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61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切实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正常工作秩序,针对本公司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总公司法人代表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使用单位和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保卫处处长为总公司与公安机关或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络员,具体负责管理工作。
二、公司购买和储存的易制毒化学品只供制水工艺和水质检测需要时使用,不能用于其它目的。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购计划,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物资处负责购买。
四、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应对卖方资质进行确认,证照合法方可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部门在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应有两个以上的人员随车押运。
六、易制毒化学品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每个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员。
七、领用易毒化学品时,须持有使用单位领导批准的领用单,经管理员和领用人员签字后方可领出。
八、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建立易制毒化学品台账,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并按公安机关的规定向其定期报送领用量、使用量、存余量等相关信息。
九、各单位和部门之间需要调节使用易制毒化学品时,需经总公司领导批准。
十、需销毁的易制毒化学品,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并报告公安机关按规定执行。
十一、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将查找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