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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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使对外投资管理实现规范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包括:公司收购、兼并、新设公司等股权类对外投资,股票、债券等证券类对外投资,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对外投资。
第三条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的划分
第五条为加强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对本办法第二条所指的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单项交易涉及资金(资产)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不足30%的对外投资,需经董事会审议。
(二)单项交易涉及资金(资产)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30%以上的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对外投资行为还需符合《公司章程》中其他相关规定。需经外部审批机构批准的项目,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时报批。审议(批)通过后,由投资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实施。
第三章公司对外投资内部管理机构
第六条公司指定投资管理部门牵头,财务部门、法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协助,具体负责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事务,执行并协调项目投资的前期准备工作,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公司决策机构审议决策;负责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决策进行研究论证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重大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指导子公司完善财务管理,对其日常财务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条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各子公司的投资后股权管理工作。
第四章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对拟定的项目进行具体市场调研和经济分析,
对项目可行性作系统、全面的分析和论证,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在项目执
行过程中根据业务需要,可以聘请具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如审计、评估、律师、财务顾问、技术顾问等)提供专业服务。
(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中介机构出具
的各类报告和意见书。
(三)拟投资项目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按《公司章程》及本办法规定的权限与程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五章其它
第十二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各对外投资项目管理部门待项目全部结束后负责将项目材料整理交综合办公室归档。
第十三条公司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应依据其职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重大问题提出专项报告,提请项目对外投资审批机构讨论处理。
第六章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
第十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五条子公司须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所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公司,以便董事会办公室及时对外披露。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政策法规、《公司章程》有抵触的,按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