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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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
(浙工大研[2004]12号)
为进一步发展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国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1、拥护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献身精神,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3、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各学科结合本学科研究现状和长远发展规划,可设置若干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置应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各学科还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的需要不断发展自身特色,拓宽学科领域和内涵,并充分考虑自身的优势和特点,使博士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跻身于学科发展的前列。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脱产)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四至五年。
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博士生的学位课程一般应按一级学科设置。整个课程体系应体现本学科本身的特征、本学科应有的知识结构、本学科的优势和特色;注重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整体功能;反映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发展方向;并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所有课程应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教学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要求、预修课程、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
博士生课程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实行学分制。
1、博士生课程教学总学分为不少于16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0学分。
(1)学位课均为必修课,由各学位点统一设置。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2学分;
●第一外国语:4学分;要求博士生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并具
有较强的听说写译能力。
●专业基础或专业课:≧4学分;专业基础或专业课应是在硕士生课程基础
上的拓宽与加深,应覆盖本学科范围内若干研究方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博士生课程要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
(2)非学位课,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研究生本人情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学。
●公共选修课:第二外国语:2学分
●专业选修课:≧4学分;包括各研究方向的必修课或跨学科的课程。
(3)必修环节,不计学分,所有博士生必须完成。
●实践活动:实践活动以教学实践为主,也可有计划、有目的地选择社会实
践活动,累计时间不少于二周。
●开题报告: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内提出开题报告。
●学术报告: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5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
活动,其中博士生主讲学术报告至少两次。
●发表论文: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会议及刊物上发表(含录用)与其学位论文有关的专业学术论文至少两篇。
2、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总学分为不少于42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8学分。
(1)学位课均为必修课,由各学位点统一设置。
●政治理论课:5学分;
●第一外国语:8学分;包括硕士生英语4学分、博士生英语4学分。
●专业基础或专业课:≧15学分;包括硕士学位课和博士学位课。
(2)非学位课,可选学包含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非学位课。
(3)必修环节,不计学分,要求同以上博士生。
五、考核方式
博士生学位课程的考核方式统一为考试(闭卷或开卷,以笔试为主),并按百分制记录成绩。
非学位课程的考核方式可选择考试或考查。考查可以采取笔试、读书报告、实验报告、程序设计等方式进行,并可按百分制或五级记分制记录成绩。
六、培养原则与方式
1、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博士生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博士生指导小组,旨在使博士生处于良好的学术集体中,博采众长,并有利于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协作精神。
2、在博士生的培养过程中,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培养博士生刻苦钻研的学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求索创新的钻研精神,诚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合作精神。
3、博士生的课程教学应贯彻教学相长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可采用讲授、自学、课堂讨论、专题报告、写读书笔记等多种方式进行。提倡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为主的教学方式。教学中既要重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博士生的主观能动性;既要使博士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他们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课程教学应注重实效,严格考核。
4、加强研究生培养的目标管理,各学院应对博士生的课程教学、开题报告、学术活动、指导小组的确定、培养计划的制订和执行、中期考核以及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等环节严格管理并加强检查,确保博士生培养质量。
5、硕博连读研究生是在第一学期从优秀硕士生中选拔产生,选拔过程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暂行管理办法》,由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必须经过一次资格综合考核,资格综合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末进行,凡通过资格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享受博士生待遇,纳入当年博士生录取计划,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未通过考核者,经批准可按硕士生培养。
6、提前攻博研究生是在第四学期优秀硕士生中选拔产生,选拔过程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管理办法》,经学校审批同意提前攻博的研究生,纳入当年博士生录取计划,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
七、培养过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