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压风、供水、排水及注氮管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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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标准

管路标准

枣庄矿业集团公司井下工业管路安装、维护及管理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矿区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延伸和扩展“三个亮点”工程的创建成果,切实加强井下各类工业管道的安装、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非标准管路工程,统一井下各类工业管路的安装、维护及管理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可作为枣矿集团公司井下排水、供水、压风、供浆、注氮等工业管路的安装、维护及管理标准。

一、一般规定1、各类管道的高度、间距、悬挂以及连结方式,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管子、管件、阀门及支吊架弹簧的材质、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3、长期服务于矿井的主管路,宜采用焊接连结,焊接管路长度应考虑运搬和架设的方便。

4、新管路和管件下井前必须以1.5倍的压力进行水压试验。

安装或更换后的管路应作:①排水管作排水试验;②给水及煤水管做灌水试验;③充填、泥浆、注氮等高压管路按设计做加压试验;④压风管路按额定压力作送风试验。

5、一般管路弯头应尽量采用煨弯弯头,管径在25mm以下的管路,可采用手工弯管机进行冷弯,使用弯管机时,冷弯的最大管径为50mm。

直径大于50mm 的管子则应装沙加热后煨弯。

6、成品弯管的表面应无裂纹、分层、过烧现象,且过渡圆滑。

弯管壁厚的减薄率不超过15%,椭圆率小于8%。

7、管道的对接焊缝严禁有气孔、裂纹、加渣及熔合性飞溅物。

焊缝深度不超过0.5mm,咬边长度不超过焊缝全长的10%。

8、法兰连接应平行保持同轴性,螺栓能自由穿入。

每对法兰使用相同规格型号的螺栓,穿向一致,露出螺母2-4个螺距,紧固匀称、松紧适度。

使用快速接头连接管路时,接头固定螺丝方向要一致。

9、阀门的型号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进出口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启闭灵活、不滴漏。

二、立井井筒1、加工件及材料要提前运至现场并清点验收存放好。

每根管子均要用阿拉伯数字做好标记,安装时按标识的顺序下井安装。

2、管道的连接部位应避开梯子梁,调整管子长度时可将超长的管子割为两节使用。

煤矿注氮管理制度

煤矿注氮管理制度

注氮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一、管理职责一通风管理部(区)负责监督检查制氮机、注氮管路系统、注氮地点注氮情况。

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制氮机、注氮管路、井下注氮情况进行检查。

按采掘计划及时确定注氮地点后通知防尘抽放队进行注氮工作。

对不及时确定和调整注氮地点负管理责任。

二防尘抽放队负责监督检查制氮系统运转方面的情况。

对因检查不及时出现故障影响井下注氮工作负相应责任。

1.井下注氮机由防尘抽放队管理,负责自己所管辖的注氮机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并配齐值班人员,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每班两次对制氮机的运行状况、制氮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向防尘抽放队队部汇报。

制氮机制氮量由通风管理部(区)确定并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2.注氮管路管理:(1)主管路由防尘抽放队负责检查、维护。

在管路最低点安设放水闸门,并定期安排专人检查管路有无泄漏、有无积水,并进行处理,确保主管路系统畅通。

(2)防尘抽放队每天安排专人检查管路连接部位是否有泄漏,下隅角是否正常注氮,有问题应立即处理,确保注氮工作正常、连续进行。

(3)综采队根据回采进度及注氮管路距下隅角距离,对注氮管路进行拆除。

3.井下注氮机启动或停止时,必须按程序汇报防尘抽放队队部。

不经报告启动或停止运转,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4.防尘抽放队负责制氮、注氮工作。

必须建立注氮管路系统检查记录,每天由专人对注氮管路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处理记录备查。

6. 通风管理部(区)等相关部门科室不定期对矿井注氮系统各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确保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正常进行。

二、安全技术措施1、注氮泵司机每班检查注氮机状况,包括检查机组油量、冷却水系统、仪器仪表、阀门等是否满足要求。

不满足要求在未修复好之前严禁开启注氮泵。

2、每班启动制氮机前要检查plc控制柜及各类仪表的工作状态,并校验氧分析仪,等各类仪表显示数值正常后方可启动制氮机组。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井下防治水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单位、个人。

第三条井下防治水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追溯问责的原则。

第四条井下防治水管理工作应当按照防范、隔离、排除、监测、应急处理等五大要素进行。

第二章防范措施第五条井下作业前,应对工作区域进行水文地质调查,了解地质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六条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水泵、排水设备,并且保持设备运行良好。

第七条使用电力设备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防水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井下作业现场应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水患发生。

第九条对于有可能导致水患的井下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防治水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隔离措施第十一条井下作业现场应设置合理的防水、阻水设施,确保工作区域与排水区域隔离。

第十二条井下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水、防护装备,保护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对于有可能进水的巷道、井筒等地点,应进行围堰或设置封堵措施,阻止水的渗入。

第十四条对于可能导致渗漏的设备、管道等需要加强隔离防护,确保不发生水患。

第四章排除措施第十五条井下作业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排水系统,确保井下水能够及时排出。

第十六条对于井下积水情况,应及时采取排水措施,保证操作区域无积水。

第十七条排水设备的维护维修应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对于可能导致堵塞的管道、设备,应进行清理和维护,防止水患的发生。

第五章监测措施第十九条在井下作业现场应设置水位监测装置,随时监测水位的变化。

第二十条对于水位异常波动的情况,应迅速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水患的发生。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二十一条对于井下突发水患,应立即启动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管路安装标准

