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创办福州市仓山区培星前锦新城幼儿园的批复(2020)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福州市仓山观澜小学等527所学校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福州市仓山观澜小学等527所学校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2.26•【字号】闽教基〔2023〕36号•【施行日期】2023.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福州市仓山观澜小学等527所学校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通知闽教基〔2023〕36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办法与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教基〔2018〕10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21〕39号)要求,在学校自评、县级核查推荐、市级评估申报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专家审核和实地抽查,经公示无异议,确认福州市仓山观澜小学等527所学校为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
希望被确认的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创新管理方式,健全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内涵提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各地要持续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并指导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规〔2022〕6号)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
对于通过评估认定的学校,市、县两级要建立跟踪和监测机制,按三年一轮开展跟踪督查,确保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不降、质量不减。
经确认的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由各设区市(含平潭)教育局按照省定统一格式制作颁发牌匾。
附件:2023年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名单福建省教育厅2023年12月26日。
福州仓山区公立幼儿园有哪些

福州仓山区公立幼儿园有哪些
幼儿园,原称勘儿园,是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的体制。
旧称蒙养园、幼稚园。
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福州仓山区公立幼儿园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州仓山区公立幼儿园有哪些
1、仓山区实验幼儿园
2、仓山区实验园分园(前期筹设中)
3、仓山区第一中心幼儿园
4、仓山区东升中心幼儿园
5、仓山区上渡中心幼儿园
6、仓山区下渡中心幼儿园
7、仓山区临江中心幼儿园
8、仓山区金山中心幼儿园
9、仓山区仓山中心幼儿园
10、仓山区马榕幼儿园
11、仓山区马榕幼儿园分园(前期筹设中)
12、仓山区红树林幼儿园
13、仓山区城门中心幼儿园
14、仓山区永南幼儿园
15、仓山区盖山中心幼儿园
16、仓山区螺洲中心幼儿园
17、仓山区娃娃培育中心
18、闽江师范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
19、福建省金山幼儿园麦浦分园(前期筹设中)
20、仓山区城门镇城门幼儿园
21、仓山区建新镇中心幼儿园
22、仓山区联建菁华幼儿园
23、仓山区太阳花幼儿园
部分学校简介
1、仓山区实验幼儿园
创建于1981年的福州仓山区实验幼儿园位于美丽的烟台山东麓,闽江之畔,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淡然儒雅的人文气息,造就了仓山实幼充满活力却又不失优雅的'独特的教育气质。
小巧精致的幼儿园内花木扶苏、绿意盎然,婆娑的芭蕉掩映着孩子们稚嫩的欢笑,这里是童年的乐园,亦是心灵的净土。
2、仓山区上渡中心幼儿园
仓山区上渡中心幼儿园是一所公办幼儿园,位于上渡街道鹭岭路紫薇园内(洋洽车站附近),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办理福州市第七期幼儿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办理福州市第七期幼儿园骨干教师
市级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3.09.25
•【字号】榕教人[2013]131号
•【施行日期】2013.09.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办理福州市第七期幼儿园骨干教师市级培
训合格证书的通知
(榕教人〔2013〕131号)
福州教育学院:
根据福州市《关于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的通知》精神,我局委托福州教育学院于2012年5月至2013年6月举办了福州市第七期幼儿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班。
本期骨干班有吴慧舟等58名学员参训。
这些学员能够严格按照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学习、实践、虚心求教,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等方面都有明显的进展。
经过考核,成绩合格。
现给予颁布发福州市第七期幼儿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福州市第七期幼儿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合格学员名册》
福州市教育局
2013年9月25日附件:
福州市第七期幼儿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合格学员名册。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高层次人才子女幼儿园入园申请工作的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高层次人才子女幼儿园入园申请工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4.10•【字号】榕教审〔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高层次人才子女幼儿园入园申请工作的公告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中共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人才子女定点就学服务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2〕19号),为做好2024年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申请工作,现公告如下:一、申请对象经福州市申请认定的以下人才:1.居住在福州市的国家级重点人才;2.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A类、B类、C类);3.闽都英才卡持卡人(钻石卡、白金卡);4.经认定纳入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的优秀博士。
二、申请时间幼儿园入园申请时间:4月15日-4月30日。
三、受理条件1.国家级重点人才、闽都英才卡(钻石卡)持有人子孙可按个人意愿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安排优质幼儿园就读。
2.闽都英才卡(白金卡)持有人、福州市“引进培养千名博士”人才计划优秀博士子女入园,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统筹安排到省市示范幼儿园就读。
3.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A类)持有人子孙可按个人意愿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安排优质幼儿园就读;福建省高层次人才(B 类、C类)子女入园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统筹安排到省市示范幼儿园就读。
四、受理部门县(市)区教育局受理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属幼儿园就读申请,市教育局受理符合条件的市属幼儿园就读申请。
