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金属矿山井巷工程验收规范
普通规定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工程所用的格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工程施工工中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图纸等文件资料。
工程竣工时应按规定做好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总结。
井向开工前,应完成检查钻孔,并具有完整的检查钻孔资料。
检查钻孔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立井井筒:1.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检查钻孔可以布置在井微范围内:(1)地质构造、水文条件中等,且无有害气体突出危(wei)险;(2)采取钻井法施工的井筒;(3)专为探测溶洞或者特殊施工需要的检查钻孔。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有煤层、岩层和有害气体突出的危(wei)险时,检查钻孔下井筒中心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 25m; 3。
井微离特大含水层较近,以及采用冻结法施工的井筒,检查钻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4.钻孔的终深应大于井筒设计深度。
二、斜井、平硐检查钻孔的数量、深度和布置方式,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
对检查钻孔的数量、深度和布置方式,应分层进行抽水试验。
检查钻孔钻进结束后,除施工过程中尚需要利用的钻孔外,应采用水泥砂浆严密封堵,其搞压强度不应低于10MPa.立井井筒穿过流沙、淤泥、卵石、砂砾等含水的不稳定地层应采取物殊法施工。
巷道的施工,应一次成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凡需支护的巷道,掘进工作面与永久支护间的距离,应根据围岩情况和使用机械作业条件确定,但不应大于 40m;二、水沟应与永久支护同时完成;三、平巷的永久轨道应在交会使作前,一次铺设.硐室的掘进、支护、浇筑设备基础,应连续施工,一次完成.立井井筒施工《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13--90立井井筒施工,当通过涌水量大于 10m3/h 的含水岩层时,应采取注浆堵水等治水措施。
凡与井筒直接相连的各种水平或者倾斜的巷道口,应在井筒施工的同时砌筑永久支护立井井筒支护用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除……执行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三、混凝土的浇筑,应分层对称进行,必须采用机械震捣。
(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0]建标第305号).doc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0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1990年6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推行项目管理、目标管理、网络技术和全面质量管理。
第1.0.5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应用经过实践检验后成熟的科研成果,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新技术的推广应结合国家和地区的实际,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施工的可靠性和经济的合理性。
第1.0.6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工业“三废”处理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处理“三废”,必须考虑综合利用和有利于农业生产、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处理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第1.0.7条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第1.0.8条工程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图纸等文件资料。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0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1990年6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表士施工第三节基岩掘进第四节永久支护第五节井筒注浆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冻结法施工第三节钻井法施工第四节沉井法施工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护设施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第五节井筒的恢复第六章巷道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第三节巷道掘进第四节巷道支护第五节探、放水第六节工程验收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第三节硐室施工第四节工程验收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梁的安装第三节罐道的安装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九章辅助工作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第四节通风第五节排水第六节压风第七节信号与通讯第八节供电第十章工业卫生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第三节井下粉尘的防治第四节井下嗓声的防治第五节井下照明附录一水文地质条件分类附录二围岩分类附录三井壁混凝土强度超声检测法附录四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切割制作法附录五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和锚杆抗拔力的检查与验收附录六名词解释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 46页)
目录1总则 (1)2术语、符号 (2)2.1术语22.2符号53施工准备 (7)4 竖井井筒施工 (8)4.1 一般规定 (8)4.2 井筒表土施工 (9)4.3 井筒基岩施工 (10)4.4 盲井筒施工 (13)4.5 井筒穿过局部不良岩层施工 (13)5斜井与斜坡道施工 (14)5.1 一般规定 (14)5.2 斜井、盲斜井施工 (15)5.3 斜井反向施工 (16)5.4 斜坡道施工 (17)6巷道与硐室 (17)6.1 一般规定 (17)6.2 巷道施工 (18)6.3 硐室施工 (20)6.4 施工监测 (23)7 天井与溜井施工 (23)7.1 一般规定 (23)7.2 垂直天井、溜井施工 (24)7.3 分支溜井及溜井底部结构施工 (28)7.4 倾斜天井、溜井施工 (28)8 采切工程 (28)8.1 一般规定 (28)8.2 采切巷道、切割上山施工 (29)8.3 漏斗川、漏斗施工 (29)8.4 采场天井、溜井施工 (30)9 永久支护工程 (30)9.1 一般规定 (30)9.2 混凝土搅拌、运输 (32)9.3 钢筋制作、安装 (34)9.4 立模 (35)9.5 支护 (36)9.6 养护、拆模 (39)9.7 试件制作 (40)10 防水与治水工程 (41)10.1 一般规定 (41)10.2 探、放水 (43)10.3 注浆材料 (45)10.4 地面预注浆施工 (45)10.5 竖井井筒工作面预注浆施工 (46)10.6 斜井与巷道工作面预注浆施工 (47)10.7 后注浆施工 (48)11 辅助工作 (51)11.1 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 (51)11.2 竖井凿井提升 (55)11.3 斜井凿井提升 (56)11.4 