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讲义12法律基础建设法规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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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

建设法规

建设法规一,建设法规概论▲建设法规的定义和调整对象建设法规的定义: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建设法规的法律规范的性质建设法规调整的三种社会关系中,对于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主要用行政手段加以调整;对于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则采用行政、经济、民事各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加以调整;对于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则主要采用民事手段加以调整。

▲建设法规体系的概念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规、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包括地方性建设法规和建设规章。

建设法规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所谓法规体系的构成,就是指法规体系采取的结构形式。

建设法规体系是由很多不同层次的法规组成的,它的结构形式一般有:宝塔形和梯形两种。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有五个层次组成建设法规、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

▲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体系。

2,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确立建设市场体系的统一性和开放性。

3,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确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

4,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本身具有完备性。

▲建设法规系统内各层次的关系建设法规系统内部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对低层次的法规、规章具有制约性和指导性。

▲建设法规实施包括哪几个方面1,建设行政执法2,建设行政司法3,专门机关司法4,建设法规的遵守二,工程建设程序法规▲工程建设的概念: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工程项目的兴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其与之相关联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建设法规概论1-1:第1章课件

建设法规概论1-1:第1章课件
建设活动是人类生存和经济建设的基本活动,建设活动应当遵循的基 本原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原则;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 全的原则;满足公共健康、社会福祉和环境保护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和依法保护个体合法利益的原则;建设法律责任正当分担的原则。
1.1.4 建设法律关系 1.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
第一节 建设法规概述
2.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
(1)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建设单
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如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发生的相应 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它包括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一方面是规划、指导、 协调与服务;另一方面是检查、监督、控制与调节。
第一节 建设法规概述
2、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自然人
主体 法人 其他组织 物
客体 行为 智力成果
权利 内容
义务
第一节 建设法出生而依法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人。
公民是指具有本国国籍,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和承担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人。
法人
其他组织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 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业法人(如:
第1章 建设法律概述
本章知识点
第一节 建筑法律概述 第二节 建筑法规的立法 第三节 建设法规执法与守法 第四节 建设法规的司法与监督 第五节 建设法规法律体系
1.1
建筑法律概述
第一节 建设法规概述
1.1.1 建设法规的概念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 家机关及其有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在住房和城乡建设 活动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一概念有三方面含义:一是 建设法律关系是建设法规特定的调整对象,是确立建设法律部门的基础; 二是建设法规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以强制性规范 为主构成的;三是调整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有关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公民。

建设法规概论

建设法规概论

建设法规概论第1章建设法规概论教学提示:建设法规不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是分散于各法律部门、各级行政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建设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由于建筑产品的公共性,致使建设法规在法律体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由于建筑产品的特殊性,致使建设法规也呈现出一些独有的特征。

教学要求:本章要求学生掌握建设法规的概念。

重点掌握建设法规的作用、调整对象和我国建设法规立法的现状。

1.1 建设法规的概念1.1.1 建设法规及其调整对象建设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即国家机关正式授权的有关机构对工程建设的组织、监督、协调等职能活动。

建设活动与国家、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休戚相关,国家必须对此进行全面严格的管理。

在管理过程中,国家就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以及各种中介服务单位产生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这种关系由有关建设法规来调整和规范。

如建设法规中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就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并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上述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即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往来协作关系。

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业主与建设监理单位之间的委托监理合同关系等等。

这种关系也由建设法规来调整。

如《合同法》和《建筑法》就规定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在构造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中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活动过程中的其他民事关系。

在建设活动过程中,还会涉及到诸如房屋拆迁、从业人员与有关单位间的劳动关系等一系列民事关系,这些关系也需要由建设法规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部门来共同调整。

建设法规概论

建设法规概论

1.1 建设法规的概念1.1.1 建设法规及其调整对象建设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1.1.2建设法规的特征1.1.3.建设法规的作用• 1.规范指导建设行为⏹①义务性的建筑行为规定,即有些建筑行为必须做。

⏹②禁止性的建筑行为规定,即有些建筑行为禁止做。

⏹③授权性的建筑行为,即规定人们有权选择。

• 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 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以建设法律为龙头,建设行政法规为主干,建设部门规章和地方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为支干而构成的。