管路安装标准
10、顶龙门安装,要左右超出巷道净宽2米,顶板平行贴顶(0—50mm),3条及3条以上管路安装时,龙门垂直段、平行段都要贴紧帮壁、顶板(0-50mm),相邻2根管路边缘距离不得大于200mm,顶龙门顶部管路要用托架固定锚杆上,龙门单侧各管路安装DN50三通球阀,便于巷道内连接供排水。
2、管路安装要平直、紧贴煤帮,尽量保证一条直线,管路安装时内侧路落地式托架安装高度,要求打过底板的巷道,托架眼距离巷道底板高度不大于1.5m,未打过底板的巷道托架眼距离巷道底板高度不大于1.8m。
4、帮壁管托架安装要均受力,不得有失效托架,要求每4±50mm米安设一个托架,且管箍安装齐全,同时必须保证托架螺纹钢插入煤壁长度不得小于600mm。
5、掘进工作面胶运巷安装的供水管路每50米安设一个消防灭尘三通;其它巷道要每100米要安设一个消防灭尘三通;压风管路每隔200米设置1个DN50/DN25三通;排水管路要在水仓处、巷道低洼处和容易积水的地方,安装排水三通。
6、压力表安装,供水管路要在供水管路的起点、终点和便于工作人员观察的地方安装压力表(0-4.0MPa),压风管路在顺槽口及工作面末端需安装压力表(0-1.0MPa)。
7、排水管路在每个低洼三通支管的末端处需安装逆止阀,巷道中部水仓对接主排水管路的,逆止阀要按装在水泵出口处;各分支排水管路对接主排水管路时,要加装逆止阀。
8、闸阀安装,要在供水管每500米、排水管每1000米处安装闸阀一台,对于巷道不足500米的巷道,要在巷道头尾各安设闸阀一台。
9、辅运大巷所有管路附件,要贴紧帮壁安装,并进行固定,防止车辆撞坏;胶运大巷所有管路附件的安装必须便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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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管路标准

风水管路标准

风水管路标准
一、盖板
采用750*500*50mm的包边水泥盖板覆盖。

二、基础
采用水泥基础,水泥基础超过盖板宽度不得小于200mm,基础底部和罐道下放高度差不得小于150mm.
三、龙门沟尺寸:
4寸管子所占宽度为150mm,6寸管子所占宽度为200mm,水沟宽度根据布置罐道数量而定,深度为600mm。

四、地基
水沟下方地基按照121排列布置锚杆,锚杆间距不大于800mm。

五、吊挂标准
1、管路由上至下排列顺序依次为压风、供水、排水、注浆、注氮(黑色PE);按上下顺序颜色为蓝、绿、黄、铁红、黑。

2、管路采用100mm*350mm角钢、100mm*450mm槽钢T型焊接的管托架固定,角钢一面通过两根Φ22mm*800mm锚杆固定到帮部,角钢贴帮部通过长100mm的两个通眼调节高度,超肥巷道采用加长槽钢或贴帮部加衬垫木调节外漏长度。

3、压风管放置在槽钢上面敷设,通过U型卡子固定,其余管路通过环形管卡子以此吊挂在槽钢正下方。

槽钢底部距中腰线400mm以上(或压风管底部距铁路轨面1700mm以上)。

注氮管理制度

注氮管理制度

注氮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一、管理职责㈠通风科负责监督检查制氮机、注氮管路系统、注氮地点注氮情况。

负责牵头组织相关科室对制氮机、注氮管路、井下注氮情况进行检查。

按采掘计划及时确定注氮地点后通知各单位进行注氮工作。

对不及时确定和调整注氮地点负管理责任。

㈡机厂负责监督检查制氮系统机电运转方面的情况。

对因机电方面出现故障影响井下注氮工作负相应责任。

1.井下移动制氮机由机厂管理,负责自己所管辖的制氮机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并配齐值班人员,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值班人员每班两次对制氮机的运行状况、制氮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向矿调度和通风科调度汇报。

制氮机制氮量由通风科确定并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2.注氮管路管理具体划分为:(1)主管路由通风队负责检查、维护。

在管路最低点安设放水闸门,并定期安排专人检查管路有无泄漏、有无积水,并进行处理,确保主管路系统畅通。

(2)车场至工作面下隅角注氮管路及拖管注氮等工作由综采队负责管理,每天安排专人检查管路连接部位是否有泄漏,下隅角是否正常注氮,有问题应立即处理,确保注氮工作正常、连续进行。

为便于检查管路氮气浓度及是否有氮气等情况,(3)综采面下隅角注氮情况由该区域瓦检员监督检查,每班检查两次,向调度或通风科汇报。

(4)综采队在控制台处的支管上安装三通阀门,便于检查管路氮气情况。

3.井下移动制氮机停止运转时,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

不经审批停止运转,按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4.综采队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注氮系统的管理工作。

严禁随意停止向采空区注氮,发现有管路泄漏等问题必须停机时,按程序报机电科和通风科同意后,调整注氮区域,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完毕并恢复正常注氮后,汇报通风科及调度。

5.各相关单位由一名队级领导负责制氮、注氮工作。

必须建立注氮管路系统检查记录,每天由专人对本队职责范围内的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处理记录备查。

6.通风科、机电科、不定期对矿井注氮系统各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确保矿井防灭火注氮工作正常进行。

注氮工安全操作规程(三项管理制度)

注氮工安全操作规程(三项管理制度)

注氮工安全操作规程(三项管理制度)一、注氮管路系统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确保密封不漏气。

