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汇总单位范围
昌平区政协为全额拨款的正局级行政机关。
我单位属独立编制,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内设机构为一办一室六委,行政编制29人,工勤编制9人。
2013年度成立了政协新闻宣传信息中心,编制4人,实有4人。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64万元,比上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2.74万元减少0.1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5年和2016年未做年初预算。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4万元,比上年“公务接待费”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74万元减少0.1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发生变化,按配额比例调整后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万元,
比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2万元增加0万元。
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减无变化。
公开情况说明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根据《红塔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作如下说明:第一部分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一)区委群众工作局主要职能职责:督查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情况;指导协调群众工作;直接调查或交办转办群众工作的重大问题;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群众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能职责:1、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来电,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电和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2、承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区属各部门、各乡(街道)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3、协调处理跨乡(街道)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街道)、区属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信访工作。
4、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和制度;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定期分析、综合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反映,作为决策、指导工作的依据。
6、负责做好书记、区长接待日工作。
负责接待日来访件、市长热线电话交办件和书记市长电子邮件的督促和办理,妥善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是认真落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接待日工作机制。
2016年共组织开展“区委书记、区长接待日”12次,接待群众来访12批18人(次),受理案件12件,办结12件;指导、督促、检查好各乡(街道)、区属相关部门每月25日的领导接待日,采取实地查看和通过视频督促检查两种方式相结合,督促各乡(街道)、区属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好领导接待日工作。
光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光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光山县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名词解释第四部分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单独公开第一部分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
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拟定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拟订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统筹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落实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组织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县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其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光山工作或定居的意见。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13.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主要是因为全区不安排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减少0万元。
主要原因是今年全区对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把关,只在区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办安排了公务接待费预算,其他所有单位均未安排该项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3.5万元,与2016年相比持平。
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辆均为保障幼儿伙食的食材运送车辆,每年支出均无变化。
成都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成都市新都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提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所需的场所和相应的技术支持;完善建设工程项目、集中采购、土地拍卖、国有产权交易具体交易活动的工作服务平台,并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建设、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整理和发布工作;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投诉;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现场中止,按流程及时报告有关监管部门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1.以“两学一做+素能提升”为发展驱动,工作动能进一步增强一是深入推进主题教育。
以学为“点”、创新为“线”、优化工作为“面”,把学习教育的思想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考,把合格党员行动路线转化为具体工作实践路径。
制定《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着力阵地、平台、载体、方式等,落实好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员自主学习,开好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出党员合格标准,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固定党日活动、党员示范行动。
《成都日报》、《新都资讯》等媒体对我中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是高压深化正风肃纪。
坚持挺纪在前,弛而不息正风肃纪。
加强《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贯彻,完善了《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的工作方案》、《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以政务公开为重点,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切实增强工作执行力。
三是系统强化智力支撑。
以“一人多岗、一岗多能”为切入点,广泛开展了岗位交流、业务讨论和外出学习。
邀请西南交大、成都电子科大等专家教授,对全区重点部门政府采购专员及交易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实施政府采购工作5期专题培训。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四川省财政厅,是其他事业单位。
学院立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面向未来,以服务社会经济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根据社会、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以育人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具备必要理论知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技能型、应用性专门人才。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优化结构,深化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三是夯实教学基础,多方合作,促进创新创业工作新跨越;四是强化师风建设与素质提升,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五是立德树人,全员育人,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六是立足区域,服务经济,不断增加社会服务能力;七是严格规范,积极开拓,努力做好招生就业工作;八是依法治校,严格管理,进一步实现规范管理;九是警钟长鸣,筑牢防线,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十是加大攻坚克难力度,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二、部门概况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为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379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67.95万元,占69.36%;事业收入4226.77万元,占30.64%。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减少3245.67万元,下降19.0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4873.7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的经费预算中增加了5000万元的地方债资金,扣除该项借款,今年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1628.1万元,由于本年度应归还地方债借款3000万元,故事业收入资金安排较多,扣除该项经费,学院上下年度间的事业收入差距不大。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353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0.30万元,占55.27%;项目支出6054.09万元,占44.73%。
福海县纪检委2016年部门