•建设法规按其立法权限可分为五个层次: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发布的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律。

建设法律在建设法规体系框架中位于顶层,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最高,是建设法规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国家立法机关颁发的调整建设活动的法律规范及相关的法律规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文件;指国务院依法制定并颁布的属于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规。

建设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建设法律。

•国家颁发的调整建设活动的行政法规有《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许多规范性文件;指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并发布的建设方面的法规。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1. 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原则2.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原则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指在建设管理和协作过程中产生的由建设法规所确认和调整的权利义务关系。

2. 建设法规概论

2. 建设法规概论

建设法规第二章建设法规概论第一节建设法规的概念一、建设法规的定义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和。

(它体现国家对城市建设、乡村建设、市政及社会公用事业等各项建设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协调的方针、政策和基本原则)建设法规所调整的范围(对象)是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包括:⒈建设活动中的建设管理关系: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如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发生的相应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它包括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一方面是规划、指导、协调与服务;另一方面是检查、监督、控制与调节。

⒉建设活动中的建设协作关系: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是一种平等自愿、互利互助的横向协作关系。

一般应以经济合同的形式确定,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⒊建设活动中的建设民事关系: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是指因从事建设活动而产生的国家、单位法人、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二、建设法规的特征建设规范除具备一般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征:⒈行政隶属性(区别于其他法律的主要特征)以行政指令为主的方法调整建设活动的法律关系,调整方式包括:国家通过建设法规范,授予国家建设管理机关某种管理权限或具体的权利,对建设业进行监督管理。

⑴授权: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赋予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某种作为的义务,如限期拆迁房屋,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进行建设企业资质等级鉴定,征纳固定资产投资税,房屋产权登记等。

⑵命令: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赋予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某种作为的义务,如限期拆迁房屋,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进行建设企业资质等级鉴定,征纳固定资产投资税,房屋产权登记等。

⑶禁止: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赋予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某种不作为的义务,即禁止主体某种行为。

建设法规概论

建设法规概论
法规体系包括: 建设法规、建筑 法规、规划法规、 1
房地产法规等
法规体系需要不 4 断更新和完善, 以适应行业发展
和政策变化
法规体系具有系 统性、完整性、 2 权威性等特点
3 法规体系是建设 行业规范、有序 发展的重要保障
法规作用
01 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建设活动符 合法律法规要求
02 保障建设质量:确保建设质量符 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01
法规执行更 加严格,监 管力度加大
03
02
法规内容更 加具体,操 作性更强
04
法规与国际 接轨,适应 全球化趋势
建设法规概论
演讲人
目录 CONTENTS
01 建设法规概述
02 建设法规内容
03 建设法规实施
04 建设法规案例
建设法规概述
法规定义
法规是法律、法 规、规章的总称
法规是调整社会 关系的规范性文 件
法规具有强制性、 规范性和稳定性
法规包括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等
01
02
03
04
法规体系
02 法规宣传:通过各种渠道, 宣传法规内容,提高公众意 识
03 法规执行:按照法规要求, 严格执法,确保法规执行到 位
04 法规监督:设立监督机构, 对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确保法规执行效果
法规监督
法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法 规实施的政府部门
监督方式:定期检查、随机 抽查、举报受理等
监督内容:法规执行情况、 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等
03 建筑法规的作用:保障建
筑活动的合法性、安全性、 经济性、环保性,维护公 共利益和建筑市场秩序。
04 建筑法规的实施:建筑法
规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 和个人共同遵守,确保建 筑活动的顺利进行。

建设法规概论简介

建设法规概论简介
全国人大于1990年和1993年先后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根据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特别行
政区依法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7)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1.1建设法规基础
• 二、法律规范
• 1.法律规范的定义
• 法律规范——法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
制定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应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
2)较大的市(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
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
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市
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
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
提下,制定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性法
在建设活动中所产生的国家 、单位、公
民之间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如:土地
征用房屋拆迁、人身与财产伤害财产及相
关权利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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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法规基础
• 四、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
• 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原则
• 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安全标准的原则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
• 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