二、注氮的操作,必须按照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注氮量、注氮方式等。

三、地面注氮前的检查:检查注氮机组的状况,包括检查机组油量、冷却水系统、仪器仪表、阀门等是否满足要求。

四、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地面操作顺序:安全检查开启制氮机组正常供气。

五、用氮气防灭火时,要对管路进行检查,对管路中的积水要及时排除。

六、向火区注氮(一)将管路接到防火墙上预留的注氮孔管路上,打开阀门。

(二)观通知调度室或通风部门,由其通知制氮厂供气。

(三)观察并记录注氮量。

每隔1小时记录1次仪表值,并填入注氮记录表上。

(四)随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超限时要停止工作,先进行处理。

(五)达到设计的注氮量时,要停止注氮,待有关人员作出检查、决定后再决定撤出管路或继续注氮。

(六)停止注氮时,要先通知调度室或通风部门、注氮机组值班人员后,再关闭阀门。

七、向采空区注氮(一)工作面开切眼时要预先埋设注氮管路,沿走向每推进50米时,再沿工作面埋设注氮管路,通过顺槽中的支管与注氮管路系统相连。

(二)根据设计的注氮量进行注氮操作。

八、停产工作面的注氮防火(一)通过临时密闭预留的注氮孔管路向停产工作面进行注氮,操作方法可以参考“向火区注氮”的操作程序。

(二)向停产工作面进行注氮,要保证停产工作面进、回风巷的密闭不漏风。

九、制氮机组的操作(固定式L型)(一)开机前首先打开冷却水总进水阀门。

(二)关紧载荷阀门,打开排气管路阀门。

(三)合上电闸,检查各电表和指示是否正常。

(四)开关在手动位置,按启动按钮,电机电流升到满表位置,当回降到正常值附近时,按运转按钮。

(五)空车起动后,操作者应注意检查:油泵压力表扬针是否马上升压;电机、压缩机的声音是否正常;检查各运动部位温度是否正常;空车运转约10分钟左右。

(六)将减荷阀手轮逐渐打开,压缩机开始加载,一、二级气缸压力表开始升压,逐渐达到规定值。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范文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范文

井下排水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井下排水系统,防止污水外溢和环境污染,促进城市排水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城市和工业区域的井下排水设施管理。

二、管理责任和机构1. 城市排水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井下排水管理规定,并监督其执行。

2. 城市排水企业负责井下排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井下排水设施建设和维护1. 新建井下排水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由专业设计单位设计,并经审批后建设。

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护周围环境和其他地下设施。

2. 井下排水设施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清理污水管道、检修泵站和阀门等工作。

发现设施损坏或故障应及时修复。

3. 井下排水设施的防腐保护工作应按照规定进行,以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

四、污水处理和排放1. 工业企业和居民区必须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污水处理。

2. 污水处理后的排水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并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和验收。

3. 临时工地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并定期清理和维护,防止污水外溢。

五、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1. 城市排水管理部门应建立井下排水设施的应急响应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2. 在井下排水设施发生事故或故障时,排水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保障人员和环境安全。

六、监督和执法1. 城市排水管理部门负责对井下排水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和运营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城市排水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有权对井下排水设施进行执法检查,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 公众可以通过举报渠道向相关部门举报井下排水设施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罚则和奖励1. 对于井下排水设施存在严重故障或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的,将依法进行处罚,追究责任。

2. 对于井下排水设施建设和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和表彰,鼓励他们为井下排水系统的良好运行做出更多贡献。

管路安装标准

管路安装标准

黄玉川煤矿井下管路安装标准为了规范黄玉川煤矿井下管路安装标准,提高巷道质量标准化要求,特制订此标准;一、供排水、压风管路安装标准:1、大巷、掘进工作面管路安装时,避免出现的划痕、掉漆、变形现象;2、管路安装要平直、紧贴煤帮,尽量保证一条直线,管路安装时内侧距煤帮不得超过200mm,管路内侧距顶板不得超过200mm;3、巷道管路落地式托架安装高度,要求打过底板的巷道,托架眼距离巷道底板高度不大于,未打过底板的巷道托架眼距离巷道底板高度不大于;4、帮壁管托架安装要均受力,不得有失效托架,要求每4±50mm米安设一个托架,且管箍安装齐全,同时必须保证托架螺纹钢插入煤壁长度不得小于600mm;5、掘进工作面胶运巷安装的供水管路每50米安设一个消防灭尘三通;其它巷道要每100米要安设一个消防灭尘三通;压风管路每隔200米设置1个DN50/DN25三通;排水管路要在水仓处、巷道低洼处和容易积水的地方,安装排水三通;6、压力表安装,供水管路要在供水管路的起点、终点和便于工作人员观察的地方安装压力表,压风管路在顺槽口及工作面末端需安装压力表;7、排水管路在每个低洼三通支管的末端处需安装逆止阀,巷道中部水仓对接主排水管路的,逆止阀要按装在水泵出口处;各分支排水管路对接主排水管路时,要加装逆止阀;8、闸阀安装,要在供水管每500米、排水管每1000米处安装闸阀一台,对于巷道不足500米的巷道,要在巷道头尾各安设闸阀一台;9、辅运大巷所有管路附件,要贴紧帮壁安装,并进行固定,防止车辆撞坏;胶运大巷所有管路附件的安装必须便于操作;10、顶龙门安装,要左右超出巷道净宽2米,顶板平行贴顶0—50mm,3条及3条以上管路安装时,龙门垂直段、平行段都要贴紧帮壁、顶板0-50mm,相邻2根管路边缘距离不得大于200mm,顶龙门顶部管路要用托架固定锚杆上,龙门单侧各管路安装DN50三通球阀,便于巷道内连接供排水;11、地龙门安装,地沟深度不得小于500mm、要左右超出巷道净宽2米,地龙门埋管供水排水、压风管路不得采用法兰连接,需采用焊接连接,回填管路时要夯实,并且保证地面平整;12、管路颜色标准要求:1八种基本识别色和相应的颜色标准编号及色样表2根据神东标准要求,在以上八种基本识别色基础上初步规范如下:供水管道、排水管道、压风自救管道、注氮管道、注浆管道A 供水管道基本识别色确定为:艳绿色b 排水管道基本识别色确定为:蓝色;c 压风自救管道基本识别色确定为:淡灰色;d 注浆管道基本识别色确定为:青绿色;e 注氮管道基本识别色确定为:中黄色;3管道识别色图例:,,字体为黑体字,箭头方向为水流方向;13、管路标识需在巷道拐弯处,巷道交叉口安设,其它大巷管路每隔500米设置一个标识牌;14、所有管路采用法兰连接,螺栓需按照法兰孔径标准配置,螺栓露出螺母为1-3扣为标准;二、巷道供排水、压风管路布置标准:1、掘进工作面辅运巷标准配置三趟Φ108管路,一趟供水、一趟排水、一趟压风管路,根据工作面涌水量大小进行配置排水管路大小,涌水量小于20m3/h,配置一趟Φ108排水管路,涌水量小于20m3/h,小于40 m3/h时,配置一趟Φ159排水管路,涌水量小于40m3/h,同时配置一趟Φ108排水管路和一趟Φ159排水管路;2、辅运大巷、回风大巷标准配置三趟Φ108管路,一趟供水、一趟排水、一趟压风管路,需沿顶板吊挂,供水、压风三通需采用DN50弯管固定至帮壁上,并安装KJ19和KJ25直通球阀;3、胶运大巷标准配置三趟管路,一趟Φ219供水、一趟Φ219排水、一趟Φ159压风管路,需沿帮壁落地式托架安装,供水、压风三通需安装方向尽量与管路走向平行布置,并安装KJ19和KJ25直通球阀;。

