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药品管理2016。3.11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毒性药品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
对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确保毒性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风险防控原则。
对毒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 信息透明原则。
对毒性药品的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不得隐瞒有关信息,确保公众可以及时了解毒性药品的相关情况。
四、生产管理1. 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
2.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控到成品检验等各个环节。
3. 生产单位必须落实相关生产记录和质量管理记录,确保质量可追溯。
4.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原料和成品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毒性药品进行全面检测,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对质量事故进行及时处置和通报,确保事故不扩大,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五、经营管理1. 经营单位必须落实药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毒性药品的经营规定,不得违法经营。
2. 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库存和销售记录,确保毒性药品的来源合法,质量可控。
3. 经营单位必须制定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制度,保证毒性药品的销售合法、安全、有效。
4. 经营单位必须对销售的毒性药品进行追溯管理,对发现问题的毒性药品,必须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理。
5. 经营单位必须定期检查毒性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清理过期或失效的毒性药品,杜绝使用过期或失效的毒性药品。
六、使用管理1. 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医师的处方和用药指导使用,严格遵守用药规范,不得擅自调整剂量和用药频次。
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细则
毒性药品的管理制度细则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为了加强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细则。
一、毒性药品的采购管理1、医疗机构或药品经营企业采购毒性药品,必须向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单位购买。
2、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确保采购渠道合法、合规。
3、采购时应索取并查验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
4、采购毒性药品应建立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采购数量、采购价格、采购日期等。
二、毒性药品的验收管理1、毒性药品到货后,应由专人负责验收。
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检查。
2、检查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污染等情况。
3、核对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查看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等信息是否准确、完整。
4、对验收合格的毒性药品,应及时入库,并做好验收记录。
验收记录应包括验收日期、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商、供货单位、验收结果等。
三、毒性药品的储存管理1、毒性药品应专库或专柜存放,并加锁保管。
储存库或专柜应具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2、毒性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剂型、规格等分类存放,做到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和取用。
3、储存库或专柜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标明“毒性药品”字样,并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放。
4、定期对储存的毒性药品进行检查,查看药品的质量、有效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毒性药品的调配管理1、医疗机构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
处方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书写,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药品名称、剂型、规格、用量、用法等。
2、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应由具有药师以上职称的人员负责审核和调配。
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对处方的内容,确保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打造安全用药的铜墙铁壁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打造安全用药的铜墙铁壁药品对人类的健康起到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药物却含有毒性成分,如果不正确使用或管理,可能会对人体带来严重的伤害甚至危及生命。
为了保障人民的用药安全,打造安全用药的铜墙铁壁,各国纷纷建立了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构建有效的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首先,由于一些药品具有毒性,药店和医院在销售、储存和使用这些药品时需要遵守严格的规定和制度。
只有严格管理,才能确保患者不会因药物的误用或过量使用而受到伤害。
其次,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能够规范医护人员和药师的行为。
毒性药品的销售和处方需要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操作,以保证药品的正确使用。
通过制度约束,可以避免医护人员滥用药物或进行非法销售,从而维护医疗领域的专业道德和药品安全标准。
最后,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还可以保护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患者在接受治疗时应该知道所用药品的成分和潜在风险,以便做出自己的决策。
通过明确的管理制度,患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和选择药品,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
二、构建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要点为了打造安全用药的铜墙铁壁,构建有效的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构建有效制度的要点:1. 法律法规的完善政府应加强对毒性药品管理的监督和管控,制定和修订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药品销售、处方和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同时,加强对毒性药品行业的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严密的法律制度。
2. 建立药品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的药品监测体系,对市场上流通的毒性药品进行监测和抽检,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监测结果应及时公布,向公众提供可靠的药品信息,增加药品购买者的知情度。
3. 加强药品管理人员的培训药店和医院的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了解毒性药品的特点和管理要求,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只有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才能提供安全的药品服务,有效减少药品管理中的风险。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毒性药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毒性药品的管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毒性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存储、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药店、药库等。