五、申请流程1.电脑端申报流程: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个人注册并登录→搜索“福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服务申请”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根据申请人户籍(居住)或工作所在地选择“办理单位”→查询“办事指南”或“立即办理”→填写申报信息→扫描或拍照上传材料→提交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蓓蕾幼儿园阳光分园(阳光幼儿园校舍加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蓓蕾幼儿园阳光分园(阳光幼儿园校舍加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11•【字号】榕发改审批〔2021〕102号•【施行日期】2021.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蓓蕾幼儿园阳光分园(阳光幼儿园校舍加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榕发改审批〔2021〕102号福州市蓓蕾幼儿园: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批福州市蓓蕾幼儿园阳光分园(阳光幼儿园校舍加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蓓蕾[2021]5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
为进一步提升福州市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蓓蕾幼儿园阳光分园(阳光幼儿园校舍加固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110-350100-04-05-349402),具体批复如下:一、项目单位:福州市蓓蕾幼儿园二、建设地点:鼓楼区水部街道火巷里2号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加固改造总建筑面积2247.3平方米,其中教学楼Ⅰ区?Ⅳ区建筑面积1236平方米,沿街店铺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546平方米,两座门卫建筑面积65.3平方米(A区建筑面积38.8平方米,B区建筑面积26.5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13027.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38.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282.0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0749.31万元)、预备费207.15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8个月。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11月11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确认福建省儿童保育院香缇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福州市示范性幼儿园”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确认福建省儿童保育院香缇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福州市示范性幼儿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8.29•【字号】榕教幼〔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确认福建省儿童保育院香缇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福州市示范性幼儿园”的通知榕教幼〔2023〕12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根据《福州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办法(修订)》和《福州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标准(修订)》,在幼儿园自查、申请,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资格审查和评估申报的基础上,经我局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和社会公示,确认福建省儿童保育院香缇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福州市示范性幼儿园”,现予以公布。
各新确认示范性幼儿园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幼儿园党建引领,模范执行《幼儿园管理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持续抓好整改和巩固提升工作,创新幼儿园管理机制,进一步总结提炼推广保育教育改革成果,凸显办园特色,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各地要加强统筹规划,常态化、制度化推进示范园创建工作,持续加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建设,创新学前教育管理模式,完善片区管理、结对帮扶等机制,强化各级示范园的辐射带动责任,帮助薄弱园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幼儿园(班)提升办园水平,带动区域内学前教育共同发展,进一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今后,我局还将不定期以不同的方式对幼儿园进行跟踪抽查,对达不到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或予以降级。
附件:2023年新确认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名单福州市教育局2023年8月29日附件2023年新确认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名单福建省儿童保育院香缇幼儿园福建省金山麦浦幼儿园福州市仓山区晟禾天悦湾幼儿园闽侯县实验幼儿园(滨城分园)。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榕政综[2017]947号【发布部门】福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5.24【实施日期】2017.05.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榕政综〔2017〕9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福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24日福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为贯彻《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福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教育部等相关部委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相关精神,巩固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第一、二期成果,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重大战略决策,坚持政府主导,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改革创新,努力破解难题;坚持科学规划,优化资源配置;坚持普及提升,鼓励多样化发展;坚持公益普惠,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通过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打响普及普惠攻坚战,创设有利于福州市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均衡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发展目标(一)坚持全面普及优化幼儿园布局,扩大资源总量,每年新增1万个幼儿园学位,到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保障大多数适龄幼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
