小时有水;11避灾人员在使用装置时,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2、系统组成系统一般由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的等其他必要设备组成;3、主要功能1系统应具有基本的防尘供水功能;2系统应具有供水水源优化调度功能;3系统应具有在各采掘作业地点、主要硐室等人员集中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应急供水功能;4系统应具有过滤水源功能;具体说明:防尘供水管道与扩展饮用水管道衔接处或在供水终端处增加过滤装置,以达到正常饮用水要求5系统宜具有管网异常报警功能;水压异常、流量异常6系统宜具有水源、主干、分支水管管网压力、及流量等监测功能;7系统宜保护水管管网功能,以防止灾变破坏;三、供水施救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图纸、技术资料在使用过程中,做到真实、准确,同时做到统一管理,以便充分利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要有专人保管图纸、技术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工作,图纸资料分类明确,查找方便;2、系统设备布置图、饮水点图、系统布置电子图等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绘制,每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确保图纸的真实性、准确性;3、日常各种记录在每月月底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封存,以备查阅,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一年;每遇调整系统布置时,应及时修改补充设备台帐;4、本单位其他科室人员使用图纸、技术资料都必须出具借条,并严格做好记录;5、对无保留价值的图纸、技术资料整理列出清单,需报矿长及总工程师审查,进行销毁并清帐;四、供水施救值轮流班制度1、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生安科队及相关科队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责任制;2、井下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3、领导干部、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4、领导必须亲临生产现场,检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5、调度室负责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和事有权进行处理;五、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送相关部门或检测中心检修,并由送检人员做好相关记录;2、加强供水施救系统设备日常检查工作,对问题或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并做好系统设备检修记录表;3、搞好清洁水源、供水管网、三通、阀门、过滤装置及监测供水管网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及管理工作;4、供水管网的延伸和维护,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由机电科负责维护检修;及时更换易损零部件和部分设施设备;六、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供水管网每处应设置安全管理牌版;清洁水源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供水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水嘴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2、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对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3、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系统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4、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要时刻注意供水施救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缺水、压力降低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系统维护人员汇报;5、供水施救系统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饮水点布置图和设备布置图,填写修改安全理牌板内容;七、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供水施救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1、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发生故障时,能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协助处理;2、如遇我矿供水施救系统不正常运行,值班矿长应及时会同相关人员制定故障期间采取的安全措施;3、在故障发生后,应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4、当煤矿的供水施救系统发生故障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八、管网异常上报制度为保证我矿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1、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异常种类有:1缺水;2供水管网堵塞、泄漏;3三通、阀门、过滤装置;4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2、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值班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必须立即通知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管网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同时要在处理过程及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3、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值班人员现场发现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损坏,必须立即维修并上报调度室;4、煤矿地面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收到系统维修值班人员供水施救系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5、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接到故障信号后,应立即通知井下代班矿长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或工程师;6、接到故障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7、井下维修人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8、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监控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九、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供水施救系统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副总挥: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2、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对井上、井下发生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3、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4负责物资的管理;4、程序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供水施救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4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十、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和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及矿有关规章制度;2、负责安装、回收、维修给排水、压风等系统的管路,使其正常运行,按规定做好各种施工记录;3、负责检查各系统管