第三条毒性药品是指具有一定毒性或潜在毒性,可能对人体造成损害的药品,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第四条国家将按照国家药典规定对毒性药品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毒性程度分为A类、B类、C类。
第五条毒性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存储、运输等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第六条对毒性药品的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第七条毒性药品的生产必须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范围从事生产活动。
第八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配备合格的人员和设施,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的毒性药品符合药典要求,并保证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安全性。
第九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原材料的采购、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确保每一批次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药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产品的质量追溯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可追溯。
第十一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收集和报告与自己生产的毒性药品有关的不良反应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毒性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生产作业过程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第三章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第十三条毒性药品的销售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药店或药库从事。
第十四条毒性药品的销售必须在合格的场所进行,必须有专门的人员进行销售。
第十五条毒性药品的销售必须按照医生的处方进行,药店或药库必须保留好处方副本,并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销售。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毒性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中国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办法》,医院对于毒性药品使用需要进行以下管理:
1. 定期更新毒性药品目录:医院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制定并定期更新毒性药品目录,明确哪些药品属于毒性药品,并及时通知相关临床科室。
2. 药品使用许可:医院需要制定严格的药品使用许可制度,只有经过相关科室负责人批准的医生或护士才能使用毒性药品,确保使用毒性药品的医疗行为合理合法。
3. 毒性药品存储管理:医院需要设置专门的毒性药品存储区域,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并制定相关的存储管理流程,如分区存储、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等。
4. 使用记录和监测: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毒性药品使用记录和监测系统,每次使用毒性药品都要详细记录药品名称、剂量、使用目的、使用者等信息,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 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理:医院需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对每例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进行记录和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防范。
6. 专业培训:医院需要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有关毒性药品使用和管理的培训,提高其对毒性药品的认识和安全使用能力。
同时,根据国际标准和相关法规,医院在使用毒性药品时还需考虑以下注意事项:
- 严格执行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剂量使用。
- 对于有毒副作用的药品,需密切监测患者病情和身体反应。
- 进行相关药物临床试验时,需严格遵循伦理和法律规定。
-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防止药品质量问题导致不良反应。
总之,医院使用毒性药品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管理和监测,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和报告不良反应情况。
毒性药品药物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药物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医疗环境中,毒性药品是医生必不可少的治疗工具。
但是,毒性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管理不当将导致患者的意外伤害和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对于医疗单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二、毒性药品的分类和特点毒性药品是指具有对人体或生态环境的有害影响,并且在医疗过程中需要特殊注意和处理的药品。
根据其毒性程度和危害性质,毒性药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一类毒性药品:具有严重毒性和危害性的药品,如放射性药品、烈性毒药等。
2. 二类毒性药品:具有一定毒性和危害性的药品,如细胞毒性药品、致畸性药品等。
3. 三类毒性药品:具有低毒性和危害性的药品,但在使用过程中仍需谨慎处理的药品,如化疗药物、麻醉药品等。
毒性药品的特点是具有一定的毒性和危害性,需要特殊的处理和管理。
医疗单位在使用毒性药品时,必须加强对其安全性的评估和监控,并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以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三、毒性药品管理的原则和要求1. 安全第一原则:医疗单位在使用毒性药品时,必须将安全放在首位,加强风险评估和控制,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2.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医疗单位在使用毒性药品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疗标准,做好药品的购销、存储、使用和处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3. 加强技术培训:医疗单位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对毒性药品的认识和应对能力,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件。
4.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医疗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包括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等。
5. 责任制和监督制度:医疗单位要建立责任制和监督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毒性药品管理的具体措施1. 严格审核配药单:医疗单位在为患者配药时,必须严格审核患者的用药情况和医嘱,确保毒性药品的使用是符合医疗需要的。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医药行业的守夜人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医药行业的守夜人医药行业是与人们的健康密切相关的行业,然而,药品的毒性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就是医药行业的守夜人,负责监管和控制药品的毒性,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一、毒性药品的定义与分类毒性药品是指具有一定危害性、可给人体带来损害的药品。
根据毒性的不同,毒性药品分为四个类别:高毒、剧毒、猛毒和无毒。
