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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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合理运用企业的资金,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杜绝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特制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真实反映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状况,依法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考核管理制度,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合理使用资金,对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计划执行进行控制、监督。
(三)积极筹措资金,规避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流动通畅,提高资金(资产)的利润率和企业经济效益。
(四)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审核原始凭证,编制并审核记帐凭证,按时记帐,定期编制各项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五)负责公司各项税款的核算、申报缴纳和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以及各种证件、执照的年检工作。
(六)负责制定公司各项经济业务的财务审批流程和业务办理流程,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款项收支业务。
(七)负责公司各类发票的领购、保管和缴销工作,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发票使用严格按国家发票管理办法执行。
(八)负责采暖费的收费缴销工作,确保收费应收、实收数据准确无误,及时编制上报各类收费统计报表,为公司制定收费管理方案提供准确依据。
(九)负责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工资考核方案及定编定岗方案进行职工工资薪金的核算和发放工作。
(十)负责财务人员的聘用、调动、培训工作,制定财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检查和指导。
(十一)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建立财务档案借阅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一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
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审计部部长负责复核,上报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阅。
第六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八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需由专人进行监督交接。
第三章支票及现金管理
第一条支票由出纳进行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申请单”,经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复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需准确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根据审批后的发票等单据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条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
第四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金额在3万元由财务总监会同常务副总经理联签字。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必须由财务总监审核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审批。领导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领导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六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个人劳务报酬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除本规定第六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八条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生产经营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九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十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总监、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第十二条符合现金支出范围的项目,经办人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财务总监和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办人
签字,数量金额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工资发放表,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签字后,由财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
第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签字,交出纳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二章财务预算和管理
第一条生产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每一供暖年度末(4月20日前)编制下供暖一年度的成本计划。财务审计部对各部门的计划汇总后,编制出切合实际的公司总体《年度财务成本预算》,提交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后下发。财务审计部负责对《年度财务成本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监督。对考核当中出现的问题,应在下一年工作当中加以改进。
第二条热费收缴计划由财务审计部、收费管理部根据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供热面积、入网面积和近几年的月度热费收缴率共同编制每月的收费计划报表,并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审阅,用以编制集团公司年度经营考核管理制度。
第三章财务审批管理
第六条审批责任
各审批部门,审批人员要认真严格按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审查、审核、审批、验收。确保每项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若出现违反现象,所涉及到审批人员都负有连带责任,处理办法,按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违法的应追究法律责任。如有不合理票据,财务部门有权予以拒签。
第七条审批程序
(一)原材料(煤)采购报销审批程序
1.借款程序
根据年度生产计划以及工程量,由保管员填写借款单,由主管供热的领导签署采购额度,财务部长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超当月资金使用计划的也需报总经理审批。
2.采购入库程序
根据化验人员化验单煤质打卡后,由负责煤炭采购的人员签字,经主管供热的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入库核销手续。月末,根据实际消耗量,办理出库手续,出库时必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二)水电费支出审批程序
每月月底,由能管员会同水、电部门、看表人员一起,根据当月表数核对后,经财会与能管员核对电量及水吨数后,经财务部长审批,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付款。
(三)公司月初根据日常生产经营发生的办公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等费用报计划,由各部门负责人签批,经财务部长审批,报总经理审批,方可购入。
(四)劳务费结算审批程序
1. 根据国家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遵守用工手续,协助综合部控制工资标准是否超支。结算时应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单,办理代扣款项。
2. 劳务费结算必须根据各基层单位报工,由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字,经财务部长签字,报总经理审批,方可发放。审核后,出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及时装订工资单,编号保管。
3. 根据工资结算单,正确编制工资分配表,填制记账凭证,并按国家规定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金的提取。(五)开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