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XXXX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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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一、总规定
2、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应根据本设计规范所规定的设计要求,并且必须考虑地震、风等灾害作用,充分考虑结构形式、尺寸及材料的性能。

二、结构设计原则
1、结构体系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布局形式,充分考虑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和构件布置形式,设计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刚度,确保安全、可靠。

2、结构材料使用应根据建筑物结构性质、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等确定,选择正确的材料,确保材料性能的充分利用和合理利用。

3、结构形式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构件尺寸及力学性能确定,确保结构质量、安全性、稳定性及节能减排等要求。

4、结构优化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结构材料使用及尺寸,配置良好的构件结构,确保结构力学性能的达标、构件的尺寸合理、重量轻、抗震性能优良、施工简单、成本低。

5、结构节能减排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热工性能和结构热工原理,利用合理的结构构件。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 C30 C35 C40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方案》GB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方案》GB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方案》GB50010首先,该规范方案分为多个章节,包括总则、材料、构件设计、结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内容。

总则部分主要对规范方案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等进行了说明,为后续章节的理解和应用提供了基础。

材料部分主要介绍了混凝土的材料性能和技术指标,包括混凝土的等级划分、材料强度的要求、材料的工作性能等。

同时,该部分还对混凝土的原材料进行了规定,以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和稳定性。

构件设计部分是该规范方案的核心内容之一,主要包括构件尺寸、布置和配筋的设计规定。

该部分详细规范了不同类型构件的设计要求,包括梁、板、柱、墙等。

其中,对构件的荷载和荷载组合、受力性能、截面设计和配筋设计等都进行了细致的界定和说明。

结构设计部分是在构件设计的基础上,综合计算和验证整个混凝土结构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该部分包括整体结构的计算方法、结构分析、荷载计算和结构稳定性等规定。

施工和验收部分则对混凝土结构的施工过程和验收标准进行了说明。

该部分包括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施工作业的要求、构件质量检测和结构验收等内容。

通过科学而严格的施工和验收程序,确保混凝土结构的安全和质量。

GB 50010

GB 50010

GB 50010
一、标准简介
GB 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pdf全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8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43号》发布的国家标准,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1.7、3.3.2、4.1.3、4.1.4、4.2.2、4.2.3、8.5.1、10.1.1、11.1.3、11.2.3、11.3.1、11.3.6、11.4.12、11.7.1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二、编制背景
GB 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经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三、适用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在混凝土结构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经济,保证质量。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和一般结构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素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和特殊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四、原文内容
GB 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封面如下图所示,共分11章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设计规定;材料;结构分析;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构造规定;结构构件的基本规定;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xxxx强制性条文.docx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xxxx强制性条文.docx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强制性条文3. 1. 7 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3.2 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γ0S≤R(3.3.2-1)R=R(fc,fs,ak,…)/γRd (3.3.2-2)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R(·)——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γ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替γRd;fc、f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的规定取值;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

注:公式(3.3.2-1)中的γ0S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M、V、T等表达。

4.1.3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标准值fck应按表4.1.3-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标准值ftk应按表4.1.3-2采用。

表4.1.3-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表4.1.3-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N/mm2)4.1.4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设计值fc应按表4.1.4-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设计值ft应按表4.1.4-2采用。

表4.1.4-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表4.1.4-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18.补充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原则以及装配式楼 板、梁、柱、墙的有关构造要求。
19.补充了双向受剪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的抗震设计相关 规定。
20.调整了混凝土柱轴压比限值,增加了四级抗震等级 的轴压比要求。
11/342
21.调整了混凝土柱的最小截面尺寸要求和最小配筋率 规定,适当提高了安全度。
22.补充筒体及剪力墙洞口连梁的受弯承载力及小跨高 比连梁、特殊配筋连梁的设计规定。
7.与国外规范一致,方便钢筋密集构件施工,提出了并筋(钢筋 束)的配筋方式、等效直径的概念及设计方法。
8.对结构侧移的二阶效应(效应),提出有限元分析方法及增大系 数的简化考虑方法;
9.完善了钢筋、混凝土的应力-应变本构关系以及混凝土多轴强度准 则的有关内容,适应混凝土结构非线性分析的要求;
10.统一了一般受弯构件与集中荷载作用下的梁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 计算公式,调整了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中箍筋抗力项的系 数,适当增加斜截面受剪承载力的安全储备;
1.3 主要修订技术要点
1.补充了“结构方案”和“结构抗倒塌”的设计原则, 增强结构的整体稳固性,提高混凝土结构抗偶然作用 的能力;
2.增加了既有结构改造设计的原则的规定; 3.修改了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正常使用极限
状态设计裂缝宽度、挠度验算的有关规定; 4.增加了楼盖舒适度的设计要求,控制楼盖结构的竖向
1. 修订的背景和原则
1.1. 修订过程
2007年2月成立修订组,2007年2月~2008年7月资料收集整理 分析及补充试验,完成了规范修订初稿(第一稿)。2008年12月 完成了规范征求意见稿初稿(第二稿)。2008年12月在北京召开 修订组第三次工作会议,会议对征求意见初稿进行了讨论,形成 了修改意见。2009年7月20日完成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三 稿),修订组发送征求意见稿280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 见,并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上予以公示,至2009年9月 10日共收到5个施工单位、8个研究院所、16所高校,27个设计院 共计56个单位近200余名技术人员的1500条反馈意见。修订组于 2009年11月完成反馈意见汇处理,并对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 改,形成了规范送审稿初稿(第四稿)。