高毒药品是指在一定的剂量和条件下能导致人体严重中毒的药物,如某些抗癌药物;剧毒药品是指已知剂量下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药物,如某些神经系统药物;猛毒药品是指已知剂量下会对人体造成立即死亡的药物,如某些致命性毒药;无毒药品则是指无任何毒性的药物,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
二、毒性药品管理的重要性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在医药行业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毒性药品的合理使用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的不良反应和风险。
其次,合理管理毒性药品能够有效防止潜在的滥用或非法使用,保障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
最后,健全的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有助于医药行业的发展,促进行业内的健康竞争和可持续发展。
三、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药品准入许可、药品监督管理、药品信息公开和监测评估等。
1. 药品准入许可:对于毒性药品的研发和生产,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申请获得药品准入许可。
准入许可的标准应该基于药品的毒性分类和评估结果,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
2. 药品监督管理:毒性药品应当进行全程管控,从生产到销售环节都需要进行监督管理。
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监督,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管理标准,并定期抽检产品质量。
对于销售环节,要设立严格的销售许可证制度,规范销售单位的行为。
3. 药品信息公开:毒性药品的相关信息应当向公众充分公开,包括药品的成分、剂量、禁忌症等。
公众有权了解和掌握毒性药品的相关知识,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保护公众的最后一道防线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保护公众的最后一道防线毒性药品是指具有一定剂量下具有药理学活性和/或毒理学活性,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化学物质。
这类药品的管理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作为保护公众的最后一道防线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管理制度的立法依据、重要性、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述,以展示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对公众安全的重要性。
一、立法依据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基于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旨在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二、重要性1. 保障公众健康:毒性药品在正确使用下对疾病治疗起着重要作用,但一旦被滥用或错误使用,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甚至危及生命。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规范使用行为,减少患者和公众的健康风险。
2. 防止滥用和非法使用:某些毒性药品具有成瘾性和药物滥用的危险性。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防止滥用和非法使用,减少相关社会问题的发生。
3. 保护公众安全:毒性药品的不当使用可能导致意外事故和安全隐患,如中毒、药物过量等。
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防止此类意外事件的发生,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主要内容1. 注册和备案制度:药品生产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和备案,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只有经过注册或备案的毒性药品才能合法销售和使用。
2. 药品分类和标识:毒性药品按照危险程度和使用频率进行分类,并标注相应的警示语和注意事项,以提醒医生和患者正确使用和储存药品。
3. 药品监管和追溯:相关部门加强对毒性药品的监管力度,建立药品追溯系统,追踪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确保药品的来源可追溯和质量可靠。
四、实施效果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不合格药品的流入市场得到有效控制,减少了因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件。
其次,滥用和非法使用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减少相关社会问题的发生。
此外,公众对毒性药品的认知度和防范意识明显提高,更加重视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存放。
毒性药品的制度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的制度管理制度一、毒性药品的定义毒性药品指对人体有明显毒害作用的药品,包括剧毒、高毒、中毒和低毒药品。
二、毒性药品的管理范围(一)包括经批准上市的毒性药品、临床试验的毒性药品、输入/出口的毒性药品等。
(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毒性药品的监管和管理,包括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三、毒性药品的生产管理(一)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生产资质和独立的生产场所,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生产。
(二)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质量合格。
(三)生产企业必须建立毒性药品的生产档案和质量记录,保证产品的溯源和追溯,以便在需要时进行调查和追溯。
(四)生产企业必须执行毒性药品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四、毒性药品的销售管理(一)门店销售毒性药品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零售经营资质,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持有效证书,了解毒性药品的特点和使用方法,并向消费者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三)销售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出具药品销售凭证,确保毒性药品的流通环节畅通有序。
五、毒性药品的储存管理(一)储存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资格和储存条件,包括储存设施、储存温度、湿度及防火、防盗等措施。
(二)储存单位必须建立并实施毒性药品的储存管理制度,对不同毒性的药品采取相应的储存措施,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储存单位必须定期对毒性药品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六、毒性药品的运输管理(一)运输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药品运输资质和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二)运输单位必须建立并实施毒性药品的运输管理制度,对药品进行分类和包装,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有效。
(三)运输单位必须对毒性药品的运输过程进行监控和跟踪,确保药品的安全及追溯性。
七、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一)医疗单位在使用毒性药品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确保合理使用并监督药品的使用过程。
医院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用毒性药品治理制度(一)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娴熟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治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帖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需仔细负责,称量要精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需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本院就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阅历的主治以上的医师开方,并写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置时,应有购置者所在机关单位出具购置证明。