井下压风、供水、排水及注氮管路管理规定

井下压风、供水、排水及注氮管路管理规定

井下压风、供水、排水及注氮管路管理规定一、管理范围划分(一)机运队:负责轨道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本单位管辖区域内的风、水、注氮管路的检查、维护和日常管理。

(三)其它采掘区队:负责从大巷管路接口处(含:管路接口处的三通、阀门)至所施工巷道内风水管路的检查和维护,负责本单位己使用水泵排水管路的检查和维护。

二、管路安装标准(一)永久风水管路安装标准1.凡新安装或改装井下大巷及主要采区上下山的压风、供水管路,必须经机电科验算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工程。

2.机电科提供管路安装图纸及技术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报施工材料计划,由机电科审核后报有关部门批准。

3.轨道运输大巷风水管路每100m安装一个DN25(pg40)球阀,胶带运输大巷风水管路每50m安装一个DN25(pg40)球阀。

4.所有风水管路过巷道及硐口时,必须制作和硐口高度一致的龙门架通过,并在其巷道口安装与管路配套的闸阀。

5.管路安装必须符合规程和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做到整齐平直、不交叉、不落地、不粘灰积尘、无跑冒滴漏。

所有管路必须刷漆防腐,压风管刷黄漆、供水管刷黑漆,刷漆要均匀美观无流淌。

6.管路安装完要用压风或压力水冲净管路内的杂物,并对管路做压力试验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由机电科验收合格后移交有关单位管理。

(二)岩巷风水管路安装标准1.井下所有风、水管路必须进行吊挂,临时管路采用挂钩固定,永久管路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2.管子挂钩由机运队统一加工,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加工与图纸不符的挂钩。

机修车间要依据图纸严格控制加工尺寸和焊接质量,不合格挂钩任何单位可拒绝领用。

3.挂钩吊孔高度以巷道腰线为准,水平误差不超过±50mm,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300mm并确保挂钩外露部分全线平直,挂钩每4m安装一个,间距误差不超过±50mm。

锚杆埋入后用木条楔紧,任何单位不得用锚固剂或水泥固定,便于挂钩回收重复利用。

4.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管路敷设按照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安装,上下间距为200mm,上下间距误差不超过±20mm。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模版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模版

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本规定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井下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生产安全和人员健康,减少矿井事故发生的风险,保护矿工的合法权益。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矿井和相关的井下作业场所。

二、安全责任1.矿井管理人应对矿井井下防治水工作负责,确保防治水设施的完好、运行正常。

2.生产单位应制定井下防治水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确保井下作业场所的安全。

3.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井下作业。

三、井下防治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1.矿井管理人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设、管理井下防治水设施。

2.防治水设施包括排水系统、排水设备和交流设备等。

3.矿井管理人应定期对防治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井下作业人员在发现任何防治水设施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勘探和开采前的防治水准备工作1.勘探工作前,应进行水文地质调查,确保了解该地区的地下水情况。

2.开采前,应制定详细的防治水方案,包括排水方案和防治水措施。

3.开采前,应对矿井内的水进行排水处理,确保矿井内的水位处于安全范围。

五、井下防治水的日常管理1.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检查作业场所的矿井井下防治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井下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井下防治水设施。

3.井下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防治水知识和技能。

4.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影响防治水作业的疾病。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1.井下作业人员在发生突发水患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撤离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2.同时应报告矿井管理人和相关部门,协助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3.矿井管理人和相关部门应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事故情况。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井下防治水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矿井管理人和相关责任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3.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确保井下“三条生命线”的管理规定