通风 (57)11.5 排水 (58)11.6 压风 (58)11.7 供电 (60)11.8 信号、通讯及监视 (61)11.9 井下照明 (62)12 工业卫生 (63)12.1 一般规定 (63)12.2 井下热害防治 (64)12.3 井下粉尘防治 (64)12.4 井下噪声的防治 (65)12.5 井下氡及其子体防治 (66)13 环境保护 (66)13.1 一般规定 (66)13.2 井下废碴排放 (66)13.3 井下废水排放 (67)13.4 井下废气排放 (67)13.5 地面污水排放 (68)13.6 地面噪声防治 (68)13.7 地面废物处理 (68)14 工程验收 (68)14.1 一般规定 (68)14.2 竖井工程验收 (69)14.3 斜井、斜坡道工程验收 (71)14.4 巷道、硐室工程验收 (73)14.5 天井、溜井工程验收 (75)14.6 采切工程验收 (75)14.7 防治水工程验收 (75)1 总则1.0.1 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目录1总则 (1)2术语、符号 (2)2.1术语 (2)2.2符号 (6)3施工准备 (8)4 竖井井筒施工 (10)4.1 一般规定 (10)4.2 井筒表土施工 (11)4.3 井筒基岩施工 (12)4.4 盲井筒施工 (14)4.5 井筒穿过局部不良岩层施工 (15)5斜井与斜坡道施工 (16)5.1 一般规定 (16)5.2 斜井、盲斜井施工 (17)5.3 斜井反向施工 (18)5.4 斜坡道施工 (18)6巷道与硐室 (20)6.1 一般规定 (20)6.2 巷道施工 (20)6.3 硐室施工 (22)6.4 施工监测 (25)7 天井与溜井施工 (26)7.1 一般规定 (26)7.2 垂直天井、溜井施工 (26)7.3 分支溜井及溜井底部结构施工 (30)7.4 倾斜天井、溜井施工 (30)8 采切工程 (31)8.1 一般规定 (31)8.2 采切巷道、切割上山施工 (31)8.3 漏斗川、漏斗施工 (31)8.4 采场天井、溜井施工 (32)9 永久支护工程 (33)9.1 一般规定 (33)9.2 混凝土搅拌、运输 (35)9.3 钢筋制作、安装 (37)9.4 立模 (38)9.5 支护 (39)9.6 养护、拆模 (42)9.7 试件制作 (43)10 防水与治水工程 (44)10.1 一般规定 (44)10.2 探、放水 (46)10.3 注浆材料 (47)10.4 地面预注浆施工 (48)10.5 竖井井筒工作面预注浆施工 (49)10.6 斜井与巷道工作面预注浆施工 (50)10.7 后注浆施工 (50)11 辅助工作 (54)11.1 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 (54)11.2 竖井凿井提升 (57)11.3 斜井凿井提升 (59)11.4 通风 (60)11.5 排水 (61)11.6 压风 (61)11.7 供电 (63)11.8 信号、通讯及监视 (64)11.9 井下照明 (65)12 工业卫生 (66)12.1 一般规定 (66)12.2 井下热害防治 (66)12.3 井下粉尘防治 (67)12.4 井下噪声的防治 (68)12.5 井下氡及其子体防治 (69)13 环境保护 (70)13.1 一般规定 (70)13.2 井下废碴排放 (70)13.3 井下废水排放 (71)13.4 井下废气排放 (71)13.5 地面污水排放 (71)13.6 地面噪声防治 (71)13.7 地面废物处理 (72)14 工程验收 (73)14.1 一般规定 (73)14.2 竖井工程验收 (73)14.3 斜井、斜坡道工程验收 (75)14.4 巷道、硐室工程验收 (77)14.5 天井、溜井工程验收 (79)14.6 采切工程验收 (79)14.7 防治水工程验收 (80)1 总则1.0.1为统一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规范一、规划设计1.确定井巷位置:根据矿区地质条件、矿体形态和矿产分布等因素确定井巷的位置。
要保证井巷的布局合理,能够满足矿石的顺利运输。
2.确定井巷尺寸:根据矿石产量和运输要求确定井巷的尺寸。
井巷的宽度、高度和倾角应符合安全规范,能够保证矿石的安全运输。
3.确定井巷支护方式:根据地质条件确定井巷的支护方式,包括采用钢架支护、混凝土支护、木方支护等。
要保证井巷的支护结构牢固、稳定。
4.确定井巷排水系统:确定井巷的排水系统,包括排水井、泵站等设施。
要保证井巷排水畅通,避免水患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前准备1.准备施工人员: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有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2.准备施工设备:准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包括掘进机、钻机、支护设备等。
确保施工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3.准备施工材料:准备必要的施工材料,包括钢架、混凝土、木方等。
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充足。
4.制定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掘进工艺、支护方案、排水方案等。
确保施工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施工过程1.开拓进尺:根据设计要求,在井巷的进口位置进行开拓进尺。
要按照规定的进尺标准进行掘进,保证进尺的精度和平整度。
2.进行支护工作:在掘进过程中进行支护工作,包括安装钢架、浇筑混凝土、设置木方等。
要保证支护结构的牢固、稳定。
3.进行排水工作:在掘进过程中进行排水工作,保持井巷内部的干燥。
要定期清理排水设施,确保排水系统的畅通。
4.进行通风工作:在井巷内部设置通风设施,保证空气的流通和新鲜。
要定期检查通风设施,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施工后管理1.定期检查维护:定期对井巷的支护结构、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等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2.制定应急预案:制定井巷工程的应急预案,包括应对事故和灾害的措施。
要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能力。
(GBJ-)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标第号)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0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1990年6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施工准备 (2)第一节一般规定 (2)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 (3)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 (5)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 (7)第一节一般规定 (7)第二节表士施工 (7)第三节基岩掘进 (8)第四节永久支护 (10)第五节井筒注浆 (12)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 (16)第七节工程验收 (18)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 (20)第一节一般规定 (20)第二节冻结法施工 (21)第三节钻井法施工 (25)第四节沉井法施工 (29)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 (32)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 (34)第一节一般规定 (34)第二节保护设施 (35)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 (35)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 (37)第五节井筒的恢复 (38)第六章巷道施工 (38)第一节一般规定 (38)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 (40)第三节巷道掘进 (41)第四节巷道支护 (42)第五节探、放水 (46)第六节工程验收 (47)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 (50)第一节一般规定 (50)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 (51)第三节硐室施工 (53)第四节工程验收 (56)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 (57)第一节一般规定 (57)第二节梁的安装 (58)第三节罐道的安装 (59)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 (60)第五节工程验收 (61)第九章辅助工作 (64)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 (64)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 (68)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 (69)第四节通风 (70)第五节排水 (72)第六节压风 (72)第七节信号与通讯 (73)第八节供电 (74)第十章工业卫生 (75)第一节一般规定 (75)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 (76)第三节井下粉尘的防治 (77)第四节井下嗓声的防治 (78)第五节井下照明 (78)附录一水文地质条件分类 (78)附录二围岩分类 (79)附录三井壁混凝土强度超声检测法 (80)附录四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切割制作法 (81)附录五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和锚杆抗拔力的检查与验收 (81)附录六名词解释 (82)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 (84)附加说明 (84)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金属矿山井巷工程验收规范
金属矿山井巷工程验收规范1矿井井筒工程1.1总则第1.0.3条矿井井筒工程施工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基本施工规程,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第1.0.7条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
第1.0.8条工程施工作业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并做好各种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验记录、工程图纸等文件和资料。
工程竣工时,应按要求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总结。
第2.2.1条在开始施工前,应完成检查钻井,并提供完整的检查钻井数据。
第2.2.2条检查钻孔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竖井: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在井的微观范围内布置检查钻孔:(1)地质构造和水文条件中等,无有害气体突出危险;(2)钻井法施工的竖井;(3)检查专门用于探测溶洞或特殊施工需要的钻孔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存在煤层、岩层和有害气体突出危险时,井下钻孔中心距不得超过25m。
3.该井略靠近超大型含水层,井筒采用冻结法施工,检查井眼不得布置在井筒内。
4.钻孔的最终深度应大于钻孔的设计深度。
二、斜井、平硐检查钻孔的数量、深度和布置,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第2.2.7条检查钻孔的数量、深度和布置应分层进行抽水试验。
第2.2.8条经检查钻孔后,除施工过程中仍需使用的钻孔外,应使用水泥砂浆进行严密密封,其抗压强度不得低于10兆帕第4.1.1条立井应采用特殊方法穿过流沙、淤泥、卵石、砾石等含水不稳定地层第6.1.1条巷道施工应一次完成,并应满足以下要求:第一,掘进工作面与永久支护的距离应根据围岩情况和机械运行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40m对于需要支撑的道路;第二,沟渠应与永久支撑同时完成;三、巷道的永久轨道应在交叉口前一次性铺设第7.1.1条硐室开挖、支护、设备基础浇筑,应连续施工,一次完成1.2立井施工《矿井井筒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 - 90第3.1.2条立井施工时,当穿过涌水量大于10m3/h的含水地层时,应采取注浆堵水等控水措施第3.1.6条与竖井直接相连的各种水平或倾斜隧道洞口,应在竖井施工的同时,设置3 ~ 5m的永久支撑第3.4.6条立井支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除执行下列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3。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1.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矿山井巷工和的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推行项目管理、目标管理、网络技术和全面质量管理。
第1.0.5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应用经过实践检验后成熟的科研成果,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新技术的推广应结合国家和地区的实际,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施工的可靠性和经济的合理性。
第1.0.6条安全技术、劳动会保护和工业“三废”处理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处理“三废”,必须考虑综合利用和有利于农业生产、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处理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第1.0.7条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第1.0.8条工程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图纸等文件资料。
工程竣工时应按规定做好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总结。
第1.0.9条工程竣工后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及时组织验收。
工程质量论证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1.0.10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全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井巷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审查矿井地质资料,检查钻孔资料,并绘制井巷工程地质剖面预测图;二、完成设计图纸会审,进行设计交底;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设计或作业规程;四、完成施工设施及设备的安装;五、立井、斜井、平硐开工前,尚应完成下列工作:1、场地的测量、基桩埋设、场地平整及障碍物拆迁;2、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给排水、输变电、通讯、防火、防洪、防涝工程和必要的生活辅助设施;3、立井的锁口,斜井、平硐的明槽及井口掘砌。
有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有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是指针对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进行施工质量验收的一套标准和规定。
为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效率,加快施工速度,促进有色金属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黑色金属、贵金属和其它非煤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可参照执行。