(五)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六)毒性药品应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
登记本应明患者姓名,年龄,用药品名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
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备后查。
(七)治理人员交接时,应在科主任监视下进展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附;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
第一类砒石(红砒)(白砒),水银。
其次类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前子、生乌头、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虫、葛上亭长、地胆)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黄、洋金花、闹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雄黄、九分散、九虎丹、九转回生丹、回生散。
Edit篇2:主要危急源监控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对主要危急源的监视治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工程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方法所称主要危急源,是指在危急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急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急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急源的安全治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急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视治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规定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毒性药品分为西药、中药两大类;西药品种系指原料药和国家规定的制剂品种;中药品种系指原药材和饮片,不含制剂;
二、药学部门调配毒性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签名的正式处方;医师开具毒性药品的处方时,应准确清楚地写明处方全部内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两日极量;
三、药剂人员对使用毒性药品的处方要加强审核,对不合格处方拒绝调配;
四、调配处方时,必须计剂量准确,由配方人员及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处方保存两年备查;
五、毒性药品的储存容器上必须印有规定的毒药标志;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专人保管,避免混放;
六、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项制度;建立专门的收支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出现问题时,必须迅速查明,并报相关主管部门;
七、报损的毒性药品需经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批准,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集中销毁、销毁前要有记录,包括销毁日期,时间、地点、品名、数量、方法、经办人等;
八、因用药错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医务人员违规使用毒性药品,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九、医疗用毒性药品采购人员应为药学专业人员,并有专人负责;
十、药学部门应制定采购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由采购人员到国家指定的经营企业进行毒性药品采购;
十一、医疗用毒性药品到货后须经双人验收、核对;验收到最小包装单位;验收合格后,药品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需在经营企业提供的发票上签字;
十二、条药学部门应制定自查制度,并定期进行自查;药学部门对自查情况及时汇总分析;对于自查过程发现问题或疏漏,应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解决;对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学部门负责人、主管院长及上级主管部门;。
7.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我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3.制度要求3.1 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包括毒性中药饮片和化学毒性药品,具体品种以国家最新公布的目录为准,毒性药品的包装外都有专用标志。
3.2医院应当向有毒性药品经营资格的配送企业购买毒性药品;留存相应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资质材料。
3.3对购进的毒性药品需验收登记入账、单独票据单独存放,专人管理,按规定专柜加锁储存,确保做到账物相符。
3.4分别建立详细的毒性药品原料与成品账,逐方销存,日耗日消,定期检查,做到日清月结。
3.5医师按相关规定准确开具毒性药品,只允许开具制剂,不得用处方开具原料,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外用制剂例外)。
3.6毒性中药饮片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管理,限定剂量、限定使用方法。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饮片,应当给付炮制品,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需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签字后方可调配。
3.7药师调配毒性药品处方时,必须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配方人与复核人双方签字后方可发出。
3.8毒性药品及含有毒性饮片的处方单独存放,保存2年备查。
3.9医院毒性药品的配制,应由药师负责配制,另由药师以上专业人员负责质量检查。
3.10医院制剂含毒性药品的,每次配料必须经第二人复核无误,经手人与复核人均须签字备查;所有工具、容器必须按操作规程清洁,以防污染其他药品;标示量要准确无误,同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5年备查。
3.11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医院用毒性药物管理规定.doc
医院用毒性药物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防止中毒或死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是指重度毒性、与中毒剂量相当的治疗剂量,使用不当会导致中毒或死亡。
的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品种由卫生部会同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规定第三条毒性药品的年生产量、采购量、供应和配制计划,由省医药管理局根据医疗需要制定,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医药管理部门下达至指定的毒性药品生产量、采购量、供应单位。
第四条药厂必须由医务人员负责生产、制剂和质量检查,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严格防止与其他药物混合。
每种成分必须由两人以上检查,每次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和成品数量应详细记录。
操作人员应签字备查,所有工具、容器应清洗干净,防止污染。
其他药物应准确标记。
第五条毒性药品采购、管理由各级药品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经营单位承担;处方药由国有药店办理、医疗单位。
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毒药品收购、经营和处方药业务。
第六条购买、管理、加工、使用有毒药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接收、检查等制度。
,严格防止接假、出错,严格禁止与其他药品混用,以便划定岗位,增加柜台销售,并由专人保管。
有毒药品的包装容器必须印有毒性标志。
在运输有毒药品的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七条所有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标准进行炮制。
如果药材符合药用要求,可按、配方供应,用于生产中成药。
中第八条生产毒性药品及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在本单位药品检查员的监督下准确投料,并建立完整的生产记录,保存五年备查。