确保井下“三条生命线”的管理规定

确保井下“三条生命线”的管理规定确保井下三条生命线的管理规定一、通讯系统:1通讯线和交换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应工作正常、可靠,有备用电源和备用配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通讯线路入井处必须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2、井下通讯电缆必须使用允许用于井下的通讯电缆,通讯电缆敷设必须按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管理规定执行,不许有干包头和明接头,电缆的断头应及时封补,以免芯线受潮。

3、通讯缆线上要有干线和支线的标志(型号、长度、通讯电缆等)。

接线盒一定要放在水平位置固定好,不应使街头承力,电缆吊挂钩的宽度应不小于25mm。

4、电缆必须吊挂整齐,不得吊挂在风管或水管上。

如果电缆与水管、风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电缆必须挂在管子上方,并离开0.3m以上的距离。

通讯电缆不能与动力电缆交叉混挂,它们之间至少要有0.3m以上的距离。

5、电缆敷设不得过紧,应略有驰度,并设每100m内应有1~2m余量。

盘线圆圈的曲率半径不少于该电缆外径的30倍,盘线圆圈应吊挂在躲避硐内。

6、一、二采区有各机电队设专人负责每班派人巡查电缆有无挤压、掉落等情况,电话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通讯线路的畅通。

矿由机运部负责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每月在安办会上进行通报。

7、采掘工作面必须至少安设一台通讯电话。

采煤工作面安设在机道转载机机头处值班队长负责每班指定专人负责接听,爆破巷掘进工作面安设在距窝头,距离窝头不能超过50m地点。

值班队长负责每班指定专人负责接听。

8、其它有人工作的各个硐室、皮带机头、机尾处必须安设一台电话,由各队队长负责每班安排人员负责接听电话。

①必须安设地点;②电话机安设线路;③检修规定;④安设接听,其他人员负责随时可接听并及时传达命令指示;⑤交换机。

二、压风系统:1、压风机由一、二采区机电队负责日常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机运部每月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任何时候都能正常运转。

2、井下管路由一、二采区通灭队负责日常的延接和维护工作。

矿井供、排水,压风管路管理办法

矿井供、排水,压风管路管理办法

矿井供、排水、压风管路管理办法签发:为进一步规范井下管路系统,明确各单位的职责范围,消除管理中死角,更好地服务生产,按照主管路集中管理,支管路谁使用谁维护原则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划分:1、机电运输部职责:负责全矿井供、排水、压风管路设计、审批及标准化管理工作。

2、机电队:负责全矿井下供水压风系统井筒管路, 大巷主管路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及系统改造工作。

3、各使用单位职责:负责本工作面供水、压风、排水管路的安装,标准化管理、日常检查、维护和故障处理及系统改造工作。

二、管路的安装标准:井下压风、排水、供水管路的安装是标准化的重要部分,为进一步规范管路安装标准,对管路安装标准要求如下:1、管路颜色要求:供水(防尘)管路为红色压风管路颜色为蓝色排水管路颜色为黄色注氮管路颜色为绿色黄泥灌浆管路颜色为灰色2、管路安装高度要求:安装高度按设计要求3、安装顺序:从下到上依次为注浆(注氮)管路、排水管路、压风管路、供水管路的顺序进行安装4、安装方式:采用专用的管路抱箍进行吊挂 ,吊挂点固定在帮锚杆上,吊挂间距为4米。

5、管路跨越巷道要求:管路如需跨越巷道,必须做龙门架过渡,不得用橡胶软管连接,龙门架高度与巷道顶部距离为300mm。

6、管路与电缆发生交叉的处理方法:管路在安装过程中如与电缆发生交叉时,采用管路躲避电缆的方法,如无法躲避,电缆必须在管路上方,并保持300mm以上距离。

7、其它要求:(1)所有管路在巷道拐弯时,必须采用相应的弯头进行过渡。

(2)管路与电缆必须分帮布置,严禁敷设在同一侧。

(3)压风、供水(防尘)管路必须每50米留一个DN19的三通并加装快速阀门,供防尘和巷修使用。

(4)压风、供水管路在工作面入口处必须出三通加装阀门,以便于以后连接时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

三、管理规定:1、管线吊挂平直、稳、整齐,走向合理,管线上无积尘、无杂物,管路接头严实无滴漏。

2、所有巷道交叉口配弯管或三通时必须满足标准化及美观等要求,达到过渡平滑,靠近巷帮。

采掘巷道风水管路安装标准

采掘巷道风水管路安装标准

采掘巷道管路吊挂安装标准为加强采掘巷道管路的标准化吊挂,从安全、美观、实用等方面综合考虑,特制定以下管路吊挂标准。

1、管路布置位置:轨顺、皮顺巷道内所有管路都在工作面外圈非开采侧敷设。

2、不同巷道内管路数量:(1)回采巷道:通常为5趟管路,分别为压风、供水、排水、注浆、注氮(黑色PE管)。

(2)掘进巷道:通常为3趟管路,分别为压风、供水、排水。

3、管路刷漆颜色:(1)回采巷道:由上至下排列顺序依次为压风、供水、排水、注浆、注氮(黑色PE管),管路颜色依次为蓝、绿、黄、铁红、黑,管路连接除注氮管路为法兰盘连接外,其余为卡兰连接,卡兰一律刷红漆,各类连接螺栓点红漆标识。

