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负债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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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预计负债只是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还没有实际发生,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实际发生原则,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对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亏损合同、重组业务等方面计提的预计负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支出实际发生时才允许扣除。对预计负债所确认的各项损失是否允许税前扣除实务处理中应按相关规定进行。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满足条件的,应确认预计负债。但按税法规定,有关的支出能在税前扣除的,应于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0,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由此产生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例1]2006年11月,A、B两公司因商标权引起纠纷,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至2006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判决。B公司向律师咨询得知,B公司败诉的可能性为80%,如果败诉,赔偿金额可能为100万元~120万元,诉讼费3000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假设企业2006年会计利润为20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B公司确认预计负债时,会计处理为:
应确认的预计负债=(100+120)÷2=110(万元)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3000
营业外支出——诉讼赔偿 1100000
贷:预计负债一未决诉讼 1103000
年末计算所得税。B公司确认的预计负债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在当期利润的基础上调增110.3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310.3万元,应缴所得税为77.575万元。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110.3万元,计税价值为0,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110.3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7.5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5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575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75750
[例2]承例1,假设2007年5月经法院判决B公司败诉,应向A公司赔偿113万元,承担诉讼费3000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B公司2007年会计利润为20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B公司会计处理为:
借: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1103000
营业外支出——诉讼赔偿 30000
贷:银行存款 1133000
年末计算所得税。B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113.3万元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由于计人“营业外支出”的3万元会直接冲减会计利润,应在当期利润的基础上调减110.3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89.7万元,应缴所得税为22.425万元。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0,计税价值为0,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0,应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7.5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5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7575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24250
[例3]承例2,假设2007年5月经法院判决B公司败诉,应向A公司赔偿100万元,承担诉讼费3000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B公司2007年会计利润为20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B公司会计处理为:
借: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1 103000
贷:营业外支出——诉讼赔偿 100000
银行存款 1003000
年末计算所得税。B公司实际发生损失100.3万元可按税法规定在当期全部扣除,原计提预计负债大于实际发生的损失部分10万元为预计负债的转回金额,按税法规定对转回的预计负债部分而增加当期会计利润的金额,不计人转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B公司在进行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调整时共应作纳税调减110.3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89.7万元,
应缴所得税为22.425万元。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0,计税价值为0,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为0,应冲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7.5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5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7575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24250
对于企业确认的预计负债,有关支出能在税前扣除的,应于实际发生时在税前扣除,因此在确认预计负债当期,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同时产生可抵减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实际发生损失时,不论实际发生的损失大于或小于原预提的预计负债,应先冲销原来已经计提的预计负债,对于实际多发生或少发生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增加或减少当期会计利润,因此在进行纳税调整时,只需按原预计负债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转回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