有毒药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第九条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应当有医生签字的正式处方。
国有药店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正式处方应加盖医生所在医疗单位公章。
每张处方的剂量不得超过两天限额。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毒性药品的合理管理对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为此,建立和完善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执行措施。
一、重要性合理管理毒性药品对于防止滥用和泄露造成的伤害至关重要。
毒性药品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被误用或者非法使用,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毒性药品管理制度是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
二、主要内容1. 毒性药品分类与标准根据毒性程度的不同,毒性药品可以分为高毒、中毒和低毒三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药品应该根据其毒性程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制定和完善毒性药品分类标准,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基础。
2. 采购与进货管理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健全的采购与进货管理制度,确保毒性药品的采购来源可靠。
采购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并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审核。
采购记录应该详细完整,便于追溯和管理。
3. 库存与储存管理毒性药品的库存和储存管理应符合相应的规定和标准。
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储存区域,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药品库存和有效期应进行定期清点和监测,避免药品积压和超期使用。
4. 分发与使用管理毒性药品的分发和使用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操作。
药品的使用记录和患者信息应详细记录,以便追溯和统计。
5. 毒性药品的销毁与处理毒性药品的销毁与处理是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建立毒性药品的销毁与处理制度,确保不合格、过期和废弃药品的安全处理,避免对环境和公众造成二次伤害。
三、执行措施为确保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及时性。
2. 定期进行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意识。
3. 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定期对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沟通,形成合力,确保毒性药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1(毒性药品须设毒剧药柜。
实行专人、专柜、专账,贴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毒性药品须由具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员。
2(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3(本院就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经验的主治医师处方。
并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买时应山购买者所在机关单位出据购买证。
5. 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处方一次有效,处方一般保存两年以备后查。
6(毒性药品应该设立专账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账物相符,并填写用登记本,登记本应写明患者姓名、年龄、用药品名、数量及时间、处方医师姓名、调配人员姓名。
7. 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账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放射性药品管理制度1(医院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设置核医学科、室,必须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并经核医学技术培训的技术人员。
应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核医学、药学技术人员进行放射性药物职业技术培训,核医学、药学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授予从事使用放射性药品的资格。
非核医学、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从事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
2(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环保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单位核医疗技术人员的水平、设备条件,核发相应等级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无许可证的医疗单位不得临床使用放射性药品。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前6个月,医疗单位应当向原发证的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换发新证。
3(使用放射性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管理的有关规定。
剧毒药品管理办法
剧毒药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剧毒药品的管理,防止剧毒药品的滥用和非法流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剧毒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和销毁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剧毒药品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剧毒药品的定义和分类第四条剧毒药品指按照国家规定,对人体具有极高毒性,极少量即可致人死亡或者造成严重健康损害的药品。
第五条剧毒药品按照其毒性、用途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六条生产剧毒药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并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药品生产的规定。
第七条生产剧毒药品的工艺流程、设备和环境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八条经营剧毒药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经营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第九条剧毒药品的销售应严格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确保销售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条使用剧毒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相应的使用资格,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剧毒药品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剧毒药品管理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六章储存和运输管理第十二条剧毒药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药品储存的规定,实行专区存放、专人管理。
第十三条剧毒药品的运输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药品的泄漏、丢失或者被盗。
第七章销毁管理第十四条过期、损坏或者淘汰的剧毒药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销毁。
第十五条销毁剧毒药品应由专业单位进行,并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现代医药科技的进步,毒性药品的研发和应用日趋广泛。
这些药品在医疗和科研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它们的毒性和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