(2)掘进巷道:由上至下排列顺序依次为压风、供水、排水,管路颜色依次为蓝、绿、黄。

4、管径要求:除注氮为黑色PE管,其他管路均为长度4.5m,φ108mm×5mm的焊管。

5、管路编号要求:(1)所有管路均喷号管理并用箭头标识介质流向,上下对齐。

(2)管路编号规则:压风管路:FG---φ供水管路:SG---φ排水管路:PG---φ注浆管路:ZJ---φ注氮管路:ZD---φ(3)字体、字号及箭头:字体为宋体,字号为270,代号与数字之间用“---”隔开,箭头长120mm,宽20mm。

6、管路吊挂安装标准所有管路安装必须按巷道腰线高度拉线调平调直,具体安装固定标准为:(1)管路吊挂高度为:压风管底部位于腰线上方0.1m,其他管路依次用专用管路卡子吊挂(连接卡子后各管路中心距离为260mm)。

(2)管路采用顶部专用吊挂锚杆进行吊挂,今后新安装管路均用40T链条吊挂(每根管路一吊挂),即专用锚杆----40T链条----管路吊挂卡。

顶部吊挂锚杆间距为4.5m,误差控制在50 mm以内;外露长度控制在600 mm,距帮部最瘦处50mm—100mm,巷道肥处超过200 mm 时要做专用矩形架固定。

(3)管路吊挂卡按照每两道皮带吊挂卡、一道铁制吊挂卡形式分布(皮带吊挂卡由综机中心按照附图加工)。

风水管路管理制度

风水管路管理制度

风水管路管理制度1、机电部是压风、供排水管路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矿风水管路的管理考核和奖罚。

2、管路维护责任划分:机电队负责主、副斜井、胶带机大巷、辅运大巷、回风大巷内的所有供风、供水、黄泥灌浆管路及本队负责的排水泵所用的管路(含通向各工作面巷道支管路第一个闸阀)的管路维护。

各区队负责本生产区域巷道从主管路三通第一个闸阀起以内的供风、供水、黄泥灌浆管路,负责本队排水泵进出口所有管路的维护。

3、钢管的领用:各单位领用钢管及配件必须经过机电部同意方可凭手续领取,采供部按规定发放,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次。

各单位必须按计划用途使用钢管,不得挪做他用,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次。

机电部每季度对全矿所有钢管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便对使用单位考核和奖罚。

4、管路的安装:各区队要严格按照机电部下发的管路吊挂标准进行施工(如吊挂间距、高度),否责罚款100元/处。

管路要按照机电部下发标准进行刷漆、编码。

未刷漆、编码,或刷漆、编码不符标准的罚款100元/根。

4、管路的维护:各单位应经常对所管辖区域管路及配套安装部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管路系统完好。

如检查有跑、冒、滴、漏现象,阀门开、关不灵活可靠,罚款500元/处。

主管路检修或综采工作面管路检修须向调度室提前汇报,经得同意后方可施工,完工后要保证管路正常运行并向调度室汇报。

未汇报或完工后未开启阀门,罚维护单位1000元/次。

各单位用风、水地点不用风水时,必须关闭闸门。

风包没有闸门或者闸门损坏的,一次对负责单位罚款500元,不及时关闭阀门的罚款1000元。

未经许可私自拆卸井下原有的风、水管路及配件的,发现后一次罚单位1000元。

5、回收:采掘工作面管路及附件由各队负责回收到指定位置码放整齐。

因注氮、黄泥灌浆等投入而无法回收的钢管必须经机电部、安检部、通防部同意,按损耗处理。

井下各地点钢管回收率100%,附件回收率95%,否则,按其原值的50%对回收单位进行罚款,超过回收率部分按原值的30%对回收单位进行奖励。

唐家会供风水管路管理规定0722讨论版

唐家会供风水管路管理规定0722讨论版

唐家会煤矿井下管路管理暂行规定为加强唐家会煤矿压风、排水、供水管路的管理,保证井下供风、供水正常,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唐家会煤矿供风水管路暂行规定。

一、管路维护安装规定1、新开掘进工作面,风水管路开口后由各施工队按照设计自行安装。

2、永久管路要求:压风管路用Φ133无缝钢管,供水管用Φ108无缝钢管,排污水管路用Φ159和Φ273无缝钢管,钻场及顶板疏放水管路用Φ273无缝钢管。

压风管每50m安装一KJ2-51直通,每个直通配一FJQ200/31.5-51球形截止阀;供水管管每50m安装一KJ2-25直通,每个直通配一FJQ200/31.5-25球形截止阀。

直通必须以短接形式串联在管路中,严禁直接焊接直通至管路上。

3、风水管路安装高度吊挂原则上应和电缆分别敷设在巷道的两侧,敷设在同一侧时,应与电缆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且敷设在电缆下方,原则上管路敷设距底板至少保持300mm以上距离,吊孔固定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500mm,若由于巷道变形,锚杆必须重新加工,确保挂钩外露部分平直。

4、采煤工作面运顺回顺掘进期间1)回风顺槽,水沟侧敷设管路(自上而下):Φ60注浆管、Φ159灌浆管、Φ108供水管、Φ133压风管、Φ159排水管、Φ273排水管;另一侧:Φ273钻场排水管。

2)运输顺槽:水沟侧敷设(自上而下):Φ60注浆管、Φ159灌浆管、Φ159注氮管、Φ108供水管、Φ133压风管、Φ159排水管、Φ273排水管;另一侧:Φ273钻场排水管。

5、一般掘进巷道管路敷设(自上而下):Φ108供水管、Φ133压风管、Φ159排水管。

6、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管路敷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安装。

每个巷道口管路必须安装一组阀门,直巷每500米安装一个阀门,阀门要求Φ133风管闸阀型号为DN125(法兰PN16),Φ108供水管闸阀型号为DN100(法兰PN40),阀门方向45度朝下,不得影响行车行人,另,在每个顺槽入口处要求安装压风管和供水管压力表。