《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强制性条文内容提要

《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强制性条文内容提要
5
4.2.钢筋
4.2.2.钢筋的强度标准值
6
4.2.3.钢筋的抗拉和抗压强度设计值
7
8.
构造规定
8.5.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8.5.1.钢筋砼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8
10.预应力砼结构构件
10.1一般规定
10.1.1预应力砼构件,尚应验算施工阶段
9
11.
砼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11.1.一般规定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的强制性条文(共14条)
序号

节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条款内容
1
3.基本设计规定
3.1.一般规定
3.1.7.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
2
3.3.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
3.3.2.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3
4.
材料
4.1.混凝土
4.1.3.砼的轴心抗压和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
4
4.1.4.砼的轴心抗压和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11.1.3.砼结构的抗震等级
(同《抗规》6.1.2条)
10
11.2.材料
11.2.3.框架纵向受力钢筋的要求
(同《抗规》3.9.2.2.2)条)
11
11.3.框架梁
11.3.1.梁端砼受压区高度要求
(同《抗规》6.3.3.1条)
12
11.3.6.框架梁的钢筋配置要求
13
11.4.框架柱和框支柱
11.4.12.框架柱和框支柱的钢筋配置要求
14
11.7.剪力墙及连梁
11.7.14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要求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oc 8页)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oc 8页)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doc 8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施工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读条文与理解应用注意事项2002·12·28 上海(1)提高了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的安全储备(2)调整了轴压比限值及抗震构造措施二针对许多施工工程师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工作繁忙、没有时间系统研习设计规范的实际,编撰了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施工工程师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必读条文与相关资讯”。

期望本文在帮助施工工程师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学习理解和运用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方面有所帮助,正是编者所企盼的。

必读条文的选取主要是材料指标和基本构造要求及构件规定,这些个内容既是施工工程师和施工监理工程师必须掌握的,又是施工验算规范没有给出的,也是这次修订的重头戏。

三凡例:条文前提示(普通)规范条文原文对条文的理解与应用注意事项凡例:条文前提示(强制性)规范条文原文对条文的理解与应用注意事项四限于编者水平,对新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的理解不一定能切中要义,也难免产生理解方面的偏差,这是需要读者批评指正的。

条文的正式解释,已随规范条文一起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专此说明。

第一篇材料指标3.1.8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认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2.1 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表3.2.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4.1.1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系指按照标准方法制作养护的边长为150mm的立方体试件,在28d龄期用标准试验方法测得的具有95%保证率的抗压强度。

4.1.2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当采用HRB335级钢筋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当采用HRB400和RRB400级钢筋以及承受重复荷载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2020年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XXXX强制性条文

2020年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XXXX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强制性条文3. 1. 7 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3.2 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γ0S≤R(3.3.2-1)R=R(fc,fs,ak,…)/γRd(3.3.2-2)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R(·)——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γ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替γRd;fc、f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的规定取值;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

注:公式(3.3.2-1)中的γ0S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M、V、T等表达。

4.1.3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标准值fck应按表4.1.3-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标准值ftk应按表4.1.3-2采用。

表4.1.3-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表4.1.3-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N/mm2)4.1.4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设计值fc应按表4.1.4-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设计值ft应按表4.1.4-2采用。