为了确保毒性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毒性药品的定义毒性药品指的是在医疗和科研中可能带来毒副作用或潜在危害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剧毒药品、放射性药品、致癌药品和可致畸形药品等。
这些药品的使用需要特殊的管理和操作程序。
三、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毒性药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防止环境污染和危害。
四、毒性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是毒性药品管理的首要任务。
(二)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采取预防措施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防止事故事先发生。
(三)综合管理原则:毒性药品管理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包括设备管理、人员培训、漏洞排查等。
(四)全员参与原则:毒性药品管理是一个团队工作,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其中。
五、毒性药品管理的具体措施(一)采购管理:毒性药品的采购需要有明确的审批程序和限制条件,确保毒性药品的合理使用。
(二)存储管理:毒性药品的存储需要专门的仓库和设备,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标识管理:对毒性药品进行明确的标识,包括药品的名称、批号、有效期等信息,以便进行追溯和管理。
(四)使用管理:毒性药品的使用需要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五)废弃物管理:废弃的毒性药品需进行专门的处理,以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六、毒性药品管理的责任分工(一)领导部门:负责制定毒性药品管理制度和政策,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
(二)相关部门:负责采购、存储、标识、使用、废弃物等具体环节的管理。
(三)人员员工:需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培训和学习,积极配合毒性药品管理工作。
七、毒性药品事故的处理和应急预案(一)事故处理:一旦发生毒性药品事故,需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包括隔离污染区域、提供急救措施、通知有关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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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眼睑、面肌痉挛治疗中,少数病人可出现短暂的眼睑下垂、下睑后退、瞬目减少、睑裂闭合不全、面肌 肌力减弱等,3~8周内自然恢复。
毒性药品管理品种
我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毒性药品设立专用帐册登记 账册必须妥善保管
其内容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A
毒性药品按“五专”管理
B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国产)说明书
【药物过量】
常见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一般发生在注射后的前几天,通常是短暂的,罕见持续数月或更长。局部肌肉无力表现为肌肉组织 中肉毒毒素的预期药理学作用。可是,由于毒素的扩散,同样会发生注射位点附近和/或远怎么的肌肉无力。
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药品,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国营药店供应和调配毒 性药品,凭盖有医生所在的医疗单位公章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 日极量。
调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 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 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 调配。处方:单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毒性药品管理培训
药剂科
目录
A
处方管理办法
B
医疗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C 我院毒性药品处方管理办法
D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说明书解读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
处方书写规则
(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 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 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 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 样备案。 第七条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 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 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处方点评结果
不不规规范范处处方方
(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 再次签名的; (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十二)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 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 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十五)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 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在斜视治疗过程中,部分病人可出现短暂的、不同程度的眼睑下垂、垂直斜视和极个别的瞳孔散大,此与 该毒素向邻近肌肉弥散有关,数周内自然恢复。
(3)暂时性改善65岁及65岁以下成人因皱眉肌和/或降眉间肌活动引起的中度至重度眉间纹的安全性资料来自国 外两项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临床试验,其中总共405位患者接受了A型肉毒毒素治疗。报告的不良反应 如下。
神经系统异常 常见:头痛,感觉异常。 眼睛异常 常见:眼睑下垂。 胃肠道异常 常见:恶心。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常见:红斑、皮肤紧缩感。 骨骼肌肉和结缔组织异常 常见:肌肉无力。 全身性异常和注射部位异常 常见:面部疼痛、注射部位水肿、瘀斑、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刺激。
处方点评结果
剂型或给药途径
适应证遴选的药品Fra bibliotek重复给药
用药不适宜 处方
联合用药
配伍或相互作用
用法、用量
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
处方点评结果 超常处方
无适应 证用药
开具 高价药
超说明书 用药
开具2种以上药理 作用相同药物
无正当理由
LOREM
收购、经营、加工、使用毒性药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保管、验收、领发、核对 等制度;严防收假、发错,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做到划定仓间或仓位,专柜加 锁并由专人保管。
1
已知对A型肉毒毒素及配方中任一成分过敏者
2
过敏性体质者
3
推荐注射部位感染者
4
神经肌肉疾病,如重症肌无力,Lambert-Eaten综合征,
运动神经病,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患者
5
孕妇和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贮藏
于2~8℃避光保存和 运输
A
配制后于2~8℃冷藏 保存,4h内使用
B
处方点评结果
•合理处方 •不合理处方
• 不规范处方 • 用药不适宜处方 • 超常处方
• 1.无适应证用药 •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 •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 •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
处方点评结果
不规范处方
(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 辨认的; (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 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 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