任楼煤矿注氮管路铺设及使用管理规定

任楼煤矿注氮管路铺设及使用管理规定

任楼煤矿注氮管路铺设及使用管理规定任楼煤矿注氮管路铺设及使用管理规定根据皖北煤电通地[2018]7号文要求和矿井防灭火需要,需进一步优化矿井工作面注氮管路系统和规范注氮管路系统日常使用与管理工作,特编制本规定。

一、注氮管路的铺设与使用管理1、铺设与使用管理要求(1)工作面机巷掘进期间铺设2路管径不小于2.5吋的铁管,要求注氮1路铺设至切眼(吊挂在上),注氮2路铺设至距切眼28m 处(吊挂在下),吊挂在机巷下帮,距离底板高度在300mm左右;相关其它巷道铺设1路管径不小于2.5吋的铁管。

(2)工作面机巷掘进期间,在车场或车场回风联巷内加设注氮控制总闸阀,并在机巷拨门处加设一个三通与机巷两路注氮管路连接,分别加设闸阀控制,闸阀处悬挂加设带“注氮1路”和“注氮2路”字样的管理牌板。

(3)工作面机巷掘进期间,注氮管路滞后迎头不大于60m。

(4)岔门处或巷道拐点若采用软管进行连接,要求必须使用Φ51mm的高压软管进行连接。

(6)注氮系统必须在工作面回采前铺设完成,并确保注氮管路畅通完好,否则不准回采。

(7)工作面回采前,从切眼开始由工作面回采单位在机巷注氮1路管路上每隔56m 标记“注氮1路”字样,同理在机巷注氮2路每隔56m标记“注氮2路”字样,直至标记到工作面收作线外。

(8)工作面注氮管路不得随意掐设,每次掐设必须在瓦检员现场监督下,工作面回采单位方可按工作面防灭火设计中迈步式注氮的要求进行注氮管路掐设(新形成的工作面注氮管路每路掐设间距均为56m,但两路掐设间距为28m,即注氮范围为采空区内28至56m之间,每次注氮管路掐设后,关闭该路注氮闸阀,开启另一路注氮闸阀;现已回采工作面按原防灭火设计要求进行掐设,掐设步距为28m,并及时预埋下一路注氮管路,具体见附图),并要求掐设后管路接头处错开,注氮出口采用搪柴耙片进行保护,出口高于巷道底板200~300mm,无用出口必须封堵严实。

附图1:新形成的工作面迈步式示意图附图2:已回采工作面(8231和7255)迈步式示意图(9)工作面回采单位必须在下隅角处悬挂注氮管路管理牌板,施工单位每班末填写管路埋入采空区的距离、管理责任人、机巷注氮闸阀开启情况、巡查日期、班次等,及时汇报通防调度做好记录,现场瓦检员进行监督(具体见表1和表2)。

注氮管路施工标准

注氮管路施工标准

注氮管路施工标准
1、所有管路必须靠巷帮敷设,并距巷道底部不小于300mm的位置。

2、电缆与注氮管、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管路必须敷设在电缆下且应离开电缆300mm以上。

3、所有管路必须采用2′或3′钢丝绳每两节一吊挂。

管路要敷设平、直、顺。

拐弯处必须设弯头,不准拐急弯。

4、1248供水管路严禁使用胶管连接。

5、两趟管路之间用“S”型铁钩(用Φ16 mm的钢筋做成)吊挂;每四节一吊挂。

6、1248轨道巷管路每隔100 m加一水嘴。

7、巷道主要地点、分叉点、设置瓦路。

8、管路经过岔道口、设备时应做底门楼绕过
9、管路与轨道间距≥400mm。

10、严禁管路敷设在电气设备上方。

11、管路通过风门、风桥等设施时,管路要从墙的一角打孔通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管路不影响风门开关。

12、管路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漏水试验。

13、注氮管路系统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压力实验,确保密封不漏气。

14、供水管路必须经常检查巡视,发现敷设与该标准不符或管路跑、冒、滴、漏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15、定期巡视管路,要确保管路三通阀门关闭,不被人打开,以免发生“熏人”事故。

管路施工图通风区xx-2-9。

井下压风排水供水及注浆管路管理制度

井下压风排水供水及注浆管路管理制度

井下压风、排水、供水及注浆管路管理制度为加强井下压风、排水、供水、注浆及注浆管路的管理,减少跑冒滴漏现象,保证生产,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陈四楼矿压风、排水、供水、注浆及防尘管路管理制度。

一.管理范围划分1.安装队(1)负责南轨、南皮、北轨、北皮从井底到贯通的最后一个联络巷的压风、供水永久管路的检查维护。

(2)负责采区轨道运输上下山从大巷主管路到贯通的最后一个联络巷的压风、供水永久管路的检查维护。

(3)负责采区上下山大泵房排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4)负责矿上安排的其它泵房的排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2.开拓队(1)负责从大巷或采区上下山贯通的最后一个联络巷以里的压风、供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2)负责从大巷或采区上下山永久管路分出的到施工巷道内的压风、供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3)负责自己维护的水泵排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3.掘进队(1)负责自大巷或采区永久管路接口处至所施工巷道内的压风、供水、防尘管路的检查维护。

(2)负责自己维护的水泵排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4.采煤队(1)负责自大巷或采区永久管路接口处至所生产的工作面上下顺槽压风、供水、防尘管路的检查维护。

(2)负责自己维护的水泵排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5.通风队(1)负责轨道大巷、皮带大巷永久管路接口往上洒尘管路的检查维护。

