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
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件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07] 86号
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工程设计施工资质标准(3篇)
一、标准概述工程设计施工资质标准主要针对从事各类建设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企业,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等。
该标准将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并根据企业资信、工程业绩、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进行评定。
二、企业资信要求1.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良好的社会信誉: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经济实力: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包括注册资本、净资产等。
一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二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三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00万元。
三、工程业绩要求1. 工程业绩: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工程业绩,包括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设计、施工项目。
一级资质企业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工程不少于2项;二级资质企业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工程不少于2项;三级资质企业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工程不少于2项。
2. 专业技术人员业绩: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具备相应的业绩。
一级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二级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三级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四、技术条件要求1. 技术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2. 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
一级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二级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三级资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3. 设备设施:企业应具备必要的设备设施,满足工程设计、施工需求。
1. 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前需进行复审。
2.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吊销其资质证书。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资质标准1. 资质标准的概念建筑装饰工程的资质标准,简单来说,就是给那些想要在这个领域混的公司设置的一些门槛。
就像你要进一个好酒吧,得有身份证。
这些标准确保了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保证大家在装修过程中不会“翻车”,真是给了我们一层保护伞呀!你想想,如果没有这些标准,大家随便找个小作坊来搞装修,那后果可想而知,墙壁可能比纸还薄,灯具也可能跟没电似的,简直是“狗血”剧现场。
1.1 资质标准的分类说到资质标准,那可不是“一刀切”的。
它们可以分为几个大类。
首先就是设计资质,顾名思义,主要看你设计得怎么样。
设计师可不能随便抄抄就行,得有一定的水平。
想想看,家里的装修如果设计得不合理,岂不是“眼泪汪汪”?再就是施工资质,工人们要有过硬的技术,谁都不想住在一个摇摇欲坠的房子里吧?最后还有监理资质,像个看门狗,专门负责监督施工质量,确保每一根钉子都钉得稳稳当当。
1.2 申请资质的流程好了,说完了标准,那申请资质又是个什么样的“烧脑游戏”呢?首先,得准备一堆材料,简直就像在准备高考的复习资料。
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技术人员的资历证明等等,材料准备齐全,才有资格报名。
然后是审核,相关部门会像查案子一样,细致入微地审查这些材料,看你是不是个“真材实料”。
最后,通过审核后,就会发给你一个“通行证”,这样你就可以在装修市场上肆意驰骋了。
2. 资质标准的重要性2.1 保护消费者权益资质标准最直接的好处,就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你想啊,如果施工队没有资质,装修质量根本没法保证,家里的一切可能就成了“豆腐渣工程”。
有了资质,就像给我们打了一剂强心针,心里也踏实,能安心享受美好的家居生活,谁都不想在装修后频频遭遇“反复返工”的烦恼。
2.2 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另外,资质标准的存在,也是在提升整个行业的水平。
只要你想在市场上立足,就得遵守这些标准,大家都提高了,行业自然也就变得更加专业和规范了。
这就好比打游戏,有了等级制度,大家都朝着高水平去努力,最后才能一起享受游戏的乐趣。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
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一、引言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是指在建筑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中,设计和施工两个环节紧密结合,实现高效协同工作的模式。
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实施需要建筑企业具备相应的资质标准,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障。
二、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的重要性1.提高工作效率: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够将设计和施工两个环节有机结合,减少信息传递的时间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减少误差和纠纷:设计和施工一体化能够有效地减少设计和施工之间的误差和纠纷,提高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
3.提升整体品质: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够促进设计和施工人员的沟通与合作,提升建筑项目的整体品质和形象。
4.降低成本: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可以避免设计变更和施工问题带来的额外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三、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的要求1.设计能力:建筑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等方面的能力。
2.施工能力:建筑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施工能力,包括项目管理、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方面的能力。
3.项目经验:建筑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项目经验,包括承接过的类似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4.人员素质:建筑企业需要具备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的设计和施工团队,包括设计师、工程师、技术人员等。
5.质量管理体系:建筑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评估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6.安全管理能力:建筑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包括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能力。
7.合规能力:建筑企业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合规经营的能力。
四、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的评定方法1.资质申请:建筑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相应的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项目经验证明、人员素质证明等。
2.资质评审:相关部门会对建筑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对企业的设计能力、施工能力、项目经验、人员素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能力、合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共21个行业)
⑴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⑵有较完善的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四)工程设计专项费质
1、资历和信誉 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⑵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规定。
2.技术条件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标准的规定。 3、技术装备及管悭水平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 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 术职称。
⑶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 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⑵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 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包(软件包)不少于3项。
(4)近10年获得过全国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奖项不少于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 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 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条件(3篇)
第1篇一、招标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XX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2. 项目地点:XX市XX区3. 项目规模:XX平方米4.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装饰设计、园林景观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5. 项目投资:XX万元二、招标范围1. 招标人委托中标人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整体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2. 中标人负责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施工、验收、保修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XX万元。
2. 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4. 具有类似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经验,且业绩良好。
5. 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和项目管理团队。
6. 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四、招标文件要求1.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范本等。
