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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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扭亏脱困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鲁政发[1999]52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1999.06.01
【实施日期】1999.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扭亏脱困工作的通知
(1999年6月1日鲁政发〔1999〕52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确保实现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的目标,现就做好我省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三年扭亏脱困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扭亏脱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五大确定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这是从整体上搞好国有企业的重大措施。从我省情况看,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既是全省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又
是国有企业扭亏脱困的重点和难点所在。随着改革与发展的深入,我省已经有一大批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实力,在全省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传统模式的影响,加之国有企业老企业多、负担比较重,相当一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负债率较高,经济效益低下,亏损严重等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去年以来,受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需求不足的影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形势下,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困难越来越大。有的地方、部门和企业对国有企业实现三年扭亏脱困的目标信心不足,存在畏难发愁情绪和“等、靠、要”思想,缺乏勇于开拓的精神。这种思想观念状态与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相比很不适应。今年是国有大中型工业亏损企业三年扭亏脱困的关键一年,完成扭亏脱困的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定信心,锐意改革,扎实工作,确保我省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三年扭亏脱困目标的实现。
二、明确扭亏脱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综合治理,在机制创新、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和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上下功夫,实施扭亏脱困分级负责制,调动方方面面力量,打好国有企业扭亏脱困攻坚战。通过国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