(二)坚持公益普惠发挥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达85%,其中公办学额覆盖率达50%,“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基本解决。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计厅[1993]9号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计厅[1993]9号](https://img.taocdn.com/s3/m/36de2753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8e.png)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的通知(1993年4月21日教计厅〔1993〕9号)福州市为了切实保护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颁布了《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用地若干规定》,并采取各种方式大张旗鼓地进行了宣传。
据了解,目前全国不少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现有校园被挤占、新建校园用地得不到保障等问题。
福州市的这一做法为保护城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用地提供了法律依据,是一项有力措施,值得借鉴。
现将《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转发你们,供参考。
附件: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1992年10月26日福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3月7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合理规划和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近郊区的中学、小学、幼儿园的现有用地和规划预留用地。
第三条中学、小学、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应当根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逐步实施。
第四条规划设置中学、小学、幼儿园,应当符合下列标准:(一)每2万人口区域内设30班规模的中学;(二)每0.9万人口区域内设24班规模的小学;(三)每0.6万人口区域内设12班规模的幼儿园。
福州市仓山区至心幼儿园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福州市仓山区至心幼儿园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福州市仓山区至心幼儿园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福州市仓山区至心幼儿园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营利性民办幼儿园;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福州至一华伦高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福州至一华伦高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6.14•【字号】榕教审〔2023〕13号•【施行日期】2023.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福州至一华伦高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榕教审〔2023〕13号福建省至一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你司提交的《福州至一华伦高中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申报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民办高中设置标准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司举办设立福州至一华伦高中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福州至一华伦高中,简称应在有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使用。
学校地址设在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通和路101号。
二、福州至一华伦高中属于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级中学。
三、学校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林捷冬(身份证号:230103********5512),董事会和校长依据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
学校应当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四、学校具备颁发普通高中学历文凭资格,学制为高中三年。
五、学校办学规模为3000人。
六、学校主管部门为福州市教育局,日常监管由马尾区教育局负责。
学校应当依照国家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政策,维护良好的招生和教学秩序。
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按规定报福州市教育局备案。
七、学校应当执行有关法律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设置财务管理机构,规范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及资产管理,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学生资助、教职工待遇以及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八、学校变更名称、层次、类别、举办者及申请分立、合并或终止办学等应报福州市教育局批准。
你司作为全资举办者应依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办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为发展我市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审知路等市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的批复-榕政综[2012]217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审知路等市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的批复-榕政综[2012]217号](https://img.taocdn.com/s3/m/d66b3c1a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02.png)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审知路等市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的批复
正文: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审知路等市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的批复
(榕政综〔2012〕217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审知路等市区道路命名(更名)方案的请示》(榕民〔2012〕488号)收悉。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关于审知路等道路的命名(更名)方案。
批复如下:
1.审知路(待建):东起秀峰路(象峰新苑),西至福飞北路(北端),命名为审知路。
2.天演路:北起盘屿路,南至南三环路(湾边大桥),原为福湾路南段,命名为天演路。
3.德榜路:西起新兴路(新兴小区),东至河下街,原名北兴路,更名为德榜路。
4.乃裳路:北起河下街(乃裳园),南至同德路,原名新闽街,更名为乃裳路。
5.绍宽路(在建):北起永南路(火车南站),南至下洋路,原项目名称站后路,命名为绍宽路。
请按有关规定做好公XXX使用工作。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8日
——结束——。
学校申请设立的批复

学校申请设立的批复
关于学校名称申请设立的批复
学校名称:
你校提交的设立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意你校设立。