宪法
民法商法——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与人身关系
《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
行政法——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监督
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的各种
关系
《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
筑法》
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的

建设法规概论

建设法规概论
1 工程建立活动应确保工程建立质量与平安原那 么 2 工程建立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工程建立平安标 准原那么 3 从事工程建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那么 4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那 么 5 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原那么
三、建设法规的特征与作用
(一) 工程建设法的特征 建立法规作为调整建立管理和建立协作所发
2. 建设行政法律 指国务院依法制定并公布的属于国务院建立
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的各项法规。建立行 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建立法律。 3. 建设部门规章
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规定 的职责范围,依法制定并发布的规章,或由国务院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发 布的规章,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建设行政法规。
2、小张年满16周岁缺乏18周岁,且没有参加工 作,那么属于〔 〕。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C、无民事行为能力 D、待定民事行为能力
3、企业根据规定对职工进展岗前平安知识和能 力培训教育属于〔 〕类客体。 A、非物质财富 B、行为 C、财 D、物
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论
本章提要
本章介绍了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及其在 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地位,重点介绍了建 设法规体系,立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实施办法 等内容。
本章内容
1.1 概述 1.2 建设法规立法 1.3 建设法规体系 1.4 建设法规的实施
第一节 概述
一、 建设法规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 建设法规的概念
二、 建设法规体系的组成
我国建立规、地方建立规章为支干而构成的。
建立法规按其立法权限可分为五个层次:
1. 建设法律
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发 布的属于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业务范围 的各项法律。建立法律在建立法规体系框架中位 于顶层,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最高,是建立法规体 系的核心和根底。

建设法规

建设法规

1.建设法规概论1、什么是建设法规?建设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哪些?答: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2、何谓建设法规体系?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如何构成的?答: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采用的是梯形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由五个层次组成: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

3、什么是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当前,我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都有哪些?答:当前,我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现阶段,我国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市场经济规律原则;(2)法制统一原则;(3)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5、建设法规的实施包括哪几个方面?答:建设法规的实施,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社会团体、公民实现建设法律规范的活动,包括建设法规的执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

2、工程建筑程序法规1、何谓工程建设程序?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哪几个阶段?答:工程建设程序是在认识工程建设客观规律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五个阶段: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投资意向→市场研究与投资机会分析→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工程建设准备阶段(规划→征地→拆迁→报建→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勘察设计→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终结阶段(生产运营→投资后评价)。