一、基本规定1.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项目管理,重视信息交流与沟通,运用网络技术进行方案优化,合理节约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建设周期。
3.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节约能源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4. 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构件不得使用。
二、施工质量验收1. 施工质量验收应按照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 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a. 检验批应按照相同的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和材料进行划分;b. 分项工程应按照主要施工内容进行划分;c. 分部工程应按照建筑部位和功能进行划分;d. 单位工程应按照完整的建筑单位进行划分。
3. 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4. 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应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
三、环境保护与安全文明施工1. 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应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计算机技术进行管理和优化施工方案,推行项目管理、目标管理、网络技术和全面质量管理。
第1.0.5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应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应用经过实践检验后成熟的科研成果,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机械化、自动化水平。
新技术的推广应结合国家和地区的实际,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施工的可靠性和经济的合理性。
第1.0.6条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工业“三废”处理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处理“三废”,必须考虑综合利用和有利于农业生产、防止污染环境。
“三废”处理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第1.0.7条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
第1.0.8条工程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做好各种测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质量检查记录和工程图纸等文件资料。
工程竣工时应按规定做好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总结。
第1.0.9条工程竣工后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及时组织验收。
工程质量认证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1.0.10条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井巷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审查矿井地质资料,检查钻孔资料,并绘制井巷工程地质剖面预测图;二、完成设计图纸会审,进行设计交底;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设计或作业规程;四、完成施工设施及设备的安装;五、立井、斜井、平硐开工前,尚应完成下列工作:1场地的测量、基桩埋设、场地平整及障碍物拆迁;2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给排水、输变电、通讯、防火、防洪、防涝工程和必要的生活辅助设施;3立井的锁口,斜井、平硐的明槽及井口掘砌。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30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煤炭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1990年6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筒检查钻孔及巷道地质预测第三节施工准备的技术原则第三章立井井筒普通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表士施工第三节基岩掘进第四节永久支护第五节井筒注浆第六节井筒穿过特殊地层第七节工程验收第四章立井井筒特殊法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冻结法施工第三节钻井法施工第四节沉井法施工第五节混凝土帷幕法施工第五章立井井筒的延深和恢复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保护设施第三节自上向下延深井筒第四节自下向上延深井筒第五节井筒的恢复第六章巷道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斜井和平硐的表土施工第三节巷道掘进第四节巷道支护第五节探、放水第六节工程验收第七章天井、溜井和硐室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天井、溜井施工第三节硐室施工第四节工程验收第八章立井井筒装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梁的安装第三节罐道的安装第四节梯子间和管道的安装第五节工程验收第九章辅助工作第一节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第二节立井的临时提升设备第三节水平及倾斜巷道的运输提升第四节通风第五节排水第六节压风第七节信号与通讯第八节供电第十章工业卫生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井下热害的防治第三节井下粉尘的防治第四节井下嗓声的防治第五节井下照明附录一水文地质条件分类附录二围岩分类附录三井壁混凝土强度超声检测法附录四喷射混凝土试块的切割制作法附录五混凝土、喷射混凝土强度和锚杆抗拔力的检查与验收附录六名词解释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矿山井巷工程的施工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劳动效率,加快施工速度,降低工程成本,缩短矿井建设周期,促进矿山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立井井筒: 1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检查钻孔可布置在井筒范围内: (1)地质构造、水文条件中等,且无有害气体突出危险; (2)采取钻井法施工的井筒; (3)专为探测溶洞或施工特殊需要的检查钻孔。 2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有煤层、岩层和有害气体突出的危险时,检查钻孔与井筒中心之间的距离不 得超过 25m; 3 井底离特大含水层较近,以及采用冻结法施工的井筒,检查钻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 4 当地质构造复杂时,检查钻孔的数目和布置,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 5 钻孔的终深应大于井筒设计深度。 二、斜井、平硐检查钻孔的数量、深度和布置方式,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 注:水文地质条件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 第 2.2.3 条 检查钻孔应全孔取芯,并采用物探测井法核定层位。