二、学校名称:学校名称
三、学校性质:民办/公办
四、办学层次:小学/初中/高中/完全中学等
五、办学规模:具体班级数量及学生人数
六、办学地址:详细地址
七、学校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八、学校应按照批准的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制定并完善学校章程、教学计划和管理制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九、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十、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学校应在取得批复后的具体期限内,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等手续。
希望你校认真履行办学职责,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推动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批复部门名称
批复日期。
市级示范园复评申请书

[申请人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申请日期]尊敬的[评审机构名称]:我园[申请人名称],位于[申请人地址],是一所致力于为幼儿提供优质教育服务的幼儿园。
自[成立时间]以来,我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育人”的办学理念,秉承“让每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的宗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在此,我园诚挚地向贵机构申请参加[评审机构名称]举办的市级示范园复评。
一、基本情况1. 办园条件:我园占地面积[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面积]平方米,设有多个教学班,每个班均配备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园内环境优美,绿化覆盖率[百分比],为幼儿提供了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 师资队伍:我园现有教职工[人数]名,其中专任教师[人数]名,均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教师资格。
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年龄分布均衡,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丰富的保教经验。
3. 教育教学:我园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注重培养幼儿的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我园还积极开展亲子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拓宽幼儿的视野,提高幼儿的综合素质。
二、复评申请理由1.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参加市级示范园复评,我园将对照评估标准,查找自身不足,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幼儿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
2. 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市级示范园的称号是对我园教育教学水平的肯定,有助于树立我园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社会知名度。
3. 促进幼儿园发展:参加市级示范园复评,有助于我园发现和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
三、复评承诺1. 严格按照评估标准,认真准备复评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要求。
2. 主动接受评估组的指导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加强与评估机构的沟通与交流,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为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我园真诚地希望贵机构能够批准我们的复评申请。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设立福州市星语学校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设立福州市星语学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2.07.25
•【字号】榕教综[2012]42号
•【施行日期】2012.07.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设立福州市星语学校的通知
(榕教综[2012]4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福州市星语学校的批复》(榕政综[2012]138号),在我市设立福州市星语学校,今年秋季招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名:福州市星语学校。
二、地点:待定。
福州市星语学校新校建成前,2012年秋季起在福州市盲校过渡。
三、办学规模:学校实行9年一贯制,提供从小学到初中阶段的教育。
规划建制为27个班。
过渡期间先行招收小学一至六年级各1个班,共6个班。
四、行政隶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
五、招生范围:学校面向五区七县(市)招收患有自闭症的适龄儿童少年,同时招收在榕务工的外来人员子女中患有自闭症的适龄儿童少年。
福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仓山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市级核查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仓山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市级核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22•【字号】榕政综[2014]203号•【施行日期】2014.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仓山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市级核查情况的通报(榕政综〔2014〕203号)仓山区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4〕13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5号)文件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榕政办〔2006〕13号)的要求,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检查组于2014年4月1-3日对仓山区政府2013年教育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核查。
检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分组深入各个镇(街)以及区财政局、教育局和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实地察看,核对数据,并查阅了相关文字资料、报表。
现将督导核查情况通报如下:一、主要成绩(一)强化政府行为,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仓山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把教育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制定了《仓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把教育均衡发展以及创建“教育强区”纳入仓山区“十二五”规划。
区委、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定期召开教育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教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突出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成立了由区长为组长,教育、财政、人事、编办等部门领导组成的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统筹协调教育各项工作。
