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_新产品开发过程中的评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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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产品开发过程中的评审
株洲齿轮有限责任公司□黄健宇
新产品的开发是一个系统性很强的过程,在 GB/T 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以 GB/T 19001为基础的相关标准中都对新产品开发 各阶段的评审做出了明确的确定与要求。然而是不 是所有的新产品开发,都应在其各阶段有相应的评 审呢?也不尽然,笔者认为还是应根据新产品开发 的开发类型来区别对待,特别是在产品开发周期越 来越短,顾客要求产品性价比越来越高的大环境 下,充分合理应用己有产品开发经验与资源,来减 少不必要的重复评审而造成的时间与资源的浪费, 对系统化的新产品过程显得非常重要。
(1) 新产品开发的典型类型
任何新产品开发都对老产品或被替代品有一定 的继承性和创新性,另外还涉及到新产品的复杂程 度。从这几方面考虑,新产品开发可分为新概念产 品创新性开发、继承性产品开发和适应性开发三 种。这种划分只是从这几方面在新产品开发中所占 的权重角度出发。
创新性开发是指在发明的基础上产生新的事物 或方法,其原理结构、功能和性能发生了较大更 新,它的创新性权重较高,大概是60%及以上,如 概念车的开发。
继承性开发主要是在己创新产品的基础上,其 原理、结构、功能和性能大部分以继承为主,主要 集中在产品功能和性能更新发展,其创新性权重大 概
在30%左右,如新系列、新品种的开发。 适应性开发主要是在原理结构、功能和性能不 变的基础上,为适应不同用户市场和使用环境而开 展
的变型产品的开发,主要集中在性能的改变。其 创新性权重约只占10%。如标准产品的变型、系列 化产品的补充。
(2) 新产品开发阶段的典型划分
新产品的创新性开发阶段划分可按照B/T 5055—2001《机械工业产品设计和开发基本程序》 的划分方式,可分为决策、设计、试制、定型、改 进五个阶段,或按照S:)/TS 16949:2002〈{质量管 理体系汽车生产和有关服务的部分组织应用 BO
9000 :
2002的特殊要求》产品质量先期策划 APP 参考手册的划分,一般可分为计划项目批 准、技术设计(产品设计与开发)、样件试制(过 程设计与开发)、小批量生产(产品与过程确认)、 批量生产游续改进)五个阶段。继承性开发和适 应性开发其阶段划分可以根据产品的创新性权重、 产品特点适当地简化、组合,如在JB/T 5055中就 提出了三种开发程序模式。总之,无论采用哪种划 分方法,基本上是按照新产品的形成过程来划分 的,下面就按照KVTS 16949 APQP 参考手册的 划分方法来进行论述。
(3) GB/T 19001/ ( IS/TS 16949)标准中 对与产品开发有关的各类评审要求及对应评审类型
在 GB/T 19001 / ( K)/TS 16949 )标准中, 多处提出并明确了与产品有关的评审,见表1表1 中评审类型是笔者根据多年的企业贯标工作总结出 来
的,仅供参考,不同组织可根据自身特点及产品 特
点加以选择和増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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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审的形式
评审的形式同样应根据新产品开发的类型、所
处的阶段以及评审的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评审的 形式一般有会议评审、流程化评审、函审,在信息 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采用电子化评审。对于重 要及关键阶段的评审应尽量采用会议评审,并形成 详细评审报告,如初步设计评审、技术设计评审、 工艺过程设计评审等;对于工作图评审、一般的更 改评审可以采用流程式评审,将设计资料更改资 料按规定流程传递评审;对于那些需要顾客参与的 评审,在时间紧急或评审内容不太重要等情况下, 也可采用函审或电子化审查。
()评审的作用
评审是产品设计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是为了 有效监控顾客要求向产品质量的有序、准确转化与 传递,时刻关注设计结果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和适 宜性,通过评审至少可起到以下作用:
1) 预防设计缺陷的发生,尽可能地将设计缺 陷消除在前期的设计过程之中。
2) 通过不同人员的参与,能有效弥补因设计 人员知识和经验的局限性、片面性而带来的不足;
使设计更合理、更经济、更符合顾客与市场需求。