6.钻机队(1)负责注浆管路的检查维护。

(2)负责自己所使用供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7.皮带队(1)负责自己维护的皮带机巷道内的防尘管路的检查维护。

(2)负责自己维护的设备使用的供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3)负责自己维护的水泵排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8.运输队(1)负责自己维护的皮带机巷道内的防尘管路的检查维护。

(2)负责自己维护的设备使用的供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3)负责自己维护的水泵排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4)负责副井底、候罐室、井底人车场等分管责任区内供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9.机电队负责中央泵房至地面主排水管路的检查维护,负责南一部皮带机头至主井装载的供风、供水管路的检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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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压风、供水、排水及注氮管路管理规定
一、管理范围划分
(一)机运队:负责轨道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本单位管辖区域内的风、水、注氮管路的检查、维护和日常管理。

(三)其它采掘区队:负责从大巷管路接口处(含:管路接口处的三通、阀门)至所施工巷道内风水管路的检查和维护,负责本单位己使用水泵排水管路的检查和维护。

二、管路安装标准
(一)永久风水管路安装标准
1.凡新安装或改装井下大巷及主要采区上下山的压风、供水管路,必须经机电科验算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工程。

2.机电科提供管路安装图纸及技术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报施工材料计划,由机电科审核后报有关部门批准。

3.轨道运输大巷风水管路每100m安装一个DN25(pg40)球阀,胶带运输大巷风水管路每50m安装一个DN25(pg40)球阀。

4.所有风水管路过巷道及硐口时,必须制作和硐口高度一致的龙门架通过,并在其巷道口安装与管路配套的闸阀。

5.管路安装必须符合规程和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做到整齐平直、不交叉、不落地、不粘灰积尘、无跑冒滴漏。

所有管路必须刷漆防腐,压风管刷黄漆、供水管刷黑漆,刷漆要均匀美观无流淌。

6.管路安装完要用压风或压力水冲净管路内的杂物,并对管路做压力试验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由机电科验收合格后移交有关单位管理。

(二)岩巷风水管路安装标准
1.井下所有风、水管路必须进行吊挂,临时管路采用挂钩固定,永久管路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2.管子挂钩由机运队统一加工,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加工与图纸不符的挂钩。

机修车间要依据图纸严格控制加工尺寸和焊接质量,不合格挂钩任何单位可拒绝领用。

3.挂钩吊孔高度以巷道腰线为准,水平误差不超过±50mm,锚杆埋入深度不小于300mm并确保挂钩外露部分全线平直,挂钩每4m安装一个,间距误差不超过±50mm。

锚杆埋入后用木条楔紧,任何单位不得用锚固剂或水泥固定,便于挂钩回收重复利用。

4.吊挂点必须牢固可靠,有足够的承载能力,管路敷设按照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安装,上下间距为200mm,上下间距误差不超过±20mm。

5.当巷道有规律的拐弯时(工作面车场、巷道拐弯等),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

当管路通过躲避硐口时,应利用弯头沿硐室内壁通过,不得直接横穿硐口。

当管路横跨巷道时,必须制作与硐口高度一致的龙门架通过。

6.所有管路必须刷漆防腐,压风管为黄漆,洒水管为绿漆,管接头为红漆,管子挂钩为灰漆。

刷漆要薄厚均匀,色泽一致且无流淌现象。

7.压风管与洒水管每50m必须设一个三通阀门并保证闸阀开启自如、关闭严实,球阀
向巷道顶部上斜45°安装。

管路与电缆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8.管路沟通后严禁有漏风、漏水现象,管路保证横平竖直,过渡龙门架美观合理。

(三)煤巷风水管路、注浆管路及排水管路安装标准
1.煤巷内风水管路采用挂钩进行吊挂,风管上面距底板1.3m,管路上下间距200mm,吊点间距4m,并遵循风管上、水管下的原则进行吊挂。

2.排水管路与风水管路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风水管路的下方,且保证最下面的管路距底板300mm。

3.注氮管路与其它管路同侧敷设时,应敷设在最下方并保持200mm间距,管接头处用钢制弧形支座支撑并整齐平直。

4.其它要求按照岩巷风水管路安装标准执行。

三、管路管理处罚规定
(一)所有管路必须吊挂不得落地,如落地一处罚款100元 (管路如需地埋过渡时可以落地)。

(二)管子挂钩由机修车间统一加工,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加工使用,发现一次按每副挂钩100元处罚。

(三)任何单位因锚固剂或水泥固定而不能回收挂钩,每副挂钩罚款100元。

(四)管路敷设按照风管、水管、排水管、注浆管由上而下的原则安装,如不按规定敷设罚款500元。

(五)管路必须按照巷道拐弯的弧线进行弯曲,严禁出现急弯或死弯。

当管路通过躲避硐口时,应利用弯头沿硐室内壁通过,不得直接横穿硐口。

当管路横跨巷道时,应利用龙门架通过巷道。

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六)所有管路必须按照规定颜色刷漆防腐,并用白漆喷涂管路标识。

如发现管路锈蚀按每根罚款100元,管路无标识或标识不够每处罚款100元。

(七)压风管、洒水管每50m必须设一个三通阀门,少安一个罚款100元。

闸阀要开启自如、关闭严实,达不到要求的每个罚款100元。

(八)管路严禁有漏风、漏水现象,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九)故意损坏、拆卸管路上的阀门罚责任单位500元,撞坏管路一次罚款200元,影响生产时间计入责任单位。

(十)综采、掘进工作面拆除的管路应摆放整齐,够装一车时在2日内立即升井交库登记,推迟一天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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