2. 招标文件应详细描述招标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
3. 招标文件应采用中文编制,语言表达准确、清晰、规范。
五、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类似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经验证明文件;(4)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5)投标报价及编制说明;(6)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六、评标标准1. 投标人资格:30分2. 项目设计方案:40分3. 施工方案:20分4. 投标报价:10分5. 信誉及业绩:10分七、招标程序1. 招标公告: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概况、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等。
2. 招标文件发售: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件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申请条件及标准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申请条件及标准《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是为保证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而规定的一部规范。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二、标准(一)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件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工程施工设计资质标准(3篇)
第1篇一、资质等级工程施工设计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甲级为最高等级,丙级为最低等级。
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不同的业务范围和承担能力。
二、企业资信能力1. 注册资本金:甲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乙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丙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2. 净资产:甲级资质企业净资产不少于6000万元;乙级资质企业净资产不少于3600万元;丙级资质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
3. 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甲级资质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乙级资质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3000万元以上;丙级资质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4. 银行授信额度:甲级资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乙级资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3亿元以上;丙级资质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1亿元以上。
三、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2. 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3. 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 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甲级资质企业50人以上;乙级资质企业30人以上;丙级资质企业20人以上。
5. 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科技进步水平1. 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 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 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 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五、企业业绩要求1. 近五年承担过或完成过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大型桥梁、隧道等重大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资质标准(所有资质).docx
建设工程施工资质标准(所有资质).docx === 范本一 ===建设工程施工资质标准(所有资质)1. 公司背景1.1 公司名称1.2 公司成立年份1.3 公司规模1.4 公司经营范围2. 施工资质申请条件2.1 注册资本要求2.2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2.3 施工场地要求2.4 安全生产能力要求3. 施工总承包资质3.1 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3.2 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3.3 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4. 专业分包资质4.1 一级专业分包资质 4.2 二级专业分包资质4.3 三级专业分包资质5. 施工劳务资质5.1 一级施工劳务资质 5.2 二级施工劳务资质5.3 三级施工劳务资质6. 关键技术人员资质6.1 工程技术人员资质 6.2 安全技术人员资质6.3 质量技术人员资质7. 资质申请流程7.1 资料准备步骤7.2 填写申请表格7.3 提交资料审核7.4 进行现场核查7.5 发放资质证书8. 相关法律法规8.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8.2 建筑法附件:1. 资质申请表格2. 资质证书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
2. 建筑法:指对建筑活动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 范本二 ===建设工程施工资质标准(所有资质)1. 公司背景1.1 公司名称1.2 公司成立年份1.3 公司规模1.4 公司经营范围2. 施工资质申请条件2.1 注册资本要求2.2 专业技术人员配备2.3 施工场地要求2.4 安全生产能力要求3. 施工总承包资质3.1 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3.2 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3.3 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4.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4.1 一级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4.2 二级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4.3 三级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5. 监理工程资质5.1 一级监理工程资质5.2 二级监理工程资质5.3 三级监理工程资质6. 勘察工程资质6.1 一级勘察工程资质 6.2 二级勘察工程资质6.3 三级勘察工程资质7. 资质申请流程7.1 资料准备步骤7.2 填写申请表格7.3 提交资料审核7.4 进行现场核查7.5 发放资质证书8. 相关法律法规8.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 8.2 建筑法附件:1. 资质申请表格2. 资质证书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指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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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二、标准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
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
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
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
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
四、附则(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二)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收回注销;(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消防设施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经消防验收质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
二、标准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3项,其中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以及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名。
其中,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3人。
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
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其中,2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
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2名。
其中,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2人。
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
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承担业务范围(一)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包括:1、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水喷雾灭火系统;4、气体灭火系统;5、泡沫灭火系统;6、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7、防烟排烟系统自动消防设施工程;(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设施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四、附则(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二)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收回注销;(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中(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四)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五)本标准自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级别;(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标准一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20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7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
2、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经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结构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
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级1、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或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50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4项;(4)近三年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