3) 能在早期发现并补救设计上潜在的缺陷和 错误,确保后续试制和生产的顺利进行,缩短设计 开发周期和提高经济性。
4) 为组织以后的新产品设计开发积累经验, 充实产品开发平台,扩大设计人员的知识视野,为 其不断提高设计水平创造条件。
(6)不同新产品开发类型中评审点的设置和
选择
由于新产品开发的类型不同、阶段不同,所进 行的评审就有所不同,因此根据不同的类型与阶 段,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有重点地、有选择地进行 各类评审活动是很有必要的。在GB/T 19001中的 7.3. 1条明确提出了“组织应确定适合于每个设计 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在7.3.4 条中提出了“在适宜的阶段,应依据策划的安排对 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这些评审通常与设计 阶段相协调”,在GB/T 19004 — 2000《质量管理 体系业绩改进指南》中的7. 3. 3条提出了 “最高 管理者应确保指派适宜的人员管理和执行系统的评 审,以便确定是否达到了设计和开发的目标。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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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审可在设计和开发过程的选定阶段以及结束时 进行。”因此新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的选择和评审点 的设置应依据: 1) 应根据新产品开发类型来选择新产品开发 的阶段,在设计阶段合理划分的基础上来设置评 审点。 2) 应考虑产品特点、生产方式、批量大小、 技术复杂程度来设置评审点。 在实际实施时组织可根据自己的生产类型、产 品特点、开发类别,首先选择最复杂、最具代表性 的产品制定开发流程,划分合适的阶段。具体到某 个产品时就可按该产品的特点、复杂程度、创新性 权重以及设计的成熟度来适当増减评审点,如成熟 产品的变型设计就可不进行初步设计评审、工作图 评审,仅通过不同部门或人员的会签审查形式进 行,总之应重点关注影响设计和规范质量的关键环 节进行评审。评审点的设置及评审方式可根据表1 选择。 (7)评审的内容 由于不同的产品开发类型、评审的阶段及评审 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但在GB/T 19004标准中对评 审仍提出了应考虑的内容,现总结归纳如下: 1) 与满足顾客要求有关的内容 a) 将材料、产品和过程的技术规范与产品规 范中表达的顾客要求进行对比; b) 通过样件的试验对设计进行验证; C 产品在预期的使用和环境条件下的工作 能力; d 非预期的使用和误用; e
)安全性和环境相容性; )与竞争对手的设计进行对比; g 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标准的要求; h 与同类设计进行对比,特别是对过去组织 内外发生的问题进行分析,以防止问题再发生。
b )公差及过程能力的比较; C 产品接收准则; d 可装配性、可制造性要求; e )包装、贮存要求;
)失效模式及后果; g 标准化、系列化、通用互换化程度。 3)与过程规范要求有关的内容 a 生产工艺工装
的符合性、适宜性; b )检验和试验能力; C 材料、零部件的供应能力; d 包装、搬运、
贮存等物流要求。 (8)评审人员的资格与权限 在GB/T 19001标准中明确要求“评审的参与 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有关的职能部门的 代表”,同时还要求“最高管理者应确保指派适宜 的人员管理和执行系统的评审,以便确定是否达到 了设计和开发目标”。从此可以看出,评审人员应 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相关知识方面的权威性,而不 是行政领导的聚会。评审人员一般应按以下情况来 确定:
1) 应根据各个设计阶段的评审内容和要求来 选择确定,一般应包括采购、制造、销售、服务、 检验、试验、质量等职能部门及顾客、供货商的代 表,由于各阶段的评审内容重点不同,各类评审的
参与人员代表可以不同。 2) 参加评审的人员主要应是由不直接参与设 计、不承担设计质量责任的各方面的具有一定资格
的有能力提出实质性问题的有关人员。 3) 参与评审人员必须具有本专业范围内的知 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诊断问题和提出建设性
意见和建议的能力,并能公正、客观地评价。 4) 必要时还应邀请顾客、供货商代表或外聘 专家参与评审。 评审人员的权限也只能仅于本专业范围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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