路,避免跑、冒、滴、漏、堵现象发生;4、协助其它与管道问题有关的工作,积极提高工作效率;5、按规定负责巡检的地点、部位,并做好记录;6、完成预防性维修工作和节能工作;7、进行日常检验各类水管、泵房和设备间,且保清洁卫生;8、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十一、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1、井下作业;1井下作业时,应检查附近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禁止违章作业;2在运输巷道内,必须在作业区设置明显标志,以免行人和车辆发生事故;3在维修有压力管道时,应先泄压;4安装大管时,要齐抬齐放,步调一致避免砸伤人;5水压试验时,注意压力表的指示是否灵活、正确,打压时必须在指定压力下操作;6开动阀门,站在侧面,慢慢启动;停水修理时,事先必须联系好,同意后方可进行,并在阀门上挂牌,严防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7下井作业,维修后必须应保障阀门开关灵活、流水畅通;8在靠近电源和有触电危险地施工时,必须通知单位切断电源;9因需要而切断水源,必须通知调度室,经值班矿长同意后方可切断;2、高空作业;1首先检查梯子与跳板必须牢固可靠,梯子竖直角度不能小于35度或大于60度,并有专人监护;2系好工具袋,并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适,切不可将工具乱放在跳板和架子上,以免发生严重事故;3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时,若无安全措施要系安全带,攀高作业禁止穿皮鞋;4高空作业,施工现场不许有人停留,3米以上高空作业,下面必须专人指挥与监护;3、使用工具注意事项;1锯管时,要配合好,管快割断时,用力不要过猛,注意截下管头打伤脚;2使用管钳子要注意,不能以大代小,装卸丝扣时,管钳子要咬紧,严防滑脱;3使用大、小锤时,锤头必须牢固,检查把柄是否破裂;4、搞协助时,应注意事项:1配合电、气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以免弧光伤眼;2使用手电钻时,要带好胶皮手套,并接上地线,避免造成严重事故;3电、气焊工作时,未经考试合格不许操作,应严格遵守焊接安全操作规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一、通信联络系统基本规范1、煤矿必须按照安全避险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2、煤矿应安装有线调度系统;井下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宜安装应急广播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互联互通;3、在矿井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紧急避险设施内、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地方,必须设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4、距掘进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应安设;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5、机房及入井通信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接地装置及设施;6、井下基站、基站电源、、广播音箱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地点;7、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二、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三、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的使用和维护⑴、各责任单位按职责范围负责通讯设施的维护工作;通讯故障时,责任单位必须安排当班人员进行排除;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到监控中心领取设备更换,监控中心负责维修和发放,维修配件由监控中心提报,发生丢失,使用单位按折价赔偿;⑶、生产过程中需要变动设备位置时,必须经调度室、监控中心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擅自改动通信联络系统、并接设备;⑷、各单位在变更工作地点时,该地点范围内的所有通讯设施与矿组织的交接一并进行;原施工单位要该工作地点范围内的通讯设施完好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随即履行通讯设施的安撤、使用、维护和管理的职责;交接双方应在交接完毕后到监控中心办理转、消账,如未办理,发生损坏、丢失等现象,将追究原登记在案单位的责任;2、设备检修:1检修后的通讯设备应保持原有的防爆性能;在维修本质安全型设备时其本安电路的电气参数应保持在产品说明书标定的范围内,其保护性能应满足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若需更换本质安全电路及其关联电路的电气组件时,应选用规格、型号相同的电气组件,不得擅自更改;2在进行通讯设备检修前,应根据系统、设备的工作原理,认真分析故障现象,迅速查找和修理;在查找故障时,一般遵循从系统到具体设备,先排除设备自身故障再查找线路故障;3对于故障组件的检修,一般在井上通讯设备维修室进行;在维修前,应了解该组件的工作原理、工作电压、各点波形和频率,根据电路原理图和印制线路板图维修;4通讯设备维修室一般应配备万用表、电工组合工具、校验平台等;5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做到零部件齐全、外壳应无损伤;6各部位螺钉、弹簧垫、垫圈等应齐全完整;7拧卸凹窝内的螺钉时,应使用专用工具;8按线路图校对设备接线,接线应正确,连接应良好,元件、导线应齐全无损;9以上各款达不到要求,每次罚款100-300元,由监控中心主任监督执行,矿总工抽查;3、设备安全管理:1任何单位不得破坏、私自扣留、存放设备、线缆、接线盒等通讯材料和设施,一经发现,除按原价罚款;采煤、掘进各备用1部及接线盒2使用单位在安撤调度通讯线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严禁拉、乱、扯;处理线路故障时,必须对接头部分补处理,严禁出现明头和绝缘胶布包扎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每次5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为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达到最好状态,需经常对设备设施、线路进行维护保养,调试;1、设备的维护保养分月度、季度、半年、年度,由技术员按维修保养项目、内容、达标参数制订保养计划,交各班组实施;2、各班组每次完成常规保养后,责任人和主管填写保养记录并存档;3、设备的维修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种,由技术员根据设备的性能等规划编制维修方案,交班组执行;4、如检修保养中发现有可能导致严重故障的缺陷事项,必须立即填入维修保养记录表,上报整改;5、每次检修保养后必须填写相应的表格,副主任负责监督执行;6、设备应尽量避免安装在有潮气、淋水、积水的工作地点;7、定期清除设备灰尘、油污和潮气,擦拭、调整各个触点:螺钉应紧固,触点接触应良好,送、受话器通话效果应良好,铃声应响亮;8、更换设备、话盒、听盒、接线盒等工作可在井下进行,其他修理工作应在井上进行;在井下打开机箱之前,应通知调度值班员,待更换完毕修复后,再通知调度值班员恢复正常使用;9、为使设备保持完好通话状态,维修人员要经常巡查维护,每月不少于2次,并填写好检修记录;10、要定期巡查电光缆,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有无撞伤或挤压、掉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1、节假日前对重要部门实测一次,调度、安监、医院等用每月实测一次;如需要检修时,应装备用机;12、每月按区段沿线路徒步巡查一次,检查以下内容并填写巡查记录:线杆有无歪斜,拉线撑铁是否有效,垂度是否合适,挂钩是否松动,树木、房屋是否与电缆摩擦,塌陷地段是否积水,电力线是否威胁安全,各处分线箱有无变化;13、每月查对一次用户名称、号码,配线号和电缆序号应一致;14、全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的维修1机房温度、环境温度、供电电源、接地电阻一定要符合说明书要求;2软件故障可按复位键消除;3不可带电插拔插件;4两次开机时间间隔在3min以上;5若有硬件故障,可换正常的备用板,故障板可寄回厂家维修;五、通讯联络系统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通讯维修工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熟悉避灾路线;负责全矿通讯系统的安全运行,保养维修、更换、撤除和安装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指示,及煤矿“三大规程”,负责井上、下所有通讯设备的安装、维护、撤除及动态质量检查,对本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3、使全矿井的通讯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持通讯系统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系统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