其采取率在冲积层和基岩中,不宜 小于 75%;在矿层破碎带、软弱夹层中,不宜小于 60%。 岩芯必须编号,装箱保存。 第 2.2.4 条 在检查钻孔穿过的岩层中,每层应采取一个样品,进行物理力学性能测定。当岩层成分 变化大,层厚超过 5m 时,应适当增加取样数目。对于可采矿层,其顶板和底板应单独取样。 第 2.2.5 条 钻孔通过的各类岩层,应根据施工需要进行物理力学性能试验。其试验测定的项目,宜 符合下列规定: 一、砂层: 1 颗粒成分;2 湿度;3 容重、密度;4 孔隙度;5 渗透系数;6 内摩擦角。 二、土层: 1 容重、密度;2 湿度;3 孔隙度;4 可塑性;5 内摩擦角;6 内聚力;7 抗压强度;8 膨 胀性。 三、冻结状态下的厚粘土层: 1 温度在-8~-15℃状态下的冻土三向受力; 2 温度在-8~-10℃状态下的冻土蠕变; 3 温度在-5~-15℃状态下的粘土层膨胀性以及冻胀量; 4 温度在-5~-15℃状态下的冻土无侧限抗压强度; 5 冻土应力与应变关系曲线、弹性模量、泊松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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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有色金属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目录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术语、符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术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符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施工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竖井井筒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一般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井筒表土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 井筒基岩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 盲井筒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 井筒穿过局部不良岩层施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斜井与斜坡道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一般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 斜井、盲斜井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 斜井反向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4 斜坡道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巷道与硐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 一般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 巷道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3 硐室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4 施工监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天井与溜井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 一般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 垂直天井、溜井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3 分支溜井及溜井底部结构施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7.4 倾斜天井、溜井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采切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1 一般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2 采切巷道、切割上山施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8.3 漏斗川、漏斗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4 采场天井、溜井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永久支护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1 一般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2 混凝土搅拌、运输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3 钢筋制作、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4 立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5 支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6 养护、拆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7 试件制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防水与治水工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1 一般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2 探、放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3 注浆材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4 地面预注浆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5 竖井井筒工作面预注浆施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6 斜井与巷道工作面预注浆施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7 后注浆施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辅助工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 凿井井架及悬吊设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 竖井凿井提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3 斜井凿井提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4 通风.........................................................................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5 排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6 压风.........................................................................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7 供电......................................................................... 错误!未定义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