表4.1.4-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表4.1.4-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1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 C30 C35 C40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XXXX宣讲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XXXX宣讲
17.调整了混凝土结构构件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的 要 求 。 400MPa 级 钢 筋 比 现 行 规 范 适 当 有 所 提 高 , 500MPa级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与现行规范400MPa级钢 筋相当,适当提高了安全储备。
18.补充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原则以及装配式楼 板、梁、柱、墙的有关构造要求。
24.增加了冲切及板柱节点抗震设计的相关规定。
25.补充了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抗震设计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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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ssor Tiecheng Wang
Tianjin University
16.修改了钢筋锚固长度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不同情况 下钢筋锚固长度的修正系数以及端板锚固等机械锚 固方式和要求。
19.补充了双向受剪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的抗震设计相关 规定。
20.调整了混凝土柱轴压比限值,增加了四级抗震等级 的轴压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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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ssor Tiecheng Wang
Tianjin University
1.4 强制性条文
以本规范2002年版为基础,对强制性条文进行了 调整,第3.1.7条、第4.1.3条、第4.1.4条、第4.2.2 条 、 第 4.2.3 条 、 第 8.2.1 条 、 第 8.5.1 条 、 第 10.1.1 条 、 第 11.1.3 条 、 第 11.2.3 条 、 第 11.3.1 条 、 第 11.3.6条、第11.4.12条、第11.7.15条和第3.2.2条共 15条列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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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ssor Tiecheng Wang
Tianjin University
在征求意见的同时,修订组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了新 版规范软件的编制工作,各家设计单位布置了试设计任 务。试设计于09年12月完成。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2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2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24
1.内容范围:规范了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和施工要求,包括混凝土材料
的选择和性能要求、结构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结构构件的尺寸和形状
设计、受力性能和稳定性分析、建筑物抗震设计等方面。

2.结构设计方法:规范了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方法,包括受力性能设计、极限状态设计和耐久性设计。

其中,受力性能设计根据结构的使用要求进
行设计,考虑结构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荷载和变形;极限状态设计考虑结
构在极限荷载作用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耐久性设计考虑结构在长期使用
过程中受到的环境和荷载的影响。

3.混凝土材料:规范了混凝土材料的选择和性能要求。

包括水泥、骨料、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等材料的要求,以及配合比设计和配合比的优化。

4.结构构件设计:规范了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尺寸和形状设计。

其中,
包括梁、柱、板、墙等构件的截面尺寸和布置要求,以及连接件和局部细
部的设计要求。

5.抗震设计:规范了混凝土结构的抗震设计要求,包括设计地震作用
的规定、结构抗震性能的要求和抗震设计的方法。

其中,特别强调了基础
的抗震性能设计和构件的抗震设计。

6.施工验收:规范了混凝土结构的施工验收要求,包括混凝土的浇筑
和养护,构件的安装和连接,以及结构的验收和监理检测。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23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23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GB50010-2010(2015年版)1总则1.0.1为了在混凝土结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经济,保证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及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1.0.3本规范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及《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原则制定。

本规范是对混凝土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

1.0.4混凝土结构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混凝土结构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2.1.2素混凝土结构无筋或不配置受力钢筋的混凝土结构。

2.1.3普通钢筋steel bar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的各种非预应力筋的总称。

2.1.4预应力筋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中施加预应力的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等的总称。

2.1.5钢筋混凝土结构配置受力普通钢筋的混凝土结构。

2.1.6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配置受力的预应力筋,通过张拉或其他方法建立预加应力的混凝土结构。

2.1.7现浇混凝土结构在现场原位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1.8装配式混凝土结构p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1.9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通过钢筋、连接件或施加预应力加以连接,并在连接部位浇筑混凝土而形成整体受力的混凝土结构。

2.1.10叠合构件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既有混凝土结构构件)和后浇混凝土组成,以两阶段成型的整体受力结构构件。

2.1.11深受弯构件跨高比小于5的受弯构件。

2.1.12深梁跨高比小于2的简支单跨梁或跨高比小于2.5的多跨连续梁。

2.1.13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在台座上张拉预应力筋后浇筑混凝土,并通过放张预应力筋由粘结传递而建立预应力的混凝土结构。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完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10-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4章有4条、第6章有1条、第9章有2条、第10章有2条、第11章有6条;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房屋和一般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以及素混凝土承重结构的设计,而不适用于轻骨料混凝土以及其他特种混凝土结构的设计。

新规范第3.1.1条、第3.1.2条之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在设计时,荷载分项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取用;对极限状态的分类,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规定确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设计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1.8条: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第3.2.1条:根据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程度,建筑结构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