排查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4、熟悉干、支、分线所有线路,掌握线路施工、维护质量标准及井下电气设备失爆标准;5、严格按照施工作业规程和措施规定的安装标准和规定进行安装,杜绝无措施施工;6、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通讯系统的相关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或作业;7、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做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8、参加通讯系统的专业培训,积极开展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交流活动,协助中心搞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不断改善矿井通讯状况;9、努力学习通讯系统的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做好业务保安;10、遵章守纪,服从分工,积极完成中心和领导分配的其它各项任务;11、及时回收和敷设通讯线路;12、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六、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1、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负责当班通讯记录、接听上级领导安排并提供与值班领导,熟悉避灾路线;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指示,及煤矿“三大规程”,负责通讯记录和传达所有通讯设备的安装、维护、撤除时的操作,对本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3、确保使全矿井的通讯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持地面通讯系统设备运转正常,信号畅通,系统发生故障后,要及时通知通讯维修工进行排查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4、熟悉干、支、分线所有线路;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措施规定的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号码更换后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对上级安排的事情及时上报;6、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和通讯系统的相关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或作业;7、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号码和安装位置,使用情况;8、参加通讯系统的专业培训,积极开展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交流活动,协助中心搞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和推广,不断改善矿井通讯状况;9、努力学习通讯系统的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做好业务保安;10、遵章守纪,服从分工,积极完成中心和领导分配的其它各项任务;11、及时对更换后的表进行修改;12、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七、交接班制度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本班没有完成的各项任务得到接班人员的处理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1、接班员须知1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2正在检修的设备情况;3设备故障的处理经过和结果;4重大隐患或上级领导安排的问题记录是否详细、全面、字体是否清晰;2、交接班程序1按规定时间由交班员工主持交接班;2交班员工宣读本班工作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结果和经过;3交接班双方会齐共同对主要巡视内容进行巡检,接班检查,交班随从巡查;4报告检查结果;5正常:接班人员签字,交接班结束;6不正常: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配合;一时难以完成的,转由接班人员进行;7交接班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双方签字认可;3、交接班暂停凡有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必要时立即通知主管到现场处理;1巡视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时;2交接班人不在场时;3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良,包括倦怠、醉酒和伤病等时;4设备有故障在抢修中,而又必须交接双方共同处理时;5设备运行有异常而又找不出原因或运行情况不明时;八、设备机房防火制度加强我矿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讯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确保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3、需要动火作业时,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经矿总工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准备好灭火器;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能离开;4、部门管理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教导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5、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人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7、机房内的灭火器、备用灯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人员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10、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11、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由电工按操作规程安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安装;12、临时用电,须经监控中心同意;13、严禁擅自乱拉接电线和违章使用电气设备;14、严禁用铜、铝、铁制品代替保险丝安装;15、不准在电线上搭挂物品和超负荷用电;16、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调度室、保卫科,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九、值班管理制度值班是保证在工作时间内通讯不失控的重要措施,也是强化安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的体现形式,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1、值班员工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2、值班员工必须集中精力,保持警觉,认真工作,不得麻痹大意或做任何与值班岗位无关的事情;3、值班员工必须服从主任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主任的工作指令;4、值班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5、值班员工外出时必须有人替班,保持联系;6、值班员工必须掌握并正确实施应急处理方案;遇突发性事件,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7、值班员工必须做好收集有关数据和原始记录,汇报上级及时处理;8、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十、运行记录管理制度加强运行记录的日常管理,运行现场不断创新完善,规范其标准,制定本制度1、巡视值班记录表每天记录一次,电气设备运行记录、每天记录一次,由主任检查后每月月底将表格汇总存档;2、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由维修人员填好后交科室,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审查后签名,每月月底将记录表格汇总存档;3、巡检记录表每日均由当班值班员巡查设备后签名,由主任抽查监督,月底汇总后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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