建设法规基础课件

建设法规基础课件
智能化与数字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未来建设法规将更加注重智能化建筑、数字化城市等方面的规定,提升 城市建设的技术水平。
人性化与公平性
未来建设法规将更加注重人性化设计、公平性原则等方面的要求,提升城市建设的宜居性 和包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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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环境保护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
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内容和审批 等方面的规定。
环境保护设施
涉及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 规定。
环境监测与监督
包括环境监测网络的建立、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 等方面的规定。
03
建设法规的实践与应用
建设法规在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建设法规对项目管理的约束
01
3. 补偿公平合理:被征 收土地的补偿应当公平 合理,充分考虑被征收 土地的实际价值、对原 土地使用者的经济影响 等因素,确保补偿的公 正性和合理性。
案例二:某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许可案例
总结词:规划先行, 遵守许可,服务公众 。
详细描述
1. 规划先行:房地产 开发项目应当符合城 市总体规划和区域控 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规划先行,确保项 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 性。
工程施工管理
涉及工程施工的招标、承 包、监理、验收等方面的 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
包括工程质量的标准、监 督、检测、验收等方面的 规定。
房地产管理法规
房地产市场监管
涉及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调控和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
房屋权属管理
包括房屋所有权、使用权 、抵押权等的规定。
房屋物业管理
涉及物业服务企业、业主 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等 方面的规定。
保障公共安全
建设法规强化了建筑安 全、消防安全等要求, 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安全 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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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1.定义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 义务关系。 注:“人”指自然人与法人
2.法律关系的特征
(1)法律关系是一种意志关系 (2)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3)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社会关系 (4)法律关系的存在以相应的法律存在为前提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三要素)
六、法律规范的效力
1.时间效力 (1)开始生效时间 (2)终止生效时间
2.空间效力 (1)域内效力 (2)域外效力
3.对人的效力
(1)“属人主义”——以国籍为准 准
(3) 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
(2)“属地主义”——以地域为
4.法律规范的溯及力:又称溯及既往的效力或者法的追溯
力,是指某一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对它生效以前发生而未经最后处 理的案件是否适用。
建设法规12法律基础建设法规概论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二章 建设法规概论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二章 建设法规概述 第三章 工程建设程序及从业资格法律制度 第四章 土地管理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制度 第五章 城乡规划法律制度 第六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律制度 第七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第八章 工程建设标准法律制度 第九章 建筑法律制度 第十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城市房地产管理及住房保障制度 第十二章 市政公用事业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 工程建设其他法律制度
2.法律规范与法律的关系是个体与整体的关系。规范是 法律的具体化,调整某类行为的不同法律规范组成了法 律。 3.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是法律文件。
二、法律形式
1.习惯法
指法律是以传统习惯的方式而不是以国家公布的文件 存在。
2.成文法
指法律通过国家权利机关制定,并公布实施。 提示:我国的权利机关指全国及各级人大代表 大会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下属各部。
2.法律部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七个法律部门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经济法 (5)社会法 (6)刑法 (7)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
Hale Waihona Puke 四、法制与法治1.法制
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所有法律原则和规则 的总称。 狭义:指法律制度的简称。 广义:指民主政治的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照法 律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原则。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法治
五、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1.假定:指法律规范中,确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环境
部分。
2.处理:指行为规则的本身,是法律规范确定的允许做
什么,应当或禁止做什么的部分。 可分为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不应该这样行
为三类
3.制裁:指法律规范的后果部分,即说明违反法律规
范时,国家将予以怎样的处置。 分为肯定性后果和否定性后果两类
法律关系客体的类型应该包括
(1)物:即物质财富 (2)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 (3)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行为。
3.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 向的对象,它是法律关系主体权力行使和义务履行的所 指向的目标。
三、法律关系的运行
1.法律关系的运行是指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消灭。
3.判例法
指法律以法官判例方式存在。
三、法律体系
(一)定义
指由国家各个法律部门的现行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联 系的统一整体。
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指一系列的法规彼此联 系、相互制约,形成一个既有纵向的服从等级关 系,又有横向的协调并列关系的法律体系。
(二)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
第一层次:宪法 (包括选举法、特别行政区 基本法、国籍法等)
所以,法是抽象的、伦理性的;法律是具体的、应用 性的。
二、法律的作用
1.在社会管理中
即管理社会,维护政治秩序、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2.规范作用
(1)引导人们实施行为; (2)评价或预测人们得行为; (3)对一般人的教育作用; (4)对违法者的强制矫正作用
第二节 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定义
1.法律规范是掌握政权的阶级依照自己的意志,由 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 具体行为规范。
第二层次:基本法 (包括民法、刑法、行政 法、经济法、诉讼法 等)
第三层次:建设法、不动产法、国土资源法等 第四层次:房地产法、土地管理法、森林保护
法等 第五层次:各类条例、规章
1.法的渊源
在我国,根据立法的权限和法律效力不同划分法的渊 源,具体表现如下。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4)地方性法规 (5)地方行政法规 (6)国际条约
1.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构成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它是指 参加法律关系,并在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务的人,即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1)法律关系主体应具备的能力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2)法律关系主体的类型 国家/公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
2.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 向的对象,它是法律关系主体权力行使和义务履行的所 指向的目标。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 法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法律规范 第三节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的基本概念
一、法的概念和特征
法律通常是指由社会认可国家确认立法机关制定规范 的行为规则,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 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对全 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社 会规范)。
(1)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 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主体 、客体、内容)发生变化。 (3)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 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
1.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反映; (2)法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2.法的特征
法律是一种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3.法和法律的区别
法律强调的是具体的、明确的规范,法则是这些具体 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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