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负债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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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解析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王彩琴
摘要:预计负债是因或有事项而产生的一项负债,预计负债只是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还没有实际发生,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实际发生原则,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计提的预计负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同时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支出实际发生时再予以转回。
关键词:或有事项预计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或有事项与预计负债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常见的或有事项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会计与税法中有关预计负债处理的有关规定
预计负债在会计核算中,通常作为一项费用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在下一会计期间实际发生损失的,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应将实际发生的损失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预计负债不足冲减的部分或已计提预计负债大于实际发生损失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在下一会计期间因原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消除而转回,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计入转回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为预计负债只是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还没有实际发生,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实际发生原则,不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因或有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能在税前扣除的,应于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此类预计负债在其发生时,因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一项暂时性差异。
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可抵扣的金额
预计负债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
能在税前扣除的预计负债,应于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因此其计税基础为0,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由此产生一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如果企业有确凿证据表明在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应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预计负债的种类
1、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产生的预计负债。
企业因合同违约、侵权等被诉讼或仲裁,在诉讼或仲裁结果未载决前,可能产生一项或有负债或者预计负债。
2、因债务担保而产生的预计负债。
企业作为提供担保的一方,在被担保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常常承担连带责任。
可能产生一项或有负债或者预计负债。
3、产品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
产品质量保证是指销售商或制造商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后,对客户提供服务的一种承诺。
在约定期内,若产品或劳务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时,企业负有更换产品、免费或只收成本价进行修理等责任,为此,企业在当在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于销售成立时确认预计负债。
4、亏损合同。
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同时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5、重组义务。
企业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在满足预计负债确认的条件时,可将重组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四、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下面以因未决诉讼或仲裁(为其他方担保形成的未决诉讼或仲裁除外)产生的预计负债为例,说明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企业在报告年度发生一项未决非诉讼或仲裁,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可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对于此类预计负债,在实际发生时,允许自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但是为其他方担保形成的未决诉讼或仲裁除外。
由于税法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各项其他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发生的不收取被担保方担保费用的对外担保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该损失为永久性差异。
例1:2008年8月份 A企业开发的一新产品很可能侵犯了B企业的专利权,B企业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200万元,至2008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
如果A企业根据分析、测试及法律顾问的意见,推断A企业很可能侵犯了B企业的专利权,如败诉,估计要赔偿120万元,A企业应确认一项预计负债。
假如A企业2008年取得的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
所得税税率为25%。
作相关的账务处理及纳税调整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20
贷:预计负债 120
借:所得税费用 2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80
例2:承例1,2009年5月份,法院判决A企业败诉,应赔偿B企业160万元,假设A企业2009年取得利润总额为12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企业作相关的账务处理及纳税调整如下:借:预计负债 120
营业外支出 40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赔偿款 160
借:所得税费用 3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70
例3,承例1,2009年5月份,法院的判决A企业败诉,应赔偿B企业100万元,假设A企业2009年取得利润总额为12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企业作相关的账务处理及纳税调整如下:借:预计负债 120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赔偿款 100
营业外收入 20
借:所得税费用 3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70
例4,承例1,2009年5月份,法院的判决A企业胜诉,无须赔偿,假设A企业2009年取得利润总额为120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企业作相关的账务处理及纳税调整如下:
借:预计负债 120
贷:营业外收入 120
借:所得税费用 3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70
对于企业确认的预计负债,有关支出能在税前扣除的,应于实际发生时在税前扣除,因此在确认预计负债当期,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实际发生损失时,不论实际发生的损失大于或小于原预提的预计负债,都应先冲销原来已经计提的预计负债,对于实际多发生或少发生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增加或减少当期会计利润,因此在进行纳税调整时,只需按原预计负债调减应纳税所得额,转回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参考文献:
预计负债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浅析《财会通讯》综合版 2008年07期崔海霞
谈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财会月刊》会计版2005年11期金龙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