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信用证概述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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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ary Credits,UCP
UCP只是一个通行的惯例,并不是成文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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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信用证统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
2002年4月1日,UCP Supplement to UCP500
for Electronic Presentation,国际商会
eUCP1.0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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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立跟单信用证标准格式》
为统一各国银行信用证的开立办法,国际商会于
1970年制定。
内容
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标准格式——致受益人
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标准格式——致通知行
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通知书标准格式 跟单信用证修改书标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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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 for the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ISBP)。
2013年最新修订本,国际商会第745号出版物,
简称ISBP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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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定义
ICC的定义
跟单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UCP600的定义
信用证是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
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
的确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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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
一项约定如果具备了以下三个要素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应当是开证行开出的确定承诺文件。
开证行承付的前提条件是相符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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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例外原则
对于受益人利用信用证的欺诈行为,在开证行未
付款或承兑的情形下,只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
方欺诈,在不损及善意第三方的利益和开证行未
付款或承兑的前提下,即使对方提供了全套相符
的单据,开证申请人也有权请求银行拒付,或请
求法院通过支付令强制银行停止对信用证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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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
受益人一般是出口商或中间商,是接受信用证并
享受其利益的一方。
开证申请人
开证行
保兑行
承兑行
受益人
通知行
偿百度文库行
被指定银行
议付行 付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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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申请人
开证申请人通常是进口商。
如由银行自己主动开立信用证,则没有开证申请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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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申请人的权责
根据国际贸易买卖合同规定,向银行开立信用证。
交纳开证费。 根据开证行的要求,提供开证担保。开证申请人提供 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动产或不动产,也可以是 第三者提供的担保。
开证行履行付款责任后,若进口商无力付款赎单,开证行有权
处理单据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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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符交单与相符付款
相符交单
受益人获得货款的前提是提交相符单据。
相符交单指的是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同时符合信用证
的条款、UCP600和ISBP745相关条款的要求。
相符付款
受益人做到相符交单后,被指定银行/开证行付款给 受益人。
开证行的权责
开证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开证申请书和《跟单信用
证统一惯例》,正确及时地开出信用证。 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开证行审核单据的义务。
开证行保管单据的义务。 相符付款时,开证行有权从开证申请人处获得偿付。
有权向开证申请人收取开证费用和押金或担保。
若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规定,开证行有权拒 付。
CH. 6 信用证概述
主要内容
信用证的定义
信用证的国际惯例
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权责
信用证的作用
信用证的基本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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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起源 国际惯例 定义 特点 基本当事人 当事人及其权责
信用证概述
CH. 6
信用证中的契约关系 信用证开立的形式 信用证的作用 信用证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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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的承付承诺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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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

信用证是独立文件,与销售合同分离
信用证是一项纯粹的单据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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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基本当事人
受益人
开证申请 人
开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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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当事人及其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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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行
开证行指应开证申请人要求,为其开立信用证的银行。
一般是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
开证行受三个合同的约束
与开证申请人之间的付款代理合同; 与受益人之间的信用证; 与通知行或指定银行之间的代理协议。
开证行的责任只对信用证本身负责,不受贸易合同的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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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国际统一惯例的沿革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跟单信用证统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
《开立跟单信用证标准格式》
《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
《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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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在开证行履行付款责任后,应根据开证申请书的规定,
及时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开证申请人有权在赎单前检验单据。 欺诈例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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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贸易买卖合同规定,向银行开立信用证
申请开证时的注意事项:
开证申请书的措辞必须十分明确,不能含糊不清,
模棱两可
避免过多烦琐的条款 指示内容应当前后保持一致,避免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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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起源
19世纪中叶,海上运输业的发展使用了提单,货物单据
化。 保险、公证、检验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使用了保险单、 检验证,履约证书化。 在货物单据化的背景下,为了解决贸易双方互不信任的
问题,在托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银行信用提升到显著位
置。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信用证开始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 并已成为当今进出口贸易中应用最普遍的一种结算方式。
The Uniform Rules for bank-to-bank
Reimbursement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s,
URR。
1996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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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
信用证业务的核心内容就是处理单据。
2002年4月国际商会推出了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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