区政府建立了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签订“十二五”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全区政务督查考核范畴,保证教育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5.24•【字号】榕教规〔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规〔2024〕6号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直各幼儿园: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市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经研究印发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各县(市)区幼儿园招生信息查询方式福州市教育局2024年5月24日附件1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市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现就我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一) 属地管理原则。
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我市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
市直部门办园、部分省属部门(高校)跟辖区联办园的派位招生工作,纳入辖区统筹。
(二) 适龄优先原则。
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
2024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 相对就近原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辖区相关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四) 免试入园原则。
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鼓励接收具有适应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仓山区幼儿园推荐信模板

尊敬的园长:您好!我谨代表XXX家庭,向您和仓山区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员工表达最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此,我写下这封推荐信,以分享我们在贵园的愉快经历,并向更多家庭推荐这所优秀的幼儿园。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在仓山区幼儿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自我们的孩子入园以来,我们见证了他在各方面的飞速成长。
在这里,孩子们在温馨的氛围中快乐学习,自主发展,充分展现了个性化的风采。
这离不开园所严谨的管理、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
仓山区幼儿园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团队。
他们充满爱心、耐心和责任心,注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在快乐中成长。
此外,园所还注重家园合作,定期举办家长会和亲子活动,让家长深入了解孩子在园的情况,共同参与孩子的成长。
在课程设置方面,仓山区幼儿园秉承“全面发展、个性突出”的理念,开设了丰富多样的课程,包括语言、数学、科学、美术、音乐、体育等,让孩子们在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充分的锻炼和提高。
此外,园所还注重培养孩子们的社交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自主学习能力,为他们的未来奠定坚实基础。
园所环境优美,设施齐全,为孩子们提供了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宽敞的教室、户外活动场地、功能多样的功能室,以及丰富的玩具和图书,让孩子们在这里度过愉快的时光。
同时,园所还注重卫生和安全工作,确保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在仓山区幼儿园,孩子们不仅学会了知识,更学会了做人。
园所强化道德教育,培养孩子们尊敬师长、关爱同伴、乐于助人等良好品质,让他们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小公民。
最后,我们衷心感谢仓山区幼儿园为我们的孩子提供的优质教育和服务。
在此,我们向您和全体教职员工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感谢。
我们坚信,在贵园的培养下,孩子们一定会茁壮成长,迎接美好的未来。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孩子的关心和照顾,祝愿仓山区幼儿园越办越好,为更多家庭带来欢乐和希望!此致敬礼!XXX家庭XXXX年XX月XX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的批复-榕政综〔2016〕154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的批
复
正文: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的批复
榕政综〔2016〕154号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关于设立附属实验幼儿园的请示》(闽师专〔2016〕3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幼儿园,作为你校学前教育教科研实训基地。
二、该园办学规模定为15个班,设小班、中班、大班各5个班。
三、该园为你校所属独立法人单位,编制、工资、资金账户单独设立。
教职工编制由市委编办分期分批核定,办学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请你校抓紧做好该园组建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高起点、高标准办园,为推进周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起示范带头作用。
此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结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同意创办福州市仓山区培星前锦新城幼儿园的批复(2020)
你处提出“关于创办福州市仓山区培星前锦新城幼儿园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经审查现批复:
一、同意创办福州市仓山区培星前锦新城幼儿园,地址设在仓山区城门镇前锦新城一区10号楼一至三层。
如有变更,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二、该园是提供普惠服务的民办幼儿园(非营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举办者:福建培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1EC0K63);法定代表人:陈铭航((略));园长:孙伟珍((略));办学内容:日托幼儿园。
如有变更,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三、幼儿园属法人代表负责制,校舍、办学经费、师资、教学设备等均由园方自行解决。
幼儿园在办学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及法律责任均由幼儿园自行负责。
办学规模:8个班,共240人。
四、幼儿园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组织教学,采用省统编教材。
五、幼儿园应接受区教育局的指导、监督和评估,每学年办学情况应上报区教育局备查。
六、幼儿园应按有关规定收费,并严格执行财务项目和标准,收支应上报区教育局审计。
七、幼儿园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向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希望你们能认真执行国家民办教育有关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办学质量,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