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表3.2.1的规定选用相应的安全等级。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表3.2.1)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一级很严重重要的建筑物二级严重一般的建筑物三级不严重次要的建筑物注:对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其安全等级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4章“材料”之强制性条文:第4.1.3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fck、ftk应按表4.1.3采用。

混凝土强度标准值(N/mm2)强度种类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C20 C25 C30 C35 C40fck 10.0 13.4 16.7 20.1 23.4 26.8ftk 1.27 1.54 1.78 2.01 2.20 2.39第4.1.4条:混凝土轴心抗压、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c、ft应按表4.1.4采用。

注:1。

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及偏心受压构件时,如截面的长变或直径<300mm,则表中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系数0.8,当构件质量确有保证时,可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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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强制性条文
3. 1. 7 设计应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3.2 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γ0S≤R(3.3.2-1)
R=R(fc,fs,ak,…)/γRd(3.3.2-2)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
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
R——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R(·)——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
γRd——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替γRd;
fc、fs——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4.2.3条的规定取值;
ak——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响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

注:公式(3.3.2-1)中的γ0S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M、V、T等表达。

4.1.3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标准值fck应按表4.1.3-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标准值ftk应按表4.1.3-2采用。

表4.1.3-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
表4.1.3-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标准值(N/mm2)
4.1.4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的设计值fc应按表4.1.4-1采用;轴心抗拉强度的设计值ft应按表4.1.4-2采用。

表4.1.4-1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
表4.1.4-2 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4.2.2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普通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fyk、极限强度标准值fstk应按表4.2.2-1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fpyk、极限强度标准值fptk应按表4.2.2-2采用。

表4.2.2-2 预应力筋强度标准值(N/mm2)
注:极限强度标准值为1960N/mm2的钢绞线作后张预应力配筋时,应有可靠的工程经验。

4.2.3 普通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抗压强度设计值f′y应按表4.2.3-1采用;预应力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py、抗压强度设计值f′py应按表4.2.3-2采用。

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

横向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v应按表中fy的数值采用;当用作受剪、受扭、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时,其数值大于360N/mm2时应取360N/mm2。

表4.2.3-1 普通钢筋强度设计值(N/mm2)
表4.2.3-2 预应力筋强度设计值(N/mm2)
注:当预应力筋的强度标准值不符合表4.2.3-2的规定时,其强度设计值应进行相应的比例换算。

8.5.1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ρmin不应小于表8.5.1规定的数值。

表8.5.1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ρmin(%)
注:1 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C60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时,应按表中规定增加0.10;
2 板类受弯构件(不包括悬臂板)的受拉钢筋,当采用强度等级400MPa、500MPa的钢筋时,其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允许采用0.15和45ft/fy中的较大值;
3 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
4 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均应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
5 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b′f-b)h′f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6 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纵向钢筋”系指沿受力方向两个对边中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

10.1.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根据设计状况进行承载力计算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外,尚应对施工阶段进行验算。

11.1.3 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

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11. 1.3确定。

注:1 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设防烈度外应允许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
2 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
3 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框架;
4 表中框架结构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5 房屋高度不大于60m的框架—核心筒结构按框架—剪力墙结构的要求设计时,应按表中框架—剪力墙结构确定抗震等级。

11. 2.3 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11.3.1 梁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中,计入纵向受压钢筋的梁端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级抗震等级
x≤0.25h0(11.3.1-1)
二、三级抗震等级
x≤0.35h0(11.3.1-2)
式中:x——混凝土受压区高度;
h0——截面有效高度。

11. 3. 6 框架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11.3.6-1规定的数值;
表11.3.6-1 框架梁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2 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3;
3 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按表11. 3.6-2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表11.3.6-2 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注:箍筋直径大于12mm、数量不少于4肢且肢距不大于150mm时,一、二级的最大间距应允许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150mm。

11.4.12 框架柱和框支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11.4.12-1规定的数值,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0.1;
表11.4.12-1 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
注:1 表中括号内数值用于框架结构的柱;
2 采用335MPa级、400MPa级纵向受力钢筋时,应分别按表中数值增加0.1和0.05采用;
3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以上时。

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1采用。

2 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符合表11.4.12-2的规定;
表11.4.12-2 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注:柱根系指底层柱下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

3 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应符合本条第2款一级抗震等级的要求;
4 一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12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150mm及二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直径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底层柱下端外,箍筋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11.7.14 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不应小于0.2%;
2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

注:对高度小于24m且剪压比很小的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其竖向分布筋最小配筋率应允许按0.15%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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