福海县纪检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第一部分部门主要职责县纪委、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负责在全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我单位为共产党机关,是独立核算编制机构。
2016年末共有在职干部31名,其中行政在职27人(其中2人为工勤),事业在职4人。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福海县纪检委2016 年度收入总计408.36万元, 与2015 年度决算相比,收入增加72.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新增县委巡察办经费;支出总计410.34万元,与2015 年度决算相比,支出增加75.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巡察经费增加。
(一)收入总计408.36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08.2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包括:(1 )基本支出410.34万元,含人员经费291.9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8.44万元;(2 )基本建设类项目0万元;(3 )行政事业类项目0万元,含Xx 项目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083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5万元。
(二)支出总计410.34万元。
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类)395.7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外交(类)0万元。
3.国防(类)0万元。
4.公共安全(类)0万元。
5.教育(类)0万元。
6.科学技术(类)0万元。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教育(类)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4.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等。
23.债务付息(类)0万元。
24.结余分配0万元。
25.年末结转和结余3.0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2万元,主要包括:(1 )基本支出结转3.02万元,结转的主要原因:地区要求统一安装的专网本年度未安装。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doc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云浮市统计局本级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10万元,与上年4.02万元相比增加0.08万元,同比增长1.9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与上年1.92万元相比增加0.08万元,同比增长4.17%。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800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新增人员,人头经费略有增加。
1、公务用车运行费与2017年持平。
由于公务用车改革,现保留公务用车1辆。
2、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同期增加800元,同比增长4.17%,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新增人员,人头经费略有增加。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709.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90.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8.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8.56万元,公务接待费111.36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09.68万元,主要原因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较2016年,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增加9.61万元,主要原因是经济形势严峻,需加大力度进行招商引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05.5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行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减少42.71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上级号召,厉行节约。
通江沙溪初级中学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通江县沙溪初级中学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实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年来,在主管局和地方党政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构建学生健全人格,奠定学生发展基础”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争创质量沙中、特色沙中、活力沙中、人文沙中,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的办学目标,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集大家的汗水和智慧,可以说收获很多:1.春学期,在全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中荣获第四名。
2.春学期,在全县中学生足球比赛中荣获第二名。
3.春学期,在全市中学生足球比赛中荣获第四名。
4.在沙溪镇举办的“庆七一”歌咏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5.我校参与拍摄的微电影《我把我寄给你》参加全国中小学校园影视作品大赛,获得一等奖。
6.秋学期,我校创作的微视频《爷爷奶奶的“小棉袄”》获“恒风杯”首届全国“影视小屋”微电影、微视频铜奖。
7.秋学期,在全县中学生篮球比赛中荣获第二名。
8.秋学期,在全县中学生足球比赛中荣获第一名。
9.秋学期,我校拍摄的作品参加巴中电视台“红色记忆”摄影展荣获一等。
10.我校获全国禁毒教育宣传先进典型。
11.我校依法治校经验交流材料——《山沟里的鞭炮声》是全县教育系统唯一入选的全省依法治省典型案例。
二、部门概况我单位系独立核算的公益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沙溪中学全年收入合计1649.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9.0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6年沙溪中学全年支出合计164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75万元,占61.1%;项目支出641.33万元,占3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沙溪中学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49.08万元。
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

成都市武侯区机关事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基建维修、维护和改造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3.负责区机关宿舍区公共建筑及公共区域的维修、维护工作。
4.负责区级机关统管车辆的调度使用和保养、维修以及保险、燃油购置工作。
5.负责机关集中办公区内保和综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置机关集中办公区群体性上访和各类突发事件;负责机关户口服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集中办公区的安全、消防、绿化、卫生、秩序维护、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
7.负责区级重要会议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区机关会议服务的管理工作和会议服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集中办公区社会化服务外包招标和监管工作,对社会化服务外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9.负责集中办公区后勤服务经费管理,负责通用型办公设施设备的集中采购、统一配置、调剂使用,负责新建集中办公区设施设备的采购,负责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
10.制定集中办公区物业服务标准和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11.负责机关集中办公区水、电、气供应,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区机关事务中心争先创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全年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0次,得到其他区级领导肯定性批示6次。
获得“‘十二五’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奖项5项,获得“节水工作先进单位”等市级奖项7项。
获得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一等奖”等8项工作奖项。
全年共完成集中采购和协议采购共1080次,成交金额7.46亿元;执行公务出车次数1200余次,安全行驶46400余公里,无安全事故发生;协助相关部门接待1160余次群众上访的秩序维护;保障各类会议服务3100余次;保障88万余人次机关工作人员早午餐;机关办公区基建维修9500余次。
二一六年赣州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说明

1、增值税执行数不上年决算数增长95%,营业税执行数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5%,主要是从2016年5起全面实行营改增,原营业税纳税人改缴增值税,政策因素影响增值税增收、营业税减收。
同时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有75:25改为50:50。
2、资源税执行数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9.1%,主要是加大了资源税清缴。
3、耕地占用税执行数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0.9%,主要是2016年土地报批面积增加,增加了耕占税入库。
4、契税执行数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3.2%,主要是契税为市本级收入,2015年市本级一次性调库收入影响。
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下降77%,主要是返迁房回购款列入该科目,下降较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数114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8.2%。
主要是:一是凤岗镇、三江乡及新能源汽车科技城9个村划转我区管理,相应增加支出;二是工商、质监等部门支出由原来其他支出转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执行数47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9.1%,主要是将公安、武警、消防等驻区单位支出由原来其他支出转列公共安全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执行数911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0%,主要是将用于企业科技创新支出的扶持企业资金由原来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转列科技支出。
4、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数1333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8.9%,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缴费支出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执行数96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2.4%,主要是上级节能环保专项补助增加。
6、农林水支出执行数78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8.8%,主要是精准扶贫支出增加。
7、金融支出执行数7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96%,主要是企业挂牌上市企业增加,增加了奖励资金。
8、住房保障支出执行数149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5.1%,主要是上级对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减少。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数为689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5.1%,主要是2016年土地市场回暖,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增长。
2016年度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2016年度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按照《预算法》、《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冀财预【2016】129号)等规定,现将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一、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根据廊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廊坊市劳动监察大队的通知》(廊编[1995]15号)精神,成立廊坊市劳动监察大队。
2006年,根据廊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更名的批复》(廊编办[2006]16号)精神,更名为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为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正科级事业机构,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4.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纠正和处罚;5.负责拟定适合全市的劳动监察工作制度以及规范企业用工的意见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6.指导和规范全市劳动监察执法业务,对下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机构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7.依法查处和督办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8.对全市劳动监察员进行业务培训、监督和管理;9.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年度书面材料情况;10.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赋予的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部门预算为市本级预算,没有下属单位。
二、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部门决算报表(附表)三、2016年度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16年度收入3,534,300元,比2015年度增加收入432,800元,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增加;2016年度支出合计3,368,829.79元,比2015年度增加支出267,329.79元,原因是2016年支队人员工资福利标准上调,人员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807,773.56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15年减少540,443.77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 2015年净增加267,329.79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864,614.95元。